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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纪检书记的谈心谈话内容集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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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纪检书记的谈心谈话内容【第一篇】

被谈话人李

工作单位+++

谈话人+++

地点会议室记录人

谈话资料: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文件精神要求,这天和你进行廉政谈话,我们要从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深刻查摆问题,剖析自我,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以到达查问题、促工作、改作风的目标,以促进林业工作的更好发展。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状况,结合本部门实际推进工作状况?我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实际工作中,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扎实推进自己所负责局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工作放在第一位,用心落实上级和职责要求,强化宗旨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为促进林业发展用心工作。

2、对中央关于改善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县委“十项规定”和林业局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状况?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改善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县委制定了“十项规定”,林业局也对廉政建设防范机制做出了规定。我认真学习了这些规定,并和自身具体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改变自身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和学习作风,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忠实履行好作为党员、干部的工作职责。

3、做好重点工作方面的状况?今年木材检查站主要工作是依法行政、热情服务,树立良好工作作风,我在工作中用心谋划,完善各种相应措施,扎实推进工作部署,力争我我县林业发展做出最大的贡献。

4、廉洁自律方面的状况?我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上级关于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勤修身、严立戒、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认真履行党员干部的权利和义务。

5、对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什么意见推荐?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党立国之本、执政之基,是推动我县经济发展、打击腐败犯罪的重要举措,我拥护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的工作,也期望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使我县的全体党员干部清白做人、扎实做事,改善工作作风,为我县经济、礼貌建设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工作。

6、还有什么向组织说明的问题?没有。

与纪检书记的谈心谈话内容【第二篇】

一、张局长:请你谈谈你在廉政自律方面的情况。

xx:我始终认真学习和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制度、规定,时常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反思和检查,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坚持廉洁自律,认真履行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为促进全县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而努力工作。

二、张局长:谈谈你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和《廉政准则》方面的情况。

xx: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大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守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坚持履行“一岗双责”,在实际工作中努力做到勤修身、严立戒、常知足、慎用权,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没有为熟人、朋友说过情,没有利用手中权力干涉招投标的行为2017年廉政谈心谈话记录内容办公文秘。

三、张局长:谈谈你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和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

xx:我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工程招标、干部人事等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度,坚持集体讨

论、会议决定的民主程序。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始终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强调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四、张局长:一年来,你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各项纪律、方针和政策。希望你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严格要求自己,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将反腐倡廉、勤政廉政教育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

五、xx:今后我将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严格执行好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时刻牢记廉政准则,把廉洁从政、廉洁自律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好。

与纪检书记的谈心谈话内容【第三篇】

杨xx:根据州纪委要求,为了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分别开展对二级班子的廉政谈话二次。这天我就廉洁从政问题找你谈话。你作为一名班子成员在实际工作中,就应比其他同志更有体会和感受。我认为你在实际工作中,要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以全局的态度和认识协助抓好廉洁从政建设。

一是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规定,切实谋划好我单位廉政建设的谋篇布局。年初要认真对照上年度的考核意见反馈,认真加以整改。

二是要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先进做法,制定年度廉政工作计划。

三是要督查各县(市)管理部认真抓好廉政建设工作,力求做精做细,抓出成效、抓出亮点,绝对不能拖廉政建设考核的后腿。

第二,以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好廉洁从政工作。

一是要量化廉政建设的职责目标。要结合各科室、各县市管理部的工作职能,分门别类制定科室、管理部的廉政职责目标,切实做到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要加强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要不断查缺补漏,关注易发生腐败行为的岗位,制定和完善我单位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切实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2017年廉政谈心谈话记录资料2017年廉政谈心谈话记录资料。

三是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十八大以来,中央打出一系列反腐“组合拳”,反腐力度前所未有。从“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到整治“四风”,从制止“舌尖上的浪费”、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制止豪华铺张办晚会、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公款印制购买贺年卡、严禁公款购买年货节礼、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等具体问题治理到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范性制度,作为一名班子成员,负责公务接待的办公室主任,必须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把好接待关口,不越雷池,不碰“红线”,在行动上切实作出表率。

四是要自觉理解监督。在平常的工作和生活中,要注意别人的一些善意提醒,并及时反省自己,加以改正。

五是要用心报告重大事项。今年6月份以来,州纪委出台了德宏州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办法,明确科级干部办理婚丧喜庆务必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所以今后若家里由涉及这方面的事情,务必如实报告。

