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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清廉国企建设工作总结范文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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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清廉国企建设工作总结1

一、 xx村位于xx区xx镇历史文化旅游中心圈,辖区有倒湾古镇、五丁古、五美寨三个景区,近年来,旅游发展为xx村带来了产业发展机遇,对村务阳光公开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清廉村居建设中,农村集体“三资”历来是群众反映的焦点,20xx年始,xx村采取“村务支”方式即使用银行转账、单位报销还款、多方实时监控等方式直接从源头管住资金问题,将村级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管理费用和村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工作用餐费、会议费、协作费、差旅费和零星购买等支出),统一改用“村务支”进行支付结算。xx村村级集体资金收支率先进入“无现金”时代,实现了资金全程留痕可追溯,从源头上用制度规范了基层干部的小微权力,有助于遏制基层微腐败,让老百姓看到班子更加清廉。

二、村务清爽

民有所求,应有所为。作为xx区“定向议事代表”发源地,xx村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中,为了让更多的老百姓信任村组干部,走上致富道路,采用“村民+”模式在x个小组组建 “定向议事代表”队伍(即村民+村组干部考察),由村委会统一颁发证书“持证上岗”。截止到目前,定向议事代表们通过入户“访群众、听民声”,收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x个,召开定向议事会x余次,切实做到把监督触角延伸到老百姓家门口,发挥着前哨和探头作用,让基层监督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同时,编制《xx村村民议事会章程》《互助会章程》等,形成x条权力清单,厘清权力边界,织密制度笼子,并配套出台村级重大项目前置问询、村级重大项目预审、廉政风险预警和村务决策“痕迹化”等x多项配套管理制度,制作出照章办事、规范用权的“良方”。

三、产业兴旺

近几年,xx村在村两委的带领下,以“清廉村居”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村务管理,制定了《xx村xx村务清单》;着力完善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人居环境,20xx年投入路网建设x万元、水利设施建设x万元;大力发展现代化产业,全村产业覆盖率达80%-90%,产值达x余万元;努力带动群众增收致富,返乡农民工达到x余人,人均实现增收x万余元。20xx年该村被评为xx市乡村振兴示范村。

随着xx区xx镇农文旅产业迅速发展,“清廉村居”建设已经成为加快中心工作发展的强力推手。班子清廉、村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正不断推动着乡村产业兴旺发展。全镇上下干劲十足,努力为实现“五个振兴”(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齐发力,不断加快农村全面进步、农业全面升级、农民全面发展。

2023年上半年清廉国企建设工作总结2

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是建设生态省的基础和保障,是实现“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路径选择,是增强市域竞争力的重大举措。为加快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根据《xx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纲要(2020-2023年)》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着力推进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六大建设,让xx蓝天长驻、青山长在、碧水长流。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全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取得显著成效,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化水平显著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显著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并持续改善,把xx市建成空间布局合理、经济生态高效、城乡环境宜居、资源节约利用、绿色生活普及、生态制度健全的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三、实施步骤

(一)规划编制阶段(2020年5月-2021年7月)。编制完成《xx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纲要》,报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

(二)动员阶段(2021年8月-2021年10月)。

1.成立xx市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xx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

2.召开全市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推进会,全面安排部署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各镇(办、区)和市直各相关单位目标管理职责任务;各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

(三)实施阶段(2021年11月-2022年12月)。按照《xx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纲要》要求,各镇(办、区)、市直各相关单位对标对点全面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各项指标全部达到或优于创建考核,顺利通过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考核验收。

(四)自查与资料汇总阶段(2023年1月-2023年6月)。各镇(办、区)、市直各相关单位对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考核验收指标和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组织自查,及时整改问题,收集完善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资料,做好创建验收各项准备工作;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验收工作要求进行自查总结。

(五)申报验收阶段(2023年7月-2023年12月)。报请省生态环境厅对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进行技术评估、考核验收。

