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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村监督委员会问题【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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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村监督委员会问题【第一篇】

村级事务监督委员会作为村级新型监督组织,在履行监督职能方面,发挥了联络、监督、宣传作用,成为端正农村党风的“矫正器”。但从其运作过程来看,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选不准人。一些村在选举监委会成员的过程申存在违规操作现象,村两委直接介入选举或者利用两委权力间接介入选举,被选出的对象分2类:一种是与村主要领导关系好的村民或者村干部的亲友,另一种是老实巴交的村民,容易受村干部摆布。

监督走过场。在少数村干部的暗箱操作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权力实际为村里“一把手”操控,对村干部妁监督在事实上成了村党支部的自我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蜕变为村决策、管理机构的“附属品”。

监督过程中的缺失与偏差。一是不愿监督。其原因是报酬没有按规定兑现,怕耽误时间,影响挣钱。二是不敢监督。得罪人,划不来,怕结冤家招来报复。三是不会监督。一方面,一些监委会成员对村经济财务、政策精神、村集体项目等重大事项不了解,对监督的重点和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不明确,缺少相关业务知识而导致不会监督。另一方面,现行的村务监督制度未能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如何开展监督的运作程序和工作制度作出具体而详细的安排,监督工作随意性较大,

选好监委班子。一要公开公平,选出民心所向的村监委班子。在选举过程中,按照区域分布,每10户村民推荐1名代表,在村民代表中直接选举监委会成员。市、镇(街道)纪委全程监督、当场计票,按得票多少选出主任与委员。严格执行亲属回避制度,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委会成员。二要把好关口,选出素质高、原则性强的监委会班子。制定选举方案时,在年龄结构、文化层次、个人意愿3个关口上严格把关,提出选任的硬性标准,以避免因监委会成员文化素质、认知水平低等原因而导致监督困难。只有真正推选出那些敢于坚持原則、敢于监督、办事公道,有责任心、有文化、懂政策,有一定财务知识,在村民申有一定威信的人员担任,才能真正履行监督职责。

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村监委成员的教育培训,解决不会监督的问题。要明确教育培训的重点。在培训对象上,重点加强对新进入人员的培训;在培训內容上,既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作风教育,也要加强对纪检监察、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及村务监督业务知识的培训,还要抓好财税、金融、审计等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的培训。要根据资源型、工贸型、农科型、城郊型等村(社区)特点,定期邀请农经、水利、工程建设、财务等专业人员对监委会成员进行定向业务培训。

强化保障措施。应为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提供强有力物质及组织保障。一是监委会应像村两委一样,有专门的办公经费、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二是工资待遇方面,监委会成员应享有固定的工资补贴,并纳入县(市)、镇两级的财政预算,实行定岗不定人,按考核兑现奖惩。三是村监委在难于履行合法、有效的监督时,向镇、街道提出申请,镇、街道党委政府应及时答复和妥善处理;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反映的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镇、街道纪委等相应组织应及时调查处理。

规范制度和运作程序。要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定位、运行机制、考核办法、保障措施,及监督立项、集体决策、工作通报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按照下情上达和上情下达的要求,对村务实行事前、事申、事后全程监督,其运作程序为:负责搜集整理村民对村委会工作的意见或建议,设立台账,逐项登记,并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村民意见或建议;由监委会主任向村委会提交村民意见和建议;监委会主任列席村两两委会议,对村两委会议制定的工作意见或安排提出意见或建议;向村民及时反馈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法和措施,并做好相关措施的宣传和解释工作;重点对村务公开內容、村级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村干部廉政勤政情况等进行监督,财务收支、财产变更等事项经村监委讨论决定盖章方可执行;对村委会不合理的决策及村级重大问题,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公开表决。

实行奖惩考核。村民代表大会半年或年度应安排听取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监督工作进行评议。采取对监委会成员实行误工补贴和考评奖惩相结合的办法,由镇纪委每年按考评细则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检查考评,年终通过镇、街道党委组织的廉政考核和村民代表大会,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一年来的履职情况进行双重评议和考评,与村两委干部的履职考评同步进行,对履行监督到位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职监督不到位的建议村民代表大会予以罢免和调整。

