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工作总结范文范例【范例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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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工作总结【第一篇】
根据伊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工作安排,伊州区税务局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和哈密市税务局的工作决策部署,认真梳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现将2019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放管服”工作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系列部署,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伊州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转变工作职能、发挥税收作用、优化税收环境、减轻纳税人负担,持续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措施。
二、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伊州区税务局以放权到位、管理规范、服务优质为思路,从大力落实简政放权制度、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纳税服务等方面着手,让纳税人切实享受到改革带来的便利。
(一)完善“一厅通办”。哈密市伊州区税务局共6个办税服务大厅,设置国土资源局和十三师两个契税征收点。共49个综合服务窗口,全部实行第三级“一窗通办”。持续推行的同城通办、全区通办、优化办税流程、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最多跑一次”清单等内容。并取得的明显成效:一是提升了纳税人的办税效率,二是促进了办税理念和服务观念的更新,三是促进了税务机关服务资源的有机整合。同时,税务机关在“一厅通办”的过程中,不断规范服务标准,调配资源,实现了征管资源的共享。
(二)确保行政审批事项按期办结。严格执行行政审批相关制度规定,承诺办结时限,规范审批行为,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方式,确保行政审批“零逾期”。健全后续检查管理工作,每周对税务行政许可受理情况进行检查核实,保证行政许可事项“零差错”,同时,及时主动向社会和广大纳税人公开审批结果,保障纳税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知情权。
(三)打造自助办税厅、推广网上办税。充分发挥自主办税终端的辅助办税作用,实现了“人机交互”的办税模式。目前自助办税厅配备自助终端机54台,纳税人可进行发票申领、代开、即领即开、清卡业务,逐步分流实体办税服务厅排队等候压力,同时为纳税人提供网上申请发票、网上代开发票业务。
(四)搭建多元化税收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税企互动平台、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纳税人推送最新税收政策解读、申报应注意的热点及要求、税收与财务指标关联性提示,以协助纳税人正确理解税收政策,减少纳税风险。
(五)建立联合惩戒机制。一是加强协调,理顺惩戒工作流程。积极落实区局制定的具体工作措施,定期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及时传递涉税信息,接收反馈意见,形成多维度联合惩戒和解除惩戒机制,确保各环节顺畅。二是多措并举,促使惩戒措施落地。广泛宣传,加强解读,为实施联合惩戒打下舆论基础。加大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的审理力度,严把案件推送质量。强化税务管理,对涉税违法企业严格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降低信用等级。共享“黑名单”,扩大社会影响,提高涉税违法成本。三是主动作为,推动服务提档升级。采取一对一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大辅导,提高纳税人的政策知晓度。同时,做好技术服务单位的监督协调,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开展“线上购票、线下配送”,减轻纳税人负担,让守信纳税人办税更便捷、更省心、更顺心。
(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自开展三证合一和两证整合以来,伊州区税务局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哈密市税务局下发的文件精神,主动与工商、质监部门沟通,加强合作,扩大宣传,提高纳税人对三证合一和两证整合知晓率,对内梳理业务流程,加强金税三期中对于三证合一和两证整合业务的操作培训,确保三证合一和两证整合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七)深入开展“便民春风行动”。2019年是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第六年,推出一系列便民举措:一是通过推出切实落实减税降费措施、切实精简涉税资料、切实优化发票办理、切实响应纳税人需求“四个切实”4项措施大力减税降费。二是通过推出提速优化流程、提速纳税申报、提速税费缴纳、提速退税办理“四个提速”4项措施全力提速增效。三是通过推出改善“线上”服务渠道、改善“‘线下”服务渠道“两个改善”2项措施着力整合升级。三是通过推出发挥纳税信用增值效用、发挥管理部门协同效能、发挥涉税专业服务优势“三个发挥”3项措施合力协同共治。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9年,伊州区税务局将继续落实“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纳税服务。
一是结合实施权利和责任清单完善纳税服务工作细节,依法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帮助企业双减负,为经济发展让出快车道。
二是在事前管理上简政放权,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充分运用大数据落实“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保证取消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同步开展、无缝衔接。
三是协同推进“放管服”改革,既要“放”到位,又要“管”得住,确保便民办税承诺落到实处,让每一位纳税人从中受益。
四是在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的同时,继续推进网上办税服务厅建设,探索并深化税务部门与工商、银行的合作模式,让涉税信息共享为纳税人办税提供更多便利。
放管服工作总结【第二篇】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街道重点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和其他优化服务上狠下功夫。现将2020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情况
1、事项进驻大厅情况
按照区政务局的指导,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45项依申请事项全部进驻,并依照要求逐项开展。但由于地域条件、人员结构等现实原因,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部分烈士(含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认定及生活补助给付、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发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劲扶助金,扶残助学金发放,对孤儿基本保障金的给付,6项业务,有人咨询,无人来办理。人口计生业务中非医学需要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证明归卫健局受理和审批,[独生子女光荣证(2016年前补办)]只开信证明,不办理证件业务。受阶段性工作条件影响,廉租房房源分配、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2项工作,2020年12月份没有接到上级部门任务安排。
