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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问题范例(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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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问题【第一篇】

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和领导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最重要的就是搞好民主集中制建设,无论在过去还是在新的历史时期,民主集中制始终是衡量一个领导班子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志。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根本点在于实施集体领导,在涉及部队的重大问题上,特别是政策性强、事关大局和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上必须充分发扬发主,正确实施集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提高领导成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在讨论研究问题时坚持党性原则,保持理性思维,遵守议事纪律。努力营造公平、公正、民主的氛围,充分调动和激发每一个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民主集中制从本职上讲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民主集中制中民主就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民主是集中的前提和基础,集中是民主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结果,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内在统一。没有民主就没有正确集中,没有集中就不能形成正确的方针、政策和路线,不能形成全党的统一思想意思,就会违背民主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是防止和反对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的有力武器,是民主集中制的本质关键。实行民主集中制,一方面能最大限度地集中所有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智慧,凝聚全部的力量;同时,又实行多数原则,按照多数人的利益、意志和要求决定问题,可以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另一方面,它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不允许互相扯皮、议而不决,一经决定立即实施,可以避免那咱互相掣肘和力量分散的弊病,具有简捷便利的特点,所以它有较高的办事效率。

加强民主集中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党能否作到决策的科学和正确,这是检验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志。只有不断健全民主集中制,建立起信息反馈灵敏,及时的决策机制和纠错机制,才能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从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如果不能充分发挥党内民主,不广泛听取意见,不按规定和程序实行正确的集中,就会因决策而给党的事业造成损失。

坚持民主集中制是正确党内、外各种关系,不断强化党内民主监督的根本保证。我们党内生活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民主权利。要疏通和拓展党内民主渠道,使党员的意见、建议、批评能够及时准确的反映上来。同时还要在充分发扬民主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把党员的建议意见集中起来形成正确的决策,用于指导工作。党内民主监督包括党的纪律监督、会议监督、党代会监督等多种形式的监督。不坚持民主集中制就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监督,党员的权利就难以保障。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工作政令畅通,党的组织高效廉洁以及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

民主集中制工作重在落实,必须严格执行。当前影响民主集中制有效落实外部因素有两点:一个是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用发挥得不够,班长对班子成员的批评留有情面,班子成员对班长的批评很少,不是没有角度就是找不到。另外一个是党内监督弱化,即没有很好落实,也没有及时指出。所以我们应该严肃民主生活会纪律,坚持"四个服从"的原则,建立专职监督和党员、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制度,党内和部队形成人人受监督的局面。

我们深深地知道,只有充分贯彻民主集中制,才能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局面,才能推动我们的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这就要求每个党员,都要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和锻炼,做到眼界宽阔、胸襟坦荡、光明磊落、严己宽人,特别要摆正个人在领导集体和党内生活中的位置,正确认识自己,正确对待同志,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群众。这样才会带出好的风气、创造出好的氛围。

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问题【第二篇】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率的制度。这一制度能否得到正确地贯彻执行,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因此,认真研究分析当前在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采取新的对策,对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改善党的领导,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恢复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这一制度在改革开放中不断充实和完善起来。从目前情况看,党的各级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总体上讲是好的,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违反民主集中制的现象,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其表现是: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和重要干部的任免,本来应该召开正式会议,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但有些领导同志却根本不召开会议讨论,或虽提交会议讨论,也只是走走过场,最终按自己的意志决定。

二是各行其是,不执行决议。其表现是:多数人集体决定了的事情,有些人我行我素,拒不执行,甚至“你有政策、我有对策”,阳奉阴违,另搞一套,致使集体讨论作出的决定、决议无法实行。这里既包括委员会的成员不执行自己参与制定的决议,也包括下级组织对上级组织以至中央的决议、决定拒不执行。

三是程序倒错,运行机制紊乱。其表现是:对于决策,本应按照正常程序,决定前认真调查研究,争取各方面意见;决策中反复酝酿,充分讨论;决策后无条件执行。但事实上却是搞临时动议,未经充分酝酿讨论,仓促草率地作出决定,而在执行时又议论纷纷,使决策无法贯彻执行。

