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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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第一篇】
为压实“1+n”帮扶力量责任,按照县“百日攻坚”相关工作要求。我乡拟定于8月20日至24日开展脱贫攻坚自查督查工作,请各村、各帮扶单位务必引起重视,按照前期和本次督查反馈的问题清单,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统筹推动问题整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确保在迎检前反馈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一、督查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督查内容
(一)补短项目推进情况
(二)帮扶资料的更新情况
(三)户档、一表通的更新及逻辑关系
(四)贫困户对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的知晓度
(五)“1+n”帮扶力量对扶贫政策知晓度
(六)村活动阵地建设情况
(七)各村迎检方案制定情况
(八)村退出、户脱贫各项指标达标情况
(九)第二批要素保障金项目的验收工作
三、督查方式
(一)入户调查:每村3-5户
(二)现场考试: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的业务考试
(三)座谈会:驻村帮扶工作组全体成员
四、检查顺序
(一)8月20日:
(二)8月21日:
(三)8月22日:
(四)8月23日:
五、督查要求
(一)督导所在村的驻村工作组全体成员、村两委干部,务必高度重视,不得请假;
(二)加大通报力度,督促问题整改落实。每日下发问题通报,并发1+n帮扶群,抄送县级领导及扶贫移民局;
(三)督查组在督导过程中形成影像资料,重点问题制作成揭丑光盘在反馈会上播放;
(四)拟定于8月24日召开问题反馈会,督导组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各村汇报整改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督导组确定1名联络人,负责统计、汇总工作;
(二)各村工作组组长提前通知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村干部;
(三)各村督查完后,及时完成整改并写整改报告,附整改台账(存在的问题、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
2021年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第二篇】
根据《-县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工作方案》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为做好脱贫攻坚开展以来各项工作的自查评估,结合实际,制定-镇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部署安排,以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决胜脱贫攻坚为目标,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为核心,坚持精准方略,突出实绩实效,严格规范、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评估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全面评估。既要覆盖重点村,又要涵盖非重点村。既要评估脱贫享受政策户的脱贫质量,又要评估脱贫不再享受政策户的脱贫稳定性。既要总结精准扶贫成效,又要梳理精准脱贫过程,做到政策内容、工作环节全覆盖。
(二)坚持目标导向。瞄准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目标任务,紧盯脱贫攻坚实效,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这一核心标准,注重贫困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扎实开展自查评估,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坚持质量标准。聚焦脱贫质量,严格规范自查程序和评估标准,全面自查,精准评估,做到基础数据、致贫原因、脱贫措施和脱贫成效真实准确,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实现稳定脱贫,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四)坚持从严从实。把从严从实贯穿自查评估全过程、各环节,严格程序、严把关口,坚决完成各项任务。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及时对接处理市县扶贫监督电话反馈问题,办好群众来信来访,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三、自查评估对象
1、建档立卡贫困户(含脱贫享受政策户、脱贫不再享受政策户)和即时帮扶人口;
2、省扶贫工作重点村;
3、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以及利用财政资金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
四、自查评估内容
共设置6项指标17条内容。
(一)脱贫质量
重点自查评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省扶贫工作重点村稳定退出、即时发现即时帮扶机制落实情况。
1、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主要自查评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收入是否稳定超过省定扶贫标准,“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达标。建档立卡范围之外的一般农户是否存在应纳未纳的情况。
2、省扶贫工作重点村稳定退出。主要自查评估是否能够提供法定义务教育阶段教学场所,且配备必要的师资力量;是否能够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服务场所,且配备必要的医务人员;是否能够提供符合当地饮用水安全标准的水源,已通自来水的相关设施是否进行有效维护,正常运行;村内是否有一条或一条以上的穿村硬化道路;是否通生活用电。
3、即时发现即时帮扶机制落实情况。主要自查评估享受政策贫困人口之外的人中可能致贫或返贫的,是否按程序认定后纳入即时帮扶台账,并因户因人落实即时帮扶措施。
(二)“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政策落实情况
重点自查评估脱贫享受政策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政策落实、问题排查整改情况。
4、教育扶贫政策落实。主要自查评估学前教育到大学教育各项资助、减免政策是否落实到位。
5、健康扶贫政策落实。主要自查评估“先诊疗、后付费”、慢性病签约服务、医疗机构减免等政策是否落实到位。
6、医保扶贫政策落实。主要自查评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等政策是否落实到位。
7、住房安全政策落实。主要自查评估贫困户住房安全等级是否全部鉴定、危房修缮改造是否全部完成、改造补贴是否及时发放。
8、饮水安全政策落实。主要自查评估享受政策贫困户饮用水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障率是否达标。
(三)行业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重点自查评估行业部门发挥人才、技术、政策等方面优势,推进行业扶贫情况。