2、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按照《区进一步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质量效率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和社区便民服务综中心窗口进行调整。街道驻社区2个窗口:1、政法委要求的诉求窗口。2、综合窗口,(办理劳动仲裁和回族补贴)。社区设5个窗口。1、综合(一),办理医保、残联业务。2、综合(二),办理退役军人相关业务。3、劳动就业。4,人口计生。5、民政事务。
2020年共解决诉求问题44件;新增纳入低保救济范围家庭25户,16户低保家庭保障金额提标调整,核查191户脱贫家庭依政策停保;发放廉租房补贴187人;按要求发放9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和办理老年优待证;办理一胎生育指标38人,发放特殊家庭扶助金156人,办理独生子女补贴36人,发放避孕药具62人;建立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档案377份,党员、就业、特困、信访等各类台账7册。
二、其他优化服务
一是完善线下办事渠道,提供现场便利化服务
1、设置和保留必要的线下办理渠道,使老年人在办理医疗、社保、民政等相关服务事项时方便快捷。
2、在实体办理大厅和社区综合服务窗口配备老花镜、高脚椅等服务设施,配备引导人员优先接待老年人,并提供咨询指引。
3、我办事窗口暂不涉及相关费用缴纳,涉及医保等缴费问题我们会指引老年人如何在各银行窗口办理缴费。
4、我们积极主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办理服务,比如高龄补贴领取,残疾人动员更新。
二是完善“健康码”管理
1、在疫情期间,完善“吉祥码”管理,为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设立“绿色通道”,做好登记和服务引导。
2、加强“健康码”管理,杜绝“码上加码”现象。
三、加强监督管理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窗口工作,研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8项,并由街道纪工委牵头,对窗口人员的工作考勤、工作态度、工作流程等环节定期进行抽查。另外,公开监督电话,接受百姓的监督,对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硬件设施有待提升,街道成立后,一直经费紧张,各项硬件设施落后,现代化服务滞后。二是宣传力度不够。很多群众不知道便民服务大厅的职能和作用。三是部分窗口工作人员年龄结构偏大,对电子系统的惭怍不够熟练。
今后,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包保单位等申请建设经费,完善设施;注重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群众服务工作;重点围绕推进政务服务“一窗受理”、推行帮办代办、持续推进减证便民等政策,提升“互联网+”服务能力。
放管服工作总结【第三篇】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通知的通知》(川办函【2018】78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加强“放管服”改革工作,及时召开专门会议,认真进行安排部署,并将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头。
目前,我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在有序推进中已初见成效,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成效
1、积极动员,统一部署。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解决“放、管、服”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放管服”协调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抓好改革任务的落实。要做好改革经验总结推广和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深刻认识推行“放管服”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利用局微信工作交流群、政务微博、政务公开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放管服”理念,公开承诺“马上就办”,充分展示机关干部的崭新风貌,树立机关的良好形象。
3、理顺关系,分清职责。开展清理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赋予司法行政部门的权责情况,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对本局各科室以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权责进行全面梳理,最后形成《XX县司法局行政权责事项清单》,就每个事项制定运行流程图,并通过政务网向社会公布。力求通过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理清司法行政职能,规范权力运行,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能。把“放管服”工作与党风廉政工作有机结合,加大作风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促进“放管服”工作取得实效。
4、整合部门,优化职能。加大业务下发指导力度,明确责任科室和注意事项。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和办事材料,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清理规范各类证照,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取消无谓证明、盖章环节和繁琐手续,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推动数据共享,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5、立足服务,提升水平。发扬“马上就办”服务理念,引导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转变作风,主动作为,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一是认真对待每一个来电,对每一个寻求帮助的当事人,尽最大努力向他们解释清楚法律问题,对能当场回答的问题尽量用通俗的语言给予答复,让当事人听的明白,记得清楚。二是开展法律服务时,要热情、有诚意,不敷衍塞责。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人员配备不足,受编制、人员的约束,因此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需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二是推行全流程“互联网+政务服务”与部分项目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部分项目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有计划、有步骤的对机关干部职工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大家对改革和法制的认知度,形成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2、加强下放事权的监督检查。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投诉、不定期深入一线调研检查等方式,加大对局机关有关业务科室、司法所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放管服”工作落到实处。
3、加快建立完善网上审批。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和告知等环节实行网上审批、网络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
4、加大规范政务运行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将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及各股室工作程序、审批程序和岗位责任制等推行网上公开,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布办事流程,公布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承诺,明确办事责任主体、条件、标准范围、办理时限、监督渠道等内容,坚持“该公开就公开,能公开就公开”。
放管服工作总结【第四篇】