四、工作任务

(一)制度与保障机制完善。

1.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制定并实施。召开全市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动员大会,编制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通过省生态环境厅专家评审后,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颁布实施。制定并印发《xx市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镇(办、区)和各相关单位任务,全面启动生态文明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市政府办;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

2.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20%。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党政实绩考核范围,通过强化考核,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直各相关单位,各镇(办、区)]

3.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牵头单位:市统计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4.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牵头单位:市审计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5.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6.河长制。全面推行河长制。[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各镇(办、区)]

7.固定源排污许可证覆盖率100%。严格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污许可制度,基本形成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有效衔接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等环境管理制度的“一证式”固定源排污管理体系,确保固定源排污许可证覆盖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科技经信局)

8.环境信息公开率达100%。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确保环境信息公开率达100%。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环保热点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强化环境信息公开,让广大公众及时全面了解生态环境部门采取的措施和行动,引导公众理解、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各镇(办、区)]

(二)环境质量改善。

9.环境空气质量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优良天数比例提升,重污染天数比例下降。严格大气污染管控,抓好城市道路与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抓好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及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开展工业企业大气综合整治。加强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的监督管理。加强秸秆禁烧管理。积极推广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清洁能源、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车,发展绿色公交。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比重,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科技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各镇(办、区)]

10.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提高,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严格水资源“红线”控制管理,强化入河排污口管理,确保水功能区水质达到目标要求。加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确保全市污水处理厂设施正常运行,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办、区)]

(三)生态系统保护。

11.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55.且不降低。加强生态保护力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矿山开采,治理水土流失,适度控制开发强度,最大限度保护自然资源,进一步提高我市生物丰度指数、植被覆盖指数,确保我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保持稳中趋好。[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水利局,各镇(办、区)]

12.森林覆盖率≥40%。加强造林绿化,实施森林抚育、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生态工程,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速培育森林资源。加强森林抚育经营,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各镇(办、区)]

13.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重点保护物种受到严格保护,外来物种入侵不明显。加强全市自然保护地管理,加大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和种质资源等方面的保护力度。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原生地的修复、重建与保护。严格保护重点生物物种资源,依法保护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野生动、植物,确保无违法采集及猎捕、破坏等情况发生。加强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控,强化对转基因作物环境释放的安全监管。(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四)环境风险防范。

14.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加强危化企业和医疗机构环境监管,推进涉危企业严格执行危化品和危险废物相关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危险废物在线申报登记,开展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科技经信局)

15.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建立完善污染场地环境全过程监管体系,出台污染场地环境风险防范的调查、监测、评估、修复等相关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形成污染场地多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确保无污染场地风险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各镇(办、区)]

16.无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处置程序和体系,提升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处置能力;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杜绝较大环境事件发生,无重大跨界污染和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事件。(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五)空间格局优化。

17.生态保护红线遵守。贯彻主体功能区战略,充分发挥环境空间分区分级管控的基础作用,科学划分生态保护红线的类型和区域,完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并严格遵守。(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18.耕地红线遵守。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实行特殊保护,守住耕地红线,守住基本农田红线。[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镇(办、区)]

19.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33%。实施自然生态保育与修复工程,按照重点生态功能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推进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天然林、生态公益林、封山育林地建设。加强管护站、观测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档案和管理数据库,强化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20.空间规划。编制空间规划。(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资源节约与利用。

21.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吨标煤/万元,且能源消耗总量不超过控制目标值。限期淘汰高能耗工艺和设备,实施工业炉窑改造工程,抓好重点行业和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减少交通运输能耗,引导使用高性能、小排量、低排放的汽车;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推广高效节电照明产品;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积极推广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牵头单位:市发改局;配合单位:市科技经信局、市统计局)

2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80立方米/万元,且用水总量不超过控制目标值。加快节水型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步伐,倡导全民节约用水;严控工业用水定额,限制高耗水、高污染产业的发展,大力发展循环、串联用水和再生水利用系统;抓好中水回用示范工程。强化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提高农业用水综合利用效率。(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科技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

