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统一战线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范例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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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统一战线工作实施方案【第一篇】
统一战线工作是学校党的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加强新形势下学校的统一战线工作,根据省委统战部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皖统〔2009〕33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学校统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统一战线工作作为党的一个重要法宝和政治优势,是党的一项长期方针。学校统战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基础,是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时期做好学校统战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2.高校统战工作本质上是团结人的工作。学校统战成员具有层次高、社会联系面广、社会影响力大等特点。加强与党外知识分子的团结合作,把各方面统一战线成员团结起来,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协调关系、沟通思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优势,是学校统战工作的重要任务,对于服务学校中心工作,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提高办学治校水平,建设和谐校园,具有重要作用。
二、学校统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范围
3.学校统战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凝心聚力,团结协作,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水平,发挥文化传承主阵地作用,推动学校统战工作实现新跨越。
4.学校统战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知识分子,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少数民族人士,有宗教信仰的人士,港澳同胞及在学校就读的港澳学生,台湾同胞及其亲属(包括在大陆定居的台胞和就读的台湾学生),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重点是专业领域成果显著、政治上有代表性、社会上有影响的党外人士。
三、加强对学校统战工作的领导
5.从推进学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高度,切实重视统战工作。党委要把统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一位党委负责同志分管统战工作,党委会每年至少有一次会议,检查总结和研究部署学校统战工作。
6.把统战理论和政策纳入党委(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内容。学校各级党政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并亲自做统战工作,带头学习、宣传统一战线知识,带头贯彻执行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7.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基层党组织、院(系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重在落实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统战部作为党委主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与党外代表人士所在单位共同做好对他们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与党外代表人士所在单位经常沟通,及时了解、分析和向党委反映党外代表人士的思想动态;协调各方力量,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开创新局面,努力为学校建设发展做出新贡献。
8.加强统战工作机构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统战部长列席党委有关会议;充实专职统战干部,加强对统战干部的培训;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构成情况,设置统一战线委员或指定专人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9.为统战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物力和财力支持。根据统战工作的需要,保证经费预算,为学校统战工作的重要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和资金支持,同时积极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创造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民主党派活动场所。
四、学校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
10.完善征求党外人士意见的制度。在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中,党委要充分听取党外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每学年召开1—2次学校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座谈会。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通报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情况,认真听取、研究落实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情况。
11.完善党外人士参加学校有关会议制度。学校召开党代会,要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列席会议,党委工作报告可事前征求他们的意见;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有一定数量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也可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或一些具有代表性、知名度较高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组织有关大型活动或庆典时,要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学校其他工作会议或活动,应视其情况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列席或参加。
12.完善党委成员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党委统战部要安排好党委成员的联系交友名单,名单应突出联系交友对象的代表性,并适时进行调整;中层党员领导干部也要经常走访本单位的党外代表人士,开展谈心活动;就学校改革、建设与发展中的问题和本部门的工作征求意见,听取反映。
13.建全民主监督制度。要支持党外人士就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民主办学治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以及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民主监督,鼓励他们深入进行调研,积极反映情况,勇于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支持他们发表不同意见,对他们提出的意见、批评和建议,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合理的要积极采纳,一时办不到的要解释说明。
14.加大对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支持力度。统战部要按照政治要求以及党委的意见,加强对学校民主党派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问题上的领导。支持民主党派依据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支持民主党派组织按照参政党建设的目标,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把自身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增强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识,提高贯彻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自觉性,深化对参政党地位、性质和历史使命的认识,为巩固和发展同中国共产党的团结合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支持民主党派加强组织建设,提高民主党派成员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着眼于多党合作事业的长远发展,支持民主党派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协助民主党派做好组织发展和成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要鼓励统一战线成员立足本职,为加快学校事业发展建功立业;要支持民主党派围绕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开展专题调研,积极建言献策;要坚持以人为本,将照顾同盟者利益的举措落到实处。
15.进一步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统战部要协同组织部抓好对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工作,把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推荐和使用工作纳入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注重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代表性强、数量充足的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举荐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政治安排以及实职安排工作。统战部要积极探索无党派人士工作机制,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努力为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学校统一战线工作实施方案【第二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共陕西省委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学校统一战线工作,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优势和作用,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统战工作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统战工作是学校党的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开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进行科学民主决策、推进依法治校的内在需要;是落实人才强校战略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统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方法
