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通信保障方案和预案3篇
【写作参考】阿拉题库漂亮网友为您精选的“部队通信保障方案和预案3篇”文档资料,供您写作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吧!
部队通信保障方案和预案1
为加强全州消防部队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提高官兵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按照“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通信保障的要求,支队将定期组织全州应急通信保障演练工作,确保全州应急通信力量随时能够“拉得动、通得上、看得见、听得清、打得赢”,切实做到快速反应、协调有序、通信畅通、处置有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本地区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通信保障方案为依据,以提高公安信通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目标,按照统一领导,按级负责,联系实际,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模拟实战情况下的通信需要,强化基本功的演练,夯实业务基础,努力增强全州应急通信保障组织指挥及协同能力,确保警令畅通,快速反应。
二、主要目的
(一)加强处置突发事(案)件及重大保卫活动中的应急通信保障预案组织实施能力。
(二)整合各种信息通信资源,完善应急通信装备,建立应急通信快速反应机制,使全州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三)加强多部门协同作战、快速反应行动中的组织协调能力,提高各地通信部门的跨地区通信保障水平。
(四)培养和锻炼一支政治可靠、作风过硬、业务精通、人员构成基本合理的通信队伍,使全州通信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
三、演练内容
(一)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启动演练各地区按照本级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组织、调度本地区应急通信保障力量,实施备勤预警和分级响应应急通信保障演练。
应急响应演练的流程:
1、任务受理。
2、任务下达。
3、启动预案。
4、现场保障。
5、信息报送。
6、任务结束。
演练重点:应急备勤装备、器材的准备;应急拉动、移动通信演练;现场应急通信保障;现场撤离、工作小结等。
(二)无线通信演练内容有:
1、远程通信演练
A、支队组织一次由各地短波基地台、移动台参加的全区短波一级网通信联络演练。
B、各地在组织短波一、二级网通信联络演练的同时,必须同时组织350兆集群/常规通信演练,熟练电台使用方法和通信用语及联络呼号等。
C、各地卫星电话设备操作,作为演练中必须应用的一项内容,组织实地拨打电话互联互通测试。
2、本地综合通信演练各地区结合全州远程通信联络演练工作,每月组织实施一次本地区短波二级网通信联络演练和350兆组网通信演练。并针对对敌斗争应急工作需要,组织城镇、山区、草原等不同地域的综合通信保障演练活动,定期上报演练情况。
四、要求
(一)各大队要结合实际,按照通知要求,制定本地区应急通信保障演练方案。
(二)严格落实演练计划,在保证设备使用安全的情况下,按照岗位任务要求,完成好演练任务。
(三)各地结合岗位大练兵项目要求,创新保障机制,夯实业务基础,提高业务水平。
部队通信保障方案和预案2
截止7月29日,中高风险地区共计11省16市(县),涉及云南省(德宏)、广东省(中山市、珠海市)、江苏省(全省)、浙江省(台州市)、安徽省(马鞍山市、芜湖市)、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四川省(绵阳市、成都市)、湖南省(张家界、湘西自治州、长沙市、常德市)、上海市(全市)、重庆市(渝北区、秀山县、两江新区)、北京市(昌平区)。为做好新疆公司疫情防控情况下的各类通信保障,特制定此保障方案:
工作目标:应对疫情期间各项通信保障工作, 确保疫情期间网络安全平稳运行,坚持以“零重大网络事故、零重大安全事件”为保障目标。
一、人员:做好网络条线自有、合作方人员防护和管理
1.确保自有人员100%接种疫苗:各中心、各分公司要梳理自有员工的疫苗接种情况,对于未接种疫苗的员工应督促接种,实现100%接种。
2.加强驻场人员检查:对常驻各生产楼、生产基地的设备厂商、维护单位、合作单位的人员,应督促其接种疫苗,加强检查其行程码等信息。
3.外出维护人员加强防护:对于外出从事具体维护工作的综合代维单位、装维单位人员要严格按照当地分公司及社区要求,做好维护人员疫苗100%接种和定期核酸检测工作加强防护教育,外出作业务必做好口罩、消毒等措施。
4.高风险地区归来人员加强管理:对于从中高风险地区归来的自有、合作方人员,要严格依据当地社区的要求开展相应的人员上报、落地核算和封闭政策,并禁止进入各网络维护作业区。
二、物资:做好各类防护物资的储备,做好各类通信保障类的物资储备
防护物资
1. 各生产基地、分公司、合作方驻点、代维单位驻点要加大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物资的储备,具备两个月的消耗能力。
2. 各代维单位、装维单位要对维护车辆、工具、仪器仪表进行盘点、检查,确保正常。
3. 网管中心、各分公司要对油料供应、链路出口负荷、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应急期间网络运维工作正常开展。
4. 各分公司对外出维护作业积极与相关部门建立对接机制,确保关键时期能够正常维护作业。
通信保障物资
1.家客专业:各分公司开展仪表、终端、尾纤、皮线光缆、OLT备件、车辆等物资的盘点,适当适量提前下沉至市场网格、农村驻点。同时要充分考虑疫情形势对物流的影响,积极协同市场、政企、采购部门做好各类物资、终端的供货催办,储备至少2个月的装维物资余量,装维人员做好随时下沉驻地装维的准备。
2.无线、传输、集客、动力等专业:盘点各类备品备件、维护材料,应储备2个月备品备件和维护材料的余量。
三、落实值班制度
各单位加强“疫情”期间各专业安全责任落实工作、检查设备运行质量、专业维护人员7×24小时值班、专家7×24小时技术支援、并要求技术骨干保证24小时开机及第二联系方式畅通,确保供电系统运行质量安全。
四、各专业通信保障要求
(一)家客专业
1.开展预检预修预扩容。结合网络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持续加快推进家宽网络安全隐患整治,按需开展PON网管巡检、线路资源维修、OLT扩容、后备电源整治等工作,确保关键网络指标管理到位。
2.强化网络质量保障。加强流量监控,高度关注OLT上行受限、OLT机房停电、线路性能劣化等影响家客上网质量问题,严格执行“即办即装、即报即修”服务要求,保障服务质量不得出现大量滞留工单。
(二)集客专业
1.落实责任:请各分公司将重保电路分配专职维护人员,针对重保专线提前排查专线告警、性能隐患并完成整改,重要隐患问题不能在近期完成整改的,请在保障期间做好盯防,避免出现故障与投诉,并做好相关仪表检修、备品备件储备和现场维护队伍调度预案。
2.加强巡检:请各分公司及时完成省内保障专线现场巡检工作,排除故障隐患并将重要专线保障巡检及隐患情况上报至区公司。
