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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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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第一篇】

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

二、加强警示教育。定期组织收看反腐倡廉警示片。利用反面教材,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在思想上筑起一道反腐倡廉的牢固防线。

三、加强行为教育。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防止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利谋取私利,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做到干干净净为官、明明白白做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新形象,进一步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纪律教育。坚决执行“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和《张家口市共产党员及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若干规定(试行)》,严格按照规矩规则和程序办事,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

五、加大查处力度。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决不允许有案不报或有案不查的现象,更不允许打击报复举报人。

六、严格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抵制和纠正超标接待行为,不参加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

七、保障措施。一是强化意识。所有党员应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列入绩效考核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并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的依据。二是完善制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针对薄弱环节,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三是加强监督。党员干部要经常性地对照检查执行廉政建设制度的情况,并作为民主生活会的必谈内容。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或由于工作不负责任而不履行职责造成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二、“一岗双责”制度

“一岗”就是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班子的决定,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一岗双责指领导干部既要管理好队伍,又要抓好业务,即一个岗位两个责任。

第三条一岗双责的责任主体(即责任人)为班子成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及副职)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正职)。

第四条一岗双责责任人的责任,一把手对全办主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班子成员对分管(联系)业务工作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部门负责人对部门业务工作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责任人的责任延伸到八小时以外。

第五条责任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重点督查各种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六条班子成员每半年向班子汇报一次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向分管(联系)领导汇报本部门的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情况。

第七条一岗双责责任人要做好谈心谈话工作(详见谈心谈话制度)。

第八条责任人督查工作和谈心谈话要有书面记录。

第九条一岗双责责任人在督查工作和谈心谈话时发现干部职工存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家庭、生活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做好工作,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分管(联系)领导或局长汇报。

三、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精神,制定本制度。

1、在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努力增强党性,从严要求自己,时刻置个人于党组织的监督、管理之中;凡个人重大事项,应主动、自觉、及时地向党组织请示报告。

2、在职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向党组织请示报告:

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公费修建、装修住房情况;

2本人在经济实体中应聘兼职情况;

3配偶、子女招工、参军、调动情况;

4配偶、子女出国定居及有关情况;

5在国内各种会议等公务活动和外事活动中,接受馈赠、礼金、礼券和贵重礼物情况;

6本人操办的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

7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私人在国外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8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9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

10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11本人认为有必要及时陈述申请和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3、请示报告要实事求是,不得缩小和扩大事实,不得隐瞒事实真相,一律以书面形式汇报。请示报告的内容,包括事项、理由、办理方式、规模和有关的政策依据,报告人对所报告的事实负全面责任。

4、区管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必须由主要领导审查签署意见后,上报组织和纪检部门;其它党员干部,上报局党组(党总支),对有批复的事项,报告人应在问题处理后将结果写成书面材料汇报。

5、对违反重大问题有关请示报告制度者,应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教育、通报批评;构成严重违纪者,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查究。

四、公务接待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公务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宣化区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原则

1、本着“热情周到、从简节约”的原则。

2、本着“对等、对口”的原则。

二、接待范围

1、上级编办的领导和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

2、外省市及兄弟县区编办对口单位到我办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

3、其他公务活动需要接待的人员。

三、接待程序

1、凡属接待范围内的来客,对口股室或分管局长接到信息后,要明确来客单位、人数、姓名、职务、民族、到达具体时间、目的及活动内容,及时向一把手汇报。

2、对公务活动客人的接待,原则上是对口接待、对口陪同,陪同人员轻车简从。

3、上述接待办公室具体承办,统一安排,办公室主任把关负责。

四、接待标准

1、需要住宿的客人,由办公室根据标准安排房间。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报销,参加会议人员住宿费按照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

2、接待标准按照上级规定执行,做到不铺张浪费。严格按照《宣化区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标准安排接待用餐,同时必须填写《公务接待任务通知单》、《公务接待清单。接待对象在10人以下,最多3人陪同,接待对象在10人以上的,陪餐人员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外地客人在我办进行公务活动,无论时间长短,一般只安排一次宴请,其余一律吃自助餐或工作餐,工作餐一般不上烟酒、海鲜、珍稀野生品等。公务接待活动一律禁止公款提供香烟,就餐中一律禁止饮酒。

五、接待要求

1、公务接待要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按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不搞超标准接待。