1.学校统战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化系列成果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大团结大联合主题,坚持学校党委领导,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努力为促进学校改革发展与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2.开展统战工作的原则方法:做好新形势下的统战工作,必须掌握规律、坚持原则、讲究方法。
——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同时,要尊重、维护、照顾同盟者利益,帮助党外人士排忧解难。
——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统一战线是一致性和多样性的统一体。一方面,要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巩固已有共识,推动新的共识,这是前提和基础;另一方面,要坚守政治底线,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包容差异。
——善于联谊交友。联谊交友是统战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统战工作的重要方式。党员领导干部要与党外人士多接触、多谈心、多帮助,讲尊重、讲平等、讲诚恳,出于公心为党广交多交肝胆相照的挚友。
三、学校统战工作的对象与职责
1.学校统战工作的主要对象包括: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少数民族师生,有宗教信仰人员,在校就读的外国学生及学校与台湾、韩国等地区和国家的大学交换生,新媒体使用管理人员、网络意见人士,及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重点是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党外代表人士。
2.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将统一战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专题研究重大问题。
(二)贯彻落实统一战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委、省委高教工委及教育厅党组的工作部署,督促检查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把统一战线工作作为对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
(三)组织开展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研究和宣传教育,把统一战线工作纳入宣传工作计划,把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纳入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把统一战线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
(四)发现、培养、使用并向上级积极推荐使用党外代表人士,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
(五)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部门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
(六)向上级党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
四、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
1.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着力加强政治领导,使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始终与学校党委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思想、组织、制度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建设改革事业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提供必要保障。
着力加强政治协商,建立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的体制机制,真心实意地采用多种形式就相关内容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展开协商;通过建立健全知情和反馈机制,确保他们知情明政,通过增加讨论交流的平台和机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以凝聚共识、优化决策。
2.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及新媒体使用管理人员、网络意见人士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是统一战线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重点对象是具有高级职称的党外知识分子、学科带头人或重要业务骨干中的党外知识分子、担任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外知识分子。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国情、社情、校情的调研培训,提高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
校园内新媒体使用管理人员、网络意见人士具有增长速度快、分散性强、社会影响面广的特点,是信息时代统战工作新对象,做好他们工作,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戒之以法和助之以实,团结和引导他们有序政治参与;要充分发挥各二级学院与机关直属党支部作用,号召他们主动与这些新的学校阶层人士多交深交朋友,借助他们的声音宣传学校。
3.做好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工作。留学人员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统战工作新的着力点。以有贡献、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党外留学人员为重点,积极发挥留学人员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优势和作用;积极解决留学人员回国工作、为学校服务中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为他们营造和谐宽松的干事创业环境,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鼓励他们以各种方式为学校建设发展服务。
4.做好学校民族团结工作。高校民族工作关系民族团结政策在高等教育领域的贯彻落实。要以增进“五个认同”为目标,建立完善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机制,重点要做好少数民族学生管理服务工作,既要尊重少数民族文化风俗和饮食习惯,又要避免强化民族差异,努力帮助少数民族学生融入学校、融入集体、融入社会。
5.要有效抵御利用宗教对学校进行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针对境内外敌对实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不断加剧的严峻形势,要加强源头防控,严格教学和讲座、论坛等学术活动以及接收境外资助、个人资助的管理;正确把握落实中央关于高校宗教工作的政策要求,禁止在校园内进行传教和开展任何宗教活动;坚决防范和打击各种邪教,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做好信教外籍教师的相关工作。
6.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着力加强我校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储备、培养使用力度。坚持组织培养,有意识把一部分优秀人才留在党外,为培养同我党亲密合作、可堪重用的党外代表人士涵养水源;坚持实践锻炼,在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中,逐步建设一支有一定数量、结构合理、素质良好的党外干部队伍,将党外干部纳入党政领导干部交流总体安排;积极向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及各人民团体推荐党外代表人士,重视推荐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特邀工作人员。
五、加强统战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1.情况通报制度。学校党委每年要召开1—2次情况通报会或座谈会,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学校发展规划、重大决策、重大改革方案、重要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传达上级重要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2.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制度。学校出台《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工作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同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工作制度,听取他们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支持他们开展工作,不断发展同他们之间的真诚合作。
3.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学校有关会议、阅读文件的制度。校长办公会议在议事、决策及在涉及讨论与学生、教职工利益相关议题时,可邀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列席参会;学校召开党代会、教代会、重要工作会议以及处级干部有关会议、举办重大活动时,应邀请各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以及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
学校传达中央,省、市文件,按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党政发到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的有关文件,应根据文件发送范围,由统战部门发送至各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以扩大党外人士的知情面。
4.关于党外后备干部培养、考察和举荐工作的制度。按照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统战部要配合组织部,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对适合任职条件的党外人士加强培养和考察,条件成熟的要选配到学校相应的领导岗位上任职。
