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自评报告范例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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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报告1
一、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疾病预防控制相关经费包括牙齿窝沟封闭、免疫预防关怀救助金、县级疾控机构实验室设备和疾病预防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等4大类9项,预算总金额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全市牙防、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关爱救助、县区疾控中心实验室装备配置和免疫预防、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慢病防制、传染病防制、环境健康、职业健康和学校卫生等工作的开展。为做好经费自评,疾病预防控制处协调市疾控中心、市传染病医院、市皮防院、市精神卫生中心等相关单位,认真核查各项经费拨付使用情况和经费对应指标的执行情况,撰写相关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二、自评结果概述
(一)县级疾控机构实验室设备经费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发改委《关于加强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的意见》(鲁卫疾控发〔2016〕2号)和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装备项目实施方案》(鲁卫疾控发〔2016〕47号)要求,济南市于2016年9月全面启动县区疾控机构实验室装备项目。2017年12月,济南市完成2017年度县级疾控中心实验室装备项目招标采购,实际采购设备445台,中标价万元,低于项目预估资金万元。按照省、市1:1配套原则,省、市分别于2017年拨款422万、2018年拨款510万,所需剩余经费由区县统筹,2018年相关经费均按期拨付到位,执行率100%。该经费购置的设备均达到或超过《关于发布山东省市县级疾控中心实验室装备配置参数参考标准的通知》(鲁疾控办函2016年6号文)参考设备要求。设备的配置极大促进了我市区县疾控实验室对政府决策和为民服务的技术支撑能力,目前我市所有区县疾控均通过实验室资质认证或复审,加之先进的仪器检测法逐步替代化学法,更取得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效应。
(二)免疫预防关怀救助金
根据《关于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治疗康复和关爱救助工作的意见》(济卫疾控发〔2016〕6号)和《关于做好市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关怀救助金管理发放工作的通知》(济卫疾控发〔2016〕27号),我市对因接种第一类疫苗引起的、明确诊断或鉴定、伤残等级在三级及以上的严重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按照省级补偿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市级关怀救助,并于2018年分三次对2016年下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共28例病例进行了关爱救助,共通过各相关区县发放关怀救助金万元。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善后处置工作,是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解决病例及其家庭实际困难,确保免疫规划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关怀救助金的发放,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及其家庭的关爱,有效降低了矛盾冲突点和社会风险点。
(三)牙齿窝沟封闭
根据《关于明确儿童窝沟封闭项目各级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济财社〔2013〕68号)要求,我市在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等各级政府部门的领导下,在各县区项目主管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学校等通力协作下,顺利完成了2018年窝沟封闭项目。全市窝沟封闭防龋检查78800人,儿童口腔健康检查率达到100%,达到预期目标;符合牙齿窝沟封闭的人数为67000人,完成封闭66235人,封闭完成率为%,超出80%的预期目标。活动开展期间共发放宣传品、致家长的一封信、知情同意书等70万余份,通过网络、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宣传50余次,进行口腔卫生知识宣教7000余次。提高了学生家长对窝沟封闭防龋项目的认识和口腔健康保健意识,提高了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防龋率和口腔健康水平,保证了儿童健康成长。年初,项目经费预算万元,市财政预拨经费万元,年终执行万元,执行率100%。
(四)疾病预防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根据《济南市2017年度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疾病控制项目实施方案》(济卫疾控发〔2017〕46号)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与组织实施,认真开展落实免疫预防、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慢病防制、传染病防制、环境健康、职业健康和学校卫生等项目工作的开展。2018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疾病预防控制项目补助资金万元,相关经费均按期拨付到位,执行率100%。2018年,全市全市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疫情平稳,疫情报告、疾病监测各项核心指标、疫苗接种率和水、空气污染与健康、公共场所、职业病报告、学校卫生等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体系更加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取得成效,健康生活方式全面开展,“一评二控三减四健”专项行动稳步推进;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扶贫救助工作进展顺利,严重精神障碍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治疗率、规率服药率、面访率均大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疾病预防控制相关经费绩效自评工作是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完成情况和配套经费使用情况的全面梳理,下一步将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经费预算的科学性。在经费预算阶段,进一步明确各项预期指标,提高指标的实用性、适用性和导向性,做到有据可依、条块清晰。
(二)形成自评结果反馈环。进一步做好经费使用考评与业务工作考评的结合,从自评结果中发现业务指标的薄弱环节、找出资金使用匹配难点,以问题为导向,建立资金和业务工作落实、评估、反馈、调整的完整闭环,最大化发挥财政资金投入的效能。
(三)完善经费绩效评估机制。进一步健全经费使用绩效评估机制,将经费绩效评估与业务考核有机统一起来,形成常态化、机制化评估模式,保证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时效性。
同时针对目前经费拨付与业务部署不匹配机制,建议如下:
(一)上级部门进一步捋顺财政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协同机制,确保财政经费拨付和卫生健康业务工作方案同部署、互匹配、重时点。
(二)根据目前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形势,将中央转移支付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传染病、环境健康、职业健康和学校卫生等工作经费,由因素法、省市配套调整为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足额拨付,保证相关工作开展。