2、接待陪同人员根据办公室签发的派餐单(或代金券)到指定的宾馆、饭店安排食宿。

3、接待过程中一律不赠送礼品、纪念品。

4、在公务接待中自觉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彬彬有礼、落落大方,出色完成接待任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第二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夯实政治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队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根据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会议精神,结合县民政局工作实际,特制定盐边县民政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县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和全国、全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围绕县委“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根本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上下联动,坚持“系统抓、抓系统”,坚决做到思想教育从严、正风肃纪从严、惩治腐败从严、监督管理从严、制度执行从严,确保民政工作开展到哪里,民政业务延伸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新时代盐边民政改革发展、推动盐边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繁荣和谐绿色崛起样板县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

1.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民政部门作为行政机关,本质上都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应尽之责。全局上下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从政治高度来认识和把握民政工作,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进行管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积极主动将党的领导主张和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对民政管理的部署安排和工作活动,转化为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方法创新,转化为推动民政改革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效果,充分发挥民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撑作用。全局党员干部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两个维护”贯彻到谋划民政工作、落实民政政策、推进民政改革的具体实践中,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低级红”、“高级黑”。

2.要持续加强思想理论武装。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同市委“一二三五”总体工作思路和县委“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贯通起来,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要做到联系实际学、持续跟进学、融会贯通学,切实增强创新改革发展思路和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理论上的清醒确保政治上的坚定,自觉将其作为强大的思想理论武器、科学的行动指南,以持续深入的学习,筑牢思想政治根基。一是抓学习全覆盖。利用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学习日、周一工作例会、职工会、新时代职工讲习所等载体抓好学习的全覆盖。二是以反腐倡廉集中宣传月为抓手,开展多形式学习。结合盐边县民政局2019年反腐倡廉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集中学习、开展廉政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认真抓好宣传教育工作。三是抓廉政教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民政局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做好形势分析,党组书记为全体党员讲廉政党课。四是抓警示教育。收集整理近年来中央、省、市、县查处、通报的反面典型案例,特别是与民政系统相关的案例,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用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教育干部职工遵规守纪,不越红线。五是抓履责监督。党组定期听取分管领导开展分管领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

3.营造全局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局干部都要立场坚定、态度坚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真谋划好实施好“五个民政”工作蓝图,切实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更宽视野、更严标准和更加扎实有力的举措,持续推进民政自身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推动全局精神状态提振、能力素质提升,努力为新时代民政事业的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落实“两个责任”,务求实效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组主体责任突显出来,把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筹备组的监督责任聚焦起来,发挥各方面力量,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按照“两个责任”认真开展工作,形成层层抓好责任落实的格局。以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经常性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工作责任机制,促进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抓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现党风廉政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二是层层分解责任,抓落实。制定《盐边县民政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中共盐边县民政局党组2019年度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从统筹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宣传教育、深化作风建设、严格监督考核、选好用好干部、维护群众利益、强化源头治理、坚决反对腐败等方面制定清单,按照清单抓落实。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分解,逐级传导,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系和责任机制

(三)从严从紧从实抓好集中整治和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二是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三是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赌博敛财”问题专项整治。四是集中整治党员干部利用地方特产谋取私利问题。

(四)推动廉政风险防控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一是突出重点防控。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一级廉政风险岗位的监督,形成全员参与、全域覆盖、重点突出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网络。二是强化制度防控。进一步修订廉政风险岗位防控措施,不断完善制度机制,使民政履职行权更加规范、透明。三是围绕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支付等行政权力事项,积极推动网上行权、在线监督。四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动态调整机制,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自查评估,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研究和落实改进措施。

(五)扎实抓好巡视巡察及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

把巡视、巡察整改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政治检验,作为履行“两个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实际行动紧盯问题,严格把控整改工作时间节点,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各项整改任务有效推进,取得实效。

(六)抓建章立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

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形成用制度管权、制度办事、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二是规范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行为。三是深化政务公开。将“三公经费”支出、干部人事调整等作为党务政务公开的重点,接受干部群众参与和监督。四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现所有行政权力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公开运行,确保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七)全面抓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严明纪律推进正风肃纪

一是发挥民政部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积极推动作用。规范权力运行、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各项重大决策落实和民政资金安全。系统推进低保系列制度、基层村居公用经费使用和养老服务体系制度建设,从源头约束公职人员权力,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积极推动作用。二是积极发挥民政职能,开展民政救助、补贴和基层政务(村居务)公开等监督检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以低保救助政策落实、精准扶贫兜底、养老服务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为抓手,积极发挥民政职能,扭住突出问题、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开展民政监督检查。三是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强化监督问责。加强日常督查。将上下班签到、信访办理、防汛值班、请销假、协同办公平台使用等机关作风建设列为常态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效能检查。

