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从严治党加强自身建设(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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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从严治党加强自身建设【第一篇】
同志们:
今天我以《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为题,给大家共同交流一下加强党内监督的有关问题。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内涵十分丰富。下面,我主要从党内监督的发展历程、党内监督的内容和特点、充分把握党内监督、如何落实党内监督等四个方面,和大家谈一些看法和意见。
一、党内监督的发展历程
党内监督,就是党员之间、党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依据党章和其他重要的党内法规相互监察、相互督促的活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就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是规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监督的基本法规。长期执政条件下,党要实现肩负的历史使命,带领人民坚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不断强化自身监督,始终保持赤诚初心和旺盛斗志。关于党内监督的重要意义,这里就不再多讲,下面,我重点讲一下党内监督的发展历程,使同志们有个清晰的认识,希望大家能够站在政治和历史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党内监督。
(一)国外党内监督的发展变化
党内监督的思想,早在1847年6月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世界上第一个共产党组织——共产主义者同盟时就被提出来了。《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盟的利益必须对被暂令离盟者,被开除盟籍者和可疑者加以监视,使他们不能为害。”其中“监视”一词,就是监督的意思。1864年,马克思在为国际工人协会(简称第一国际)撰写的章程和条例中,强调了总委员会具有一个基本功能,即“加以干预时能一致行动”的党内监督功能。国际工人协会关于“加以干预”的党内监督思想和功能,与共产主义者同盟所作的“加以监视”规定的精神,是一脉相承的。
到了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的列宁时期,党内监督成为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并得到广泛、有效贯彻执行。苏共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要“建立党的各种机关并领导它们的活动”。1917年7月,苏共建立了中央检查委员会。中央检查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之下,监督党的中央机关是否迅速和正确地处理事务,中央书记处是否正常地进行工作等。由于中央检查委员会还只是隶属于中央委员会的一个内设机关,不可能有效地对整个党中央特别是对党的高层领导实行检查监督。因此,列宁在1920年9月苏共九大上决定,“成立一个同中央委员会平行的监察委员会”,并提出“由党内最有修养、最有经验、最大公无私并能够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的同志组成”。1921年3月,苏共十大专门作出《关于监察委员会的决定》。监察委员会分中央、区域和省三级,分别与本级党的委员会平行行使职权,并向本级党的代表大会负责。1922年3月,苏共十一大又进一步制定了《监察委员会条例》,强化了监察委员会的独立性和至高无上的监察职能。
除了党的监督机关外,在苏联国家机构中也设有政府的监督机关。1917年11月,在苏维埃政权建立后设立的3个人民委员部中就有国家监察部。1920年2月,国家监察部改组为工农检查院,并在1923年4月召开的苏共十二大上成立了工农检查院和中央监察委员会的联合机关。中央监察委员会和工农检查院两家合署办公,开创了一种新的监督模式,可以同时加强对党政工作及其党政干部的监督。在列宁执政期间,得益于强有力的权力监督,尽管政治险象环生,苏联“经历了世界上从来没有过的灾难、贫困、牺牲”,但苏共党内民主生机勃勃、民主监督与民主决策有力有效,并取得了夺取政权、保住政权、巩固政权的一系列胜利。
斯大林成为领导人后,苏共党的监督委员会的职能逐渐缩小,独立性也逐渐丧失。苏共十七大把党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归属中央委员会领导,这在领导体制上局限了对党的执行机关本身及其领导人实行有效的监督。同时,为了集权的需要,斯大林对列宁创设的监督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变,逐步建立、发展起一整套权力高度集中的党内监督运作机制,党内监督机制中的“集中”功能被极端强化,而监督本义上的“民主”功能则被极端弱化,由此给苏共乃至其他国家工人阶级执政党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
斯大林之后,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等苏共领导人深刻感受到苏共政治运行中的严重问题,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但并未把完善党内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向前推进,导致在苏共党内和苏联社会上贪污腐败、以权谋私成了普遍现象。1985年3月戈尔巴乔夫上台后,虽然从形式上恢复了列宁时期的监督体制,但此时苏共的威信严重下降,已无法对国家实施有效的领导,监督体制也已无法发挥任何作用。1991年戈尔巴乔夫建议苏共自行解散,这一建议被苏共中央书记处接受,苏共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苏联共产党1898年3月成立,1917年11月开始执政,最多时拥有2000万名党员,但却于1991年12月丧失政权,同时苏联解体。这与苏联共产党由早期注重加强党内监督,到后来党内监督制度不断弱化乃至于形同虚设的嬗变,造成干部任用失去监察、领袖专断司空见惯、个人崇拜蔚然成风、官僚特权阶层逐步形成不无关系。惨痛教训令人警醒。
(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的发展历史
回顾我们党的历史,可以清楚看到,党内监督是我党一贯高度重视的政治任务,并与党的建设一直相伴相随。1921年,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共15条,其中关于党内监督的规定就有2条:“工人、农民、士兵和学生的地方组织中的党员人数多时,可以派他们到其他地区去工作,但是一定要受地方执行委员会的最严格的监督”,“地方委员会的财务、活动和政策,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1927年,党的五大建立了中央监察委员会,这是第一个党内监督专门机构。1945年,党的七大党章专列“党的监督机关”一章,明确党员的监督权利,并具体规定了各级监察委员会产生的办法、任务和职权。延安整风时期,我们党创立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和“团结—批评—团结”公式,已成为党内监督的有效方法之一。革命战争时期形成的民主集中制、批评和自我批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等党内监督思想和制度,为党执政后开展党内监督打下了坚实基础。
我们党夺取政权在全国执政后,更加重视党内监督作用的发挥。1949年11月,建国后的第一个月,党中央就作出《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和制度。1955年3月,党的全国代表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将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监察委员会,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政策的监督工作,特别是加强对高级干部的监督工作。1956年9月,党的八大确定了监察委员会“双重领导体制”。1962年9月,党的八届十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党的监察机关的决定》。同年,邓小平同志作出“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来自党委会本身”的重要论断,并在1980年更加深刻地提出,“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这“两个最重要”的论断,使全党对党内监督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开始探索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党内监督的方式方法。