四是混淆体制,使用范围不清。主要表现是:在实行委员会制的地方,应该按民主集中制的少数服从多数决策,但有些领导同志却把首长负责制的决策机制搬到委员会中来,搞重大问题书记拍板、一锤定音。还有一种情况是实行首长负责制的地方,决策时应该在大家充分发表意见后首长及时拍板,但有些领导同志却一味等待多数人的意见统一。前者导致了个人专断,后者影响了工作效率。

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也很复杂,除一般历史和社会的根源以及环境条件外,比较直接的内在的原因主要是:

1.民主集中制教育不到位。对于民主集中制的教育,在我们党内应该说是相当重视的,但教育的力度不够。长期以来,对民主集中制的教育文件传达多,系统教育少;原则说教多,分析解惑少;书本灌输多,通过实践予以观念渗透少。在教育宣传上虽然投入了很大精力,但是效果不能令人满意。

2.民主集中制制度不健全。我们党对民主集中制的制度条文规定不少,这里的主要问题是有关制度在某些方面还比较笼统、抽象,或者说界限不具体、不明晰、缺乏可操作性,特别是对实行程序缺乏系统、严密的规定。与此相应的监督制度也不健全。这是民主集中制得不到有效贯彻执行的一个重要原因。

3.民主集中制理论不完善。我们党关于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在很多方面是科学的明确的,但仍有不完善之处。有些理论,由于我们缺乏深入的研究,致使一些理论观念、基本概念都未能给予准确、具体的科学界定,以致常常被误解和曲解。在理论研究上,我们长期以来重视规范研究,轻实证研究;重抽象研究,轻具体研究;且研究基本上停留在对党的有关决议、规定的阐述上,理论研究不深势必导致认识上出现偏差,实践操作中出现倾斜,民主集中制也就势必不能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

4.民主集中制的实施环节抓的不实。对于民主集中制的实施环节,我们党是明确的和重视的,问题在于抓的不够。比如:对于发扬党内民主,强调了发扬民主的重要性,但对具体落实缺乏相应的硬措施;对于维护中央权威,虽然也是反复强调,但对那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事仍然制止、纠正不力;在坚持集体领导和监督执纪方面仍然是薄弱环节。可见,民主集中制的实施环节抓的不好,也是影响民主集中制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原因。

二、确保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的对策

***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主集中制不仅不能削弱,而且必须完善和发展。”(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第48页。)如何通过完善和发展民主集中制,以达到有效地贯彻实施,我认为应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深化民主集中制的教育

第一,深化民主集中制重要性的教育。要把民主集中制能否得到贯彻执行提到有关党和国家前途和命运的高度来认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和我们党的历史一再证明,民主集中制坚持的好,我们的事业就兴旺发达,否则就会受到挫折。正如邓小平所说:“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国家也是可以变质的,社会主义也是可以变质的。干部可以变质,个人也可以变质。”(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303页。)因此,正确认识坚持和发展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于增强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坚持、发展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有着重要的意义。

第二,深化民主集中制基本理论的教育。要把民主集中制作为一个系统的理论来把握。一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民主集中制的论述,深入了解民主集中制的由来和发展,充分认识民主集中制在建党原则上的重大意义;二要深入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中央有关民主集中制的一系列条文规定,掌握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内容和规范要求。这是完善和发展民主集中制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前提和基础。

第三,注入现代文化教育。民主集中制作为现代文化的一部分,要根植于人们的头脑中需要现代文化的铺垫,没有一定的现代文化素养,就很难确立民主集中制观念。比如,在党员干部头脑中,封建传统文化影响较多,现代文化知识较少,就会自觉不自觉地以人治、专制的面孔出现,做出违背民主集中制的事来。因此,大力加强对党员、干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使党员思想观念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这是确立民主集中制观念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第四,教育中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对民主集中制的错误认识和贯彻执行中的错误倾向。在是否要坚持民主集中制问题上,前一个时期曾出现过四种错误认识。一是“过时论”,认为民主集中制是战争年代和计划经济的产物,已经不合时宜;二是“对立论”,认为民主集中制与市场经济的要求是相悖的、对立的;三是“替代论”,主张实行首长负责制代替民主集中制;四是“淡化论”,受国际影响,认为对民主集中制应逐步淡化。这几种观点虽然说法不同,但目的是一致的,都是要取消民主集中制。实践证明,这些认识都是错误的有害的,必须予以澄清和批判。同时,还要教育党员、干部高度重视民主集中制执行中存在的个人专断和极端民主化两种错误倾向,深刻认识这两种错误倾向的严重危害性,以便在工作中认真加以纠正,以保证民主集中制的有效贯彻执行。