绩效自评报告2
一、专项概况
(一)专项基本情况
我中心的专项资金是为了保障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病等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扩大免疫规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指导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专项立项情况
2018年财政预算我单位专项资金: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经费万元、非税成本17万元、农村饮用水项目监测万元、疾病控制等万元。
(三)专项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1.项目绩效总目标。
1保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高水平的接种率;根据国家部署和疫苗供应情况,在重点地区、重点人群中开展脊灰灭活疫苗、麻疹类疫苗的补充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开展疫苗针对性疾病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监测,急性弛缓性麻痹(AFP)、麻疹、乙肝、流脑、乙脑、AEFI监测和免疫监测工作达到国家工作要求。
2提高结核病防治服务能力,加大患者发现力度,实现及早发现并全程规范治疗,管理结核病患者,进一步减少结核感染、患病和死亡,减低发病率。加强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加强肺结核防治知识培训。
3建立由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切实将各项艾滋病、性病防治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遏制艾滋病、性病、丙肝的流行和蔓延。
4进一步做好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工作,推进精神卫生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完善全省精神障碍防治网络体系,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减少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1适龄人群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率达到90%,适龄儿童含麻疹成分疫苗常规免疫2剂次接种率达到95%。适龄人群补充免疫接种率达到95%。
2活动性肺结核、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任务数不低于2015年的90%;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治愈率和病原学阴性肺结核患者治疗成功率保持在90%以上;细菌学检查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95%;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筛查率达到95%以上;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达到92%;肺结核患者登记管理率达到95%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健康教育覆盖全县城乡居民及中小学生;每年举办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班;全年完成肺结核病人管理与督导6频次;耐多药可疑者推荐。
3扩大《艾滋病防治条例》宣传覆盖面,不断完善监测,检验网络,最大限度发现传染源,加强对有易感染艾滋病、性病、丙肝危险行为人群综合干预工作,建立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提供关怀和救助的社会机制。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专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
2018年预算专项支出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专项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一般预算拨款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万元。
(二)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
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经费万元、非税成本17万元、农村饮用水项目监测万元、疾病控制等万元,合计万元。均于2018年内拨付到位。
(三)专项资金实际支出使用情况;
艾滋病防治经费万元,地方慢性病防治经费2万元,非税成本17万元,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经费万元,健康教育宣传经费2万元,结核病控制项目经费3万元,救灾防病经费2万元,冷链运转维护经费3万元,农村教育学生营养健康检测费1万元,农村饮用水项目监测经费万元,食品安全保障经费2万元,信息网络系统维护经费2万元,鼠密度监测与控制工作经费2万元,学校卫生工作防治经费(含儿童驱蛔经费)6万元,业务培训班费用3万元,职业病防治经费1万元,重大传染病防治经费5万元。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资金的使用严格把关,按照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项目的运行完全按照我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县委县政府及财政的有关规定执行,严格人员作风,不存在违规违法的问题。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基本支出方面:项目集体研究,按月申拨;专项支出方面:按照专项工作进度需要,申拨专项经费。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所有开支均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的使用严格把关,财务资料完整。通过实时监管保证了国家资金使用的真实、合法、有效,提高了资金的使用率。
(三)专项完成情况分析
在全体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免疫规划工作。一类苗和二类苗接种情况。截至12月底,根据各接种点网络报告数统计,我县共进行一类苗接种万剂次,接种率均达到95%以上,二类苗接种10956剂次。2.疫苗冷链管理及接种信息化工作。将一二类疫苗领取及出入库登记扫码、每日冰箱温度记录、接种告知及接种扫码工作列入常规工作范畴,其中儿童扫码接种覆盖率达到100%,个案信息和接种信息完整率(2018年1月-12月)分别为%和%。3.针对疾病疫情监测工作。全县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全年共报告两例疑似麻疹病例,经我中心血清学检验后,已排除麻疹风疹病例。监测。进一步完善了AEFI监测系统,截止2018年12月底,我县共发生并报告2例预防接种不良反应,AEFI领导小组成员均按照要求在24小时内进行了个案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二名儿童均为一般反应中的过敏反应,三天后自行好转。5.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到11月上旬已全部完成。6.“家长课堂”工作的开展。2018年3月我县积极开展“家长课堂”工作,并对30多名乡镇防疫专干进行了培训和模拟课堂讲授,4月开展了“桂东县智飞杯家长课堂演讲比赛”,评出了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十人。6月我中心开展了一次“家长课堂”活动,听课的家长达到30余人。
2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强了对全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管理。2018年高危人群干预591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6800份,安全套71300只。全县司法监管场所共检测新入(所)人员25名,未检出HIV抗体阳性者。
