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风险防控心得体会范文【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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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风险防控措施【第一篇】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鼓励和保护真正有价值的金融领域创新,净化金融领域业态,规范金融领域发展,有效防范金融领域风险,根据《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金融领域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县政办传〔20xx〕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金融领域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清理整治,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领域风险,规范金融领域业态,优化市场竞争环境,遏制金融领域案件及非法集资高发频发势头;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金融领域创新与风险防范并重,充分发挥金融领域的积极作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领域风险的底线。
二、工作原则
1、打击非法,保护合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各项业务合法与非法、合规与违规的边界,守好法律和风险底线。对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绝不手软,绝不姑息。
2、积极稳妥,有序化解。坚持稳扎稳打,讲究方法步骤,针对不同风险领域,明确重点问题,分类施策。根据违法违规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做好风险评估,依法、有序、稳妥防范和处置风险。同时坚持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开展整治,不搞例外。
3、明确分工,强化协作。按照各部门职能职责和本方案要求,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实质明确责任分工。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强化信息共享,突出部门联动,集中力量对当前金融领域主要风险领域开展整治,有效整治各类违法违规活动。充分考虑金融领域活动特点,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真正把整治任务和整治责任落到实处。
4、远近结合,边整边改。立足当前,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领域存在的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着眼长远,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坚持边排查边清理边整改,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制度,建立健全金融领域及民间融资监管长效机制。
三、整治重点
(一)P2P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业务。
1、P2P网络借贷平台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自融自保、代替客户承诺保本保息、期限错配、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构标的,不得通过虚构、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误导出借人,除信用信息采集及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业务外,不得从事线下营销。P2P网络借贷平台应严格遵守法律和政策要求,真正体现信息中介性质。
2、股权众筹平台不得发布虚假标的,不得自筹,不得“明股实债”或变相乱集资,平台上的融资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股票,强化对融资者、股权众筹平台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股东权益保护要求,不得进行虚假陈述和误导性宣传。
3、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资产管理、股票承销、经纪(代理买卖)、证券投资咨询等证券业务以及债权或股权转让、高风险证券市场配资等金融领域业务。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应分账管理,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领域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保护客户资金安全,不得挪用或占用客户资金。
4、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金融领域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领域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领域业务;取得相关金融领域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领域相关业务。从事房地产金融领域业务的企业应遵守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金融领域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二)通过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领域业务。
1、企业未取得相关金融领域业务资质不得依托开展相应业务,开展业务的实质应符合取得的业务资质。企业和传统金融领域企业平等竞争,行为规则和监管要求保持一致。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实质认定业务属性。
2、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将私募发行的多类金融领域产品通过打包、拆分等形式向公众销售。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本质属性执行相应的`监管规定。销售金融领域产品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标准,披露信息和提示风险,不得将产品销售给与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户。
3、金融领域机构不得依托通过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嵌套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规避监管要求。应综合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等全流程信息,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透过表面判定业务本质属性、监管职责和应遵循的行为规则与监管要求。
4、同一集团内取得多项金融领域业务资质的,不得违反关联交易等相关业务规范。按照与传统金融领域企业一致的监管规则,要求集团建立“防火墙”制度,遵循关联交易等方面的监管规定,切实防范风险交叉传染。
