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政法系统廉政党课讲课稿范例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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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政法系统廉政党课讲稿1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持续深化反腐败工作斗争,先后出台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相继部署开展了“打虎”“拍蝇”“猎狐”行动,一大批“打老虎”得到处理,身边微腐败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果,党内政治生态得到明显好转,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支持。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随着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个别行为逐步转入“地下”,甚至隐形变异,隐藏在群众身边,蚕食着党的健康肌体,破坏着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因此我们必须对身边的微腐败保持清醒认识,从我做起,自觉抵制、主动拒绝,坚决斗争,确保取得反腐败斗争的决定性胜利。
一、给身边的微腐败画画像,让其“无处遁形”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积沙成塔”,我想这些古语大家都耳熟能详,都讲的是同一个道理,那就是“积少成多,量变引起质变”。同样,人民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存在同样的问题,虽然小,但是性质恶劣,如果不及时加以纠治和解决,长此以往将产生恶劣影响,带来非常大的危害。“微腐败”是指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利用手中的公权力及影响力在“小”事上谋取私人利益或给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失,通常是涉案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违纪违法行为。实质是公权私用和滥用的行为,主要也有三个特点:一是小。指乱用公权的行为很小,如接待群众态度冷漠、在下基层时会接受一点土特产、一盒香烟等,小到人们容易忽视它的存在。二是多。这种乱用公权行为比较普遍,如接受服务单位私人宴请在为其办事时打"擦边球",或在帮人办事时接受不贵重物品,群众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三是隐。大家认为这些行为很小,生活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处理起来未免"上纲上线",不近人情,对这种行为放之任之,也会效仿这种行为"方便"行事。
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微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一是脱离群众,高高在上。集中反映在特权思想作怪,大小事务一个人说了算,重要事项不经集体决策或者大搞“一言堂”等等。二是吃拿卡要,雁过拔毛。比如在执法过程中或服务群众过程中,趁机索要或收受感谢费、辛苦费、礼品等;或者通过截留、挪用、侵占等手段巧取豪夺,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等;或者群众办事时,虽然“门好进”“脸好看”了,但依然“事难办”,甚至还存有推诿扯皮、雁过拔毛、收受克扣、收取好处、索要钱物等现象。三是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比如在工程项目、扶贫项目等方面,由于信息不对等、公开不透明或选择性公开等情况,利用手中的一点权力,想方设法插手,违规为亲朋好友谋取私利。四是欺上瞒下,虚报冒领。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骗取各项补助资金和套取物质;
有的截留专项补偿款,奖励款,将专项资金挪用作其他用途;也有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虚报经费、收受红包等现象。五是拉帮结派,拉票贿选。有的干部派性斗争问题突出,想方设法发展“自己人”入党,选举时搞派性争斗,通过现金或微信红包等方式拉票。六是执法不公,瞒上压下。主要表现为有些基层执法人员暴力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以权谋私,以案谋私,有些干部甚至成为家族势力、黑恶势力的代言人,欺压百姓,横行乡里。七是目无法纪,胡作乱为。有些干部缺乏纪律约束和法律意识,在思想领域、党纪修养、言行举止上要求不高,突出表现在酒驾、赌博、打架、变相旅游、出入娱乐会所等。
除了以上七种常见的“微腐败”,在我们身边还有不少其他形式的“微腐败”,需要我们从人民的视角、从党纪国法的要求、从修身立德的角度,去发现它们、鉴别它们。尽管“微腐败”只是工作、作风上的小毛病,或许微不足道,也常不被人注意和重视。然而,事物往往就是从初始的“微”“小”,发展到后来的“巨”“大”。长期以来,社会对这种现象也给予了相当程度的容忍,因此,一些人心生侥幸,踩上“微腐败”这条底线,打着“合情合理”的幌子,损公肥私。殊不知,相比“远在天边”的“大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的“小苍蝇”更加深恶痛绝,其恶劣影响和危害程度绝不亚于一些大案要案。
二、剖析身边的微腐败,让其“揭开面纱”
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屡禁不绝的根本原因,我认为主要是
(一)欲望在作祟。“廉者常乐无求,贪者常忧不足。”意思是说,清廉的人因为没有什么贪欲的奢求而日日快乐;
贪婪的人总是为物欲不能满足而常常忧伤。所以我觉得深究“微腐败”产生的根源,欲望则是动力。从吃穿用度到日常消费,从财富积累到学历经历,从职级职位到收入待遇……生活中,一些人总是喜欢比较,而一旦走入盲目攀比的怪圈,则容易内心失衡、陷入迷茫。这山望到那山高的攀比歪风是滋生腐败的根源。现实中往往有些人不顾自己的具体情况和条件,盲目与高标准相比,尤其是我们一些干部在基层工作时兢兢业业、克勤克俭,恪守“在其位,谋其政”,有自己的责任与抱负,有追求的动力与前进的方向,一开始尚能做到清正自守。但是,一旦权力地位发生变化,内心的私欲膨胀,贪心变成了贪婪,从工作上攀比“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材料政绩”,为岗位升迁而苦心钻营,为快速升迁而急功近利;
在个人生活上由简入奢,热衷于比排场、比豪车、比豪宅、比美女,拉起权利的小圈子,从一开始的“礼尚往来”到后来的“照单全收”,从“小贪小占”到“肆意敛财”,用及时行乐的思想和无所不能的态度待人接物,置法理于不顾,最终不仅断送了自己的政治生命,也对党的政治生态造成严重的污染。
(二)认识有误区。有的干部认为自己掌点小权,平时行个职务之便,收点吃点捞点,既上不了纲,又触不了法;
有的看到身边的人常搞点“小腐败”,生活滋润,便心理失衡、按捺不住;
有的认为为他人办了事,有送有收才显得随和自然;
有的认为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与其保持操守,不如随波逐流;
有的认为偷拿一点、贪占一点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只要手段高明,便能无影无踪。殊不知这些都是认识的误区,古语讲“莫看江面平如镜,要看水底万丈深。”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小变大,由量变到质变的。“巴豆虽小坏肠胃,酒杯虽小也能淹死人。”很多贪官正是在推杯换盏中放松了要求,在小利小惠前丢掉了原则,在灯红酒绿中丧失了人格,久而久之,无数之“小”的积累,便会逐渐地使一个人由高尚变为低贱,由公正变成邪恶,由廉洁变得贪婪,最后往往是小节不保,大节丧失,最终落了个“因小失大”的下场。因而,对于我们这些普通干部而言,更应当小事当慎,小节当拘。