(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制度

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制度,是完善和发展民主集中制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保证。邓小平指出,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过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发生的各种错误,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没有形成严格的完善的制度。”因此,加强制度建设十分必要。

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制度,根据当前制度建设的现状,今后,一是要继续健全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制度;二是大力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三是努力探索在新的不同经济组织和机构中,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和程序。加强制度建设的一个基本目标,就是建立健全一套保障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的法规制度。可以设想就民主集中制制定一个专门条例,形成严密的制度体系,使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具有可操作性。

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应注意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解决制度中不尽完善的问题,使制度具有完整性。比如对集体领导制度,应着重探索、改进集体决策的程序、方式,不断丰富制度的内容,使之与市场经济的快节奏、高效率相统一。二是解决制度过于原则化的问题,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在这个问题上,应着重研究有关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的程序性规定,比如决策程序,就要明确对议题的确定、会前准备、议事规则、表决方法、决策的实施和监督检查等。这样执行起来就会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便于把制度的内容落到实处。三是解决制度类别不分问题,使制度具有层次性。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党组织所处的地位和任务不尽相同,所处的层次也不完全一样,环境和条件也有差别,所以,要研究探讨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这样才能使民主集中制不致于流于形式而得不到贯彻。

(三)完善民主集中制的理论

第一,正确认识民主集中制的含义。从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内容来分析,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实质,应该理解为少数服从多数。比如,在四个服从原则中,少数服从多数是基础;在民主选举原则中,少数服从多数是前提;集体领导,也是要服从多数人的意见等等。可见,没有少数服从多数就没有民主集中制。从违反民主集中制的表现看,不论是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还是分散主义和极端民主化,包括违反民主集中制的运行程序等,从本质上讲,都是违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既然少数服从多数是民主集中制最本质的规定性,那么,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含义可以概括为:民主集中制是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基础的集中制。这样界定民主集中制,其实践意义就在于只要我们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时,抓住少数服从多数这一最本质的规定性,就能使其得到较好的落实。

第二,明确阐示民主集中制的运行程序。过去,一般把民主集中制的运行程序解释为民主、集中先后相继的两个阶段,这在理论上是不科学的,在实践上也无法运作。从理论上讲,民主集中制的运行程序应分为准备、决议、执行三个阶段。准备阶段,即作为某项决定,在正式召开会议之前,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征求各方面意见,酝酿协商,形成决定、决议的草案阶段;议决阶段,即准备工作做好之后,召开正式会议对议题或议案展开讨论,各抒己见,然后按一人一票的原则进行表决阶段;执行阶段,即决议一经按多数人意见作出,都要在组织上和行动上服从和贯彻执行,使之见诸于实践的阶段。严格按这样一种运行程序办事,对于党组织的建设、干部任免、领导决策,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第三,科学界定民主集中制的使用范围。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这是从整体意义上讲的。一个组织实行什么样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由这个组织的性质、任务和领导体制所决定的。不能认为任何性质的组织,都必须实行民主集中制。从领导体制角度看,实行委员会制的地方,委员会的形成和委员会的决策,都必须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而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地方,就不是按民主集中制决策,因为行政首长只能为自己的意志负责而不能为他人的意志负责,因而只能按自己的意志决策。当然,行政首长必须有民主作风、走群众路线,这是正确决策的前提。在实行首长负责制的地方,党组织自身无疑要实行民主集中制,是党员的行政负责人,同样要服从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致于要求首长负责制的单位重大问题要集体决策,自然要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决策方式,但应明确,这时行政首长只是决策主持人,集体决策,要有集体负责。