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选举产生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党内监督工作奠定了重要组织基础。1982年党的十二大党章重新恢复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规定,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产生办法、设置、职权、任务等都作出了新的规定。2003年?12月,党中央制定和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制定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成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里程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xxx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xxxxx系列重要讲话明确了党内监督的性质、地位、作用和制度措施,为新时期的党内监督指明了方向。党中央注重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中央政治局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内部监督。同时,不断创新党内监督制度和方式,加强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特别是党委监督和纪委监督,推进巡视全覆盖和派驻全覆盖,修订颁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试点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不断增强党内监督实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顶层设计,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法规,将党内监督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正因为一贯重视党内监督,我们党才能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对此,大家一定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持之以恒的决心和行动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党内监督内容和特点
党内监督的核心要义,集中体现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把握党内监督,首先要把握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条例》共8章、47条、6600余字,内容分为三大板块:第一章是总则构成第一板块,主要明确了立规目的和依据,阐述党内监督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以及强化自我监督、构建党内监督体系等重要问题。第二章至第五章构成第二板块,是《条例》的主体部分,分别对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等四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监督制度作了规定。第六章至第八章构成第三板块,强调各级党委要支持和保证其他监督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监督,对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协调衔接作出程序性规定,并就分类处置、整改落实、责任追究、监督者和监督对象的权利保障等作出规定,对党组织开展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条例》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需要我们重点理解和把握。
一是突出尊崇党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也是开展党内监督的根本依据。党的十八大通过的党章18处提到“监督”,对坚持民主集中制、明确党内监督的重点等提出原则要求。《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相关要求细化具体化,突出强调党内监督的政治性,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维护党章党规党纪、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强化监督,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问题。
二是突出“两个围绕”,强化担当精神。“两个围绕”,即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目前,党内监督存在的各种问题同监督责任没有落实有很大关系。《条例》坚持权责对等,以监督责任为主轴,依据党章对党的工作主体的划分,明确了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等监督主体的监督责任。尤其是专章规定“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充分体现党中央和中央领导同志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突出强调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明确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等等。同时,还规定了党的工作部门监督职责。《条例》对监督发现问题和线索的处理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对纠错、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着力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机制。这些规定构成了党内监督的严密体系,既有实体内容,又有监督保障,有利于促进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扛起主体责任,瞪大眼睛、伸长耳朵,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党内监督落到实处。
如何加强从严治党加强自身建设【第二篇】
同志们:
今天召集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开会,由我给大家围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讲一堂廉政党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做分内之事、应尽职责,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为此,戴河镇党委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20xx年以来,镇党委以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意识,紧抓“责任制”这个龙头,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贯穿于各项工作的一根“红线”,高位推动,履职担责,主动积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监督责任的意识在全镇得到树立,从严治党落实到工作全过程,风清气正的政治风气不断得到加强,反腐态势取得压倒性胜利,为积极推动振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政治保证。
