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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改革方案范例(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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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改革方案【第一篇】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教育局、学联 ,各高等学校,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学联各会员单位:

日前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印发《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就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重要精神,推进各级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等方面进行指导。方案经中央书记处批准,落实执行情况将纳入各级党委、团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考核内容。现将《方案》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

各级党委、共青团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联学生会组织的工作 ,坚持完善党领导下、团指导下的各级学联学生会组织体系,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引领,引导服务广大同学成才报国。各地级以上市须建立学联组织,并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未按要求完成的地市要在今年内整改完成。地市团委要指导本地学联和各学校学生会组织制定具体措施,协调政策资源。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对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的支持和保障。

二、建立“-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

各学校党组织要把学生会组织工作纳入党群工作整体格局进行谋划,在工作场地、经费、机制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要巩固和完善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明确以共青团为团学组织的核心,学生会、研究生会作为主要学生组织,由学校团委具体指导,并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管理和服务。校级学生会组织须明确1名主席团成员负责学校学生社团工作,已成立校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其主要负责人须由校级学生会组织负责学生社团工作的同学兼任。

三、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各学校要修订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校级层面学生代表大会周期不得超过两年,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1%,非校、院(系)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校级学生会委员会、主席团成员须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学生会主席由学生代表大会或常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和主席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应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予以确定并报学校党委批准。院(系)层面,原则上全部实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会议召开周期为一年。学生人数低于 400人的院(系)可召开全体学生大会并选举学生干部。

四、加强学生会组织机制建设和队伍建设

各级学生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自身机制建设和队伍建设 ,优化组织体系,精简组织机构,校级学生会须设立主席团,由主席1名、副主席4至6名组成 ;须聘任1名秘书长,由团委专职团干兼任;要健仝权益维护机制,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直接联系服务同学的力度,增强工作互动性,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和评议;要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考核和培养并不断加强学生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强化学生干部的宗旨意识、表率作用和严实作风。各级团组织、教育部门和各高校要自觉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改革的各方面、全过程,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宣传工作,制定具体改革路线图、规划表,把握改革重点,抓住关键节点,确保各项改革要求落实到位,扎实推进学联学生会改革,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坚定跟党走。

学生会改革方案【第二篇】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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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团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工作部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学生骨干的先进性,在学校党委的领导、校团委和上级学联的指导下,围绕立德树人,紧扣时代主题,突出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学生会改革,强化学生会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激发动力、提升活力、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使学生会更好地代表和服务广大同学,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听党话、跟党走,为学校建设成为国内知名、区内领先,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高水平地方应用型大学奋斗目标、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共圆伟大复兴梦想贡献青春智慧和青春力量。

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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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当代中国青年运动时代主题,深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六个坚持”和“三统一”的基本要求,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将广大同学最紧密地团结和围绕在党的周围。

坚持学生主体地位。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致力于扩大广大同学对学生会组织工作的参与、监督和评议;坚持立德树人,引领服务广大同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坚持依法依章开展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负责,学校团委和上级学联的指导下,根据《玉林师范学院学生会章程》进一步明晰学生会的基本定位和主要职能,加强章程和制度建设,理顺团学组织关系,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

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对照党的期望、团的要求和学生需求,针对学生会组织架构臃肿、人员冗杂、学生会服务职能不突出、学生会工作机制规范性不够等突出现象,着眼根本、立足长远,进行学生会体制机制改革,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破解难题,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使学生会工作更能体现新时代青年学生特点,增强学生骨干作风建设,回归学生会本来职能。

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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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工作创新,学生会组织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得到显著增强。

职能作用更加显著。通过改革,学生会组织职能定位更加明确,工作自主性、规范性进一步增强,在联系代表服务青年学生、维护青年学生权益的职能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在参与学校治理中的作用显著提升。

架构体系更加优化。通过改革,畅通“学校、学院、班级”三级联动工作体系,着力提升各级、各模块团学工作的协作能力水平,进一步调动学生会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潜力,使学生会架构更加完备、高效。

代表性更加广泛。通过改革,进一步扩大学生会的代表性,规范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比例和产生方式,加强学生代表产生机制的透明性;重点扩大普通学生代表的比例,选出品学兼优的学生代表、学生骨干;建立学生代表、学生骨干直接联系同学、听取意见建议的制度。

