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四风报告五一端午期间监督检查情况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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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端午四风报告五一端午期间监督检查情况报告1
根据公司文件要求,项目部进一步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廉洁专题教育
4月30日下午,项目部组织全体员工召开“节前警示教育专题会”,宣贯了公司文件,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做出了安排,提出了要求。强调要进一步增强五一、端午期间纠正“四风”、廉洁自律厉行节约意识,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正“四风”,扎实做好警示教育、监督检查和风险防范工作,确保五一、端午期间无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清廉节俭过好“两节”。
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廉洁意识
深入宣传纪律要求,加大对纪律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宣传,提前对广大干部职工起到了警示作用。并及时公布监督举报方式、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有效调动和发挥干部职工群众监督力量。通过领导干部相互之间和职工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项目部五一、端午期间未发现和未收到反映干部有违纪违规的行为和问题。
三、公务用车
车辆严格按照公司及项目部车辆管理办法要求,仅用于施工生产需要,没有发生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的现象。
四、公务接待管理
节日期间,项目部未发生商务接待,所有因公发生的招待严格按照接待标准要求进行,不存在超标准现象。
项目部在节假日期间切实做到了“把好自己的嘴,管好自己的手,看好自家的门”,确保了在廉洁自律上不出问题,不出纰漏。
特此汇报。
五一端午四风报告五一端午期间监督检查情况报告2
根据省州纪委关于做好“五一”、端午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相关文件要求和会议部署,从4月27日至6月1日,刚察县纪委监察局抽调15名纪检干部,组成五个监督检查组,采取交叉互查、明察暗访、查阅会议记录及财务账务凭证等形式,就“两节”期间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加强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纠“四风”、维护稳定等工作集中开展了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从监督检查情况分析,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两节”期间“四个严禁”的纪律要求,抓纪律作风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了“三个到位”,纪律作风呈现持续向好的局面。一是工作安排部署到位。各级党委(党组)及时学习传达了县委节日期间“四个严禁”廉洁纪律、“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和青海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期间维稳纪律的要求,对节假日值守、公务用车封存等都作了具体安排,对节后上班纪律作出了强调,及时开展了工作纪律专项检查,以实际行动回应了县委、县纪委纪律作风建设要求。二是纪律要求到位。在“两节”期间,各级党组织以各种形式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使各项纪律执行到位。沙柳河镇、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在“两节”期间召开了党风廉政专题安排部署会议,学习传达第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客观研判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作出工作安排,进一步夯实了责任;吉尔孟乡在检查中对个别基层单位履行签到手续不规范、工作状态不到位的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做到了抓早抓小;县政府服务中心对新华网举报的工商行政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上班期间玩手机视频软件“快手”问题,在第一时间整改、第一时间回应群众反映,切实做到了即知即改、不回避问题。三是监督检查到位。“两节”期间,五个监督检查组共开展纪律作风检查和明察暗访4轮、维稳纪律检查2轮。检查中未发现突击花钱、滥发津贴等情况;在对娱乐场所和饭馆的暗访中也未发现单位以各种名义公款大吃大喝、领导干部参加各种宴请聚会的问题;在公车管理方面,未发现和收到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的问题;在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检查中,未发现领导干部不带班、值守人员脱岗的问题。截止6月1日,县纪委未收到关于个别单位、个别领导干部违反廉洁纪律的举报。
二、存在问题
存在个别单位公务用车报备不及时,公务用车标识破损不及时申请更换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五一”、端午节的监督检查已全面结束,我县即将在第三季度迎来环青海湖自行车赛、观鱼放生节等一系列重大赛事和庆典活动。赛事节庆等重大活动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频发的重点时期。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请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巩固和深化纪律作风建设成果,继续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持续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坚决有效杜绝赛事节庆期间各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发生。一是要继续把重大赛事和节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作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针对“四风”易发多发问题要提前安排部署,运用好“四种形态”,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二是要对照第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重点任务,查漏补缺,做好工作约谈、上半年履行述责述纪述廉报告、巡察发现问题反馈意见整改等工作,保证我县党风廉政二季度责任制考核取得好成绩。三是要对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情况进行一次梳理总结,及时研判本乡镇、本部门和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查找不足,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下半年工作重点任务。四是要继续强化党纪党规教育,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州纪委全委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省州政府廉政会议和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多形式开展好学习贯彻活动,让党纪党规在党员干部中入脑入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意识,绝不允许党员破纪破规,违反党的各项纪律。
各乡镇纪委和综合派驻县直机关纪检组要切实覆行好监督职责,加强对所在党委(党组)纪律作风的监督检查,做到早发现、早纠正,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常态化。近期,县纪委监督检查组仍将继续开展明察暗访,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作风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在全县和“刚察纪检”微信公众平台指名道姓进行通报、曝光,对依然不收手、不收敛的,坚决严查重办,对当事人和责任领导依照“一案双查”从严从重处理。
五一端午四风报告五一端午期间监督检查情况报告3
克井镇在收到市纪委下发的《关于加强“五一”“端午”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检查组对全体基层干部在“端午”节日期间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礼金等6类突出问题进行持续不断的检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通知要求,我镇成立了2个检查组,一是由镇党委副书记冯璐带队,党政办工作人员组成的监督检查组,小组成员共有3人,重点检查假期值班纪律和公车封存情况;二是由镇纪委书记李小娟带队,纪委工作人员组成的监督检查组,小组成员共有5人,重点检查190余名机关干部和240多名农村干部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
一、组织学习宣讲,明确工作纪律。重申廉洁过节的重要性,要求全体机关干部严禁节日期间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要求班子成员,各总支、支部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管好分管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并按照市纪委提出的6类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二、狠抓事前预防,确保干净过节。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引导基层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节前召开廉政座谈会,重温八项规定,再读党纪法规,敲响“廉政警钟”;利用机关大屏幕、镇政府QQ工作交流群、电子政务信息平台等向全体机关干部和农村党员干部发送中央“八项规定”等廉洁过节短信,强化廉政提醒,促进基层干部自觉筑牢防腐高压线。
三、强化监督检查,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对单位公车封存情况进行检查。节日期间每天对单位公务用车封存情况进行检查,经查我镇现有的四辆公车(豫U90996、豫U33578、豫U61396、豫U62396)每天均按规定停放在机关大院,钥匙统一交办公室管理,不存在公车私用现象。二是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检查。由镇纪委书记带队,镇纪委监督检查小组分别于6月9日下午、6月10日中午和6月11日晚上,重点对镇辖区盘溪饭店、苹果庄园饭店等12家饭店,河口村水库、林海公园、天天乐超市、中晟KTV等机关干部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款消费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抽查,对全镇38个行政村村干部是否存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检查,未发现机关干部和农村干部存在公款宴请、公款送礼、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问题。三是加强群众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6706231、6708760,接受社会广泛监督,未接到群众反映机关干部节日期间有关问题的举报。
四、严肃执纪问责,查处违纪案件。通过明察暗访、信访举报、走访等方式,主动搜集群众反映强烈的“节日病”问题,发现问题的,严格追究问责,点名道姓曝光,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经过全面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未发现机关干部和农村干部利用公款送节礼、公款旅游、公款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违规违纪问题;现有的4辆公务用车均按规定在机关大院封存,钥匙全部交党政办公室统一保管,不存在公车私用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