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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具体实施方案(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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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第一篇】

近期,定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定陶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菏定政办发〔2019〕14号),现将《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方案》起草背景

为全面推进我区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的目标,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2021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卫中医药字〔2019〕10号)文件要求和市卫生健康委有关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建设标准、责任分工、阶段安排、工作要求共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期中医药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优化中医药发展环境,遵循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区镇(街)联动”的总体要求,完善区、镇(街)、村(居)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辖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经济、便捷的中医药健康服务,推进全区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二部分是工作目标。建立健全以区中医医院为龙头,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中医药科室为骨干,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为基础的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网络,通过医联体、对口支援、双向转诊制度的实施,使我区中医药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形成一支具有较强专业素质的中医药服务队伍,基本满足广大居民不同层次的中医药需求,推动全区中医药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第三部分是建设标准。创建标准确定八项内容包括:基层中医药工作组织领导和管理,基层中医药工作保障,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基层中医医疗服务,基层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基层中医药工作监督和考核,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等。

第四部分是职责分工。区卫健局为牵头部门,负责协调创建工作的开展。

区卫健局:具体负责区政府关于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部署和政策的落实和监督。组织实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协调政府各部门,收集整理各项资料,开展督导检查;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设立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干部,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工作措施。

区发改局:负责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推进中医药事业的资源配置,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中医药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

区财政局:落实中医药事业发展政府投入政策,根据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增加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

区人社局:负责加大中医药人才引进力度,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政策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

区医保局:负责研究制定相应倾斜政策,引导城镇居民应用中医药服务,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必备条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区委编办:负责健全落实中医药管理体系和公立医疗机构中医药人员编制计划的制定。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药品市场监管,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严格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切实履行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职责,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全镇(街道)总体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辖区内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问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组织做好创建工作。

第五部分是阶段安排。根据创建周期安排包括宣传发动阶段,自查整改阶段,检查督导阶段,整合材料申报阶段,省评审验收阶段,国家评审验收阶段等共计六个阶段。

第六部分是工作要求。《方案》提出一是强化措施,加强协作;二是对照标准,抓好落实;三是巩固成果,强化基础。确保创建工作顺利通关,推进中医药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三、《方案》主要特点。

《方案》提出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标准、确定责任分工,对定陶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和标准规范,将推动我区中医药事业健康平稳发展,符合中医药发展的规律和特色,符合健康定陶的发展规划。

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第二篇】

为加强市政协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湛、作风优良、乐于奉献、创新服务的干部队伍,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不断提升机关文明程度,树立良好形象,经市政协党组研究决定,2018年全面展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活动。依据市文明办关于创建文明单位的具体要求,结合创建文明城市系列活动和政协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市政协机关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

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为重要载体,以争创“市级文明单位”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五型”机关建设,努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养和科学文化素质,坚持与时俱进,坚持服务创新,努力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把市政协打造成为让群众满意、让基层满意、让领导满意的服务型机关。

二、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协机关成立由赵平有副主席任组长、郭运生秘书长任副组长、各厅、市、委主任为成员的创建“市级文明单位”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的具体创建工作。

三、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标准目标

市政协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群策群力,努力创建“学习型、竞争型、和谐型、服务型、创新型”五型机关,确保实现2018年创建阳泉市文明单位。

(一)领导班子坚强。

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能够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省、市委的重要决定;坚持“四个文明”一起抓,措施有力;能够自觉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无违法乱纪和以权谋私行为;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二)干部素质优良。

市政协机关学习氛围浓厚,开展学习型机关、学习型支部、学习型党员干部创建活动意识强烈,形成全员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认真学习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和业务知识,努力掌握新时期政协统战理论知识的特点、规律,创新能力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认真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争做文明市民,思想道德素质不断提升;全体干部积极参加和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体育健身活动,心理与身体素质不断增强。

(三)工作绩效突出。

按照机关党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机关年度考核办法,着力提升科学服务能力,全力加强队伍建设,尽力发挥政协“智囊团”、“人才库”优势,围绕团结民主两大主题,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组织政协委员为深化改革和四个文明建设出谋划策、献计献力。切实做到责任到岗,工作到人,奖罚分明,绩效突出。形成热爱本职、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圆满完成今年确定的既定工作任务和目标。

