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范例(精彩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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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第一篇】
现将我镇“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组,建立健全河长网格,镇党政负责人担任“总河长”全面管,分管镇长为“副总河长”具体抓,其他党政班子成员和村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具体流域的镇、村河长,负责境内两条主要河流及水库的整治管理。目前,全镇有6名镇级河长、4名村级河长。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了河长制会议制度、考核奖惩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及信息共享制度、河道巡查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河长是包干河道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加强部门协作。明确了镇文明办、公安派出所、国土所、环保办、农业办、林业站、林业公安派出所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各部门根据河长的指示,协调村组开展水环境治理和保护等工作。
(三)扩大参与主体,丰富活动载体。发挥党员先锋作用。结合“党员活动日”活动开展,组织广大党员集中开展环境整治活动等,参与河道清淤、垃圾清除、杂木砍灌等,极大美化了河流环境。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坚持动员群众,依靠群众,通过召开群众大会,制定村规民约,引导鼓励村民自主参与河道整治,促进水源进一步清化、亮化。
(四)立足问题导向,开展精准施策。加大日常工作巡察,镇村两级河长对包干河道(水库)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各类污染源和河道垃圾,并进行分类登记。根据排查到的污染源和其它问题,针对性地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目标,敲定治理项目,分解治理任务,落实治理责任和时间节点。全年共排查出各类问题5个,已经全部完成了整改落实。
二、存在问题
我镇河流主要污染源来自村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活污水以及沿岸农业生产施用化肥、农药等。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一是群众意识有待提高。受传统生活方式的影响,有的群众认为少量生活垃圾堆放对河道影响不大,没必要小题大做。二是工作经费保障不足。镇村财力有限,河道保洁任务一并纳入到镇村环境保洁范围当中,并聘请临时性保洁员,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河道保洁效果。三是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河长制”推进的有关部门虽然能够按照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但是缺乏一盘棋思想,有时责任主体不清。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治水理念。通过悬挂横幅、发放一封信、网络媒体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河道保护的重要性,提高群众意识,引导越来越多的群众自发参与到河道整治中来。
(二)加强巡察管护,督促问题整改。各级河长对境内河流水库定期进行巡查管护,并如实填写《河长巡查记录表》,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沿岸垃圾、河道内垃圾漂浮物聘请保洁员进行定期清除,预防和制止电鱼炸鱼药鱼现象发生,保障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强化部门联动,开展水环境治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对接,积极争取有关项目资金,开展河道清淤整治、建设生态驳岸,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水生态。
(四)严格督导考核,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考核督查制度,对表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落实考核奖惩机制,将“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村级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结合实际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对工作不力、排名靠后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建议
一是设置巡河员或专职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通过专职专责,强化工作落实和推进。二是明确河长制权利和责任,避免有责无权。三是加大办公经费投入,改善镇村河长制工作环境。
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第二篇】
一、河长制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一)强化领导。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委其余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书记及镇长任总河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配备具体工作人员,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格局,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层层压实了责任,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结构体系。