23.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50万元/亩。实施资源能源总量与开发强度双控,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范有序推进新城新区建设。严格产业项目用地准入标准,积极推行差别化产业用地供应模式和地价政策,实行工业项目用地分阶段权证管理。加大闲置用地处置力度,推进低效利用土地的二次开发。鼓励工业

企业利用旧厂区配套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牵头单位:市科技经信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局)

24.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达100%。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科技经信局)

(七)产业循环发展。

25.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95%,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95%)。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推广农村清洁能源,提升使用比例。提倡引导畜禽养殖场实现科学养殖、生态养殖,提高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各镇(办、区)]

2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0%。加强市域内工业企业的监管,使工业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90%以上。[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市科技经信局,各镇(办、区)]

(八)人居环境改善。

27.村镇饮用水源地水质卫生合格率100%。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建设监督管理,科学划定水源保护区,建设饮用水源保护隔离围网、生态防护林、标识标牌,实现规范化管理,确保村镇饮水安全。加强饮用水源监测能力建设,提升饮用水源污染风险应急能力。(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

28.城镇污水处理率100%。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等配套设施,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管,健全完善各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使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29.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和城乡垃圾一体化建设,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新建住宅小区实行垃圾袋装化和分类收集。[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各镇(办、区)]

3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5%。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厕所新建、改造工作,大力推广农村一建三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逐年提高。[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各镇(办、区)]

31.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100%。积极争取专项资金,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整治力度,实现村庄综合整治全覆盖。[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各镇(办、区)]

(九)生活方式绿色化。

32.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30%。政府投资新建的各类公共建筑,以及机关办公建筑、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及较大规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等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商业地产和工业厂房建成绿色建筑。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建筑应用一体化发展。(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

33.公众绿色出行率≥50%。加快构建公交优先的综合交通体系,加强不同交通方式之间无缝衔接,完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倡导绿色出行,组织开展“每周少开一天车”活动,引导公众选择低碳环保的出行方式。[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各镇(办、区)]

34.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60%。引导公众优先购买生态设计、节能认证、环境标志认证等产品,引导和促进绿色建材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绿色建材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质量监督,大力普及节能、节水器具,确保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不低于60%。(牵头单位:市科技经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35.政府绿色采购比例≥80%。积极推行政府绿色采购,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逐步提高可循环使用产品和可再生产品的比重,引导全社会节约消费。实行采购绿色准入制度,明确规定只有获得国家绿色认证的产品才能进入政府采购序列,从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以及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上,全面落实绿色产品采购政策。完善绿色采购清单制度,加快制定绿色采购标准,推动政府绿色采购法制化,建立绿色采购监督机制。(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生态意识普及。

36.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100%。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意识。积极组织副科级以上在职党政领导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认可的生态文明专题培训、辅导课程、网络培训等,确保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达到100%。(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人社局)

37.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80%。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弘扬正确的价值理念和消费观念,不断提高公民环境意识,推进绿色消费革命。依托基层党校、成人学校、家长学校等平台,广泛开展生态文化教育和知识培训。利用多种媒体,加大生态文明宣传力度,在本地媒体增设生态文明方面的广播电视栏目和节目。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节能宣传周、中国植树节等主题节日进行宣传。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推广城区低碳出行等品牌环保公益行动,构建生活方式绿色化全民行动体系,引导公众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转变。[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各镇(办、区)]

38.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80%。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突出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需求,将公众满意率下降或较低的指标,作为当前工作的主攻方向。各地发展不一,问题不同,要突出分类指导,有的放矢加以解决。要更加突出全民参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建设共同参与、成果共同分享的良好局面,不断提高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利局,各镇(办、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各镇(办、区)镇长(主任)及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的组织、协调、考核等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市生态环境分局。各地各相关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形成市镇分级管理、部门相互配合、上下联动的创建工作格局。

