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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汇报范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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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汇报【第一篇】

11月2日,南宁市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结会,全面总结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巩固深化专项行动成果和下一步常态化打击整治工作,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主任黄宁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

今年4月份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以依法打击为突破口、以整治规范为着力点、以宣传教育为切入点、以追赃挽损为发力点、以建章立制为落脚点,抓实抓细各项工作落实,我市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社会反诈防骗意识进一步提高。10月27日,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结会上通报表扬南宁市荣获一等奖,南宁市作了经验发言。

会议强调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以完善“六大长效机制”“五个持续”为抓手,持续保持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严惩高压态势,持续深化养老领域相关行业的治理,持续开展对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要求

全市政法机关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广西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的工作部署,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强化推动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努力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一是线索核查再细化,要坚持以线索收集核查为牵引,为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提供精准指引;二是依法打击再加强,要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打深打透,保持严惩高压态势,持续形成强大震慑效应;三是行业治理再提升,要持续深化部门协作,完善信息共享、协作联动机制,消除监管盲区、增强治理合力;四是宣传教育再深入,要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各部门普法计划,开展宣传教育“六进”活动,提升宣传教育效果;五是责任落实再压实,要履行好属地责任和行业主体责任,做到工作有部署、有重点、有措施、有成效,不断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六是考核评价再完善,要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纳入平安南宁建设考评体系,充分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确保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各项工作合民意、得民心,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推动南宁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汇报【第二篇】

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法院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实施“六项举措”,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用行动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

一、迅速安排部署,狠抓责任落实

第一时间制定《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将专项行动纳入“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细化具体举措,明确责任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充分发挥“指挥部”作用,指导推进专项行动有力有序开展。

二、畅通举报渠道,规范线索处置

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12368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规范线索流转处置程序,建立案件信息台账并进行动态更新,对近年来已结、未结的涉养老诈骗案件进行排查,逐一研判分析,处置线索59条,有效回应群众诉求。

三、发挥审判职能,突出打击重点

坚持以审判为中心,认真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对正在审理的养老诈骗案件,加快办案节奏,充分听取辩护人意见,确保案件“三个效果”的统一。

四、加强协同配合,全力追赃挽损

加强与公安、检察、金融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对涉案财产全面调查、依法处理,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强化审执衔接,做到“应追尽追、应退尽退、应赔尽赔”,2021年以来审理的涉及养老诈骗案件,依法判决被告人退赔149名集资参与人共计3669万余元,为守住百姓的“钱袋子”树立起坚固屏障。

五、凝聚打击合力,推动源头治理

加强府院联动,与市场监督管理局、银保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召开对接会,就实践中易发多发的相关领域养老诈骗犯罪问题,依法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依照各自职责主动开展风险隐患摸排,全面推进行业整治规范,发出司法建议13份,均被采纳,有力推动养老诈骗犯罪的综合预防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六、丰富形式内容,掀起宣传热潮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集中宣传周活动,采取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媒体手段开展线上宣传,发布涉老诈骗的风险提示、预警信息、法官说法,以微动漫、微视频形式生动进行反诈宣传。加大线下宣传力度,法官带“货”进家庭、进社区、进商铺、进公园、进广场,悬挂防范养老诈骗条幅8条,张贴宣传海报75张,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册、解答法律咨询150人次,在诉讼服务中心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7条、在法庭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宣传展板8块。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全市法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2件,全方位营造“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氛围。黑河日报、黑河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了相关报道,营造了打击养老诈骗的良好社会氛围。

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汇报【第三篇】

全县打击和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启动后,县金服中心严格按照《x县打击和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x市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按照职责任务分工,采取建机制、严排查、强教育等措施,在全县开展了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助推全县打击和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走向深入。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全县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县处非办主任高丽敏同志兼任专项整治办主任,县金服中心、县民政局、县银监组、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网信办及其他有关单位为成员,在县处非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下发了《x县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县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整治工作方案》《关于组织开展防范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整治工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处非领导小组组长周纬华同志高度重视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多次主持召开会议,要求各单位增强责任感,积极做好金融放贷、电信网络诈骗、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防范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担当,深挖细查摸线索。县处非办一方面加强与市金融办的联系汇报,接受业务指导,一方面组织各处非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开展各辖区、各行业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排查,并及时公布了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举报电话。县公安局对重点机构、重点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并对存量案件和线索进行深挖排查,未发现非法集资风险;县民政局对全县民政备案的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摸排,未发现非法集资风险;县网信办安排专人7X24小时值守网络舆情系统,对网络关键词进行动态监测,5月份突击检查9家互联网企业及重点场所,未发现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非问题;县市监局对全县x家相关的经营户摸排,未发现商家有吸收老年人资金行为;县住建局对全县x个项目工地、x个房产楼盘及x家物业小区下发自查整改通知,要求各企业自查养老领域非法集资行为,5月初,对各企业开展了养老诈骗自查情况的抽查,抽查比例x%,未发现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问题。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升防范意识与能力。在今年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宣教工作基础上,县处非办又制定下发养老领域集中宣传活动方案和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组织开展高频度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网络宣传。在县政府网发布“养老”风险预警提示,在x县政务公众号推送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制作的“防诈宝典”短视频,组织各乡镇观看省金融监管局联合北京金信网银公司举办的“关爱养老防诈骗”公益宣传直播,多方引导干群识骗防骗,增强“防诈免疫力”。

