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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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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第一篇】

一、会议制度

党支部的会议制度,主要包括支部党员大会制度、支部委员会制度、党小组会制度。它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开展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基本途径和保证。

1.支部党员大会

1召开时机:基层党支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机关党支部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2主要内容:①讨论贯彻执行上级决议、指示的措施;②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③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讨论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④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党的上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⑤作出吸收和处分党员的决定;⑥讨论决定必须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3程序方法:一是准备会议。①支部委员会确定议题和时间;②通知全体党员;③书记、副书记和委员酝酿准备预案。二是召开会议。①书记(副书记)主持宣布开会;②组织委员统计到会人数并报告;③宣布议题展开讨论;④书记归纳集中多数人意见;⑤表决并形成决议;⑥明确分工,提出落实意见;⑦宣布闭会。三是抓好会后贯彻落实。①按照会议决议分工,抓好贯彻落实;②对个别党员因故没有参加会议,书记或支部委员在会后向他们传达会议决议;③根据需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会议情况。

4落实要求:①内容符合关于支部党员大会职权的规定;②必须有超过半数的党员到会方可举行,选举时必须有超过五分之四的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程序符合规定要求;③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讨论决定重要事项,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之间应当进行个别酝酿,必要时形成方案建议,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④决定重大问题要进行表决,表决事项以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没有以正副书记个人意见代替大会决议的现象;⑤每次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都要分工一名委员(一般组织委员),对开会的时间、地点、到会人员、缺席人员、列席人员,会议主持人、记录人,讨论的问题,会议的发言和决议,在党支部会议记录本上认真记录,以便检查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2.支部委员会

1召开时机: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支委会负责处理党支部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集体讨论决定和处理本单位的重大问题。

2主要内容:支委会讨论决定的问题必须是本单位建设和支部建设的重大问题,即是本单位的根本性、倾向性、普遍性和原则性问题。《党支部工作条例》规定:通常由支委会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有: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制度和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的贯彻执行;②本单位建设的规划和重要工作任务的部署;③人员思想状况的分析和加强思想工作的措施;④骨干配备,组织调整,人员的调动和分配、职级晋升;⑤选调送学;⑥发展党员;⑦奖励和处分;⑧重要经费开支、重要物资的使用;⑨共青团支部的建设;⑩其他必须由支部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

3程序方法:一是会前准备:①正副书记与委员酝酿确定会议议题和时间;②组织委员通知支委做开会准备;③书记与委员之间个别酝酿准备意见。二是召开会议:书记或副书记主持,①组织委员统计人数;②宣布开会,讲明议题;③支委展开讨论;④书记归纳支委意见;⑤进行表决;⑥组织委员做好会议记录。讨论时要“一事一议”,即一个议题讨论形成决议后才能进行下一个议题。三是贯彻落实:在支委会对重大问题做出决定后,必须由主官分工负责、贯彻执行。

4落实要求:①必须有超过半数的委员到会方可举行,受任务支委长期分散、人数不够而又必须议事时可通过电话连线现场进行表决;②议题书记、副书记研究确定,并提前一天通知支委,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③会前搞好通气酝酿,不开无准备的会;④会上每个委员畅所欲言,没有“一言堂”的现象;⑤遇有不同意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不搞“以职定音”;⑥对讨论的事项意见分歧较大,应当暂缓表决,会后进一步调查论证、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复议;⑦执行决议有分工、有检查、有汇报、有讲评,不出现“决而不行”;⑧研究推荐干部使用、职级调整、骨干配备、选调送学、党员发展、奖惩等事项,要广泛征求意见,有三分之二以上支委到会,并逐个表决;⑨有时为传达布置某项重大任务和动员完成某项紧急任务,为争取时间、减少层次、统一思想,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但不宜多开,否则容易削弱支部党员大会和支委会的领导核心地位;⑩对不宜公开或扩散的会议内容和情况,要教育委员遵守党的纪律,做好保密;11凡召开支委会,都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书记或副书记保管,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记录要素:会议名称、开会时间、开会地点、出席人员、缺席人员姓名及原因、列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会议议题、发言要点、会议决议及通过情况。

3.党小组会

1召开时机: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基层党支部每月安排一次,机关党支部每两个月安排不少于一次。