加强业务指导。镇(街道)党委、政府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的推选要高度重视。对人选推举及程序等要把好督查关,凡未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表决通过的,应责令改正。县(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纪委加强对村务、财务公开情况的督查,把此项工作列入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农业部门加强对村级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财务审计工作,严把村级财务管理关;人大、组织、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定期开展政策培训,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意识。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村监督委员会问题【第二篇】

村级事务监督委员会作为村级新型监督组织,在履行监督职能方面,发挥了联络、监督、宣传作用,成为端正农村党风的“矫正器”。但从其运作过程来看,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选不准人。一些村在选举监委会成员的过程申存在违规操作现象,村两委直接介入选举或者利用两委权力间接介入选举,被选出的对象分2类:一种是与村主要领导关系好的村民或者村干部的亲友,另一种是老实巴交的村民,容易受村干部摆布。

监督走过场。在少数村干部的暗箱操作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权力实际为村里“一把手”操控,对村干部妁监督在事实上成了村党支部的自我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蜕变为村决策、管理机构的“附属品”。

监督过程中的缺失与偏差。一是不愿监督。其原因是报酬没有按规定兑现,怕耽误时间,影响挣钱。二是不敢监督。得罪人,划不来,怕结冤家招来报复。三是不会监督。一方面,一些监委会成员对村经济财务、政策精神、村集体项目等重大事项不了解,对监督的重点和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不明确,缺少相关业务知识而导致不会监督。另一方面,现行的村务监督制度未能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如何开展监督的运作程序和工作制度作出具体而详细的安排,监督工作随意性较大,

选好监委班子。一要公开公平,选出民心所向的村监委班子。在选举过程中,按照区域分布,每10户村民推荐1名代表,在村民代表中直接选举监委会成员。市、镇(街道)纪委全程监督、当场计票,按得票多少选出主任与委员。严格执行亲属回避制度,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委会成员。二要把好关口,选出素质高、原则性强的监委会班子。制定选举方案时,在年龄结构、文化层次、个人意愿3个关口上严格把关,提出选任的硬性标准,以避免因监委会成员文化素质、认知水平低等原因而导致监督困难。只有真正推选出那些敢于坚持原則、敢于监督、办事公道,有责任心、有文化、懂政策,有一定财务知识,在村民申有一定威信的人员担任,才能真正履行监督职责。

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村监委成员的教育培训,解决不会监督的问题。要明确教育培训的重点。在培训对象上,重点加强对新进入人员的培训;在培训內容上,既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作风教育,也要加强对纪检监察、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及村务监督业务知识的培训,还要抓好财税、金融、审计等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的培训。要根据资源型、工贸型、农科型、城郊型等村(社区)特点,定期邀请农经、水利、工程建设、财务等专业人员对监委会成员进行定向业务培训。

强化保障措施。应为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提供强有力物质及组织保障。一是监委会应像村两委一样,有专门的办公经费、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二是工资待遇方面,监委会成员应享有固定的工资补贴,并纳入县(市)、镇两级的财政预算,实行定岗不定人,按考核兑现奖惩。三是村监委在难于履行合法、有效的监督时,向镇、街道提出申请,镇、街道党委政府应及时答复和妥善处理;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反映的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镇、街道纪委等相应组织应及时调查处理。

规范制度和运作程序。要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定位、运行机制、考核办法、保障措施,及监督立项、集体决策、工作通报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按照下情上达和上情下达的要求,对村务实行事前、事申、事后全程监督,其运作程序为:负责搜集整理村民对村委会工作的意见或建议,设立台账,逐项登记,并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村民意见或建议;由监委会主任向村委会提交村民意见和建议;监委会主任列席村两两委会议,对村两委会议制定的工作意见或安排提出意见或建议;向村民及时反馈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法和措施,并做好相关措施的宣传和解释工作;重点对村务公开內容、村级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村干部廉政勤政情况等进行监督,财务收支、财产变更等事项经村监委讨论决定盖章方可执行;对村委会不合理的决策及村级重大问题,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公开表决。