3.熟悉预案:请各分公司完善集客专线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保障人员熟悉预案,遵循“先抢通、后抢修”的原则,保证预案有效快速实施。
4.落实值班:请各分公司在重保期间安排值班人员(电话值班),确保值班期间手机24小时畅通,保证专线故障能够及时处理。
(三)传输专业
一干及二干保障要求
1.请客响中心组织各分公司做好一干和二干光缆线路巡检,适当增加频次,尽早发现隐患并处理。需要迁改优化的段落及严重隐患整治段落需要加快整治进度。做好设备和网管系统的运行情况检查,及时整改巡检问题,提前做好隐患板件的更换。完成巡检后反馈巡检情况。
2.请客响中心组织各分公司制定好光缆、设备、网管等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提前完成预案演练。针对故障高发、性能劣化等重点段落应重点、多次演练。确保备品备件充足,确保备用波道可用。
3.请客响中心定期分析4G、5G回传业务在核心设备上的流量超限情况,提前预警并做好传输带宽扩容。
本地网及城域网传输保障要求
1.做好隐患排查:请客响中心组织各分公司共同做好隐患排查、线路巡检、倒换演练,全面梳理排查全网故障情况,尽快完成故障修复;针对性能劣化、同路由隐患(物理同路由、逻辑同路由、主备共节点等)、倒换失效等可能引发业务中断的隐患,尽快完成整改优化及应急预案。
/SPN方面:客响中心负责清理现网隧道/伪线连通性和倒换告警,关注流量变化,及时优化调整拥塞链路和端口,做好L3VPN倒换测试,确保主备节点路由一致性。
/SOTN方面:客响中心负责关注主光和单波光功率、光信噪比和波长漂移情况,及时清理误码;组织分公司做好OLP和SNCP倒换,确保放大器和OUT单盘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同步网方面:客响中心组织分公司做好天线接收机和馈线的现场巡检,使用仪表做好输出时间/时钟信号的精度测量,对传输网进行必要的时间补偿。
5.线路方面:各分公司做好线路巡检,对沿线可能进行施工的段落安排三盯人员进行盯防,对光缆挂高和埋深不足隐患进行整治优化;联合设备专业对环网和重要业务用纤同路由问题进行清理整治。
(四)动力专业
1.安全供电全面检查:要求各单位立即对本地区的枢纽楼、汇聚机房、基站等重要通信节点的高、低压变供电设备、变压器、继电保护系统、开关电源、UPS、蓄电池、机房空调系统、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应急发电机组、电力廊道及竖井、储油罐和ATS、等设备进行安全供电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解决处理。
2.开展动环系统健康巡检:要求各单位完成动环系统健康巡检工作并及时完成隐患处理,尤其针对超期服役动环设备(包括基站、汇聚机房)进行隐患排查,对存在隐患设备提前部署、重点保护和盯防,及时处理现网隐患,确保设备稳定运行。
3.梳理动环告警监控能力:要求核心机楼动环重要告警100%上传至本省集中故障管理系统;实现动环告警的关联关系、呈现和派单,提升告警故障处理效率;确保市电停电、油机启动、蓄电池放电、蓄电池电压过低等关键动环告警100%上报至故障管理系统。重点对汇聚机房动环监控进行排查,在动环监控未开通前不予入网,对无动环监控设备立即进行整改。
4.完成动环应急保障预案:各单位重点针对故障应急处理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核心机楼动环管理,全面梳理完善应急预案,对每栋核心机楼做到“一楼一层一案”,梳理动环供电路由和承载业务对应关系,根据各楼层动环设备负荷情况及业务级别制定分级应急保障预案,落实到专人负责;“疫情”期间开展应急演练,操作记录留档,对应急操作中出现的问题闭环跟踪解决,并针对性更新应急预案。
5.开展对全疆33栋核心机楼及数据中心、9电缆竖井进行隐患排查:各单位针对每个竖井制定维护作业计划并明确责任人,重点排查整治竖井内线缆是否存在密集排布、温度过高、线缆老化、跨楼层长距离布放、外部环境恶劣、竖井防火封堵等隐患情况,消除隐患,避免发生事故。
6.动力配套加强检查:各单位加强核心枢纽楼发电机组及基站维护用油机的日常保养工作,重点针对储油容器安装设置情况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枢纽楼内油机及供电系统运行质量安全。
(五)互联网专业
1.加强设备日常巡检:加强日常告警和性能监控,加大对承载网、DNS、Radius、CDN等系统完成日常巡检频次和巡检深度,确保软硬件各项关键指标正常。
2.开展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请网管中心组织各分公司全面梳理排查承载网隐患,针对链路负荷过高、同路由同电源、倒换失败等可能引发业务中断的隐患,尽快完成整改优化。针对单节点、同机房等暂无法解决的网络隐患,应制定对应的应急保障预案,确保预案完善、有效、可执行。
3.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预案可实施性:全面梳理完善应急预案,针对链路中断、板卡故障等场景做好应急处置方案、确保业务不中断。梳理关键备品备件清单,确保备品备件可用,并合理安排备品备件存放地点,保证设备在出现硬件故障时,能够及时处理更换。网管中心组织分公司做好设备级、链路级、板卡级的倒换工作并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六)核心网专业
1.加强S1-U/SGi接口利用率均衡保障。提高全疆所有SAEGW设备均衡度,在8月份完成剩余8个地市的大轮询改造工作,通过调整DNS权重,实现每台设备的S1-U带宽利用率均衡。降低SGi接口峰值利用率,调整部分业务割接至新增两台WLFW09H3C/WLFW011H3C设备,实现SGi带宽利用率<80%。
2.加强业务容量的监控。重点关注MME、SAEGW 、IMS 、HSS、信令网等设备容量负荷,做好应急措施,熟练掌握各项应急预案操作脚本,保证疫情保障期间网络安全运行以及业务正常使用。
3、做好备品备件管理。梳理核心网关键备品备件清单,确保所有备品备件可用,并合理安排备品备件存放地点,保证设备在出现硬件故障时,能够及时处理更换,确保备品备件2小时内能够调度到位。
(七)业务平台(电视)
1.加快推进扩容工作:加快推进互联网电视平台七期扩容工程因机房条件不具备等问题遗留塔城、伊犁节点尽快上线。完成内容库替换,计划于于8月20日上线。
2.开展系统健康巡检:对互联网电视业务系统、端到端安全播出网络隐患进行重点巡检。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应急保障措施。
3.组织进行应急演练:针对互联网电视各种故障场景,要制定详细的演练方案,包括故障场景、演练时间、具体操作等。测试应急预案、应急措施、上下游单位协调联动、网络安全防护的时效性,提升安全播出应急处置能力。
4.加强人员保障:针对突发情况,提前制定现场及远程人员值班计划,确保在保障期间能够及时有效的进行故障处理。
请各单位重点发挥好区、分、县三级联动保障机制,在快速响应、快速处理故障及投诉的前提下,高度重视防疫防控期间重要客户业务保障工作,务必做到思想重视、组织保证、措施到位,切实落实保障各项工作要求。
部队通信保障方案和预案3
制定目的
健全《驻马店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建立泌阳县通信保障(含通信恢复,下同)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确保通信安全畅通。