(二)狠抓措施落实。各地各单位结合创建任务,对照指标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列出时间表,明确措施、细化任务、责任到人,有计划、分步骤地扎实推进。一是将创建目标任务与全市“十四五”规划相结合,完善镇(办、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和部门专项规划编制。二是将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与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农村环境整治等工作相结合,形成合力,整体推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亮点工程,以工程项目建设促进生态示范建设。三是将创建工作纳入镇(办、区)和市直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对任务落实不力,不能按期完成创建指标和工作任务的单位责成限期完成;对因工作完成进度迟缓,影响创建工作大局的单位,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三)强化政策保障。加大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通过财政预算,建立专项引导资金,落实生态创建“以奖代补”政策,保障创建工作经费。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投入,保障生态文明创建重点项目建设。

(四)营造创建氛围。宣传部门要发挥宣传主渠道的作用,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的重要意义,扩大公民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公众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023年上半年清廉国企建设工作总结3

上半年以来,市行政服务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纪委监察机关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及各级纪委全会精神,以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中心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提高从政道德素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党风廉政建设成果进一步巩固,回顾我们的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指导思想。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扎实开展了“情系民生、勤政廉政”为主题的第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行政服务中心成立由主任胡守矿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由主任胡守矿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及大厅主任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以第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内容,整个活动以邓____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指导,紧紧围绕“情系民生、勤政廉政”这一主题,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工作为重点内容,以正面教育、警示教育和自我教育为主要方式,通过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加中心党员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从而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安排,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宣传教育月活动。

一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制定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工作方案,强化措施,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正常开展。

1、强化责任。年初,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负责人与分管负责人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完善制度。围绕行政审批监管和机关建设,制定和完善学习、工作、财务,廉政建设、效能评议、大厅管理、责任追究、首问责任制等制度26项;围绕重点项目协调制定和完善市重点项目协调专班管理办法、市直和乡镇专班考核办法、培训等制度5项;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制定和完善监督员职责、企业缴费明白卡、企业检查许可等制度7项;围绕政务公开参与制定政务公开告示、考核办法等制度40项。并将各项制度编印成书、上网、上墙,用制度管人、管事。

3、狠抓机关党务、政务公开。一是通过网站公开,及时更新网页内容,每人每周完成以上工作动态信息,扩大对外宣传。二是通过“一屏两报”公开,通过电视屏开展多种内容宣传和公示,印发《行政服务简报》10期、《政务公开工作简报》7期,做到及时交流情况,宣传典型。三是公示栏公开,围绕重点项目和机关财务、政务、党务建公示栏两个。四是通过会议、文件、上墙等形式公开。

4、加强中心队伍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中心、专班和窗口工作人员例会和集中交流学习制度,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激发了干部干事业、创大业的热情和使命感,特别是抗震救灾活动中,广大干部、党员积极为四川灾区捐款、交纳“特殊党费”。加强党风和廉政勤政建设,继续执行“七个严禁”、落实“五办作风”,巩固了效能建设成果,狠抓深化延伸,认真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月”活动,严肃查处上班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串岗、网上聊天玩游戏、工作日中餐饮酒、打牌赌博、“四难四乱”等问题。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窗口形象。

二扎实开展第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

我们中心把整个活动分宣传发动、学习提高、工作总结三个阶段,认真制定方案,落实措施,确保了活动有效开展。

2、认真组织学习,提高勤廉意识。一是组织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党章和湖北省委关于反腐倡廉的有关文件和规定,学习市纪委编写的《廉政法规》,学习全市机关效能年建设的有关规定。二是五月二十三日,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胡守矿同志为中心工作人员上廉政辅导课,在辅导课上,胡守矿同志联系实际就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等进行了认真讲解,要求行政服务中心及全体窗口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工作作风,廉政执法,文明执法,方便群众办事,服务全市经济建设。三是撰写体会文章。每个人结合市委提出的五月为工作落实月的要求,重点从四个方面查找问题,一查工作责任心强不强;二查履行职责水平高不高;三查工作态度好不好;四查完成任务实不实,撰写了有针对性的体会文章,5月16日大厅、中心机关各办勤政廉政学习专栏一个。并将主要领导的学习体会文章上交到市纪委。四是开展学习王忠平勤政廉政先进典型活动。根据市纪委的统一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王忠平同志的先进事迹,弘扬先进精神,以先进为榜样勤政廉政。五是班子成员签定了廉政公约。

