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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具体实施方案【精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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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第一篇】

为贯彻落实《常德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常直党公[20xx]1号)精神,根据《常德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及《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性、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我市文化市场科学发展提供有利的政治保证。

二、目标任务。

通过推行党务公开,努力建设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党内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使当的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执行,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得到加强,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与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力得到保障,进一步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局面。

三、组织领导。

组长:龙泽巨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伍作春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郑学泉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夏斌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士强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哲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监察室)。郑学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万庆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开内容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公开方案,报告公开情况、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领导小组研究,参与监督局系统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开通党务公开监督举报电话(7226157).

1、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文化发展的中心工作,充分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

2、民主公开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公正、及时。

3、依法依纪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依法依纪开展党务公开,努力使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4、积极稳妥原则。既要积极推行,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科学安排,规范操作,循序渐进,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拓展深化。

5、注重实效原则。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党组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包括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执行本部门单位党组(党委)重要决策及工作部署;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党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组织学习计划和党员教育培训安排落实;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情况。

(三)党的组织建设情况。党员和党员干部参加党组织生活和活动;党组织设置、主要工作职责、人员调整和分工、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党组织换届选举、党代表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党内考核奖惩;推荐、评选、表彰先进;创先争优情况。

(四)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包括党支部向党组(党委)、党员向党支部反映党员和群众意见、要求及采纳结果;党员联系帮扶困难群众、为民办实事;办理涉及党员、群众贴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五)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员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党内监督工作开展;违纪党员的查处结果等情况。

(六)其他应公开的事项和依申请可以公开的事项。

(一)公开形式。

公开的形式以“规范、实用、简明、灵活”为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具体形式,坚持力所能及,为方便群众,注重实效,发挥作用。适宜党内公开的,采取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务公开栏。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有序公开,适宜党内外公开的,采取党务公开栏目、新闻媒体、互联网站、接待咨询等形式全面公开,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

(二)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严格依照《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确定党务公开的内容、时限、责任、范围和形式。

2、实施公开。已列入《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内容必须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不公开。目录内如有不能公开的事项,目录外如有需要公开的事项,应逐级上报,经市直机关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

3、收集反馈。通过设立党务公开联系电话、意见箱、来信来访、接待日等形式,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处理,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4、归档管理。局属各层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党务公开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及时整理,分类归档,并做好管理工作。

(三)公开的时效。

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原则上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

六、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至7月15日)。

广泛动员,统一思想,召开党务工作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下发局系统党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实行党务公开的目标要求,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部署党务公开工作。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党务公开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

按照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全面实施党务公开工作,并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配套制度,收集整理和完善各类资料(会议、活动记录、文件、意见反馈、公开的原始资料、媒体宣传资料、各种表格等),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局党工作适时进行督促检查。

(三)检查评估阶段(8月16日至8月30日)。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局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自清自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工作;是否按时间和目录要求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党务公开工作要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明确办事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利用会议、简报、网络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引导党员积极投身党务公开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切实把这一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加强监督,注重实效。党务公开要接受党员和群众全程监督,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要组织党员、群众对基层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开评议结果,确保党务公开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第二篇】

为了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积极稳妥地推进我校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全面深入的开展,建立民主开放的基层党的建设新机制,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教育服务。现根据xxx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教体系统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探索并建立起富有教育系统特色、卓有成效的党务公开制度,大力发展党内民主,不断增加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促进全校教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1、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全校教育发展大局,充分调动广大党员教师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加快我校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提高校党支部和领导干部驾驭教育事业发展的能力。

2、依规依纪原则。按照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进行公开,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使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3、真实公正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维护党务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把真实情况向广大党员、教职工群众公开,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准确公正。

4、注重实效原则。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和效果出发,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既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又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采取合适的公开形式,讲求形式和效果的统一。

5、积极稳妥原则。推行党务公开,既要积极推进,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有序推进。要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拓展深化,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实行长效管理。

6、相互促进原则。以党务公开为龙头,带动和贯穿校务公开,形成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大公开”工作格局。

