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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酝酿提名情况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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酝酿提名情况报告1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中共新庄子镇委员会第四次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情况,向各位代表作如下汇报。

我镇第四次党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是从20xx年1月初开始的。为了做好筹备工作,保证第四次党代表大会如期召开,镇党委先后多次召开会议,讨论、研究、部署召开第四次党代表大会的有关工作。经过一个多月紧张的工作,在思想上、组织上、材料上以及会务等方面都做了认真、细致、充分的准备,目前大会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 大会筹备期间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镇党委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市委组织部门下发的 通知精神,认真领会这次选举的重要意义,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进行了思想教育,为选举的顺利进行做好了思想准备。

二、精心部署、合理安排

1、成立选举相关组织。为了加强对这次党代会筹备工作的领导,经镇党委研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副书记为副组长,组织、宣传、纪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筹备工作小组和代表资格审查小

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会筹备及会务的各项工作,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了大会筹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2、狠抓党代会各项筹备工作的落实。镇党委对大会的议程、时间、会议地点、会议日程以及会前准备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具体研究和安排。对党委工作报告和纪委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圆满地完成了大会的全部材料起草、定稿、打印和装订等工作。

三、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选举出席中共新庄子镇委员会第四次党代会代表。为了确保选举工作按照程序顺利进行,党委下发了《新庄子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对选举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并召开了各支部书记工作会议,对代表产生的原则、方法和程序等相关内容进行了部署安排,同时还抽调21名机关干部,经过培训,作为选举工作的指导员,派驻到21个支部,具体负责指导这次选举工作。各支部在代表候选人酝酿提名过程中,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党委责成组织部门对各选举单位的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条件、构成比例等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在此基础上,各支部分别召开了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出席镇第四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截止2月16日,代表的选举工作全部结束,共选出代

表109名。

第四充分酝酿,严格考察,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提出党委和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经上级党委批准,第四届党委委员9名,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11名,差额比例 %,纪委委员3名,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4名,差额比例%。在酝酿提名的过程中,党委根据《党章》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在全镇党员中组织了广泛的民主推荐,并对推荐上来的人选进行了认真筛选、考察、考核,注重了年龄、文化和专业知识结构的合理性和工作的连续性。

各位代表,中共新庄子镇委员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在全体筹备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召开的条件已经成熟。

酝酿提名情况报告2

近年来,市XX党组坚持以《干部任用条例》为指导,按照“健全制度,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加大力度”的思路,

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我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有关情况与做法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营造氛围,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我们“突出一个重点、坚持两个结合”,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为重点,坚持把学习《条例》同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坚持把贯彻《条例》同促进本单位外贸出口、利用外资、外经合作等业务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坚持条件,严格程序,提高干部选拔规范程度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就是要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积极履行好《干部任用条例》所赋予我们的职责,真正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019年以来我委共任免干部XX人次,其中破格提正科XX人,新提副职XX人,副职提正职XX人,(平职)交流

XX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委党组始终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程序,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

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我们在这方面加大了力度,

委党组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在部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干部和下属单位的主要领导成员参加,每次民主推荐前,人事科都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每一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和推荐县级后备干部都进行了民主推荐。

二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

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成败优劣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我委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组织考察时,明确要求考察过程既要坚持群众路线,又要认真核实辩明真伪,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近几年实行了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和考察结果反馈制,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做到了谁考察谁负责,考察后形成的书面考察材料,均由考察人员签名。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

委党组会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都主动征求纪检组的意见。做到“三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委党组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委党组会

,没有征求纪检组意见的不上委党组会。

三、建章立制,加强监督,保证干部选拔有序操作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我委始终把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作为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来落实,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为选准人,用对人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全面引入竞争机制。

结合机构改革,制定了《机构改革期间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意见》,全面推行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所有的科级岗位只要出现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201X年X月共有X名同志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科级领导岗位。

二是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制度。

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

我们在机关开展了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轮岗交流,较好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截止2019年3月有X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职交流,通过开展有计划的交流,保持了干部队伍的朝气和活力,使一部分年轻干部得到了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三是积极探索干部能下机制。

加大了对不称职和不胜任现职干部“下”的力度,委党组会研究决定:凡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达1/3、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免去现职;不称职票达20%,并且基本称职票与不称职票相加达1/3的,进行诫勉谈话;不称职票虽不足20%,但基本称职与不称职票相加达50%的,进行诫勉谈话。诫勉期满,经组织考察,测评结果仍符合诫勉要求的,免去现职。

四是不断完善审计制度。

根据有关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要求,对负有经济责任的委管企业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退休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本岗位职务的,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人事科确认审计对象和时间,财务科负责组织实施,审计结果报送委有关领导及人事部门。201X年以来,共对XX、XX公司X名干部进行任前、离任审计,较好地收到了审计的效果。

五是全面推行任前公示制。

201X年开始,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把干部任前公示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一一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如实向委党组汇报。通过实行任前公示,加大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质量。

六是建立干部定期述廉制度。

委纪检组每年开展领导干部公开述廉活动,要求每位委领导每年写出书面述廉报告,并在机关全体干部大会上进行公开述廉。述廉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遵守和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以及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述廉结束后,在全体干部中发测评表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建设情况测评,接受群众评议。

