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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教师评价机制,促进学校和谐发展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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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教师评价机制,促进学校和谐发展1

依法治校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教育事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推进教育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然而在今天的学校教育管理中,以权代法、代规,违反法律、违反规定的现象时有发生。下面就简要谈谈我校是如何开展依法、依规治校的。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形成依法、依规治校的高效机制

在推进依法、依规治校的过程中,我们学校转变过去依靠权力和行政手段的“家长式”管理,逐步转移到依靠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实行管理。为此,我们特别注意依法、依规治校领导核心的建设。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其他校级干部任成员的依法、依规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及分管副校长任组长,各主任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在领导小级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分工负责,并把具体任务分配到各个部门和具体成员,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层层抓落实的高效运行机制。

二、健全规章制度,确保学校管理在法制轨道上运行

学校的管理运作必须要有健全的规章制度作为保障。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我们采取两手抓,一手抓制度建设,一手抓保障监督。我们先后制定完善了校务公开议事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和教代会制度,并成立了学校申诉仲裁委员会等。为了使依法、依规治校真正制度化,学校在强化依法、依规治校民主监督的管理上,特别在完善教代会制度上狠下功夫。一是落实全体教职工大会通报制度,如年度考核、评优选模、奖惩、学校支出等情况公之与众;二是在教育、教学各项管理中逐步制定完善系列相关制度。如校务公开实施细则、公示制度、招生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师德评比制度等20多个方面40多项制度,使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层层落实,有法可依。三是不断完善制度。运用意见箱、监督电话、家长会、座谈会等形式对不同层次、不同对象所关心的问题予以公开,收集不同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三、建立考核细则,促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制定了教学常规工作考评细则。细则规定每月对教师备、教、改、辅、听等各环节进行检查、考核、评价,并记录在案,和教师绩效工资挂钩。

二是制定了教师一日常规管理考核细则。细则对教师值班、考勤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

三是制定了班主任管理工作考核评价细则。细则对班主任一日常规管理、班级卫生、黑板报、学生就寝等方面进行考核。三项考核评分依据都和教师绩效工资挂钩。

四是制定了年度教学先进个人和年度优秀班主任评选细则。年度教学先进个人评选由遵章守纪、教学成绩、教科研成果、普通话和学历这四部分组成。优秀班主任评选由遵章守纪、班主任日常管理、班主任管理类成果等组成。每学期对教师和班主任的各项成绩进行考核评分,决定优秀人选。依靠分数说话,杜绝人情票。

四、加强法制学习,增强师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我校还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及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并每年组织教师进行一次法律知识考试。这些务实的学习活动提高了每位教师的法律素质和师德素质。老师们都能认清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明白了自己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和影响,处处、事事、时时,严格要求自己,注重为人师表,力求给学生以良好的影响,有效地提高了教育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五、依法保护师生合法权益

学校加强对老师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切实提高教师的道德水准和法律素质。严禁教师打骂及侮辱学生的行为发生,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我们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教育教师自学维护学生的人格权和其他人身权益;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制定了严格的安全管理网络,从校领导到每位教师,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层层抓落实,处处责任到人,全体教职工人人参与抓安全。学校定期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定期检查食堂卫生、教学设备等各方面的安全,切实预防和减少学生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建立了十余项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增强了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的能力。

六、完善章程制度,确保依法治校的实施

推进依法、依规治校,关键是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在学校形成有法必依、有章可循、违章必究的约束机制,使学校各项工作逐渐步入法治轨道。根据学校的实际,按学校各项管理和考评细则进行运作,从而保证学校各部门、各岗位工作的有序高效运作,使学校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只有将学校管理的全过程纳入到制度和法制的运行过程中,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才能使学校管理从无序走向有序,从随意走向标准,最终实现学校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健全教师评价机制,促进学校和谐发展2

学校管理科学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实现对教师队伍管理的科学化。当前,如何对教师的教育教学绩效进行科学评价一直是学校管理的一个难题。因此,建立健全适应教育发展的教师评价机制既是体现学校管理理念,实现学校教育目标,增强学校核心发展力的正确途径,也是加强对教师队伍管理和建设、发挥绩效工资激励功能的有力措施。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对健全教师评价机制,增强学校核心发展力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对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师工作综合评估的改革有了一定的认识。

