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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方案范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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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方案1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全市每一所中小学校,采取拉网式集中整治的方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使全市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善,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得到充分保证,保障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中小学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所有中小学校内的食堂、经营食品的商店、摊点。

三、组织分工

市、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负责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

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和校园食品店经营者的管理工作,具体部署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市、县(区)工商局负责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店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市场主体资格的食品商店、摊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市、县(区)卫生局负责对中小学校园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摊点)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生产经营食品,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对学校商店、小卖部、摊点的整治。

检查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是否超范围经营;购进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经营场所的卫生情况,卫生设施配备情况,销售、贮存食品用的器具卫生情况;有无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依法取缔。

2、对学校食堂的整治。

检查食堂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学校食堂的整体布局是否合理;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情况;食物清洗、加工、储藏、销售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变质和过期食品是否得到及时清理;餐具的清洗、消毒、保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及工作人员生活用品的保管、摆放情况;学校自供饮用水源、购进的纯净水是否符合卫生和质量安全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食堂经营者限期整改;属承包经营且问题严重的,学校应取消其承包资格,改为自主经营或重新发包;食堂整体布局不合理的,学校应利用暑假时间进行必要的改造。

3、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检查各中小学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食品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情况。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对租赁学校房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管理,与租房者签定正式合同,明确其食品安全责任,督促其健全食品购销台帐,落实索票索证制度;要求、督促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建立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机制,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常识,强化有关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广大师生消费信心和自我保护意识,构建健康、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各学校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和检查,坚决制止将学校食堂分散承包、多头承包,杜绝只承包不管理的现象;工商、卫生等监管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内食品商店、小卖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门店、商店、摊点的日常监管工作。

五、时间安排

全市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6月29日-30日)。召开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并部署到各县区。各县区、各部门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行动计划,抽调专人组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7月1日-xx日)。

1、排查隐患阶段(7月1日-10日)。由各县区教育部门牵头,根据本辖区内整治工作任务量的大小,对相关部门抽调的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分组,分配工作任务,按照方案要求,拉网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市教育局对各地中小学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检查。

2、落实整改阶段(7月11日-xx日)。各中小学校根据整改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县区、各部门对照整治工作目标,认真做好自查验收和阶段总结,并于7月xx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总结书面上报市食安办,市食安办汇总后报市政府。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8月25日-31日)。市食安办组织相关部门,于新学期开学前,对各地中小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整治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有效发挥食品抽检在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切实保障群众饮食安全,结合省局食品抽检监测计划部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以让人民吃得放心为目标,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为手段,以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为动力,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进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食品安全抽检以发现问题、防控风险为基本原则。加大对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污染等指标的抽检力度,加强对农产品批发、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提高问题发现率。

(二)坚持广泛覆盖。食品安全抽检坚持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努力实现监督抽检覆盖城区、农村、城乡接合部等不同区域,覆盖生产、流通、餐饮、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

(三)坚持检管结合。配合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聚焦舆情热点,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检;结合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等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以及法规制度发布、食品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等情况,适时调整抽检任务;加强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的互联共享,联管联动。

三、工作任务

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涉及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含现制现售食品)、市州专项抽检任务3大类,共安排抽检食品及餐饮具70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200批次,餐饮食品(含现制现售)、餐饮具220批次,市州专项抽检280批次(含食盐15批次)。

(一)抽检对象

20xx年度食品安全抽检应覆盖各园区。经营环节抽样应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小食杂店、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不同业态。要加强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问题多发区域、大型集体餐饮场所、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以及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专项抽检主要针对辖区内地方特色食品、监管过程发现的高风险性食品、2020年食品安全抽检中不合格率高食品、专项整治类别食品、节令性食品及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食品等进行抽检。

(二)抽检时间和频次

为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和针对性,充分体现抽检时间的均衡性、时效性和靶向性,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时间为4月1日-10月30日,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对2020年抽检不合格企业、品种和项目加大抽检频次。节令性食品在节前开展抽样检测,具体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分配如下:

4月:完成食品抽检100批次、食用农产品40批次;

5月:完成食品抽检100批次、食用农产品35批次;

6月:完成食品抽检100批次、食用农产品25批次;

7月:完成食品抽检50批次、食用农产品25批次;

8月:完成食品抽检50批次、食用农产品25批次;

9月:完成食品抽检50批次、食用农产品25批次;

10月:完成食品抽检50批次、食用农产品25批次。

四、组织实施

(一)制定抽检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及评价性抽检计划》《20xx年市州食品安全抽检计划》《20xx年市州食品安全抽检项目表》要求,制定20xx年度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明确抽样地点、抽样频次、抽样进度、检验项目及抽检品种。

(二)合理分配抽检任务

食品安全抽检要统筹采样进度,合理分配采样时间和采样量,全年均衡完成抽检任务,避免出现集中抽样,集中检验。

(三)确定抽样单位和承检机构

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规定》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20xx年版)》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四)抽样检验

食品安全抽样人员在抽样过程中应坚持问题导向,有效避免重复抽样、多头抽样等问题的发生,尽量扩大抽检业态的覆盖面,对同一经营企业的产品实施抽样时每批不得超过6个批次。样品属地理标志保护、有机认证产品的,应在抽样单或检验报告中予以备注。