一年来,我们开展的工作主要有:一是突出政治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决策部署。结合镇情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进行量化分解责任到人,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管理之中,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各部门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实行“一岗双责”,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按照分工责任配合抓,责任到村、到科室,分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高度重视区委第二巡查组反馈的各项意见,始终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改进各项工作的具体抓手、解决问题的有效策略和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从严、从快、从实转好整改落实。通过整改落实,我镇党的建设明显加强,作风建设明显提升,内部管理明显规范,精神状态明显转变。三是监督执纪问责成效显著,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得到加强。我作为第一责任人,实行每季度同镇党政班子成员和所辖的28个村、5个社区“一把手”谈心谈话、提醒警示,对履行好分管范围内的“一岗双责”提出明确要求;此外,在镇级制度建设层面,严格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和末位表态、任职回避、定期轮岗、离任审计等制度坚持好,确保制度执行到位、落实有力;同时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镇党委议事规则,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推动班子成员间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四是落实重点项目监督。在村道公路项目建设、村庄拆改等一系列相关问题上,坚持走“三重一大”的规范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做到集体讨论、民主集中、科学决策。其实从我们的工作成效不难看出,主体责任的落实重在强化主体意识、细化责任体系、实化工作举措,大而化之也就是我今天想和大家交流的主题——“守初心·知敬畏·履职责”。
一、守初心
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从1921年诞生开始,领导人民先后历经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取得胜利建立了新中国。建国70多年来,又领导人民经历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光辉历程,中华民族迎来了实现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看到我国的崛起,西方反华势力又加大了对我国进行思想渗透和“颜色革命”,包括现在他们伸向香港、妄图分裂中国的“黑手”,毋庸置疑都是绝对不会得逞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的那样,“没有任何力量能够撼动我们伟大祖国的地位,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挡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进步伐。”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一直以来我不停在思考,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作为我们基层乡镇干部,到底该怎样更深刻地认识理解并守护这份初心使命呢?我体会,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来理解和把握。
(一)结合学习党史、国史,弄清楚我们从哪里来、往哪里去。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仪式上指出,“只有回看走过的路、比较别人的路、远眺前行的路,弄清楚我们从哪儿来、往哪儿去,很多问题才能看得深、把得准。”我们学习领悟党史、国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中有关党史、国史的重要论述,就是要了解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历程,了解我们党是怎样从建党之初就把初心使命刻在了旗帜上从来没有动摇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近代中国的历史就是中国人民不屈不挠,不断奋起抗争,终于掌握自己命运,开始建设自己国家,为实现民族复兴而奋斗的历史。近代以后,我们的民族历经磨难,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无数仁人志士奋起抗争,但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了。直到中国共产党登上历史舞台,中华民族才终于迎来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的曙光。这就牵涉到一个问题,为什么共产党人行,别人不行?说到底,这是一个初心和使命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指出,“干部要把党的初心、党的使命铭刻于心,这样,人生奋斗才有更高的思想起点,才有不竭的精神动力。干部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同人民风雨同舟、血脉相通、生死与共,是我们党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根本保证。离开了人民,我们就会一事无成。要牢记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真正同人民结合起来。”
习近平总书记从梁家河出发,始终怀着一颗“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真正与民同苦、为民分忧。2015年2月13日春节前夕,总书记到陕西考察调研,专程回梁家河村看望父老乡亲时说:“我人生第一步所学到的都是在梁家河。不要小看梁家河,这是有大学问的地方。”
上世纪60年代,为了彻底改变“十年九旱”的历史,河南林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宁愿苦干、不愿苦熬,风餐露宿、日夜奋战,一锤一钎在太行山的悬崖峭壁上建成了全长1500公里的人工天河红旗渠。十年修渠中,削平山头1250座,凿通隧洞211个,架设渡槽152个,修建各种建筑物12408座,挖砌土石方万立方米,用热血和汗水铸就“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被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一代代的共产党员就是这样用行动彰显着他们的初心与使命。
(二)结合我们的个人成长经历,发自内心地感恩党和组织,增强践行初心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我们在座的同志们每一点进步,既有自己的努力工作,更有组织的关心培养。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强烈的政治担当,给全党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怀揣着对党的感恩之心、对组织的感恩之心,来参加主题教育,通过学习教育切实提高思想站位,切实担起应负的责任。要有一种为党分忧、为民尽责的感恩气节,始终牢记党的重托和人民的期望,珍惜公权力这个平台,不辜负组织的辛勤培养和殷切期望;要有一种勤勉敬业、执着追求的感恩气度,永葆爱党爱国、许党许国、报党报国的赤诚情怀,把内心深处的感恩和激情转化为砥砺奋进的自觉行动,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的业绩。
山海关的甲申史鉴馆相信很多人都去过,不知道大家读没读郭沫若的《甲申三百年祭》这篇文章。大家应该对1644年的历史事件并不陌生,李自成在山海关功败垂成,倒在胜利的喜悦中。对于其失败的原因,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毛泽东等共产党人就进行了深入思考,并教育全党“决不做李自成”“决不重犯胜利时骄傲自满的错误”“不能忘记艰苦奋斗,继续战斗”,等等。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前夕,习近平总书记专程前往北京香山革命纪念地参观视察,并强调指出,我们缅怀历史,就是要继承和发扬老一辈革命家“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的革命到底精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革命情怀,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赶考”的清醒和坚定答好新时代的答卷。作为新时期的共产党人,我们一定要以史为鉴,时刻牢记初心和使命,时刻牢记“两个务必”,以更加坚定的清醒和自觉走好新时代长征路。
二、知敬畏
古语言:人有所畏,其家必和;官有所畏,其政必兴;事有所畏,其业必成。明代吕坤在《呻吟语》中说:“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意思是:凡是有所畏惧的人,就不敢放肆,心有约束,因此能修德养性;如果无所畏惧,“老子天下第一”,为所欲为,必定招致祸灾。