(四)机关风气良好。

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成果,切实加强支部建设和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勤政廉洁的好风尚。积极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的教育。强化以身作则、遵纪守法的纪律意识;诚实守信、团结和谐的协作意识;立足本职、尊重他人的大局意识;文明礼貌、健康向上的谦逊意识。努力创建“学习型、竞争型、和谐型、服务型、创新型”五型机关。

(五)管理工作规范。

推进和优化“三化”(学习活动日常化、机关工作制度化、内部管理人性化)管理工作,机关各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做到办公环境整齐清洁、文明有序,无重大失密、泄密、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建立政协机关文明创建办公室和各厅、室、委的创建档案(包括方案制度、学习记录、经验体会、活动资料、总结表彰及有关报道等)。

四、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政能力水平。

创市级文明单位,政协党组实施“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对文明创建的组织领导。引导班子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安排和部署。引导班子保持党的民主作风,注重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谅解,干事业一条心,谋发展一股劲,抓工作一盘棋。注重引导班子树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工作理念,主动适应形势和环境的变化,准确把握现代服务业发展趋势,深刻领会新形势下对服务业发展的新要求和各项工作的新变化,转变思想观念,转换思维方式,更好地履行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班子建设成党性强、作风硬、团结好、能战斗的坚强集体,提高党组织的决策能力、执行能力、发展能力、创新能力、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服务能力。更好地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即“坚定理想信念,做讲政治顾大局的表率;树立创新意识,做与时俱进的表率;提高理论素质,做勤于学习的表率;加强作风建设,做勤政为民的表率;强化反腐倡廉意识,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引导政协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开展“三争”活动,即“争做学习型干部、争做服务型干部、争做创新型干部”,着力提高工作水平、工作效率、服务质量。

(二)强化职能素质培育,进一步促进机关作风转变。

着力转化吸收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成果,努力提高全体干部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全体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竞争意识。在新的形势下,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做到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坚持原则,遵纪守法;掌握政策,精通业务;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公正廉洁,不谋私利。干一行爱一行,做一个积极进取的人,热爱事业的人,能职相称的人。大力倡导“周到、尽职、便捷、高效”的服务理念,积极引导全体机关干部在服务态度、服务方式、服务行为上努力做到“五个不准”和“十个一点”。“五个不准”即:不准公务在我这里延误;不准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准工作在我这里中断;不准前来办事人员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准本单位形象在我这里受到影响。“十个一点”即:脑筋灵一点、眼睛尖一点、微笑多一点、嘴巴甜一点、做事多一点、理由少一点、脾气小一点、度量大一点、行动快一点、效率高一点。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杜绝“三难”现象发生,增强全体干部恪守公道正派的职业道德,树立热情、高效、为民的思想意识,提升机关的亲和力和人民群众及政协委员的满意度。同时,在政协机关推行“党员先锋工程”,实施“桌牌办公”行动,引导机关干部“把党员身份亮出来,让党员称号响起来,使党员形象树起来”,以实际行动展示共产党员的形象和风采。

(三)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拓宽创建工作渠道。

加强自身建设,扎实做好文明创建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不断强化自身建设,进一步拓展创建各项工作。一是加强信息调研工作。进一步完善创建信息工作制度,积极做好向市文明办报送创建信息、创建亮点的有关工作。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志愿服务、精神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形成有一定质量,前瞻性、指导性较强的研究成果,增强精神文明建设实效。二是加强创建的创新力度。根据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新形势、新任务,不断理清思路,改进方法,科学筹划,锐意创新,特别要在工作机制上创新、主题和载体上创新、方法和手段上创新。要着眼于提高干部文明素质,加强研究与探索,使精神文明建设常抓常新,不断增强主题鲜明性。三是拓展创建领域。进一步深化创建内涵,广泛开展文明岗位、文明干部、文明处室等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干部的文明素养。广泛深入开展“比思想看谁觉悟高,比修养看谁素质强,比作风看谁形象好,比工作看谁成就大”的“四比四看”活动,培育树立典型,不断拓展创建工作的覆盖面。在机关上下营造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团结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