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128号)、《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河南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驻马店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需要县政府或县政府授权有关部门、市以上领导小组协调的通信中断、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以及县委、县政府、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工作原则
在县委、县政府、市领导小组领导下,通信保障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严密组织、密切协同,依靠科技、保障有力”的原则。
预案体系
泌阳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体系由泌阳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部门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乡级政府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泌阳县人武部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等组成。
(1)泌阳县通信应急预案是全县实施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组织制定印发,并报市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通信管理局备案。
(2)部门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是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泌阳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泌阳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做好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有关部门制发,报县政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
(3)乡级政府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是乡镇街道实施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由乡镇街道政府组织制定印发,并报县政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信局备案。
(4)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是县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为做好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而制定的应急预案。县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报县政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信局备案。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驻政办[2012]127号)要求,县政府成立泌阳县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县领导小组为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必要时设立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具体负责事发现场通信保障的组织、协调工作。
县领导小组构成与职责
县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担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县政府办公室、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全监管局、县机要局、县人武部、县电业局、县乡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并可根据需要,吸收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市领导小组有关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决策部署。
(2)指挥、协调全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市领导小组汇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3)研究部署全县通信保障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必要时向县委、县政府、市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4)制定全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相关办法。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构成与职责
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分管领导担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级负责同志为办公室联络员。主要职责是:
(1)负责与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及县人武部的沟通协调工作。
(2)负责建立成员单位间通信保障协调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分析评估全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形势,落实县领导小组议定的通信保障工作安排,指导全县通信保障工作。
(3)负责应急信息的监测、分析、汇总、上报工作,及时了解县通信保障情况,组织制订有关处置方案,向县领导小组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置建议;根据县领导小组指示向市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上报县应急信息和有关处置方案。