3、认真对照检查,确保工作落实。一是利用周一例会,对照方案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并与效能考核挂钩。二是组织召开全体人员会议,总结行政服务中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中的经验、成绩和不足,扬长避短,以利于更好的指导工作实践。三是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我们将以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开展契机,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效。

2023年上半年清廉国企建设工作总结4

上半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纪委全会精神,为全面完成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枝江市《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枝责领发[20xx]1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确保了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深入落实。现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局党组认真开展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活动以及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活动,机关成立了由书记任组长的宣教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宣教月组织实施工作。制定了机关宣教月活动实施方案,对宣教月活动进行了具体部署和安排,确保了宣教月活动按上级统一要求扎实认真进行。党员干部能够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开展宣教月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主动参与宣教月各项活动,为开展宣教月活动创造了优良氛围。通过开展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对进一步筑牢全体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廉洁从政认识起到了主动作用。

一是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新党章,学习了各级纪委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

二是组织机关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二级单位负责人参观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枝江市看守所,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三是召开了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廉政准则》,围绕保持党的纯洁性这一主题,组织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进行自查和讨论,梳理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了整改。

四是组织开展了中心组学习活动,市人民政府科技副市长、党组书记分别为全体党员上了一次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促进枝江转型升级、保持党的纯洁性的廉政党课,全体党员干部理论素养、思想境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1、着重抓了班子建设,切实做到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始终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把手工程,细化责任分解,优化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落实。局党组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部署,带头讲廉政党课,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将基层组织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目标一并纳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岗位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目标管理体系,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充分调动领导班子抓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和责任性。二是层层签订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并对科技局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责任进行了分解,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严格按计划推动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与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带头并督促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并要求每名党员干部签订了《个人廉政风险防范承诺书》。坚持述职述廉制度和党性分析制度,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向市纪委、局党组报告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三是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及其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并抓好督促落实。坚持一票否决制度,凡是有违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在评先表彰、提拔任用、年度考核时一票否决。

2、着重抓了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不放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教育上,我们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新《党章》、《廉政准则》等一系列党规党纪,以理想信念教育为基础,以风险岗位廉政教育为重点,以廉政勤政先进典范为榜样,以违纪违法案例为反面教材,让全系统每一名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精神堡垒。

二是强化问题查办,发挥治本功能。局党组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分析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切实做到三个及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及时提醒注意。

三是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着重抓了以清、制、查、核、建为重点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着重抓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着重抓了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等活动,进一步营造了反腐倡廉的人文环境。开展了个人重大事项的申报监督和述职述廉工作。为了保证干部能够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认真执行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于党员领导干部的重大事项,无论公事还是私事,均严格按照市纪委的要求进行了上报。规定一般干部公务外出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因事外出除向上级报告外,互相之间要彼此通气打招呼,做到了相互监督。局领导班子成员从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等几个方面,分别提交了书面述职述廉报告。

三、狠抓全系统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局党组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的七条意见等一系列转变工作作风的文件规定,结合住建系统实际,提出了十不要求,制定下发了《市科技局公务用车管理措施》、《市科技局公务接待管理措施》、等文件、制度。为确保文件精神落实到位,局党组严格要求各单位将省、市各级关于纪律规定的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干部职工,做到熟知规定,严格遵守。同时,局党组组成专班,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对机关各科室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将检查情况与单位评先表优、干部职工绩效考核挂钩,确保各项纪律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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