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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字]高中学生读书心得体会范文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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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生读书心得【第一篇】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

高中生读书心得900字【第二篇】

我是一只书虫,而且我对“书”这食品的要求还真挺高的呢。

那些粗制滥造的书我是不吃的,吃了我就会浑身难受。那些所谓的“书籍”,根本就算不上是“书”!无论封面怎样精美,插图怎样华丽,但只要内容贫乏,那就是一本无用的书。因为书籍是给人带来享受,让人们了解知识,拥有快乐的——哪怕我只是一只书虫,但我吃了书后,也会体会到书中的乐趣。

只有那些已经得到你们人类所认可的书籍名着,才是我真正的粮食、“生命之泉”。就算那些书的封面很粗糙,没有一张插图,但只要内容丰富、充实,那就是一本好书——我的粮食。

还记得当初第一本令我垂涎三尺的书,就是那一本《水浒传》了。

那本书的封面很单调,并没有花哨的图画与插图,却足足有人类手掌半扎的厚度;5公分左右。从第一章《洪太尉误开伏魔殿》至最后一章《宋江之死》我已早已啃了个“滚瓜烂熟”。那在作者施耐庵笔下纷纷栩栩如生的梁山泊一百单八将与前任梁山泊总领“晁盖”早是烂熟于我心间——及时雨宋江的讲义气、孝顺;花和尚鲁智深的勇敢;豹子头林冲的武艺高超;黑旋风李逵的鲁莽;智多星吴用的聪明机智……停驻在我心间已多时。有时,一些疑难字句会使我哽咽,但我仍是以你们人类也拥有的坚持不懈的精神克服了过来。尽管书已被我啃食掉了,可是书的消逝却无法消除我对书的记忆。

最近,我在啃食的书是张之路创写的“神秘系列”之一——《非法智慧》。这是一本集友情、亲情、正义、悬疑、恐怖一身的好书。全书一气呵成,我仅几天就看了这本书的一半了。前几天,我正在慢慢悠悠地啃食《非法智慧》时,忽然感到肚子里一阵疼痛,原来是我啃到了《非法智慧》一恐怖的情节了。之后,那一情节就不停地在我的:“脑湖”(因为我的脑子比较小)中映现。可见,这本书对我的影响有多么大呀!

我是一只快乐的小书虫,我每天都畅游在书的海洋里……

高中生读书心得800字【第三篇】

今天,我们学了《我的“长生果”》这一课,我不禁想起了我以前的读书经历。

6岁时,我升入了小学。上一年级时,我什么都好,在幼儿园被表扬的次数是最多的,认识几千个字,会写几百个字,在我们整个幼儿园,我是一个耀眼的“明星”,可是在一张又白又净的纸上就只有一个污点,也就是我唯一的一个缺点——不爱读书。

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可那时,除了上课用的书以外,其它书我连碰都不带碰的。妈妈为这事伤透了脑筋。妈妈多次让我看书,我连动都不动一下。就算天塌了我也不会去看一眼书。

一天,我在看电视,妈妈出去了,过了一会儿,妈妈提了一个袋子回来了,然后急匆匆地赶到卧室,我由于好奇心过重,趴在门沿上偷看,只见妈妈拉开抽屉,把一袋东西放了进去。我没看清楚里面是什么,妈妈要出来了,我一溜烟地跑去看电视了。妈妈出来了,说:“阳阳,别打开卧室的抽屉。”这时,我的好奇心更重了,想:“妈妈是不是藏着什么宝贝,不让我看到?”我非得看个究竟。

下午,妈妈出去了,我急忙跑到卧室,拉开抽屉,打开袋子,我一看,不是什么宝贝,而是几本厚书。我想,不就是几本书吗,用的着藏吗?我又一想,平时妈妈一买书就让我看,不会不让我看的,这书一定不同寻常。于是,我随便翻了翻,看了看。此时,我的魂早被书中精美的图画勾走了。天黑了,我开开灯继续看。妈妈回来了,我一惊,依依不舍地合上了书,放了回去。我一看表,不知不觉已经看了四个多小时了。从此以后,我迷上了读书,书一看完妈妈就给我买,我看书看得如痴如醉,沉浸在一个个精彩的故事中,我驾驶着我的小船——书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一读书就忘记吃饭,忘了睡觉。我读了许多书,日记、作文水平都有所进步,有所提高。

