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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管理制度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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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管理制度【第一篇】

为了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要求:

1、强化管控,封闭管理。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严禁校外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校园,筑牢校园“第一道关卡”,不断巩固和拓展疫情防控成效。

2、认真核查,测温登记。对所有进入校园人员及车辆进行身份核验、测温、登记。凡没有佩戴口罩、不配合测试体温或体温测试异常人员,一律不予放行。公务活动需入校车辆或人员,须接待单位公函或提前预约报备,经登记有效证件,体温测试通过后,方可入校。

3、加强巡查,化解风险。加大校园巡逻排查力度,对校内聚集人员予以疏散劝离,对未佩戴口罩人员进行提醒督促,对身份可疑人员进行询问盘查。

4、排查隐患,整改落实。定期组织开展全方位、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第一时间整改落实。

5、调配力量,应急处置。将保卫力量向门卫、巡逻一线倾斜,配备口罩、手套、防护服、护目镜等防护装备。在入校检查时一旦发现教职员工和学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进行隔离、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密切接触者管理等工作。

疫情防控管理制度【第二篇】

为做好我院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救治工作,根据安徽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院上下要充分认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长期性的复杂性时刻绷紧思想之弦,坚持和完善常态化防控机制。聚焦重点,始终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救治工作经验,在严格落实“四早”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四集中”原则,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目标要求,压实“早发现”责任,落实发热门诊“早诊断、早隔离”责任,加强“早治疗”责任,认真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提前谋划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准备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加强预检分诊,规范就诊流程

一是把好进出口关。严格落实门诊入口、急诊门口、住院入口测量体温、扫描并出示安康码的要求,发热病人或安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一律不准进入,须做好防护的前提下由专人陪同并按规定路径前往发热门诊就医,防止发热患者与其他患者密切接触。二是抓好身份识别。预检分诊要详细登记来院患者信息,要认真询问登记流行病学史,查验身份信息和预约挂号信息,对黄码、红码人员信息一律要登记造册,并立即向医院防控指挥部报告,由医院防控指挥部将相关信息报送给市防控指挥部。三是严格就诊流程。经预检分诊后,根据是否出现发热等症状,分别分诊至普通门诊、普通发热门诊和特殊发热门诊进入就诊环节。发热病人经医技楼预检分诊登记后由专用通道至发热门诊就诊,待发热门诊排查后,再分诊到相应科室。确保“一人一诊室”,控制陪同人员数量,没有特殊情况,原则上只允许1个陪同人员,患者和陪同人员全程戴好口罩。四是做好值班值守。行政总值班要积极参与预检分诊的巡察和秩序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各预检分诊点、体温测量点要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及时采取措施并做少个人防护。对拒不配合的人员,报告值守公安采取强制措施。

(二)强化医院预警“哨点”作用

进一步强化全院医师首诊负责制,落实发热患者登记制度,引导发热原因不明的患者到发热门诊进一步检查治疗,在半小时内上报院防控指挥部,1小时内上报到市是控指挥部。医院常态化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院感科应对每天医院上报的发热患者情况进行核查。

(三)进一步加强发热门诊管理

1、规范设置发热门诊。确保发热门诊专用通道和独立出入口的通畅。发热门诊规范设置“三区两通道”,有独立的标本采集室、隔离观察室、检验、放射的医疗功能区,设置单间隔离观察室。发热门诊定时消毒,医务人员严格按规范佩戴口罩和做好手卫生,做好个人的防护。