(三)开展党务公开的总体要求: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做到“三规范、三满意”,即“内容规范、程序规范、管理规范,党员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内容规范”,即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属本单位、本部门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凡属不涉及秘密的工作内容,都应当公开;“程序规范”,即按照“事前公开、决策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在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的基础上,注重落实参与权与监督权,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监督的正常化;“管理规范”,即切实做好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相关信息的发布与反馈、有关资料的整理与利用等一系列管理工作,逐步形成经常、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一是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民主政治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强化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制约,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三是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党内事务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1、设立党务政务(校务)公示栏。在显著位置设立公示栏,围绕社会、教师、学生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与他们利益最密切、最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现象的等问题,向社会和全体师生公布党务、政务情况。各校要按上级要求认真落实财务管理收支情况、教职工聘任和奖惩、职称评审、招生事务、学校重大决策与学生减负等校务公开内容,及时把师生中的好人好事及群众的表扬信,文明班级评比等公布于光荣榜中。同时,支部要按照上级要求配备专用记录本及材料盒,由专人负责每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地点等,分门别类将公开材料归档保存,使党务公开工作做到程序化、规范化。

2、设置党务公开信箱、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置党务公开信箱、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定期研究解决有关师生及社会意见。

3、通过建立校长接待日制度,召开教代会等进行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公开。通过校长接待日活动,召开家长会、部分学生座谈会、以及接受校园小记者的提问、解惑释疑,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使党务公开逐步走向制度化。如利用在每周一次的教职工会议及时将一些重大决策、重要举措及师生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口头形式公开,让大家心中有数;召开教代会、工会委员会,研究讨论通过学校重大决策及规章制度;结合政治学习向广大教职工党员发放征求意见表及民主评议班子成员的'评议表,广泛征求收集教职工对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日常生活福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由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领导小组审核,校党支部审定批准;公开的内容由职能处室提供,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党支部审定批准。对党内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根据党务公开内容的不同要求,党务公开时限分为: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要或复杂性公开事项,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完善后再次公开。

四、党务公开的实施步骤和目标要求。

学校党务公开工作从11月份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步骤和目标要求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10日—30日)。

1、学校党支部召开党务公开工作会议,将初步方案在党内外广泛征求意见,开展必要的调查研究。校党委召开会议,对党务公开方案进行专题研究,并将校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报教育局党委审核后,按方案组织实施。成立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班子和全体教职工大会,宣传发动,安排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制定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宣传报道计划,集中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制定和完善有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各类资料(会议、活动记录,文件、意见反馈,媒体宣传资料,各种表格等),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利用公示栏、宣传栏、橱窗、意见箱和电话等形式进行党务公开。

3、聘请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月1日以后)。

1、学校对推行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总结。

2、在推行党务公开集中工作阶段结束后,要建立党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扩大党务公开工作的成果。

(一)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学校党支部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一名联络员。校支部要把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长期坚持,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实施方案,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把党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发挥处室职能作用。校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校党组织要加强与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联系,互通信息,每月上报工作信息一份,及时反映工作动态。

(三)建立监督保障制度。

实行聘请监督员制度。要根据实际情况,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掌握、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实行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派专人收集整理,认真研究处理,特别是对署真实姓名举报的,应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听取其意见。

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档案制度。党务公开工作的文件、会议记录、公开内容资料、社会监督意见及处理反馈资料等都要建立档案,全部整理归档备查。

实行党务公开责任制。明确党务公开各个环节的责任。校党支部主要领导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负具体责任;校党组织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党组织的党务公开负领导责任。

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要有机结合。要积极借鉴政务公开的良好工作机制,在公开内容和形式上,党务与政务也可以综合考虑,合并设置。在开展党务公开的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务公开,以达到相得益彰,相互促进的良好效果。

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第三篇】

(一)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学校党支部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一名联络员。校支部要把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长期坚持,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实施方案,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把党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发挥处室职能作用。校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校党组织要加强与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联系,互通信息,每月上报工作信息一份,及时反映工作动态。

(三)建立监督保障制度。

实行聘请监督员制度。要根据实际情况,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掌握、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实行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派专人收集整理,认真研究处理,特别是对署真实姓名举报的,应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听取其意见。

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档案制度。党务公开工作的文件、会议记录、公开内容资料、社会监督意见及处理反馈资料等都要建立档案,全部整理归档备查。

实行党务公开责任制。明确党务公开各个环节的责任。校党支部主要领导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负具体责任;校党组织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党组织的党务公开负领导责任。

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要有机结合。要积极借鉴政务公开的良好工作机制,在公开内容和形式上,党务与政务也可以综合考虑,合并设置。在开展党务公开的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务公开,以达到相得益彰,相互促进的良好效果。

