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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制改革存在的问题集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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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制改革存在的问题1

今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林长制改革。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制度,强化履职尽责。印发了《亳州市重点生态功能区域市级林长分工方案》,建立全市重点生态功能区域市级林长责任制。制定出台了《亳州市林长巡林有关规定》,对各级林长巡林次数、巡林方式、巡林信息反馈等作出具体规定,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市林长办下发了3次林长巡林提示单,明确关键时期、重要节点巡林重点内容,指导各级林长严格按规定开展巡林巡查。上半年全市3409名林长(市级16、县级56、乡级959、村级2378)开展巡林35490次,其中市县级林长巡林141次,乡级林长巡林4401次,村级林长巡林30948次,发现并解决问题1872个。

(二)创新机制,强化监管督察。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加强对林长和林长制会议成员单位履职尽责的督察监督,对履职不认真、不到位的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督察结果作为林长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完善公益诉讼,加大涉林行政案件执行力度;完善“两法”衔接,加大对涉嫌刑事案件移交和侦办监督力度。检察机关发出涉林保护公益诉讼起诉书5件,补种树木910余棵,恢复林地10余亩,依法保护了林业资源。

(三)全面推进,强化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积极推进林拥城建设,将其打造为城市生态屏障保护修复的亳州样板。实施了金桂山建设项目、百草园建设项目、萌宠动物乐园和水上乐园项目,并对游人开放。林拥城现已成为城市生态屏障、森林康养基地、休闲旅游胜地。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2020年以来,已建成城市公园4个、街道游园25个,新增绿地万平方米,完成绿道建设公里。积极开展美丽村镇建设,依托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推进“五小园”建设,发展庭院经济,建设高标准农田林网。二是全面启动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及时启动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暨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完成江淮运河生态廊道两侧15公里范围内增绿扩量造林万亩,完成森林质量提升低效林改造万亩。聚力打造西淝河湿地公园生态产业化示范样板。安徽利辛西淝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总面积公顷,通过发挥湿地保护、湿地修复、科普教育、科研监测、湿地体验、湿地文化展示等多种功能,已成为黄淮平原地区河流湿地保护与生态友好型利用的示范项目、安徽省湿地科普宣教的精品工程、水源及水质安全生态屏障。持续推进优势产业基地建设发展。扎实推进利辛、蒙城、涡阳薄壳山核桃基地、蒙城杜仲森林药材基地、谯城三官核桃基地、牡丹木本油料基地等示范基地项目建设,做大做强优势产业。

(四)拓展空间,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按照中央关于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的部署要求,我市及时调整林业发展思路,科学安排造林绿化用地,推进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一是实施林业增绿增效和“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全市共完成人工造林万亩、退化林修复万亩、森林抚育万亩,均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二是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开展了机关义务植树、“小手拉大手、共植青年林”等多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完成植树100多万株。三是创新植树造林投入新机制。积极构建政府投入引导、社会主体参与的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调动社会主体造林绿化的积极性。蒙城县积极引导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元集团参与建设无絮杨原料林基地,全县共栽植无絮杨万株。

(五)多措并举,强化林业资源保护。一是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组织对32棵市级保护的二级古树进行全面摸排,投入20万元专项资金进行复壮、抢救、保护和修复。制作了“亳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牌”,实行挂牌保护。二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组织开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清风行动”,多部门联合执法,查办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8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9人,查获收缴野生动物93只(头)、野生动物制品公斤、非法猎具13个(张),罚款万元,严厉打击了非法狩猎、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亳州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自2021年3月3日挂牌成立以来,共收容救助野生动物138只(头),其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72只(头)。三是开展自然保护地及林地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排查整改专项行动。印发《关于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地及林地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排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组建3个专项工作组,全面开展了违规侵占林地、营造林水土保持和自然保护地排查,没有发现营造林水土流失和违规占用自然保护地问题。

(六)抓细抓实,强化林业灾害防控。一是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严格实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各级林长认真开展巡林督查,广大护林员巡查巡护。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行动以及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确保全市无森林火灾发生。二是全面开展美国白蛾防治工作。完成飞机施药防治面积万亩,有效控制危害发生,成灾面积为零。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市林长制改革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基层林长履职不到位、林长制工作机构人员薄弱、林业行政执法困难、湿地保护率较低、林权抵押贷款落实难等突出问题。

