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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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第一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化对党的建设规律和治国理政规律的认识,作出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决策。管党治党责任在党委,关键靠担当。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首次明确各级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负有主体责任。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实践的发展,更是认识的深化;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制度的刚性规定。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来说,落实主体责任,既是政治责任、政治担当问题,又是政治态度、政治立场问题。必须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忧患意识,坚定“四个足够自信”,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紧跟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履行主体责任上做到认识足够清醒、思想足够自信、行为足够坚定、措施足够有力,自觉做中央满意、党员认同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书记。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起重要保障作用,切实增强从严管党治党自觉性。必须清醒认识到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为人民服务是永恒的、没有止境的,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始终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必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管党治党不力就是渎职的意识,以舍我其谁的政治担当和“铁面包公”的浩然正气,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实现责任体系全覆盖、无死角,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壁上观、当“甩手掌柜”现象发生。必须深刻领会“全面”“从严”的丰富内涵,
把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体现在严格要求上,贯穿到日常监督管理中。
坚定执行和捍卫党规党纪
全面从严治党,“严”要有标准,“治”要有依据。党的纪律就是党员行为的基本标准、管党治党的基本依据。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把严明纪律作为总抓手,当好纪律的坚定执行者、坚决捍卫者,确保全体党员上下同心、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始终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核心,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自觉从政治上警戒各种违纪问题,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始终立足“全面”这个基础,做到既紧盯政治纪律又全面执行“六项纪律”,既突出“关键少数”又面向全体党员,确保管党治党有重点、无盲区,实现对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全体组织、全部党员的全面覆盖。始终坚持“从严”标准,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对各种违纪问题早抓早管、实抓实管,保持露头即查、即发即查的高压态势。始终坚持高悬巡视利剑,强化党内监督,聚焦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寸土不让、一步不松,决不让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从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选人用人管人,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委职责的重要方面,还是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举措。必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德”作为第一标准,把“廉”作为基本条件,把“绩”作为重要依据,把好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真正把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必须从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坚决甄别处理一批不廉洁、乱作为的干部,调整撤换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对超编制超职数、违反标准和程序任用干部、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档案造假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发现一个及时调整处理一个,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
必须严明选人用人责任,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做到“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问题进行倒查,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严肃追究责任人,坚决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着力打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政治生态。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必须直面政治生态中的歪风邪气、潜规陋习,“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激浊扬清,正本清源。坚持思想建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及时把准干部队伍思想脉搏,筑牢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深入纠正“四风”,纯洁政商之间、上下级之间、同学之间、战友之间关系,端正和纯净家风,形成良好从政社会环境。加强建章立制,针对发生的腐败案件,查找漏洞,完善制度,压缩腐败和不正之风生存空间,铲除滋生土壤,破“潜规则”、立“明规矩”,形成良好从政制度环境。强化文化引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红色文化教育,深入挖掘湖湘文化中的廉洁内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形成向上向善的从政文化环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践行“三严三实”,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甘奉献,当好“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示范效应,为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注入活力、增添动力、凝聚正能量。落实全面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国企)
党领导下的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的重要体现,决不能因为是市场主体,是上市公司,就只强调企业的经济属性、市场属性,而把党的领导放在一边,忘记党性原则和政治立场。从严治党,国企不能例外。要唤醒国企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同样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一把尺子量到底。
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但是,很多国企负责人觉得自己有特殊性,认为国企领导是不是可以同其他党政干部区别对待,办公室能大一点,坐的车子能好一些?有的说,因为业务需要,是不是能够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有所变通,可以公款宴请、打高尔夫球、持会员卡?甚至有人提出,企业要讲经济效益、展现活力,能不能在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上松一点,给企业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单独出个规定,列一个清单。诸如此类论调不绝于耳,实际上就是“国有企业特殊论”。
企业的行业、领域有差异,但管党治党不能有特殊。国企负责人不仅是企业的管理者,更是企业党组织的负责人。既然是党任命的干部,首先就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央的精神,这是基本原则、基本常识。中央给予央企负责人的政治待遇是很高的,中央委员、候补委员中有央企代表,中央全会和工作会议、举办的各类学习研讨班,央企负责人都参加。反过来,有的同志却有意或无意间淡漠了党的观念,弱化了党的领导,希望从严治党在企业能放宽标准,把自己等同于私企、外企老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已经两年多了,但有的企业对中央要求视若无睹,享乐、奢靡问题仍然突出;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走了过场,依然故我、我行我素,好像就他是例外;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提出的整改要求,竟采取敷衍对付的态度。如果只要待遇、享乐不减,忘记责任、不讲担当,那还像是党的干部吗?!