2主要内容:①组织党员学习、讨论;②组织党员进行集体交心和思想汇报;③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对党员进行工作分配,并检查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党小组分配工作的完成情况;④按规定进行党内选举,如推选小组长,酝酿支部委员侯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侯选人等;⑤研究发展对象,讨论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小组意见,组织民主评议党员,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纪律处分等;⑥分析群众的思想情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⑦定期开好小组组织生活会,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程序方法:一是准备会议:①党小组组长确定议题;②提前1-3天发出开会通知;③准备好有关文件资料。二是召开会议:①党小组组长宣布到会情况,说明议题,提出要求;②组织党员围绕议题,开展讨论;③党小组组长归纳小结,提出贯彻措施,形成结论。三是会后落实:①党小组组长检查会议记录情况;②将党小组会议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③抓好会后的组织落实。

4落实要求:①党小组会议每次议题要集中,不宜太多,一次会议要着重解决1-2个问题;②党小组长善于主持会议,会管理和监督党员,每次会议都有归纳小结;③在参加小组活动时,领导干部应以身作则,主动配合党小组长开好小组会,带头发言,带头汇报思想,带头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接受组织监督;④每次党小组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本由党小组长妥善保管。记录要素: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缺席人、记录人姓名、会议中心议题、每个人发言要点、结论性意见。

二、党日制度

党日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生活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党支部开展工作、党员参加党的活动的重要保证。

1召开时机:基层党支部每周安排半天,必要时可以相对集中使用,但每月不得少于两次。机关党支部每月至少安排两个半天。(理论达人微信公众号)

2主要内容:①召开党的会议,如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和党小组会,一般可安排在党日时间进行,有时也可用来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②进行党的教育,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学习、党风党纪教育和各种形式的党课教育活动;③开展组织生活,如组织评议党员,召开民主生活会,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表彰宣扬先进,检查党员完成党支部交给的任务的情况等;④处理党务工作,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改选支委会,讨论发展党员,收缴党费,进行党员鉴定,研究党纪处分等。

3落实要求:①党日时间上应当相对固定,列入单位工作周计划中,不得随意占用,因特殊情况确需占用的,须经团政治机关批准,事后应当及时补上;②党日必须突出党性,坚持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杜绝行政化、庸俗化、娱乐化倾向;③基层党支部制定工作周计划时要考虑到党日,计划要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分工明确,责任到人;④落实党日必须保证人数,党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及时进行补课或传达党日活动内容和要求;⑤党日制度落实情况要做好相关登统计,记录规范、准确,没有作假现象。

三、党课制度

党课制度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基本形式,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培养合格党员的重要途径。

1召开时机:基层党支部每月一次,机关党支部每年不少于两次。

2主要内容:进行党的基本理论教育;进行党的现行政策教育;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进行党员思想品德教育。

3程序方法:①认真备课。首先,熟悉教育内容,明确教育重点、难点和基本思路;其次,进行思想摸底,充分调查了解党员的思想反映;之后,编写教案,主要包括党课的目的与内容、观点与事例、归纳提示的重点结论、讨论思考题等。②组织试讲。可依据教案进行小范围的试讲,征求意见,进行补充完善。③课堂讲授。依据教案以口语表达和一定的辅助手段相结合,具体进行讲解。④组织讨论。授课完毕后,除要围绕党课需要掌握的重点思想观点进行归纳小结外,还要布置讨论题,组织授课对象开展讨论。

4落实要求:①党支部应当科学制定党课教育实施年计划、月计划,安排人员提前准备教案,避免党课教育的盲目性和随意性;②党课要出“党”味,内容贴近不同层次党员实际,贴近党员现实思想,解决倾向性问题成效明显;③授课人应加强学习,提高讲课的艺术性,灵活形式方法,熟悉授课讲稿,避免出现照本宣科问题;④党支部应创新方式讲党课,支委成员带头讲党课,鼓励普通党员上党课。

四、报告工作制度

报告工作制度,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是支委会接受支部党员大会检查和监督的重要形式。

1开展时机:基层党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报告一次或者按工作阶段报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报告一次。报告一般在重大任务完成后、工作阶段结束后、半年和年终总结时。正副书记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