9、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主要自查评估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否做到应保尽保,对取消贫困人口低保政策进行严格把关,不能因取消低保造成返贫。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否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低保金、特困救助供养金按时足额发放情况,临时救助政策落实情况。
10、残疾人保障政策落实。主要自查评估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是否及时足额,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养老和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等政策落实是否到位。
11、就业扶贫政策落实。主要自查评估是否能根据贫困劳动
力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对劳动年龄内的贫困劳动力,按照部门培训职责,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增强贫困人口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是否能积极开发保洁保绿、公共设施维护、执勤值班等多类型公益岗位和就业扶贫车间岗位,为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
12、金融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主要自查评估是否能严格按照金融扶贫政策规范发放扶贫小额信贷和富民生产贷;贷款项目是否能发挥良好帮扶带动和增收作用。
13、其他行业扶贫政策落实。主要自查评估驻村帮扶、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和贫困群众信息化建设、科技扶贫、生态扶贫、青春扶贫、巾帼扶贫、文化和旅游扶贫等政策落实是否精准到位。
(四)社会扶贫工作落实情况
重点自查评估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情况。
14、社会力量发动。主要自查评估各村是否积极发动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助力脱贫攻坚。
15、消费扶贫开展。主要自查评估是否认真落实省、市、县要求,深入开展消费扶贫,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拓宽流通和销售渠道,动员社会各界扩大产品和服务消费。
(五)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和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重点自查评估产业扶贫项目建设、资产管理、管理运营和收益分配等情况;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绩效等情况。
16、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按照《全市产业扶贫资金项目自查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行自查评估。
(六)扶贫工作群众满意度
重点自查评估建档立卡贫困户对扶贫工作的认可度。
17、扶贫工作认可度。主要自查评估脱贫享受政策贫困户对扶贫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户数占抽查贫困户总数的比例。
五、自查评估方式
自查评估工作由镇扶贫办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方法步骤如下:
(一)动员部署。召开全镇扶贫自查评估工作会议,传达学习省、市、县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工作方案,研究《武台镇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全镇自查评估工作。
(二)镇级自查(3月上旬—3月中旬)。镇级统一组织工作人员入村入户,按照评估指标标准,对脱贫质量、“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和扶贫资金使用、行业扶贫政策落实、社会扶贫工作落实等情况,逐一进行全面自查。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即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在县级开展评估前各项指标均达到标准要求。自查结束后,以工作区为单位及时汇总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和问题台账,于3月25日前报镇扶贫办。
各工作组评估结束后,镇扶贫办形成全镇自查评估报告和问题台账报镇党委研究,按程序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三)提升整改。将整改工作贯穿自查评估全过程。各村对各阶段发现的问题做到即时告知,即时整改,对不能即时整改的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进行集中整改,销号管理。镇扶贫办及时督促认真进行整改,并对评估结果全面负责,直至通过上级验收为止,确保所有问题在6月底清仓见底、整改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20-年是脱贫攻坚决胜之年。各村、各帮扶干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科学谋划,压实责任,细化措施,严格标准,确保圆满完成自查评估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程序标准。镇扶贫办要对照自查评估程序,严格标准,确保内容不缺、环节不少。严格把握时间进度,3月底前,要完成自查评估,4月底完成县级评估,5月份,配合做好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各县区组织开展考核评估,6月底前完成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强化全程监督。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实行“线上线下”双监督模式,设立网络举报平台,形成“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平台、来信来访”三位一体监督体系,对反映的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确保脱贫结果客观真实。
(四)严肃工作纪律。镇扶贫办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把“严”“实”要求贯穿自查评估工作始终。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不影响基层群众的生产生活,实现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和春耕生产“三不误”。对工作落实中走过场、降标准、不担当、不负责的,一经发现严肃通报问责,确保自查评估工作取得实效。
2021年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第三篇】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是脱贫攻坚全面收官之年。根据《全省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评估验收工作方案》和市、县《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为扎实有序做好全镇自查评估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紧扣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安排,对照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梳理自查,科学评估任务目标完成情况,排查解决存在问题,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系统总结脱贫攻坚成效,确保如期全面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原则