(三)监督不到位。部分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不力、责任传导不够,权力配置不合理,管理不规范不严谨,部门监督力量未有效整合,这些都使得“微腐败”有机可乘。有些单位的“一把手”,党性原则淡化,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还自诩深谙各种官场“潜规则”,对下属失格行为不管不问,对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制度形同虚设成为“稻草人”,监督更无从谈起。
(四)整治不彻底。面对不起眼的“微腐败”,有些人执纪不严,小错不究,态度暧昧,以为批评教育就可以,不必“大动干戈”,这无疑给正风肃纪埋下隐患,让心存侥幸者无所顾忌。部分基层党组织警示教育只限于案件通报曝光、发放警示读本、参观教育基地这“老三样”上,模式套路化、内容更新不及时,仅把“微腐败”案例当故事听、当电影看,没有结合案例对照自查、举一反三,没有深入剖析身边同类岗位、同级职务是否存在类似违纪者,没有真正触及灵魂,存在浮于表面走过场现象,致使教育难以起到震慑作用。
三、整治身边的微腐败,让其“销声匿迹”
“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对待“微腐败”不能有“微态度”,治理“微腐败”要实行“零容忍”,做到“无微不治”。要从源头上打消“微腐败”思想,组织上净化“微腐败”队伍,从制度上织密“微腐败”笼子,从行动上打击“微腐败”行为,让“微腐败”永无藏身之地,曝光裸晒在“阳光”下。只有对“微腐败”做到“无微不治”,形成震慑,才能形成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机制,才能真正奏响正风反腐的最强音。
(一)强化思想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应根据新形势、新问题在教育形式、内容上求创新,在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上求突破,抓常、抓深、抓新,增强教育震慑力。要分层分级抓好信念教育、法纪教育、道德教育、警示教育“四位一体”的党员干部教育,牢固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金钱观,从源头上打消“微腐败”思想。不仅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勤俭节约,不比排场、不攀比,弘扬廉洁文明家风,还要教育广大干部在大事大非面前把握住自己,在日常小事上坚守心灵的“防护堤”,严于律己,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典故:这是刘备去世前给其子刘禅的遗诏中的话,原句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于人。”目的是劝勉他要进德修业,有所作为。不要因为好事小而不做,更不能因为坏事小而去做。小善积多了就成为利天下的大善,而小恶积多了则“足以乱国家”。这句话讲的是做人的道理,只要是善,即使是小善也要做;
只要是恶,即使是小恶也不能做。同样这句话也值得我们铭记在心。同时,要坚持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增强党纪法规意识,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预防”,做好源头预防“后半篇”文章,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强化队伍建设。“治本在得人,得人在审举,审举在核真。”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始终将严把政治关廉洁关、选对人用好人作为加强班子配备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头等大事。因此,要注重领导班子的选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人标准,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用人导向,切实从组织上净化“微腐败”队伍。在班子配备上要审慎举人,要把那些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老实,自觉遵守“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明白人”委以重任、大胆使用。对那些与党离心离德、在党不言党、无视组织纪律的“两面人”,一票否决、坚决不用。要刚性执行选任程序,坚持公平公正,把那些“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真抓实干、勇于创新的干部用起来,真正把那些以人民为中心、对群众有真感情、为老百姓办实事、口碑好威信高的干部选出来,选优配强“两委”班子队伍。同时,要坚持严管厚爱,充分运用谈心谈话、调研问诊、专项巡察等手段,对推举干部进行“核真”,透过现象看本质,既要听其言、观其行,更要察其表、析其里,对不良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真正做到防微杜渐,强化队伍建设。
(三)强化压力传导。要坚持“主责在党委、关键在压力传导、落实在基层一线”思维,全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体系,探索实施“清单+提示+督导+问责”的工作推进机制,综合运用约谈、诫勉、述职述廉等多种形式,督促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压力传导到每个“神经末梢”。要从法规依据、管理权限、运行流程、执行标准全方位健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流程,从制度上织密“微腐败”笼子。要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通过全面梳理、归纳和总结,将重大决策、集体资源处置、工程项目建设等事关基层群众利益的事项列入清单目录,实现权力清单化,确保权力法定、分事行权,让"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防“微腐败”滋生。
(四)强化监督执纪。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主责主业,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行“九个严禁”“九个一律”“凡提四必”等纪律,坚决从行动上打击“微腐败”行为。充分运用批评教育、警示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执纪,把纪委监委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健全各职能部门联动监督机制,紧紧扭住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线索不放,对“微腐败”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形成不敢腐的震慑。