酝酿提名情况报告3

为了认真完成市委组织部下达的调研任务,我部成立以分管部长为组长,相关组室负责人参加的专题调研组,采取访谈、座谈、典型案例分析、查阅有关资料,结合我们的具体做法,围绕初始提名的含义、初始提名与民主推荐和酝酿的关系,如何规范初始提名的使用范围、工作程序和操作方法,如何界定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初始提名的权利和责任等方面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此调研报告。

一、初始提名的含义,初始提名与民主推荐和酝酿的关系问题

初始提名,顾名思义,是某个领导班子需要补配或整体调整时,对人选的最初提名。

我们认为,干部初始提名工作应该是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按照扩大民主的要求,经过一定的工作程序,研究提出拟提任或交流领导干部人选进入民主推荐、酝酿确定考察对象之前的环节,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部工作流程的第一个环节。

二、如何规范初始提名的适用范围、工作程序和操作方法问题

初始提名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第一个环节,虽然在《干部任用条例》中没有作为一个内容进行单独地阐述、规范和明确,但它却是影响群众公认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中能否得以充分体现的一个根本性问题,是干部工作民主化进程中必须要深入思考和探索的一个深层次问题,是有效解决“少数人选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关键性问题。所以规范初始提名的适用范围、工作程序和操作方法是现阶段干部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

通过广泛调研,我们认为,按干部管理权限旗县一级干部初始提名的适用范围应包括**镇场、旗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初始提名的基本程序包括:1、职位空缺公告。旗县委组织部门通过新闻媒体、会议或张贴公告等形式公布职位空缺情况及职位任职资格条件。2、推荐提名人选。在全旗县范围内推荐提名干部时,旗县委组织部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按照任职资格条件,进行推荐提名;在**镇场、旗直部门推荐初始提名干部人选时,由旗县委组织部考察组,组织出现空缺单位的干部群众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按照任职资格条件进行民主推荐;3、实施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可以召开会议集中推荐,也可分散进行。民主推荐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与。4、确定考察对象。旗县委组织部对单位集体或个人推荐的人选进行严格审核,并根据干部群众民主推荐、谈话推荐的基础上,从得票较多的人员当中对每个缺额岗位提名两名以上参考提名人选名单。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组织部门征求部门或单位分管领导和纪检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向常委会汇报。常委会讨论酝酿的基础上,对每一空缺职位确定2以上初始提名考察对象,并进行差额考察。5、提名结果的运用。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和《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程序予以任免。

我们认为,在具体操作中应注意把握一下几点:一是职位空缺公告必须在广泛的范围内进行;二是推荐提名人选的是集体还是个人或组织部门都必须填写《干部推荐卡》,并说明推荐理由;三是民主推荐的过程中得票率不高的不能作为参考人选,同时也要防止简单的以票取人。四是提名结果运用过程中必须过公示的关。

三、我们的做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干部初始提名工作,我旗**年制定出台了《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初始提名办法(试行)》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适用范围、提名方法、参加提名人员范围、提名程序等六个方面进行规范,并组织试行。通过近3年的试行,尤其在全旗**镇机构改革过程中运用情况看,这一方法有效的规范了我旗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初始提名问题。我们这一方法程序上严格规范,并便于操作。

四、如何界定初始提名的权利和责任

据查阅有关资料和对相关典型案例的分析,有些地方,因为干部初始提名的方式不够规范,提名的责任不够明晰,初始提名权往往集中在少数几个人手中。加上初始提名权的非显性和不确定性,导致这个关键性的权力缺乏应有的制约和监督,使少数人在行使初始提名权时营私舞弊、假公济私。使这个环节成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风源”,成为滋生吏治腐败的“温床”。从这个角度说,除了规范初始提名的程序方法外,明确界定初始提名的权利和责任是避免干部选拔任用中不正之风的有效措施。一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即在推荐提名过程同步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追究首推提名责任人的相关责任:被推荐提名人选拔使用后,发现提拔前存在严重影响任职问题的;领导班子违反规定程序进行推荐的;明知干部人选不符合提拔任职条件和规定,以个人意愿强行通过推荐的;其他原因造成推荐不当,产生严重后果的。追究时应根据责任主体的责任大小、后果轻重、损失程度、主客观原因等,追究提名人的责任,凡构成违纪,需给予责任人党、政纪处分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二是完善和充分行使组织部门的第一提名权职责。组织部门作为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有着在掌握干部资源信息、职位调配对应度等其他主体所不可比拟的优势,各级组织部门应该充分履行第一提名权的职责,也就是说,组织部门提出的人选要优先于其他任何一个主体所提出的人选进入民主推荐。当然,组织部门在考虑人选时,要进行空缺职位特点分析,要对人选能力、素质、个性特点与其他班子成员的互补性等情景比较,要在后备干部队伍中,必要时可以放到整个干部队伍或党政机关之外物色初步人选。人选提出后,作为第一位排序进入到民主推荐目标人选中;三是加强日常监督,保证《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加强干部监督,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保证。要重点加强对“一把手”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扩大群众的参与程度,充分利用全国组织系统“12380”监督举报电话、举报箱、聘请监督员、经济责任审计等多种渠道,广泛接受群众对干部任用工作的全程监督;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定期不定期地对各级党委(党组)选拔任用干部情况进行检查,努力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的制度、规范化、经常化,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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