5、各类商品交易场所、文化艺术品交易场所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金融领域活动。
(三)第三方支付业务。
1、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计付利息,防止支付机构以“吃利差”为主要盈利模式,理顺支付机构业务发展激励机制,引导非银行支付机构回归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
2、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连接多家银行系统,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跨行支付业务应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进行。
3、开展支付业务的机构应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质,不得无证经营支付业务,开展商户资金结算、个人POS机收付款、发行多用途预付卡、网络支付等业务。
(四)金融领域领域广告等行为。
金融领域领域广告等宣传行为应依法合规、真实准确,不得对金融领域产品和业务进行不当宣传。未取得相关金融领域业务资质的从业机构,不得对金融领域业务或公司形象进行宣传。取得相关业务资质的,宣传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经有权部门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不得进行误导性、虚假违法宣传。
四、工作措施
1、严格准入管理。设立金融领域机构、从事金融领域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或备案从事金融领域活动的,由县金融领域管理部门会同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予以认定和查处,情节严重的,予以取缔。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金融领域管理部门的认定意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非金融领域机构、不从事金融领域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领域”、“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私募股权众筹”、“保险”、“支付”等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县金融领域管理部门,县金融领域管理部门、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予以重点关注,从严监管,加强协调沟通,及时发现识别企业擅自从事金融领域活动的风险,视情采取整治措施。
2、强化资金监测。加强金融领域从业机构资金账户及跨行清算的集中管理,对金融领域从业机构的资金账户、股东身份、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等情况进行全面监测。严格要求金融领域从业机构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存管银行要加强对相关资金账户的监督。在整治过程中,特别要做好对客户资金的保护工作。
3、建立举报和“重奖重罚”制度。针对金融领域违法违规活动隐蔽性强的特点,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根据属地原则,建立举报制度,出台举报规则,县金融领域办和潭溪乡人民政府设立举报平台,为整治工作提供线索。推行“重奖重罚”制度,按违法违规经营数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处罚,提高违法成本,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提供法律保护并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由县财政予以安排,强化正面激励。加强失信、投诉和举报信息共享。
4、加大整治不正当竞争工作力度。对金融领域从业机构为抢占市场份额向客户提供显失合理的超高回报率以及变相补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清理规范。高风险高收益金融领域产品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强化信息披露要求。明确金融领域从业机构不得以显性或隐性方式,通过自有资金补偿、交叉补偿或使用其他客户资金向客户提供高回报金融领域产品。高度关注金融领域产品承诺或实际收益水平显著高于项目回报率或行业水平相关情况。
5、加强内控管理。县金融领域办对机构自身与平台合作开展业务进行清理排查,严格内控管理要求,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与未取得相应金融领域业务资质的企业开展合作,不得通过开展跨界金融领域活动进行监管套利。县金融领域办和乡乡人民政府在分领域、分地区整治中,应对由其监管的机构与企业合作开展业务的情况进行清理整顿。
6、用好技术手段。利用思维做好金融领域监管工作。研究建立金融领域监管技术支持系统,通过网上巡查、网站对接、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摸底金融领域总体情况,采集和报送相关舆情信息,及时向相关单位预警可能出现的群体性的事件,及时发现金融领域异常事件和可疑网站,提供金融领域平台安全防护服务。
五、工作机制和分工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金融领域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乡成立由党委书记陈继祥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林现升,人大主席高双喜为常副务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总体推进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乡财政所,由高双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及协调实施,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调度、督查督办、综合反馈、信息收集和报送等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党政综合办公室、统计站、农经站、财政所、派出所、司法所、农商银行、邮政局等部门单位各抽调1人参与办公室日常工作。
2、明确各村、各相关部门单位职责。各村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定期向乡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重大风险隐患,完成乡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各村应充分利用基层一线优势,落实源头维稳措施,做好本村摸底排查工作,按照注册地对从业机构进行归口管理,积极预防、全力化解、妥善处置金融领域领域不稳定问题,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从业机构,区分情节轻重分类施策、分类处置,切实承担起专项整治责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明确部门职责。
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乡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配合、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并负责专项整治期间协调实施、情况调度、督查督办、综合反馈、信息收集和报送等工作。