队伍作风更加严实。规范学生会骨干的选拔标准、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学生骨干退出机制;不断强化学生骨干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坚决抵制和克服脱离广大同学的倾向,以实际行动做好广大同学的表率,赢得广大同学的信赖。

工作效能更加彰显。明确学校团学工作的组织格局,理顺学校学生会与其他学生组织的关系;规范健全学校各级学生会组织的机构设置,减少层次、提升效能,构建扁平高效的组织体系,避免“行政化”;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推进新媒体学生组织工作平台建设,健全广大同学参与、监督和评议的体制机制;推动各级学生会组织加强联动,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学生会组织,使引领和服务广大同学的水平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二、改革措施

改革优化学生会职能定位

及组织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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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基本定位和职能。学生会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纽带。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学生会必须面向全体青年学生,坚持从青年学生中来、到青年学生中去,听取、收集青年学生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在新时代改革潮流下,以思想发展、学风建设、社会参与、创新创业为主体方向,优化活动形式,更深入地引导广大同学,使学生会组织在广大同学中更好地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

2.改革运行机制。坚决贯彻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要求,学生会架构一般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探索实行轮值制度,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学院学生会属于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学生会指导;通过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加强对校院学生会的联系、指导和帮助。加强校院学生会的工作联动,发挥学院学生会贴近同学的优势,可在校学生会指导下由学院学生会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学生会要广泛动员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青年学生要求的活动。

3.精简优化机构设置。各级学生会遵循按需设置、合理高效的原则,对原有部门设置进行归并调整,构建扁平高效的组织体系。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40人左右。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6个,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2至3人,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根据学校两校区办学、学生人数较多的实际情况,校级学生会可结合工作需要增加工作人员,但原则上不超60人。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至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校学生会要创新工作模式,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青年学生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4.建立健全学生会工作人员选任机制。学生会工作人员面向全体玉林师范学院在校学生进行选拔,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级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校、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校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组织同意,经校学生会审核,由学院党组织确定。校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学院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

改革完善学生会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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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扩大代表的广泛性。校级学生代表大会须每年召开一次。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社团。

6.选举产生学生会领导机构。 校学生会主席团须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应在学校学生工作部、团委的指导下予以确定、经上级学联审核并报学校党委批准。二级学院学生会原则上实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会议召开周期为一年。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学生会骨干的选拔产生也须面向广大青年学生。学代会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报告,并经同级党委、团委批准,报校学生会备案。

改革创新学生会工作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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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统筹推进学生权益维护工作。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以“服务广大学生”为根本出发点,着力于大学生权益保护,提升学生会服务同学的质量和水平。各级学生会须成立权益部门,负责开展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合法权益的日常工作。建立日常调研机制,搭建网络新媒体平台,及时收集、听取涉及广大同学切身利益和普遍诉求的问题,切实维护学生群体利益。推动学校继续完善“学生骨干面对面”、“校青马工程”等机制,搭建学生与学校党政领导、职能部门面对面沟通的常态化机制。校级学生会应采取一定的方式积极参与学校在涉及教育教学、后勤管理、学生奖惩等方面的决策、管理和评价工作。

8.强化青年学生对学生会工作的评价监督。推行学生会工作事务公开制度,每年应至少1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向学生代表大会或其常设机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建立青年学生对学生会工作的评价机制,从学生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等维度评价学生会工作,评价结果要采取一定方式面向同学公开,从而不断努力建设学生会形象与公信力。

9.加强“网上学生会”建设。充分运用以权益维护部等在管理的QQ空间为主要的学生会网络平台,实现信息扁平化传递,优化运营机制,增强时代感和吸引力,及时收集广大同学的意见建议,做好重大活动和关键节点的网上舆论引导,主动引领思想和风尚,弘扬正能量。建立扁平化信息反馈机制,广泛吸收同学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同学的评价和监督。学生会在运用好传统工作手段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在学生集中的网络聚集地开展工作,依托现有新媒体平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网络舆论,生产优秀的网络文化产品,讲好学生故事,选树学生典型,增强学生会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学院层面,有条件的学院可探索实行相关院级新媒体管理办法,并与校级学生组织协商进行。

