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汇报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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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汇报1
同志们:
刚才,四个区(市)县分别作了很好的交流发言,请大家相互学习借鉴。家球同志详细解读了全市《地方志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纲要》,志刚同志回顾总结了近年来我市地方志工作情况,并对下一步地方志工作作了安排,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受市委、常务副市长朱志宏同志委托,我就贯彻落实地方志《规划纲要》,进一步做好全市地方志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地方志工作的责任担当
中央和省市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刘延东副多次就地方志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批示,为我们做好地方志工作指明了方向。省委、省政府也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地方志工作作为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良智书记特别强调:地方志是一个地方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未来人们研究这个时期的历史发展、发扬人文精神至关重要,把这个时期的宝贵历史以及这段宝贵历史中的宝贵财富记好至关重要,各级各部门要给予支持。志宏常务副市长也多次专门安排部署地方志工作。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地方志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我们率先在全国集成整理了地方珍稀文献《蜀藏》,探索了志书“统编统筹”模式,创建了基于云平台的“数字方志馆”,并在全国地方志基层基础工作会议上介绍创新经验,《成都年鉴》也获得了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特等奖。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广大地方志工作者共同努力的结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借此机会,向全市地方志工作者和所有关心支持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同志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其存史、资政、育人的功能日益彰显。前不久,G20财长会议和央行行长会议在成都召开,会议承办方选定成都的“交子”纸币制成书签作为礼品赠送给参会人员。省政府金融办领导在考察成都金融城时,对红庙子这类具有金融历史元素的文化符号特别感兴趣。作为历史文化名城,成都还有很多浓厚历史文化元素,值得我们认真发掘。发现并利用好这些资源,我们有关部门和区(市)县责无旁贷。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中央和省市都相继出台了第一部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我们要深刻认识地方志《规划纲要》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新要求、新指示,进一步增强地方志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把“一纳入、八到位”(将地方志工作纳入政府发展规划,做到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各区(市)县政府要结合实际尽快形成本区域地方志“十三五”规划体系,构建起既有乡镇(街道)志,又有村(社区)志的志书配套体系,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贯彻落实好规划纲要。
二、突出重点,推进地方志工作科学发展
一要抓主业。地方志的主业是修志、编鉴。各级各部门特别是负责修志工作的人员要沉下心、耐得住寂寞,切实把修志、编鉴主业抓好。当前,要做好二轮市志和区(市)县志编纂工作,个别进展缓慢的区(市)县要加快进度,按时保质完成任务。要做好名镇(街道)志、名村(社区)志编纂工作,进一步弘扬和保存成都镇村历史文化。做好年鉴编纂工作,《成都年鉴》要继续发扬成绩,创新品种,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各区(市)县年鉴要对标全国一流,提升质量,力争在一年一鉴的基础上全部公开出版。
二要抓资政。各地方志部门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发利用好地方志资源,全面、准确地反映地方自然、社会、政策、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情况,使地方志更好地发挥传承历史、展现当今、启引未来的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依据。要着力打造地方的“精神名片”和城市发展名片,充分挖掘地方宝贵历史财富,在文化建设、旧城改造、重要文化遗存保护、街道命名等方面,从历史上找寻可资借鉴的经验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
三要抓服务。地方志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找准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口,特别是要认真贯彻落实良智书记提出的“上溯五千年”工作要求,充分挖掘利用独具成都地方特色的历史文化资源,服务于成都建设发展。当前,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开展方志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军营活动,及时全方位、多角度地向社会提供优质服务和精品读物。各区(市)县政府要全面梳理历史脉络,积极参与《成都风土人文丛书》编纂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丛书编纂任务。要认真抓好方志馆建设,努力把方志馆建成富有地域特色的地情资料收藏展示中心、地情研究咨询中心和地方文化交流中心,建成服务和教育全市青少年及广大市民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具备单独建馆条件的区(市)县要单独建馆,暂不具备单独建馆条件的可以考虑与档案馆、文化馆、图书馆合建(合馆)等方式,推动方志馆建设落地落实。