(八)深入推进民政源头治腐制度机制建设

一是紧盯民政工作中可能发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健全体制机制,弥补制度漏洞,努力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二是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救助、临时救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救助制度,硬化程序刚性约束,严格按程序办事,推行县乡村三级公示,从源头上落实有关要求。三是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制度,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健全完善评价结果纠偏机制。四是切实加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监督,细化廉政规范、明确纪律规矩,形成严密、有效的约束机制,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五是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过程中,要切实把防范廉政风险与民政业务风险有机融合,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嵌入到关键领域和环节中,确保取得实效。

(九)大力支持配合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筹备组履行监督责任

认真落实《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共盐边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盐边委办〔2018〕65号),以实际行动支持、配合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筹备组的工作,为其履职尽责提供有力保障,通过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筹备组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民政资金、民政干部“双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领导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干部人事调整情况,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鑫任组长,党组成员肖斌、胡法力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任人为成员的盐边县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干部目标管理,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民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责任机制。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股室负责人、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对股室内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

(三)督查机制。领导班子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民政局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要认真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的落实情况。要检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责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要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质量,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认真进行整改,并且落实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第三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调动了各方面的力量来和腐败行为作斗争。特别重要的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赋予了党政“一把手”经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肩挑”的重大责任。这对提高反腐败斗争的工作地位、工作力量上和工作效果,都具有重要作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这不仅是我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手段和保证十七大各项任务得以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笔者认为,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必须把好以下三个关键环节。

一、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条款,要明确责任的主体。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的就是为了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强调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所承担的主要工作。实践证明,腐败的客观条件是有权利和权利失去制约,主观条件是思想道德防线崩溃。反腐败斗争要取得成效,因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关键取决于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业领导人、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对反腐败斗争的认识、决心和重视程度。因此,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时,除了要明确领导班子的责任外,应把重点放在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上。按照中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级一级地落到实处,特别是要对“一把手”的责任提出明确的要求。中央明确规定,“一把手”要生产经营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肩挑”。增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两个责任”意识,使“两副担子”、“两个责任”在形式和内容上充分地体现出来.此外,要着重抓好管理人、财、物的部门和负责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重点、热点部门的领导的责任制建立。近年来的情况表明,腐败现象的多发点亦是经济建设的热点和权力监督制约的“空白点”。这些部门如果管理薄弱,很容易导致问题的发生。明确规定这些部门的领导和职工的廉政责任,加强对这些部门的监督制约,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要明确责任的具体内容。不仅要明确党风廉政责任的重点人员和重点部门,更为重要的是,要明确“应该做什么,不准做什么,违反了要怎么样”。应根据各单位的工作实际,按照每个领导、部门的职责、权利和任务特点,以及在廉政方面容易出现的问题,制定出针对性较强的责任条款,力戒“大而空”,力求具体实在。例如:在进行企业的重大决策时,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领导干部必须认真执《三项议事规则》;财务部门不准私设“小金库”;工程管理部门对基建工程必须实行招、投标;物资供应部门进行物资采购时必须引入竞争机制,进行比价采购;干部的选拔、使用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各种经济合同必须进行审计等。总之,凡是可能出现问题的方面,都要有具体的责任条款、制约措施和违规应受到的处罚规定。这些措施经过一定程序讨论决定后,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方式,按干管权限,由上级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与下级签订。

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违规也要受到处罚。因为,违规是违法违纪的必经之路,这条路不堵死,违法违纪的问题迟早要发生。现在的规章制度已经不少了,但是许多制度和措施往往得不到落实,从而导致了许多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所以,我认为,当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保证各项廉政制度、措施得到认真落实,也就是如何从制度上加强防范的问题,我们的工作应该在这方面下工夫。

二、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不能走过场、搞形式。

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双重作用。一是准确地评价一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评价不准确,奖惩也就谈不上准确,就会失去考核的本来意义,有害而无利。二是科学、严格的考核工作,能使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一种严肃感和信任感。有了这种严肃感和信任感,廉政建设工作才能有效地推进。因此,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工作,一定要认真严肃,一定要严格准确,一定要善始善终。切勿走过场、搞形式。只有这样,才能达到考核的目的。

一是要突出对党政领导班子的考核。重点考核党政领导班子“一岗双责”是否履行到位,党委(党组)如何实施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党政班子如何齐抓共管等。二是要突出对重点部门领导班子的考核。对于惩防体系建设中的重要部门以及其他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一些重点部门的领导班子,要作为责任制考核的重点。结合各部门具体特点和年度任务,提出不同的工作目标,一个部门一个责任书,细化责任;在集中检查时,要作为必查单位,组织专班,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检查。三是要突出对主要负责人的考核。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中,一把手是关键。要强化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加强对一把手三管情况(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管好所在地方或所在部门的党风廉政)的检查考核。