2主要内容:报告工作,通常由书记或者副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履行职责、自身建设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主要包括:①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议、指示,加强党支部政治思想领导的情况;②支委会、党小组和党员执行、落实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③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的情况;④基层主要任务完成、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⑤领导共青团等组织开展工作的情况;⑥今后工作打算和加强支部自身建设的措施建议等。

3程序方法:一是准备工作报告。①报告工作前,正副书记要交心通气,商定有关事宜,并事先通知各委员,提前做好思想准备;②召开支委会,分析工作形势,研究工作报告的起草意见,各支委按分工梳理回顾前阶段工作,提出今后工作建议;③会后由支部书记或指定其他支委,负责起草工作报告;④报告初稿写好后,召开支委会集体讨论修改,进行充实完善,形成工作报告;⑤支委会结束后,向全体党员发出“安民告示”,为下步组织党员审议好报告作准备。二是作工作报告。在进行充分准备后,即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①由组织委员清点统计人数;②支部书记主持宣布开会;③支部书记宣布支部党员大会议题,并提出具体要求;④由书记或副书记代表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⑤全体党员讨论、审议工作报告,就支委会的工作和自身建设情况,广泛发扬民主,作出评价,提出批评和建议;⑥支部书记将每个党员意见的精华进行归纳总结;⑦大会举手表决,形成决议;⑧宣布闭会。三是做好会后工作。①支部书记及时将报告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并将报告工作情况及党员大会审议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上级党组织;②党支部按照决议要求抓好相关事项分工落实,并进行检查监督。

4落实要求:①落实报告工作制度,要防止只讲评不报告的倾向,防止只讲工作任务不谈自身建设的倾向,防止有报告无审议的倾向,防止用行政工作报告代替党的工作报告的倾向;②团政治处或机务大队党委要视情审阅工作报告提纲,凡提纲过于简略或问题找得不准,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的,要令其返工;③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要做好会议记录,相关登统计上要有所体现。

五、民主生活制度

民主生活制度是支部班子成员或党员进行交心通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调整内部关系、总结经验教训、增强团结和谐,解决党支部班子自身矛盾问题的一项重要制度。

1召开时机:基层党支部每半年,机关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进行交心通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主要内容:一般根据上级要求有重点的对照检查,通常包括:①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情况;②检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提高政治思想素质的情况;③检查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党支部集体领导的情况;④检查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⑤检查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勤奋工作的情况;⑥其它重要问题。

3程序方法:从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开始至会后的工作,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是做好会前准备。①书记、副书记确定会议时间和主题后,提前告知支委准备发言提纲;②书记与副书记之间、委员与委员之间广泛开展谈心,交流思想;③发扬民主,以党团小组为单位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给党支部及支委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由书记归纳梳理,撰写集体对照检查材料;④书记将开会时间、主题向上级党委和政治机关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召开。二是召开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①书记宣布议题,作简短动员,组织学习有关规定,帮助大家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②副书记代表支部作集体对照检查,通报征求意见情况;③支委成员逐个开展自我批评,其他成员对其进行批评帮助,书记对支部委员会成员进行逐个讲评;④支委一班人讨论制定整改措施;⑤列席会议的挂钩领导、机关人员对支部建设及生活会情况进行讲评,确保会议质量。三是及时报告通报情况。会后,①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自觉接受上级监督;②将适合向党员通报的情况和改进措施通报全体党员,以便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4落实要求:①会议做到个别谈心不充分不召开,征求群众意见不充分不召开,正副书记对主要问题和原因没有统一认识不召开,材料准备不充分不召开,整改措施没有预案不召开,要把存在的矛盾基本化解在会前谈心通气中;②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要敞开思想,敢于揭短亮丑,不能闹意气、泄私愤;③召开民主生活会时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要详尽、真实、准确,会后进行归纳整理。

六、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汇报制度是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密切党组织与党员的联系,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制度。

1开展时机:党员应当定期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基层党支部,党员汇报每两个月至少一次;机关党支部,党员汇报每季度至少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和问题,党员应当随时汇报。

2主要内容:①近期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②贯彻支部决议,完成支部、小组分配任务的情况;③反映群众情绪、意见和要求;④提出个人对党组织或其他党员的批评或建议。