五、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准备(2018年1月至3月)

摸清人员思想状况,了解干部职工对创建的态度、意见、建议。与市、区文明办有效沟通,了解创建形式。到先进单位学习取经,把握创建工作重点。根据上级精神、考评细则,建立健全相关组织,准备有关材料,制定实施方案、活动计划、工作制度等。

(二)动员部署(2018年4月)

召开全体机关人员会议,传达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创建文明机关动员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市政协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自觉性。明确各级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创建意识,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工作。

(三)全面实施(2018年5月至8月)

根据市级文明单位考核主要指标,硬件、软件一起抓,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逐项逐条对照检查,缺什么补什么,全面完成各项创建工作。

(四)自查完善(2018年9月)

对照考评标准进行自查自纠,及时纠正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提高,确保达到考评标准。

(五)迎接检查(2018年10月)

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市政协机关创建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检查组,对各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对照《阳泉市文明单位考评打分表》查漏补缺,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周密配合考评组验收工作,全面实现创建目标。

六、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是一项经常性、基础性、系统性、综合性工作,关乎广大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和机关形象。市政协各厅、室、委要切实树立抓文明创建就是抓基层、打基础、保稳定的观念,深刻认识精神文明创建重要作用。各厅、室、委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通过层次动员,大力营造人人参与创建、事事联系创建、时时狠抓创建,处处体现创建的浓厚氛围,形成人人和谐、全员参与、自觉实践的良好局面,确保市政协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顺利进行。

(二)周密组织,狠抓落实

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多、标准高、要求严。各厅、室、委要根据创建工作方案和任务分工,结合实际科学谋划,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从思想、组织、人力和财力上,给予强有力的支持,要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层层抓落实。要加强请示报告和工作协调,杜绝相互推诿现象发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加强督导,确保效果

要认真落实定期督导制度、检查评比制度和工作通报制度,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创建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行为规范和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真正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全力打造政协机关工作人员新形象。

(四)长抓不懈,巩固提高

在创建文明机关活动检查评比工作结束后,此项活动将作为政协机关的一项长期工作来抓。我们要加强对行为规范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巩固已有成果,使政协机关的环境、秩序、服务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第三篇】

为加强《湖北省关于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6月29日,林区信访局召开专题会议,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湖北省关于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4大部分22条相关内容。文明单位是体现一个单位工作业绩优、文明程度高、内部管理严、作风形象正、社会责任强、群众评价好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文明单位创建是系统工程,创建的基本原则是全员创建、共建共享、动态管理、优胜劣汰。

林区党委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胡紧跟强调,《湖北省关于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高,任务重,必须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认认真真学习《意见》,强化党建引领,把创建工作抓在平时,做到常态长效。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争先意识,把文明创建作为信访部门强素质、强服务、树正气、树形象、促业务、促发展的重要抓手,坚决克服创建与业务和服务两张皮、“少数干、多数看”、“牌子到手、创建到头”、敷衍应付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二是把文明单位创建与信访“三无”和“人民满意窗口”创建紧密结合,从而推进线上信访“一网通办理”、“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提升群众满意率。三是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做好规定动作,对标抓好落实。注重宣传形式,通过单位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阳光信访群等平台广泛宣传,为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服务神农架保护与发展奠定基础,促进林区文明创建工作质量和水平整体提升。

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第四篇】

近年来,我县以创建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为抓手,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为核心,深化工作内涵,拓展服务领域,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中医药事业得到了持续发展。近日,创建已完成省级专家组评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建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为召集人,26个部门参与的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立了中医药事业发展协调机制。成立了由财政、人社、发改等部门组成的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和中医药创建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中医药提升工程及创建工作,解决中医药发展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形成了中医药工作齐抓共管的有利局面。

二是出台相关政策,为中医药的发展保驾护航。

相继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实施意见》、《萧县基层中医药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萧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等政策,明确中西医并重,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促进中医药发展,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为中医药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是加大投入力度,为中医药发展增添动力。