全党是同一部党章、同一套纪律,全面从严治党,国有企业必须置身其中,同样要用纪律和规矩这把尺子去衡量,一寸不让。坚持党的领导不能搞特殊,管党治党也不分行业,决不可能金融系统一个标准、石油企业又一个标准。中国共产党内没有特殊党员,没有特殊组织,不管在哪个企业、行业,哪个部门、单位,只要是党的组织、党员和党的干部,就得按党章和党的规则办事,中央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贯彻,从严治党要求要落实,党的纪律和规矩也都必须遵守。
巡视央企就是给所有国企和金融机构击一猛掌,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管党治党责任扛起来,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确立起来,把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体现出来。只有这样,国企的改革和发展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落实全面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国企)
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的政治原则。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目标,解决国有企业积累的种种问题,必须毫不讳言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头等大事,坚决抓紧抓实抓好。
巡视央企发现的问题,从根本上讲是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未能得到有效贯彻。问题的症结还是在于企业党组织自身。在国企,党建工作排不上号具有普遍性,有的党组织从不研究党建工作,党务部门变成养老、安置干部的地方;有的把党管干部原则抛到一边,研究干部召开党政联席会,甚至以董事会取代党委会。党的观念淡漠,导致企业领导把自己混同于“老板”,坐商务机、比阔气,其行事风格与共产党的理想信念宗旨风马牛不相及。有的干部颠倒了个人和组织的关系,认为成绩都是自己干出来的,忘记了首先是党给的机遇和信任;有的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在被查处后反思说,自己基本上没有党的观念,没开过一次党的会,从来没感觉到身边还有党组织存在。这怎么了得!这么大一份国有资产的家当,党任命的干部,竟然感觉不到党组织的存在。不难想象,党的领导干部离开了信念和忠诚,离开了纪律和监督,企业发展必然会迷失方向,必然要出大问题!
在国企深化改革过程中,必须旗帜鲜明地加强党的领导,而不能削弱党的领导,更不能放弃党的领导。无论是深化改革,还是加强监管,都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对这一条决不能含含糊糊、遮遮掩掩。在中国,离开了党的领导,就不叫央企、不叫国有企业。国企负责人哪个不是先接到党内职务的任命,然后才接到其他任命,履行公司董事会那一套手续。国企负责人不能只管人事、资金和项目,忘了自己是党员、是党的干部,首先要履行管党治党的职责,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鲜明地抓起来。对这个问题,上级党组织要讲清楚,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自己也要认识清楚。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要体现在实实在在的行动上。党的领导是具体的,有程序保障,也有内容要求,依据就是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理想信念宗旨、路线方针政策。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不能把“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当空话、套话,不能把加强党的领导与企业发展对立起来。不折不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这句话有着丰富内涵,必须仔细琢磨、真正领悟、坚决落实。央企要切实解决好巡视发现的问题,深入研究加强党的建设的具体措施,以高的标准、严的要求,建好班子、配好干部、抓好队伍。说一千道一万,就是要把党的领导真正体现出来,保证国有企业发展的正确方向。
在中国,事事离不开中国共产党这个领导核心。国有企业发展关乎国民经济命脉,必须体现党的领导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保证企业在正确的轨道上健康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第二篇】
按照县纪委《关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情况督办调研活动的通知》要求,为了更全面掌握今年以来招商局全面从严治党向党支部和党员个体延伸工作的落实情况,招商局开展了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严格责任落实,抓实主责主业。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关键是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有了责任才会有压力、有动力,才会以讲认真、敢碰硬的精神做好工作。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必须坚持主体责任和党组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每季度至少向县委督查室报送一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汇报,开展一次党组成员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做到尽职尽责。
(二)严格干部监管,抓实权力规范。吏治清明,才能政治清明。从严治党,必须用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来刷新吏治;从严管理干部,必须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这就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上带好头、做表率,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三重一大”等制度,凡事按规矩办、按集体意志办,不断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行使。要坚持依规治党,牢记“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切实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树立“底线思维”,以“零容忍”的态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员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增强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严格责任追究,抓实从严执纪。“刑赏之本,在乎助善而惩罚”,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旦这个防线守不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这就要求我们健全完善责任追究体系,严肃查处管党治党上的失职渎职行为,彻底铲除“法不责众”、“下不为例”、“情有可原”的土壤。要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一票否决”,对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党员干部进行约谈并追究责任。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一个部门政治生态出现不良苗头和倾向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致使不正之风蔓延,腐败案件多发、群发的,不仅在干部调整时不能列为考察对象、不能确定为后备干部人选,同时还要严肃追究“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二、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围绕“践行《准则》《条例》做遵规守矩党员”的活动主题,招商局深入开展《党章》《准则》《条例》学习宣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名党员。
(一)开展党规党纪集中学习活动。结合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廉政党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准则》《条例》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等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资料。
(二)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结合我局实际,积极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局办公会议统一部署,制定家庭助廉活动实施方案,先后动员10户干部家属参与家庭助廉活动,签订家庭助廉责任书,为招商局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利的“廉洁”氛围。
(三)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按照县纪委的统一安排,先后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不变的步伐》《蜕变的人生》等一系列的警示教育片,观后每名党员干部撰写了心得体会。结合清明祭扫烈士墓,招商局全体党员干部一起瞻仰了罗荣桓革命纪念馆。参与县政法委组织的参观咸宁监狱、通城看守所等警示教育基地。