(4)按照县领导小组下达的命令和指示,负责指导、组织、协调跨乡镇街道、跨企业等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5)负责通信保障预警和响应等级调整的通报工作。
专家组构成与职责
县领导小组下设专家组。专家组由具备通信和网络安全技术以及应急通信管理经验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
(1)承担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决策咨询任务。
(2)提出通信保障应急处置措施建议。
(3)受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委托对有关处置方案进行综合评估等。
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依据分工,分别组织通信保障应急行动。
(1)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县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开展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县领导小组报告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报请县委、县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协调;承担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县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协调电力、能源企业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电力、油料供应。
(3)县民政局:负责向通信保障各有关部门通报灾情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
(4)县财政局:负责为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和开展重要通信保障工作提供必要经费保障。
(5)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应急通信物资的道路、水路紧急运输和通行。
(6)县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通信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7)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县通信保障应急处置情况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8)县机要局:负责保障党政保密通信畅通。
(9)县人武部:负责协调部队协助地方抢修通信基础设施和紧急运送通信应急物资;负责非战争军事行动应急救援中军队自身的通信保障;与地方有关部门建立应急通信保障协调机制,实现军地应急通信保障资源共享和电磁频谱共管;在地方出现通信能力不足时,实施紧急通信保障支援。
(10)县政府无线电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无线电频谱和无线电台站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协调军地共管电磁频谱,实施电磁频谱管制。
(11)县电业局:确保通信网络供电安全,优先为应急通信提供电力保障。
(12)驻马店传输局泌阳分局:负责落实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健全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县领导小组有关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部署。
(13)县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负责组织落实本企业职责范围内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及时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公司报告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请求协调支援;健全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县领导小组和市公司有关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部署。工作部署发生冲突时,报请县领导小组解决。
3 预防与预警
预防机制
县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通信网络运行和维护中,要贯彻落实网络安全各项工作要求,健全网络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对市公司的通信网络规划要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建议,不断提高网络的自愈和抗毁能力;强化对网络运行安全和网间互联互通安全和监测及风险隐患排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修订完善各级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网络运行安全和应急通信保障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预警分级
按影响范围,将通信预警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严重(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依次标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Ⅰ级(红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2个以上省(区、市)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
Ⅱ级(橙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省内2个以上省辖市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
Ⅲ级(黄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1个县(市、区)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
Ⅳ级(蓝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1个县(市、区)通信中断的情况。
发生特殊情况,可结合实际,由县领导小组报请市领导小组同意后,对Ⅲ、Ⅳ级预警适当调整预警响应级别。
