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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原因剖析及防范对策与建议【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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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原因剖析及防范对策与建议【第一篇】

近年来,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频发多发趋势,对此,眉县纪委积极探索当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腐败的特点、规律,严格履行教育、监督、惩处职能,严肃查处了一批涉案金额大、危害程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违法违纪人员,教育了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优化了干事创业环境。近三年,全县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8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6人,挽回经济损失1403万元。

近年来腐败案件的表现形式及特点

(一)从案件类别来看民生类问题较多。在近三年查办的86个案件中,涉及民生类的案件共67件,占案件总量的%。主要表现在一些承担民生工程的部门以及部分村组干部贪污、侵吞、挪用各种惠农资金、土地补偿款、扶贫救灾款、粮食直补和退耕还林款、拆迁安置款等专项资金。

(二)从人员类别来看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上升趋势。近年来,因国家政策和项目建设不断向农村倾斜,村组干部贪污受贿等经济违法犯罪问题也在逐年上升,主要表现在民生工程、土地征迁赔偿、财务管理、粮食直补、退耕还林等方面贪污受贿、挥霍浪费、虚报冒领等。2011年涉及村组干部的案件总量的33%,2012年占案件总量的40%;2013年占案件总量的50%。

(三)从案件性质来看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类问题较为突出。在近三年查处的86件案件中,涉及到贪污贿赂及失职渎职问题的案件各占16起,占案件总数的%,位居第一。这些案件中不仅有领导干部也有村组干部,涉案金额多则几十万,少则几千元。如某单位原副局长张某在协调工程项目征地建设过程中受贿万元;某中心原主任李某,在任职短短3个月时间内,收受贿赂达万元,贪污公款万元。

(四)从作案手段来说逐渐隐蔽多样。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表现形式主要有: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国家种类补偿资金、惠民资金;合伙作案、公款私存或转借他人以获取利息,或借给亲友使用;财务管理混乱,吃喝挥霍,随意开支等。如某村四名村干部合伙,将西宝高铁征地补偿款、地面附着物赔偿款、灌溉渠赔偿款等共计万余元,采取虚报冒领方式予以私分。

违纪违法案件频发多发的原因分析

(一)少数干部个人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漠。从近三年立案查处的领导干部来看,大多数干部文化程度及综合素质较低,浅薄的文化素养造成了这些基层领导干部平时疏于政策理论的学习,忽视了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纪律意识及法律意识淡薄,导致有些干部在被查处后还不认为自己已经触犯了党纪国法。

(二)个别人私欲膨胀,思想道德滑坡。一方面,个人私欲膨胀,宗旨意识淡化。没有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和权力观,谋利之心膨胀,放任之心膨胀,贪腐之心膨胀,将本来用以为国家干事业为人民谋福利的领导职权当作谋求私利、捞取钱财、寻求退路的手段。另一方面,思想道德滑坡,挡不住诱惑。在市场经济下,受外来腐朽思想的侵蚀,面对金钱、物质的诱惑,个别干部不能自持,最终把手伸向了集体或掌管的专项资金。

(三)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一是教育缺失。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机制不够完善,教育管理的内容和方式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监管不到位。由于“一把手”领导权力过于集中,上级监督太远,不能经常;同级监督太软,心存顾虑,所以监督表现得尤为失之于软。特别是有些农村干部,书记、主任一肩担,集决策权和资金支配权于一身,家长制作风更为严重,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流于形式。三是村组账务混乱。农村三资(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落实不到位,对资金运作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在实际执行上往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还有一些村会计形同虚设,通常就是个记账员,村里一切开支均由村支书或主任掌握;还有些组上甚至没有会计也没有账目,组长一人说了算。四是村务、财务公开不到位。推行的村务、财务公开流于形式,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征地补偿、民生资金、财务收支等问题,不公开或有选择地公开,避重就轻。