书,授给了我知识与乐趣,我很感激它。

高中读书心得【第四篇】

说句实话,看完《围城》后心里空荡荡的,还想有什么东西切实存在过,现在却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一片空白。我努力去寻找那些空白处透明脚印的主人,可是怎么也没有结果。我并不是读每一本名著都这样,只知道在合上《围城》的那一刹那,内心充满了读完后的成就感和怅然若失的寂寞。

在读《围城》时,我总是觉得我和方鸿渐很像,明明只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却时刻受到时代和社会的束缚;明明不想伤害周围的人,却在无形中伤害了每一个;明明在时代背景下只想混混日子却有时还存在一点点的正义感和良知。常常因为做错事想要忏悔和道歉,却在后来默默骗自己,事情过去了就算了。唐小姐是小说中没有染上被嘲讽调侃意味的人物,他们之间的感情不掺杂任何的世俗的东西,可以说是给人新鲜纯真的感觉,好像让人们想起了年轻时的自己。原以为他们可以经历种种挫折然后在一起,但是没有想到他们竟然如此轻松的就放弃了对方,就好像我也不能坚持我的所爱一样,很难将自己喜欢的东西进行到底,最后被别人说成半途而废的人。

我很喜欢钱钟书的语言,从不吊书袋子,没有半点浮夸风。用最朴实无华的语言写出最贴近我们内心的东西,用最温柔的话语批判周围的人和社会上的事,有可能他经历的比我们多,所以想到的比我们深刻。方鸿渐的一生就像是我们每个人的一生,有些东西是注定的,有些东西是我们错过的,肯能我们最后得到的并不是我们想要的。我们的一生中会遇到太多太多的人,而大部分都是过客,我们想留都留不住。就像是船只,别人在我们的`港口停留过,我们也在别人的港口停留过,可是这只是时间长多的问题,船不可能永远停留在一个港口,我们终将离去,驶向远方,虽然没有人知道终点是什么,但我还是前进了。

有可能你会认为我这样看待方和唐的爱情太过于庸俗、肤浅和幼稚,可能有些人说作者就是要营造出这样的气氛,让人们感觉得不到的才是的。但是我真的希望他们在一起,我不明白,为什么美好永远只属于片刻,而围绕我们周围更多的却是生活的艰辛和无奈。也许会有人说这就是生活,但是我觉得这话只是一个世俗的人长期被生活压迫所发出的叹息。至于,为什么美好的东西总是留不住这个问题,没有人能够回答。

高中学生读书心得【第五篇】

最近读了《追风筝的人》,不敢说理解透彻,但是真的颇有感触。

前言中的最后一句话,愿你们的风筝飞得又远又高。当我读的过程中发现风筝对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意义,可以是某种情感,或是不懈追求的珍贵的精神或物质。对于阿米尔来说,风筝代表的是他人格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目前我还想不出来我人生的风筝到底是什么,不过不管是什么,我会勇敢的去追逐,不管前方有多少的坎坷。

哈桑单纯,忠诚,纯良正直。阿米尔敏感,缺乏安全感,在感情和道德上摇摆不定。在他们脆弱的关系后尽然隐藏着亲兄弟的血缘。全文尽展当代的阿富汗与阿富汗文化,作者描述的阿富汗温馨舒适,可即便是这么美丽的国度,却是如此分崩离析。作者安排的情节紧紧扣人心弦,角色的安排和情节的发展令人极度不安。小时候的过于早熟,让阿米尔做出了错误的决定,赶走了哈桑,却不知与以后的生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还有命运的因果轮回。当他为了带走哈桑的儿子,被阿塞夫打成了兔唇,哈桑的儿子自杀被救活后的空洞,因为风筝终于被填补,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如今又成了阿米尔对哈桑的儿子。冥冥中的安排与救赎实在让我感受颇丰。好在阿米尔总算追逐到了自己缺少的那部分人性,可是我们呢,真的可以追到我们的风筝吗?

而阿米尔那受万人敬仰的父亲,尽然隐瞒着那样的丑闻,还有男人为了养活自己的孩子出售自己的义肢,通奸的情侣在体育场被石头砸的血肉模糊,而哈桑的儿子尽然也逃不过悲惨的命运,被迫涂着胭脂,带着铃铛跳着猴子表演的舞步,并且和父亲一样被阿塞夫强迫,这些景象给人以很大的冲击,实在令人回味无穷。

凡夫俗子在历史狂涛里的独立奋斗,一部非比寻常的小说。

所有的书,每一次阅读会有不同的感触,期盼下一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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