2、强化发热门诊“守门人”的责任。一是严格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发热门诊执行24小时值班制。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必须扫“安康码”并进行核酸检测,有相关临床症状或流行病学史的患者在其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前均不得擅自离院或转院。如有擅自离院者,应向值守公安反映并向院指挥部报告。对于待排除和疑似病例要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并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二是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不是拒绝接受发热患者就诊。要做好发热病人基本身份信息登记,加强流行病学问诊,强化新冠肺炎临床症状早期识别。发现发热等可疑病例要详细登记相关信息,并按相关程序及时报告、收治和转运。三是增强病例“早发现”意识。发热门诊全部患者都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常规检验检测(必要时还可进行抗体、CT等检查),可疑患者应全部留观。同时,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4-6小时报告核酸检测结果,2小时报告疑似和确诊病例,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加强对疑似病例的诊断,不漏诊任何一个可疑患者。四是规范病例转诊。要按照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要求,对疑似和确诊病例由专人专车(负压救护车)尽快转送至市级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四)进一步加强核酸检查工作

1、要提高检测能力。按照《广德市中医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对发热门诊病人、急诊留观病人,门诊呼吸内科病人、新入院的住院病人,住院陪护人员以及医务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其他就诊人员愿检尽检。要根据要求进一步提高检测能力,确保核酸检测的能力与秋冬季最大诊疗量相匹配。对于发热门诊和急诊患者的核酸检测原则上要在4-6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普通门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等人群的核酸检测,原则上要在12小时内报考结果;对于“愿检尽检”人群的核酸检测,原则上在24小时内报告结果。

2、加强核酸检测质量控制。高度重视核酸检测质量控制工作,使核酸检测既保“量”又保“质”。加强核酸检测的质量控制。加强对核酸检测实验室的日常质量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并督促实验室参加省级临床实验室的室间质评。实验室要做好日常室内质控,有专人负责室内质控,并定期将室内质控情况报医院防控指挥部。加大核酸测人员的培训力度。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测检测技术指南》和《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的要求,常态化组织临床护理人员和核酸检测相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确保采样人员规范采集各类标本。实验室检测人员要熟练掌握标本处理和检测方法,最大限度减少结果误差。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2版)》,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程序文件及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失误或意外的处理操作程序,做好实验室环境消毒处理记录。严格按规定处置剩余生物样本,做好标本使用、保存、上送与销毁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住院病人分区管理

1、对初步诊断不能排除相关病毒感染的病人,应当进行血常规、肺部CT、核酸检测等相关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

2、对需住院治疗的,必须经预检分诊、普通门诊(或发热门诊)初步排查后,按照分区(过渡病房、普通病房)管理要求安排入住,新收入院的患者安排到过渡病房,并进行单间收治,经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再转至普通病房,一旦出现发热等症状的对可疑患者应立即转入感染科隔离病房,通过影像学、病原学和血清学检测方法做进一步鉴别诊断,排除新冠肺炎可能后,方可转入普通病房。

(六)切实加强医院感染防控工作

严格落实院感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医院感控督导员制度,认真开展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下的医院感染监测与质量控制工作,全院全员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加强佩戴口罩、手卫生、环境通风和物表消毒管理。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应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防止院内交叉感染。采取网上预约挂号等措施不断优化就诊流程,减少人员现场聚集,最大限度防止院内感染发生。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院感管理。开展院感防控全院全员培训考核,进一步提高业务人员院感防控意识和能力。

(七)做好医疗资源和防护物资的储备

对感染科隔离病区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发展门诊观察区、传染病房隔离区各项措施设备完好,一旦需要,可立即投入使用。做好防护物资和设备设施的储备。对医用耗材、药品、消毒用品等物资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建立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质设备动态储备管理,原则上物资药品储备量应满足医院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

(八)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和技术演练

加强全院全员新冠肺炎防控和救治知识培训及技术演练,确保培训工作实现“全院全员”。重症医学科、感染科、呼吸科等重点科室的全体医师必须全面掌握相关重症救治的技术;全院全员围绕新冠肺炎病例“四早”以及院感防控、医务人员防护等方面开展培训。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并实行多学科协作模式,组织医疗救治专家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与交流。有计划的开展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模拟演练,提高相互协调与应对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院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做好协同配合,扎实稳妥地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组织工作。

(二)增强责任意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进入常态化,各部门各科室要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强化业务人员的“四早”防控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使疫情防控及医疗救治工作的责任落实、落地。