一、健全教师评价机制,既是学校发展的需要,也是教师发展的需要。

学校对教师的评价决定着老师的努力和发展方向。随着绩效工资的实施,清醒地意识到:在学校管理中,传统的教师评价机制已经不能满足教育发展和学校管理的需要。一方面,原先的评价机制基本上都是奖惩性评价。这种对教师的评价是一种面向过去的评价,主要着眼于教师过去已具备的素质、已承担的责任和已取得的工作成就,以教师是否符合学校的某些要求作为评优树先的标准。评价体系指标设置存在一定的局限,对显性因素的评价标准设置比较完备,而对隐性因素的评价标准的设置则不足。评价信息的获取渠道比较单一,淡化了教师自我评价的积极性、主动性,忽略了大部分教师发展的内在需求,不能对促进教师发展、提高教学质量起到应有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从而使我们整个教师队伍内涵性发展相对缓慢。另一方面,学校教师队伍管理的核心问题就是实施教师的目标管理。随着学校内部实行教职工聘任制、评先树优名额定额分配、绩效工资的计量和分配等新问题的出现,对教师评价的工作必须尽快走上科学化的轨道。如果因为对评价的意义和目的宣传不充分,评价指标或权重的设置不科学,造成部分教师对评价持应付或抵制的态度,会导致评价的结果与工作实际出现偏差。假如把这样的评价结果作为聘任和评优的依据,则势必会严重挫伤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既不利于教师队伍的团结,也影响了学校的和谐发展。因此,对教师工作的评价已经不仅仅只是一种管理手段,更是一种促进学校和教师发展的驱动机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达到预期目的,学校要增强核心发展力,就必须构建与之相适应的教师评价机制。

二、健全教师评价机制,必须确立评价主体多元化、科学、客观、公平的原则。

在学校健全教师评价机制的过程中,为了使教师评价工作得到教师的认可和支持,从而使评价机制真正成为促进学校和教师发展的杠杆,应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大宣传,形成共识。只有当教师将评价的思想观念全部吸收并内化之后,才能使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因此,要通过组织教师学习和讨论,使教师认识到对教师的评价就是确立对教师的衡量标准,通过评价过程的反馈和调控,能够促进教师自身不断总结、不断发展,同时也促进学校的领导不断加强对教师队伍的管理和建设,最终达到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因此,评价不仅仅是管理者的需要,更是教师自身发展的需要。

2)以人为本,群策群力。思想明确后,根据正确的教育价值观、学校的教育目标、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教师的工作任务及绩效工资发放相关规定等内容,借鉴先进的教育评价理论和国内的研究成果,并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新汶中学教师工作综合评估方案(讨论稿)》,全校教职员工人手一份,以年级组、学科组为单位,对草稿的内容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根据教师的意见进行汇总、研究和讨论后再对草稿进行修改,然后让老师们再讨论,再修改。反复几次,在解释、协调的基础上,制定《新汶中学教师工作综合评估方案》,经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主体多元,真实全面。在实行对教师工作的评估中,把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着重加强过程性评价。评估结果计入教师的评估成绩,实行定性、定量评价相结合。对教师的德能勤绩评价指标实行量化。建立开放的评价体系,对教师的评价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体性,强调教师对自己教学行为的诊断和反思。尝试让每个教师进行自我评价,并通过召开座谈会、随机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倾听学生的意见和收集家长的反馈信息,通过教师评、家长评、学生评、同事评、学校评多种形式相结合,广泛全面收集评价信息,实现评价过程的动态化,评价主体的互动化,评价内容的多元化,调动教师教学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使老师不断调整自我,完善自我,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三、建立科学、发展性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思路与方法。

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应充分体现各科教学的特点,注重对教师的教学个性和教学风格的评价,采用多样化的评价方式,在加大学生对教学评价力度的同时,选择多元化的评价主体,公正、客观、准确的反映教学的实际。

(一)学校对教师的评价体系是否公平、公正、合情合理是教学质量评价的关键。对老师的评价是教师自我评价、学生问卷评价、家长评价、集体评议相结合的综合结果。教师拿到自己的评价反馈后,如有异议可以向教师工作评估委员会提出申辩要求,学校对老师的要求必须认真对待,给予合理的解释说明,以消除评价异议;如果评价过程中确有误差,则必须予以更正。