(一)全面自查评估。既瞄准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核心目标,又兼顾其他各项重点工作;既盯紧重点村,又涵盖非重点村;既总结成效,又梳理过程,做到人群、政策、项目、资金核查全覆盖,目标、任务、措施、效果核实全链条。
(二)坚持问题导向。将自查评估作为查漏补缺的有效途径,全面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弱项,边查边改、立改实改,以钉钉子精神抓好问题整改,以问题整改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三)分步推进实施。坚持一体谋划、分步实施、分级负责,明确各阶段任务目标、实施主体、组织方式、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稳步推进。
(四)严把质量标准。坚持定性与定量、统筹自查评估,全面自查,精准评估。广泛吸收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从严从实自查评估,确保结果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办好群众来信来访,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五)突出结果导向。把自查评估结果纳入脱贫攻坚年度成效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对考核结果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结果一般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确保顺利通过上级验收。
三、自查评估对象
1、镇党委、政府、村居;
2、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建档立卡贫困户(含脱贫享受政策户、脱贫不再享受政策户)和即时帮扶人口;
4、省扶贫工作重点村;
5、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以及利用财政资金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
四、自查评估内容
(一)脱贫质量。重点自查评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省扶贫工作重点村稳定退出、即时发现即时帮扶机制落实情况。
1、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主要自查评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收入是否稳定超过省定扶贫标准,“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达标。建档立卡范围之外的一般农户是否存在应纳未纳的情况。
2、省扶贫工作重点村稳定退出。主要自查评估是否能够提供法定义务教育阶段教学场所,且配备必要的师资力量;是否能够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服务场所,且配备必要的医务人员;是否能够提供符合当地饮用水安全标准的水源,已通自来水的相关设施是否进行有效维护,正常运行;村内是否有一条或一条以上的穿村硬化道路;是否通生活用电。
3、即时发现即时帮扶机制落实情况。主要自查评估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之外的人中可能致贫或返贫的,是否按程序认定后纳入即时帮扶台账,并因户因人落实即时帮扶措施。
(二)“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政策落实情况。重点自查评估脱贫享受政策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政策落实、问题排查整改情况。
4、教育扶贫政策落实。主要自查评估学前教育到大学教育各项资助、减免政策是否落实到位。
5、健康扶贫政策落实。主要自查评估“先诊疗、后付费”、慢性病签约服务、医疗机构减免等政策是否落实到位。
6、医保扶贫政策落实。主要自查评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等政策是否落实到位。
7、住房安全政策落实。主要自查评估贫困户住房安全等级是否全部鉴定、危房修缮改造是否全部完成、改造补贴是否及时发放。
8、饮水安全政策落实。主要自查评估贫困户饮用水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障率是否达标。
(三)行业扶贫政策落实情况。重点自查评估行业部门发挥人才、技术、政策等方面优势,推进行业扶贫情况。
9、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主要自查评估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否做到应保尽保,对取消贫困人口低保政策进行严格把关,不能因取消低保造成返贫。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否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低保金、特困救助供养金按时足额发放情况。临时救助政策落实情况。
10、残疾人保障政策落实。主要自查评估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是否及时足额,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养老和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等政策落实是否到位。
11、就业扶贫政策落实。主要自查评估是否能根据贫困劳动力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对劳动年龄内的贫困劳动力,按照部门培训职责,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增强贫困人口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是否能积极开发保洁保绿、公共设施维护、执勤值班等多类型公益岗位和就业扶贫车间岗位,为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
12、金融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主要自查评估是否能严格按照金融扶贫政策规范发放扶贫小额信贷和富民生产贷;贷款项目是否能发挥良好帮扶带动和增收作用。
13、其他行业扶贫政策落实。主要自查评估驻村帮扶、“千企帮千村”脱贫攻坚行动、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和贫困群众信息化建设、科技扶贫、生态扶贫、“金晖助老”、青春扶贫、巾帼扶贫、文化和旅游扶贫等政策落实是否精准到位。
(四)社会扶贫工作落实情况。重点自查评估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情况。
(五)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和扶贫资金使用情况。重点自查评估产业扶贫项目建设、资产管理、管理运营和收益分配等情况;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绩效等情况。
14、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按照《全县产业扶贫资金项目自查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行自查评估。
(六)扶贫工作群众满意度。重点自查评估已脱贫享受政策贫困户对扶贫工作的认可度。