(三)加强工作督查。医院常态化以及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常态化防控工作措施的督导检查,对照《**医院进一步加强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在工作中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要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疫情防控管理制度【第三篇】

为了全面贯彻《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对全体师幼进行卫生知识、卫生习惯的规范教育,提高全体幼儿身体素质,特制订幼儿园健康管理制度。

一、每天对幼儿、食堂人员进行晨检;

二、每天供应充足的幼儿饮用水,并对锅炉、水桶、水壶等进行定期消毒;

三、每周进行一次师幼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四、专人负责管理幼儿园环境卫生工作;

五、建立专用保健长廊,及时宣传有关健康教育内容;

六、成立传染病防止领导小组,制定传染病应急预案,严密关注传染病发生;

七、健全幼儿接种卡和健康卡,及时记载各项内容。

疫情防控管理制度【第四篇】

为***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保护幼儿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卫生工作要按照依法治教,依法治卫依法办事的原则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学校主要把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学生流行病、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制度》、《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形成园长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师生员工一齐抓的良好氛围。

二、切实开展好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必需保质保量,上足课时,了解流行病、传染病的有关知识,增强防患知识。同时要充分利用微信群、讲座、广播、主题活动,等各种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卫生防病知识和防护技术。

三、学校卫生人员要根据季节的变化和相关情况对学生加强流行病、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

四、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帮助学生纠正购零食、吃零食的不良习惯,加强学生良好行为的养成教育。

五、高度关注学校人群集中、最容易暴发传染病和流行病。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的安排,配合卫生部门搞好预防疫苗注射工作。

七、教育学生要讲究个人卫生,不共用生活用品。保持教室通风透气,定期消毒。配合区卫生保健机构,每学年对学生有组织地进行体格检查工作。

八、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开展晨检、午检制度,及时报告检查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理,把流行病、传染病消除在萌发之中。对校外人员进校要严格监视控制,防止流行病传入校园。

九、全体师生要爱护公共卫生设施,努力管理好厕所,定期对公共场所消毒,特别是卫生死角。学校必须千方百计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饮用水。对患有传染病的学生,应根据医师对其患传染病的种类采取相应的隔离治疗措施,在治愈前不得到校上学。凡患有各类传染病的教师和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不得承担教学任务。

十、坚持卫生工作报告制度,学校一旦发生流行病、传染病等事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坚持逐级负责、逐级报告制度,教师立即报告园长或副园长,园长或副园长力争第一时间报告政府和教体局,卫生防疫部门,如有知情不报或隐瞒事情真相,将按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疫情防控管理制度【第五篇】

为了能够及时有序地应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我校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上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由校长陈运占为组长,业务主任陈德伟为付组长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班主任负责本校传染病防治的各项具体工作。

2、各班班主任为本班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一旦发现本班有传染病疫情,应在1小时内向校长及主任报告。各班班主任应定期对各班卫生委员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及疫情报告程序进行培训。

3、针对不同季节的传染病,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传染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各班班主任坚持每天对本班学生进行晨检和午检,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为预防各种传染病在校内的发生,各班应把本班的公共区、教室、寝室彻底打扫干净,不留卫生死角。并加强教室、寝室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疫情防控管理制度【第六篇】

全体师生员工:

为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最新工作部署和石家庄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管理的通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面做好排查登记。对全校所有教职工目前居住情况进行统计摸排,对校内所有管理服务人员进行统计摸排,对东、西家属院所有住户进行逐人摸排(居委会人员实施,请住户配合支持),对1月23日以来返回石家庄的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人员、校内所有管理服务人员,以下同)的行程史、接触史、发热史进行详细统计。

2.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所有进入校园人员一律刷校园卡、测量体温、书面登记,已办理学校通行识别车辆的随车人员均要核查校园卡,进行人车书面登记。外来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特殊情况经安全管理人员请示校防控办,做好登记备案后,方可进入。快递、外卖人员实行无接触配送。