逐年加大对中医药事业专项经费的投入力度,将县中医院离退休人员经费、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公共卫生任务支出等纳入预算。2016-2019年累计投入2429万元,划拨专项经费万元用于提升工程基层中医馆阵地建设22所和建设10个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有效地促进了我县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四是完善服务网络,构建中医药工作新格局。

通过整合全县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大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提升工程,形成了“龙头带动、枢纽联动、网底扎实”的网络格局,极大地提升了中医药的服务能力。抓龙头,发挥县中医院带动作用。县中医院加强康复、肿瘤、肾病透析、糖尿病中西医防治重点专科建设,建立国医堂,成立了中医药传统治疗中心,并完成二级甲等中医院评审工作;强枢纽,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枢纽”功能。目前,全县乡镇卫生院中医科设置率达到100%,已建成的基层中医馆22所,均能开展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6家中心卫生院中医科获得省级特色专科称号,为基层医疗机构的中医药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固网底,实施村卫生室基础建设,扎实巩固中医药工作服务网底,新建、改扩建村卫生室168所,全部村卫生室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所有村卫生室均设置中医理疗室,统一配备火罐、刮痧板、神灯等相关中医设备,对全县遴选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303名医务人员开展省市县乡四级中医药适宜技术大培训,让所有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提供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五是狠抓队伍建设,推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出台《萧县卫生健康人才和专科建设2018-2025规划》、《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等政策,打造了一支过硬的中医药人才队伍。截止目前,我县拥有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1人、全国农村基层优秀中医1人、全省基层名中医3人、市级名中医1人、市级基层名中医2人,市级中医药工作优秀村医2人,县级名老中医8人,同时,拥有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和基层名中医工作室各1个。

六是弘扬中医药文化,助推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

制定《萧县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实施方案》,以“宣传贯彻《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5-2030年)》,弘扬传承中医药文化”为主题,突出围绕中医药惠民举措开展宣传,扎实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建立博顿幼儿园、北关小学、实验小学3家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基地,实施以“普及中医药知识,传承中华文化”为主题的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行动,开展青少年学生练习五禽戏活动,五禽戏教学10余次,累计200余人次接受练习;启动“寻找身边的中医世家”活动,深度挖掘萧县中医药文化,搜集在外萧籍名医资料,编撰萧县中医药文献,讲好萧县中医药故事,营造“爱中医、信中医、服中药”的浓厚社会氛围。同时,萧县积极推广中草材种植,助推乡村产业发展,作为全国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安徽省首批试点县,普查历时1年,采集有药用价值的野生药用植物有98科、372种植物。据统计,全县种植菊花、丹参、艾草、牛蒡、紫菀、白术、白芍、牡丹、萱草、香茶菜等中药材3000余亩,其中,庄里艾草、官桥香茶菜、青龙萱草、闫集瓜蒌已规模种植。全县中药材种植家庭农场或合作社30余家,从事中药材种植、加工、收购、销售,年加工药材1000余吨。中药种植作为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在贫困户和贫困村大力推广,贫困户按1000元/亩的标准进行产业奖补,带动贫困户就业,发展中药材产业,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第五篇】

文明单位创建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加强和改进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基层单位干部群众共建共治共享共同缔造、建设美好生活的重要形式,是把加快建设“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的重要途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天津市文明委《天津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我区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以加强政治引领、提高员工素质、树立行业新风、履行社会责任为基本要求,以弘扬职业道德、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完善职业规范为工作重点,以服务中心工作、促进业务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塑造良好形象为创建导向,深入推进我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法治观念,促进行业单位和社会文明程度整体提升,坚持“美丽滨海共同缔造”创建理念,为加快建设“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良好社会环境。