第四,要分清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路线两种领导方法的不同功能和作用。作为领导方法的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路线,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有各自不同的内涵,如果混为一谈,在实践中是非常有害的。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路线的不同功能和作用在于,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时,要求集中多数人的意见,但从认识论的角度看,这个意见不一定正确,有时真理可能在少数人手里,但决不能以个人或少数人的意见正确而否定多数人的意见;按群众路线的方法决策,要求集中正确的意见,而不管赞成这个意见的人是多数还是少数。少数人意见正确,就按少数人意见决策。可见,在贯彻民主集中制时,决不能用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取而代之,如果把集中正确的意见强加在民主集中制上,在理论上是欠科学的,在实践上也不利于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从实行范围看,可以理解为,民主集中制是委员会制的决策方法,群众路线是首长负责制的决策方法。

(四)抓好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环节

第一,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这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础环节。实践证明,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程度,归根到底取决于党内民主的现状。因此,确保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首先要解决好发展党内民主这一主要矛盾。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要充分发挥党员在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方面的作用,积极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从而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二,切实维护中央权威,这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中心环节。维护中央权威,是民主集中制的一个重大问题,是全党和全国人民最高利益所在。邓小平指出,“四个服从”最重要的是全党服从中央,“党中央、国务院应当是有权威的,有能力的。没有权威不行啊。”(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12页。)维护中央权威,一要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组织上维护中央的集中统一,在行动上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二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在局部与全局发生矛盾时,自觉从全局出发,维护国家整体利益。三要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管理的责任和权限,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第三,严格实行集体领导,这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关键环节。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是党的最根本的领导制度,坚持这个制度,对于发挥集体智慧和领导班子整体功能,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有效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重要意义。从另一个角度看,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最突出的就是个人专断,不坚持集体领导。因此,必须把坚持和健全集体领导当作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关键环节来抓。坚持和实行好集体领导,一要重大问题由党委民主讨论决定,党委决定重大问题必须严格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二要把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结合好,正确处理班长和委员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使党委能够依靠集体的智慧做出比较符合实际的决策,实现正确领导。三是进一步健全党委集体领导的保障机制,对书记和委员的权限、责任进行严格界定,对集体领导的程序进行细化,特别是对于重大问题,既要明确包括哪些内容,又要严格实行表决。

第四,加强监督和执纪,这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保证环节。监督检查执纪是民主集中制的最终保障机制。只有将民主集中制原则纳入有效监督,违反民主集中制受到检查追究处分的情况下,民主集中制贯彻的其他条件才能发挥有效的作用,形成导向机制。所以***同志指出:“今后务必切实健全严格的党内监督制度,不管什么人,只要违反民主集中制,就要受到批评,破坏民主集中制的,就应该给予必要的纪律制裁。”加强监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监督机制,形成科学合理有效的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双向监督体系;要建立和完善纪委向同级代表大会负责、接受上级纪委领导的科学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纪检机关在党内监督中的主导作用;要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的制度,鼓励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严格纪律,对违反民主集中制的问题,应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处分的处分。执行纪律必须体现刚性原则,使党的纪律真正起到威慑和约束作用。

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问题【第三篇】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不同场合多次指出,各级党委要不断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这一制度能否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关系到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司法改革的顺利进行。因此,认真研究分析当前检察机关在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采取新的对策,对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改善党的领导,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过程中,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一些领导班子和干部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值得我们去认真研究和探讨,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意识淡薄。其主要表现为一些班子的一把手民主集中制意识不强,缺乏民主作风;党组集体决定了的事情,有些人我行我素,得不到认真执行,甚至在执行中搞变通,严重影响了党组的权威。

二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不完善。其主要表现为制定的制度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制度本身不规范、不系统;制度缺乏应有的权威性。

三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程序不规范。其主要表现为在决策前缺乏充分的调查研究和认真的准备;有些班子虽然也按上级组织的要求建立了一些有利于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的相关制度,但在执行中缺乏自觉性和坚定性,民主集中制在一些基层检察院基本流于形式。

