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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推荐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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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第一篇】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9〕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特制定“济南市鲁矿第一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针对我校下午放学后存在接送难问题开展课后延时服务,是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学校规定的课程教学之外开展的便民性服务措施,是坚持以生为本育人理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更好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改革举措,更是主动回应家庭需求,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二、工作原则

我校在课后服务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在家长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根据家庭所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坚持公益服务原则。学生延时服务应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

3.坚持安全至上原则。各班、小组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保工作,做到有人监管、有安全措施、有统一组织,确保师生安全。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机构。

组长:张正伟

副组长:廉霞、刘建国

成员:肖颖、张万田、郝文迪及各班主任

四、具体要求

(一)课后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二)课后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时间为学校工作日早上上课前、午间休息和下午放学后(周四教师学习除外),一般情况下冬季到17:00,夏季到17:30。

(三) 服务形式

早间以巡视看护为主,组织早到校学生开展晨间诵读;午间以午间配餐和午休为主;下午放学后以有组织的社团活动及其他学习活动为主。

(四)课后服务内容

主要内容有辅导学生有效完成作业,并进行重点、难点的指导和辅导;带领学生观看具有教育意义的优秀影片和学习资源;在各个开放书架、班级图书角或是图书馆进行自主阅读;带领学生参与各类科普、体育和娱乐游戏、社团等活动,也可以安排其它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活动育人课程。

(五)课后服务程序

我校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事先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服务内容公示、学生选择、家长申请、班级审核、校长审定、学校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托管申请,学校审核申请并与家长签订相关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

五、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专门服务工作机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檢査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学习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4考评表彰

为提高课后服务的管理成效,学校将制定有关课后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将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第二篇】

为积极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区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帮助家长解决“放学早”“接送难”的实际困难,切实做好我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学校根据省、市、区课后服务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在充分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家长自愿,公益惠民。课后服务需求,以学生家长和学生自愿报名为主,切实解决家长后顾之忧。

2.学校主导,确保安全。学校结合教师、校舍、场地等方面的资源优势,积极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发挥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学校保证场地的安全、活动的安全,保证学生安全离校。

二、课后服务领导小组

为确保课后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学校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占伟

副组长:王玉峰兀晓丽  董银巧杨亚丽 成结良

组  员:李爱莹阴朝锁秦小波李海江 阴秋娜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课后服务工作,李爱莹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服务对象

1——6年级有服务需求的在校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等群体。

四、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时间为在校学习日(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放学后(冬季16:10-17:40,夏季17:10-18:20),实施过程中结合家长需求、学校实际情况和季节变化适时调整。

特别提醒: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下午放学后不得擅自离校;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教师管理;对严重违纪或屡教不改的学生,学校有权终止其参加课后服务的资格;有病、有事,家长必须提前电话告知并发信息为学生办理请假手续;课后服务结束后,家长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在指定地点接学生,并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五、服务内容及课程安排

学校根据本单位的人员、场地等实际情况,确定课后服务内容采用“5+2”模式开展,即周一至周四的第1课时以“作业辅导”为主,优先保障每天的家庭作业,坚决贯彻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作业管理”的相关要求,保证学生在校内服务时间完成当天的书面作业。在学生完成作业的前提下第2课时一、二年级设置创意篮球、习字立人、趣味绘画、激情足球,三至六年级设置课外阅读、数学广角、英语视听、趣味数学等课程;周五下午课后服务时间开展综合素养实践活动,鼓励学生参加体育、经典诵读、美术、音乐、劳动、益智、德育等丰富多样的社团活动,满足学生的个性和兴趣发展。

根据以上课后服务的授课计划,我校需外聘部分艺体专业教师,另外,在学期中,还会根据课程需求,邀请家长或民间艺人、非遗传承人到学校进行至少1-2次授课或讲座。

六、收费保障

课后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我校严格按照《陕州区教育体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相关要求收取,课时服务按100元/月/生收费。以学期为节点,不跨学期收费。收取的课后服务费用纳入学校财务管理,专款专用。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实行减免政策。

七、服务流程

1.宣传工作。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考核办法、陕州小学课后延时服务意愿征求函、课后服务申请表。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家长群等方式宣传学校课后服务方案。开学后发放陕州小学课后延时服务意愿征求函,向家长说明有关课后服务工作的具体事宜。