(一)2020年林长制实施情况存在薄弱环节。2020年,省对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林长制实施情况我市排名垫底,通过全面查摆,认真分析,失分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湿地保护率低。全市湿地保护率为%,明显低于全省平均水平(50%)。二是缺少森林康养基地。康养基地必须获得国家和省主管部门认定,受自然因素和申报条件等方面的影响,我市暂无符合条件的森林康养基地。三是“五绿兴林•劝耕贷”融资担保业务、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融资贷款开展不到位。四是林长信息调整不及时,一林一档信息不全、一林一员巡护未实现全覆盖。五是林长制示范区先行区建设成效、创新成果示范不明显。

(二)部分林长履职不到位。部分镇、村基层林长履职意识不强,履职能力不足,在落实林长职能时,没有担起林长抓总抓全的责任。在巡林巡查时,不能及时深入一线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而是应付了事。

(三)林长制机构人员薄弱。市、县(区)林业工作人员较少,没有设立林长制办事机构,从事林长制改革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没有林业站,没有专职从事林业工作的人员,影响了林业技术推广、森林资源的有效监管和林长制“五个一”平台的落实。

(四)林业行政执法困难。机构改革后,森林公安队伍转隶到地方公安,原森林公安承担全部林业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转隶后只办理刑事案件,不再办理行政案件,市、县没有新成立林业执法队伍,林业行政执法出现“真空”。

(五)谯城区国有林场改革不彻底。林场职工多次到省、市上访,反映竞聘上岗程序不规范、职工安置不合理等问题,省国有林管理局多次督办,至今仍未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压实林长履职责任。认真贯彻实施《安徽省林长制条例》,严格执行《亳州市林长巡林相关规定》,切实加强林长巡林监督监管,及时公开各级林长巡林情况。

(二)全面完成营造林任务。一是加强新造林管护,对造林成活率低、林相不齐的小班及时补植补造;积极推进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

(三)实施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工程。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的意见》(皖政办秘〔2021〕37号),结合实际,编制《亳州市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实施方案》,确保9月份完成编制任务,年底完成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增绿扩量造林万亩、森林质量提升万亩建设任务。

(四)加强湿地保护修复。积极推进蒙城县北淝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申报涡阳包河省级湿地自然公园和涡阳高长营省级湿地自然公园建设项目,将城南调蓄水库212公顷饮用水源地纳入湿地保护,提高湿地保护率。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林业执法机构,配强配齐执法人员,加强培训,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六)开展林业碳汇项目试点。在蒙城县实施林业碳汇项目试点,积极推动碳汇交易。

(七)积极推进绿色金融服务。切实抓好“五绿兴林·劝耕贷”工作,有效盘活林业资源资产,帮助林业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继续实施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和市级奖补政策,做好国家级公益林财政投资森林保险工作,强化公益林保护。

林长制改革存在的问题2

xx省着手林业生态文明制度创新,推出“林长制”制度供给,完善制度配套,强化制度执行。20xx年3月在合肥、安庆、宣城等地试点林长制,20xx年在全省推开,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度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林业生态保护发展体制机制。从具体实施的情况来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也成为制约林长制深化发展的瓶颈,比如责任体系不够健全、财政投入不多的问题,必须对症下药去解决这些制约因素。

一、林长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林长制需要国土、农业、环保、财政、发改委等多个部门形成合力,但在实施中职能交叉、责任不明、任务不实等问题仍然存在,协调管理难度大,部分管理机制还需磨合。推进过程中的形式化、模式化等不良倾向仍然突出,需要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制度建设有待完善,市及各县(市、区)均出台林长制会议、督察、信息等相关配套制度(暂行),但需进一步细化完善。

(二)配套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尚不完善,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较低,区域间的生态补偿,以及享受生态红利和产品的经营主体、企业反哺生态的补偿机制也未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没有得到同步跟进。林长制激励机制缺乏,各地对林业工作问责制度较多,激励机制缺乏。各级政府出台的惠林政策不多,引导还不够,市场主体活力不足,对社会主体参与林业建设工程的补助标准不高,奖励份额不重。林业投融资难的问题尚未有效破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措施滞后等问题非常突出。

(三)保障措施有待加强。财政支持力度有待增强,省、市、县财政对林长制推行资金投入不多,林长制工作经费及相关工程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基础设施尚不完备,林场大都在偏僻山区、交通不便,造林大户在林道建设、蓄水池建设等方面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和精力,影响参与林业发展的积极性。林业科技支撑能力有待提升,基层林业站专业技术人员短缺,力量薄弱。林业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平台建设滞后,科技成果示范与推广有限,森林经营和产业发展科技含量低。