2、开展集中宣传。5月13日在义峰山公园参加县公安局组织的“”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月15日,在义峰山公园组织x余家单位举办“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日活动,向群众宣传防范“养老”诈骗知识,派发防范非法集资、防范养老诈骗等宣传资料x余份,视频播放防范知识x余次,赠送环保袋、扇子等宣传品x余份,解答法律咨询x人次。集中宣传日活动开展情况分别获学习强国、新华网总网、凤凰网、江西卫视2套报道。

3、开展流动宣传。5月22至24日,在x市处非办的指导下,县处非办联合辖内x个乡镇开展了x场次“投教防骗进社区”蓝马甲公益宣传活动,该活动主要通过“五个一”宣传模式(一台大篷车、一个微型展览、一个防非反诈集市、一个“小课堂”、一支“蓝马甲”志愿宣传队)向群众宣讲防骗防诈知识。6月20日,中央二套经济半小时栏目,7分钟介绍我县蓝马甲公益活动开展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还不足,适合老年人的,喜闻乐见的宣传不多,提升老人识骗防骗的能力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二)部门间协调配合还要加强,信息共享不及时,不利于快速识别风险和预警。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深入推进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整治工作。

一是加大重点机构、重点行为的排查。依托“赣金鹰眼”“金融机构大额资金异动平台”、各处非单位的排查以及群众举报,收集问题线索,制定工作台账,进行销号整治。

二是加强协同处置。强化与公安、人行、银监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把老年人作为重点宣传教育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特别是要对养老机构和入住老人进行常态化宣传。

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汇报【第四篇】

在国家林业局驻海口专员办与省林业局组成的督办组的指导下,我市针对金华公司浆纸林木被盗伐的情况,制订了一系列整治措施,并组成专项整治工作组,重拳出击,从打击盗伐林木团伙入手,进而清理打击非法收购木材和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单位,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从根本上解决了金华林木被盗抢的问题,恢复了林业正常的生产秩序,维护了广大林农及林业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打击盗抢林木,喜报频传,战果不断。据统计,截止7月31日,全市共立森林刑事案件24宗,破案19宗,摧毁盗伐林木犯罪团伙8个,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34名,逮捕12名,抓获批捕在逃犯1名,判刑2名。受理林业行政案件45起,查处42起,扣押各类车辆50多辆,缴获被盗、非法收购运输木材943立方米。其中,7月10日至7月31日,共立森林刑事案件1宗,侦破1宗,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名,逮捕1名。受理林业行政案件5宗,查处4宗,扣押各类车辆10多辆。有力地打击了盗抢林木的嚣张气焰,取得了整治一批、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

(二)整顿非法收购、经营(加工)木材行为,震憾违法分子。据调查,全市具有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经营(加工)木材的厂家有68家,无证经营(加工)木材的厂家(点)有11家(点)。这些木材经营(加工)厂家(点)个别存在着非法经营(加工)木材行为。为了切断盗伐林木的源头,我委自7月10日起安排人员对这些厂家(点)进行了公开或秘密监视,并从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厂家起开展清理打击工作。截止7月31日,共彻底推毁了3家无证厂(点),迫使5家无证厂(点)自行拆除了加工木材设备,没收了吨非法收购的木材,另外,有证经营(加工)木材的厂家也得到了有效控制。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毁和取缔无证经营(加工)木材和一些有木材经营许可证但非法收购木材的厂家。做到发现一家,推毁一家,决不手软。

二、主要工作做法和措施

为了贯彻落实儋州市林业综合治理百日行动的精神,依法打击盗伐林木,以及非法收购、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稳定,保障广大林农及林业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我市在深入分析了金华林木被盗的原因之后,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开展整治行动:

(一)精心组织,形成合力。为了充分利用可利用的力量,形成合力,达到彻底打击盗伐林木、非法收购和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的目的,我市经过多次研究,制订了《儋州市人民政府关

于林业综合治理百日行动的实施方案》、《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打击盗抢林木专项整治的行动方案》和《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专项打击非法经营(加工)木材行为的实施方案》等方案,成立了由曹晶(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担任组长、张广英(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组,组织政法、司法、检察、公安、市农委及各镇和相关单位,联合开展行动。

(二)强化宣传,教育群众。为了教育广大群众,我市采取了多种宣传方式对《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一是广泛开展送法下村活动。针对中北部地区盗抢浆纸林的不良势头,我市在海头、排浦等镇张贴了通告和标语等,并派员进村入户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二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除了宣传打击活动之外,还对案例进行报道。如:5月27日,利用电视台对排浦镇昌王村盗伐林木案件进行了十分钟的专题报道;6月29日在排浦中学召开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公开处理大会后,通过海南电视台、海南日报和儋州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进行宣传,从反面教育了广大干部群众。