(四)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活动。7月中旬,先后两次向招商局驻点村石南镇石马村两次赠送廉政书籍80余本,廉政CD2套。根据县纪委统一安排部署,多次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清风播客”和“廉话汇”栏目。制作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实现廉政活动上墙。
三、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
我局在领导干部带头贯彻落实有关规定的示范下,通过有效的措施,很好的学习贯彻了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能够按照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县委相关文件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密切联系群众得到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健全信访机制,畅通信访渠道。
为深入推进“阳关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提升信访工作实效,根据县委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隽办法[2016]25号)要求,我局积极开展了“书记陪访”活动。继续完善大接访制度,坚持领导班子信访值班。“一把手”挂帅,实行领导包案化解制度,“一案一结”,确保信访案件无遗漏。
五、存在的不足
我局在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自查工作中发现了两点不足:
(一)思想认识还没完全到位。少数普通党员的身份意识不强,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管干部,无职党员无权也无责,没有把自己摆进从严治党大局中去。有的未能正确处理号抓党建、严纪律和招商引资的关系,重招商引资业务,轻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对自己要求宽松软。
(二)全面从严治党与招商引资工作有待进一步融合。日常工作中,虽然全面从严治党和招商局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但由于习惯问题,总是惯性地将全面从严治党单独作为专题活动来抓,没有真正将从严治党完全融入到日常的业务工作中,转变成全体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学习教育。与“”“主题党日+”专题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突出分类指导,注重检查督导,强调结果运用。突出《准则》、《条例》的学习宣讲和检查督导。制定措施,提供机会和平台,充分发挥普通党员的先锋和带头作用,突出抓好党支部中无职党员、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老党员这些特殊群体的纪律教育的督促检查工作,强化党员的身份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律意识、模范意识,争做合格党员,对履行教育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的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进行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通过“”“主题党日+”落实到每名党员。
(二)传导压力,夯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要求党组成员既要分管业务又要完成好责任清单中的相关任务,各中层干部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做好配合工作,层层传导工作责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纳入各股室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着力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中的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股室和责任人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第三篇】
近年来,**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责任担当,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现将**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抓思想教育,强化党纪意识
一是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始终坚持思想建党,把维护核心放在首位,筑牢夯实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根基,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2016年至今,印发了《2017年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通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2018年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等学习制度,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从严治党专题学习讨论4次,专题学习研讨十九大报告,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市委组织的十九大专题学习教育,收听收看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严格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组织学习《条例》、《准则》,不断强化党员干部法纪廉洁意识;印发了《党员活动日实施意见》,通过每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每周四晚开展“机关讲堂”对党员进行集中培训,党员干部们更加牢固树立和践行绿色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指导全市工作在新时代迸发新亮点。
二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局党委始终坚持基础在学、关键在做,高度重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2016年以来,连续两年印发了《开展“两学一做”实施意见》和学习配档表,每月学习教育和主题党日活动有计划有方案,并严格落实时间、人员和内容要求。共组织开展集体学习28次,组织开展了收看《永不停歇的征程》警示教育片,赴革命教育基地实地接受党性教育等活动;开设“廉洁教育讲堂”,结合工作实际以“做一名廉洁勤政的党员干部”为主题进行廉政教育。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制定了《机关学习制度》,党委书记带头授课,共组织16期专题学习,其中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党课教育5期,把学习贯彻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政治任务,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有效推动了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的提高。
二、严抓管党治党,强化主体责任
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对全面从严治党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着力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制定了《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突破项目实施方案》和《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学习贯彻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2016年以来,先后20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学习了相关文件要求和市委领导讲话精神,召开11次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党委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职责,按照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的原则,在扎实推进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参加分管单位党支部和所在支部的学习讨论。各党支部书记着力建立长效党建工作机制,将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召开党建专题会议10余次,坚持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以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规范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制定《建设过硬支部实施方案、三年行动计划》、《基层党支部日常工作操作标准化手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方案》、《星级党员示范岗实施方案》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通知》等,推动党建工作规范化。做好基层党建认领项目,制定了实施方案,建立了任务台账,党委书记讲授党课4次,组织集体学习22次,与党员谈心50多人次。2017年底成功召开党支部书记述职会议,并开展支部评议。