文化站: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宣传报道,并协助上级文化部门对文化艺术品交易场所开展金融领域活动进行整治。
综治办: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做好对全乡信访、维稳的协调工作,负责信访人相关信访诉求事项的接待受理。
财政所:负责对涉及其监管职责领域的非法金融领域风险进行排查处置、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
统计站:负责对涉及其监管职责领域的非法金融领域风险进行排查处置、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在整治期间,根据实际需要暂停重点风险领域的企业登记注册,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企业注册信息等资料。
派出所:协助上级部门依法查处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等犯罪问题,强化防逃、控赃、追赃、挽损工作;指导、监督、检查金融领域从业机构落实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严厉打击侵犯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群体性的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文办室:协助上级教育部门加强金融领域经营活动风险防范的指导和教育,指导所辖地区学校开展相关项目的风险排查,着力提高学生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司法所:通过法制学校课等途径做好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支持。
农商银行、邮政局:负责对涉及其监管职责领域的非法金融领域风险进行排查处置、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
其他各成员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相关的整治工作,并及时将情况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步骤和期限
1、动员部署阶段。各村、乡直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要求,结合实际,配合乡领导小组广泛宣传动员,部署开展相关工作。
2、摸底排查阶段。各村、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整治内容,对本村、本分管领域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配合乡领导小组开展专项排查工作。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接受依法进行的检查和调查,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相关部门可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采取记录、复制、录音等手段取得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转移证据。对于涉及资金量大、人数众多的大型金融领域平台或短时间内发展迅速的金融领域平台、企业,一经发现涉嫌重大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马上报告乡领导小组。各村、各相关部门单位将排查汇总的相关信息,于20xx年1月15日前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
3、清理整顿阶段。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配合乡领导小组对本乡的金融领域从业机构和业务活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清理整顿中发现的问题,将上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交由县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采取责令整改、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方式进行综合整治,涉嫌犯罪的,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对情节严重、给投资人带来巨大损失、搅乱金融领域秩序、社会影响恶劣的非法集资行为进行重点打击。20xx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本乡的清理整顿工作。
4、督查评估阶段。各村、各相关部门单位分别组织自查。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开展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的督查和评估,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于整治工作落实不力,整治一批又出一批的,应查找问题、及时纠偏,并建立问责机制。此项工作同步于20xx年1月底前完成。
5、验收总结阶段。乡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领域、各地区清理整顿情况进行验收。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情况,汇总数据,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形成整治报告,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应于20xx年1月底前完成。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抓紧行动。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形式的严峻性和整治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职责分工,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工作落实。
2、落实责任,形成合力。落实职责分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进度,按照部门统筹、属地组织、条块结合、共同负责的原则,做好组织领导、推进协调配合、落实督促指导。
3、积极稳妥,讲究方法。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在整治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市场反应,防止被市场误读、公众误解,防止媒体逆向反映、过度反映。要坚持分类施策、分类处置,按照不同情况,差别化处置。要稳扎稳打,有序可控,把握进度,有张有弛,留有余地,防范处置风险。落实源头维稳措施,妥善处置整治过程中发生的不稳定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加强指导,督促落实。建立督导巡查工作机制,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乡领导小组将组织督导组,对各村及相关部门单位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层层压实责任,提升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效。