对策建议

(一)加强教育,强化党员干部个人素质。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每年通过思想纪律作风整顿、眉坞大讲堂、干部法制培训等形式,在全县开展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的群众观念、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扶眉战役烈士陵园红色教育基地、张载祠官德教育基地、县看守所警示教育基地、杨文洲纪念馆廉政教育基地作用,利用身边一些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有计划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寓教于案。三是狠抓农村基层干部教育。针对基层干部文化层次和工作实际,采取易于接受、通俗易懂的教育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思想政治和廉政教育,有效遏制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二)强化监督,将权力置于监督之中。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管。经常对各级各部门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批评教育、责令整改,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在干事的同时不出事。二是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管。从农村实际情况出发,积极推行民主评议干部活动,健全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强化“民主理财”、“民主议事”,把村级各项事务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三是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强对重大事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政府投资项目、扶贫救灾资金、强农惠农等民生领域各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资金廉洁规范运行。四是加强对工作之外的监管。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管,延伸监督触角,通过鼓励群众举报、开展明察暗访等,对利用公款吃喝宴请、借婚丧嫁娶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三)加大惩处,增强案件震慑力。一是加大问责问效力度。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省纪委领导干部警示训诫防线及眉县《机关效能问责办法》等制度规定,综合运用组织处理、警示训诫、行政问责等措施,对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严格问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二是加大对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办破坏环境、影响发展和阻碍重点项目建设中的失职渎职案件,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中的权钱交易、贪污贿赂和以权谋私案件,特别是严查少数镇村组干部滥用职权、与民争利、涉黑涉恶、利用宗族势力欺压群众、截留挪用扶贫救灾等专项物资和侵占集体财产等行为。通过严查重治,提高震慑力,惩前毖后、警示育人。

(四)完善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一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各项制度建设,加大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制度执行有力、刚性十足。二是规范权力运作机制。对主要部门、重点权力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轮岗交流,对过度集中的权力进行分解,制定相互制约机制,防止权力失控和滥用。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和政府采购等制度,建立健全办公、招待等费用定项限额管理制度,严把财会人员任职关,强化对财务的监督审计力度,杜绝一切违规资金运作。四是加强党务、政务、村务和财务四公开。严格执行党务、政务、村务以及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间隔,制定检查考评、责任追究等操作办法,创新公开的手段、形式,不断增强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原因剖析及防范对策与建议【第二篇】

近年来,随着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都市区的叠加建设,中牟县迎来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但这也成了诱使农村干部违纪违法的一大因素,导致农村基层“苍蝇式”腐败案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主要表现在以权谋私、作风粗暴、挥霍浪费、优亲厚友、派系纷争。究其原因,一是高速发展下的心理失衡;二是特权思想下的心态畸形;三是奢靡之风下的观念扭曲;四是监管不力下的权力滥用;五是惩处不严下的心理侥幸。所有这些,都导致了农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数量居高不下。

要想解决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就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严把入口。通过组织程序和民主选举程序,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廉洁奉公、能够带领群众致富的优秀人才选进村“两委”班子,为他们提供想干事的机会、能干事的平台、干成事的位子,为减少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奠定基础。

加强教育。一是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农村法纪法规等纳入基层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内容,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意识。二是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案件通报、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警示教育,让不想腐、不敢腐观念入脑入心,不断提高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能力。三是积极探索廉政教育新载体,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活动,扩大廉政文化示范点覆盖面。

健全制度。一是在民主决策方面,规范完善“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机制,推动农村基层决策民主化、制度化。二是在民主监督方面,深化农村基层“三务”公开,运用“制度+科技”手段,创新村务公开模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障群众民主权利。三是在基层社会管理方面,建立村组干部绩效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村组干部评优评先、提拔使用、工资报酬等挂钩,不断增强了村组干部工作的主动性。

强化监督。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的职能作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同时,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勤廉“双述双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等活动。

严查重处。紧盯农村基层“苍蝇式”腐败案件不放松,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的督促指导,建立办案协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同时,针对案件中所暴露问题和薄弱环节,协同发案单位查找漏洞,建章立制,达到“查处一起案件,解决一批问题,健全一批制度,教育一批干部”的目的。

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原因剖析及防范对策与建议【第三篇】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处祖国南大门,沿海沿边沿疆,有壮、瑶、苗等12个世居少数民族,基层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直接影响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

为进一步了解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与规律,提出预防和纠正措施,确保基层团结稳定,近期,自治区纪委对2010年以来全区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

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主要特点

据统计,2010年至2014年4月,全区查办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3214件,占全区案件总数的%,其中涉及村干部案件1764件。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把手成为发案高危群体。违纪违法主体多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乡镇站所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在基层,一些干部大权独揽,办事不民主,一人说了算,容易利用自身职务便利贪污受贿。

民生类违纪违法案件突出。各项强农惠农补贴的发放正成为村干部违纪重灾区,集中表现在危房改造、粮食补助、民政救济、扶贫资金、土地征用补偿等领域。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资金量大、监管环节多,一些地方在资金分配和发放过程中侵吞、截留、挪用危房改造资金问题突出,严重损害农民群众利益。2010年以来,广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办涉及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腐败案件152件,结案104件,处分107人。