三是积极发挥基层党支部作用。积极落实党员“双管双责”制度,印发《开展“双管双责”党员“360”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机关支部25名党员于2017年集体在毓璜顶南通社区登记报到,建立了党员服务项目认领台账,认领服务项目2项,结对帮扶2名社区困难群众,结合“双联双促”活动,统筹安排集中服务和帮扶。选派“第一书记”进驻联系村,做好包村帮扶和困难群众结对工作,2017年投入和引入包村帮扶资金55万元,帮助包村改善基础设施和发展项目,党委班子先后两次集体赴包村开展走访慰问工作,慰问困难群众18人次,慰问资金1万余元。
三、严抓惩治腐败,强化廉政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年度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多次传达学习中央、省和市纪委全会精神,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深入落实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帐制度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帐》,在全系统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制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推进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常态化,坚持教育防范与激励警示相结合,在教育中防范,在防范中教。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印发《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方案》;采取现实案例剖析警诫、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与弘扬红色文化活动等方式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集中专题教育6次,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谈话警示教育25人次,领导班子约谈机关干部26人次,开展任职谈话15人次。
二是突出问题整改整治。局党委坚持问题意识、问题责任,注重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抓整改。党委书记多次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研究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涉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两个责任”、作风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带头整改,建立整改台账,细化责任落实,采取分管领导牵头、业务处室承办,按照马上办、立即办、事不过夜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相关问题均得到较好整改。
四、严抓选人用人,强化组织纪律
自2016年以来,局党委选拔任用干部共12名,其中,机关科级领导干部6名,科级非领导干部1名;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千部5名。在上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局党委都能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提拔的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都由干部职能科室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单位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委研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委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严格考察;严把决定关,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认真执行有关规定,着重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实行一票否决,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二是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局党委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要求干部职能科室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职工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与民主推荐。在推荐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干部,坚持看本质、看主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公正负责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省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办法》规定,注意收集相关资料,及时存档。机关科及以下干部档案21卷,管理直属单位人事档案57卷(其中科级干部档案14卷,一般干部档案23卷,工人档案9卷,退休干部档案11卷),现已完成干部档案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干部本人已在《组织认定表》、《干部任免审批表》(专项审核专用)上签字,2016年以来,我们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规范有序,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现象,也没有发生用人失察失误现象,党员干部职工对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干部是满意的。
三是加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管理。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职工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干部职工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谈话推荐。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干部职工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选用对象。2016年以来,提拔任用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日常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落实群众“监督权”,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先、事后监督,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选拔任用前,我们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中组部关于“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又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事后监督,让全体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使干部职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提高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从而营造了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五、严抓作风建设,强化抓细抓常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对公务接待、办公用品采购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严格公务接待,未发生超标准规定接待,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抓住五一、中秋、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累计开展检查活动10次。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局党委坚持言出纪随、执纪必严,切实扛起监督执纪、责任追究的政治责任,强化机关基层纪检组织的日常监督执纪,始终保持对违纪违规问题处理的高压态势。