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第四篇】

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党务公开具体实施方案【精编8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使广大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动员组织职工群众贯彻落实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促进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中国******章程》及《中国******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云南省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等党内法规,按照《******xx市委关于印发〈xx市党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x发〔20xx〕xx号)精神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实施方案所称党务公开,是指我局各级党组织将实施党的领导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在党内或者向党外公开。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局党组、党总支、机关党支部和老年党支部。

(一)坚持正确方向。坚决维护******党***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务公开放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来谋划和推进,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坚持发扬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更好调动各级党组织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回应党员和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

(三)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的衔接联动,统筹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一般先党内后党外,分类实施,务求实效。

(四)坚持依规依法。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依法办事,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增强严肃性、公信度,不断提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五)坚持国家安全。党务公开必须遵守国家保密有关规定,不得危及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等。

局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情况,促进垦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党的建设情况,以及党的组织职能、机构等情况,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外,一般应当公开。

(一)党的组织应当根据党务与党员和职工群众的关联程度合理确定公开范围。

1.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涉及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的党务,向社会公开;

3.本单位的党务,在本单位公开;

4.涉及特定党员和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党务,对特定党员和职工群众公开。

(二)本单位各级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公开以下内容。

2.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

6.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情况;

7.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情况。

(三)局党组应当结合实际,确定公开内容。

局党组应当结合实际,参照各级党委的公开范围确定公开内容,重点公开在本单位发挥领导作用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情况。

(四)局党总支应当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党务公开内容和范围编制党务公开目录,并根据职责任务要求动态调整。

党务公开目录应当包括公开事项、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公开频次、责任单位等内容。党务公开目录及动态调整情况应当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并按照规定在党内或者向社会公开。局党组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党务公开目录编制的指导。

(一)公开程序。凡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局党总支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及时主动公开:

局党总支依据职能职责、对照党务公开目录、按照公开内容要求研究提出党务公开方案,拟订公开的具体内容、范围、时间、方式等。

按照“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局党组从必要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党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拟公开的党务信息中含涉密内容的,应当按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

局党组依照职权对党务公开方案进行审批,超出职权范围的,或者涉及特别重大的事项,必须按程序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二)公开方式。局党总支应当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

1.在党内公开的,一般采取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印简报、在局域网发布等方式。

2.向社会公开的,一般采取发布公报、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公开栏发布等方式,优先使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重点新闻网站等党的媒体进行发布。

3.向特定党的组织、党员和职工群众公开的,一般采取召开会议、通报、谈话等方式。

4.局党组应当建立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新闻发言人,规范发布程序,逐步建立例行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重要党务信息。

5.党务公开可以与政务公开等方面的载体和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应当统筹使用,充分发挥已有单位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

发现有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信息,应当及时加以澄清和引导。采取多种方式收集党员和职工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处理,结果及时反馈。

7.建立健全党员旁听党组会议、党代表列席党组会议、党内情况通报反映、党内事务咨询、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等制度,发展和用好党务公开新形式,不断拓展党员和职工群众参与党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五、加强监督与追责。

(一)加强监督。

1.局党组应当将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对下级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

督查情况应当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3.局党总支应当将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向上一级组织报告工作、抓党建工作或者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报告的重要内容。

4.局党总支应当于每年年初向所有党员和职工群众通报上一年度党务公开情况,并纳入党员民主评议范围,主动听取党员和职工群众意见。

(二)严肃追责。

违反《中国******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国******问责条例》等规定追究有关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1.对党务公开工作领导不力,工作不坚决、不扎实,工作落实不到位的;

2.未按照规定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等实施党务公开,造成不良后果的;

3.党务公开内容严重失实,欺上瞒下、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

4.对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宜公开而公开的;

5.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六、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组书记是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局党总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局党总支专职副书记承担局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机关党务公开工作。

局党组应当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党组书记负责、局党总支牵头、各支部和各科室参与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党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明确人员负责党务公开工作,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局党组应当根据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保密审查、风险评估、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导、舆情分析、应急处置、意见反馈等工作机制,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本单位党务公开职责。

本实施方案的具体解释工作由局党组负责。

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第五篇】

政务公开是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产物,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举;下面是有20xx党务公开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着力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积极推动和发展党内民主,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学院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我院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为加快学院建设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内容真实、具体,形式多样、便捷,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3、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校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方式和途径。