(五)筑牢法纪底线。在工作与生活中,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行为准则,自觉纯洁交友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管住活动圈,常修为官之德,常弃非分之想,常惧法纪之威,守住做人底线,自觉做到廉洁自律。要练就透过现象看本质的“火眼金睛”,学会从“微腐败”现象推导结果危害性。要善于拒绝非正常的礼尚往来。比如,逢年过节是腐败现象的易发、高发和频发期。一些人往往会利用看望领导、慰问“恩人”、给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过生日、贺喜钱、乔迁礼等五花八门的所谓机会求您办事,这些都是违反相关规定或法律的非礼尚往来,我们要懂得拒绝,不能在糖衣炮弹面前败下阵来,断送前程。要敢于坚守法纪底线,底线是一个人做人立身的根本,也是一个人处世做事的根本原则,为人一世,当仰无愧于天,俯不怍于地,不管是对待上级,还是对待下级的有求之事,都要时刻规范自己的言行,坚守做人和为官底线,行得正、坐得稳。要始终做到洁身自好,一廉如水。“宁可清贫自乐,不可浊富多忧。”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必须常弃非分之想,坚守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而不能让自己的欲望信马由缰,更不能追求“心想事成”。
挺纪在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即查即纠、动辄则咎,是对干部最大的保护。因此,我们的广大干部一定要慎独、慎初、慎微、慎欲,从小事、小节上严格自律,从思想上拒绝、从行为上杜绝任何“微腐败”行为,坚决不踩底线、不越红线。
2023年政法系统廉政党课讲稿2
同志们: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政治要求,是政法战线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有力工作举措,是人民群众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后的又一殷切期待,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总书记提出的五好干部标准,是新时期培养和选拔优秀干部的总遵循。作为新时代政法战线党员干部,要坚定不移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行动指南,践行恪守“五好干部”标准,切实做到“五个始终”坚持,以刮骨疗毒式自我革命和激浊扬清式“延安整风”的政治姿态,牢固树立政法干警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的良好形象,不断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走深走实、取得实效。目前,我市作为试点正在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这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是政法战线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新举措,是人民群众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后的又一新期待,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政法机关是“国之重器”,是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基本力量,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总书记多次强调,“政法工作的性质决定了政法队伍必须纪律严明”“广大干警要做维护和遵守各项纪律的模范和表率”。如果,政法系统党员干部队伍不纯、不公、不力,甚至发生违法乱纪问题,出现害群之马,影响恶劣、危害极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势必严重削弱政法机关的公信力,严重践踏社会公平正义底线,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我市政法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总体上是严的。同时,也要看到,政法队伍面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是严峻复杂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共查处政法系统案件()件,其中县处级干部()人,教训极其惨痛。根据市委关于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试点工作统一部署和县委关于领导干部讲专题党课统一安排,下面,结合我县政法工作实际,我围绕总书记提出的“五好干部”标准(坚定信念、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跟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一些认识和体会,与大家共勉。
一、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做到对党忠诚
政法机关是专政机关,政法队伍是一支半军事化的队伍,其中80%是党员。与其他党政机关相比,政法机关尤其要把讲政治、守纪律摆在首位,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
要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问题上,政法机关的所有同志必须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对党的事业、国家前途坚信不疑,始终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一是必须维护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另搞一套。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先斩后奏。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跟组织讨价还价、对抗组织。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决不允许默认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听党指挥,是政法机关对党绝对忠诚的核心一条。
在政法系统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实际上,司法领域、政法领域争夺领导权的斗争是非常激烈的。社会上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提出所谓的“司法独立”、三权分立等等,这些声音改革开放以来一直不断。在近些年的司法体制改革中,就有人提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就应该去掉“人民”两字,说西方都没有这两个字。这都是别有用心的。人民性体现了我们的党性,这是绝对不能含糊的。还有人总认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有碍司法独立。有人甚至提出要撤销政法委。我们曾经走过弯路,文化大革命中打破公、检、法,踢开党委闹革命。还有一个时期,公、检、法不健全,党委去判案子。这也是不正确的。现在是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按照法律程序来走。但是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政法机关必须接受党的领导。这是保障政法机关性质的一条。政法干部必须要由党来决定,政法工作必须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这些不能有丝毫含糊。