2.基本原则。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基层单位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创建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作为中心环节,“战区制主官上”,自觉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开展创建,推动文明单位创建与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行业单位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为推动建设“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坚持突出思想道德内涵。着眼培养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思想道德建设贯穿创建工作始终,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贯彻落实《天津市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津市志愿服务条例》等精神文明建设领域地方法规,推动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为民靠民利民惠民体现到创建工作各个方面,动员职工人人参与,全心全意服务群众,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共同缔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重在建设。强化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和不足,把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服务下沉,全区通办,注重日常经常平常,注重落细落小落实,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务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分类指导,注重精准施策,抓住重点难点,不断推动内容载体、方法手段、体制机制改进创新,提高创建活动质量,扩大创建覆盖面,增强创建工作活力。

3.目标任务。面对新区高质量发展、建设“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把握创建规律,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丰富创建内涵,改进创新创建形式,深化拓展创建领域,不断加强道德建设、规范行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行业新风、履行社会责任、塑造良好形象,实现自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改善公共服务质量和群众生活品质、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4.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主体任务。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注重学懂弄通做实,努力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断增进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新区扎实实践。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完善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和各级党组织常态化学习制度,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邀请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和先进人物开展形式多样的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宣讲活动,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广泛运用“学习强国”、津滨海、文明网等平台及行业媒体、单位宣传橱窗等阵地,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宣传,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5.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增进认知认同、树立鲜明导向、强化示范带动,引导干部群众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明德修身、立德树人的根本遵循。坚持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单位规章制度、融入职工日常生活,使之成为干部群众日用而不觉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认真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广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弘扬时代新风,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加强文明礼仪宣传教育,让“滨海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理念深入人心。开展身边好人、道德模范、时代楷模等学习宣传关心关爱活动,树立正确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为文明单位创建提供道德滋养。

6.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充分利用重大纪念活动、传统节庆和现代节日等,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强化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一步深化形势政策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把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统一起来,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把实现个人理想融入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大梦想之中。

三、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全国文明城区创建中示范作用

7.全力投身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紧紧围绕《滨海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滨海是我家、建设靠大家——文明单位示范文明”活动,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带头落实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各项任务要求,带头创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带头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在做好自身创建工作的同时,以文明表率行动推动所属系统行业积极参与,影响和带动更多的单位和群众共建共享。领导班子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结合区文明委年度重点工作,精心设计载体,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创建工作内容,加强对《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和执法,干部职工支持率广泛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增强。

8.有针对性地开展精神文明教育。充分利用宣传平台及时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宣传区委区政府、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决策部署,坚定战胜疫情信心。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从人居环境改善、饮食习惯、社会心理健康等方面增强干部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认真落实天津市《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加强野生动物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禁捕禁食野生动物、卫生健康习惯养成、文明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坚决杜绝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积极参与“滨海好人”“天津好人”推荐评选活动,发挥文明单位在疫情防控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凝聚众志成城抗疫情的强大力量。全力以赴做好防御工作,实现分级精准复工复产,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又打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实现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赢。

9.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任务,大力发挥单位自身优势,服务社会、造福人民。以“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为主线,关注城乡基层困难群体,发挥行业扶贫优势,综合运用资金、项目、就业、文化、科技、教育、健康、公益扶贫等多种方式,助力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成果。大力支持、积极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结合自身特点,广泛组织参与多种形式的文明实践活动,形成“4+N”志愿服务合力,为广大农民提供精准便利的志愿服务。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大行动,超过50%的职工和90%的在职党员注册成为志愿者,经常性开展保护环境、社区服务、心理疏导、公共文明引导等活动,创建特色志愿服务品牌。积极参与慈善捐助、志愿助残、支教助学、义务献血、义演义诊、植绿护绿等社会公益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在帮助他人、服务群众、回报社会过程中提升道德境界。

四、不断丰富完善文明单位创建内容

10.深化职业道德建设。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热情服务、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要求,着力教育培养干部群众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弘扬高尚的职业精神,掌握精湛的职业技能,遵守严格的职业纪律,养成规范的职业行为。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干部群众自觉履行职业道德要求,塑造良好职业形象。推动各行业制定体现自身特点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职业守则,健全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体系,把职业道德要求融入行业管理和服务之中,引导干部群众涵养职业操守、践行职业道德。