5、加强沟通协调,信息互通共享。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加强信息互通与共享。各村、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每月月底前向乡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突发情况随时上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银行风险防控心得体会【第二篇】
风险防范是银行每时每刻都存在的问题。作为建行的一员,时刻应该谨记“我的微小疏忽,可能给客户带来很大的麻烦;我的微小失误,都可能给建行带来巨大的损失”。银行柜员在最前线工作,直接跟客户接触,是风险防范的第一线,如何减少柜面操作风险是柜员们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柜面服务工作中,我也了解到了一些柜面操作风险防范认识不够深刻所带来的问题:
一、柜员疏忽大意,处理业务操作不当,造成记账差错。
柜员在办理业务时往往容易一味追求效率,而不认真审核输入内容的准确性。存在如开户时客户信息录入错误;存款操作成取款,取款操作成存款;定期利率上浮操作错误等一系列业务操作风险。规避这种风险的有效途径就是柜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要熟悉业务知识,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必须在思想上做到严谨认真。
二、柜员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如柜员在离开柜台时忘记锁钱、锁章、所单证、锁凭证、锁屏;在帮客户新开户时不仔细核查客户身份,不确定是不是本人就帮其开户;代客户填写单据;客户代他人办业务代理人信息不完善等。这些都是由于柜员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所造成的。或许是一些看似微小的事情,但都有可能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提高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合规操作,实则也是柜员的一种自我保护。
以上这些问题都是银行柜员在平时办理业务的过程中所能遇到的,也是我上柜以来所学习到的一些东西。在很多方面自己还存在许多不足,通过网点的这次风险座谈会,让我深刻体会到必须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规范日常业务操作,提高自身的业务技能水平,才能有效的控制以上风险的发生,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这样才能更好的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提升建行在客户心中的地位。同时也只有将风险防范工作落到实处,才能确保建行的各项业务持续、健康的发展。
银行风险防控措施【第三篇】
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业信用风险专项排查的通知》(银监办发20xx31号),为了摸清农村信用社显性或隐性承担信用风险的各项贷款、债券、投资、同业、表外、通道业务等风险敞口的信用风险底数,切实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奠定基础,结合我联社经营情况,制定本自查方案。
一、活动时间
自20xx年3月15日起至20xx年3月20日。
二、总体要求
各社、部要通过严密排查,切实摸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各项贷款、债券、投资、同业、表外、通道业务等风险敞口的信用风险底数,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奠定基础。
三、组织机构
确保信用风险专项排查的顺利进行,明确排查重点、细化排查任务、落实部门责任、其实做好自查工作,高质量完成自查,确保风险排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联社成立了信用风险专项排查自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及各社主任、客户经理部经理、各分部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风险资产管理经营中心,由李志伟任办公室主任。
联社责成风险资产管理经营中心牵头,负责组织本行社信用风险专项自查工作,确保风险排查的准确性、有效性、全面性。排查以20xx年12月31日数据为准,原则上应与银监会1104系统数据保持一致。
四、活动内容
(一)摸清信贷资产风险水平。
各社、部应逐笔排查以下贷款,准确摸清信贷资产风险水平:
1.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上的正常类或关注类贷款;
2.逃废债务且本金或利息逾期的正常类或关注类贷款;
个月观察期内重组贷款中的正常类或关注类贷款;
4.对于贷款已经实质成为不良的情况下,采取借新还旧、还旧借新等“搭桥”手段,延缓风险暴露、藏匿不良贷款等行为;
年以来通过各种通道虚假转让不良贷款,且20xx年末未体现为不良资产的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理财产品、委托投资、同业代持、同业投资、受益权转让、资产证券化以及通过资产管理公司等方式将不良贷款虚假转移出表的情况;
6.应划分为关注类而实际划分为正常类的贷款;
7.其他分类不准确的情况。
(二)把握重大信用风险分布。
联社应从行业、区域、业务品种、客户等维度全面排查信用风险,各级监管机构要结合机构自查结果,准确把握各类风险的分布情况。
1.行业风险:应重点排查不良存量较高且20xx年全年不良贷款率增幅超过1个百分点或关注类贷款率增幅超过3个百分点的大类行业,对于产能过剩行业、房地产行业等单户授信在5000万元以上(地方中小法人银行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进行逐户排查;
2.区域风险:应聚焦于特定区域内典型风险、信用环境以及风险迁徙变化趋势等情况,特别是对产业结构单一、风险集中度高、信用环境明显恶化的区域进行重点排查;
3.业务品种:应包括各项贷款、债券、投资、同业业务,覆盖承担实质性信用风险的'表外业务,并重点排查未实施穿透管理且未参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进行风险分类的非信贷类资产业务情况(包括投资类业务);
4.客户风险:应包括多头过度授信、担保圈等情况,对未划分为不良的产能过剩行业债务人授信、债券发生违约的债务人授信、正在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授信等进行重点排查。
(三)找准风险引爆点及传导路径。
联社在信用风险排查报告中体现以下内容:
1.可能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引爆点,准确定位近期风险引爆点以及中长期风险引爆点;
2.理清重大风险传导链条,制定切断链条的预案,梳理总结各类重大风险间的因果关系、传导逻辑、先后次序、严重程度等因素,形成完整清晰的“金融风险图谱”。
五、报告内容
联社将《XX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分类准确性排查情况汇总表》、《XX市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信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汇总后,形成自查报告,自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本机构信用风险整体评价、排查中发现的贷款分类不准确以及重大信用风险隐患情况、近期以及中长期的风险引爆点、风险传导路径、风险形成原因等。填写自查报表时,应严格按照报表附注要求填报。于20xx年3月20日前报风险管理经营中心汇总后报审计中心。
银行风险防控心得体会【第四篇】