3.切实加强返校管理。全体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各类学生)请安心在家,务必不要提前返校。在湖北地区的教职工不要返校,近两周内有过湖北地区接触史(包含途径湖北地区)的教职工不要返校,正在发热或有疑似症状的教职工就地留观,暂缓返校,等待学校进一步通知。其他外地教职工,若返石,应遵守学校“须由所在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组审批”的规定和居住所在政府的要求执行。返石后均要居家观察 14 天,同时请自觉向所在社区(街道)备案登记。

4.避免聚集减少外出。无事不出门,亲友别聚会,减少各种形式的聚集活动,鼓励大家通过网络、外卖平台采购生活物资,在学校统筹安排校内生活物资之前,倡导每户家庭每三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留校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出校园。

5.及时准确上报信息。严格落实师生每天两次体测信息、接触史信息、行程信息的报送,重点抓好湖北籍学生和留校学生身体状况统计报送。遇到重要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向校防控办报告,同时向所在社区报告,并按照处置流程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鼓励师生对身边发热不报告、不治疗的人员进行上报。

6.建设美好和谐家园。广大师生要加强居家防控,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出门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在空气质量允许的条件下勤开窗通风(每天不少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加强营养、注意休息、适当锻炼,增强体质。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要联合居委会,坚持每天对校园、家属区内办公场所、交通主干道、电梯、楼道、活动广场及健身器材等重点部位,进行卫生清理和日常消毒。特别是要做到垃圾及时清运、垃圾箱及时消毒。

7.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疫情防控中的领导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带好头、做榜样,管好自己、亲属,带动朋友、邻里,示范引领师生按要求做好防控工作。切实落实离退休人员包联服务制度,主动慰问,宣讲政策,了解需求,开展一对一的党员志愿帮扶,切实解决老同志的困难。

8.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主动作为,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部署和要求,疫情防控信息决不允许缓报瞒报漏报。

疫情防控管理制度【第七篇】

疫情期间校园封闭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在疫情期间加强对校园的封闭式管理力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封闭时间:

实行24小时全天封闭

二、学校保安负责保证学校大门口处的消防通道畅通。

三、疫情期间,学校只保留东侧大门的进出,其余通道,无特殊情况禁止通行。

四、师生进出学校大门的规定

1、在疫情期间,学校全体师生在进出校门时必须经过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

2、在疫情期间,学校全体师生无特殊情况不允许随意进出校门,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门时,应严格履行请假登记手续。

(1)因患急病或重病需外出就诊的,凭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登记后放行,如实在来不及履行请假手续,门卫室可电话联系学生处,后登记放行。

(2)其他原因确需离校的,由本人写请假条,班主任签字,到门卫室登记方可离校。

3、门卫室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手续的同学,封闭时段一律不准外出。

4、所有师生进出大门,必须服从门卫人员管理,对不按照学校要求进出的无理取闹的学生,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门卫在校园封闭期间,要不定时的在校园内外巡视,对采取翻墙、翻门冒充等违纪手段出入校园的学生,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

五、校外人员进出学校大门的规定

1、在疫情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任何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2、如有急事或是特殊原因必须进入校园的,需要经过体温检测后,由接待人接入校园,并对其行动负责。

3、未经许可,强行进入校园人员,学校保安应第一时间报警,后对其进行阻拦。

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制度

为提高在校师生对传染病的防范意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学校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特制定本制度。

建立传染病管理机制,保证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的必要经费。由学校医务室、健康教育教师负责开展预防、控制传染病相关的健康教育。

以健康教育课形式开展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学校确保课时,提供健康教育课教材,将传染病防控的相关知识、技能,结合高中生的特点传授给学生。

学校医务室根据学生特点和季节需要,利用宣传栏、广播、录像等多种形式,做好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

利用网络、家长会、班会等形式,为学生家长开展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以提高家长的传染病知识水平,取得家长与学校的配合。