二、林长制改革的建议

(一)进一步理顺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省级林长会议的指挥棒作用,党委组织部门在年初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时,建立林长制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建立林长制日常工作情况责任追究办法,责成限期整改,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因失职渎职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各市(县区)都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建立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激励问责制度,实现林长制的目标精确化、措施精细化、监管精准化。

(二)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积极建立各级林长制会议、工作督查督办、信息通报、考核等制度,明确总林长负总责、林长分级负责、林长办负责日常工作的运行机制,党委政府牵头主抓、林业部门统筹推进、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凝聚各方形成合力。并探索林长制立法,以法律的形式严格生态保护,形成长效机制。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解决林地流转、林木采伐、造林抚育补贴、林业融资等制约林业生产经营的各种困难,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立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和推广网络,盘活林业资源。

(三)进一步加强经营体系。把林长制与乡村振兴相结合,深化改革、加大经营、发展产业、改善民生,真正让绿水青山成为金山银山。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聚焦有权难行使、有证难抵押、有地难流转等问题,继续深化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进一步放活集体林经营权,规范引导林地流转,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发展评估、担保、收储等社会化服务机构,扩大林业抵押和交易规模,促进林业增效、农民增收。发展新型业态,依托优质森林资源,充分发挥林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的带动作用,发展观光林业、健康养生等新兴业态,提供更多的优质生态产品。加强政策扶持,推进产业融合,加快发展特色经济林、木本油料、苗木花卉、林下经济等现代高效林业,推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地理标志产品等品牌链条,拓展电商销售渠道。

(四)进一步健全保障体系。把林长制工作经费和林业发展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长效机制,同时,要充分发挥财政对社会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外资项目等积极投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强化队伍保障,加强工作机构建设,稳定各级林长制办公室工作机构,充实壮大专业技术人员和护林员队伍。强化科技保障,完善林业科技服务推广体系,加大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大力发展“科技+”“智慧林业”,不断提高林业智能化建设水平。

推行林长制,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关注、民众参与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形成党政领导重视、部门联动的生态保护与发展新格局,是深化生态文明制度创新的新举措,能有效扩大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质量、改善森林生态功能,破除影响林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要素制约,探索出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路径。

林长制改革存在的问题3

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1、20xx年林长制年度目标:20xx年在全市推开,建立市、乡、三级林长制体系,*林长制工作制度,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为实现森林资源有序利用、建设绿*xx美好家园提供制度保障。

2、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市、乡、三级林长制体系已建立,全市共设立总林长(含副总林长)x人、市级林长9人、乡级林长x人、村级林长x人,生态护林员x名;*了《xx市林长制会议制度》等7项制度,为顺利推进林长制提供保障。xx唯一一家制定了《xx市林长制公示牌管理办法(暂行)》,明确了公示牌制作规格、管理主体、公示内容和更新要求,有效维护了公示牌的严肃*和时效*。,建立了三级林长“123”巡查机制,即市级林长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乡级林长不少于2次、村级林长不少于3次的。坚持各级林长抓“三大”,高效推进林长制改革,各级林长抓“大事”,优化林业发展环境,各级林长帮“大户”,助力林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各级林长护“大树”,增强保护生态环境意识。

二、存在差距

1、部门协调力度不够。对林长制会议成员单位配合林长制改革工作上,协调不够、方法不多、工作联动*不强。

2、与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结合不足。优化林业发展环境措施不多。

3、围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林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林区道路建设、林业投融资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林业建设方面还没有*相关政策和措施。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1、压紧压实责任。林长制的核心就是责任制。各级林长、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和林长办都要找准工作坐标,做到当一方林长、保一方生态、富一方百姓。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推进林长制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研究、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确保林有人管、事有人做、责有人担,推动林长制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协调推进,切实凝聚起工作合力。林长制办公室要抓好市委、市*决策部署的具体落实,认真做好调查研究、问题反馈,督察指导、经验总结等工作,一环紧扣一环,一步紧跟一步,确保林长制改革扎实有效推进。

2、严格督察考核。加大对林长制改革的督促检查,对改革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实的,要抓住典型,严肃处理。同时,市林长办要认真研究省、市考核细则,有针对*地补缺补差、固强补弱,确保既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3、*《xx市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意见》。

4、精准聚焦“七个一批”。要在全市建设一批好林场、打造一批好基地、培育一批好企业、发展一批好品种、创新一批好模式、总结一批好经验上做实做细,涌现一批好的典型,带动提升全市林业改革发展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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