15、扶贫工作认可度。主要自查评估已脱贫享受政策贫困户对扶贫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户数占抽查贫困户总数的比例。
五、方法步骤
自查评估工作分帮扶责任人自查评估、成员单位自查评估。共分动员部署、自查评估、成员单位自查评估、镇级评估、整改提升等5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召开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坊前镇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全镇自查评估工作。
(二)自查评估。3月至3月31日,组织实施自查评估工作,印发《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工作实施方案》(附件)和《自查评估政策指引》,按时高质量完成自查评估工作。各村居自查评估相关表格、问题台账和自查评估于3月31日完成。
(三)成员单位自查评估。3月至3月31日,各成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自查评估工作,重点围绕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对本部门本单位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中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情况、本单位承担的其他各项脱贫攻坚任务落实情况和历年来各级反馈的扶贫领域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自查评估报告和问题台账于3月31日前报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四)镇级评估。采取镇村帮扶责任人入户实地考核评估,覆盖全镇81个自然村、10个重点村,实地查看产业扶贫项目。
根据实地考核评估情况,全方位查找存在的问题,多维度评估工作成效,多层面印证评估结果,形成脱贫攻坚自查评估报告和问题台账,提交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议后,按程序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五)整改提升。整改工作贯穿自查评估全过程。对自查评估发现的问题,统筹历年来巡视巡察、审计调查和督导考核等反馈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进行集中整改、销号管理。要加强上下沟通联络,全面整改,确保所有问题在5月上旬前清仓见底、整改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2020年是脱贫攻坚全面收官、验收交账之年。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自查评估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抓手,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细化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自查评估工作,为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严格程序标准。对照工作方案,严格标准要求,做到内容不缺、环节不少,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并形成自查评估报告和问题台账。针对自查评估发现的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落实责任人员,确保按期完成整改,实现问题销号清零。
(三)强化统筹协调。要立足实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积极有序推进自查评估工作。统筹整合本镇,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程序步骤、责任分工和纪律要求,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加强督导指导,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自查评估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自查评估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四)压实工作责任。紧扣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实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行业指导,对照各自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中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情况、本单位承担的其他各项脱贫攻坚任务落实情况和历年来各级反馈的扶贫领域问题整改情况,认真梳理、查漏补缺,3月31日前向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交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完成情况报告。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动态掌握自查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做好督促指导等工作。
(五)严明纪律要求。各级各部门在自查评估工作中,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持质量优先,从严从实开展自查评估工作。要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数字脱贫和“被脱贫”,严禁走过场、降标准、打折扣,对自查评估工作中敷衍应付、推进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圆满完成自查评估工作任务。
2021年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第四篇】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根据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和市卫生健康委安排,为做好全县卫生健康系统脱贫攻坚以来各项工作自查评估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各项健康扶贫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部署安排,对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对卫生健康系统承担的健康扶贫任务进行全面梳理自查,系统总结脱贫攻坚成效,科学评估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全面排查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坚持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质量标准。严格规范程序,严把标准要求,从严从实自查,科学精准评估,做到基础数据、工作措施、成效结果、存在问题真实准确,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坚持问题导向。将自查评估作为查缺补漏的有效途径,全面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和薄弱环节,建立台账,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以钉钉子精神迅速整改到位,确保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