3结核病防治工作。全县以乡为单位DOTS覆盖率为100%。2018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全县共接诊结核可疑症状者590人,确诊结核病人129人,其中新发涂阳57人,新发涂阴72人,病原学检测阳性率49%,其中5月20日前在疾控中心共接诊结核可疑症状者296人,确诊结核病人57人,其中新发涂阳25人,新发涂阴32人,病原学检测阳性率%),5月20日,结核病诊疗工作正式移交县人民医院,各项指标数达到省级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要求。
4健康教育精神卫生促进工作。一是加强了健康教育工作的管理,制定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咨询、培训活动,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利用结核病防治日、计划免疫日、世界无烟日、碘缺乏病防治、全面营养周、职业病防治周等节日组织人员在县区繁华地段多次开展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等活动,共计开展宣传活动14次,拉横幅16条,展板24块,出动宣传车14辆次,工作人员40人次,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12种约40000份,为居民进行健康咨询6000余人次;开展1次专题培训,1次控烟评比。并通过微信、红网、电视等方式向广大群众传播健康教育知识;组织开展了一次校园巡回讲座,以结核病、艾滋病为重点在县职教中心、县一中、思源实验等学校开讲,参听学生和教职员工将达4000多人。三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的检查指导和业务培训,督查县城社区、县乡医疗机构、学校等地健康教育开展情况。
四、专项绩效情况分析
(一)专项绩效评价定量分析
项目实施后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项目依据充分,并且目标非常明确,预定目标设置合理,符合要求
(二)专项绩效评价定性分析
做好项目资金的监督与管理工作。按季度开展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季度目标完成情况,发现严重偏差,及时反馈,采取有效措施,重点跟踪,及时纠偏,阶段性任务能够按计划完成,全年性任务基本能够按序时进度执行,基本保证了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重点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2018年度对纳入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自行跟踪监控,定期向县财政局报送跟踪情况。及时掌握重点项目的实施进度和绩效情况。
(四)综合绩效评价
投入指标系满分20分,其中:项目立项得分11分,资金落实得分8分;过程指标系满分30分,其中:业务管理得分9分,财务管理得分18分;产出指标系满分30分,其中项目产出得分29分;效果指标系满分20分,其中项目效益得分19分;2018年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4分。
五、基本经验及主要做法
(一)制订了工作计划,明确时限要求,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专项工作顺利进行和整治成效。
二是管理愈加规范。制定了专项资金收付管理工作制度,明确了资金付款流程,统一了资金申请手续,做到了层层审核、层层负责、层层把关,付款中全部要求请款单位提供正规发票,没用白条入账现象。按各专项名称设置会计子科目,使账目更加清晰,查账更加方便。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对绩效评价工作“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执行不够到位,二是项目成本管理目标设置还不够具体,对项目资金使用成本的控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七、意见及建议
(一)完善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做好绩效产出的跟踪,进行项目分类统计和成本分析。
(二)县财政部门提供一套科学的预算方法、成本分析法、绩效管理方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桂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绩效自评报告3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我中心是全额预算事业单位,设有五科一室(疾控一科、疾控二科、卫生科、检验科、办公室):本单位编制26人,现有在职职工25人,(其中超编自收自支1人);离退休12人,本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聘请临时工6人。本单位有3台编制业务用车,主要用于全区的疾病预防及疫情处理。
单位职能:本单位承担全区万人口的疾病预防控制、免疫规划、救灾防病、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慢病防治,卫生监测、死因监测以及健康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疫情处理和24小时值班。苏仙区区域内饮用水安全检测。
二、项目支出
三、区本级其资金实施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018年整体预算万元,按收入性质分:预算内安排万元,非税收入安排500万元;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根据预算安排,资金全部到位;支出情况:根据会计法及财政有关法律法规,根据财政报账制度的要求,凭有效凭证报账,本单位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的原则,无违法违规行为。
2018年支出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万元(主要是疫苗成三费用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1车辆占用使用情况。苏仙区疾控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
2大型设备占用使用情况。苏仙区疾控中心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3房屋占用使用情况。苏仙区疾控中心的办公用房1557平方米,业务用房1557平方米,其他用房0平方米。
4其他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苏仙区疾控中心其他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办公用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
五、部门整体绩效情况
1:开展疾病监测,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预防和控制相关疾病的发生;
2:开展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救灾防病的应急准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后疫情进行监测报告,提供预测预警信息,开展现场调查处置和效果评估;
3:开展6岁以内儿童免疫规划的监督
4、专项:按照国家卫生标准中要求,开展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水水质安全水质检测中心正式运行;扩大儿童预防接种率达90%以上;倡导健康的先进理念,实现“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围绕卫生计生重点工作、重点领域式开展健康教育,构建健康支持性环境,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慢病防治:顺利完成(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评工作,完成精神卫生服务利用信息收集任务,完成苏仙区2017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培训。
整体支出年度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1:传染病无漏报
2:疫情报告综合评价指数与上年持平或有下降
3:疫苗接种率达到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
4、专项:A、健康体检五病复查;B、水质检测能力建设;C、完成区域内水质检测机构情况摸底和人员技术培训;D、水质106项全分析和42项常规分析。