根据县审改办有关通知精神,我局认真对照《XX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方案》(【2020】1号)和《XX市加强和规范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20】2号)确定的工作任务,逐项梳理工作进展情况,深入查找问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优化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按照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提升统一工作部署自上而下对国务院、省政府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进行了逐级认领、修改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库,并进一步进行优化提升,共梳理完善事项53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确认18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服务事项6项,公共服务事项15项。
二是积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正在按照省政府要求的时间节点,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为了实现规定时间节点完成规划编制工作,我们联合技术单位,对规划工作进行分解,结合时间进行工作倒排,细化到每周工作安排,及时沟通联系,争取早日高质量、高要求完成XX县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是推进用地、规划“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根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 (冀自然资规[2020] 4 号)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用地、规划“多审合一、多证合一”。行政审批局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业务对接,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2020年5月1日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行政审批局不再单独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再单独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同时简化项目审批流程,助力项目审批一次办妥。
四是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目前我局通过结合优化审批流程、精简报件材料等措施,一般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办理压缩至3个工作日。设立了企业办证服务专区,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同时与各银行加强沟通交流,齐心协力,携手创新不动产交易登记业务办理方式方法,力争将“一网通办”工作精准落实落地,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安全的服务。
五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 平台。严格按照各级有关部门的安排和部署,及时将许可、处罚、检查等事项清单,发生事项结果信息录入平台,实现“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制度建设、工作推进的速度上较为缓慢,与其他部门的协调与沟通还有待加强。
二是多个平台重复录入,不同的平台所需要的资料清单也不一致,平台的对接也只是端口的对接,在内容、形式、要求、标准扔难事项一窗办结和“一网通办”
三是对机关各股室的学习培训、沟通交流、存在问题的研究方面较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努力学习改革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切实增强改革工作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感,勇于担当,积极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推进完成 “放管服”改革工作目标,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一是根据《河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主要任务,制定我局2021年“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是进一步梳理、清理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细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环节。
三是严格规范审批事项流程,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对各环节做好相关工作,对案卷及时做好整理归档,做到有卷可查、有法可依。
四是加强人员配置,提高窗口效能。
放管服工作总结【第五篇】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5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向国务院办公厅提交自查报告。2017年4月下旬,国务院办公厅将派出督查组对“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2017年3月21日,咸辉主席作出重要批示:“要高度重视,各部门和市县要主动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和负责人,把‘放管服’专项督查工作落实好”。为落实好咸辉主席重要批示精神,做好我区迎接实地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单位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各专题组相关成员单位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涉及的有关部门(具体名单附后)。
二、自查重点(自查报告重点内容)
(一)简政放权措施落实情况。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简化投资审批流程、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配套法规是否同步修订;是否有效承接已下放事项等情况,对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是否及时采取措施加强管理,防止“自由落体”。(自治区编办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商局、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政府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二)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情况。取消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实施“多证合一”,推进“证照分离”,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清理调整各种行业准入证、生产和服务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是否到位,以及放宽市场准入、简化退出程序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自治区工商局牵头,自治区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权责清单制度落实情况。编制并公布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家职业资格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等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自治区编办、政府法制办、财政厅、物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督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设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完善惩罚性赔偿、失信联合惩戒等改革措施推进情况。