三、多措并举,加大地方志工作保障力度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各区(市)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要定期或不定期督导地方志工作,每年听取汇报,多给地方志机构出题目、压任务,及时帮助解决地方志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要加强队伍建设。抓好地方志工作,人才是关键。要牢固树立人才第一的理念,切实按照健全机构、稳定队伍、充实力量、提高素质的要求,配齐配强地方志机构的人员。要注意人员学历层次、专业结构和年龄梯次搭配,切实将懂业务、愿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和热爱地方志事业的人员安排到岗位上。同时,要鼓励地方志工作者积极参加在职和脱产培训,培养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修志队伍。希望大家多关心支持地方志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修志编鉴人员。
三要加强督查考核。各区(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地方志工作与其他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把《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形成具体落实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要健全和完善地方志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督查通报制,切实加强督查考核,及时开展督查督办,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既定目标任务。要建立完善市地志办牵头、各区(市)县政府分级负责、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的全市地方志工作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同志们,地方志编修是为国存史的一项重要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希望大家以贯彻落实《规划纲要》为契机,进一步增强责任担当意识,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牢牢抓住当前地方志工作新的发展机遇,坚定信心,齐心协力,有序推进全市地方志事业迈上新台阶。
市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汇报2
同志们:
这次全市地方志工作会议,是第二轮修志工作开展以来,市政府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占平同志回顾总结了“十一五”期间全市地方志工作,并对今后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占平同志的报告总结工作客观准确,工作思路非常清晰,推进措施十分有力。会上,相关县区、部门和企业作了很好的发言,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十一五”期间,在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经过全体修志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市的地方志编纂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新一轮修志工作全面展开。各县区各部门、中省驻延各单位普遍成立了编志机构,落实了编纂任务,全面开展了续修志资料搜集整理和编写工作。二是年鉴编纂工作成效显著。自20**年《延安年鉴》创刊以来,至今已连续出版11卷,为各级各部门提供了良好的地情信息服务。三是地方志工作领域不断扩大。在继首轮修志编纂出版的14部市、县区两级志书和34部部门专业志、厂矿企业志之后,进一步拓宽修志用志领域,编撰出版延安地情书籍50多种,整理校注出版旧志10多部,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志“资政、存史、教育”的作用。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在修志一线上辛勤耕耘的全市方志工作者表示亲切的慰问,向所有关心和支持地方志工作的各级各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做好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意义
地方志是传承中华文明的纽带,是展示当代中国的载体,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瑰宝。古人云:“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清代学者章学诚认为地方志的特点是“补史之缺、参史之错、详史之略、续史之无”。在浩瀚的中华民族历史文化长河中,地方志以其丰富翔实的资料性,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发挥着传承文明、资政育人、服务当代、垂鉴后世的重要作用。中华民族素有编史修志的优良传统,历朝历代都将修志视为一种官职、官责,并颁布政令定期修志。志书的编纂过程就是梳理传统文化脉络的过程,是对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继承和发扬。通过编修地方志,将本地区的建置沿革、政治变迁、经济发展、文化进步等各方面情况全面系统地记载下来,使后来的主政者有所借鉴,使子孙后代知晓其由来,使地方文明得以薪火相传。当前正在进行的第二轮修志工作,适逢“十二五”,是我市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革的重要历史时期,是我们大力实施“能源化工强市,绿色产业富民,红色旅游兴业”三大战略,率先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建设富裕、生态、和谐新延安的关键时期,用志书形式真实记录这一段历史,不仅紧扣时代脉搏,具有重要的存史价值,而且可以为我市的长远发展提供佐证和经验,更加凸显“服务当代”、“资治垂训”的作用,更加具有针对性和现实性,这必将对我市科学发展产生积极作用。现实中,修志是一项非常辛苦而又默默无闻的工作,它所做出的成绩表现力也不是很强,常常不被人们所重视,这就需要我们各级领导去重视它、关心它、支持它,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也真心希望全市地方志的同志们,继续发扬地方志人辛苦、清苦、艰苦的“三苦”精神,牢记责任,不辱使命,有所作为。