2.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自愿报名。请家长在回执单同意、不同意在相应处签名。签名后由学生将回执单带回学校,班主任收齐交政教处存档。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

3.无缝衔接。每天下午放学后,服务教师按时将学生带到校门口组织放学,保证学生安全离校。家长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接孩子,确保学生安全回家。

八、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充分认识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惠民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完善制度,明确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课后服务家校协议书》,告知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内容和接送学生时间,学校、家长、学生三方签字,明确各方责任。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3.一岗双责,确保安全。学校制定教师课后服务值班表,确保课后服务期间有良好的纪律和学生人身安全;落实服务教师负责制,服务教师要做好课后服务记录,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和学校带班领导。离校时,服务教师必须亲自与学生家长做好交接,让学生安全离校。

4.规范管理,不越红线。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教师借课后服务名义组织补课或讲新课。

5.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按照课时数根据课后服务经费发放办法执行。

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第三篇】

区属各中、小学,有关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11月6日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广大家长的呼声和诉求,优化学校服务和教育服务,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呼政办发〔2019〕24号)要求,制定我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对全区有需求的中小学生提供课后服务,缓解部分学生家长接孩子难问题;利用有效时间和空间,提高全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人文、艺术和科学素养,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延伸社区教育功能,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二、工作原则

(一)自愿参加原则。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公益性,不以营利为目的,惠及每一个有需求的学生家庭,家长自愿选择。

(二) 统筹协调原则。课后服务工作与学校特色发展相结合,与课内外、校内外教育相结合。充分利用校内外场馆设施、特色课程、师资力量等资源,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三) 安全第一原则。各学校要建立课后服务工作安全保障制度,落实安全保障责任,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三、具体安排

(一)服务范围。区属各学校在校小学、初中学生。

(二)服务时间。课后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下午放学起至18时前两个时段。具体服务时间按照市教育局规定执行,不同季节可适当调整。

(三)服务对象。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学生(寄宿学生和乘坐校车的学生除外),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四)组织方式。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具体安排由教育局牵头,学校负责,学校要充分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五)服务内容。课后服务要因校制宜,量力而行,服务内容可以包括:

1.在校午餐、午休服务。教育局、各学校要创设条件开展营养餐配送工作,要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建立健全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制度,设计学生综合实践课程。学校食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取得合法的食品经营许可资质,按要求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确保有效实施,加强对大宗食品原料供应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以及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规范管理。同时,按市政府、市教育局要求建立集中用餐配餐制度。

在校午休服务一般安排在教室,或经过改造具备一定条件的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场所,并均应具备消防安全使用条件。条件较优越场所应优先提供给低年级学生使用。

2.下午课后服务。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把有效指导和控制作业量结合起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做好防控“小眼镜”工作;开展体育训练、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传统工艺等各类社团或兴趣小组,为学生提供“菜单式”服务;安排学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观看适宜青少年的影片;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或特色活动。

四、组织实施

(一)教育局牵头,学校为主实施。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主动承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学校要制定本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服务时间、内容、组织方式、收费事项等,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应告知学生家长并在学校公示栏和网站上公布,方便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申请。

(二)加强队伍保障。鼓励学校教师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支持各校组织社会专业人员、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学生、退休教师等为学生提供各种专业化的服务,动员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及社会热心人士等志愿服务力量,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提升课后服务能力。各学校要对参与人员严格把关。

(三)做好经费预算。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对公办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教师面向学生开展课后服务核定补贴经费。教育局牵头,以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公办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在籍在校人数(学籍库数据)为基数,按生均每月35元标准,每年按10个月核定学生课后服务补贴经费,并将其纳入年度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所需经费按照区政府2019年第11次常务会精神纳入财政预算,按照财权、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区属学校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承担。