四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不平衡。其主要表现为:上级院党组要好于下级院党组;机关党组要好于基层院党组;在相当一部分基层院党组中,由于党组书记对党务工作不太熟悉,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在思想上和认识上存在偏差,有的基层院党组从来没有组织班子成员对民治集中制进行过集中学习,对民治集中制的重要性知之不多、知之不全,导致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好,缺乏相应的检务公开制度或公开程度不高等问题。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为此,为全面加强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结合检察机关当前的实际,现就检察机关各级党组如何深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立足检察根本,强化思想教育。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贯彻执行好民主集中制,首先就要懂得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理论,掌握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和规律,从思想上提高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的主动性、自觉性。为此,当前应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学习教育,一是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努力把党组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二是继续深入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民主集中制基本知识的教育,深刻理解关于民主集中制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要求。三是加强组织纪律教育。要进行以“四个服从”为核心内容的组织纪律教育,切实规范班子和成员的行为,要努力解决好班子及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的问题。四是进行党性教育。要教育党员增强党性锻炼,不断强化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意识,进一步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

第二、夯实基层基础,健全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制度是确保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的基础。一是正确处理上下级关系的制度。主要是党组书记向党组会,党组会向党代会负责报告工作的制度;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负责并执行工作的制度;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二是党组织内部坚持集体领导的制度。主要有议事规则,交心通气、民主生活,考核评议等制度。三是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关系的制度。主要有目标管理责任制,个人重大问题报告制度,紧急情况临机处置和报告制度。四是要搞好制度间的衔接配套。要使以民主集中制为框架的党的组织制度自成一体,形成完整严密的党的制度体系;要使党的制度建设与行政法规、国家法律衔接,推进国家和社会政治生活制度化、法制化。五是进一步探索与贯彻民主集中制相关的理论和制度建设。如健全党的代表大会和委员会制度等,要在大力推进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要根据新的任务和要求,科学规范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运作秩序,使之具体化,明细化和制度化,使民主集中制在贯彻执行中有可操作的制度保证。

第三、抓住问题关键,发挥“一把手”作用。领导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状况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把手的政治素质和带班子的能力。一把手如果掌握好民主集中制原则,既善于发扬民主,又善于集中,则会提高整个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质量。一是要不断增强民主集中制意识。“一把手”作为领导班子的核心,其基本职能就是要善于集中大家的意见和智慧,使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充分发挥民主中体现出来。二是要注意摆正自己的位置。在决定重大问题时,“一把手”要善听,善断,力求把每一个成员的意见转化为集体意志。对来自各方面的意见、议论,在分析的基础上予以综合概括,使决策准确无误。三是要正确处理内外部各种关系。作为党组织一班人的“班长”,工作中要注意处理好与行政主要负责同志的关系,与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的关系,使每个班子成员找到自己的位置,使一班人真正做到在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四是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一把手”在带头并组织班子成员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过程中,要严于律己,身先士卒,要虚心谨慎,豁达大度;要努力营造平等、民主、和谐的共事气氛,充分调动一班人的积极性。

第四、提供制度保障,加大监督力度。没有监督的制度难免废弛和虚设,加强监督机制建设,对于坚持不懈地执行民主集中制是十分重要的。为此,必须加强检查监督,强化制约机制,建立健全监督体系:一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上级党组织要定期对所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在检查工作、参加会议、考核干部等工作的同时,要把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作为考评、考核其工作成绩、德才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本级党组织内部的自我监督。平时领导干部之间要加强谈心活动,相互交流情况、指出不足。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要主动汇报自己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坚持原则,揭露问题,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三是党员群众监督。有序扩大基层民主,把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落实到实处。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将有关议事规则、重大问题决策程序等交给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四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定期检查指导所管辖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切实担负起监督职责,着力解决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中有章不循,执行制度不严、不力的问题。五是坚持和完善民主协商和民主监督制度。人大政协及民主党派有着其独特的监督方式及与群众接触广泛、深入的特点,通过审议、协商对话、检查视察或咨询等形式,依法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民主监督。六是社会舆论监督。要运用各种现代化的党的新闻和宣传工具,增强对党务和检务活动的报道,提高其透明度。