(二)强化宣传。年内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12次。制作了河道沟渠、坑塘湖库公示牌23个,防汛重点点位公示牌6个,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利用广播、一封信、微信群等渠道广泛宣传河长制工作,年内12个园区共广播宣传3000余次,在禁渔期发放《禁渔通知》1200份,年内共制作了宣传标语326幅。在禁渔期间,在禁渔区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和设立公示牌52个。
(三)建立了镇、村两级河长体系。根据上级安排,结合我镇实际,总河长由党委书记和镇长担任,镇级河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村级河长由各村支部书记担任并配备巡查责任人,同时明确“河段长”工作职责,认真开展巡河工作,建立巡查日志和巡查制度,全面地掌握所管辖河道周边的动态,加强日常巡查,并就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四)制定、印发了河长制工作方案及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州河湾镇镇河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镇河长制工作督办制度、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河长制河道投诉举报受理制度、河长制信息公开和通报制度、河长制责任追究制度、河道、河长考核与奖惩制度、河道河长例会报告制度、河道巡查督查制度等制度均全面建立。编制了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一河一档资料已基本完善。
(五)加大对镇、村两级河长的业务培训。为了更好的完成好河长制工作,镇政府以及镇河长制办公室对涉河村的河长、巡查员进行了系统的工作业务培训,并且坚持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安排布置河长制工作,增强镇村两级干部对河长制工作的熟悉程度,进一步扩宽工作视野,做好做实河长制工作。
(六)开展河道巡查。镇、村两级各自按职责要求开展河道巡查,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编制了辖区河流“一河一策”档案,完善工作台帐和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七)积极开展了河道入河排污口污染源普查。详细摸清辖区各条河流污染源发生地址、污染类型,理清并形成了问题清单。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分解明确河段长的责任,形成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结合实际,形成了河库管理“四张清单”。
(八)强力整治河库突出问题。1、集中开展了环湖环境整治工作。下大力气清理“四乱”,维护好库区生态环境。强化日常巡河检查,汛期坚持了24小时轮流值班,及时通报信息,确保了汛期安全。2、强化护岸工作。各村河长以及岸线防护员沿河岸捡拾垃圾、杂物,开展了“清河、护岸、净水、保洁”四项行动。营造了水清、岸绿的水生态环境。
二、下一步工作思考
一是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升河长制工作氛围。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着力提高沿河居民的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为此项工作创造的良好氛围。
二是坚持落实河长制,强化长效机制。我镇将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入口,实现河长制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定时组织日常巡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织联合整治,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同时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
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第三篇】
在县水务局,镇政府领导下,高阳镇水务站2018年河湖(库)长制工作取得了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呈现了些许问题和不足,现将2018年河湖(库)长工作总结如下。
一、优化组织结构,加强组织建设。
1、优化河湖(库)长组织结构。在之前的镇、村二级河湖
(库)长制体系的基础上,优化河湖(库)长组织结构,设立多名政府及党委领导,细化职责,加强对河湖(库)的领导与管理能力。
2、健全河湖(库)长工作制度。完善河湖(库)长制工作会议、河湖(库)长巡河制度、督查、考核和信息报送等9个相关制度。要求各镇、村级河湖(库)长办严格按照工作制度开展工作,各镇级河长保证一周至少巡查一次,各村级河长每天以图片方式在工作群汇报巡查情况。出现问题进行“一策一事”定策,保留“一点三照”等资料,镇、村级河湖(库)长必须及时巡查确保整改完成。
3、科学管理河湖(库)长工作。扩大河湖(库)长工作职权,提高镇、村级河湖库长主动权。科学细分河湖(库)长工作角色,河湖长制办公室主要担任提供、传达信息、收集资料及监督的角色,村级河长主要担任河湖库日常管护与巡查、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向河湖长办上报信息的角色,镇级河长主要担任监督巡查、督促整改、检查整改成效的角色。明确相关职责,形成河湖库治理合力。
二、积极开展宣传,加强舆论引导。
1、设置河湖(库)长制公示牌及防汛责任牌。在每个河湖库周边设置河湖(库)长公示牌,并均按省文件要求,公示了举报电话、联系单位电话、河湖(库)长、专管员手机号码等信息。方便周围村民随时了解信息及举报。设立防汛责任牌,公示河湖库防汛六大责任人信息。另外,还在一些河湖库旁设立了安全警示牌。