改革完善学生会工作人员

选用培养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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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加强学生干部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会。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践行学生会宗旨,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将作风建设列入学生骨干选拔、考核、聘用等相关工作的评价体系,作为学生骨干任免的重要依据。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校团委报告。学生会工作人员任职期间出现违反校纪校规、道德失范等问题的,学校团委要迅速调查落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11.优化学生骨干培养机制。注重加强对各类优秀学生的吸引和凝聚;努力建设校院两级学生会干部培养体系,不断提升整体学生骨干的领导力和履职能力。关心支持学生干部的成长发展,对于同学满意、业绩突出的学生干部,其任职工作的表现可作为推荐实习、就业和评优推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12.建立健全述职评议制度。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加强工作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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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学校党委将学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门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宣传、教务、保卫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学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党委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学生会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参与学生会管理。

14.加强团委的具体领导。学生会接受学校团委和上级学联的双重指导。学校团委要及时向党委汇报学生会工作的重大事项,坚决落实学校党委有关要求。明确1名专职副书记指导学生会工作,加强对学生会组织工作的科学指导,充分尊重和支持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从政治方向、组织机制、骨干培养等方面给予指导和监督,重点抓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系、使用经费物资等事项的审核管理,确保学生会工作不出偏差。二级学院学生会由同级团委指导。

三、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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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案由学校党委批准,学校团委和学校学生会联合制定下发。学校团委指导学生会把握改革重点,协调政策资源,抓好改革方案落地。方案落实执行情况将纳入各学院团委团建工作考核内容。各学院团委要指导学生会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各级学生会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团组织的指导下,按照统一部署,把握改革重点,抓住关键节点,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学生会改革方案【第三篇】

系学生会作为基层学生会,在系日常学习、管理工作和生活方面起着不可替换作用,在联络各系学生方面有着得天独厚德条件,但现行学生会体制客观存在着诸如定位不准备,发展理念不清楚,体制不完善,工作内容和方法不能满足同学要求等问题。多年来,伴随国家及学校教育改革推进,学校学生工作空间愈加宽广,但伴随人才知识结构、能力要求不停提升对传统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现在我校培养高素质人才学生管理模式相对滞后。

所以,我们应该探索新学生管理工作思绪和方法,符合团中央相关《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计划和要求同时,寻求适应我们学生管理模式。具体探索以下:

一、明晰学生会组织基础定位和职能。

巩固和完善党领导下“一心双环”团学组织各级,要明确学生会组织是党领导下、团指导下广大同学自我教育、自

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关键学生组织,各级学生会组织要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引导、管理和服务。

推进学校将学生会组织定位职能和学生代表大会功效写入学校章程,强化学生会组织职责,聚焦广大同学精神成长、学生生活、成才发展、权益维护等需求。

“一心双环”

二、优化学生会组织体系切实建立“学校、院系、班级”三级联动工作格局,明确组织对院系级组织、院系级组织对班委会指导职责,建立完善学生会组织对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考评机制,考评结果公开。在中等学校普遍设置学生会,由校团委归口指导。

三、改革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系级学生会骨干学生代表通常不低于60%,确保选举公平、公正。

探索实施常任代表会议制度(简称“常代会”),常代会不得替换学生会组织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实施功效。

选举产生学生会组织领导机构。学生会委员会、主席团在党领导下,以团委为团学组织中心和枢纽以学生会组织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关键学生组织以学生社团级相关学生组织为外围延伸手臂

组员须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由学生代表大会或常任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四、精简优化学生会组织机构。

各级学生会组织遵照按需设置、合理优化、精简高效标准,符合学生组织特点,根据扁平化方法改革职能部门设置,降低管理层次,提升管理效能,降低发文、会议等推进工作形式,杜绝“行政化”倾向。

在职能部门分工基础上实施项目化工作模式。学生会组织须设置主席团,由主席1名、副主席2到3名组成,学生会组织各职能部门副职标准上不超出2名。不得设置主席助理、部长助理等岗位。

学生会组织骨干组员标准上不得超出系服务学生总人数1%。

五、健全学生权益代表和维护机制。

学生会组织成立权益工作机构或部门,负责开展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正当权益日常工作。

在校团委指导下,和相关公益律师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建立常常性联络,为权益受到侵害同学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