承检机构应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相关配套计划的抽样、检验及不合格样品的复核等工作,并将相关抽样检验数据及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对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和问题样品必须进行复核,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后,于完成检验后的24小时内对检验报告等资料进行审核,并完整上传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

(五)核查处置

各园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责任到人,负责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人员应在收到不合格结果通知书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按规定要求督促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检验结论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未经复查,或者复查后同种食品仍然被检出问题的,食品生产者不得恢复生产同种食品。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负责人员还需按要求开展“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核查处置模块核查启动、产品控制、原因排查、行政处罚情况的填报工作。核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切实防止失职渎职行为,要对不合格样品实行“一样品一表一案卷”建立档案。

对国家总局规定高风险限时限报的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之内启动。

(六)信息公布

市场监管部门应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出具10个工作日内或完成异议复检工作后依法依规及时公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可能对公共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应当在信息公布前加强分析研判。

承检机构实行首检负责制,应对拟公布食品安全抽检结果信息进行整理、汇总、核对,并对产品信息、企业信息、检验数据和检验结论等内容的准确性负责。

五、结果分析利用

各园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强化对抽检结果的分析利用,及时向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机构通报抽检不合格信息,对发现可能存在食品安全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问题和风险的及时报告。

六、抽检评估

为规范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抽样检验工作行为,有效提高工作质量,确保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20xx年将推行抽检监测执行效果评价,承检机构在每批任务完成后应认真核实并评价计划执行效果,重点从人员培训、组织实施、数量执行、范围区分、不合格问题检出率、数据差错率等各方面进行效果自评,填写《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实施效果评价表》(附件4),于每批任务完成时限后的3个工作日内报送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局在20xx年4月、6月分别对承担食品抽检监测承检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以承检机构工作进度、抽样环节规范性、样品管理、检验过程控制、数据及报告管理、质量分析、国抽系统信息录入等为重点。监督检查采取查阅资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查阅资料。重点查阅承检机构抽样检验人员情况、设施设备档案、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及管理制度、检验资质证书、管理体系等文件资料。

(二)现场检查。对承检机构抽检监测的工作组织实施及管理、设施设备及环境、抽样、样品流转及储存、检验、报告出具等抽样检验各环节进行现场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各园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2020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及日常监督管理制定20xx年园区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向园区管委会申请食品安全抽检经费,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检工作。

(二)各园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充分发挥在核查处置中的“协调器”作用,确保各类核查处置案件严格控制在领取后的90个自然日内完成,并准确填报信息系统。

(三)参与抽检的市场监管部门、抽样单位、承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市场监管局在对承检机构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进行不定期巡查,回访被抽样单位,采取发放问卷调查、电话回访等形式,随机抽查承检机构工作纪律。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四)抽样人员和参与抽样的监管人员应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遵守被抽样单位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确保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再行开展抽样和检验工作。

(五)各园区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确定负责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人员要相对固定,请各园区于20xx年3月25日前填报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负责人登记表(附件5)报市场监管局。

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方案3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方案【1】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努力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为全镇食品经营企业提供一个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镇委、镇政府决定,将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列为20xx年镇政府重点工作之一。现结合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关于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会议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责任意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我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抓出声势,抓出实效。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支持”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部门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整治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健康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

二、整治内容

(一)种植养殖环节。加大农(水)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强化溯源管理。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水)产品流入市常

(二)生产加工环节。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打击食品制假售假“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企业的巡查、回访力度和频次;进一步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三)流通环节。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狠抓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尝集贸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实行食品准入制度,切实解决无证照、超范围经营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问题。

(四)消费环节。继续推进餐饮企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改进对学校、企业集体、建筑工地食堂以及小餐馆、小食品店的卫生监管,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的饮食摊档,防控食物中毒事件食源性疾病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镇中心区、各村及其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区域。

(二)重点对象无证照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种植(养殖)户;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学校、企业集体食堂。

(三)重点品种猪肉及其肉制品、食油、酒、蔬菜、豆制品、奶制品、水产品、饮料、儿童食品等8大类食品。

四、整治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使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得到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效能得到进一步提高。具体工作指标:

(一)全镇蔬菜农药残留抽检阳性率低于8%;全镇生猪“瘦肉精”检测率(含快速检测)不低于%,生猪养殖场“瘦肉精”残留阳性率低于1%,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残留阳性率低于%;严禁违禁药物残留的大宗水产品进入市常

(二)全镇符合生产许可条件的28类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达95%以上;全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抽检合格率达80%以上,其中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85%以上;力争在年内基本取缔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的非法小作坊,全面消除乳制品、饮料等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

(三)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严禁不合格品进入市常全镇预包装食品抽检品种覆盖率达90%以上,合格率达85%以上;食品进货索证票率达90%以上。

(四)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5%。

(五)全镇学校和企业的集体食堂监管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80%;集体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率达90%以上;学校食堂、餐饮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分别达到95%和70%以上,进一步减少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方案4

为认真做好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全镇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隆盛镇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将相关制度落到实处