定期为学校教职工、保洁、保安等工作人员开展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以防止食品在加工过程中污染,预防肠道传染病。

疫情排查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特建立学校传染病疫情排查制度,内容如下:

学校的疫情防控排查工作由学校日常防控组制定疫情排查制度并负责落实。

及时准确掌握全校师生的假期内外出史和接触史,建立疫情健康档案。

每天对全体教职员工及学生进行摸底排查,特别是有15日内自湖北等有疫情报告地区返回的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实现排查全覆盖,并坚持执行健康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对外省返回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提前预警,要求其至少开学日前14天返辽并居家隔离,14天期满且无异常,方可正常入校。

开学前,学生须连续14天在家自行检测体温至开学返校时,有发烧(体温超过°C)的不得返校。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特建立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内容如下:

1、班级内发生传染病,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报学校医务室,上报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联系方法、所患疾病、发病日期等。

2、教工发生传染病,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报学校医务室,上报内容同1。

3、学校医务室教师在接到上报疫情后在第一时间与学校负责人沟通并上报大连市疾控中心,根据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4、传染病患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进行隔离治疗,传染期内不得复课复工。

5、对于班级发生疑似传染病的,班主任、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查确有传染病可能的,同3进行处理。

6、对于瞒报,谎报,漏报,迟报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相关法律及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有关法律责任。

一、报告病种

1、法定报告的甲类和按照甲类控制的乙类传染病

学校内发现甲类(霍乱、鼠疫)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的散发病例,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疑似或确诊散发病例。

2、法定报告的乙、丙类传染病

(1)呼吸道传染病。学校内在疾病最长潜伏期内发生麻疹2例及以上、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例及以上,丙类传染病中流行性感冒、风疹、流行性腮腺炎10例以上。

(2)肠道传染病。学校内在疾病最长潜伏期内发生急性病毒性肝炎、伤寒、副伤寒5例及以上、痢疾及丙类肠道传染病10例及以上。

3、非法定报告的传染病。

学校班级内出现集聚性水痘、手足口病等非法定传染病病人以及集聚性不明原因疾病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发热事件。

同一班级内在1天或3天之内突然出现有3例以上的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人应向学校报告;同一学校内在1天或3天之内突然出现有5例以上的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5、食源性疾病

学校在短期内发生因食品原因引起的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伴有发热症状的病人10例及以上,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二、报告要求

1、学校校长、老师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为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责任人。学校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应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传染病报告登记簿,加强对师生健康情况晨检或巡查,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及时报告。

2、学校师生中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况的,学校医务室教师应做好学校传染病病人登记,在第一时间内与校领导沟通并以电话或网络等方式,同时报告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大连市教育局。

3、发现学校内上述传染病暴发或流行、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集体性发热事件和水痘、手足口病等非法定传染病暴发疫情应立即电话向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做好新续发病人的动态报告。

三、传染病预防

1、学校应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对新生的预防接种凭证入学,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所在地的卫生服务中心做好相关疫苗免疫接种、传染病监测等工作。

2、学校每年应拨出一定比例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专项经费,用于学校肠道、呼吸道传染病暴发疫情的应急预防控制,包括应急药物储备、疫苗储备、消毒药械以及现场疫情控制等。

3、每年组织对校内从事饮食、饮水、卫生等行业的人员定期体检,发现属法律规定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及时调离岗位。

4、加强对学校供餐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规范工作制度,防止食品在加工制作过程中交叉污染。做好师生饮水卫生、确保提供师生安全、卫生、合格的食品与饮用水。

5、做好对学生健康查检和巡查,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的健康教育。

四、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理

1、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做好登记;配合协助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病人的流行病调查;根据大连市疾控中心内专业人员划定的密切接触者协助做好每天医学观察,做好宣传教育、饮食、饮水卫生等控制措施。