建立日常调研机制,搭建网络新媒体平台,立即搜集、听取包含广大同学切身利益和普遍诉求问题,形成汇报提交系部学生管理部门,并进行跟进,切实推进问题处理。

六、创新工作机制。

广泛吸纳同学共同参与工作,充足发挥基层学生会组织作用。重视“网上学生会”建设,充足利用网络技术和新媒体平台,实现信息扁平化传输,主动引领思想和风尚,弘扬正能量,同时预防网上负面影响。

学生会组织要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事务公开制度,每十二个月应最少1次经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向学生代表大会或其常设机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建立广大同学对学生会组织工作评价机制,从学生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等维度评价学生会组织工作,评价结果面向全体同学公开。

学生会组织应建立实名认证官方微博、微信账号等互联网平台,加强直接联络服务同学力度,增强工作互动性,接收广大同学监督和评议。

七、规范学生干部选拔、考评和培养。

一是建立健全学生干部选拔制度,规范学生干部选拔标准和程序。关键学生干部候选人必需符合政治合格、学习优异、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等标准,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告,接收广大同学监督。

二是建立健全评价考评制度。关键学生干部名单及联络方法应给予公布;针对学生会组织骨干尤其是关键干部,从

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知识学习、履职能力、纪律作风等维度设置评价考评指标,广泛吸纳广大同学参与,评价考评意见作为学生干部任免关键依据;学生会组织主席团组员每学期要向学生代表和一定百分比非学生会干部学生代表述职,接收学生代表和广大同学评价,考评结果进行公告。

三是建立学生干部退出机制。建立健全对应要求和程序,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考评不合格、违法违纪和其它无法正常推行职责学生干部,应根据要求和程序给予劝退、免职或免职。

四是优化学生骨干培养机制。重视加大对各类优异学生吸引和凝聚;健全学生干部培训体系,建设完善培训课程,不停提升学生骨干领导力和履职能力;关心支持学生干部成长发展,对于同学满意、业绩突出学生干部,其开展学生工作表现可作为推荐实习、就业和评优推优关键参考。

八、加强学生干部作风建设。

深化学生干部健康成长教育,围绕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不停强化学生干部宗旨意识、表率作用和严实作风,打造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学生干部队伍;建立健全学生干部监督约束机制,促进学生干部严格自律,接收广大同学监督,果断抵制和克服脱离广大同学倾向;将作风建设列入学生干部选拔、考评、使用等相关工作

评价体系,作为学生干部任免关键依据。

九、在加强工作支持和保障。

学院共青团组织和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生会组织工作,在工作场地、经费、机制等方面给支持和保障。

学校党组织要把学生会组织工作纳入党群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计划,重视关心对学生骨干培养和管理,定时听取相关汇报,提出指导要求。

学校团组织要加强对学生会组织工作科学指导,充足尊重和支持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关键从政治方向、组织机制、骨干培养等方面给指导和监督,在具体业务工作和活动开展中,充足尊重学生会组织主动性、发明性和自主性。

学生会改革方案【第四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重要精神,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全国青联改革方案》及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特制订本方案。本方案适用于各级学联和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以下简称学生会组织)。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青年学生工作的重要指示,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在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下,坚持立德树人,紧扣时代主题,突出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学联学生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激发动力、提升活力、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使学联学生会组织更好地代表和服务广大同学,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听党话、跟党走,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当代中国青年运动时代主题,深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六个坚持”和“三统一”的基本要求,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将广大同学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坚持学生主体地位。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着力扩大广大同学对学联学生会组织工作的参与、监督和评议;坚持立德树人,引领服务广大同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坚持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在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下,进一步明晰学联学生会组织的基本定位和职能,加强章程和制度建设,理顺团学组织关系,充分发挥各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

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对照党的期望、团的要求和学生需求,针对有的学联组织“行政化”、学生会组织脱离学生等突出现象,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工作机制规范性不够、工作内容服务同学成长需求不够、工作方式方法照顾同学特点不够、学生干部产生机制不规范和作风建设亟待加强等突出问题,大胆探索,勇于革新,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三)主要目标

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工作创新,使得学联学生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在2—3年内有明显改进,努力在2020年前,使各级学联学生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得到显著增强。