(四)人员合理取酬。教育、人社、财政部门在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对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应当根据课后服务内容时长等情况,适当增核绩效工资总量;各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根据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专项核定课后服务教师补助,纳入绩效工资总额管理,不计绩效工资基数,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分配。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有关劳务报酬,所需经费可从课后服务专项费用中列支。民办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按市政府政策执行。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文明办、发改委、财政局和人社局依职责负责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业务指导、政策支持和督查考核等,文明办、科协、公安、民政、文化、体育、团委、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和组织要积极配合,通力合作,协同推进课后服务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区财政部门要依规保障课后服务相关经费,要制定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办法,依法依规使用相关经费。课后服务工作经费可用于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水费、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购买社会服务和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人员课时补助等。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校要建立课后服务相关制度,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的管理。财政补贴费用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支出。教育局牵头,学校主要负责人是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集中教学;严禁以辅差培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四)确保安全稳定。各相关单位要积极稳妥推进此项工作,根据不同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安排足够数量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所有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人员须先经教育部门备案;教育局要组织学校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场地、设施设备和安保登记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师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和良好秩序;公安部门要加强学校周边治安复杂场所的安全检查,交管部门加强该项工作的交通安全疏导,确保学生离校安全。

六、其他

寄宿制中小学校早晚自习费发放标准、经费保障和管理办法参照此实施意见执行。

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吉教联〔2018〕14号)文件精神,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二、实施范围、课后托管时间及实施步骤

(一)实施范围

从2020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三、托管服务师资力量、课程内容、管理形式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四、托管经费来源、使用、管理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五、托管服务程序

是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确定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按照本校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督促检查课后服务情况,同时设定专人以年组或者楼层为单位进行监管,做到全程有效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安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第五篇】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满足新时代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教育局、**教体局、**中心校有关文件要求,我校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出发,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二、实施原则

我校课后服务工作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有效监管”的原则。第一,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事先征求家长的意见,主动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第二,课后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并合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第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措施。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工作小组。校长任组长,中层管理人员任副组长,全体教师为成员。领导工作小组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内容:

1、制订好活动方案,落实具体的活动小组,提出明确的活动要求;

2、根据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及时调整有关兴趣小组(内容、指导教师、学生等等);

3、每天查看每组活动是否开展,活动是否正常,存在什么问题,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交流、总结,努力使兴趣小组活动开展的富有成效。

四、具体活动安排

(一)课后服务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全体教师

(二)课后服务活动内容

1、在校午餐服务:本校食堂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服务。午餐由学校食堂统一供应,学校要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建立健全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制度。学校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取得合法的食品经营许可资质,按要求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同时,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确保有效实施,加强对大宗食品原料供应商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以及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规范管理。

2、在校午休服务:一般安排在教室。

3、课后托管服务:课后托管活动形式及内容由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学校在托管时间主要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青少年的影片等课外活动。不得将校内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年龄特点,照顾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因地、因人制宜”的原则,以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进步为目的。

(1)以班为单位进行活动,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心理特征及兴趣爱好,兴趣小组课程设置如下:

五子棋;硬笔书法;手抄报;羽毛球;篮球

(2)学校课后服务活动内容:除了开展班级兴趣活动小组外,学校还将成立学校兴趣小组,以更好地延伸课堂学习知识,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比如:课外阅读兴趣小组、合唱兴趣小组、美术兴趣小组、足球兴趣小组等,通过社团活动培养学生广泛的兴趣爱好、扩大学生求知领域、激发学生创造能力,使他们在快乐中成长。

(三)课后服务活动形式

1、班级活动:组织活动必须由教师分工负责,学生有组织、有计划的活动,不得随意活动,活动内容以班为单位做好计划,由班主任每周填写活动记录(教导处下发),期末上交学校存档,作为教导处和学校检查落实情况的依据。

活动时间要求:周一至周五下午第四节课。

五、工作要求

课后服务是教育部统一部署的民生工程,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凡是参与此项课后服务的老师必须提高“四个意识”,切实做到真正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做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所有参加老师要按学校的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这项工作。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必须是完全自愿参加,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字后即可参加以上学校举行的课后服务活动。

六、考核办法

学校将参与课后服务的辅导教师工作表现纳入教师考核范围,并对参与课后服务的老师计算一定的工作量,每月将对课后服务的出勤情况和活动开展情况等常规管理的情况给予公示,对在这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老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对不认真参与的老师将给予纪律处分。