预警监测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建立灾害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具备预警监测功能的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密切关注并及时汇总、通报、共享有关信息。
县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依托市公司建立的集团内部报送平台,建立完善网络预警监测机制,加强电信网络运行监测。发生突发事件、接到其他部门发布的预警或出现通信中断征兆时,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按照规定将监测信息逐级报送至市工信局。
报送的监测信息内容包括:监测信息基础情况描述、可能产生的危害及程度、可能影响的用户及范围、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预警通报
预警确认权限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确认、通报Ⅰ级预警。省领导小组负责确认、通报Ⅱ、Ⅲ、Ⅳ级预警,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预警信息通报
预警信息的通报范围一般为通信行业内部、上级主管部门及各成员单位的应急管理机构。预警的通报采用文件传真形式,紧急情况下可以采用电话记录等方式,事后要以文件形式补报。
预警信息发布
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需经县领导小组批准。相关部门及基础电信运营商应无条件配合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行动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涉及全县通信大面积中断、重特大突发事件和灾害预警等监测信息后,立即将有关信息上报县领导小组。经县领导小组议定或组长批准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市领导小组核定,超出Ⅳ级预警(不含)的,按市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启动相应预警行动。经市领导小组核定,为Ⅳ级预警的,启动Ⅳ级预警行动:
(1)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政府。
(2)通知县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落实通信保障有关准备工作。
(3)研究确定通信保障应急准备措施和工作方案。
(4)紧急部署资源调度、组织动员和部门联动等各项准备工作。
(5)启动信息报送流程,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
(6)根据事态进展情况,及时上报重要情况,根据市领导小组核定与通报,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
4 应急响应
工作机制
分级响应
根据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及通信保障任务重要性等因素,设定Ⅰ、Ⅱ、Ⅲ、Ⅳ四个通信保障应急响应等级,Ⅰ级应急响应参照《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组织实施,Ⅱ级应急响应由省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Ⅲ级应急响应由市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Ⅳ级应急响应由县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见附则
指挥联动
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级应急响应后,由县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跨乡镇、跨部门、跨企业的资源调度及支援保障等指挥协调工作。县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县领导小组和各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下,负责企业资源的统一调度。设立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后,事发现场各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及物资等接受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配。
信息报送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信损失及保障恢复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重大事项及时报县政府、市领导小组,并通报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县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根据相关内容、时限、频次等要求报送通信损失及保障恢复情况。相关信息通过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电子邮件、传真等多种手段,自下而上、逐级报送。各单位指定专人,按照时限要求报送信息,报送的信息需要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
报送的事件信息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描述、事件级别、初步估计的危害及程度、影响的用户及范围、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会商
应急响应启动后,县领导小组启动会商机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通报通信损失和保障恢复及事态发展情况,研究、制定和审议相关工作方案,协调决策通信保障中交通、电力、油料保障等重大问题,协调各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提出的支援请求。
事发地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会商机制,协调解决通信保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通信联络
预案启动后,相应级别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间应保持通信畅通,必须确保两种以上通信联络手段畅通,通信联络手段主要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卫星电话、会议电视、传真等。报告涉及国家秘密的有关内容,应采用保密电话、保密传真等方式。
信息通报和发布