(自治区工商局牵头,自治区编办、政府法制办、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五)改进优化政府服务情况。开展减证便民,砍掉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落实情况;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等重要举措落实情况;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是否推行了标准化和规范化,规范办理依据、程序、时限和自由裁量权等情况。(自治区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卫生计生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信息化建设办、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对本地区、本部门相关“放管服”改革工作加快推进,尚未落实的工作立即整改。自治区政府督查室、自治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将择机组织对各市县(区)、自治区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开展督查。
(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全面总结本地区本部门2013年以来“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特别是落实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放管服”改革任务的具体措施、有关意见建议等。自查重点内容牵头部门和负责部门的自查报告要围绕自查重点,认真撰写自查报告,要全面梳理有关情况、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总结成效要全面、客观,数据要真实、准确,措施要具体、翔实。
自查报告经主要领导审定后,于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10:00前将盖章的纸质材料送至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地址:自治区政府办公大楼A0802室,电子版发送至fzbleiwei@)。联系人:雷伟,联系电话:0951—5066039。
放管服工作总结【第六篇】
2020年紧紧围绕"筒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目标,以"放管服"改革为突破口,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优化服务流程,积极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强化舆论引导,营造工作氛围
依托四川省政务服务网、XX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和渠道,全方位、多层次宣传调整后行政许可事项和重新编制的办事指南、网上办事操作流程等,做到到宣传到位,公开到位,切实将"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到实处。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将办理的相关事项通过各种媒介及时向社会公开,提高办事群众知晓率,努力营造深厚的工作氛围。
二、强化服务便民,让群众少跑路
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中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主要为规避部门责任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各种证明、佐证材料,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从源头上消除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积极推行延时、预约、代办、上门等多种服务形式,尽量让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按照应进必进原则,进一步整合审批职能,将由相关部门负责的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对涉及现场勘查、专家论证、检验检测程序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于不需要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审批服务事项,由各部门授权的窗口首席代表签批办结。对梳理出的事项在四川省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加载,实行动态管理,提高各项业务办理效率。
四、提高网办水平、强化并联审批
通过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业务,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办证大厅指定专人,指导办事群众通过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办理业务,推进办证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提高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由于不同审批事项权限分布不同,为便于医疗机构申请办理,统一以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审批机关为“并联审批”受理机关,即就地受理后让信息“跑路”,通过行政部门内部流转、限时办结,实现“一窗交件、一窗领件”。
目前,XX区卫计局共保留行政许可13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处罚218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检查15项,行政奖励15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今年网上办理行政审批事项3404件,受理3418件,同意率%;截至12月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数据行政许可信息录入251条。
放管服工作总结【第七篇】
根据省、市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和我县《祁门县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县发改委行政权力事项底数为53项,取消5项,转移0项,整合减少29项,暂不公开10项,保留9项(其中行政审批3项、行政处罚0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强制0项、行政确认0项、行政裁决0项、行政规划1项、其他权力5项)。
1、根据《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xx年修订本本)》和《黄山市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xx年本)》,对于本县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经与市发改委投资科对接,因县级核准项目较少,权限较小,同意以市核准目录年本为准,不再另行制发。
2、落实国家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要求。我委全力配合做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服务效能工作,推行简政放权,清理、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等工作,落实国家企业投资项目核准,20xx年无核准项目。对于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正在与市级对接。目前中介服务事项以企业自主。
3、根据省、市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要求,我委会同住建委、规划局、招标局编撰成册《祁门县政府类投资项目建设指南》、《祁门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祁门县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祁门县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暂行办法》、《祁门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将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实施、验收阶段以及流程图、相关法律法规统一汇编,供各部门和委业务科室参考适用。