(三)整肃内务,规范管理。针对内务管理上存在的各种问题,我市为了做好盗伐林木、非法收购和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治理工作:一是要求金华林业公司加强内务管理,规范报案和办事程序,切实做好林业员的监督工作,预防内外勾结的现象发生,配合好专项打击行动;二是严格执行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放行证和森林植物检疫证的审核、发放制度,堵住上述证件管理的漏洞,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专项行动打击小组成员业务水平,确保专项行动打出成效,打出威风。

(四)特设特情,全面监督。为了全面掌握各地发生的盗伐林木,及非法收购和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具体情况,我市一方面从正面上派出市森林公安局和市农委森林资源管理科的人员到重要的地区、重要的部位进行巡逻、检查,同时,要求金华公司林业员在各自管护的林地进行看护:一方面在发生盗伐林木、非法收购和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各镇及各农(林)场,以及重要交通路口,设立特情耳目,全方位了解和掌握涉及林木、木材的违法犯罪情况。

(五)高压治理,重拳出击。一是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从重从快打击盗伐浆纸林的违法犯罪行为。针对违法犯罪分子破坏浆纸林的特点,我市采取多种侦查手段,在案件多发的地区和重点部位埋伏守侯,先后在东成、海头、排浦等地,抓获了盗伐浆纸林的犯罪嫌疑人胡永光等,并成功摧毁了长期在东成镇、海头镇、雅星林场等地作案的8个盗伐浆纸林的犯罪团伙;二是

实施全线围追堵截,全方位打击非法运输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非法运输木材的情况,我市制定了点上查、线上堵、面上控的综合打击整治方案。组织两个巡逻防控组昼夜在海头镇、排浦镇等重点镇设卡拦截,给违法犯罪分子布下了天罗地网;三是全面清理打击非法收购、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厂(点),切断盗伐林木的源头。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半年多的专项打击行动,我市在治理浆纸林被盗的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基本控制了态势,恢复了林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原林业工作站和木材检查站的人员并入各镇设立的“农业服务中心”后,没有重新设立新的木材检查站,也没有基层林业管理人员对各重要路段、各重点地区进行有效管理,致使木材流通领域(包括木材运输、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出现了“真空”现象。

(二)盗伐林木行为经过整治后,有组织有预谋盗伐林木的团伙已销声匿迹,但由于林农种植的浆纸林已到成熟采伐期,林农在采伐自己种植的林木的同时,往往顺手牵羊趁机盗伐金华林木,在下半夜用牛车运到木材厂出售,给打击行动增添了不少压力。

(三)金华林业有限公司经过内部整治、规范管理之后,林业员在报案方面虽然比过去有所好转,但依然未尽人意,没有达到在第一时间内将盗伐林木的情况汇报给市森林公安局等相关部门,造成参与打击行动的相关部门没能在第一时间内,将盗伐林木的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四)整治及长效管护经费严重短缺,对专项整治行动及长效治理、解决金华林木被盗抢问题,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四、意见和建议

为了更好地管理好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稳定,保障广大林农及林业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我市特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省林业局从技术等业务上,支持我市继续开展打击行动,确保打击行动打出更大的成效,确确实实维护林区稳定,保障广大林农及林业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省林业局对我市森林公安局的建设给予帮助,尤其在经费及人员编制方面,给予解决,以便更好地发挥该单位的职能作用。

(三)协助我市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达到科学管理森林资源之目的,巩固专项打击行动成果。

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汇报【第五篇】

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启动后,金塔镇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持续推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高站位部署压实责任。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同平安金塔建设统筹安排,组织召开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深入解读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为专项行动提供保障,推动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高标准要求营造氛围。印发《金塔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利用“美丽金塔镇”微信公众号、村组微信群积极转发播放防范养老诈骗的公益广告、动漫视频,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按照镇村组干部包片挂组的形式,通过“敲门行动”,逐户发放“致全镇老年人的一封信”,积极宣传开展涉老反诈宣传进村组活动,迅速掀起涉老反诈宣传热潮。截止目前,全镇共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次,制作宣传小视频2个,悬挂、张贴标语(横幅)12条,累计入户2038户,覆盖900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高质量推进线索摸排。制定印发《金塔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整治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多渠道向社会公布金塔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举报方式,24小时畅通举报渠道。组织派出所、民政、市场监督所等开展联合摸排,对全镇养老领域涉嫌非法集资等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摸排,全面梳理隐漏案件线索。

下一步,金塔镇将紧盯问题线索,严厉打击整治,形成高压态势,迅速整治一批涉及养老诈骗的乱象乱点,打击一批涉及养老诈骗的违法犯罪,确保实现“打击一批、整治一批、震慑一片、稳定一方”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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