职能作用更加明确。通过改革,积极争取党组织和团组织的支持,使各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地位得到加强,工作自主性、规范性增强,联系、代表、服务同学和维护同学权益的职能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在参与学校治理中的作用显著提升。

代表性更加广泛。通过改革,进一步扩大学联学生会组织的代表性,规范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比例和产生方式,重点扩大普通学生代表的比例,真正选出品学兼优的学生代表、学生干部;建立学生代表、学生干部直接联系同学、听取意见的制度。

队伍作风更加严实。通过改革,进一步规范学联学生会组织领导机构的产生方式;规范学生会干部选拔标准、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学生干部退出机制;不断强化学生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更好推进学生干部转变作风,坚决抵制和克服脱离广大同学的倾向,以实际行动做好广大同学的表率,赢得广大同学的信赖。

工作效能更加彰显。通过改革,进一步明确学校团学工作的组织格局,理顺学校学生会与其他学生组织的关系;规范健全各级学联学生会组织的机构设置,减少层次、提升效能,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构建扁平高效的组织体系,避免“行政化”倾向;推动各级学联组织进一步加强工作联动,推动各级学生会组织进一步完善广大同学参与、监督和评议的体制机制,努力建设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学生会组织,使引领和服务广大同学的水平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改革举措

(一)关于学联组织

1.坚持完善党领导下、团指导下的各级学联组织体系。各级学联组织要坚持在党的领导、团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同学的桥梁纽带作用,服务同学成长成才,增进各族同学团结,发展同各国各地区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建立健全“全国、省、市”三级学联组织基本格局,加强上级学联对下级学联的统筹指导。

全国学联层面,完善全国学联委员会下设的普通本科院校学生会、高等院校与科研教育机构研究生会、高等职业院校学生会、普通中学学生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会等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建立由主任委员单位牵头、各成员单位充分参与研究推动工作的制度。完善全国学联主席团下设的学术与科技创新、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创业就业促进、学生社团组织、合作交流、权益维护与自律等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机制,实行主任委员席位轮值制度,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基层作用。加强港澳台学生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学联学生会组织成立负责港澳台学生工作的组织机构,加强对港澳台学生的联系服务。加强与港澳台学生组织的联系交流,着力提升对民族的认同感、对祖国的归属感,更加拥护“一国两制”,共同促进国家统一。加强与海外中国留学生组织的联系服务,发挥他们在国际交往中的积极作用。加强来华留学生工作,注重与国外学校学生会组织的交流合作,加深了解、增进友谊。

省、市级学联层面,以换届为契机,进一步扩大主席团、委员会的广泛代表性,主席团原则上要涵盖所辖区域内的普通高校、高职、中职、中学、民办高校与独立学院学生会代表;委员会团体原则上要涵盖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中等学校学生会等群体;建立省级与市级学联组织的定期工作会议制度,加强省级对市级学联组织工作的统筹指导;省级学联组织要参照全国学联主席团设立相关专门工作委员会推动相应工作。

2.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教育,深化“四进四信”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同学深刻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开展“我的中国梦”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到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以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培养更多忠诚担当的优秀学生骨干,在广大同学当中更好地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引导广大同学勤学、修德、明辨、笃实,旗帜鲜明地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争做“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大学生。开展中国共产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同学自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强化社会实践育人,组织广大同学深入基层一线,在实践中了解体验国情民情,坚定理想信念。各级学联学生会组织要加强对广大同学思想动态的关注,及时分析研判,切实提高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3. 引导服务广大同学成才报国。深化联系服务的内涵,把着力点放在促进同学成长成才、全面发展上。密切关注同学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的现实需要,主动为他们的知识教育、素质养成、心理健康、就业创业等提供帮助,特别要紧密结合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推动广大同学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激发自信自强、创新创造精神,造就未来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才。创新服务的方式和载体,密切结合同学们的思想观念、行为特点和接受习惯,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注重联系服务和教育引导的有机结合,关注同学的需求,回应同学的关切,做好思想沟通、情感交流等工作,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之中。要注重发挥榜样群体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寻访选树身边的榜样等活动,营造向上向善的校园文化氛围。紧密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任务,围绕打赢扶贫攻坚战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等战略,动员广大同学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伟大实践,引导广大同学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建功立业,积极为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4. 改进学联组织运行工作机制。一是完善学联代表大会制度。全国学联制订学联组织代表大会工作实施办法,规范和督促各省、市级学联定期召开代表大会;各省、市级学联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原则上要覆盖所辖范围内各类高校,并确保每个县级区域有中学中职代表;各省、市级学联代表大会要针对不同区域、学校、民族、性别学生,设置一定比例非校、院(系)级学生会干部的学生代表席位。二是完善日常权益维护制度。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日常权益维护工作机制,及时收集和反映广大同学的呼声;借助“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等途径,构建与政府、学校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渠道,有效表达同学普遍性利益诉求。