敬畏,是人们处世的一种态度。恭敬而有礼,心存畏惧。知敬畏,是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简单说就是用“怕”来约束自己,做到谨言慎行,自重、自省、自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我个人认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包括普通党员干部,都要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保持高尚精神追求,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在这里我想重点谈一下其中的三个敬畏:一是敬畏人民。权力的本质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福利,党员干部在执行权力时必须牢记权力的来源,牢记人民的信任和自己肩负的责任,敬畏权力,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决不能把手中的权力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当成自己谋利的资本。二是敬畏党组织。每个党员干部的发展升迁哪一步也离不开组织的培养。如果一个人目无组织,自由散漫,就会犯错误。因此,党员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应当明白,只要是党员,就要比普通群众有所提高,党员的言论绝不仅仅是代表自己,相当程度上是代表组织和代表,关乎党的形象。敬畏组织,就是说话办事不要忘记自己身份。对组织的敬畏,还要有大局意识,全局意识和组织观念,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始终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多做党的工作,在工作中实现党员价值。三是敬畏党纪国法。法律既是对个人的约束,又是对个人的保护。我们国家是一个法治国家,这就要求我们每个公民对宪法和法律具有虔诚的信仰。一个人如果无视法律,行为就容易出轨,甚至惹上牢狱之灾。敬畏法律,就是要求我们党员干部干任何工作、做任何事情,都要有法律观念,始终做到敬畏法律的严肃性。特别是把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转化为自身的信念、信仰,始终做到在法律的框架范围内行事。
三、履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是党委(党组)的政治责任,是必须履行的政治任务。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既要承担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也要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管事又管人,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广大党员干部也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坚持“进京赶考”永远在路上的使命担当,时刻绷紧居安思危这根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基层,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要明确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在法律底线之上架起带电的纪律“高压线”,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达到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的目的。坚持运用“四种形态”,逐步使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反对“家长制”官僚作风,对重大决策决定时,作为主要领导只能有一票,没有相对的否决权、拍板权。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首先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只有“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作为第一责任人,我将认真落实“党政同责”制度;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切实把责任抗在肩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业务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才能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才能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加强责任教育,严肃纪律规矩,用制度管人管事。二要选准用好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近几年我镇调整了部分干部,就是本着这样的原则进行的,成效显而易见。三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扛实抓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戴河镇关于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等任务分解。去年,工作任务特别多,但我们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二是印制张贴各科室站所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图,把权力清单转化为责任清单,大家要按照职责抓好落实。三是定责述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定期开展述责述廉活动。
(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我和班子成员经常一起探讨分析研判我镇的形势,总感觉到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我特别支持纪检工作,支持纪检部门“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六)建设让党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乡镇铁军。下一步,我们要持续推进队伍建设。一是在政治上,要有铁一般的党性信仰。我们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忠诚于党的初心使命,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马克思主义,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在素质上,要有铁一般的过硬本领。坚持立足主责主业,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谈心、大提升”活动,边学习、边检验、边提高。大力倡导多读书、读好书,多向书本学习,多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找准短板和不足,全面纠偏、充实、提高。三是在作风上,要有铁一般的纪律担当。要把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作为职业担当和使命情怀,要坚持好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要正确理解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对大家的最好保护。
同志们,今天我这个算不上讲课,就是向大家汇报分享一下我的学习心得体会,如果能对大家有一点启发,也就达到了目的。
谢谢大家!
如何加强从严治党加强自身建设【第三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进行新谋划、新布局,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思想。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出台了具有历史性意义的规范性文件,为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提供了指南。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思想,我们要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立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为着力点,不断推进党的建设迈入新阶段。
一、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新思想的基本内涵
“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迈上新台阶。[1]习近平在我党历史上第一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打铁还需自身硬”;党面临的“赶考”远未结束;补足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从严治党首先就要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对腐败零容忍,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全党必须讲政治等等这些都是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从严治党新思想的重要论述,他一直强调要补足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