二是坚持不懈纠治“四风”。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坚持党务政务公开,认真兑现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强化“权力就是责任”“机关就是服务”“干部就是公仆”意识,修订了行政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完善干部考核奖惩制度,实行经常性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增强机关活力,提高执行能力。坚持表率示范,强化责任落实,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以身作则,较好的做到了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既管好自己,又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三是积极回应市民诉求。调整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网上民声回复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坚持把“市长公开电话”作为贴近社会民生的桥梁和联系群众的纽带,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制作了登记簿,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回复责任,2016年以来共受理交办件42起,回复率和满意率达100%。
近年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够细化。落实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抓落实的力度欠缺,加强作风建设的思路方向把握得不够准确;有些规定还缺乏可以量化的实施细则,标准还不够具体,存在界限不明、失之于宽的问题。二是改进工作作风不彻底。有些同志还存在不同程度的“庸懒散”问题,主要是作风浮漂、心浮气躁,抓工作不实、不深、不硬,缺乏“钉钉子”精神。三是日常监督不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经常性督导、检查、提醒还比较少。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程度和范围不够广,有关咨询、投诉等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四是激励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五是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开阔。由于编制受限,干部晋升渠道较窄,造成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人员梯次不合理,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个别岗位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
下一步,党委将带领全局同志和全行业职工,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新面貌、新精神、新作风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深入查摆自身在党风廉政、作风建设、组织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制度约束、加大执纪监督,不折不扣的将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第四篇】
按照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关于综合监督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三项工作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文件精神,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及时认领问题、对号入座,认真对照查摆,精心组织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筹谋划部署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公司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并针对实施意见中确定的工作要点,专门建立了《公司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任务分工》,将工作任务下发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实现了工作责任的可分解、可细化、可追溯。二是抓好具体责任落实,将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事宜纳入党支部大会专题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提出具体的措施和要求。自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后,公司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一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讨论确定《公司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和任务分工;一次专题研究****节目中反应的***的问题,针对反应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三是公司党支部于今年初制定了支部“三会一课”学习活动计划,明确了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支部学习计划的重要内容。并再次明确了由专人负责做好学习任务,切实做到各项学习有计划、有提纲、有记录等。
二、主动督促检查有所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推动责任落实的督促检查。完善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对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及时监督检查。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好党支部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着力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下功夫。二是改进督促检查方法推动责任落实。重点采取安排督查、定期通报方式常态化开展对照检查和内部检查,引导公司各级责任人自我加压、自我督查,强化执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同时要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绩效挂钩,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三、落实清单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并进行清单化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及工作重点,公司党支部已于年初制定了2019年度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按照《关于转发市纪委的通知》要求,将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分层分类细化分解到各相应部门,逐步形成了各部门负责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将责任压力传导到公司内设机构,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四、开展整治整改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工作措施》中5方面18条重点整治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二是针对巡视巡察整改不够到位问题,我公司首先是加强学习,尤其是加强对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巡视巡察有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其次,我公司对省委巡视我县反馈问题进行了再审视,举一反三,加强对涉及县级各部门为责任单位的共性问题的自查自纠,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
五、“咬耳扯袖”常态化未真正体现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经常性开展全面分层分级的谈心谈话。结合纪检监察组意见,公司修改完善了《谈心谈话制度》,明确了谈话的类型及内容、谈话人和谈话对象、谈话时间和形式,确保每个季度至少一次谈心谈话。针对可能会出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及时听取纪检监察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需要问责的严肃问责。对***节目中反应的***的问题,涉及的分管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第五篇】