(三)坚持目标导向。聚焦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坚持现行标准,瞄准既定目标,进行全面梳理自查,确保任务落实无遗漏、各项目标全面完成。
(四)坚持全面评估。即盯紧重点工作和重点政策,又涵盖一般面上工作,即总结成效,又梳理过程,做到政策内容、工作环节全覆盖。
三、制定自查评估报告
梳理脱贫攻坚以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制定自查评估报告。报告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一)责任落实情况。重点自查评估各单位领导班子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情况。主要包括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情况,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主要负责同志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等。
(二)组织领导保障。各单位成立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健康扶贫工作机构,有专职人员从事健康扶贫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动工作情况。立足当地实际,制定健康扶贫工作方案、配套政策文件情况。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扶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指导帮助。完成上级要求的摸底调查、信息系统数据上报和新闻宣传等工作情况。
(三)定点医疗机构落实健康扶贫普惠政策。对贫困患者门诊费用执行“两免两减半”政策情况;对住院贫困患者执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情况;落实医疗机构自定减免政策情况;执行住院费用“一站式结算”情况;设置便民门诊,建立就诊绿色通道情况。
(四)开展“三个一批行动”。落实大病集中救治。对核实患病需救治的贫困患者,组织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情况;在疾病救治过程中,控制群众自负费用占比,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加强药品使用管理,在保证治疗效果前提下有限援用国家基本药物、基本医保目录药品,减轻患者医疗负担情况;组织贫困严重精神疾病患者免费救治情况。落实慢病签约服务管理。本着自愿和应签尽签的原则,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群众的面对面签约完成情况;对签约群众的随访情况,特别是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和肺结核患者的随访情况。
(五)开展免费健康查体。对所有贫困群众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免费健康查体的组织实施情况;查体结果运用情况。
(六)政策宣传解读。在定点医疗机构、村卫生室、村委悬挂公示栏情况;入户发放政策明白纸情况;组织政策宣讲活动情况。
(七)公益活动开展情况。组织辖区医疗机构开展国家、省、市、县部署的大型志愿服务活动情况。在开展的活动中实施义诊巡诊、送医送药、政策宣讲等活动情况。
(八)其他有关工作情况。包括扶贫协作开展情况、唇腭裂等特殊疾病患者公益救治情况、打造公益平台情况、开展的创新性工作。
(九)查摆问题及自查整改情况。自查评估中梳理发现的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整改计划。
四、建立健全健康扶贫台账
按照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台账化的要求,对全县健康扶贫自查评估建立三个工作台账。
(一)建立政策落实工作台账。梳理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县卫生健康局,本单位制定出台的健康扶贫政策文件。对确定的相关政策任务目标落实情况,建立完善的本单位政策清单,同时以贫困群众个人为单位建立健全本单位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台账。
(二)建立工作落实情况台账。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我局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中确定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落实情况,重点自查目标是否全部实现,任务是否全部完成,各项措施是否真正落实到位,是否取得扎实成效,梳理建立重点工作完成台账。同时整理报送本单位年度实施方案、工作要点等工作部署类文件。
(三)建立整改落实情况台账。各单位要对脱贫攻坚以来各级巡视巡查、考核调研、暗访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政策短板、缺项漏项、专项整治进行全面梳理,真实的将各项政策及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建立完善本单位的脱贫攻坚任务清单、完成清单、成效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间清单。
五、工作安排
(一)自查评估。3月5日开始,我局组织抽调专业人员,成立卫生健康系统健康扶贫自查评估领导小组,对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开展全面评估,3月15日前完成,3月18日前形成攻坚脱贫工作自查评估报告,经党委同意后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和县开发扶贫领导小组。请各单位对照自查评估指标表,按照年度分类整理备查。抽调人员3月4日上午9点到县卫生健康局202室报到。
(二)整改提升。3月底-6月,各单位要针对评估小组反馈的问题,形成问题整改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逐项逐条整改提升,6月底前完成全部问题整改工作。对原计划于2020年底完成的工作任务,要强化工作举措,加快推进实施,8月底前全部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2020年是脱贫攻坚全面收官、验收交账之年。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自查评估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巩固提升健康扶贫成果的重要抓手,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细化措施、压实责任,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自查评估工作,为2020年底全面完成健康扶贫攻坚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严明纪律要求。评估小组要按照市、县重点工作安排及要求,坚持质量优先、坚持真查真改,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开展评估工作,确保政策落实、数据真实。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指导、评估工作职责,确保自查评估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要把本次自查评估工作作为锲机,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边查边纠、边纠边改,务必整改落实。对自评整改工作开展不力、主要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局党委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