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等严明从严治党“八点要求”的提出,说明党的建设不仅仅是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五大建设,而是既要在总体布局上全面治党,又要在这五个方面全面推进。十八届六中全会更是以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为重点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这些重要思想具有原则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看,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确保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培养忠诚、干净、担当、务实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思想的三个着力点
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指导下,党中央持续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达到历史新高度,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制度治党实现大跨越,党的建设进入新阶段。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思想,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应在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1、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思想引领作用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党不断前进的伟大思想引领,是我们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灵魂。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这些都是思想的力量。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引领作用,我们要做到:对待马克思主义要真信真懂。“为学之道,必本于思。”“不深思则不能造于道”。要转变学风,静下心来学习,原原本本的读马列著作,不能浅尝辄止,蜻蜓点水。更不能人云亦云,以讹传讹。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聚焦人民的实践创造,始终围绕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来加强党的建设,如果脱离人民群众,党的建设就失去基础,全面从严治党也就会失去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生命力。要坚持与时俱进,坚持理论创新,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解决党的建设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提出创造性的理论。坚持问题导向,善于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中的突出问题。目前,我们要在发展中着力研究解决干部权力滥用、干部不作为问题、政治生态建设问题,要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要认真领会和把握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准则》和《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经验,也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最新理论成果。《准则》和《条例》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所以我们要认真学运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治表走向治本,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
2、立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实践创新与理论创新相结合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习近平治国理政的重大战略构想,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路径。立足“四個全面”战略布局,不断推进党的建设,坚持实践创新与理论创新相结合,处理好党建与发展的关系,是我们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提高党的建设水平的基础。要处理好党建与改革的关系。以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为契机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促进党的建设改革。五大发展理念从科学理念变成群众的实际行动,并且让群众真真切切体会到新理念引领新发展,关键要靠党的正确领导,关键在党的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在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中实现发展与党的自身建设的相互促进。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推进全面从严治党:(1)强化中央权威,突出看齐意识,核心意识,为落实“五大理念”提供政治保证。(2)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堡垒作用,为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提供组织保障。(3)治理干部队伍,切实提高素质,为践行“五大理念”提供干部保证。(4)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明纪律规矩,为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提供作风纪律保证。(5)提升制度建设,严肃党内规范,为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提供长效机制。要坚持加强和改进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又要通过法治手段促进全面从严治党。
3、落实主体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建设的关键
全面从严治党,各级党组织党委肩负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然而现实中,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中存在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文件落实责任”的现象比较普遍;缺乏有效工作机制;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因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1)强化责任意识。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在实现“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上下功夫,在全体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书记培训中突出加强责任意识教育。(2)强化责任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要抓关键少数。(3)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二是深入开展纪律教育;三是狠抓执纪监督;四是养成遵守纪律的自觉。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五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4)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制定责任清单,责任层层落实,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突出问责,对落实责任不力要经常性追责问责。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的讲话, 2014年底.