3程序步骤:党员汇报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一般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人数较少时以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汇报。基本程序:①汇报前准备。书记、副书记提前确定组织党员汇报的党日时间,提出党员汇报重点内容,由党小组长通知党员准备汇报提纲;②组织汇报。党小组组长简明扼要介绍开会目的、议题方法,组织党员逐个汇报,汇报完毕后,党小组组长作简要讲评;③支部收集情况。党小组会后,书记、副书记召集党小组组长收集党员的思想工作反映。对汇报出来的问题,结合下次支委会认真分析,采取教育帮助措施。

4落实要求:①党支部要经常教育党员对组织襟怀坦白、讲真话、讲心里话,不隐瞒自己的真实想法和缺点问题,做到“事无不可对党言”,对汇报思想不积极、不认真的党员要进行批评帮助;②党员在外超过三个月的,在外期间由临时党支部组织一次汇报,归队后要进行书面汇报;遇有心理疾病、婚姻受挫、家庭变故和涉法以及其它方面的重要问题要及时汇报;③党员领导干部、支委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小组汇报,并带头开展思想互助,不当“特殊党员”;④党小组长对本小组党员汇报的情况、反映的问题,必须及时、如实向支部正副书记报告;党支部要认真听取和对待党员的汇报,积极采纳好的意见和建议,对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作出妥善处理;⑤党员汇报要详细记录于党小组会议记录本,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每季度要查阅,并作讲评。

七、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党员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名党员在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的评议,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1开展时机:基层、机关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能力和模范作用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议。根据单位实际情况,一般结合“七一”或年终工作总结进行。

2评议内容:评议的具体内容和重点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来说,基本内容包括:①思想情况。主要看政治学习是否自觉,政治立场是否坚定,道德品质是否高尚,利益关系是否处理恰当,精神状态是否昂扬;②工作情况。主要看是否热爱本职,对待工作的热情和工作标准怎样,接受任务是否愉快,完成任务怎样;③作风情况。主要看是否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想问题抓落实是否从实际出发,处事是否公道正派、不徇私情,干工作是否雷厉风行、深入扎实;④模范作用情况。主要看党员的先锋队意识强不强,工作上是否吃苦在前、勇挑重担,危急关头是否挺身而出、敢站前排,日常生活中是否严格自律。

3程序步骤:民主评议党员应相对集中时间进行,通常采取学习教育、党员自评、民主测评、组织讲评等方法进行:①学习教育。评议前,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党章及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精神,讲清评议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以及评议标准和重点;②党员自评。党员对照评议内容和党员标准,总结个人思想、学习、履职尽责、能力素质和模范作用等方面情况,撰写自评提纲,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查找不足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③民主测评。一般召开党小组会或党员大会,党员逐个自我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此基础上,组织本单位全体人员对每个党员进行测评;④组织讲评。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的评议和群众的意见,进行综合研究分析,对党员模范作用按“好、较好、一般、不合格”进行划档,对每名党员的优缺点做出评价,支委成员分工把对每个党员的评价转告本人,由支部书记向党员大会报告评议党员的情况,对党员逐个讲评;⑤表彰与处理。对评议出的优秀党员,由支部进行表扬或报上级党委进行表彰;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规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对存在主要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分别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4落实要求:①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人人平等“三原则”,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空泛过高要求,引导党员和群众充分发表意见,支委成员要带头示范,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评议,带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顺利进行;②学习教育要注意引导党员克服“无所谓”“怕挨整”“得罪人”等模糊认识,端正参与评议的态度,每名党员都要认真撰写自评提纲,由党小组长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返工重写,防止走过场;③评议中的党小组会、支委会要如实记录,民主测评表要做好留存。

2021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第二篇】

党支部应当坚持以下组织生活制度:

(1)会议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月一次,支部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党小组会每月一次。会议应当作记录。

(2)党日制度。每周用半天时间进行党的组织活动。

(3)党课制度。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

(4)报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员会按季度或工作阶段,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报告。

(5)民主生活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交心通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6)党员汇报制度。党员每月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当及时汇报;外出时间较长时,应当作书面汇报。

(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每年至少一次。

2021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第三篇】

第一条:谈心谈话对象。

党总书记党内谈心谈话对象包括总支委员、校区支部书记;