(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是学校进行教学质量监控的基础性工作。坚持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原则,评价指标由学生评价指标和学校评价指标两部分组成。学校评价指标由学校按实际情况和学校阶段性管理需要来制定。每学年的优质课评选和教学能手评选工作都是在这些评价标准的规范下进行,根据评选结果择优产生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教研活动。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方面,这些评价标准发挥了积极作用,产生了可观的效益。

(三)对教师综合素质的评价需要建立规范的教学行为约束机制。学校倡导“教育思路要活、教学管理要严,严得有理,活得有序”的教育教学工作思路。因此,对教师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时,必须探索建立一套科学与严格相统一,灵活与有序相结合的教学管理制度,使各项教学活动和教学目标落实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充分发挥教学评价的导向性、诊断性和激励性的作用。

(四)教学质量监控的机构和组织体系是质量评价的关键。建立跨年级、跨学科的校本教研课制度、教学信息即时讨论反馈制度,教导处、教科室、年级组、学科组四级负责教学质量信息的收集组织工作,教研员具体负责相应学科教师听评课的组织工作,给参与听评课的领导、教师发放《课堂教学平评委评价表》,给学生发放《课堂教学学生评价表》,课后即时组织参与听课人员对该课的点评,汇总师生点评意见,反馈给相关教师,并根据点评意见打分,记入教师专业发展档案。完善教学质量信息反馈机制,通过调查了解学生对学校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评价性意见。为获得更为生动的材料。通过走访、座谈会、教师节茶话会、校友聚会等形式,使调查结果更全面、准确。当然,教师评价工作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应该因校制宜,与时俱进,在评价教师的过程中,力求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发展,不断完善教师评价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发挥评价的导向、激励、调控和改进功能,不断增强学校的核心发展力,确保学校和谐、健康发展。

健全教师评价机制,促进学校和谐发展3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发展素质教育,引导全党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推动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原则。坚持立德树人,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坚持问题导向,从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破立并举,推进教育评价关键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坚持科学有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坚持统筹兼顾,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分类设计、稳步推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中国特色,扎根中国、融通中外,立足时代、面向未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

(三)改革目标。经过5至10年努力,各级党委和政府科学履行职责水平明显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更加完善,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更加健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办法更加多元,社会选人用人方式更加科学。到2035年,基本形成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推进科学履行职责

1.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职责,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生命线紧紧抓在手上,贯穿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理念,坚决克服短视行为、功利化倾向。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完善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

2.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对省级政府主要考核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突出问题等情况,既评估最终结果,也考核努力程度及进步发展。各地根据国家层面确立的评价内容和指标,结合实际进行细化,作为对下一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依据。

3.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正确政绩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对教育生态问题突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规依法问责追责。

(二)改革学校评价,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4.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加快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评价标准,将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以及党建带团建队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依法治校办学、维护安全稳定作为评价学校及其领导人员、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健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制度,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5.完善幼儿园评价。重点评价幼儿园科学保教、规范办园、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克服小学化倾向等情况。国家制定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将各类幼儿园纳入质量评估范畴,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6.改进中小学校评价。义务教育学校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及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情况。国家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标准,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加强监测结果运用,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主要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培养情况。国家制定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标准,突出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学生发展指导、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有序推进选课走班、规范招生办学行为等内容。

7.健全职业学校评价。重点评价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含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下同)队伍建设等情况,扩大行业企业参与评价,引导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深化职普融通,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高层次学徒制,完善与职业教育发展相适应的学位授予标准和评价机制。加大职业培训、服务区域和行业的评价权重,将承担职业培训情况作为核定职业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的重要依据,推动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8.改进高等学校评价。推进高校分类评价,引导不同类型高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突出思想政治教育、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生师比、生均课程门数、优势特色专业、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指导、学生管理与服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毕业生发展、用人单位满意度等。改进学科评估,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突出学科特色、质量和贡献,纠正片面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做法,教师成果严格按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探索建立应用型本科评价标准,突出培养相应专业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制定“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突出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主动服务国家需求,引导高校争创世界一流。改进师范院校评价,把办好师范教育作为第一职责,将培养合格教师作为主要考核指标。改进高校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引导高校加大对教育教学、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改进高校国际交流合作评价,促进提升校际交流、来华留学、合作办学、海外人才引进等工作质量。探索开展高校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情况评价,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三)改革教师评价,推进践行教书育人使命