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县领导小组应加强与市领导小组、县各成员单位、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及时上报、通报事态变化及应急处置情况。
各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将有关信息及时通报相关成员单位和应急管理、人民防空、防汛抗旱、防震减灾、护林防火、气象等有关政府部门、重要单位及用户。
各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将有关信息及时通报相关成员单位和应急管理、人民防空、防汛抗旱、防震、减灾、护林防火、气象等有关政府部门、重要单位及用户。
各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负责响应级别应急处置的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工作应按照有关规定,坚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正确引导的原则统一信息发布口径,必要时报请县政府批准。
通信保障和抢修恢复顺序
通信保障和抢修恢复工作按照“先中央、后地方,先重点、后一般”的顺序,具体如下:
(1)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首长专线;
(2)突发事件处置军地指挥联络通信电路;
(3)党政专网电路;
(4)保密、机要、安全、公安、武警、军队、国防军工、核应急等重要部门租用电路;
(5)地震、森林防火、防汛、民政、气象、医疗卫生等部门租用的与防震、防火、防汛、救灾、气象信息发布、医疗急救等有关的电路;
(6)金融、证券、电力、交通运输、铁路、税务等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部门租用的电路;
(7)其他需要保障的重要通信电路。
网络拥塞处理
针对突发事件发生时电信网络话务量持续大幅激增造成网络拥塞的情况,县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根据市公司预案要求,在本企业预案中制定强呼工作方案并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事件发生后,持续大话务量导致网络拥塞时,县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及时书面上报市公司和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批准后,启动预案中规定的限呼工作方案,以避免网络拥塞扩大和蔓延;遇有紧急情况,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并先口头报告启动限呼工作方案,事后将实施情况书面补报。
现场应急通信保障
在发生突发事件并造成基础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严重损毁且短时间难以修复的情况下,各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应确保至少有1种以上临时通信手段有效、畅通。
(1)县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组织指挥本地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迅速派出应急通信保障队伍,携带卫星通信、短波通信、基站、集群通信等机动通信设备,立即赶赴现场并开展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2)在当地通信保障力量不足时,应及时向市领导小组请求支援,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调度其他地区应急通信保障队伍予以支援。
(3)县领导小组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协调组织跨部门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和装备,报市领导小组批准后,按照拟定方案启动军地联合通信保障机制,及时调度军地卫星通信、短波通信、车载移动通信、车载固定通信等应急通信装备赶赴现场,快速搭建包括天、空、地多种有线、无线手段在内的应急通信保障系统,满足地面公众通信网络恢复之前现场应急处置中的音视频和数据传送等通信要求。
军地联合保障
当发生突发事件造成军地一方出现通信保障能力不足时,另一方予以紧急支援。必要时,报请市领导小组启动军地联合保障机制,统筹使用军地通信资源和保障力量,统一组织军地重要用户的通信保障和线路、设施抢修恢复。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军地联合保障机制,协调解决重要通信保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先期处置和信息报送
事件发生后,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立即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件信息;各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接到事件信息报告后,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上报上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事件响应分级标准,按照如下要求报送相关事件信息:
Ⅰ级、Ⅱ级事件信息:省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于1小时内将事件信息报省通信管理局和企业集团公司。省通信管理局接到事件报告后,经核实,应于2小时内报省政府及工业和信息化部。
Ⅲ级事件信息:省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于2小时内将事件信息报省通信管理局和企业集团公司。省通信管理局接到事件报告后,经核实,应于4小时内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Ⅳ级事件信息:省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于4小时内将事件信息报省通信管理局和企业集团。省通信管理局接到事件报告后,经核实应于8小时内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报送的事件信息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描述、事件级别、初步估计的危害及程度、可能影响的用户及范围、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Ⅳ级应急响应
启动程序
(1)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事件等级,向县领导小组报告核定结果,同时,通报各成员单位。
(2)经县领导小组批准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负责Ⅳ级应急响应的组织实施。