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的原因“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和保障,起着根本性和决定性作用。当前,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得到不断地强化与巩固,但仔细思考,面上依然存在一些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一是政治觉悟还不够强,能够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但对党员干部仍然教育不足、管理不严,缺乏敢于“亮剑”的精神。一些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信访稳定、创城迎审等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出于保护干部的心态,大都按照“低标”进行了处理,没有给予严厉的惩处,导致处罚的行为有“不疼不痒”的感觉。二是模范带头作用不够强,班子成员多在一线工作,把大部分精力都放在眼前的重点工作上,没有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站在大局的角度思考全局工作,逆势赶超的致胜招数不多;个别班子成员大局意识不强,存在本位主义,想问题、办事情,有时从局部利益出发,片面推进工作,对于热点难点问题、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提前预判、超前谋划做的不够。三是大局意识不够强,个别基层党组织对“五位一体”、“四个全面”等新发展理念存在模糊和错误认识。对自己有利的坚决执行,对自己不利的口头上要求的多,落实上打折扣。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没有落实到解决实际困难、矛盾和问题上,没有与推动自身发展的实际结合起来。部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贯彻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方面,读的文件和书籍不少,真正学到深处、用在实处的不多,仍存在学做“两张皮”,在形式上进行了学习,但在工作推进上仍然走老路,落实不力。二是理想信念还不够坚定。能够做到理想信念坚定,但没有把强化理想信念贯穿到日常工作中。有的党员存在对自己党员身份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有所下降,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有所减退等现象。有的党员宗旨意识淡化,关心群众少。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一是机关党建工作有待提高。落实“机关党建十条”工作不到位,机关支部设置结构还不够合理,党员人数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不规范,开展不及时,有时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召开,有时不开;个别党员学习不系统,不及时,没有学习心得、学习笔记,学习笔记混乱;“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存在后期补写的问题;关于党建的制度规定不完善、不健全。二是党建工作考核机制不够完善。虽然制定了一定的规章制度,但在实际贯彻落实上,没有对党建薄弱地区和单位形成
硬约束;基层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不严肃。内容空洞,查摆问题多为表面现象,不深刻,党性剖析少,批评与自我批评缺少“辣味”,批评意见雷同,多为“变相表扬”。三是选人用人方面创新探索不多。虽然在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上进行了一定的尝试,但干部“下”的有效办法缺乏,对于工作平庸、无功无过和求稳守摊的,还缺乏具体、明确、可操作的“下”的标准和依据。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是考虑自身的实际困难多些,而忽视了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相关政策要求,自身统筹工作还不周全,求真务实作风还不够扎实。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能够坚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问题”,但在细节工作上还需要加强。一是还存在追求“面子工程”问题。在工作中存在有时为应对上级考核,急于出成绩、出亮点,做一些好看的、较为形式的工作。比如,在准备上级检查时临时做了一些突击性的工作,创城迎审工作中,突击性的做版面、搞绿化、打扫卫生,虽然是利民的好事,但功夫没下在平时,给群众留下了急功近利的印象。二是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有所减弱。有的党员干部工作中不愿深下去研究工作,不想担责任,不敢挑重担,面对违建治理、项目招引、信访维稳等急难险重问题,自我加压不够,工作标准不高,缺乏开拓创新的激情与真抓实干的精神。个别党员干部抱有不愿做群众工作,对群众诉求能推就推、能躲就躲,不能做到实事求是,对不同群体的群众工作方法不灵活。三是干事创业的劲头有所衰退。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整体形势有了较大的改观,部分党员干部及村两委干部出现了“享乐”思想,满足于既有“业绩”,安于现状,淡化了勇争一流的信念、失去了锐意拼搏的劲头、弱化了甘于奉献的精神,甚至乐于躺在过去的功劳簿上沾沾自喜,工作干劲不足,在其位未尽其责,懒惰松懈问题时有发生。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一是有“老好人”思想,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还不够强。对干部监督手段不多,来自职能部门的监督多,其他监督形式少,特别是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上存在“老好人”的思想,碍于面子,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不能及时纠正批评教育。二是监督管理的措施上还有欠缺。虽然制定了“双向约谈”制度,明确了谈话范围和责任主体,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约谈提醒缺乏针对性,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了解不够深入,致使谈话有时流于形式,没有起到应有的防范和遏制作用。通报批评、提醒谈话用的多,组织处理还不够多。
(六)廉洁自律和反腐败斗争方面。能够做到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但部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仍不够强,存在廉洁工作“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思想。个别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足,抓业务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手硬、一手软,致使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不力,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开展次数较少、创新力度不大。
以上几方面问题,经过深刻剖析,主要是我们在政治站位上与中央、省市区还存在一定差距,在思想认识上还不够精准,在行动上不够务实,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政治站位不够高。没有真正、正确、透彻理解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意义,简单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事,属于意识形态范畴的问题,没有找准工作落实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在理论学习上,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理解掌握不够,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不强;在思想认识上,考虑问题多从街道自身工作出发,落实全区一盘棋的自觉性、积极性还有待提高;在工作统筹上,精力多放在抓经济工作,没有真正实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频共振。
二是责任落实不到位。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面对新区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创新能力不强,工作思路还不够开阔,还习惯于凭老经验、老办法按部就班开展工作;在落实上级指示要求时,还不能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存在“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动真碰硬能力不强,部分领导干部在落实“一岗双责”中,对于发现的问题,担当意识不强、底气不硬,习惯于“和稀泥”当“老好人”,工作面前存在“推一推动一动,不推不动”的情况。
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在传达上级精神、决策部署时,没能将上级精神和意图传达到本单位全体干部和村两委干部,存在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等问题。对影响到一些单位和群众眼前利益的事情,往往容易产生偏重照顾群众情绪,维护队伍稳定的考虑,在个别问题的处理上态度还不够坚决。对机关各部门和各村(社区)遵守政治纪律的情况,口头强调的比较多,监督检查还不够经常,问责力度还不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