校区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对象为本校区支部支委会委员和普通党员。

第二条:谈心谈话内容。

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时间的具体情况,谈心内容应因人因事而定。在通常情况下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了解校总支委员、校区支部委员和校区普通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个人重大事项等情况,听取党员对各种问题和实际困难的反映;

二是听取党员对班子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是肯定党员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进行思想上帮助,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鼓励党员奋发进取;

四是其他认为必须谈话的事项。

第三条:谈心谈话要求。

党员谈心谈话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谈心要做到坦诚相见,与人为善,注意互相提醒,互相帮助。

党总书记和谈心谈话对象每年普谈一次,校区党支部书记和谈心谈话对象每年普谈一次。谈心活动要有记录备查。要提倡尽可能多地在谈心中解决问题,

谈心谈话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对思想品德、工作表现及廉政建设等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提醒和告诫,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谈心谈话,相互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共同勉励,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在谈心活动中反映的重要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适时向学校党总支汇报,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及时向党员做好反馈。

第四条:谈心谈话方式。

谈心谈话的方式一般以个别访谈的方式为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体座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谈心谈话时间。

可以在工作中谈,可以在学习讨论中谈,也可以在集体活动、家访时谈。

有以下情况谈心谈话工作要及时开展:

(一)群众对党员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时,要及时谈话提醒、教育引导、防微杜渐。

(二)党员之间、党员和群众之间出现不团结苗头,要及时谈话指出,化解矛盾,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党员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话鼓励,帮助他们提高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四)党员工作调整、退休、重大奖励、处分以及考核、考察、民主评议等,要及时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希望和要求。

2021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第四篇】

1、集体领导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各级领导工作中的具体。坚持支部集体领导,反对个人说了算,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

2、凡属涉及到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提交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准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3、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是实现党支部集体领导的基本形式,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要组织召开好每一次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

4、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开会时,要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一言堂”或一团和气,也不搞个人说了算;要善于听取党员的不同意见,并对各种意见进行详细记录。

5、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作决定和进行表决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6、党支部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不准借口集体领导而搞个人专断,也不准借口分工负责而互相推诿。

7、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正确处理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的关系。在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支部书记与其他委员、支委成员与每个党员一样,都只有一票的平等权利。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都要有民主作风,要充分尊重每个党员的权利,团结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执行党支部的决议。

8、支部委员要积极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领导和监督,当好支部书记的助手,使党支部能够进行和坚持坚强有力的集体领导。

2021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第五篇】

党支部应当坚持以下组织生活制度:

(1)会议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月一次,支部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党小组会每月一次。会议应当作记录。

(2)党日制度。每周用半天时间进行党的组织活动。

(3)党课制度。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

(4)报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员会按季度或工作阶段,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报告。

(5)民主生活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交心通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6)党员汇报制度。党员每月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当及时汇报;外出时间较长时,应当作书面汇报。

(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每年至少一次。

2021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第六篇】

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基层组织是市委会的根基,健全支部组织生活,是加强支部对党员进行管理和教育,以提高党员政治思想水平、发挥党员积极作用的一项重要组织措施,也是增强支部凝聚力,搞好支部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提高基层组织工作成效的一种重要手段。为了坚持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特作如下几项规定:

一、支部应把坚持组织生活制度作为一项日常的主要工作来抓,如无特殊情况,一般应每2个月召开一到二次组织生活会。

二、组织生活的内容应紧密围绕民革市委布置的中心工作和支部的实际工作需要来安排,形式不拘一格,力求灵活多样,应特别注意讲求实效。

三、每次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都应自觉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应向支部请假。

四、在组织生活会上,党员可充分发表意见,但一旦形成决议,党员都要自觉服从,不同意可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

五、事已高、体弱多病的'老党员可根据自身健康情况来参加组织生活,对于这些老同志,支部应指定专人联系,向他们传达有关活动情况,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六、党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将作为考核评优的内容。

2021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第七篇】

按照县纪委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对照《廉政准则》的“八个严禁”、“52个不准”以及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情况开展排查并自查自纠,现将有关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推进学习廉政准则自查自纠工作