坚持党的领导、对党忠诚,不是抽象的。落实到行动中,就是要践行党的宗旨,实施党的主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党的政策成为法律后,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政法机关坚持党的领导,对党忠诚,听党指挥,最根本的就是做到执法为民、公正司法,就是要像总书记要求的那样,“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党的领导就要坚持法律至上,维护法律权威。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党也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那种“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本身就是伪命题。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主要体现在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上,不是包办具体事务,不是越俎代庖,更不允许领导干部借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之名对司法机关工作进行不当干预。党规党纪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的,要给予处分。政法机关和政法干部要敢于担当,不阿权势、不徇私情,坚持职业操守,守住公正正义的防线。
二、坚持挺纪在前,确保执法为民、公正司法
在纪律作风上,政法机关和政法干部历来就有更高的要求。公安干警有“()条禁令”,法官有“()个不准”,与普通党员干部相比,这些规定要求更加严格。既然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政法干部就更要时刻保持警醒,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防止触碰带电的“高压线”。
一要严以用权、谨慎用权。政法机关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国家权力。总书记曾告诫广大政法干警:“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政法干部一定要慎之又慎,“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坚持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依纪依法执法办案,防止执法不公,更不得把权力作为私器,用来牟取私利、满足私欲。从近几年查处的案例来看,一些政法干部滥用手中的权力,粗放执法、变通执法、越权执法,有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有的违规立案、越权管辖;
有的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有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等。对于执法人员知法犯法的,要从重处理,因为这些人损害的是司法公平正义的形象。
二要守住清廉底线,把好金钱关、人情关、亲情关。政法干部往往成为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人千方百计拉拢“围猎”的对象,必须时刻保持警醒,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
比如,收受红包的问题。党纪处分条例明确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要给予处分。()县公安局副局长()交代,收受红包礼金几百万。这些红包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实际上都是有求于他。没见上级领导干部倒过来给下级送红包的,都是管辖范围内的下级向上级送的。收了这些东西后,就很难公正地评价干部,公正地执行公务。十九大以后,中央纪委要求“行贿受贿一起查”,刑法也是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的。
再比如,公款吃喝的问题。政法干部有几种饭是坚决不能吃的。第一种是涉案对象亲属,吃了就是违纪。不只是公款,私款也不能吃,不能乱交朋友。第二种是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这个要靠自己判断。第三种就是公款。政法机关也有部队的作风,上面来人陪下子,办了个大案喝一顿,好好庆祝。酒一喝,这个战斗力就上来了。这方面,政法机关要严格执行到位。
再比如,慎交朋友的问题。政法机关干部掌握着政法权力,特别要交好朋友。我劝大家也做个“孤独”的人,做孤胆英雄。如果有人特别是那些老板,八杆子打不着的人跟你称兄道弟,那么头脑要特别清醒。面对这些问题我们未必都有免疫力,千万不要对自己的免疫力估计过高。跟这些人交朋友别以为组织上不知道。他们到处炫耀,大家都会知道,他们也决不会保守秘密,有些人甚至还认为自己有关系专门在外面揽活。
再比如,个人情趣爱好的问题。有个人爱好并不奇怪,但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成为被行贿者拉下水的突破口。一些人不但对领导干部的爱好了如指掌,甚至连领导干部抽什么牌的烟、喝什么牌的酒都一清二楚。这些想拉你下水的人,阴谋诡计之多,算计之深,超出我们正常的想象力,往往不知不觉,“温水煮青蛙”。即使健康的爱好也不能超越法纪底线。
再比如,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问题。首先对配偶和子女从业的情况,要严格按照中央要求来。中央要求从业回避的,要好好管住老婆、孩子。有一些领导干部出问题,就是被人从家人身上打开缺口的。
三要按原则、按规定、按程序办事。除了党纪国法,政法机关对执法司法有很多内部规定。比如,对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最高人民法院等机关出台了若干规定;
对涉案款物管理,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
对违法审判、办案过错、执法过错等问题,政法系统作出了相关查究问责规定等等。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对这些制度,要严格执行到位,确保制度严到实处、管到实处、落到实处,决不能把制度当作“稻草人”,要严防“破窗效应”。
三、坚持严管厚爱,加强对政法队伍严格管理
总书记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政法队伍也要反复讲严管就是厚爱这个道理。不是既要严管又要厚爱,而是严管就是厚爱。从广义角度来说,反腐败也是政法队伍的共同任务。要把承担的工作和自身的任务结合起来,真正把政法队伍打造成一支有铁的纪律的队伍。
第一,必须加强内部监督。领导干部跟大家工作在一起生活在一起,很容易发现自己部门和单位干部的问题。发现问题就要及时指出来,要敢于批评、敢于斗争,特别从平时的一点一滴,从各种小事抓起。纪委现在的监督执纪是运用“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叫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比如,听到对一个同志的说法很多了,怎么办?有的时候要找他提醒一下,让他警醒起来。作为执法司法机关,也要把第一种形态的要求落实到队伍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监督中。