六、切实加强学校党委对统战工作的领导
1.加强党委领导。要强化学校党委抓统战工作的主体责任,学校各级党组织书记是统一战线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党委及各基层党组织要把统战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真正把统战工作纳入党委和基层党组织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工作考核内容,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各基层党组织原则上应设统战委员,全面了解、反映本单位统战成员的情况,协助做好本单位的统战工作。
2.建立健全统战工作机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商、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统战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学校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统战部,对落实中央统战工作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研究、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学校各部门要增强统战意识,搞好分工协作。
3.加强统一战线工作队伍建设。合理核定统战部门人员编制,配备必要的专职统战干部,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和热心统战工作的干部队伍。要关心统战干部的成长发展,加强对统战干部的教育和培养,不断提高统战干部的思想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统战部干部要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理论学习,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以适应学校统战工作发展的需要。
4.加强统战工作保障。学校应加大统一战线工作经费投入,为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开展工作和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学校民主党派成员、统战团体成员、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必要的社会工作和社会活动,所在单位要给予时间支持,统战部要积极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七、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统战部负责解释。
学校统一战线工作实施方案【第三篇】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统一战线工作,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法宝作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统一战线工作会议精神,日前,学校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山东省推进〈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工作方案》,就切实加强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强化学校统战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做出明确规定。
《办法》明确,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针,积极促进统一战线关系和谐,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凝聚共识、凝聚人心、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办法》指出,学校统战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基础,是学校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范围和对象是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少数民族人士、有宗教信仰的人士、港澳台同胞及亲属、华侨和归侨及侨眷、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统一战线的工作对象是党外人士,重点是专业领域成果显著、政治上有代表性、社会上有影响的党外人士。
《办法》明确,学校党委和二级学院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别是校、院统一战线工作第一责任人。坚持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统战工作机制。党委统战部门作为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应当认真履行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
《办法》还就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党外代表人士的标准是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可。要把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纳入干部、人才队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建立党外后备干部名单,继续贯彻执行把一部分优秀人士留在党外的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的指导,积极发挥联谊会的作用。学校党委成员每人联系2名党外代表人士。
学校统一战线工作实施方案【第四篇】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厅字【2016】27号)、陕西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6】59号)等文件精神及中省统战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学校统战工作,明确统战工作责任,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统战工作是学校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基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发展壮大爱国统一战线、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学校统战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大团结大联合主题,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针,以强化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导为主线,以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为重点,做好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归国留学人员工作,促进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抵御利用宗教对学校进行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引导学校港澳台侨学生增进国家认同和中华民族意识。
第三条 加强党对学校统战工作的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及二级单位党组织共同参与的齐抓共管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
第四条 建立健全统战工作报告制度。学校党委把统战工作作为党建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向上级报告。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把统战工作作为抓党建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向党委作年度考核述职评议报告。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把统战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报告内容。
第二章 工作责任与内容
第五条 学校党委对全校统战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责任是:
(一)认真贯彻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落实“四个纳入”,将统一战线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纳入宣传工作计划,纳入党校、干部培训和教师培训教学内容,定期研究统一战线工作。
(二)把培养选拔党外后备干部纳入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按要求配备党外干部,加大培养力度,为统一战线各领域输送优秀人才。
(三)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宗教工作政策,关心少数民族师生工作和学习,抵御利用宗教对学校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
(四)积极支持海外留学,充分发挥归国留学人员的作用。
(五)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部门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要求,加大对统战工作支持保障力度。
校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四个亲自”,亲自研究部署重要工作,亲自推动解决重要问题,亲自参加重要活动,亲自联系重要党外人士。校党委分管统战工作的领导承担主要领导责任,抓好统筹协调。校领导班子成员要重视和关心支持统战工作,落实“三个带头”,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第六条 学校党委统战部是负责全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指示、决定,向校党委全面反映学校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学校统一战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贯彻落实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通报情况和反映意见建议。
(三)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向他们传达有关重要文件、通报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经常听取和及时反映党外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他们在治学、治教和治校中的重要作用。
(四)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各级人大、政协、参事安排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实职安排推荐、党外干部选拔培养举荐及党外后备干部考察培养选拔工作。组织和支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参事参加活动,充分发挥作用。