5、到2020年,慢性病防控环境显著改善,降低因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力争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降低10%。到2025年,慢性病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力争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降低20%。逐步提高居民健康期望寿命,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
效益指标:
1、传染病监测完成率100%
2、暴发疫情规范处置率80%
3、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点覆盖率100%
4、专项指标:健康体检万人次,筛查肺结核等五病人员,体检合格者发放健康证明;摸清我区饮用水水质检测和水质基本情况,对我区农村饮供水的水质检测和相关资料的收集分析、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的运行及信息发布,对农村供水工程基本情况包括水源类型、供水方式、供水范围、供水人口,饮用水污染事件等基本信息的收集等,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免疫规划:控制传染性疾病主要的手段就是预防,而预防接种疫苗是最行之有效的措施,接种疫苗可以预防相关的传染病的发生,降低疫苗相关传染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减少疫苗相关传染病发生风险,减少疫苗相关传染病所造成伤残及死亡所带来的医疗支出。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健康教育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10%,构建有利于健康的支持性环境。
加强慢性病防治工作,降低疾病负担,提高居民健康期望寿命,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建立健全慢性病监测与信息管理制度,提高慢性病防治能力,努力构建社会支持环境,落实部门职责,降低人群慢性病危险因素水平,减少过早死亡和致残,控制由慢性病造成的社会经济负担水平。到2020年,慢性病防控环境显著改善,降低因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力争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降低10%。到2025年,慢性病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力争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降低20%。逐步提高居民健康期望寿命,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上级拨付资金到位较慢,本级财政无预算资金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根据财政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了网络公开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
1.2018年度全市卫生健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2018年度全市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3.2018年度全市卫生健康四大类专项资金(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计划生育服务)实施情况自评表
4.2018年度全市卫生健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绩效自评报告4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环保厅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强化市县联动、城乡互动,推动城乡环保一体化建设,环境保护工作持续走在了全省前列。根据《关于开展宣城市**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宣考核委[**]1号)文件要求,我局逐项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目标分60分,自查分60分)
1、市委常委会**年工作要点中涉及到环保牵头的工作为: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对县市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
**年,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的意见》(宣发〔**〕13号)、《宣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宣办发〔**〕26号)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工作方案》(宣政办秘〔**〕172号)等指导性文件,开展了《宣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总体规划》编制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在全省第一个启动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年,我市荣获全国十佳生态文明城市,全市基本实现国家级生态全覆盖,国家级生态县数目占全省1/2。
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一是基本建立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体系。印发《宣城市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办〔**〕50号),明确了42个成员单位116项环境保护职责。以“两办”名义出台《宣城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办〔**〕2号),明确提出从**年开始,每2年一轮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环境保护督察。二是不断完善环保-公安执法联动机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召开了宣城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资源共享。三是着力创新重点企业环境监管制度。印发了《关于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分级管理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宣环函〔**〕35号)、《关于印发》(宣环察〔**〕60号)和《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年环境监管重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宣环察〔**〕10号),对辖区内重点企业环境信用情况进行了评审,发布了第一期“企业环境信用红黑榜”。试点开展了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已完成了8家国控水重点污染源初始排污权的核定和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四是全面推进全流域跨界污染联防联控体系建设。完善了水阳江全流域环境管理机制。宁国市-旌德县、宁国市-绩溪县分别签订了《水阳江上游水体跨界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水阳江上游水体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宁国-绩溪联防联控工作方案》、《郎溪县—广德县郎川河流域水环境联防联控工作制度》,开展白沙河、徽水河上游流域环境现状调研,组织国土、水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积极推进“河长制”。印发了《**年度水污染防治主要工作任务》(宣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5号),制定了实施计划。