5.积极建设“网上学联”。加强和广大同学的直接联系,拓展网上工作阵地,注重运用新媒体技术使工作活起来,增强时代感和吸引力,促进学联工作和互联网深度融合,加强学联组织与学生会组织、青年学生的联系与互动。搭建网上工作平台,充分利用网络和新媒体,实现信息传递的扁平化,加强工作经验交流,宣传推广先进典型,促进线上线下工作联动,提升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同学的参与度满意度。依托微信、微博、网站、“青年之声”等网络平台,问需问计于广大同学,及时收集、回应广大同学的意见建议。加强网络舆情搜集研判,规范自媒体管理,做好重大活动和关键节点的网上舆论引导,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加强学生互动社区、主题教育网站和“两微一端”建设,制作传播贴近大学生特点的新媒体内容产品。

(二)关于学校学生会组织

6.明晰学生会组织基本定位和职能。一是巩固和完善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学生会组织是党领导下、团指导下的广大同学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主要学生组织,各级学生会组织要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管理和服务,校级学生会组织须明确1名主席团成员负责学校学生社团工作,已设立校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其主要负责人须由校级学生会组织负责学生社团工作的同学兼任。二是推动学校将学生会组织的定位职能和学生代表大会的功能作用写入学校章程。全国学联制订学生会组织章程指引,制订学生会组织工作指导规范;各类学校学生会组织普遍制订出台自身工作章程。三是强化学生会组织职责,聚焦广大同学精神成长、学习生活、成才发展、权益维护等需求,充分发挥引领同学坚定理想信念、帮助同学全面成长进步、促进同学养成优良学风、服务同学创新创业创优、代表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7.优化学生会组织体系。高校层面,深化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切实建立“学校、院系、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明确校级组织对院系级组织、院系级组织对班委会的指导职责,重点从制度设计、资源整合、活动开展等方面,加强校级学生会组织对院系学生会组织的指导、联系和帮助;建立健全校级学生会组织每年至少1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听取全部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的制度;建立完善校级学生会组织对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的考核机制,考核结果进行公开。中等学校层面,要普遍设置学生会,由校团委归口指导,促进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更好地融合,共同服务学生成长成才。

8.改革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各级学生会组织须定期、规范召开代表大会。其主要任务是: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机构;制定及修订组织章程;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校级层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周期不得超过两年。一是扩大代表的广泛性。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主要社团,其中非校、院(系)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大会代表经班级、院(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二是探索实行常任代表会议制度(简称“常代会”),常代会作为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监督评议学生会组织工作、监察组织章程和工作条例等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选举决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调整等重大事项。常代会不得代替学生会组织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常任代表由各院系从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中推荐产生。在不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年度,应每年至少召集1次会议。三是选举产生校级学生会组织领导机构。校级学生会委员会、主席团成员须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学生会主席由学生代表大会或常任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和主席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应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予以确定并报学校党委批准。

院(系)层面,原则上全部实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会议召开周期为一年。院(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主席人选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学生会干部的选拔产生也须面向广大同学,保证广大同学的参与机会。学生人数低于400人的院(系)可召开全体学生大会并选举学生干部。

9.精简优化学生会组织机构。各级学生会组织遵循按需设置、合理优化、精简高效的原则,符合学生组织特点,按照扁平化方式改革职能部门设置,减少管理层次,提升管理效能,减少发文、会议等推动工作的形式,杜绝“行政化”倾向。在职能部门分工的基础上实施项目化工作模式。校级学生会组织须设立主席团,由主席1名、副主席4至6名组成,有分校区的高校可酌情增加副主席人数;聘任秘书长1名,由团委专职干部兼任;学生会组织各职能部门副职原则上不超过2名。不得设置主席助理、部长助理等岗位。校级学生会组织的骨干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联系服务学生总人数的1%。各级学生会组织可视需要设置负责港澳台学生、留学生工作的部门或机构,加强对港澳台学生、来华留学生的联系与服务。

