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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样例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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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篇】

根据《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使用压力容器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厂长或总工程师,必须对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并指定具有压力容器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人员具体负责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一)压力容器的技术管理。

1、建立健全容器技术档案容器技术档案是掌握容器用、管、修过程中的综合性记录,是容器管理的基础工作。

2、建立健全容器技术管理规程要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容器技术特性,制订容器的各项技术管理制度和技术安全操作规程,以保证安全运行。

(二)压力容器的使用维护和检修。

1、正确使用。

(1)容器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履行岗位职责制。

(2)容器加载时,速度不宜过快,避免操作中频繁大幅度压力波动。

(3)严格控制工艺参数,严禁超压运行。

(4)容器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2、合理维护。

(1)采取涂层、喷涂、电镀等有效措施,防止大气与介质对容器的腐蚀。

(2)坚持绝热、保温层良好。

(3)紧固件应坚持齐全、完整、紧固、可靠。

(4)安全装置、阀门等应坚持清洁、完好、灵敏。

(5)遇有振动、摩擦等情景,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或减轻。

3、定期检查按周期有计划地进行检验与检修。并注意以下要求:

(1)容器运行时不得对任何受压元件进行修理与紧固。

(2)泄压、降温要按操作程序进行。

(3)进入容器检验或检修,要有专人监护并有联络信号。

(4)容器修理或改造时必须保证受压元件原有强度和制造质量,其技术方案经过有关主管审批。

(三)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

根据劳动部颁布的《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在用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向当地劳动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取得使用证后方能将设备投入运行。为此,压力容器必须逐台登记、领取《压力容器登记卡》。

精编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第二篇】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对于环境保护的总体管理要求和具体执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

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由行政部归口管理和分工负责、分级负责制度。

坚持公司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环境和生产同步规划、同时实施、同步发展。

公司建设和生产应依法保护环境,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依法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靠科技提高,采用新技术、推行礼貌、清洁生产,减少有害物质排放,防止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

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和需要由行政部负责,并理解市环保部门监督指导。

行政部的主要职责。

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依据公司环境保护战略、方针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相关的管理办法。

负责公司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的规划和计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负责公司环保监督,环境统计的审核工作。

建立健全公司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各类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安全,有效正常地运行,从而做到达标排放。

负责处理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

并制定防止环保突发事件预案,发生污染事件或其它突发性污染事件,应立即采取防止污染的应急措施。

负责公司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的组织实施,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办公环境必须坚持安静,商谈业务或接打电话应尽量降低音量,严禁在办公区域内奔跑、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办公时间严禁闲谈、睡觉、吃东西、玩电脑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报纸等。

员工着装应得体,不得穿过于随便、休闲的服装,以免有损公司整体形象。

爱护各类设施设备,并正确使用设施设备。

办公桌面坚持清洁、整洁,椅子摆放整齐,废纸杂物随时入篓,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重要文件做到及时保存,不能随意放置桌面,避免造成泄露机密。

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其它员工的资料或专用设备。

不得随意带与公司无关人员入司,否则引起的后果自负。

最终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检查所有电源等是否关掉,保证安全。

厂区地面卫生清洁。

厂区地面卫生清洁专门由1名清洁工负责,其卫生清洁范围包括:

全厂厂区通道、空地卫生清洁工作;

监督厂内员工讲卫生,爱绿化;

车间公厕卫生清洁以及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清洁工每一天经常清理厂区内小垃圾桶内的`垃圾;监督好车间员工的垃圾倒放,以确保他们把垃圾倒入厂垃圾倒放区的大垃圾桶内。

生产现场地面整洁。

生产现场的原辅材料必须放在固定位置或区域内,摆放整齐,标识明显、清楚,不合格品应加以标识并隔离存放。

废弃边料等应及时清理回收。

生产区无乱塔、乱建、乱堆、乱挂现象。

厂区职工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污物,不乱倒垃圾,不乱泼污水,不随地大、小便。

按规划设置公共厕所、垃圾箱、果皮箱等公共设施。清洁工定期清理、保质清洁卫生。

公共厕所用无害水冲厕所,并有专人管理。做到基本无臭味、无蚊蝇、无蛆虫、无随地便溺现象。

妥善处理粪便、污水,对垃圾等废弃物做到日产日清,对粪便和垃圾要设立处理场和联系好相应的处理单位。

精编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第三篇】

为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xxxxxx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下属各分厂.部室(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采购.接收.安装改造维修.注册登记及变更.定期检验.日常运行及维护.安全检查.应急处置.停用启用.注销等流程的安全管理。

2.2本规定所指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电梯及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内所涵盖设备(包括安全附件)。

3特种设备购置.接收要求

3.1必须采购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生产制造的特种设备,具备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不得选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无正式资质厂家生产的设备。

3.2特种设备到货时,工程部使用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质量认真检查,并仔细核对其设计文件.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型式试验合格证明.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等随机资料是否齐全,并对资料妥善保管存档。

4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要求

4.1工程部使用单位提出招投标申请后,招标部门负责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招标,招标部门应对投标单位是否具有国家规定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进行资质核实,不具备资质的不得参与招投标。