11.培育凝聚单位精神。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培育提炼各具特色、符合实际、充满生机、团结协作、勇于创新、奋发有为的单位精神,建立标识体系,增强凝聚力、向心力和竞争力,激励职工干事创业、表率文明。坚持把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推动企业改革发展、激发职工创新创造活力结合起来,广泛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向奋斗者致敬”“巾帼心向党·奋进新时代”等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向劳动模范、最美奋斗者、大国工匠等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弘扬改革开放精神、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优秀企业家精神、科学家精神,倡导幸福源自奋斗、成功在于奉献、平凡造就伟大的价值理念。积极搭建职工发展平台,深入开展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立足本职作贡献、建功立业新时代,共同创造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

12.涵育单位文化建设。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完善单位文化体系,开展诚信、质量、安全、品牌等专项文化提升行动,丰富文化内涵,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全员参与的职工文化氛围。加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班组、学习型员工建设。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干部职工尊崇法治、遵守法律,宪法精神、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超过95%。积极参与全域科普教育,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提高科学文化素质,消除封建迷信、伪科学、极端思想土壤,坚决抵制违法违规宗教活动和迷信活动。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完善必要的文化设施和体育设施,培育职工文化骨干队伍,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

13.突出抓好诚信建设。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引导干部群众践行诚信准则,恪守每一条规范、严把每一道工序、做好每一件产品,做到诚信服务、诚信执法、诚信生产、诚信经营。持续开展全员诚信教育,弘扬中华民族重信守诺传统美德,普及与市场经济和现代治理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以诚信文化丰富单位文明内涵。培育树立诚信典型,开展创建诚信单位、诚信行业、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主题活动。积极参与诚信缺失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建立完善干部职工诚信考核评价制度,严肃查处失信行为,推动诚信建设制度化。

14.培育生态价值观念。强化生态文明教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倡导勤俭节约、绿色环保,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切实增强干部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文明意识,全面提升生态文明素养,培育良好行为习惯。广泛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开展节约型机关(单位)创建行动、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文明餐桌行动,积极参与生态社区和绿色出行等,培养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动工业企业建立切实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体系。大力实施净化、绿化、美化和亮化工程,积极参与蓝天、碧水、净土行动,扎实推进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五包”环境整治任务,单位内外干净整洁,周边环境管理规范,办公生产经营场所设计合理。

15.加强管理解决职工实际问题。完善行业规章、服务标准、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促进单位管理规范化。充分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落实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探索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基层单位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多做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工作,多做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化解矛盾、激发动力的工作,创造严谨团结、融洽和谐的工作环境。关心干部群众日常生活,从解决职工实际问题入手,针对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问题,深入细致,加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强对困难职工的思想引领、关爱帮扶、法律援助等,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帮助解决后顾之忧。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干部群众健康素质。

五、进一步深化拓展文明单位创建领域

16.结合行业特色开展创建工作。紧紧围绕提升职工素质、促进业务发展,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工作特性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党政机关要围绕转变作风、廉洁勤政、执政为民,广泛开展文明机关、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机关干部的宗旨意识、人民立场、使命担当,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行政执法部门要围绕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服务,全面促进执法规范化,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生产经营单位要围绕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科学管理,提高生产管理水平,以产品质量、社会信誉赢得长远发展。窗口服务单位要围绕打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加强从业人员文明礼仪培训,规范岗位服务流程,公开服务标准承诺,完善投诉处置机制,开展文明素质提升行动,提供文明、优质、高效服务,营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群众服务满意率超过90%。

17.不断丰富创建活动载体渠道。着眼激发创建活力、增强工作实效,进一步创新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形式载体。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班组、文明车间、文明科室、工人先锋号、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等活动,激活创建“细胞”、夯实基层基础。积极引导干部群众参与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观赛、文明餐桌、文明上网等行动,开展移风易俗活动,践行文明规范,弘扬时代新风。组织干部群众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开展网上道德实践活动,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传播文明理念,弘扬新风正气。

18.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创建。结合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目标任务,把握性质特点,制定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原则性和针对性相统一的创建标准,优化考评程序,明确工作导向,推动文明单位创建覆盖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进一步调动主动创建积极性。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融入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政策制定和落实全过程,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参与创建的内生动力。