六是要加强廉政学习教育。常言道:要给别人一碗水,自己务必有一桶水。在廉政学习教育方面,我们务必建立常态化的机制,切实抓起来。

第三,以更加宽阔的心胸对待工作。

大家在一齐共事,就是一种缘分。作为一名班子成员,必须要有宽容之心,宽容对待工作,宽容对待同事。宽容是一种品性,也是一种潜力。因此,要围绕总体工作的全面发展,带头营造工作中相互支持,互相理解、互相监督、互树形象、互相沟通的良好氛围。

与纪检书记的谈心谈话内容【第四篇】

谈话内容:半年来廉政工作开展情况

谈话人员:县局纪检组长李xx

县局监察室主任张xx

浮来分局分局长胡xx

浮来分局副分局长宋xx

谈话内容记录

县局纪检组长李和胜同志首先对浮来分局分局长胡国华同志进行了谈话,李和胜同志对胡国华同志在浮来分局的工作成绩表示肯定,浮来分局半年完成全年税收任务的50%,这说明胡局长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方式明确,能够和县局党组保持一致。但在这工作期间,在廉政建设方面是如何处理单位、个人、纳税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的?胡国华局长就廉政建设方面回答了提问。

胡国华回答说,这半年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循省局“定好位、收好税、带好队”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和省局“十条禁令”之规定,秉公执法,热情服务,清正廉洁,严于律己,树立税务人员的良好社会形象。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建立了有效的受理、查处、反馈监督制约机制,做到有过必查,有失必补,有问必复,切实取信于民。坚决纠正“吃、拿、卡、要、报”和“人情税”、“关系税”等行业不正之风。使分局人员始终做到:无违法乱纪、无为税不廉、无以权谋私、无贪污受贿、无损害纳税人利益。在监察科长张守荣与宋奎先同志的谈话中,宋奎先同志表示,在这一阶段的工作过程中,始终牢记省局的“十条禁令”,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协助分局长的各项工作,严格按制度办事,让纳税人评说我们地税人员的服务态度如何,做到无违法乱纪,无刁难纳税人现象,每月为纳税人办一件实事,促进纳税者诚信纳税,征税者诚信服务。

最后,李组长和张科长对分局的两位负责人的谈话进行了总体的阐述,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扬成绩、克服困难,戒骄戒躁,严于律己,为税清廉,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和优质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各种争创活动,把各项工作推向新的台阶。

参考资料:网上搜的,希望你也用的到,我正准备用呢。没办法的事

一条为了充分发挥纪委、监察室的监督职能,加强对党政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特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谈话,是指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的负责人或受委托人员,本着“预防为主,教育为主”的方针,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对谈话对象进行党风廉政教育的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的谈话包括:

(一)根据需要,干部工作调动任职前的谈话;

(二)经初核虽有轻微违纪但不够党纪政纪处分的教育谈话;

(三)信访中属于廉洁自律方面问题的打招呼谈话;

(四)干部受党纪政纪处分后的回访教育谈话。

第四条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党委、行政的决定、决议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二)自觉坚持两手抓,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勤政爱民,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以及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三)针对廉洁自律方面存在某些问题和某些不正之风的现象,找当事人听取情况,提出要求。

(四)对初核后不够立案查处的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指出其错误事实或应注意的事项,提出改进意见和要求。

(五)有针对性地对回访对象进行教育,询问受处分后的工作、生活情况,听取意见,并把受处分干部的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

第五条谈话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谈话原则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分别进行。

(二)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报主管领导批准并指定负责谈话的人员后,方可实施谈话。

(三)谈话前,负责谈话的人员应以适当的方式将谈话时间、地点和内容通知谈话对象。

(四)谈话中涉及的重要问题需要谈话对象落实反馈的,谈话对象应按要求及时反馈。对谈话对象提出的建议,纪委、监察室认为可以采纳的,应将采纳情况及时告知谈话对象。

(五)谈话要制作笔录,并将谈话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谈话应注意保密,任何人不得泄露谈话内容。谈话笔录存入纪委、监察室干部廉政档案。

第六条本制度由纪委、监察室执行。

第七条本制度由纪委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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