第二,必须落实严管责任。要摸清底数,对本机关本单位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系统梳理和研究分析,找准症结和薄弱环节,做到心中有数。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层层把责任压实压紧,层层传导压力。“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或领导责任者”,要给予处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不但自己要行得端、走得正,还要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班子带队伍,管思想管作风,坚决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扛起来、落实下去。
第三,必须坚持刀刃向内。保持清理门户的力度不松、尺度不减,对反映政法干部的问题线索要认真核查,不护短、不遮丑,对执法违法、以案谋私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严防“灯下黑”。同时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让广大政法干部轻装上阵、撸起袖子加油干,严厉查处出于一己之私而恶意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政法干部的行为,为政法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同志们,我们党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服务人民。作为政法干部,让我们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牢记总书记坚持人民至上的殷殷嘱托,不忘()、牢记(),不断提升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实效。
严守党的纪律作风建设党课讲稿——坚守底线不越红线同志们: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促使全体()职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确保全局上下政令警令畅通,为贯彻落实局党委各项决策部署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今天我为大家讲一次廉政教育专题党课。本次党课的题目是《坚守底线不越红线》。
古往今来,人们崇尚清廉,都把清廉看成是一种美德,一种境界,一种社会追求。多少人因为清廉而流芳百世,又有多少人因为腐败而声名扫地,悔恨终生。众所周知,清正廉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消极腐败现象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水火不相容,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愿背道而驰。近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惩治腐败的决心越来越大,制度越来越完善,监督越来越严格,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期望越来越高,建立一个清正廉洁、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愿景。士有百行,以德为首。德为立身之本,修身立德是每一个党员干部保持党的先进性,时刻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思想基础。只有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始终保持自身的纯洁性,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才能恪守道德情操,增强自身免疫力,经受权利考验,时刻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廉洁自律,清正为民。如何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打造一支风清气正的()铁警队伍,这是一个需要我们不断深入思考和持之以恒加强解决的问题,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与同志们共同探讨。
首先,在思想境界上,要强化四种意识 第一,必须增强党的意识。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前提。我们党之所以能够战胜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发展壮大,就是因为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仍然需要我们始终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一定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入党没有什么便宜可占,当官没有什么特权可享,只能是为人民多做工作,甘于奉献,这是一切共产党人的思想和行为准则。领导干部腐败,都在理想信念这个总关口上出了问题。我们一定要时刻牢记自己入党时的誓言,不断增强党性观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第二,必须增强群众意识。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核心。权力观问题,说到底是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感情问题,是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我们一定要自觉摆正与群众的位置,增进与群众的感情,与群众同甘共苦,决不可与民争利。要牢牢记住,党和人民是鱼和水的关系,党员干部与群众永远是公仆与主人的关系。群众利益是最高的利益,为群众谋利益是共产党人的天职。权力越大,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就越大。增强群众意识,就是要不断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头,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准则,把造福百姓作为自身价值的最大体现,把实现群众的愿望作为自己的最大责任,切实把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
第三,必须增强责任意识。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保证。权力是人民给予的信任,组织交付的重托。作为()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拥有一定权力的同时,就要义不容辞地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民平安的沉重担子。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尽职尽责。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党员领导干部既要有位,又要有为,在正确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勇于承担发挥核心作用的领导责任、量质并重的工作责任、文明诚信的社会责任、政令畅通的政治责任、与时俱进的发展责任。
第四,必须增强自律意识。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基础。正确对待权力,是思想觉悟和党性修养的具体体现。做官用权、拍板决策、造福社会是领导干部的神圣职责。我们应当看到,权力是一把双刃的剑,挥之不慎可能会伤及自己;权力是一把炽热的火,燃之不察可以将自己焚毁;任何一个腐败分子,都有一个演变的过程,往往是从一些小节问题开始的。如果我们的自律意识不强,对小节问题总是不在乎,任其发展,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自我失控,腐败必生。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身为党员干部,一定要把权力、地位和名利看得淡一些,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认认真真干事。