**年5月,印发《宣城市环保局**年督查工作要点》,市环保局分管领导划片包干,对全市秸秆禁烧、杭州G20峰会、省环保督察等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推动省环保厅及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切实提高督促检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年,我局承担的“一单清”目标任务主要涉及: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完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健全重点流域跨界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进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全面构建市县乡村四位一体环境监管体系,继续开展环保“绿剑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完成省定减排任务。以上任务均按照时序要求推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年,我局承担的重点工作主要有环保督察和环保“绿剑行动”。均完成任务。
**年1月,市环保局开展**年“绿剑行动”后督察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重点对在“绿剑行动”中发现存在环境违法问题企业的整改情况以及各县市区环保局落实“绿剑行动”处理意见的情况进行督察。4月份,我市开展了环保“绿剑行动”化工行业企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集中力量对全市54家化工企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出动人次130余人次。12月,组织开展了环保“绿剑行动”集中执法检查,共设六个检查组,由局领导亲自带队,抽调各县市环境监察业务骨干,对全市重点信访件,环保警示和不良企业,以及各级环保部门重点督办案件,进行拉网式检查。现场共检查企业144家,存在明显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34家,违法率为%,对56家企业进行了采样监测,其中14家企业超标,超标率为25%。根据检查结果,对8个县市区(含市开发区)内48家存在环境问题的工业企业下发8份监察通知,对5家突出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8个县市区政府(含市开发区管委会)进行绿剑行动通报。
省第六环保督查组督察宣城市共移交51项问题线索及23项问题。截至**年2月中旬,51项问题线索已完成27项,正在整改中24项;反馈意见中的23项问题已经交办给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交办的问题线索以及反馈意见中的问题已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于3月10日前报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4、**年,我局圆满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荣获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宣招组[**]1号)
5、依法治市工作有序开展,制发《市环保局“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和《宣城市环保局**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重点突出,特色鲜明,较好完成了**年度依法治理工作。
二、创新争先(目标分15分,自查分15分)
1、我局承担的省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任务包括“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和地表水环境质量”两项指标达标。据省环保厅初步反馈,**年我市空气质量排名全省第八,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和地表水环境质量两项考核结果均为满分,全省排名并列第一。
2、**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提案11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荣获市三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要求,荣获“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
三、服务基层(目标分15分,自查分15分)
1、**年,市环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及市直工委、市扶贫办的具体指导下,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结对扶贫工作。**年,我局提供帮扶资金8万元,在去年的1月、4月、9月和12月开展集中走访帮扶4次,每名科级干部送去帮扶资金1000元,了解帮扶对象生活、工作情况,点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扶。根据帮扶村的实际情况,安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1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
2、**年,我局圆满完成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建立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建立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做好网上申报等文明创建工作;认真履行路长单位工作职责,与社区和各段长单位配合,全力推进“联点共建”和路段管理工作。
3、制发《市环保局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确定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信息联络员,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有关制度要求,着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全年完成书面依申请公开12件、网络依申请公开1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微博等形式自动公开政府信息3000余条,发布数据100余万个,内容涉及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公示、每月环境影响审批项目清单公示、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验收公示、环境安全检查、环境监测、总量减排、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动态以及其他通知公告等内容。
4、**年,市环保局共审批60个建设项目,其中报告书项目31个,报告表项目29个,均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全市(含广德县)共否决化工、涉重金属等污染大、风险高的申报项目12个,预计投资额约亿元。
5、**年,我局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积极组织实施市环保局干部人才素质提升“六项行动”,即“理论教育行动”、“创先争优行动”、“环境文化行动”、“激发活力行动”、“防腐促廉行动”、“优化作风行动”,全年共组织“春节集中培训”1次、“环保讲坛”学习培训9次,全面推进干部调学和继续教育。**年由市人才办牵头我局引进了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2名,全面完成**年度人才工作目标任务。
6、根据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结果,**年我市秸秆焚烧火点数为1个(郎溪县),根据宣城市统计年鉴**版,我市耕地面积为157109公顷,平均每百万亩火点为个,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年,各市按照农作物种植面积秸秆焚烧火点数平均每百万亩控制在10个以下”,**年我市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四、倒扣分事项
**年,我局没有倒扣分事项,专项工作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没有被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通报,机关效能没有查摆出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