4.2工程部使用单位应监督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在开工前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办理报检手续,并将“告知单”及“报检回执”复印件存档,并留安全部备案。

4.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取得监督检验合格证书,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单位使用。

4.4对于需进行安装的特种设备,设备随机资料由安装单位保管,由安装单位安装完成后连同安装告知书.监督检验报告等竣工验收资料一并交使用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交公司档案室存档,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对相应资料留有备份。

5特种设备注册登记

5.1特种设备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的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经委托的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5.2办理特种设备登记时,应供给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产品质量证明合格证明书.监督检验合格证书.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维修保养合同等有关资料。资料准备好后报公司安全部审核。审核经过后由安全部统一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5.3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6特种设备定期检验

6.1使用单位安全员负责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公司内部提报工作。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下一年度特种设备检验计划(含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报安全部审核。安全部审核经过后,安全部统一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检验申请,并将检验计划下发各使用单位,各使用单位应按照计划做好检验的准备及配合工作。

6.2检验合格,取得“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使用单位应将检验报告交档案室,自我留存复印件,并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置于对应特种设备醒目处。特种设备单位在拿到“检验报告”5天内,将更新后的最新台帐报安全部备案。

6.3特种设备检验周期按附件二执行。

7日常运行及维护

7.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公司《特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要求持证上岗。

7.2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岗位应按照设备特点及使用要求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记录,维护保养记录.维修记录,杜绝特种设备带病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上级及时处理。

7.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应组织技术人员对本单位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对检查情景进行记录;安全部不定期组织职能部室及各使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公司范围内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抽查,并对检查情景进行记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要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职责人,涉及费用的要估计费用,并及时对整改情景进行复查。对于无法短时间进行整改的,使用单位要制定可行的临时措施及监护措施并严格落实,确保设备受控安全可靠运行。

7.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员应根据本单位设备及生产特点,组织设备管理人员.生产和技术人员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特种设备及相关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报告程序及报告资料,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体系,配备救援人员及所需应急物资。预案编制完成后应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定期进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景及时进行修订。

7.5使用单位需停用特种设备(一年以上),应当封存设备,同时应当取得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准许停用的批复,然后持有批复并填写《特种设备停用申请表》书面告知安全部,由安全部在封存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报停,并张贴停用标志,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保存。如若重新启用,使用单位应向安全部提交检验申请,安全部统一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报检,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6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确需报废的,使用单位设备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设备报废程序办理报废手续;在设备报废后5日内,使用单位持报废手续并填写《特种设备注销申请表》和电子版,提交安全部统一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7.7使用单位安全员应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不含设计资料和随机资料.日常检查记录.维修记录.维护保养记录)”的建立完善工作。安全管理档案应包含以下资料:

(1)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2)特种设备台帐;(见附件一样式)

(3)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

(4)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包括安全附件的检验报告);

(6)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卡;

(7)其他设备资料。

7.8特种设备台帐应及时进行更新,设备信息发生变化(如新增.报废.停用.启用.取得检验报告等)后3日内应及时将最新台帐报安全部。

8罚则

8.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报采购计划时选型不当,造成设备安装后无法使用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考核职责人200元台.使用单位主管领导100元台。

8.2采购部门采购特种设备时未审核制造单位资质,造成所购设备为无资质资质过期单位所生产的,由采购部门负责退货,并按规定完成设备采购。

8.3招标部门使用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安装.改造.维修合同时未审核施工单位资质,由无资质单位施工的,不得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造成后果的,追究相关职责人的职责。

8.4公司各单位部门无相关资质自行设计.制造.安装任何特种设备的,考核职责人500元台.单位主管领导200元台。

8.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接收.验收设备时未认真检查,导致资料不全而影响后续注册.检验手续办理的,由使用单位自行补办缺失资料,并考核相关职责人100元台。

8.6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不及时提报注册.变更.检验申请,导致设备非法使用或超期未检的,考核职责人100元次,主管领导50元次。

8.7安全部接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注册.变更.检验.启用.停用申请后,无故拖延审核.办理的,考核职责人200元次。

8.8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不落实.未经批准启停用.因管理不善导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不健全及其他问题的,考核职责人100元次,主管领导50元次,对职责单位按照公司年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8.9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发现的特种设备问题,对相应职责人按照上述罚则考核。

精编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第四篇】

2、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

3、对特种设备应申请安全性能检验和能效测试,发现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的,应当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对能耗严重超标的'特种设备,应及时整改后方可继续使用。

4、应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

精编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第五篇】

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管理,杜绝设备作业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事故,坚持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及环节控制。

一.管理职责:

公司设备科和安全科是公司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管部门,(以设备科为主)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管理资料与方法:

1.凡是在本公司承担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制作.安装.修理.改造.化学清洗等施工的单位,必须取得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资格证书,并经设备科和安全科审查后方可开工。

2.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由设备科和安全科审查后,报市技术质量监督局进行验收,颁发设备使用证方可投入使用。