(一)加强我局党员领导干部学习

我局在学习《廉政准则》中,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多种措施的学习:

1.局党支部及时召开会议,精心谋划,将其摆上重要日程,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深入研究,切实抓好组织落实,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

2.开展自学、集中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辅导和座谈讨论,切实抓好学习培训,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全面系统深入学习。

3.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对照《廉政准则》查找思想、作风、组织观念、纪律观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和办法,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二)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契机,在全局主动开展自查自检,进行自我剖析和总结。要求全局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从政行为,按照《廉政准则》中“八个严禁”、“52个不准”以及《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要求,进行逐条对照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点。

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征求干部职工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互查,并将自查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上报告的重要内容,针对反映出来的问题采取措施,认真纠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健全制度,取得初步成果

围绕建立干部廉洁从政长效机制的目标,重点建立完善了干部廉政教育、规范性文件和重点领域等岗位制度建设,制定了《会泽县司法局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流程》制度,把制度贯穿于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环节,使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能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党员干部都能严格对照《廉政准则》要求,着力检查自己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用《廉政准则》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强化廉洁自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推进监督检查工作,促进了各项廉政规定落到实处。

二、存在的不足与问题

(一)存在问题和不足

在学习实践中,少数党员干部过于自信,觉的自己在廉洁从政方面没有任何问题,一切腐败的东西都离自己很远,学习廉政制度的意识还不强。由于工作繁忙等原因,有的党员疏于学习,或者不能集中精神学习,在遇到困难的地方,总是浅尝辄止、一知半解。此外,在建立廉政制度方面还有待于完善,一些相关制度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自觉抵御腐败病毒的免疫力还有待加强。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上述在思想、工作、作风上暴露的一些问题,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根本上有自身的主观世界改造不够,认识不深,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重事务,轻学习。一些党员干部认为身处基层主要是抓好工作落实,不要求有多高的理论水平,缺乏学习的压力感和紧迫感。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2、重指导,轻实践。有的干警存在的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不够深入等问题,还存在重指导,轻实践的思想,认为每一项工作都有专门的同志去做,不必每项工作都亲历亲为,缺乏深入实践考察研究的行为。

3、重安排,轻要求。在工作安排上,强调每项工作都要有新的提高、新的发展。但在具体落实上,没有用严格的标准去要求、去衡量自己的工作,使一些制度没有很好的贯彻落实。

三、解决措施

(一)强化学习制度,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应将《廉政准则》作为中心组年度学习的重要内容,以解决和预防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为重点,组织班子成员对照《廉政准则》进行查找和纠正,规范从政行为,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树立领导干部廉洁清正的新形象。每月安排一次《廉政准则》的集中学习,使每名党员了解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

(二)强化公示制度,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对重大事项和干部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公开公示,强化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一是干部任用相关情况公示。对干部提拔、调整等人事任用事项,坚持程序、条件公开,对产生的结果张榜公示。二是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公示。按照《廉政准则》要求,在原来报告六项内容的基础上,把家庭投资、住房、配偶子女有关情况及本人因私出国(境)、婚姻变化情况纳入报告范围,并在半年和年终两次公示,自觉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在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上,组织班子成员对照《廉政准则》自查自纠。

我局全体党员干部通过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及相关制度,深刻领会了其精神实质,并对照进行了详细自查自纠,没有违反“八个严禁”和“52个不准”的行为,全体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决心不断加大源头治理和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将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去,以实际行动将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2021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第八篇】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支部委员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组织是实施党内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是加强党员管理,促进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制度。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担负着教育和管理党员的神圣使命。为完成这一使命,必须加强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建设,用制度教育和管理党员,使每个党员通过严密的组织生活,提高党性。对支部来说,通过组织生活,可以对党员实行有效的管理、教育和监督,对党员来说,通过组织生活,可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互相了解,相互监督,巩固组织上的团结和统一。在我们党内,所有党员,无论职务高低,在组织生活中都是平等的,都毫无例外地编入一个党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支部委员除参加支部和小组的组织生活外,还要参加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支部委员要带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为党员做出表率。

按规定时间过党的组织生活,是健全支部组织制度的关键。一般情况下,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每个党员都要积极参加党的生活,不应无故缺席。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及时予以帮助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要及时地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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