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八项规定自查报告范例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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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八项规定自查报告【第一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办公室文件纪办发〔2020〕19号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我校接到石林县教育体育的通知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内容中的检查项目,对我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作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确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我校专门成立了以张校长为组长,王书记为副组长,校处级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领导小组按照责任分工抓落实,坚持校长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层层落实,形成全校各处室层层贯彻落实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学习,提高认识。
我校党总支部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集中学习和分组学习相结合,组织学习和自觉学习相结合,认真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专题的党课学习,认真抓好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内容,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责任感,切实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起来,用实际行动,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学校财经纪律的重要精神实质。
三、细化指标,落实责任。
1.对违规公款吃喝问题,我校高度重视对接待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上级接待有关规定,学校进一步健全制度,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坚决杜绝公款吃喝、超标接待和违规接待等问题。经过自查,没有发现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违规接待方面等违规现象。
2.针对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问题,我校经自检自查,自2017年以来,我校严格要求领导干部及教职工,做到廉洁奉公,依法办事,没有收受过礼品、礼金、消费卡问题,也未发放过礼品礼金购物卡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3.对违规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问题,经自查,我校未出现违规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问题
4.对违规乱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问题,我校始终严格财经纪律,除了按国家明确规定正常发放的节日福利外,没有自行新设津贴、补助、奖金等项目,也没有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从未发放过有价证券和实物。
5.就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私车公养,私车加公油问题,我校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在公车使用方面不存在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者立名目违规用车、租车等现象,学校严格财经纪律,教职工出差都是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报销车旅费。由于学校无公车,不存在公车私用及私车公养问题。
6.针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电子红包问题,我校对领导干部及教职工严格要求,做到廉洁奉公,依法办事,没有收受过礼品、礼金、消费卡问题,也未发放过礼品礼金购物卡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7.对违规购买烟酒茶问题,学校严格执行无烟学校有关规定,校园内禁止吸烟,经查,我校办公室及各处室没有出现过违规购买烟酒茶问题。
8.对违规发放稿费问题,经过自查,我校不存在违规发放稿费问题,
9.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违规乘坐交通工具问题,经过我校自检自查,2017年至今,我校一直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未出现违规报销差旅费、违规乘坐交通工具等问题。
10.就公务接待超规格、超标准、超范围,同城接待问题,经过学校财务部门的自查,没有相关的公务接待,也不存在同城接待问题。
11.针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服务经济社会和维护群众利益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低级红”“高级黑”问题,经过学校各部门的自检自查,我校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学校服务育人的办学理念,积极为学生服务,努力为家长分忧,注重为社会培养有用人才,努力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12.对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财经纪律的问题。经过学校各部门的自检自查,自2017年至今,我校未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事件,也未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
四、下步打算
通过学校的自查自纠工作,我们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1、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大对“八项规定”精神实质的学习,引导领导干部真正做大为民、务实、清廉。
2、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校长负总则,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严格落实学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石林县教育体育局的要求,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4、加强学习,积极利用国家,省市,县等部门提供的反腐工作事例,加强学习教育,让我校党政干部及教职工廉洁从教,清廉为人,并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违反八项规定自查报告【第二篇】
“高石哨村小组中秋节期间在购买月饼慰问老人、残疾人时,7名党员、4名村组干部、12名村民代表‘搭车’发放月饼……”近日,石林县纪委监委第五监督单元组在石林街道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专项检查时,发现被检查单位及下级党组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问题,要求各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为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石林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建6个监督单元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
期间,各监督单元组着重整治2017年以来公款吃喝、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财经纪律的问题。
同时,根据全县各级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石林县纪委监委以“1+2+1”单元组模式,采用“蹲点式”“交叉式”等方式,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针对问题清单,各监督单元组结合实际,要求各级党组织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进度时限、标准要求等,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对暂时整改不了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计划,强化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石林县纪委监委对群众举报、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或者阻挠、干扰自查自纠,未按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和上报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自查自纠没有发现问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坚持“一案双查”,对本部门本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问题不制止、不查处,或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者阻挠、干扰案件查办的,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
截至目前,6个监督单元组共对全县52个县直部门和7个乡镇(街道)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发现并移交相关部门整改问题62个。
“全县以此次专项治理为契机,深入开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检查,抓住‘老问题’,紧盯‘新表现’,持续纠‘四风’、树新风。”石林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查找和纠正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问题,进一步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违反八项规定自查报告【第三篇】
市纪委:
按照《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冠山管理区党委对照整治内容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我区严格落实公务招待管理制度,公务招待实行领导审批,限制陪客人数、控制用餐标准,来人用餐一律在机关食堂安排工作餐,不上烟、不上酒、不上高档菜肴,没有出现在内部食堂、培训中心或转移到“农家乐”、高档小区、写字楼等公款吃喝现象,也没有接受私营企业主、下属等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
二、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我区认真落实党员干部个人及家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需严格履行重大事项申报审批手续,对家有子女初升高、考大学人员由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谈话提醒并签订不违反规定举办“升学宴”廉政承诺书,未发现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将宴席化整为零或多次操办,以亲戚朋友等他人名义操办,违规异地操办,私下收受礼金等情况。
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廉政教育,坚持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礼品礼金明察暗访制度,做到逢节必查;建立日常检查、明察暗访、新闻媒体监督体系,未发现收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未发现违规公款购买购物卡、节日礼品,违规收送电子红包等情况。
四、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方面。我区严格落实公车管理制度,目前我区只有一辆公务用车,车牌号为辽N48840,公务用车严格履行主要领导签批手续,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既领补贴又坐公车等现象,也不存在擅用封存公车和长期借(占)用下属单位、企业、个人车辆等情况。
五、违规使用办公用房方面。管理区办公用房坐落在北票市爱民路49号,共2层,总建筑面积1362平方米,总使用面积1100平方米,办公室用房30间。我区严格落实办公用房制度,不存在超标准使用或多处占用办公用房,以会议室、接待室等名义另设房间办公、休息,违反规定租用办公、生活用房等问题。
六、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方面。我区共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34名,在职人员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艰苦边远津贴通过市财政拨款所得,按规定程序实行工资以银行卡方式发放到职工手中。从未发放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没有没有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没有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没有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之机变相发放现金、有价证券等。
七、违规观光旅游方面。2019年我区没有出国出境学习考察人员。按市委招商工作要求,2019年党政主要领导外出招商引资 10次,每次只带1-2名负责招商工作的同志,做到了严格控制随行人员,严格按标准报销差旅费用,没有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八、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我区未发现存在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
经过自查自纠,虽然未发现我区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但我区将以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为契机,加强今后日常的提醒、监督和检查,确保我区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上级党委和市委实施细则过程中不走样,推动我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违反八项规定自查报告【第四篇】
根据《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自查行动,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安排
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深刻领会《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的精神实质,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以实际行动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开展学习教育,明规守纪
我局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使党员干部明确党纪党规的要求,认清违法界限,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抵制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喝、违规公款国内或出国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
三、认真组织,切实开展自查
认真查找和梳理可能存在的问题,制定详细的自查表,由各股室和分管领导开展廉洁自律自查活动,深入清查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觉接受廉洁自律监督,遵守政治纪律规定,严守廉洁自律底线。
四、自查情况
经过认真仔细的自查自纠行动,暂未发现我局党员领导干部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行为。
五、今后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把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党员领导干部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配套规定精神的违规违纪问题。
(二)加强党性修养。通过党组会、党员大会、职工大会加强学习,使领导干部和党员进一步明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的要求,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党员的思想认识和党性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