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第六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满足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一〔2019〕329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精神,在认真总结2019年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暂行)。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问题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减负为目标,积极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构建机制健全、保障完善的课后服务体系,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满足学生多样化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统筹管理本区域的课后服务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学校为主。学校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确保课后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三)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四)公益惠民。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各县区根据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性质,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由政府和家长共同负担服务成本。要对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

(五)稳妥推进。要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好事办好。

三、课后服务主要内容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时间一般应控制在小时以内,小学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初中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3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所属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确定。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结合学生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中小学校要积极主动开放体育、艺术、图书等场馆,提供体育艺术器材、设施和图书等。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小学阶段以团队活动、体育艺术科普活动、课外阅读、综合实践、作业辅导等为主。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初中阶段以体育艺术活动、科技创新、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综合实践、团队活动等为主。严禁中小学校将课后服务办成变相集体教学或变相补课。作业辅导和答疑解惑等学习性活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课时。

(四)服务程序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认真组织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1.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学校结合本校各类场馆、功能室、活动场地、仪器设备、师资等资源设计课后服务项目,并向全体学生发放课后服务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2.编制目录,告知家长。学校结合学生需求和校内外资源,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目录,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将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费用开支、安全措施等告知家长。

3.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家长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向班级提出课后服务申请,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加强指导,帮助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后服务项目。在审核时,对于家长申请不能满足的,要加强协调,安排其参加其他适合的课后服务项目。

4.明确责任,分类实施。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课后服务权责问题。学校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对所有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进行统筹安排,分类组织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5.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积极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创建课后服务精品课程,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

(五)服务组织

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需师资要以本校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师资力量确实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文体工作者、科普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家长志愿者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要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课后服务工作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市级层面将成立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见附件1)。市委改革办负责统筹指导课后服务改革工作;市发改委负责会同教育部门提出收费标准指导意见;市人社局负责保障课后服务师资权益;市财政局根据《鹤壁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采取财政补贴形式予以支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的监管;市教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各中小学校也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县区要建立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确需收取课后服务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劳务报酬。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并适当用于水费、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等,不得挪作他用。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三)健全机制,确保安全。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制定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要建立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四)强化监督,注重宣传。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各中小学要严格上下学制度,严禁将放学后的课后服务时间作为正常教学时间集体上课或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补课,严禁借课后服务之名乱收费。要加强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第七篇】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教育服务工作,办好社区满意的教育,按照《成都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实施意见》(成教函[2019]17号)和《成都市温江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温江区寿安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学校根据家长需求和学生身心特点,利用有效时间、空间,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二、坚持原则

(一)自愿选择原则  课后服务以学生家庭的需求为原则,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

(二)统筹协调原则  课后服务工作与学生减负工作结合,与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结合,与学校特色发展结合。

(三)坚持公益原则  课后服务工作采取政府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不以盈利为目的。

(四)安全第一原则  课后服务工作落实安全责任,规范服务行为,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三、组织实施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杨华忠校长(负责总体规划安排)

副组长:杨启贤副校长(负责安全及制度建设)

徐世宏教导主任(负责课程设置及考核)

督察员:范远光办公室主任支部书记(负责过程监督)

家委会代表(负责家校联系)

组  员:黄雪梅、伍玉梅、蒋勇、杨波、刘晓勇、各年级组长(负责具体落实)

(二)服务时间

1、2年级:3:30--5:30               3、4年级:3:30--5:40     5、6年级:3:30--5:50             7-9年级:4:15—6:00

(三)服务内容

专业辅导、拓展阅读、兴趣活动、拓展训练等。

(四)服务方式

课后服务以课程设置的方式进行开展,由本校本班教师在完成正常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后,分班进行课后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并进行过程和阶段考核评价。

四、经费保障

课后服务经费,采取财政补贴和家长自愿缴纳相结合,家长承担部分不高于180元/生.月(具体以上级部门文件要求为准)。用于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水电费、消耗品购置、器材维护、购买社会服务和课后服务工作人员劳务补助等。实行学月预收和学期结算的方式,并做好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接受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五、工作安排

1、政策宣讲:4月28日行政管理人员会、29日班主任会(部分家长会)分别宣讲课后服务相关政策。下午3:30以《告家长书》的方式,将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告知家长,并填报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申请表,然后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安全协议书。下午4:20召开全体教职工工作会,宣讲师德要求、工作预设和工作要求。