镇食品安全协调办公室将根据我镇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在以前已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力求使各种规章制度行之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全镇食品安全协调工作正常开展

二、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金堂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我镇20xx年的食品安全工作仍然采取“全县统一领导,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结合当前的监管现状和监管体制实际,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工作“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相关单位职责人是第一职责人”的食品安全职责制度,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理顺监管职责,明确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相关部门要齐心协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全力推进我镇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三、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职责追究制,全面实行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

20xx年,镇党委、镇政府仍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村(社区)年终综合目标考核资料,对各村(社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实行目标管理,镇党委、政府将与各村(社区)签定《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职责书》,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职责,实行职责追究制度。镇食品安全协办公室将进一步细化、量化对各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力求做到考核办法既简明扼要,又切实可行。

四、坚持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继续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去年我镇的食品安全各专项整治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镇各相关部门的紧密配合和各村(社区)共同努力下,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推动了全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纵深发展。由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所以,今年我镇各村(社区)要在认真和分析去年整治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切实履行职责,结合我镇种植养殖业、生产加工业、经营流通业、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的强化监督,务求取得实效。要经过开展各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查处食品安全大案要案,有力地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范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进入辖区市场;要进一步规范在街头、集贸市场开办的饮食摊点,抓好农村消费比较集中的场所经营食品的日常巡查监督和集中整治,异常要加强对儿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坚决防止假冒伪劣儿童食品危害儿童身体健康;要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等主要节假日为重点时段,以乡镇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及送货上门经营活动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以降价促销等名义面向农村推销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继续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小餐馆、中小学校食堂以及群众自办家庭宴席等食品安全事故易发环节的监管力度,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对农村宴席严格实行《厨师登记备案和定期体检》、《自办宴席报告和检查备案》等管理制度,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同时继续做好全镇奶制品的市场监管,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及婴幼儿的生命健康安全。

五、继续加强食品安全宣教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要按照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煤体和宣传手段,继续组织开展资料丰富、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职责和自律意识,同时也让群众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假冒伪劣食品鉴别的基本方法、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本事,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自觉筑起食品安全防线;教育和指导农村群众科学使用低毒、高效、低残留农药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逐步推行食品市场质量认证,逐步规范其经营行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及时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加大失信成本,大力宣传重质量、讲信誉的优质食品、优良品牌,扶优扶强,增强群众的消费信心,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构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做到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共享

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信息员,对因工作变动调整的,要及时进行补充,同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按时报送各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景及有关信息,认真做到信息资源共享,推进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的向前开展。

七、扎实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确保全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重要节日和镇里组织的重大活动期间,镇食品安全办公室都将协调组织镇农业、卫生、质监、工商、贸易、畜牧、公安、食药监部门的执法人员,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真正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八、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景督查

20xx年要对各村(社区)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授权和履行镇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分工中明确的职能职责情景开展督查。镇食品安全办公室将提请镇政府分管领导适时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景进行督查和抽查,并将其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资料。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及时处理,确保全镇人民饮食安全万无一失。

总之,食品安全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在20xx年中,镇食品安全办公室要求镇内各村(社区)要立足本职,以保证全镇人民饮食安全为己任,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探索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齐心协力,构成监管合力,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努力为公众食品消费安全树立起坚强的屏障,促进全镇食品安全工作跃上新台阶。

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方案5

为认真贯彻省、市食安委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辖区__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难题,努力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进一步提升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现结合__镇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政班子议事日程研究,把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指标和发展规划,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专题部署会,明确村级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二、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综合协调职能和考核评定工作

(一)全力巩固完善我镇食安委成员及办公室建设,调整充实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队伍,完善食品安全工作站制度建设,充分发挥该有的功能,加大部署,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充分发挥食安办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作用,健全与市场监督、公安、农业、卫计、综合行政执法等监管派出机构的协作衔接机制,以及加强信息通报和工作会商。继续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实行资源共享。通过多种形式适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

(三)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考评办法。实行每季一考评,细化考评细则,随机抽查登记检查记录,督促开展食品安全巡查。

三、加强监管力度,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加大检测力度,对集贸市场、超市、学校、餐厅等进行监测,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在加工环节,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台账登记、原材料进厂检验、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在流通环节,要具体检查相关证件、经营购销台账、假冒产品等。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工作整治,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使生产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在餐饮消费环节,要推进食品原料

进货索证、验收制度建设,加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建设餐饮消费安全责任追究体系,餐饮卫生监督监管网络建设。在餐饮业实行责任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员职责,发挥企业自身管理作用,树立企业合法经营意识。

(二)继续做好集体聚餐备案登记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落实申报备案制度、健康体检和培训管理制度、分类指导制度。

(三)加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力量建设。进一步加强现有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配足配强村级协管员,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开展网格员、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日常监管能力。

四、加强宣传工作,营造食品安全工作良好社会氛围

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等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栏、发放宣传册、挂横幅、张贴公告海报、专场咨询等宣传方式,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群众食品安全防范和监督意识。

五、夯实基层基础,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开展食安办规范化建设,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配齐办公用品和场所,各类制度成文上墙,亮相办公,进一步构建食品安全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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