2、积极召开河湖(库)制工作相关会议。2018年上半年,镇河长办组织召开了“迎春行动”动员会、防汛抗旱动员会及河湖长制工作督办会等会议,宣传布置河湖(长)制工作,强调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性,确保每一个镇、村级河长明确自己的职责与义务,积极投入到河湖(库)长制工作中来。
3、多样化宣传河湖(库)长制工作。在上半年河湖(库)长制工作中,我们利用横幅、报纸等媒体对河湖(库)长制工作进行了宣传,力图营造全镇重视、关心、呵护河湖(库)生态的浓厚氛围。
三、认真落实主要任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1、积极开展“迎春行动”。打响碧水蓝天保卫战,开展“迎春行动”,通过“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生活垃圾专项整治行动、侵占水域岸线专项整治行动、河湖库确权划界专项整治行动、水葫芦、水花生专项整治行动”五大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河湖库存在的“五乱”突出问题,并及时进行监督检查与总结,确保“迎春行动”取得实效。
2、认真部署“清流行动”。根据省2号令的要求,组织学习省2号令内容,分析各项具体工作,开展河湖(库)督查,并通报水质监测不过关的河湖(库)及重点断面违规,通知各镇、村级河湖库长及时监督整改。全面取消河湖(库)承包养殖合同,确保河湖(库)生态环境得到恢复,严守生态红线,维护生态功能。
3、拆除或整改河流周边污染源,杜绝畜禽污染。联系县畜牧局领导及专业人员,巡查整改河湖库周边畜禽污染源,制定“一场一策”治理方案,实现科学养殖、环保养殖。加强对王咀水库周边养殖场的科学管理,及时整改还未整改完毕的养殖场。关闭对刘庙、沙山水库水质影响严重的养殖场,不定期进行巡查,形成长效机制,保护河湖库生态环境,优化水质。
4、进行水质监测,强化水质监控。依托县环保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全覆盖的水质监测监控体系,加强断面水质监测,设定固定监测点,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实时掌握污染物排入及总量、水域交界断面水质变化情况,分清治污工作责任,力求断面水质逐步好转。根据水质监测结果分析各个河湖(库)水质存在的问题,并要求水质较差的五个水库分析原因,提交整改方案并及时进行整改。
5、积极进行防汛准备,提高警惕进入防汛阶段。制定小(一)型水库和小(二)型水库的防汛调度规程、防汛调度运用计划及防汛应急抢险预案,要求防汛六大责任人熟记防汛方案,以便及时应对出现的问题。参加沙洋县防汛比武演练,并实际操作散浸等应急方法,学习观看其他防汛中容易出现的问题的应对方法,通过实际操作,现场学习来身临其境的学习与应对防汛各种问题。确保防汛期间处理问题有条不紊。
四、严格监督考核,加强问责追责力度。
1、开展湖库专管员履职情况年度考核。根据县《关于开展河湖库专管员履职情况年度考核的通知》的要求,认真进行专管员履职考核,加强督查,查漏补缺,及时发现问题,全面整改提高。
2、强化领导工作监督。推动各级河湖(库)长、河湖(库)长办和各成员单位开展分片区、分流域等不同形式的督查活动,督查中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指导,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通过督查发现问题,推动工作,抓出成效。
3、加强日常巡查监督力度。利用微信工作群,要求各河湖(库)及时上报巡查照片,对于已经出现的问题严格实行问题清单管理,一案一事定策,24小时一点三照对比,并把这些日常巡查与整改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中。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河湖(库)长制工作意识不强。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工作是深化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政府对河湖(库)长制工作正在全面的探索,各级河湖(库)长对工作任务、措施、形式、内容等尚不能全面掌握,群众对河湖(库)长制还不了解,更没有形成全面保护河湖库的良好氛围。
二是河湖(库)长办的执行能力较为薄弱。虽然强调河湖(库)长办是党委、政府的河湖(库)长办,但河湖(库)长办设在水务部门,相对于其他权利部门较为弱势,各项工作的推动力不足,在监督检查通报上缺少权威性、震慑力。许多包联部门就把河湖(库)长制当作是水务部门的工作,协调主动性不高,其抓共管意识不够,导致一些问题无法及时发现或者解决。
三是河湖(库)长制基层培训工作不足。河湖(库)长制基层工作培训不够充分,特别是针对基层工作人员对于中央、省里的政策、措施及各项工作理解不到位,常常事倍功半。
四是河湖(库)长制长效管理机制不完善,监管不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排放、河湖边垂钓现象时有发生,而解决方式通常只是将垃圾清除等,而随后未能形成科学的长效的管理机制,所以屡次整改问题却屡次存在。部分河湖长监督力度不足,未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河湖库的管理仅仅只围绕应付检查开展日常工作。
五是农业面源污染问题。部分河湖库附近基本农田面积大,长期使用化肥、农药等,加上沿岸堆放焚烧秸秆,农业面源污染形式依然严峻。特别是到了雨季,农业面源污染物通过农田灌溉沟渠进入河道,对河道水体产生污染。虽然针对此问题对排口进行多次封堵或引入河道污水管网,但汛期来时,沿线农户为了防止农田被淹多次打开或临时水泵抽排到河道内。
六是无补水通道问题。部分河湖库无补水通道,河道内无水源补给或补给不足,河道水动力、水活力不足,水体流动性差,导致水体较差,容易造成水质污染等问题。
六、2019年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河湖(库)长制工作的宣传和培训。要加大对河湖(库)长制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认识到河湖库治理与保护的重要性,树立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参与河湖(库)长制工作,同时加强各级河湖(库)长,特别是基层河湖(库)长的培训,让其知其责,履其职。