9.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健全教师荣誉制度,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新时代幼儿园、中小学、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探索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

10.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幼儿园教师评价突出保教实践,把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儿童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的能力作为关键指标,纳入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幼儿教师职后培训重要内容。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任课教师每学期须对每个学生进行学业述评,述评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内容。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健全“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考核等评价标准,突出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规范高校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条件设置,不得将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限制性条件。把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竞赛展演等计入工作量。落实教授上课制度,高校应明确教授承担本(专)科生教学最低课时要求,确保教学质量,对未达到要求的给予年度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处理。支持建设高质量教学研究类学术期刊,鼓励高校学报向教学研究倾斜。完善教材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实施教材建设国家奖励制度,每四年评选一次,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按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完善国家教学成果奖评选制度,优化获奖种类和入选名额分配。

11.强化一线学生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明确领导干部和教师参与学生工作的具体要求。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考核。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要把上思政课、联系学生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完善学校党政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原则上应有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高校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至少须有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

12.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突出质量导向,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特点,坚持分类评价,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探索长周期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探索国防科技等特殊领域教师科研专门评价办法。对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申报高级职称时论文可不作限制性要求。

13.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切实精简人才“帽子”,优化整合涉教育领域各类人才计划。不得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有关申报书不得设置填写人才称号栏目。依据实际贡献合理确定人才薪酬,不得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鼓励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长江学者”等人才称号入选者与学校签订长期服务合同,为实施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贡献力量。

(四)改革学生评价,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14.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

15.完善德育评价。根据学生不同阶段身心特点,科学设计各级各类教育德育目标要求,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传承红色基因,增强“四个自信”,立志听党话、跟党走,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通过信息化等手段,探索学生、家长、教师以及社区等参与评价的有效方式,客观记录学生品行日常表现和突出表现,特别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将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16.强化体育评价。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学生养成良好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锤炼坚强意志,培养合作精神。中小学校要客观记录学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和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定期向家长反馈。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形成激励学生加强体育锻炼的有效机制。加强大学生体育评价,探索在高等教育所有阶段开设体育课程。

17.改进美育评价。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促进学生形成艺术爱好、增强艺术素养,全面提升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推动高校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规定学分方能毕业。

18.加强劳动教育评价。实施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明确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劳动教育的目标要求,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探索建立劳动清单制度,明确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让学生在实践中养成劳动习惯,学会劳动、学会勤俭。加强过程性评价,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19.严格学业标准。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学业要求,严把出口关。对初、高中毕业班学生,学校须合理安排中高考结束后至暑假前的教育活动。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课堂参与和课堂纪律考查,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学风。探索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抽检试点工作,完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严肃处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完善实习(实训)考核办法,确保学生足额、真实参加实习(实训)。

20.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中高考改革,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加快完善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和使用办法,逐步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完善高等职业教育“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考查。各级各类学校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制度,推动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实现不同类型教育、学历与非学历教育、校内与校外教育之间互通衔接,畅通终身学习和人才成长渠道。

(五)改革用人评价,共同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

21.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良好局面。

22.促进人岗相适。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要按照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用人单位要科学合理确定岗位职责,坚持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

三、组织实施

(一)落实改革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明确落实举措。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和督促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及时制定配套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狠抓落实,切实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学校和单位进行试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教育督导要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督促纠正,依规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

(二)加强专业化建设。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发挥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作用。严格控制教育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减少多头评价、重复评价,切实减轻基层和学校负担。各地要创新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指导方式,严格控制以考试方式抽检评测学校和学生。创新评价工具,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完善评价结果运用,综合发挥导向、鉴定、诊断、调控和改进作用。加强教师教育评价能力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立教育评价、教育测量等相关学科专业,培养教育评价专门人才。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教师参与命题和考务工作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教育评价国际合作,参与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教育目标实施监测评估,彰显中国理念,贡献中国方案。

(三)营造良好氛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履职尽责,带动全社会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理念。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科学教育理念和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合理引导预期,增进社会共识。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各地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教育评价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扩大辐射面,提高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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