2、发放告家长书:4月30日以《告家长书》的方式,将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告知家长,并填报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申请表,然后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安全协议书。

3、4月30日-5月6日教导处徐世宏牵头设置课后服务课程和人员安排并制定课程开展的质量评价要求,副校长杨启贤牵头草拟保障课后服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的各项管理制度。

4、5月6日——10期间试行开展首次课后服务。

六、工作要求

1、学校加强课后服务的值班值岗,巡视检查。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

2、家长是学生课后服务的重要责任方和重要参与方,与学校共同担负课后服务时段学生的监护责任,家长应该按照课后服务结束时间按时在指定地点接孩子。学校家委会协助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3、课后服务工作要在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校减负措施》精神,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进行。学校不借机进行集体补课和上新课,不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第八篇】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是一项很艰难的任务,同时也是一件很有意义的工作,中小学生是我们祖国的花骨朵,不可有半分敷衍,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4月27日,在贵州省锦屏县三江镇潘寨大公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志愿者带着孩子们玩“老鹰抓小鸡”游戏、下五子棋、指导小学生观察龙虾的特征。

近年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县为解决易地移民搬迁小区小学生下午放学后无人看管的问题,设立“四点半课堂”,组织志愿者在下午四点半到六点之间,对小学生进行课业辅导和组织开展趣味活动等,满足学生课后学习及发展兴趣爱好的需求,深受学生及家长欢迎。杨晓海/摄(新华社发)

“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突出。减轻学生负担,根本之策在于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做到应教尽教,强化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会议指出,要鼓励支持学校开展各种课后育人活动,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

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三点半”接送难题等实际困难的重要举措。中央深改委这次会议释放出明确的信号,表明对校外培训彻底治理的决心,也为中小学课后服务政策落地奠定坚实的基础。

2017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各地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要求;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提出针对“课后三点半”难题,要求各地要强化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根据教育部统计数据,截至2020年10月,全国已有29个省份出台了中小学课后服务政策,30个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

中小学课后服务现状如何?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种现状?还有哪些措施急需改进?2019-2020年,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教育治理研究院课题组(以下简称课题组)在山东、广东、湖南、湖北、广西、四川等六省份进行实地调研,对中小学课后服务有关内容进行了专项调查。课题组分别对省会城市、地级市及县级市的中小学进行抽样调查,样本涵盖东中西部地区130余所中小学的一万余名学生。

课题组调查的数据显示,在中小学课后服务上,没有参加过课后服务的占比约51%,参加中小学课后服务的占比约49%,即大约一半的学生参加过课后服务。

课题组实地调研发现,中小学课后服务形式多样,大致可以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学校主导模式,如广东等地,以学校为主体,利用学校师资和场地优势提供课后服务;二是家委会主导模式,如湖北和山东等地,以家长委员会为组织主体,依托学校的场所开展课后服务;三是校外机构主导模式,如江苏和福建等地,鼓励校外机构和学校密切合作,调动校内外教育资源,共同开展课后服务;四是社区主导模式,如四川和广西等地,以社区工会和团组织等为主体,借助社区图书馆、博物馆等资源,为社区内中小学生学生提供课后服务。

家长最关心课后服务的哪些内容呢?课题组调查的数据显示,孩子的人身安全(%)、内容安排(%)和课后服务效率(%)是家长最关心的三个方面。可见,大部分家长对中小学课后服务的安全保障和高质量高效率充满了期待。

是什么原因驱使学生参加中小学课后服务呢?课题组的调查显示,32%的学生表示“父母上班没时间接送”,%的学生认为“自己学习成绩差”,有%的学生表示“别人都参加”,也有%的学生表示“学校或教师有要求”。从主观愿望来说,%的学生表示“完全自愿”,%的学生认为参加中小学课后服务“并非自己的意愿”。课题组分析,中小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原因多种多样,除了父母工作忙、学生学习需要补习外,也有部分学生是盲目跟风,还有一小部分学生是迫于学校或教师的压力,本是学生按需参加,却变成了“被自愿”同意。

课题组分析,课后服务之所以受到学生的欢迎,一方面它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学校课内教育差距,另一方面能为家庭教育缺位和社会教育失范的学生进行优质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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