(五)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加强引导,协调关系,反映意见,提出政策建议。加强与归国留学人员的联系,注意研究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六)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师生工作,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协助做好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和反邪教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在校工作学习的港澳台侨教师和学生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中华文化、中国国情等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
(八)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统战理论与政策研究工作,积极开展统战宣传和信息工作,建设统战信息宣传平台。
(九)协助省级党派组织做好相关工作,加强联系沟通。
(十)协调做好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承担学校党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成立西安财经大学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党办、组织、宣传、统战、学工、教学、科研、人事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加强对学校统战工作的领导;
(二)对学校统一战线工作重大问题进行调研,研究分析学校统战工作新情况、新问题;
(三)指导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积极开展统一战线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四)督促检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关于统一战线的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大统战”格局,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统战工作。
第八条 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党委办公室(稳定办):综合联络协调,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
党委组织部:将统战工作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考核评议,纳入干部队伍总体规划及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纳入党校培训教育
党委宣传部:将统战工作纳入宣传工作计划
党委统战部:统战工作统筹规划,牵头抓总
学生工作部: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学生信息库,加强学生民族宗教教育,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
保卫工作部: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
教务处:将统战工作纳入马克思主义等课程教学内容,做好统战成员参加参政议政服务社会活动工作量计算
科研处:将统战成员参政议政成果纳入综合评价体系,纳入哲学社会科学评奖项目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将统战工作纳入教师培训,协助做好归国留学教师、无党派知识分子教育引导
国际合作交流处:协助做好归国留学人员教育引导,做好外籍教师、留学生教育管理 ,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
第九条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战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为本单位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统战工作,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设统战委员,认真贯彻落实统战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党外人士及归国留学人员信息库。
(二)定期向本单位党外代表人士通报情况,邀请参加重要会议,听取并征求他们对学校及本单位工作重大决策、决定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向学校党委推荐党外后备人才。
(三)建立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与党外知识分子交朋友,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四)积极支持本单位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统一战线考察调研、建言献策、社会服务等活动。积极支持本单位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发展考察新成员。
(五)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宗教工作政策,关心本单位少数民族师生工作和学习,营造有利于民族团结的氛围,抵御利用宗教对学校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
(六)做好海外留学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联系、管理和服务工作。掌握本单位归侨、侨眷基本信息。
第十条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战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有关要求,负责本单位统战工作日常事务。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统战对象信息库。
(三)向本单位党组织汇报学校统战工作有关任务部署与工作要求,向本单位党员宣传党的统战工作理论、方针和政策,不断增强党员统战意识。
(四)加强与本单位统战对象的联系,听取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
(五)负责本单位统战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和宣传报道工作。
(六)按照学校党委要求,做好统一战线其他工作。
第三章 统战工作考核评选及奖惩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基层统战工作指标体系,开展工作检查考核及评优表彰,推动责任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一)统战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是:
校统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统战工作先进集体评优条件是:
1.重视统战工作,把统战工作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委高教工委及学校党委统战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四纳入”,“三带头”,定期研究落实本单位统战工作。
2.建立健全本单位党外知识分子及归国留学人员信息库;注重党外知识分子及归国留学人员教育引导;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积极与党外代表人士交友联谊;注重听取党外代表人士意见,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参加本单位重要活动,发挥党外代表人士民主监督、建言献策积极作用。
3.支持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开展活动,为其开展活动创造条件;支持党外人士参加学习培训和组织活动并提供便利。
4.建立健全本单位少数民族师生信息库,加强民族宗教教育;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
(二)统战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是:
校统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人员及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统战委员
统战工作先进个人评优条件是:
1.带头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带头参加学校统战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带头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
2.认真做好党外人士及归国留学人员联系、资料收集上报及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工作。
3.积极支持民主党派组织(统战团体)开展活动,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第十二条 学校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统战工作责任,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视情节轻重,严肃问责。
学校统一战线工作实施方案【第五篇】
1.党总支对统战工作负全责。党总支书记主管统战工作,并将其纳入党总支工作的议事日程,统战的日常工作由党总支办公室负责。
2.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行政班子换届、重大改革方案出台等重要事宜,以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等方式,虚心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以保证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3.每年与民主党派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如中心的年度工作总结会;党内开展重要活动应邀请党外人士代表参加,并接受他们的监督。
4.协助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做好换届工作,积极推荐民主党派的优秀人士担任有关民主党派的市委委员、专家咨询组成员及民主党派负责人。
5.配合做好我区统战部布置的各项统战工作,支持侨联开展相关活动。
6.充分利用网站等平台,通过举办报告会、辅导讲座、理论研讨活动等形式,宣传党的统战理论和方针政策,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统战意识。
7.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制度。党总支委员每人重点联系1—3名党外代表人士,各党支部也要视情况设一名统战工作委员。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情况,支持他们开展有益的活动,并帮助他们解决必需的活动经费。努力做到政治上关心、思想上沟通、工作上支持,营造团结、民主、和谐的氛围。
8.通报情况和听取意见制度。每年组织1-2次统战人员座谈会。由校长或党总支书记通报学校工作情况、改革举措、发展战略等;每年在召开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之前,党总支要注意听取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9.信息沟通和反馈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等交流方式,及时反馈各民主党派对学校改革和管理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