群体违纪违法呈上升趋势。前几年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多为“单兵作战”,极少出现集体参与作案现象。但近几年出现了由单独向合伙违纪发展的趋势,有的甚至发展成班子成员集体违纪。据不完全统计,全区查处的农村基层干部群体违纪违法案件,2010年为42件、2011年为53件、2012年为81件、2013年为93件。

违纪违法形式各式各样。有的利用村结算往来账的机会隐蔽作案,从账面上很难找出破绽;有的将拆迁补偿与土地补偿“浑水摸鱼”作案;有的采取收入不计账的手段直接侵吞、截留;有的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贪污集体财产;有的利用经手管理、发放使用补偿和各种下拨资金之便,直接截留。

顶风违纪屡禁不止。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广西迅速出台了贯彻落实意见,全区各级认真执行,促进了党风政风转变。但是仍有不少基层干部顶风违纪,如今年4月,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有关领导干部违反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在公务接待中违规上酒、饮酒,致该镇拟任副镇长的钟谢飞酒后意外死亡。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来宾市有关部门进行了查处,对违反作风纪律建设有关规定的11名责任领导进行了严肃处理。

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主要原因分析

宗旨意识不强。一些基层党组织抓党风廉政教育机制不完善,教育形式单一,重用轻管,导致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存在“空对空”的问题,出现不少“法盲干部”、“纪盲干部”。一些村干部虽然任职多年,但平时不注意加强党性修养,拒腐防线松懈。有的认为工资待遇低、工作量大,在办事过程中收取一点“服务费”、“误工费”理所当然。

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是内部监督“弱”。有的村规章制度、监督机制不健全;有的村根本没有规章制度;有的村虽然制度上墙,但形同虚设,没有很好地落实与执行,往往是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个人说了算,其他班子成员不敢提不同意见。二是民主监督“软”。目前推行村务、政务公开,对农村干部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但是有些村公开的内容有限,表面的东西多,群众最关注的财务收支等方面的内容很少,一些村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不高,使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手段难以到位。有的群众认为只有乡镇干部、村干部帮忙才可以拿到补贴指标,不敢监督。

部分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中只重视布置任务、下达指标,不重视监督落实措施,更没有检查、指导、监督基层开展工作。尤其当前强农惠农资金较多,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漏洞较多,只重视结果,忽视中间环节,监管措施缺失。一些案件中,相关资金拨付的上级单位只将资金拨付到村或者由村干部领取后就不管不问,对资金的发放和去向缺少必要的监管。

纪检监察力量比较薄弱。乡(镇)纪委书记分管工作较多较杂,难以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纪检监察员基本上都是兼职,对业务不熟悉,难以发挥作用;乡(镇)纪委履职时受到地方党委很大制约,有的乡(镇)对群众反映的村干部问题不仅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反而护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同时,乡(镇)纪委书记在本乡开展工作也存在较大畏难情绪,以致惩治不严。

预防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对策建议

强化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督促基层党组织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好选用干部关,将那些公正廉明、吃苦耐劳、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奔小康的人选出来用好。对那些不顾大局、作风霸道、私欲膨胀、以权谋私的党员干部,如经批评教育仍不悔改,坚决清理出班子。

强化基层干部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政策理论学习教育,是遏制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一条基础性措施。要针对基层干部的文化层次和工作实际,灵活采取易于接受、通俗易懂的教育形式,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法制、党纪政纪条规和道德教育。要充分发挥各级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开展经常性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电教片。

强化村务公开工作。加快推进村级规范化建设,制定统一标准,对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间隔、检查考评方法、责任追究等作出详细规定。建立健全村民监督委员会及民主理财小组等,村务公开的内容由村监会审查后公布,同时制定出台村干部离任审计、村务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创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手段、形式,推进“阳光村务建设”。

强化对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完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民主议事、政务公开、款项拨付、项目实施跟踪督办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同时,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关键部门、关键环节的监管。

强化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业主责,增强基层办案力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增强对涉农违纪违法行为的威慑,彻底打消少数基层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同时,注重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方,不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原因剖析及防范对策与建议【第四篇】