二、加大力度,如期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
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我市第二轮修志工作的关键之年。各级各部门要顾全大局,着眼长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我市两级志书编纂工作。总的要求就是要努力做到“又好又快,好字当头”。“好”就是要确保修志的质量,资料要全面,内容要真实,表述要准确,文风要朴实;“快”就是要抓紧工作,加快进度,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县区、本单位、本行业的志书编写任务。围绕“又好又快”,要着重抓好四个方面:
(一)结合实施“十二五”规划统筹安排地方志工作
地方志工作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工作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区政府要把它纳入到“十二五”规划,统筹考虑,全面安排。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模式,制定新措施,克服困难,保证按时完成二轮修志任务。一是要用抓项目的办法安排修志工作。各级各部门领导要明确认识到,地方志工作确实是地方文化建设的系统工程中的一个重大项目,要按照抓项目的办法来组织实施修志工程。二是要切实加快编修进度。《延安市志》各承编单位务必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初稿上报。尤其要注意的是,地方志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一部志书是一个整体,需要各级各部门的通力配合,只要有一个单位拖后腿,就无法进入总纂,更无法交付出版。各级各部门及全市修志工作者要站在全市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修志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把修志工作当作本部门、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有效措施,倒计时安排、加快工作进度,绝不允许有哪个单位拖全市的后腿。三是要把修志工作与服务现实紧密结合起来。把修志的成果应用于科学决策,应用于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使修志工作真正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之中,实现地方志的价值,扩大影响面,提高修志工作的社会地位,真正发挥和体现修志工作的作用和价值。
(二)切实加强年鉴编纂工作
编辑出版地方综合年鉴是国务院《地方志条例》和陕西省《实施办法》规定的地方志工作任务和职责。地方综合年鉴由同级人民政府主办,本级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编纂。要重视质量,坚持创新,不断充实内容,突出年度地方特点,成为文化精品,为经济建设提供信息服务,为修志保存资料。到目前为止,除延安年鉴外,安塞、富县、黄陵、志丹这4个县地方综合年鉴编辑出版工作搞的比较好,甘泉、宜川、吴起3个县还没有编辑出版过综合年鉴。因此,没有连续编辑出版年鉴的县区,要连续搞好此项工作;还没有编辑出版过年鉴的县,要在今年创刊出版。同时,要加快编修进度,各级年鉴要力争在每年6—8月前出刊,最迟不得超过10月份。
(三)着力打造精品志书
要树立质量第一意识。质量是地方志的生命,是关乎地方志发展的根本。地方志作为为党为国为民立言的重要历史传承,既是对市情的普遍调查,也是对当地自然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的综合研究,时间跨度长、内容全面丰富,有严格的体例和规范要求,需要汇集各方力量和专业工作者的集体智慧共同完成。这就要求我们地方志工作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就象做学问一样,必须要有严谨细致的致学态度和秉笔直书的求实精神,我们修志的成果必须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同时,要严把志书的政治关、保密关和重大史实关,在志稿正式上报之前,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未经内部评议审查的志稿不得上报。市方志办要认真贯彻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布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和市委办、市政办《关于印发延安市志(~20**)编纂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抓好志书编纂质量管理,对各单位报送的稿件认真审查,把好评审验收关,不合格的志稿要坚决退回重写,努力编纂出一部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良志”、“佳志”、“美志”。
(四)积极开发利用地方志成果
盛世修志,志在于用。编修地方志,其中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在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史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地方志资源为中心工作服务,充分发挥地方志“经世致用”的作用。要紧随时代和科技发展步伐,对方志资源进行分门别类,将各种志书和已开发的有价值的信息资源,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和易于吸收的载体和形式。要通过各种手段、各种方法,把地方志“炒”热,让地方志成果走下书架,走出书斋,做到贴近现实、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提高志书、年鉴的普及率和对外宣传效果,努力扩大社会影响,使志书真正成为各级领导熟悉地情、了解历史、科学决策的必备参考书目,成为科技教育工作者的工具书,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乡土教材。