19.深化拓展互联网企业创建工作。适应互联网发展新趋势,大力推进网络精神文明建设,将文明单位创建要求融入网站运营、企业管理。加强互联网企业党群工作和思想政治建设,推动互联网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依法依规经营。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提高网络治理能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实施网络文明行动,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主题活动,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加强网络公益宣传,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公益、网络慈善活动。网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推动网络行业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20.开展联创共建增强辐射效应。加强单位与所在区域系统的联创共建,建立健全协调融入机制,将单位文明创建与区域系统整体工作相衔接,引导文明单位积极参与文明城区创建等重点工作。鼓励业务工作、员工规范、服务对象相类似的文明单位之间结对共建,相互帮助、共同提升。大力推进军民共建,突出思想共建和精神共育,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行之有效的共建活动,增进军政军民关系。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全面领导

21.发挥党建工作的政治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文明单位创建中的领导作用,强化各级各类单位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彰显国家机关政治属性,强化国有企事业单位政治导向,发挥群团组织政治作用,引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取得良好政治效果。大力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先行,建立健全“党建+文明创建”机制,推动文明单位创建与基层党建工作实现融合发展,形成党建带创建、创建促党建的良好局面。扩大党建有效覆盖,依托行业党组织、行业协会党组织、商圈市场党组织、楼宇党组织等,发挥党建指导员作用,设计开展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党建活动载体、文明实践项目,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搭建平台,实现党建和创建的覆盖领域双拓展、工作质量双提升。

22.充分发挥系统、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作用。各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认真履行指导本系统、本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责任,加强对行业系统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组织本系统、本行业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公共服务评价,以文明单位创建带动行业系统创建工作。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文明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编制创建工作规划,制定具有行业系统特色的创建工作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促进全系统争创文明单位、打造文明行业。行业协会要在文明创建中积极主动作为、加强统筹协调,完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升功能,将创建要求融入从业规范、岗位职责,建立科学规范的行业制度和文明公约,提升行业文明程度,促进行业自身发展。大力培育发展新兴行业协会,搭建联系服务平台,更好地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引导新兴行业单位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23.健全完善文明单位创建激励引导政策。落实天津市《关于奖励全国和天津市文明城区等先进典型的办法》,按照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原则,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建立健全多元激励引导机制。将文明单位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在审批、税收、信贷、招投标、资质评定、评先评优等事项中,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优惠、加分等政策支持。鼓励各级各类单位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志愿服务等文明行为表现突出的干部群众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文明单位干部职工的奖励,以精神激励为主,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注重培育文明单位创建示范典型,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升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整体水平。

24.改进文明单位考评和动态管理。每三年组织开展新一届文明单位评选工作,采取届期制评选方式进行。将文明单位创建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党建工作考核和绩效考核、行业考评等重要考核项目,建立年度述职考核、第三方评估、重点工作督查、社会责任报告等考评制度,切实增强考核考评结果使用效力。加强文明单位动态管理,修订完善《滨海新区文明单位测评细则》,制定落实负面清单,荣誉存续期内,每年进行一次集中届中考核,对出现重划、重组、撤销、分立、合并的单位,自行终止荣誉称号;对不符合标准、群众满意度不高、失去先进示范作用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处理;对出现发生严重问题或创建工作严重滑坡等涉及负面清单问题的单位,撤销荣誉称号,并取消下一轮次参评资格。加强创建工作规划管理,健全完善申报、测评、考核、届中复查等制度,形成创建梯队,实现动态竞争。各级各类文明单位要保持创建工作常态长效,坚决杜绝脱离实际、劳民伤财、弄虚作假、突击迎检等形式主义问题。

25.强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支撑保障。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政策,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用好精神文明建设专项经费,支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各级文明单位要建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制,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单位领导班子会议议事日程,由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定期研究,督促指导,率先垂范。要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完善人财物投入保障机制,有规划、有制度、有队伍、有保障,推动文明单位创建持续推进、提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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