实行奖惩考核。村民代表大会半年或年度应安排听取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监督工作进行评议。采取对监委会成员实行误工补贴和考评奖惩相结合的办法,由镇纪委每年按考评细则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检查考评,年终通过镇、街道党委组织的廉政考核和村民代表大会,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一年来的履职情况进行双重评议和考评,与村两委干部的履职考评同步进行,对履行监督到位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职监督不到位的建议村民代表大会予以罢免和调整。

加强业务指导。镇(街道)党委、政府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的推选要高度重视。对人选推举及程序等要把好督查关,凡未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表决通过的,应责令改正。县(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纪委加强对村务、财务公开情况的督查,把此项工作列入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农业部门加强对村级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财务审计工作,严把村级财务管理关;人大、组织、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定期开展政策培训,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意识。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村监督委员会问题【第三篇】

根据建立健全村监委的相关政策法规,20xx年,在村“两委”换届期间,云县194个村(社区)全部成立了村监委(以下简称村监委),共选举出村监委成员582名。

笔者结合乡纪检监察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村监委建设中的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进行了初步分析,发现部分村监委正常履职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仍然有部分村监委在工作的具体操作层面上还存在不同程度的矛盾和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村监委建设的现状

目前,村监委建设的基本情况:20xx年,在村“两委”换届选举过程中,全县以乡镇为单位统一时间、统一选举,194个村(社区)参照村委会的选举办法产生了由3人组成的村监委,注重把敢于坚持原则,热心于公共事业,政治素养好,群众威望高的老党员、老支书、老会计作为村监委的主要成员,同时保证有一人懂财务、会查帐。各乡镇都对村监委主任和成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村监委对人、财、事上的监督逐步迈入正轨。从当前情况来看,村监委履职总体运行正常。

村监委建设取得成效,对村级事务和村级财务实施全程监督。云县各村监委的成立,使群众监督村务有了主心骨,提高了群众参与监督的意识,调动了村民了解和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加强对村级事务处置监督的积极性。通过村监委的工作,村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都得到了保证。同时,村监委通过列席村“两委”会议,将以前的事后监督转变成事前监督、事中把关。特别是脱贫攻坚工作中,农危改等资金的结算,必须有村监委主任签字认可;农村低保的调整等决策性会议中,必须有村监委参与等规定,让惠民政策的落实得到了有效保障。

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润滑”作用。村监委成员能够及时把握群众的思想动态,理顺群众的情绪,把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化解在初始阶段,保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拓展、畅通了民情民意的渠道。村监委成员生活在本乡本土和自然村落中,乡里乡亲之间走动比较频繁,而村民也愿意同他们说真话,因此比较容易收集到原汁原味的意见和建议。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少数村村监委形同虚设。一是虽然村监委设有3人,但有的村有1名或2名成员外出打工,长年不在家,审查财务、参与议事不能参加;二是少数村监委没有正常履职,没有实施真正监督,没有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村监委成员职责不清。部分成员对监督什么、怎么去监督没有做到心中有数,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工作上没有思路、没有头绪,表现在什么会都去参加、什么活都去干。这样一来,村监委从实施村务监督的身份变成为直接参与村务工作的执行人员,而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从被监督的身份变成对村监委参与的村务工作实施监督,本末倒置。

村监委工作积极性不够高、主动性不够强。村监委人员构成参差不齐,有的年龄偏大、身体不好、文化水平偏低,主要由一些年纪大的老党员、老干部承担,其文化水平、财会和法律知识跟不上工作需要;有的对村监委认识不深,主动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存在得过且过的思想;还有部分村监委成员流动频繁,外出打工等均会影响村监委工作。

村民对村监委工作知晓率不高。部分村民对设立村监委及其职能职责不知晓,这主要是因为村监委不是全体村民选举产生,因此村民知晓率不高,这也说明对村监委的宣传不够,没有造成声势;同时村监委本身的工作做得不多,没有通过自身工作的开展形成较大的影响。

加强建设的几点建议

脱贫攻坚告捷,乡村振兴启程,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任重道远。为有效的发挥村监委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村监委建设,正确、规范行使村监委职责,形成村务监督新常态,笔者认为要做到“五个强化”:

强化村监委履职的力度。对村监委加强管理很有必要,通过管理,规范村监委履职的程序、方法,把村监委履职也装进制度的“笼子”,建议出台《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让村监委履职到位。首先要明确管理的责任主体。在乡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以乡镇纪委为归口管理,把村监委作为乡镇纪委监督执纪审查的前置探头。其次,要明确村监委的职责权利并形成更加完善的体制机制。同时,要适时加强督促检查,既提高村监委的履职效能,又提高履职的能力和业务水平。

强化村监委的政策性定位。首先,通过调研,综合各地的情况,出台《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给村监委定性定位。其次,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等,对村监委的权利、义务、工作职责、法律保护、工作制度等加以统一,用制度把村监委的地位性质进行具体化。

强化对监委成员的教育培训。虽然各地都成立了村监委,县乡都组织了培训,但实际上村监委成员理解水平和培训单位的教学水平以及地域存在一定的差异,这是村监委履职水平参差不齐的主要原因。因而在教育上首先要保证培训的时间,以制度的形式规定基本的培训时间;其次要保证教学的质量,要根据本地主要任务和中心工作有针对性进行培训,要组织有一线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备课交流,提高教学质量;第三要保证培训的重点,培训要点面结合,内容上侧重于扶贫领域资金使用及惠民政策到位情况的监督,把其它监管事项作简单介绍,明确怎样进行监督、监督什么、出现问题怎么处置。哪些事不能干涉,哪些事必须监督,不能干涉的事干涉了如何处置,要监督的事没有介入监督怎么问责,提高其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人员上要以村监委主任为主,村监委成员为辅,通过开展乡村两级培训来实现培训的全覆盖。

强化保障工作。要为村监委顺畅运行提供坚强保障。在经济待遇方面,给村监委成员增加一定的报酬、补贴、奖励,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在履行职责支持方面,在村监委遇到困难,难以履行合法、有效的监督时,乡镇党委和政府要给予大力支持;在村监委反映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时,乡镇纪委要及时调查处理,为其撑腰提气。

强化检查考核。要根据履职情况兑现奖惩,建议出台村监委考评细则,对履行监督到位的给予评优表彰,对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罢免和调整。

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村监督委员会问题【第四篇】

一、村监委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村民对村监委工作知晓率不高。在调研中了解到,部分村民对设立村监委并不知晓(如岭脚村走访时2位村民表示不知道有村监委)。这主要是因为村监委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而不是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因此村民知晓率不高。也说明对村监委宣传不够,没有造成声势;同时也说明村监委工作做得不够,没有通过自身工作开展形成较大影响。再者村监委与村“两委”工作关系尚未完全理顺,贺田、大街等少部分村并未完全将“两委”之外的“第三委”纳入村级权力运行之中,导致部分村监委职能未能充分发挥的现象。部分村的党员干部对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甚至有部分村干部不愿意接受村监委的监督,对村监委履行监督权、参与本村讨论重大事项发表的意见不支持,不为村监委人员创造履职环境。

(二)村监委人员素质普遍不高。大街乡8个行政村均为山区村,头脑灵活的年青人大多外出打工创业,留在家里的是一些身体弱、年龄大、文化不高的老人和小孩,村干部(包括村监委)又从这些人当中产生。从村监委人员构成来看:是由一些年纪大的老党员、离任的老干部担任,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对上级政策精神、村级经济财务、集体项目工程等重大事项不甚了解,对监督的重点及容易出问题的环节不明确,缺少相关业务知识而导致不会监督,工作热情不高,致使监督作用发挥不佳,对村务监督工作就会产生流于形式现象发生。有的年龄大身体差(如大街村监委成员华春福系退休老支书,今年已经72岁,患有心脏病),不适应工作节奏。全乡仍有6名村民小组长兼任村监委成员,存在违反回避规定的嫌疑。

