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课稿:如何规范发展中国共产党党员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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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讲稿:如何规范发展中国共产党党员1
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成为一名党员不是随随便便那么简单的事情,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是党的全部战斗力的基础,是人民群众中的旗帜引领。
严把“质量关”。按照上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的统一规划,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建立党员基础台账,做到发展党员心中有数。严把入党积极分子发展阶段,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培训,从开始把严发展党员的质量
严把“程序关”。在发展党员过程中严守十六字方针,做到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走好发展党员五个阶段二十五个步骤,一是申请入党:递交入党申请书,党组织派人谈话;二是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上级党委备案,指定培养联系人,培养教育考察;三是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确定发展对象,报上级党委备案,确定入党介绍人,进行政治审查,开展集中培训;四是接收预备党员阶段:支部委员会审查,上级党委预审,填写《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讨论表决,上级党委派人谈话,上级党委审批,报区委组织部备案;五是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入党宣誓,继续教育考察,提出转正申请,支部大会谈论表决,上级党委审批,党员档案归档整理。
严把“群众关”。在发展党员时要严格公示关,接受群众监督,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公开处理结果。在发展党员时最有发言权的是群众,走群众路线,多听取群众的意见,增加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
严把“责任关”。党员称号是一项光荣,更是一份责任,作为一名党员,我们要清晰的知道自己的使命是什么,自己的责任任务是什么,自己应该在现实中做些什么。我们要切实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为群众办实事,在群众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所有党员干部都要勇于做一名引领者,当好人民群众的带头人、领路人。作为新一代的党员,要经常性回过头看一看革命先辈们走过的路,看一看那些浴血重生的岁月的艰难旅程,学习革命先辈的优良品质。
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以更高的要求、更高的标准发展党员,以确保党员质量。
党课讲稿:如何规范发展中国共产党党员2
发展党员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原则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党章第五条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坚持这一原则,主要目的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2014年5月,中央办公厅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进行了具体规范。主要有:
1、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釆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党组织应当采取多种有效方法,加强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原单位(居住地)与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做好接续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2、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3、预备党员的接收。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相关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4、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党课讲稿:如何规范发展中国共产党党员3
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争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实现党的领导的根本保证。以“四抓四注重”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程序规范,扎实推进发展党员工作,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抓好科学调控,注重落实年度发展党员计划。针对基层实际,结合各基层党(工)委上一年发展党员执行情况,综合考虑各地各单位人口数量、人员结构、地域面积等因素,下达本年发展党员计划数,科学分解年度党员发展指标。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台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编号管理制度,对发放的入党志愿书全部登记备案,做到可查询、可定位、可追溯。
抓好源头工程,注重优化党员队伍整体结构。从严发展标准,按照党章规定的申请入党的基本条件、党员的基本条件、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三方面标准来衡量发展党员,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同时突出先进性,着重做到“四看”: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否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从源头上确保党组织的纯洁性。举办全区积极分子培训班,重点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观看了纪录片《入党》,全区共100余人参加培训。
抓好审核把关,注重发展党员工作严肃严谨。基层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要进行严格审核,召开支委会议、党员会议讨论决定是否发展为党员。实行“六联审”制度,在确定为发展对象及预备党员之前,请纪检、公安、法院、检察院、信访和卫计6家单位对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进行联审,全方位、多层面掌握培养对象的情况,不符合党员标准的不准发展。
抓好责任落实,注重强化发展党员工作保障。实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对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的典型案例及时进行查处和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同时,对全区发展党员工作实行监测报告,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实现新进党员零违规,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