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一定要紧紧围绕“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一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分析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新规律及深层次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作案主体多元化、家族化,违纪违法侵害的客体具有多样化、复杂化,违纪违法主观方面往往利用“合理化”、“合法化”的形式作掩饰,违纪违法客观方面的社会危害性具有隐蔽化、智能化,是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的主要特点。分析其原因有主客观二方面,主观方面:放松自我教育,思想麻痹松懈;爱慕面子虚荣,滋生攀比心理;贪图安逸享乐,追求腐朽生活;明知故犯敛财,试图侥幸漏网。客观方面:干部的培养教育淡化,对干部的监督乏力,制度的落实不到位,预防工作凸显薄弱。遏制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对策:一是要探索和把握腐败案件的作案规律;二是要探索和把握腐败案件的发案规律;三是要探索和把握腐败案件的破案规律;四是要探索和把握腐败案件的防范规律,第一,建立宣传教育机制;第二,建立制度防范机制;第三,建立考核评价机制;第四,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第五,建立测评预警机制;第六,理顺监督机制,保障各监督主体充分协调发挥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一批隐藏较深的违纪违法分子被挖了出来,受到法纪的严惩,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由于体制和市场经济转轨所产生的一些负面影响,不同阶层、不同行业领域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腐败案件仍时有发生,一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和规律性特点的案件逐渐暴露出来。如何把握近年来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腐败现象脉络,做到蛇打七寸,攻其要害,有效遏制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已成为各级执纪执法机关亟待解决的课题。

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原因

人与权力、利益的结合,为什么会产生腐败?这是因为:其一,人的天性是有缺陷的,在一系列人区别于动物的高级心理活动中,有一根本特征,即占有和支配心理。这是腐败产生的根源;其二,权力本身蕴含着导致腐败的因素,权力本身具有强制性、扩张性、支配性,权力的这种本性往往与人类自身的弱点联姻,从而使双方互相强化,并诱惑人们去扩张权力。当没有外部制约或制约不力的时候,其腐败因素随时可能恶性膨胀,走向另一面;其三,高回报的利益是引发腐败的催化剂。人类的绝大多数行为无不在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腐败行为的演变过程往往循此路径发展。

(一)主观方面

1、放松自我教育,思想麻痹松懈。剖析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纵观其人生历程,不难发现,大多数领导干部在成长之初或任职之初,有着远大的理想抱负,政治思想是可靠的尚具有一定的党性观念,工作上勤奋敬业,积极努力。但是随着政治上的进步,地位身份发生了变化,加之长时间不注重理论学习,放松自我教育。在一些公务活动和人际交往中思想麻痹松懈。从开始的受之有愧到习以为常,从谨慎行事到肆无忌惮,其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逐步偏离了正确的轨道,导致思想滑坡、人格蜕变。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恶性膨胀,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哲学。将人民交给的权力当作谋私的工具,使公共权力异化成了私有权力,一门心思想着如何利用职权多捞钱财。

2、爱慕面子虚荣,滋生攀比心理。大凡在领导干部中有一个“领导形象”的概念,有些领导干部能把这个“形象”与党的形象紧密联系起来,而有些领导干部却把这个“形象”与个人的虚荣面子狭隘地混为一谈,往往以“看看人家”又想想自己,滋生攀比心理,造成心理天平倾斜,并从另一方面产生“武装形象”的欲望和念头,唯恐寒碜自己。甚至奉行“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利用权力大搞裙带关系,任人唯亲、封妻荫子,结帮拉派,于是,着手实施“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和“千里做官为求财”的人生信条。

3、贪图安逸享乐,追求腐朽生活。有的领导干部一旦做官掌权,便贪图安逸享乐,失衡心态造成自我补偿心理,羡慕他人灯红酒绿的“气派”转而“傍大款”,与个体老板打得火热,搞权力共享、利益分享,疯狂敛财,包养情妇,认为“天老大、我老二”,目无组织、心无群众、专横跋扈,追求腐败奢侈生活。

4、明知故犯敛财,试图侥幸漏网。在违纪违法领导干部中,多数是明知行为不轨而为之。其中的缘由就是侥幸心理作祟,有的自以为隐蔽而忘乎所以;有的以不一定能查到自己头上自我安慰;有的以“关系网”、“保护伞”撑腰而有恃无恐;有的以早已订立的攻守同盟做好自我保护准备;有的甚至东窗事发仍负隅顽抗试图侥幸过关。