其次,在道德修养上,要做到“五慎“ 中国有句老话:做事先做人。做人是成事之道,人品是谋事之基。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一要慎初。世间万事始于初。我国古代大哲学家老子说:慎终如始,则无败事。廉洁自律,拒腐防变,以慎初最重要。一位领导同志曾说过:加强道德修养,保持自身廉洁,关键在于第一次。把好了第一次,就掌握了主动,就能在各种腐蚀诱惑面前立于不败之地。纵观腐败分子发展变化的轨迹,很多人曾经有光荣的过去,有过显赫的成绩,做过一些有益的事情,但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淡化了自律意识,面对灯红酒绿,权、钱、色的诱惑,对自己搞下不为例,在矛盾侥幸的复杂心态驱使下迈出第一步而不能自已,一步一步地陷入罪恶的深渊,成为人民的罪人,为历史所唾弃。
二要慎独。这是古代思想家孔子提出的一种道德修养方法。他说,一个有道德的人,要在别人看不到的时候能十分谨慎,在别人听不到的时候能十分警惕,不要认为隐蔽和微小的过失就可以去做,应当在一个人独处的情况下更加谨慎,自觉约束自己,不做任何不道德的事。新时期的党员干部,面对各种思潮的冲击和诱惑,更应坚定党的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只有如此,才会有慎独的品格,达到慎独的境界。
三要慎友。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作为处在执法岗位上的()(),在结交朋友方面必须慎之又慎。古人说:与善人交,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与恶人交,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现在社会上有那么一些人,为了获取个人的某种利益,千方百计与你套近乎,称兄道弟,跑前跑后,踩断门槛。在温情脉脉的面纱后,在温良恭谦的言词间,隐藏着他们叵测的目的。而有的党员干部则对此丧失了政治警觉,哥们义气超越了党的原则,结果参政议政的是这些朋友,送礼行贿的是这些朋友,最后把自己拉下水的也是这些朋友。
四要慎言。是否口无遮拦,是鉴别党员干部政治上成熟与不成熟、政治敏锐性强与不强、境界层次高于不高的一个重要标志。现在,一些党员干部在公开场合讲话口无遮拦,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不分场合、不分对象地说一些有悖于党中央精神的话,对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策及滥发议论;把社会上某些妄加猜测的东西和互联网上所谓的内部消息及顺口溜当作谈资说料,时而望风踩柳,时而添油加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在公开场合,一定要言必适时,言必适情,言必适度,做到与党中央不一致的话坚决不说,不利于党的形象的事坚决不做。
五要慎好。一个人有点爱好是正常的,领导干部也不例外。我们提倡培养高尚的爱好。但是,领导干部对自己的兴趣、爱好、习惯,不能恣情放纵,而应当把它与官德修养联系起来,对有利于官德修养的则育之,介于有利与不利之间的则节之。领导干部对自己的爱好如果不善节制,就有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成为不法之徒腐蚀领导干部的缺口,我们党员干部对此务必要高度警觉。
再次,在实际行动上,要把好三关 一是把好家庭廉政关,守好家庭廉洁港湾。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对于个人价值观、人生观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家庭成员的相互影响和帮助,对于领导干部预防和抵制腐败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家庭不仅是拒腐防变的一道重要防线,更是预防和抵制腐败的重要阵地,在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每个人都在追求家庭的幸福和美满。那么家庭幸福的标准是什么。可以说众说纷纭,各有理解。我认为,幸福最基本的条件应包括这么几个要素,要有安全感,要快乐。没有安全感、不快乐,即使有了一切,也是徒劳。强调正确的幸福观并不是说追求财富、追求金钱就变得庸俗。
幸福离不开金钱,需要金钱来保障。看病需要钱,读书需要钱,改善生活、提高生活质量都需要钱,但对金钱、财富的获取,要取之有道,光明正大。如果企图利用手中权力捞取好处,肯定会犯错误,靠这样得来的幸福是暂时的、虚幻的,是假象,到最后幸福也会毁在金钱手里、权力手里。从另一个角度讲,一些人感觉自己不幸福,不在于他拥有太少,而在于他苛求太多。希望大家能形成共识,少攀比,常知足。如果真心关爱家人、想让家人过得幸福,就要对家庭负起责任,就要尽最大努力避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二是把好重点岗位关,树立廉洁新形象。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在惩治腐败的同时,党中央提出要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针对容易产生腐败和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部门加大力量开展廉政建设工作。
(一)加强政治修养。坚持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头脑,用先进的理论指导自己的行动,特别是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握好人生的方向和发展前途。要深刻认识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不要片面的以为反腐是当官的事情。试问,假如把那些腐败分子的权利放到你身上,你会不会腐败。同时要认清个别社会现象,如将诚实守信、辛勤劳动、艰苦奋斗看作是傻,而好逸恶劳、损人利己、见利忘义则被认为是人之本性;还有对部分党员干部腐败现象熟视无睹,认为是正常,对滥权者换来的荣华富贵不是鄙视而是羡慕;对挥霍浪费以及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私利,不认为是可耻,而认为是本事;对查处的腐败分子不是痛恨,而认为是倒霉,等等。所以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要看清现实,禁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不要有攀比心理,这是不出问题的基本要求。
(二)强化自律意识。自律对预防腐败起着关键性作用。如果自身机体、免疫能力出了问题,那就是大问题。一个人清正廉洁的也好,贪污腐败的也罢,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从一点一滴开始的,没有哪个人天生就如何清廉或如此腐败。要说其中的区别,简单地说,其实也就是一字之差,清廉者以严字律己,腐败者以贪字利己。说到这里,我想起了以前读过的1篇杂文,题目叫《守住你的那口井》,讲的是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曾给他的手下人算过一笔账:老老实实地当官,守着自己的俸禄过日子,就好像守着一口井,井水虽不满,但可天天汲取,用之不尽。假如心生贪念,守着自己的井水还不满足,偏要惦记着河里的,甚至江里的、海里的水,一旦东窗事发,不仅河里、江里的水不保,就连自己那口井的井水也难保。综观古今中外形形色色的贪官污吏,他们的共同致命弱点就在于守不住自己的那口井。