二要以问题为导向编制治理方案。要结合环保督查整改,全面开展河湖库调查,编制 “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结合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县、镇、村以及各成员单位,解决河湖库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周边畜禽养殖场“一场一策”的编制与实施,确保按质按量完成既定目标。
三深化河湖库水域专项整治。在编制“一河一策”方案的同时,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深化农村水环境、生活垃圾治理、排污口整治、水葫芦、水花生清理、黑臭水体、岸线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所有保护名录河湖库的治理与管护。
四要加快建设河湖(库)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对河道的基本概况、水质、水环境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对入河排污口进行定位和编号,对河道存在污染源、河道保洁、河道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逐项进行登记。通过建立河湖(库)长制数据库,建成河湖(库)长制指挥作战图、巡河执法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为主体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河湖库基础数据、业务管理、综合展示等功能,建立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协调各职能部门同步治污,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解决垃圾排放处理及水源保护的问题。尽快形成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机制。
六要加强监管与处罚力度,严格考核制度。加大惩治力度,对环境违法“零容忍”,使依法保护环境成为新常态;加强环保、水务、水产、城管等部门的行政执法联动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向河道偷排、乱排污水、倾倒垃圾,以及乱占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河湖长巡河记录和工作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的河湖长实行问责制度。对各级河湖长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利用。
七要加大对河湖(库)长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完善河湖(库)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河湖(库)长制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为实行河湖(库)长制提供资金保障。
八要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建设补水通道。减少影响水质的肥料使用,开展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实施秸秆资源化利用等工作,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对无补水通道的河湖(库)建设补水通道,及时换水,保障水质。
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第四篇】
一、基本情况
马家河流经铁坪村、马咀村、三里岗村、马院社区汇入漳河,总长26公里。流域内建有铁坪小(一)型水库1座,马咀、三里岗小(二)型水库2座,铁坪村集中安饮工程1处,从铁坪水库取水。流域内有相对集中居民点5处,没有污染类工矿企业,原生态保持良好。
二、2019年主要做法
(一)切实履行巡河职责。
在区级河长每季度巡河的基础上,确定镇级河长每月巡河一至三次,村级河长每旬巡查一至两次,河道专管员每周巡河三次以上的制度,并详细记录巡河情况,对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二)积极营造环保氛围。
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悬挂标语、民意微吧、发放公开信等宣传形式,结合村积分制管理制度,提高流域沿线村民河道保护意识,形成合力共为的保护氛围。
(三)多措并举推进整治
1.全面封山育林。漳河库区流域内作为重点水涵林,将马家河沿岸全部纳入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工程,执行禁采禁伐政策。
2.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我镇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进行河道疏浚、河面保洁等工作,投资700万元对公里河道进行了河道生态治理,有效提升灌溉、行洪能力,达到了“水畅”的效果;建设沿河漫步道2公里,休闲景观点2处,达到了“景美”的效果。
3.杜绝沿河污染。完善村级环卫保洁长效机制,筹资添购勾臂式垃圾车、垃圾箱、垃圾清运三轮车等环卫设备,落实环卫保洁人员经费,确保生活垃圾及时清运;结合厕所革命,大力实施改厕工程,铁坪村、马咀村计划完成卫生厕所220座,目前已完成座,完成率%,逐步实现生活污水零入河。
4.定期组织专项整治。2019年3月开展由水务、水产、公安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排查涉河建筑、弃土下河、侵占河道、电渔、药渔等现象,收缴电鱼、药鱼渔具3套,处理违法事件5起,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既遏制了电鱼、药鱼等一些突出问题,又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配合国土资源局完成划界确权工作,尽早确定马家河水域岸线管理范围和生态保护红线;
二是开展水域行洪障碍清除行动,对高杆植物、水葫芦等进行清理,确保汛期行洪安全;
三是完成马家河流域两村220座无害化户厕建设,对生活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四是每月对河道岸线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整治,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第五篇】