(3)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将Ⅳ级应急响应启动情况上报县政府、市领导小组,并通报各成员单位、相关乡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和县基础电信运营企业。
(4)事发地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启动相应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5)各成员单位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协同应对。
实行值守和信息报送
(1)实行应急值班制度。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守,成员单位联络员保持24小时通信联络。
(2)启动信息报送流程,规定信息报送的内容和频次。在情况紧急时,事发地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县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每日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报送4次通信损失及保障恢复等有关信息。随事态的逐步缓解及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序展开,信息报送频次按照通知要求改为每日报送2次或更低频次。
(3)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送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供县领导小组和市领导小组决策参考,并根据需要向有关部门及单位通报相关信息。
决策部署
县领导小组根据掌握的信息及县政府、市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要求,组织实施以下1项或多项通信抢修和保障工作:
(1)召开相关成员单位会商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组织制定通信保障工作目标方案。
(2)成立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并派出有关人员赴现场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3)协调组织跨部门、跨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跨企业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及应急装备的调用。
(4)根据事发地公众通信网资源状况及各成员单位专用通信保障应急资源部署情况,征用公众通信网或成员单位专用通信网应急资源。
(5)报请市领导小组,启动军地联合保障机制。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相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研究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和方案建议;落实市、县领导小组的决策,以任务通知书的形式向县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相关成员单位下达通信保障和恢复任务,并监督执行情况。特别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形式下达任务,但应在48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通知。
相关单位接到任务后,应立即组织保障队伍、应急通信资源开展通信保障和恢复有关工作,并及时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任务执行情况。
现场指挥
按照县领导小组的要求,成立以事发地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为主的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与县政府或相关地政府现场指挥部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了解通信保障需求。
(2)研究确定现场通信保障工作方案,启动现场指挥机构与交通、能源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事发现场重要通信畅通。
(3)指导、组织、协调跨企业的现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统筹调度现场应急通信队伍和资源。
(4)及时收集汇总现场通信保障工作有关情况并上报。
(5)根据事态发展和通信保障应急情况,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使用军队应急通信保障力量的请求。
应急结束
(1)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电信网络恢复或通信保障应急任务完成情况,适时向县领导小组提出Ⅳ级应急响应结束建议。经县领导小组批准后,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
(2)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Ⅳ级应急响应结束决定报县政府,并通报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乡级等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
(3)相关单位终止应急响应。
5 后期处置
总结评估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相关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突发事件中公众电信网设施损失情况的统计、汇总,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县领导小组负责对特别重大和重大通信保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征用补偿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及时归还征用的通信物资和装备;造成损失或无法归还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适当补偿。
恢复与重建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按照县政府、县领导小组的要求,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组织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计划报县政府、市领导小组,并组织、督导县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通信设施。