近一时期,各种金融案件频频发生,商业银行不断发生违法违规案件,尤其是一些大案、要案,金额巨大,情节恶劣,给银行的'信誉和社会形象带来了不利影响,应对案件事件形势严峻。同时银行机构对操作风险的识别与控制能力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问题突出,为了切实加强对商业银行管理,坚决遏制案件多发势头,保证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开展银行案件防范控制工作势在必行。通过近段时间的学习教育,本人对案件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现将本人的心得体会浅淡如下:
案件的发生,无论是对国家和社会,还是对单位和个人都有很大的危害性:
一、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无论哪个案件的发生,最直接收到损害的就是国家和社会,国家蒙受了直接的经济损失,而案件的发生,引发社会对银行的不信任感,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二、给单位业务开展带来严重后果。试想,假如我们自己是客户,而为我们服务的银行经常出现案件,那么我们会放心让这样的一家银行来为我们服务吗?答案是毋庸置疑的,案件的发生,使客户怀疑我们诚信经营和服务水平,
三、断送了自己美好前途和职业理想。作为一名金融工作从业者,我们都有着更好的前途和发展前景,一旦我们把握不住自己,成为案件的当事人,那么等待我们的将是永远离开这个超期蓬勃的行业,甚至是牢狱之苦。那么我们数年数十年的努力,将毁于一旦,而自己的职业理想,也会在顷刻之间化为乌有。
四、给自己的亲人和朋友带来痛苦。许多案件之中,不光给当事人带来追悔莫及的后果,还给其亲友带来了深深的痛苦。亲人们要承受旁人的冷眼,长时间承受亲人不能团聚的痛苦,至少,是失去了一份稳定的收入来源。
懂得了案件的危害性,就要懂得如何去防止案件的发生,我觉得主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要从思想上重视案件防控工作,树立高尚的职业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感,把自己所从事的银行工作,当作世界上最神圣的工作来完成,从内心做到自己绝不涉及案件。
其次,在容易引发案件的环节多加注意。在我们平时工作中有些环节很容易引发案件如:在信贷方面,贷款授权授信管理、向关联企业多头放贷。而在会计方面,银行与企业的对账制度;会计业务的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业务处理“一手清”现象;印、证、押管理;会计交接;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的使用和保管等等。
最后,同事之间,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在日常工作中,同事之间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勇于劝阻,必要的时候检举,将案件发生的可能降低到最低限度。这样做,不是对同事的背叛,是在令其悬崖勒马,是在救其于威困。
通过这次案件防控学习活动,我们每个员工应加强规章制度的学习,熟悉和掌握规章制度的要求,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分析能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将各项制度落实到业务活动中去。强化责任意识,要求自己爱岗敬业,认真严肃对待自己的职业,忠于自己的事业,勤奋工作,深思慎行,将责任心融化于血液,体现于行动,伴随于身边。
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要不断加强自我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把风险防范贯穿于具体工作的始终,牢固树立“违规无小事”、“安全就是效益”、“风险控制优先”的意识,自觉的把行业管理和自身的自律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岗位职责,增强自我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增强自我思想道德和业务理论水平,构建牢固的思想防线,使遵纪守法意识在思想深处牢牢扎根,变成一种自觉,一种习惯。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8小时以内要管好自己,8小时以外也要管好,坚决抵制种种违规违法不良行为的发生,做一名优秀的实实在在的农行人。
银行风险防控措施【第五篇】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新修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公通字[20xx]34号)的通知要求,根据XX市公安局、XX银监分局联合召开的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工作会议及总行制定的《XX市商业银行安全评估实施方案》,特制定《XX市商业银行XX支行安全评估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安全评估工作落到实处
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活动,是量化考核我支行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全面推进我支行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此,我支行特成立安全评估领导组:
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
要求支行员工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各自评估工作,切实做到评估工作组织落实、方案落实、责任落实。
二、认真学习,科学安排,确保安全评估整体质量
领导组要立即组织开展学习传达活动,认真学习《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银行金库》等法规、规章和标准,全面了解安全评估的'内容和要求,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做到统一思想认知,统一自评标准、统一自评程序,确保支行评估工作的整体质量。
三、严格标准,加强管理,客观自评安全状况
安全自评活动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业务工作,自评结果是否客观公正,不仅直接影响支行的切身利益,而且会影响到全行安全评估工作的健康发展。对此,我支行领导组对支行员工进行了严格的管理与教育,防止发生走过场、不作为的行为,确保自评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安全评估方法及标准
安全评估实行量化管理,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标准》的评估内容和标准打分,总分为100分。累计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列为安全防范优秀网点;累计得分在95分至85分(含)的列为安全防范合格网点,累计得分低于85分的列为安全防范不达标;其中累计得分低于80分的列为治安隐患支行。
五、方法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
在20xx年1月20日之前完成准备阶段,包括认真组织好《评估实施方案》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自查、自评、自纠阶段
20xx年1月20日至4月底,我支行要依照《安全评估标准》的内容和标准开展深入细致的自查、自评、自纠工作。检查中应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标准》逐条逐项开展工作,认真寻找隐患,切实抓好隐患的排查,落实好隐患的整改,全面提高支行的安全防范水平。
对此次安全评估我支行员工要认真对待,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确保安全评估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