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问题【第四篇】

根据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要求,结合个人实际,对照先进典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现就自身存在的问题作发言,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不足:

(一)思想政治方面。平时能主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用新思想、新理论指导邮政实际工作,但与党的希望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比如学习领会深度还不够,范围还不够广和不够全面,针对性不够强,没有真正做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运用学习成果在人才队伍建设、人员管理和工作履职方面结合不够。有时以干代学,习惯于凭经验办事,面对新形势下的新任务、新问题,总以为只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准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就足够,缺乏认真思考和有效应对,理论的指导作用发挥不够好,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学用脱节的现象,未能用理论很好的去指导工作实践。

(二)精神状态方面。主要是政治站位不够、责任意识不够,虽不存在不想为、不愿为、不敢为、不担当、不作为、假作为等问题,但对业务工作认为只要通知安排到位就行,没有到网点亲自督促指导,导致部分员工误认为此项工作在邮政工作中无足轻重。

(三)工作作风方面。工作中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能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但平时由于工作繁忙的原因也存在与基层员工沟通不够,联系支局时间少,指导帮助支局力度不够。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经过自我剖析,存在以上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论学习做得不够系统、全面。工作中没有把学习和再学习摆在一个更加突出的位置,因而出现对思想建设和理论学习重视不够,缺乏有力有效的举措,加上平时任务多、工作繁杂,没有全面系统地对有关方针政策进行深入的研究学习,特别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和研究不够,不能很好地运用理论知识指导实践。

(二)党性锻炼有所缺失。工作中有时以业务性工作来代替党性锻炼,而不是严格按照党性要求,通过加强学习和实际行动来磨砺自己的意志品质,进而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不自觉的降低了对自我要求的标准,考虑群众利益和全局利益有所淡化,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共产党员的本色都有所消退。

(三)宗旨意识树立不够牢固,作风改进抓得不够彻底。没有始终如一地把“人民邮政为人民”的宗旨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没有把员工、客户“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检验工作的唯一标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坚持得不够好。主动带头继续推进新时代邮政工作的改革创新步伐迈得不够快、不够大。群众观念有所弱化,践行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强。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通过认真的对照检查和深入反思剖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认真做好每个工作环节,坚持问题导向,严字当头,以这次民主生活会为契机,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准确把握上级组织和县分公司各项工作要求,把存在的问题查摆清楚,切实加以整改。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学习本领,提升新时代个人党性修养,做到到知行合一。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忘初心,不能让精神缺钙,让理想信念丧失,让宗旨意识扭曲让贪欲战胜敬畏。更不能背离党的理想,以身试纪试法。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和个人修养,努力做到学之求深、用之求效,打牢理论功底,增强运用理论指导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坚守政治担当,推动责任落实。一是提升担当意识,创新工作举措。二是抓好职能服务。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直面挑战,敢于担当,有序做好各项业务工作。三是抓好问题整改。对民主生活会中查找出的问题,积极整改,对可以马上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段时间加以解决的,制定持续改进措施,规定完成时限。

(三)增强宗旨意识,推进作风整改。经常性深入支局帮扶,与基层员工经常保持联系,换位思考,协调解决基层员工生产生活中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帮扶走访,掌握一线员工的所急、所需、所盼,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

(四)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公司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抓住短板和薄弱环节,用真抓、敢抓、善抓、常抓的干劲,坚决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坚守廉洁底线。严格遵守廉洁的相关规定,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影响,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坚持用党纪党规匡正言行,进一步加固拒腐防变的思想大堤。坚持勤俭办一切事情,正确行使工作权力,确保人在法纪中、岗在规矩内,真正守好廉洁底线,补足谋事干事底气。

(六)提升担当作为。忠诚、干净、担当是一个党员对党的承诺,以十九大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将新时代艰苦奋斗的精神转化为个人的坚定意志和自觉行动,本人将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面对新矛盾、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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