这些人贪得无厌,欲壑难填,总是嫌自己的井水不满。于是,或利用职权之便,或假借工作之机,只要抓住机会,便会不择手段地时不时出手捞一把油水。当他们的不义之财如江河之水滚滚而来之时,往往就是连他们自己也一同毁灭之日。这时候,别说捞来的油水享受不到,就连自己那口浅浅的井水也丧失了。那么,怎样才能守住自己的那口井呢。首先要做到慎独,严于律己。在履行职能的情况下,要管住自己的心,不要有非分之想;要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别拿;要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别去;该做的事按照规定去做,不该做的事就不要做。其次要做到慎微,防微杜渐。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不要认为小事做了没关系,小事累积多了就成了大事,这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所以一定要慎微,违纪犯法的事再小也不能做,否则一旦铸成大错,就追悔莫及了。牢记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像古人所说的那样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
(三)正确看待权力。作为一名人()察,我们手中多少有一些权力,但一定要牢记,这是国家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是代表单位、政府履行职能,要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不能把权力作为捞取私利的工具,把自己的服务对象变成谋取私利的对象。觉得为别人办事情就应该接受人家的感谢,收礼不等同于受贿,是小事一桩。大家一定要把握好自己,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警句,深刻体会人虽有欲切忌贪的道理,经常进行自省自审,廉政上要如履薄冰,千万不要存侥幸心理、因小失大,一失足成千古恨,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最后什么都得不到,得到的可能就是一纸判决书。
(四)养成廉洁的好习惯。将廉洁作为一种常态、一种习惯,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这就需要我们有坚定的信念,坚强的毅力。努力做到自重,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自省,发挥良心的评价作用,经常反省和检查自己言行;自警,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经常警示自己;自励,自我激励、自我鞭策。有位教育家说过:良好的习惯,是人们存在于神经系统中的一种道德资本。这种资本是不断增长的,所以它的利息也是人们终身取用不尽的。领导干部也好、重点岗位人员也好,若能养成勤政廉洁的好习惯,则受益无穷,是一笔用金钱难以买到的无价之宝。同时,要努力营造廉洁环境,净化自己的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在工作圈里,应破除靠关系吃饭的庸俗关系学,在‘情’上真诚互勉,在法上勤鸣警钟;从点滴入手净化自己的生活圈子,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洁身自好,学法知法守法,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广交朋友,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条件,慎交朋友,是保持廉洁的必然要求。俗话说甘泉知于口渴时,良友识于患难际,这些充分说明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道理。
三是把好廉政监督关,构筑监督防线。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失去监督的干部,难免会滑入泥潭。所以说,监督是防范腐败的关键。同时,监督本身也是对领导干部的关心、爱护和保护,是干部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领导干部时刻不能离开监督,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和年轻干部同样离不开监督,要热情欢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开展监督,兼听则明,偏听则暗。
(一)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监督与被监督是矛盾的统一体,党内没有可以不接受监督的特殊党员。作为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党员领导干部,要和普通干部一样,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应该明白履行岗位职能、行使权力的过程也是接受监督的过程,逐步养成在监督之下工作生活的习惯,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其实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抵制监督就是他们走向堕落的一个极其重要原因。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刘方仁不想接受监督,监督对其流于形式,致使他倾家荡产,身败名裂,堕落成一个腐败分子。
(二)端正接受监督的态度。我们应该端正态度,积极倡导、热情欢迎和大力支持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个别同志由于缺乏严于律已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把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不信任、不尊重、甚至看成是整人。这种态度和心理是极端错误和有害的。干部的健康成长需要自律,也需要他律。如果不能正确对待监督,不及时发现和改正自己的问题,捂着疮疤不让揭,讳疾忌医,最终会在纪律和法律面前追悔莫及。原河北省第一秘李真在反思自己走向毁灭的根源时说,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掌权者一旦成为脱缰的野马,迟早会掉进悬崖。在当权的日子里,很少考虑党纪和法律,觉得离我太远,有时候做一下批评和自我批评,算是对自己的监督,时间长了,脑子里哪还有党的纪律和法规。
(三)努力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要营造一种监督有理、监督有功的氛围,要求我们面对赞誉,不能迷失方向,而应该深入到敢于真心实意地监督自己、直言不讳地批评自己的干部和群众中去,鼓励他们发表不同意见,提出不同看法,主动诚恳地对待他们的意见建议,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充分调动和保护群众监督的积极性,营造一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良好氛围,只有这样才能听到真话,看到实情,才能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提高免疫力。
最后,我衷心地希望大家能够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坚定理想信念,实现人生价值。这里我再用四句话与同志们共勉:
第一句,政治上跟党走。就是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党的政治纪律,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和清醒,经得起任何风浪的考验。
第二句,经济上莫伸手。信守党员干部行为准则,经得住金钱与物质利益的各种考验。做到不突破红线,不向上攀比,不心存侥幸。