推行“河长制”,是保护水环境、改善水生态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我县“河长制”工作自去年11月开启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总河长”、“副总河长”的直接指挥调度下,前期工作进展顺利,成效初步显现。
一、河湖情况
我县列入县级“河长制”管理的主要河流共4条,分别是珠溪河、万年河、大源河、乐安河;重点中小河流共21条;列入县级“库长制”管理的中型水库3座,分别是大港桥水库、群英水库、张家山水库;小一型水库33座,小二型水库186座,山塘水库852座。以上河流、水库构成我县县级实施“河长制”、“库长制”工作的河湖管理体系。
二、工作进展
(一)主要工作
2015年11月2日《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印发后,我县及时部署,全面动员,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出台方案。2016年1月30日,县委、县政府印发《万年县实施“河长制”、“库长制”工作方案(万办发〔2016〕2号)。《万年县2016年“河长制”、“库长制”工作要点》和县级“河长制”、“库长制”相关工作制度(讨论稿)也印发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2、成立机构。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我县由县委书记担任县级“总河长”、“总库长”,县长担任县级“副总河长”、“副总库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担任县河长、库长,河流所经地和水库属地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乡河长、库长。村委会领导担任村河长、库长。明确了28个县级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并分别确定了责任单位1名科级领导干部为具体责任人和1名股级干部为联络人。成立了万年县“河长制”、“库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局长张晓文担任,各责任单位联络人为组成人员。
3、公示名单。2016年1月30日,县委、县政府印发了万年县“河长”、“库长”名单,并于3月底在政府网上进行了公示。
4、启动试点。确定了陈营镇为今年“河长制”工作试点乡镇,确定珠溪河(上坊乡公路桥至永乐铁路桥段)为今年“河长制”工作试点河流。我县河长制、库长制办公室已按要求编制水质不达标河流实施达标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并上报上饶市河长制办公室。省河长办对水质不达标河湖治理的要求是,今年3月底前要在网站公布试点河流覆盖到村的“河长”名单,制作并设立河段长责任公示牌,建立并实施巡查制度,全面开展辖区内河湖专项治理,明确各级河长和河湖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县、乡、村三级“河长”都要戴“红袖章”履责,开展巡河、管河、治河工作。
(二)主要做法
1、迅速行动。省级、市级“河长制”方案出台后,我县积极响应,迅速出台了县级实施“河长制”“库长制”工作方案,并在政府网上公告了县级“河长”、“库长”名单。
2、拓展内容。省级“河长制”方案未将水库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市级“河长制”方案未将小(一)、(二)型、山塘水库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我县在制定方案时,考虑到水库水资源是我县、乡、村主要饮用水源地,为保护好水库水质,我县将所有水库均纳入“河长制”工作内容,实行县域水域管理全覆盖,并形成“库长制”,明确每座水库单独设立“库长”。3座中型水库由县级负责,各设一名县库长、库长,分别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水库工程管理局局长担任;33座小一型水库设“县库长”、“乡库长”,由县、乡(镇)分级负责;186座小二型水库设“乡库长”,由各乡镇负责;同时,我县852座山塘水库也纳入了“库长制”管理体系,设“村库长”,由各村委会负责。
3、有效对接。一是时间节点同步。市里要求到2015年底建立县级以上“河长制”组织体系,到2016年底,4条主要河流及重点中小河流和全县大小水库全面实施“河长制”。目前,县“河长制”、“库长制”组织体系已建立,要求今年乡、村两级组织体系建立,并启动工作。二是量化指标一致。全省河湖水域面积保有率为%,我县为%;其余4个指标,分别是河、库自然岸线保有率90%,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2%,地表水达标率8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与我县水资源管理工作目标相一致。
4、夯实基础。一是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2015年,我县在大源镇开展水生态文明乡镇试点,在龙港、越溪等相关村开展了水生态文明村试点,为“河长制”积累了工作经验;二是推进河湖划界确权调查工作。完成了我县7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8处国有水利工程的划界确权调查摸底工作,编制上报了划界确权实施方案。
三、存在问题
一是客观上:当前影响我县水环境的主要因素有四个方面:①工业点源污染;②农业面源污染;③畜禽养殖污染;④生活污水污染。治理难度最大的主要是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
二是主观上:由于“河长制”工作目前尚处在前期准备阶段,有些地方对这项工作了解不多,认识不深,各乡镇均未出台工作方案,各地巡河、晒河、管河、治河工作还没有实质性启动;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机构尚未建立,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等专职工作人员还未落实。
四、下步工作建议