[2] 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endprint
心得体会文章 加强党的“五大建设”,促进全面从严治党
明确一个新要求、做到两个坚持、树立三种形象、增强四种能力、加强五大建设。
一、1个新要求: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报告突出地强调科学发展观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要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过程和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党的建设中,就应做到以科学的理论指导党的建设,以科学的制度保障党的建设,以科学的方法推进党的建设,从而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二、2个坚持:
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通过改革推进党的建设的四大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和方法创新。通过改革创新,将不断增加我们党的生机和活力。
三、3种形象:树立“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形象
这其中有两层含义,首先强调我们党是执政党,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旗帜必须高举,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色必须保持;第二层意思,对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形象用“三型”来明确和设计。所谓“学习型”是党的建设基础性工作;“服务型”更加诠释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创新型”还是指坚持解放思想,推动党的建设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和方法创新。
四、4种能力: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强调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随着形势的发展,执政能力建设的内涵应不断赋予时代特征,体现在党的自身建设中。当前应该着力增强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五、5大建设: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
报告指出,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报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既坚持又完善。在主线中,在坚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基础上,充实了纯洁性建设的内容。先进性是前提和基础,纯洁性是体现和保障。
如何加强从严治党加强自身建设【第四篇】
十九大报告和修改后的新党章在纪律建设上提出了新部署新要求:一是首次将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党章第四十条,增写了“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二是强调纪律建设的重点是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以此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三是强调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四是运用好“四种形态”。党章第四十条增写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五是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跳出历史周期律,确保国家长治久安、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必然要加强党内监督。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加强党内监督,在加强党内监督方面作出许多重要论述。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加强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一、深刻理解党内监督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
一是从党执政的历史经验来认识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意义。我们党在执政实践中深刻认识到,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我们党作为执政党,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如何对权力进行有效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其中,最重要的监督是党自身的监督,也就是党内监督。
二是从苏联共产党失败的教训来认识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意义。苏共执政70余年后于上世纪90年代垮台,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党内监督缺失,权力被滥用。这警示我们,要高度重视党内监督,从严管党治党。
三是从新时期我们党面临的问题来认识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意义。当前,我们党内之所以还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党章党规党纪没有得到很好执行。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必须把党内监督严起来,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得到有效执行,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重要保障。
二、正确认识当前党内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基层党组织在开展党内监督工作上,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部分党员干部对党内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清。一些党员和干部对党内监督认识不深不透,进行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浓、不强,在监督上还存在“两张皮”的现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党内监督活动没有有效开展,削弱了党内监督的成效。另一个是部分基层党组织党内监督活动开展不力。基层党组织的纪检组织或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在开展党内监督工作中,有的作为下级对上级进行监督,怕得罪领导,影响个人发展前途,不敢监督;上级对下级监督,怕影响人望,丢选票,不愿监督;同级领导班子怕伤了和气影响团结,不想监督。因而导致日常监督活动开展不经常,难以收到实效。
三、通过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第一,抓好思想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监督意识。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大家清楚地认识到,加强党内监督,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形势和任务的迫切需要,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保证,是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有效措施。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必须把增强监督意识和被监督意识作为关键,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参与监督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第二,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日常监督职能。当前,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立体互补的新型党内监督体系已经形成,即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检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各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业务的学习理解,选强配齐监督执纪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指示要求,扎实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体系的作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第三,完善日常监督措施,充分利用形式多样的党内监督手段。这些手段包括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述职述廉评议、信访举报等。其中,尤其要注意发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党的优良传统,是发现纠正缺点错误的好办法,一定要用好这个防身治病的武器,增强日常监督成效。
第四,坚持多措并举,抓好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的结合。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只有加强党内监督才能带动党外监督。同时,应注意发挥党外监督的作用,实现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有效结合、优势互补、整体发力,使监督发挥最大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