考核要走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一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搞得好不好,干部是否廉洁,这个单位的群众最有发言权。腐败最怕群众,群众的监督最有力,应加大群众的监督力度。考核工作除应坚持原有的一些好的做法外,要把民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方法,引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如召开被考核单位的党员、中层干部、职工代表、党代表参加民主测评大会,专门对企业领导班子和每个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前,每个领导作一年来党风廉政情况的专题述职,然后进行测评。测评分为“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或“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档,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测评的结果作为考核评价这个单位和每个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重要依据。这种方法比小范围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评价的准确性和监督效果都会好得多。

三、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是一项具有强制性、威慑性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考核结果能否得到充分运用,能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是保证考核工作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

落实责任追究制就是领导班子集体或领导个人对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好,出现严重不正之风或腐败问题又不能及时解决,引起群众强烈不满或给国家、集体带来严重损失的要追究领导责任的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制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责任主体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出了问题怎么办的问题。通过落实责任追究制,使各级责任主体感觉到对反腐败工作不抓不行,不真抓、抓不出成效不行,抓得不严出现问题也不行。出了问题对号入座进行处理,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搞“下不为例”、“集体负责”,增强“责任追究制”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强制性,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软”变“硬”。

落实责任追究制,必须坚持考核与评事用人有机结合,突出考核结果的运用和制约。一是要与干部的管理使用挂钩。根据考评得分,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对每个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的情况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记入干部政绩考核档案和廉政建设档案,结合干部考核进行运用,对能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群众反映好的领导干部,建议予以提拔重用;对没有认真履行职责、群众反映意见比较集中的领导干部,不予重用或进行岗位调整。二是要与地方和部门的工作评价挂钩。要将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列入总体工作目标的重点内容,作为政绩业绩评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有较大比重的分值,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要与责任追究挂钩。对在考核和民主测评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差距较大、不合格和廉洁自律有问题票较多、群众不满意以及有苗头性、倾向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诫勉谈话,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力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起到教育警示和惩戒的作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第四篇】

本人在实际工作中十分重视个人的廉政建设,并能始终把它放在重要位置。特别是“两室”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以来,我加强了相关内容的学习,积极参加了“两室”组织的各项活动,从而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在思想上筑起党风廉政建设防线和思想道德防线。本人体会到要做到拒腐防变,必须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习理论、改进思想作风

近年来,在新的形势下发生了一些新变化,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有些问题甚至比较突出,比如理想信念动摇,思想观念陈旧;事业心、责任感不强,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思想理论水平不高,缺乏解决复杂矛盾的能力,有的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强,有的甚至软弱涣散,不起作用。这些问题归结起来,一个是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一个是不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这些“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如果不认真加以克服、解决,就会严重影响党的先进性。在这一方面本人重视思想作风的转变,重视政治素质提高,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明确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人生观,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做到自律,明确了“五要五不能”,一是要政治上清醒,不能方向不明;二是要勤政廉洁,不能懈怠谋私;三是要令行禁止,不能自行其事;四是要一身正气,不能有失形象;五是求真务实,不能虚妄浮躁。并不断警示自己,自觉遵守“两室”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和规定,不断增强了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二、求真务实,转变工作作风

求真务实是我党的优良作风,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要求,在新的形势下只有保持和发扬好这一优良作风,才能取得工作实效。务求工作实效就要办实事,决不能搞形式主义。结合自身的特点,在工作上既注意讲求工作的形式和方法,注意紧密联系实际,在转变工作作风同时,又突出求真务实地工作,克服与“三个代表”和保持先进性要求不相适应的方面,如事业心、责任感不够强,服务态度不够端正,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工作方法比较简单,政策水平不够高,解决复杂矛盾的能力不强,处理问题比较草率等等。特别是在工作中,难度高、强度大、责任重,遇到的大大小小、意想不到的问题比较多,要积极开动脑筋,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探讨新思路、寻求新方法,做扎实有效的工作,及时处理、解决这些问题,使自己的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

三、艰苦奋斗,培养良好生活作风

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刻领会__的谆谆教诲:勤奋学习、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并不断深化教育,加强监督,落实责任,不断自勉,紧紧围绕“创新”、“求实”、“从严”方面下功夫,促进了自身的廉洁自律。