(三)村监委成员职责不清。个别人员对监督什么、怎么监督没做到心中有数,没有摆着自己位置,工作上没有思路、没有头绪,表现在什么会都去参加、什么活都去干。这样一来,村监委从实施村务监督的身份变为直接参与村务工作的执行人员,而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从被监督的身份变成对村监会参与村务工作实施监督,本末倒置。有的成员自身找不到位置,凡是村“两委”领导安排的工作都积极参与,村书记、主任让村监委主任在发票上签字报销做到了“随叫随到”,没能有效发挥监督作用。个别村认为村监委主任和党支部书记、村民主任一样从乡里拿固定报酬,把村监委主任当救火队长使用,用于应付忙碌突发性工作。

(四)监督不作为问题。一是部分村监委主任职责意识不强,由于怕担监督风险或者怕破坏与村干部的私交,怕得罪村里一部分人,对某些有损群众利益的问题,睁只眼闭只眼,存在监督不作为的现象。二是个别村监委主任滥用监督权力。如贺康村监委主任邹土荣,与村两委主职干部关系不融洽,经常以不知情为由不在发票上签字,影响村务运行和班子团结。三是村监委成员参与监督的主动性不够。村监委成员以误工方式支付监督报酬,与打工相比补贴标准偏低,参加监督工作积极性不高。如贺田村一名村监委成员,从2019年开始多次因故未参与村“一月一沟通”和财务联审联签。四是个别村监委主任参与村务监督时间精力不到位。大街村监委主任吴国平在溪口供电所工作,工作日均要到单位上班,周末休息才能够在村里参加村务工作(周二无会日基本做到请假在村半天),长期时间精力不到位,使得村务监督成效大打折扣。

二、下步对策和建议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党员干部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直接影响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也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因此,加强村监委建设,促进村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是我们当前十分重要和必要的一项任务。

(一)加大宣传,提高影响。我乡村监委虽然运行多年,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对于监督委的作用和意义,村民、村干部甚至村监委成员本人没有一个深刻认识,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应该如何行使监督权。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对村监委职能职责的宣传,让农民群众了解村监委的作用,村一级应充分利用党员大会、群众大会等机会,主动介绍村监委的职能职责,扩大村监委在群众中的影响和知晓率,主动支持村监委发挥作用。同时要结合贯彻落实县纪委《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清单》,进一步加强村监委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村监委成员履职能力。

(二)加强培养,选优配强。在实践中,凡是村主要领导重视,村监委人员威信高、敢抓敢管敢监督的,整个村的工作就很好开展。反之,村主要领导不重视,村监委人员能力不强,不敢、不会监督村两委的,整个村的各项工作开展起来就比较困难。再过一年就面临村级组织换届,结合村主职干部“一肩挑”等工作,在村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层面进行创新,真正把那些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办事公道,有责任心、懂纪律、讲规矩、对党纪条规、财务知识有一定了解的党员干部选拨出来充实到村监委队伍中去,真正履行好村务监督的职责。注重从大学生村官、退休党员干部中选拔一批有文化、能办事,特别是有纪检监察知识和工作经验、对党纪党规比较了解的村监委主任。建议每个网格的小组党支部设立一名村监委委员,委员的选任应报乡纪委审批,乡纪委对村监委委员有任免权,工作不称职的,可直接予以免职。

(三)强化管理,保障待遇。给村监委定好权力,规范工作权限范围。完善乡纪委对村监委垂直管理制度,村监委直接对乡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完善乡纪委对村监委履职情况实行考核考评制度,进一步完善村监委主任向乡纪委定期报告、重大事宜报告等制度,形成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内部管理机制。同时,为了解决目前各村村干部长期在一起工作,工作开展中会考虑到人情、交情等问题,可以采用各村监委人员相互交流的方式,不断增强村监委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办事公正。通过交流,不仅能加强对村两委的监督,而且还能增强村监委人员的监督水平,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每年由县、乡两级纪委定期组织对村监委人员进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集中培训。在乡纪委查办信访件和办理案件过程中,对涉及到本村党员干部的,村监委人员应全程参与,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素质。为解除后顾之忧,建议将村监委委员报酬参照村两委成员纳入财政预算或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报酬发放与履职成效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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