2、发现传染病暴发疫情、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及时护送病人就医治疗;对现场予以保护;如认为属于共同食用污染的食品或水而引起的,应暂停供应,并保留污染食品或水;同时积极配合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调查、样品采集、消毒等工作;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确定的密切接触者协助做好医学观察、预防性服药及应急接种;做好学校内卫生宣教、饮水饮食卫生和学生健康状况的晨检或巡查;根据控制疫情需要和疾控机构提出的暂停集体活动、停课、停学等紧急措施,经主管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当发生传染病流行和暴发时,为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传染病疫情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防控传染病疫情扩散和蔓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各教研组长为各教研组教师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

二、每天上午7:30—8:00,中午12:40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晨检、午检,由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各教研组长负责对本组教师进行晨检、午检。

三、晨检、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如发现学生出现发热(体温≥℃)或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要立即报告学生处和学校医务工作室,将学生送至隔离室,并及时与家长联系送往医院就诊。

四、晨检、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五、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班主任及各教研组长)对出现发热(体温≥℃)或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的师生,要求其居家隔离治疗。居家治疗期间班主任及各教研组长要做到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每天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班主任及各教研组组长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上报学校医务工作室。

六、实行疫情快报制度。医务室教师要将晨、午检情况汇总,如发现一个班级一周内发生3例及以上病例,或同一学校发生10例及以上具有流行病学关联的流感样病例;或发生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需立即报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实行健康零报告制度:晨检、午检报告结束后,各班主任或教研组长要及时将本组情况上报至学校医务工作室,由学校医务工作室教师对全校情况汇总,筛查。如有需要,按照及时准确完成上报工作。

师生防护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特建立学校传染病疫情排查制度,内容如下:

学校的日常防控组负责建立学校师生防护制度,并落实。

学校各功能室(包括教室、办公室、活动室等)要时刻保持健康卫生,按时做好常规的消毒杀菌工作。

学校要保证师生防护物资的充足,消毒水、洗手液等物资要及时供应。

全校师生要保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按照七步法严格洗手;未洗手前,不揉眼睛、不抠鼻子、不吃零食。

学生在课堂上同一方向听课,避免小组讨论模式上课。

教师在课堂上必须佩戴口罩上课,前排及其他有条件的学生也必须佩戴口罩。

因病缺课追踪制度

为了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校因病缺课追踪制度。

1、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2、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

3、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4、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学生处和学校医务室。

5、学校医务室或学生处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隔离。

6、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学生凭医疗机构痊愈证明方可返校。

7、学校学生处和学校医务室对因病缺课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要求上报。

8、学校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时,要及时上报大连市教育局和大连市疾控中心。

病愈复课证明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特建立学校病愈复课证明制度,内容如下:

一、凡是因病缺课的学生,返校上课时需上交医院的康复证明或诊断书。

二、因病缺课学生是指:

1、在校突感不适,请假回家治疗的;

2、经集体组织体检,发现有传染性疾病的;

3、在家自行检查有疾病的。

三、返校时交验(病愈)康复证明的规定:

1、凡患有伤风感冒,或患有皮肤、口腔、四肢等方面的(包括疼痛、烧伤等)一般性疾病的,返校时需凭诊断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返校复课;

2、凡患有器官方面疾病的(如胃病、心脏病、肝病等)疾病的,返校时需凭三级甲等以上的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返校复课;

3、经医院确诊患有传染病的,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大连市疾控中心的相关要求,即刻进行隔离治疗,不得到校上课,患病学生应立即到相关医院进行诊治,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三级甲等及以上的相关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并上报大连市疾控中心。

四、返校验证程序:学生持复课证明到学校学生处销假,学生处工作人员复查后,上报大连市疾控中心,根据相关指导,安排学生进班上课或继续停课观察。

五、违规责任:

1、学生没有相关证明擅自进班上课,导致全班或全校学生需要体检,学校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学生不经批准擅自进校(班)或者班主任擅自安排没有相关证明的学生进班上课,造成后果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晨(午)检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特建立学校晨检制度,内容如下:

一、学生晨午检工作制度:

1、每天早上学生进校后(午睡后),由班主任作为检查人负责进行晨(午)检工作。晨(午)检主要采取询问、观察、触摸等形式,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特别是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以及不能确定的其他症状时,立即通知学生处及学生家长,同时将学生送学校医务室进行检查确诊。

2、对早晨未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进行电话联系,问清原因并尽量与学生本人通话,以确定学生的真实情况。如果学生生病,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检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学生痊愈。

3、班主任如实填写好晨(午)检统计表后,交至学生处。

4、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及家长宣传工作,提倡学生之间相互督察。告知学生在家或校外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尽快报告学校并到医院诊断治疗。

5、病情痊愈,持医院痊愈证明或病愈诊断书后可回校上课。

二、教职工晨(午)检工作制度:

1、各部门高度重视教职工晨(午)检工作,由各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晨检检查和信息报表等有关工作。

2、教职工晨检工作应在每天早上第一节课前完成。

3、教职工午检工作应在每天午睡后。

4、教职工应积极主动配合协助部门负责人的晨检工作。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进课堂,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教职工在校外出现病情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及时请假并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

三、学生处晨(午)检工作制度:

1、学生处负责学校晨检信息报送、紧急情况处理以及和上级主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每天10:00(14:00)前将各班晨(午)检统计表汇总后上报学校,必要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及时把缺勤学生人数、缺勤原因等情况做好统计并归档。

晨(午) 检 流 程

1、问:询问是否有身体不适感。

2、看:查看学生在家身体健康情况报告单,查看学生手、口腔有无皮疹或疱疹,精神状况。

3、摸:用手触摸学生额头,是否发热。

4、量:对怀疑发热学生进行体温测量。

5、就医:对有发热、出疹、精神差的学生要求监护人带其到医疗机构就医;必要的可立即进行隔离。

6、消毒:对体温表每使用一次消毒一次,使用500mg/L浓度的“84”消毒液浸泡15分钟后用毛巾擦干;晨检老师每晨检到发热或疑似病例后,手要使用%碘伏擦拭5分钟消毒一次。

7、报告:晨检结束后,如有特殊情况,将当日晨检情况汇总后向大连市教育局和大连市疾控中心进行报告。

督促检查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特建立学校传染病疫情督促检查制度,内容如下:

督促检查制度由学校督查督办组负责建立并落实。

学校督查督办组要定期对学校的常规疫情排查、晨午检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学校督查督办组要不定期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各项内容进行抽查,针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指正,保证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对于工作积极、表现突出者给予表彰,对不负责任者按照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隔离观察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特建立学校隔离观察制度,内容如下:

学校的隔离观察制度由学校应急处置组负责制定并落实。

学校的隔离观察室设定在学校舞蹈室内,配备防护用品、消杀用品、观察窗、被褥等防护用品及日常用品。

学校对在晨午检及课堂中出现的体温测量超过37. 3°C或有呼吸道症状的师生员工,进入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

在隔离的同时通知亲属或家长送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

对与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隔离,并进行医学观察。

隔离观察室每次使用后均需进行一次全面而彻底的消毒。

消毒通风制度

为了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制定本校消毒通风制度。

一、各班级及活动教室

学校教室是人群聚集的地方,空气容易流通不畅,此时,教室的消毒通风就很重要,学校要求:

1、当室外温度不低于15℃,天气晴朗时,要全天开窗(从教师早晨到校,到教师下班离开)通风。

2、当室外温度过低或天气不好时,课间操和中午休息时间要开窗通风。特殊天气听候学校通知。

3、学生未经允许不可私自关闭窗户。

4、学生要勤洗澡,勤换衣服,讲究个人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5、保持室内外的环境整洁,走廊的窗户也要打开通风。