奖励和责任追究
对在通信保障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奖励。对在通信保障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保障措施
应急通信保障队伍
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县人武部应加强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伍建设,针对灾害分布进行合理配置,并展开相应的培训、演练及考核,提高实战能力。县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按照市工信局、市公司的统一部署,不断完善专业应急机动通信保障队伍和公用通信网运行维护应急梯队,加强应急通信装备建设,以满足应急通信保障等工作的要求。
基础设施及物资保障
县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根据地域特点和通信保障工作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装备(包括基本的防护装备),尤其要配备小型、便携等适应性强的应急通信装备,形成手段多样、能够独立组网的装备系列,并加强对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健全采购、调用、补充、报废等管理制度。同时,提前制定公众通信网设施征用方案,以备应急处置时紧急征用。具有专用通信网的县政府有关部门应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通信保障机制。
交通运输保障
需要紧急调配通信保障应急资源时,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必要的交通运输工具,及时为应急通信专用车辆配发特许通行证,必要时简化运输审批流程。在道路阻断等极端情况下,由县领导小组报请市领导小组协调优先保障空运通信应急资源。
电力能源供应保障
县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相应容量的应急发电设备。煤电油气运相关部门负责协调相关企业优先保障通信设施和现场应急通信装备的供电、供油需求,确保应急条件下通信枢纽及重要局所等关键通信节点的电力、油料供应。本地难以协调的,由县发展改革委会同负责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的有关单位组织协调。
地方政府支援保障
事发地政府负责协调当地交通运输、电力、能源、民政等部门,确保通信保障应急物资、器材、人员及时运送到位,确保现场应急通信系统的电力、油料供应,在通信保障应急现场处置人员自备物资不足时负责提供必要的防化洗消、防辐射等防护装备,以及其他必要后勤保障和社会支援协调等方面的工作。
资金保障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执行重要通信保障任务所发生的通信保障费用,由财政部门参照《财政保障预案》执行。因电信网络安全事故造成的通信保障和恢复等处置费用,由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承担。
必备资料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应急通信管理机构必须常备以下资料,并及时更新:
(1)省、市及县和相邻县市地图;
(2)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3)通信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器材的型号、数量、存放地点等清单;
(4)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相关单位联系方式列表;
(5)需要重点保障电力、油料供应的关键通信节点列表。
7 附则
启动条件
Ⅰ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1)公众通信网省际骨干网络中断、全国重要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造成2个以上省(区、市)通信大面积中断。
(2)发生其他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超出省级处置能力,需国家提供通信保障。
(3)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涉及2个以上省(区、市)的重要通信任务。
Ⅱ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1)公众通信网省内干线网络中断、省级重要通信枢纽遭到破坏等,造成2个以上省辖市通信大面积中断。
(2)发生其他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超出市级处置能力,需省提供通信保障的。
(3)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交办的涉及省内多个省辖市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Ⅲ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1)公众通信网市级网络中断、市级重要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造成本地网通信大面积中断。
(2)发生其他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超出县级处置能力,需市级提供通信保障的。
(3)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交办的涉及本地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Ⅳ级应急启动条件
(1)公众通信网县级网络中断,造成全县通信大面积中断。
(2)发生其他突发事件,需县(区)提供通信保障的。
(3)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交办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预案管理与更新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预案进行评估,根据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后报县政府审批,并报市工信局备案。
宣传、培训和演练
县政府、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加强本预案的宣传。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制定本预案培训和演练计划,定期组织预案培训及演练。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政府负责解释。
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