第三句,作风上解民忧。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上,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为大众谋福利。保持高尚的情操,一身正气,树立良好的形象,远离灯红酒绿的诱惑,严守思想道德防线。
第四句,工作上争上游。以事业充实人生,以事业实现价值,以事业凝聚人。
2023年政法系统廉政党课讲稿3
同志们:
今天我们举办一期廉政党课,主要目的是通过这种形式,让大家在思想上受到一次警示、警醒和教育,进一步牢筑思想防线,自觉增强“免疫力”,严守纪律规矩,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一、正确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近些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建设,各级党组织也把其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但仍然无法杜绝腐败案件发生。纠其原因,在腐败分子的利益驱使、飞蛾扑火的同时,也和我们少数同志在推进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心理影响密不可分。这里跟大家举几个例子,希望大家高度,时长警惕,努力克服。
一是“见怪不怪”的心理。现阶段,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确出现了腐败问题,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推崇“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让人不择手段地追求物质享受;也不是鼓励大家无原则的市场竞争,让人弄虚作假、争名逐利、损人利已;更不能把等价交换原则用于权钱交易。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腐败不容存在,也不应存在。
二是“与己无关”的心理。我们有一些员工自身素质是过硬的,但却满足于洁身自好,对腐败问题睁只眼,闭只眼。还有一种认识认为自己一不管钱,二不管物,三不管人,廉洁与我无关。殊不知,我们一些普通职工,手里往往拥有一些自身估计不到的大小权力,问题就出现在你最不经意的时候。
三是“重大轻小”的心理。目前,一些介于腐败和不腐败之间的状态有蔓延趋势,对于这种状态,我们要高度警惕,因为说他腐败,他没有贪污受贿,也没有腐化堕落;说他不腐败,他却习惯性地接受宴请、公款吃喝、打打“业务牌”等等,在工作和生活中坚守“吃点喝点不要紧,只要不拿就行”的信条,其实常在河边走、那有不湿鞋的道理。说红线不要碰,其实黄线也不能碰。
二、准确把握党的纪律规矩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首先要学规矩、知规矩、懂规矩。党的纪律、规矩内涵丰富、体系严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二是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都是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党纪就是红线,处分就是惩戒。三是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职工必须遵守的规矩。大家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
三、要强化自律意识,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一)要把“知”与“行”结合。首先必须要抓好对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要逐条逐句学,原原本本学,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仅是知道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还不够,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要强化信念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心中要始终清楚什么人可交,什么人不可交;什么事可做,什么事不可做。在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案件中,很多人都是因为“交友”不慎出了问题,教训不可谓不深刻。我们党员干部也是人,也有自己的亲朋好友和同学、战友等,也有属于自己的个人关系空间。但是,我们结交朋友,必须从保持清正廉洁的角度出发,把握好交友的度。既不能排斥正常、健康的人际交往,也不能滥交朋友,更不能把朋友关系异化为酒肉关系、金钱关系和交换关系,在人情交往中要做到既讲感情又不徇私情。要多与那些品行端正、正直坦诚、敢说真话、直言不讳的人交朋友,形成事业上相互支持,感情上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
二要把“自律”与“他律”结合。有这样一个历史故事:一个古代官员乘轿子进城遇雨,看到一个轿夫穿了双新鞋,开始时小心翼翼地只挑干净的路面走,“择地而行”,后来轿夫一不小心,踩进泥水坑里,由此便“不复顾惜”了。他把这件事讲给另一个官员听,另一个官司员很受震动,表示“终身不敢忘”。这个故事说明,人一旦“踩进泥水坑”,心里往往就放松了戒备。反正鞋已经脏了,一次是脏,两次也是脏,于是便有了惯性,从此便“不复顾惜”了。我们有些党员干部也是这样,他们起先在工作中兢兢业业,能够做到清正廉洁,偶然一不小心踩进“泥坑”,就从此放弃了自己的操守,破罐子破摔了。我们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诱惑,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利令智昏,势必走上以权谋私的邪路,最终误党、伤国、损民、害己。所以要经常用党纪国法敲警钟,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做清正廉洁的带头人,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人情所累。
三要“勤小物,治其微”。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有个寓言说,有个偷针者和偷牛者一起被游街,偷针者感到委屈,发牢骚说:“我只偷了一根针,为什么和盗牛贼一起游街,太不公平了!”盗牛者对他说:“别说了,我走到这一步也是从偷针开始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是由小变大,由量变到质变的。一个人不可能一夜之间成为腐败分子,其走向腐化堕落大多是从不注意小事小节开始的。“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领导干部一定要谨记,越是小事越要留心,越是独处越要小心,越是顺境越要清醒,自觉加强自我警示,做到警钟常鸣,提高“思廉、践廉”自觉性。
同志们,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永葆政治本色,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拒腐防变能力,是全体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终生课题。希望同志们能倍加珍惜为党和人民工作、为事业发展添砖加瓦的良好机遇,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切实牢牢守住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底线,自觉养成良好作风,“一生清廉,一世安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