10.健全学生权益代表和维护机制。校级学生会组织成立权益工作机构或部门,负责开展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的日常工作。在校团委指导下,与相关公益律师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建立经常性联系,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同学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建立日常调研机制,搭建网络新媒体平台,及时收集、听取涉及广大同学切身利益和普遍诉求的问题,形成报告提交学校党政部门,并进行跟进,切实推动问题的解决。推动学校设立“校领导接待日”“职能部门交流会”等机制,搭建学生与学校党政领导、职能部门面对面沟通的常态化机制。推动校级学生会组织负责人成为校务委员会等学校咨询议事监督机构成员,参加学校相关会议,代表和合理有序表达同学利益诉求。校级学生会组织应合理参与学校在涉及教育教学、后勤管理、学生奖惩等同学关切事务的决策、管理和评价工作。

11.创新工作机制。广泛吸纳同学共同参与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学生会组织作用。注重“网上学生会”建设,充分运用网络技术和新媒体平台,实现信息扁平化传递,主动引领思想和风尚,弘扬正能量,同时防止网上负面影响。校级学生会组织要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事务的公开制度,每年应至少1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向学生代表大会或其常设机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广大同学对学生会组织工作的评价机制,从学生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等维度评价学生会组织工作,评价结果面向全体同学公开。学生会组织应建立实名认证的官方微博、微信账号等互联网平台,加强直接联系服务同学的力度,增强工作互动性,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和评议。

12.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考核和培养。一是建立健全学生干部选拔制度,规范学生干部选拔标准和程序。主要学生干部候选人必须符合政治合格、学习优秀、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等标准,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二是建立健全评价考核制度。主要学生干部名单及联系方式应予以公布;针对学生会组织骨干特别是主要干部,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知识学习、履职能力、纪律作风等维度设置评价考核指标,广泛吸纳广大同学参与,评价考核意见作为学生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每学期要向学生代表和一定比例非校级学生会干部的学生代表述职,接受学生代表和广大同学的评价,考核结果进行公示。三是建立学生干部退出机制。建立健全相应规定和程序,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法违纪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干部,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四是优化学生骨干培养机制。注重加大对各类优秀学生的吸引和凝聚;健全校、院两级学生干部培训体系,建设完善培训课程,不断提升学生骨干的领导力和履职能力;关心支持学生干部的成长发展,对于同学满意、业绩突出的学生干部,其开展学生工作的表现可作为推荐实习、就业和评优推优的重要参考。

13.加强学生干部作风建设。深化学生干部健康成长教育,围绕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不断强化学生干部的宗旨意识、表率作用和严实作风,打造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学生干部队伍;建立健全学生干部监督约束机制,促进学生干部严格自律,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坚决抵制和克服脱离广大同学的倾向;将作风建设列入学生干部选拔、考核、使用等相关工作的评价体系,作为学生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工作支持和保障

14.加强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省市级党委、共青团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联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在工作场地、经费、机制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各学校党组织要把学生会组织工作纳入党群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谋划,重视关心对学生骨干的培养和管理,定期听取相关汇报,提出指导要求。学校团组织要加强对学生会组织工作的科学指导,充分尊重和支持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重点从政治方向、组织机制、骨干培养等方面给予指导和监督,在具体业务工作和活动开展中,充分尊重学生会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自主性。学生会组织应在团组织的指导下,协助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把好学生社团活动的政治关,支持学生社团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规范日常活动,促进有序发展。学校团组织要指导学生会组织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健全经费执行的公开和监督机制,增强财务工作的透明度。

组织实施

本方案经党中央书记处批准,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和全国学联联合制定下发,方案落实执行情况将纳入各级党委、团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考核内容。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宣传工作。共青团组织要指导本地学联和各学校学生会组织制定具体措施,协调政策资源,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对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的支持和保障。各级学联学生会组织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团组织的指导下,按照统一部署,把握改革重点,抓住关键节点,积极主动推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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