三、高度重视,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要加强督查。市、县区政府督查室、方志办,要定期不定期对市志、县区志以及各部门和单位专业志编纂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向政府分管领导和地方志编委会汇报修志工作进展情况,重点督查、通报后进县区和单位工作进度。
二要依法修志。要继续加快地方志工作法制化的步伐。认真落实《陕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探索法制化、社会化修志的新路子,着力解决修志工作随意性大、主观性过强、发展不平衡等突出问题,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地方志工作的局面。
三要做好保障服务。编修地方志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人力、财力的综合支撑。“一纳入、五到位”这条修志工作的基本经验,必须要长期坚持。各方面要加强组织领导,尽职尽责开展修志工作,将修志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目标任务之中,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从而形成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地方志工作的合力,推进地方志事业的健康发展。切实加大解决地方志工作机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突出问题的力度。采用专兼职相结合的办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将业务水平较高、熟悉地情、热爱和安心地方志工作的专业人员,吸引、充实到修志队伍中来,保障修志质量。同时要关心修志人员生活待遇和工作条件,让他们安心工作。对在地方志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同志们,地方志的工作是光荣的,事业是崇高的。“十二五”期间,地方志工作任务重,大家要发扬优良传统,积极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再立新功,为我市地方志事业的蓬勃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汇报3
抚州市地方志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江西省地方志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的通知,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办法》,并贯穿于实际工作当中。
一是及时请示汇报。为了争取领导重视,《办法》颁布后,市志办领导随即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和《办法》的实施方案,并建议以市政府办名义下文,得到市政府领导的首肯和支持,市政府办很快向市直各单位、各县(区)下发了《关于做好学习宣传贯彻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的通知》(抚府办字[2008]20号),对此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各县(区)地方志办也分别向本级政府分管领导及时汇报了相关情况。
二是进行系统部署。市志办对省志办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的通知》进行了认真研究,拟定了贯彻落实的办法和措施,并于2月21日向各县(区)志办发文,对学习宣传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对贯彻落实《办法》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
三是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和《办法》颁布后,抚州市、县(区)志办立即组织全体修志人员进行学习讨论,大家逐字逐句认真学习《条例》和《办法》,深刻领会和全面掌握其精神实质和规范性要求,认为《条例》和《办法》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地方志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地方志工作在国家政治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标志着地方志编纂工作从此纳入了法制轨道,这对依法修志,保障地方志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四是广泛宣传。抚州市志办、县(区)志办以“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依法修志”为主题,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条例》和《办法》。市地方志办公室将《条例》和《办法》在抚州史志网站全文刊登并开辟学习宣传专栏,各县(区)均将《条例》和《办法》在当地广播、电视台全文播报。东乡县在有线电视台开设“方志文化之窗”专题节目;南丰地方志办通过移动短信平台向全县手机用户发布短消息;乐安县将《条例》和《办法》以及地方志撰写的特点、要求等内容制作成小册子,发至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并组织部分乡镇、县直单位续志编写人员座谈;资溪县在县城繁华地段——资溪商业城门前开辟“地方志工作法规宣传专栏”橱窗,将《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全文张贴。市民争相阅读,县史志办工作人员在旁讲解《条例》、《办法》的要点;黎川县组织部在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培训班上安排课程学习《条例》和《办法》并进行宣讲;广昌县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宣传;金溪县拟在《金溪年鉴》动员会暨以会代训时,将《条例》和《办法》列入培训内容。各地还张贴或悬挂了一批宣传标语、条幅。
通过这些活动,营造了声势,形成了宣传贯彻《条例》和《办法》的舆论氛围,使社会各界了解熟悉《条例》和《办法》。
五是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全市地方志部门加强对行业志、专业志、乡镇志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管理工作,并与有关部门联手,对违反《条例》和《办法》规定编纂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