6、教室内卫生角要干净,垃圾要及时分类处理,保证室内清新无异味。

7、课间建议同学们到室外活动,多呼吸新鲜空气。

8、除了值日生外早晨上课前和中午吃饭后学生要到操场活动。

9、各班级要安排专人利用放学时间对本班教室进行消毒,每周2-3次。

二、教师办公室

教师办公室同样是师生学习活动的重要场所,同时也是各班级同学交叉聚集的重要场所,因此学校要求如下:

1、教师办公室每天需要通风与换气。根据季节和天气的不同,确定换气方式与次数,温暖天气宜实行全日开窗的方式换气,寒冷天气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宜利用教室和走廊的窗户开窗换气,每天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10分钟。

2、传染病高发季节,通风次数和时间都要增加。每天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20分钟。

3、各办公室负责人要对相关人员进行任务布置,每日准时通风换气。

4、办公室应安排专人负责本区域内的消毒杀菌工作,每周至少2次。

三、图书馆(阅览室)等其他活动场所

阅览室、电视台、广播站等其他活动场所同样是学生活动的主阵地。因此,相关消毒通风工作同样重要,具体要求如下:

1、相关活动室在正式使用前需提前对活动区域进行通风换气30分钟以上。

2、各活动室负责人应视使用频率与卫生情况判定消毒频率。原则上,每天使用的,每周一次消毒;使用频率不高的,每两周一次消毒。

学生健康体检制度

为了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校学生健康体检制度。

一、学校为每名学生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如实记录并上报。

二、严格按照大连市体检中心和大连市传染病预防中心相关要求,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根据上级要求做好体检上报工作。

三、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四、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五、学校和各班要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学生人人讲卫生。

六、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两操,每个科任老师应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及眼保健操的穴位。

七、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发现学生生病要指导学生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及时了解诊断结果。若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在第一时间上报校学生处和校医务室。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疾病传播。

八、应劝告患病学生及时治疗,并在家休息,禁止患有发热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学习。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发生,特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

2、学校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相关部门,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3、每学年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不少于三次的联合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有问题需要整改的部门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本部门单位解决不了的上报到相关部门解决。

4、对供餐单位,每学期至少进行三次随机检查。

5、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6、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及时提出整改计划、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同时整治完成后,要组织有关人员验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投入使用。

7、每次排查时,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须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

8、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9、不认真严格执行此排查制度的,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

学生因病缺课及病因排查登记表

学校名称:

登记日期

姓名

性别

年龄

班级

家长联系

电话

排查原因

主要症状、体征

发病日期

就诊医院

排查

结果

处理意见

登记人

备注

1、排查原因*选项:①因病缺勤;②传染病早期症状(常见传染病早期症状: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皮肤黄疸等);③疑似传染病病人。

2、排查结果*:填写病名

3、传染病流行期间按有关文件规定做好每日病情追踪并登记。

学生因病缺课及病因排查登记本

学校名称:

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疫情防控管理制度【第八篇】

一、各班主班教师为本班幼儿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

二、制定晨检、午检工作记录表,确保检查时登记不缺项、信息完整和登记准确,规定审核和汇总晨检、午检信息的责任人、时间和内容。每天进行晨午检和健康观察,及时掌握幼儿健康状况。幼儿每日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晨、午检,由教师负责检查本班幼儿出勤及健康情况,并将晨、午检情况填写好,报给保健医。

三、晨午检中一旦发现师幼中有发烧(体温达到或者超过℃)、头痛、咳嗽等异常可疑症状者时:

1.立即报告幼儿园保健医,并将身体状况异常幼儿送至隔离室

2.由教师立即通知幼儿家长送往医院就诊,做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3.教师及时做好晨、午检台账。

四、如班级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由保健医根据具体情况给幼儿送到幼儿园隔离室进行隔离,并报告给幼儿园园长,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同时安排对相关的教室和场所进行消毒、清洁工作。

五、各班级若不及时报告,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六、如发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教师应及时报告幼儿园,立即启动疫情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上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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