围绕省市工作要点,紧盯考核目标,立足工作实际,下一步我县河长制工作要牢牢抓住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和职能部门要利用舆论媒体,加大“河库长”制工作宣传,尽快形成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河库水资源保护治理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机制。
2、明确职责,迅速行动。河长制实质上就是行政首长负责制,河长是河库保护管理和治理的责任主体和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做到情况明、责任清、心中有数。更要做到措施实、督查严、手中有术。今天会议结束后,各位县乡河长要迅速分乡镇、分河段召开河长会议,落实乡镇组织体系及实施方案,并明确河流水库巡查员、保洁员、专管员,制作并设立责任公示牌,深入开展河湖保护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工作职责,拿出工作方案,做到履职到位。珠溪河陈营段为县级试点河段,县河长及陈营镇政府要迅速行动,调查摸底,拿出方案,落实责任。其它乡镇也要结合实际,在本行政区域确定试点河湖,以点带面,以面保点,全面推进。
3、继续加大河流湖库工程治理力度。在十二五中小河流治理的基础上,继续延伸河流治理长度,固护岸线、河道疏浚,对新进规划的水库、山塘加大除险加固力度,确保工程安全。
4、加强能力建设。7月底前,各乡、村建立起“河长制”,实现全覆盖。在进一步充实县河长办工作力量的同时,乡级河长办专职人员、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要做到三到位;加快开发全县“河长制”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借助“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丰富管理手段,优化工作流程;开展河湖水质水量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加强河湖跨县乡断面水质监测,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污染来源追溯机制;加快推进全县河湖岸线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数字化;探索建立河湖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
5、突出专项整治。近年来,我县把水环境整治作为“十大整治”的一项重点内容,取得了初步的整治成果。结合河长制工作,建议继续深入开展污染源排查,建立河湖范围内工业点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养殖点污染、生活用水污染台帐,绘制水系和污染源分布图,做到有的放矢,实行挂图作战、定点清除,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开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市委政府统一安排,继续推进相关整治活动:由环保部门牵头,各相关乡镇为责任主体,开展水污染综合整治行动,分别是加强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防治,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控制,推进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治理和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整治。由水利部门牵头,开展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专项整治、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开展非法设置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整治。由农业、水产部门牵头,开展水库养殖、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三个牵头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河湖生态保护目标,拿出相关整治方案,经县河长制领导小组研究后认真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主动担责,认真负责抓好本辖区整治工作。
五、已递交政府常务会研究的事项
①落实好“河长制”办公室相关事项。
市里已明确规定“河长制”是常设机构,确定了三人固定在“河长办”工作。同时,市财政安排20万元工作经费。为此,根据市里的做法,建议由县编办牵头,落实县河长办机构,明确1名县河长办副科级的专职副主任。考虑到向有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到县河长办办公或直接向县河长办增编增人的困难,建议通过解决县水务局机关目前有编缺员问题,从中挑选3-5名工作人员到“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并每年解决工作经费20万元和相应专项经费(重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河流水库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同时,请县政府办核发《万年县“河长制”、“库长制”工作简报》政务刊号,便于“河长制”、“库长制”日常工作信息动态畅通。建议开通全县“河长制”、“库长制”热线电话,专门受理全县河、库违法行为投诉及河库管理举报。
②落实好乡镇层面工作推进。
今年是“河长制”全面实施的第一年,由于“河长制”工作目前尚处在前期准备阶段,乡镇、村对这项工作了解不多,认识不深,各乡镇均未出台工作方案,各地巡河、晒河、管河、治河工作还没有实质性启动;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机构尚未建立,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等专职工作人员还未落实。为此,需明确河流水库巡查员、保洁员、专管员,并由县乡财政落实工作经费(根据靖安县做法,河流2至3公里设一名保洁员,报酬在600-900元)。同时,全面落实乡、村“河长制”、“库长制”组织体系建设,按照县“河长制”“库长制”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河湖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