围绕“创新”,做到“三带头、三增强”以警示自己。三带头:一是带头积极参加“两室”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带头执行廉政规定,自觉接受监督;三是带头思想作风深入,密切党群关系,依靠群众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自觉构筑生活作风上两道防线:一是党纪国法防线,二是思想道德防线,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并且努力达到三个增强:一是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进一步增强了克服困难战胜困难意识;三是坚持“两个务必”,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的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围绕“求实”,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要位置,突出“三个坚持、三个作用”,即:坚持学习达到教育作用;坚持制度达到保证作用;坚持沟通达到督促作用,保证生活作风沿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围绕“从严”,严格遵纪守法和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各项廉政法规制度,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增强自我约束能力,真正做到思想作风过硬,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民,实实在在干事。在工作上,坚持办一切事情以量力而行,勤俭节约,精打细算,讲求实效。在生活上,保持艰苦奋斗的,顶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

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第五篇】

一、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一是抓学习。镇党委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计划,采取定期集中学习和自主灵活学习相结合的教育方式,强化理想信念和党纪国法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纪委和省、市、县纪委会议精神12次,由镇党委书记亲自讲授廉政党课8次,组织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10部,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刻警醒和教育党员干部守住道德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和不正之风。

二是抓队伍。镇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把这项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考核,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定期召开会议4次,专题听取镇纪委关于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汇报4次,对作风建设、惠民政策督查、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是抓制度。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明确分包责任,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村、包党总支、包部门,并将《镇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一览表》分解到有关领导干部及部门,每项工作都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同时,镇党委与各领导干部分别签订了年度《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14份,镇所有党员干部签订了《党员干部廉政承诺书》,做到每项工作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

四是抓落实。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县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以班子成员和纪委组成选拔任用监督领导小组,从建议人选的资格审查到党委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全过程,认真监督检查,确保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有效预防了干部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此外,镇党委还积极为镇纪委履行职责提供有利条件,创造良好环境,旗帜鲜明地支持镇纪委查办案件,第一,解决专岗不专职的问题。明确纪委书记方华忠同志只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专职纪检干部不得兼任与纪检无关的工作,确保纪检干部专职专用。第二,大力推进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配全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和专职纪检干部,配备办公办案设备和办案经费。第三,支持纪委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确保纪检干部对权力敢监督、善监督,对腐败问题勇于“亮剑”,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坚决惩处、决不姑息,以反腐倡廉的实实在在成果取信于民。2016年以来,共查办各类违纪案件3起,共处理违纪党员干部4人,有力的打击了违法乱纪分子,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自律,廉洁从政。

五是抓整改。以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契机,聚焦“四风”问题,开展公务用车、“吃空饷”、公款走访等专项治理活动6次。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接待标准,一律在镇食堂安排就餐,不上烟酒。工作日内严禁饮酒,镇纪委加大查处力度,凡发现工作日内饮酒现象的,从严从重处理。公车私用治理方面。我镇现有公车2辆,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按规定将公车集中停放,不存在公车私用的现象。精简会议转变会风方面。

六是抓督导。成立了督查工作组,由纪委、党政办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督促党委各项工作的实施与落实、领导交办工作的督导、干部职工执行政治及工作纪律的督查等工作。2016年以来,开展机关效能督导检查6次,起到了较好的监督警示作用。

二、本人“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情况

一是明确职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党委书记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镇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做到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及其它重要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是分解责任,严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班子成员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细化分解,靠实廉政责任,明确要求各村、各科室站所做好责任的二次分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分解体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抓好关键环节,助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通过群众推荐、民主测评和工作考评,培植树立典型,并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号召党员干部向典型看齐,积极营造爱岗敬业、廉洁勤政的工作氛围,保证各项工作增效提速。第二,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增强镇、村及部门干部选拔使用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健全干部管理监督机制。第三,抓住村两委班子新上任的敏感时期,进一步强化对村级的监管,着力整治村“两委”干部出现的工作不作为、“三务”不公开、侵占和挪用资金等问题,通过明查暗访、群众举报等途径,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为村级开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是严于律己,当好廉政表率。作为镇党委书记,我坚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严格遵守用车、住房、公务接待等方面有关规定,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做到艰苦奋斗、克已奉公、廉洁自律。工作生活中经常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注意检点自己的行为,时常提醒自己要经得起考验、抵得住诱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教育和管理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他们没有借助本人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较好地塑造了求真务实、勤勉从政、廉洁奉公的形象。

一年来,我镇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宣传力度不够,氛围不够浓厚;二是制度落实不够好,存在重制度建设轻落实的现象;三是个别干部和个别部门认识还不到位,抓落实的力度不够。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纪委的工作部署,以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目标,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为建设幸福和谐的临江经济重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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