4、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我委已派专人到市发改委学习,并做好我县审批信息平台系统填报表,已上报省信息平台,待批准实施。
5、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加强协同监管,推进县有关部门协同放权,印发了《祁门县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新开工项目八项必要条件,按项目建设相关要求,完成项目核准(备案)、规划、土地、节能、环评等相关手续。正在进一步落实部门协同放权管理工作方案,逐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6、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等制度,印发我委《“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发改秘【20xx】168号),大力推动诚信建设。
放管服工作总结【第八篇】
为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改进服务方式,响应国务院“放管服”号召,真正实现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目标,今年以来我局积极配合县政务中心,紧紧围绕务实、高效、便民、快捷的一站式服务宗旨,以优质高效服务为目标,坚持以制度抓管理,以创新抓服务,以纪律作保证,勇于实践,不断探索,进一步强化窗口建设,规范各项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确保放管服改革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现将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为了加强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截至目前一共梳理认领政务服务事项共计42项,且均为公共服务事项,无行政权力事项,并加载至庆阳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同时,对所承办事项进行材料精简和流程优化,并做好日常维护和更新工作。全面推行线上线下综合受理和网上经办服务,切实提高了业务经办服务效率,疏通了堵点,化解了难点,解决了群众办事难的问题。
(一)全面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体系
1、全面认领公共服务事项,实行线下综合受理。一是按照省市社保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梳理认领政务服务事项42项,并全部加载至庆阳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同时,对承办事项进行材料精简和流程优化。对目前不能加载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事项,我们也并入窗口实行一次性办结。二是结合“三险合一”及社会保险内控制度要求,5月初,我们进一步细化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环节,公开办理流程。将原来两2个窗口、多个股室变为4个综合受理窗口及2个审核事项窗口,真正实现了42项办理事项全面下放,实行一窗受理多项业务,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不但减少了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办理时间和次数。同时推动了社会保险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标准化、高效化、便利化。
2、推进社保经办“不见面”和线上服务,实现网上经办。按照“互联网+社保”思路,实现电子化办理。一是围绕“惠民、便民、利民”的理念,遵循“便捷、安全、高效”的原则,大部分的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的申报、人员的增减变动、核定等业务均已实现网上办理。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我们通过线上办理,积极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截止目前全县共计减免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金额万元。二是从去年开始全面取消了集中认证,率先在全市启用了APP认证模式,实行每年3次认证稽核,突破时间、地域限制,让退休人员足不出户即可自主完成认证工作。实现了“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有效防范了超领冒领现象的发生。三是为进步一加强基金风险管控,坚决堵塞社保基金管理风险漏洞,赶五月底全面落实“三个全面取消”(全面取消现金业务、全面取消手工办理、全面取消社银人工报盘)。提升了单位银行企业参保人业务经办的便利性及参保人员社保数据的安全性。
3、实行首席经办代表制度。选配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解答业务咨询。引导办事群众到相应服务窗口办事,对服务窗口的有关工作进行协调。减轻了窗口咨询压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按照营造集中、精简、高效、便捷的要求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并在工作中落实。在办事大厅制作一次性告知书,让办事群众一目了然,解决办事群众了解政策难、准备材料难、表单填写难的问题,并在服务中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解答群众的问题。通过“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次办结”的服务模式创新,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实现“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全面提升社保部门政务服务水平,使办事环境更加公平透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二、存在问题
一是经办人员严重不足。从今年开始,上级业务部门规范了各项社会保险费核定操作流程,要求从原来的按年核定变为按月核定,而且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还下放了许多政务服务事项,业务经办量激增。另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自2014年10月开展以来,经过信息采集、迁移入库、准备期基金清算、“老人”“中人”移交等前期准备工作,现已启动全流程业务经办工作。但这项工作涉及面广量大、持续时间长,导致业务人员严重不足,多数业务工作人员身兼数职,既不符合社会保险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要求,更不符合“四办”改革要求。
二是业务系统对接不够畅通。作为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承办的事项全部依托省级和市级自建的业务系统进行操作,县级经办机构无权限进行业务系统对接。
三是服务对象线上自助服务能力较弱。社保服务对象多为离退休人员,智能手机、电脑和网上操作对他们来说都不易掌握,影响某些业务的开展。
三、下一步打算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向组织人社部门及时汇报经办人员力量不足现状,协调解决配备业务人员,确保符合社会保险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四办”改革要求;二是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应业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他们尽快进行数据对接;三是继续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在经办窗口摆放《社保政策问答》宣传手册、办事告知单,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告知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不再提供和不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确保参保企业、群众对办理社保手续需提供材料及相关政策应知尽知。同时,指派专人在服务窗口帮助离退休人员和子女熟练掌握相关操作流程,让他们真正感受到改革的果,确保“放管服”改革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