(二)客观方面

1、干部的培养教育淡化。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级党委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加大了力度,推进民主选举,加强任前公示,严把考察程序,增强透明度,扩大知悉面。又通过党校培训和平常组织的政治学习来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的确有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但是,在他们走上领导岗位后,在继续成长过程中的培养教育却往往被忽略、被淡化,甚至把对干部成长过程中的培养完全等同于提拔重用或泛泛的学习教育。如果对领导干部重任用、轻培养,就如同只注重栽种树苗,而不注重施肥、浇水和防病灭虫,最终就会枯萎、死亡。并且培养教育的形式不多,内容有限,效果不佳。

2、对干部的监督乏力。我们把干部的政绩纳入任期管理考核,往往在理解上偏重于“只讲收获、不看耕耘”。其实,看一个领导干部的政绩,其创造政绩的过程也是很重要的。忽略了过程,也就相应弱化了环节中的监督,一级管理一级,一级监督一级的两个作用显得失调。于是,造成拉关系、浮夸、搞假政绩的现象滋生,腐败的温床随之应运而生。对一把手的监督机制存在严重缺陷。

3、制度的落实不到位。这些年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纪违法的制度应该说不少,某些违纪违法的干部对相关制度也是了解知悉的,关键在于落实上缺乏力度,存在“死角”,制度形同虚设,导致干部首先不遵守制度而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

4、预防工作凸显薄弱。预防腐败工作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工作职能、职责尚未健全落实,惩防体系的建设工作还存在不够主动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等。

遏制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对策

当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有其特殊性,要切实有效地遏制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一方面要从源头上机制上加大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才是治本之策,另一方面要进一步狠抓违法案件的查处,增强威慑力,做到惩防并举、标本兼治。

l、抓思想教育,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是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基本途径,也是遏制腐败行为产生的治本之策。在教育内容上,要着重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教育: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近几年查处的表现形式不说相同,违纪违法案件多数是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的问题,尽管作案方式和方法不同,但根本原因还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因此要加强党性教育,解决理想信念问题。二是加强宗旨观念教育。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三是要加强拒腐防变教育。当前,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观念,提高“免疫力”,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教育的对象上,从实际来看,当前县域内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对象应选择科局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村支两委负责人。在教育的形式和手段上,既要靠党组织进行灌输教育,又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既要加强示范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弘扬正气,凝聚人心,又要深化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在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原因当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2、抓制度建设,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要使领导干部自觉做到廉洁从政,必须用科学的制度和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其行为。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制度建设。完善责任制考核办法,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二是抓好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要以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为重点,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针对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完善相应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三是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针对当前发案的特点和原因,应着力抓好以下制度建设:

1重大事项集体决定制度。凡是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一定要经过党委或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村支两委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任何人无权改变集体的决定;

2实行权力分解制度,对有审批权的部门和管人、管钱、管物的部门实行权力分解,制定相互制约的制度,防止个人以权谋私;

3严格执行政(村)务公开制度,杜绝暗箱操作。对重大决策、财务收支等情况,凡是能公开的,应一律公开,对未真正落实政(村)务公开的单位,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强化财政监控,规范落实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和政府采购等制度,严格把好财政资金和其它资金收支审批关,堵塞漏洞,杜绝一切违规资金的运作行为。

3、抓监督检查,增强领导干部自我约束能力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的根本保证。历史经验和现实情况都充分证明,哪里有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哪里就会有腐败。只有加强制约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才能有效防止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的现象。一是要健全权力的内部制衡机制,即以权力制约权力,通过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理顺各权力监督机构的组织和运作体制,以实现最佳的监督效益。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带头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对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要完善权力的外部监督体系,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群众团体、民主党派、新闻媒体等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建立评议评估机制和有效落实廉政报告、廉政谈话、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廉政巡视等制度,形成对党员领导干部用权行为的有效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严以律已、廉洁用权。三是强化行政监督,充分运用执行监督手段,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促使国家公务员廉政勤政。

4、抓惩治,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

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通过大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建立一道严格的党纪国法防线,遏制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滋生和蔓延。一是要把握办案重点,突破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要把经济类的违纪案列为重点,把党员干部贪污贿赂挪用挥霍公款案件列为重点,把妨碍经济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列为重点。二是认真查找案件线索,拓宽案源渠道。针对作案复杂隐蔽化,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有效办法,主动出击,积极查找案件线索,扩大案源。三是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增强办案的综合效果。不单纯办案,要通过查办案件,及时发现掌握发案单位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提出完善制度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办案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相关规范措施加以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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