3.使用单位要加强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管理,对其要有专人负责,建立设备基础台帐,有关资料要齐全.存档。

4.购置的特种产品.设备,必须是劳动部门颁发有制造许可证厂家制造的质量合格产品。

5.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操作合格证方可上岗操作。

6.认真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点检制度,确保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装置.灵敏.准确.可靠。

7.使用特种设备要按规定实行定期技术培训,检验要提前向设备科和安全科报,监测.检验计划由设备科和安全科委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技术质量监督管理局认可的单位进行监测。

8.特种设备按规定需要报废.改造.修理的,由使用单位向设备科和安全科写出申请报告。

精编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第六篇】

1、单人使用的设备实行专责制。

2、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

3、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

4、各种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领到合格证,方能上岗。

5、设备司机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6、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

8、班中责任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各部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

9、班后、周末、节日前的大清扫、擦洗。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10、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必须填写维修保养记录,交接班必须填写交接班记录。

精编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第七篇】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对于环境保护的总体管理要求和具体执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

2总则。

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由行政部归口管理和分工负责、分级负责制度。

坚持公司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环境和生产同步规划、同时实施、同步发展。

公司建设和生产应依法保护环境,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依法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靠科技提高,采用新技术、推行礼貌、清洁生产,减少有害物质排放,防止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

3机构和职责。

3、1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和需要由行政部负责,并理解市环保部门监督指导。

3、2行政部的主要职责。

3、2、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依据公司环境保护战略、方针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相关的管理办法。

3、2、2负责公司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的规划和计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3、2、3负责公司环保监督,环境统计的审核工作。

3、2、4建立健全公司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各类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安全,有效正常地运行,从而做到达标排放。

3、2、5负责处理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

并制定防止环保突发事件预案,发生污染事件或其它突发性污染事件,应立即采取防止污染的应急措施。

3、2、6负责公司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的组织实施,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4办公环境管理。

4、1办公环境必须坚持安静,商谈业务或接打电话应尽量降低音量,严禁在办公区域内奔跑、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4、2办公时间严禁闲谈、睡觉、吃东西、玩电脑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报纸等。

4、3员工着装应得体,不得穿过于随便、休闲的服装,以免有损公司整体形象。

4、4爱护各类设施设备,并正确使用设施设备。

4、5办公桌面坚持清洁、整洁,椅子摆放整齐,废纸杂物随时入篓,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4、6重要文件做到及时保存,不能随意放置桌面,避免造成泄露机密。

4、7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其它员工的资料或专用设备。

4、8不得随意带与公司无关人员入司,否则引起的后果自负。

4、9最终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检查所有电源等是否关掉,保证安全。

5、1厂区地面卫生清洁。

厂区地面卫生清洁专门由1名清洁工负责,其卫生清洁范围包括:。

5、1、1全厂厂区通道、空地卫生清洁工作;

5、1、2监督厂内员工讲卫生,爱绿化;

5、1、3车间公厕卫生清洁以及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5、1、4清洁工每一天经常清理厂区内小垃圾桶内的垃圾;监督好车间员工的垃圾倒放,以确保他们把垃圾倒入厂垃圾倒放区的大垃圾桶内。

5、2生产现场地面整洁。

5、2、1生产现场的原辅材料必须放在固定位置或区域内,摆放整齐,标识明显、清楚,不合格品应加以标识并隔离存放。

5、2、2废弃边料等应及时清理回收。

5、3生产区无乱塔、乱建、乱堆、乱挂现象。

5、4厂区职工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污物,不乱倒垃圾,不乱泼污水,不随地大、小便。

6日常生产生活垃圾、三废管理。

6、1按规划设置公共厕所、垃圾箱、果皮箱等公共设施。清洁工定期清理、保质清洁卫生。

6、2公共厕所用无害水冲厕所,并有专人管理。做到基本无臭味、无蚊蝇、无蛆虫、无随地便溺现象。

6、3妥善处理粪便、污水,对垃圾等废弃物做到日产日清,对粪便和垃圾要设立处理场和联系好相应的处理单位。

精编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第八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员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车间特种设备的管理,具体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第三条车间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

第四条车间定期限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第七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及时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八条车间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六)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第九条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车间应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条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第十二条公司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第十六条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第十七条特种设备检查实行班组日检、车间周检、公司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三级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有关部门必须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第十八条对特种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计划检修,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

第十九条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第二十条定期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第二十一条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第二十二条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二十三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特种设备车间应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命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所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第二十六条全体员工在公司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七条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第二十八条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第二十九条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第三十条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第三十一条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市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附近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第三十二条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第三十三条爆炸事故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使用过程中或压力试验中,受压部件发生破坏,设备中介质蓄积的能量迅速释放,内压瞬间降至外界大气压力以及管道泄漏引发的各类爆炸事故。

第三十四条严重损坏事故是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构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

第三十五条一般损坏事故是指锅容管特在使用中轻微损坏而不需要停止运行修理,以及压力管道发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灾害的事故。

第三十六条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七条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三十八条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领导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三十九条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由公司领导、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提出。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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