(一)党的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本级党组织有关决策及执行情况;党组织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阶段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落实思想政治。

工作计划。

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召开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情况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年度党建主题活动、创建活动计划安排及实施情况等。

(三)党的组织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情况,党组织建设活动安排及落实;党员发展、管理和民主评议情况;党代表推选情况;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务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保障党员权利等情况。

(四)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党内各类先进评选表彰,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五)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帮助群众和党员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情况;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情况;维护党员群众权益,办理、落实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六)反腐倡廉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七)其它应该公开的事项。

三、党务公开的主要形式、程序和时限。

(一)党务公开的形式。根据不同内容和范围确定公开形式和范围,适宜党内公开的,主要通过党内会议、文件和简报、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社会公开的,主要采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涉及重大决策的,按照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和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规定向党内外公开;涉及干部工作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范围公开。各支部也可以根据实际创新其他行之有效的公开方式。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活动。

1、制定方案和目录。

2、实施公开。按照方案规定的形式和时限,对确定的内容予以公开。

3、收集意见。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布联系电话等形式,收集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或整改并向党员反馈。

4、立卷归档。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公开的有关资料立卷归档,进行规范化管理。

党务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分为四种:

1、长期公开:主要指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

2、定期公开: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如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新的周期,一般为每季度更换一次,每月微调一次。

3、分期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如年度目标进展,党组织活动等,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

4、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应急性的工作,如热点难点问题办理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应根据情况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四、保障制度。

(一)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群众可按有关规定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的基层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可以不公开,但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三)监督检查制度。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着重检查党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范围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可通过聘请党代表、党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普通党员群众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四)考核评价制度。各级党组织要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党的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适时组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

五、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学院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先建。

副组长:杨俊波。

成员:孙大伟王永田潘月飞张秀玲王希波王继玉。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

办公室主任:张秀玲。

办公室成员:朱崇明刘建福梁清序张贵文钱涛。

程沛姜波徐淑涛乔贞堂路印。

1、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全院党务公开工作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纪委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各党支部主抓,党员广泛参与。各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要成立由主要或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党务公开工作。党支部是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

2、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纪委要负责做好牵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党务公开工作相关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办公室牵头负责全院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的公开;宣传处牵头负责全院党的思想建设情况的公开,建立党务公开新闻发言人制度;组织人事处牵头负责全院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以及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的公开;纪委监察室负责牵头全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公开;各党支部负责抓好本支部党务公开工作,并负责向院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党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3、搞好党务公开与其他各类公开的衔接。积极探索党务公开与校务公开等各类公开办事制度相衔接,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注意运用已有的工作平台,在公开内容,公开载体,公开形式等方面搞好衔接,实现资源共享,使党务公开和其他公开互为补充,互相促进,努力构建党务公开和各类公开协调并进的工作格局。

为贯彻落实《常德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

工作方案。

》(常直党公[20xx]1号)精神,根据《常德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及《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性、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我市文化市场科学发展提供有利的政治保证。

二、目标任务。

通过推行党务公开,努力建设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党内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使当的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执行,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得到加强,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与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力得到保障,进一步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局面。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

龙泽巨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伍作春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郑学泉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

夏斌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士强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哲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监察室)。郑学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万庆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开内容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公开方案,报告公开情况、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领导小组研究,参与监督局系统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开通党务公开监督举报电话(7226157).

1、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文化发展的中心工作,充分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

2、民主公开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公正、及时。

3、依法依纪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依法依纪开展党务公开,努力使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4、积极稳妥原则。既要积极推行,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科学安排,规范操作,循序渐进,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拓展深化。

5、注重实效原则。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公开内容。

(一)党组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包括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执行本部门单位党组(党委)重要决策及工作部署;党组织年度党建、阶段性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党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组织。

学习计划。

和党员教育培训安排落实;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情况。

(三)党的组织建设情况。党员和党员干部参加党组织生活和活动;党组织设置、主要工作职责、人员调整和分工、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党组织换届选举、党代表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党内考核奖惩;推荐、评选、表彰先进;创先争优情况。

(四)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包括党支部向党组(党委)、党员向党支部反映党员和群众意见、要求及采纳结果;党员联系帮扶困难群众、为民办实事;办理涉及党员、群众贴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五)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员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党内监督工作开展;违纪党员的查处结果等情况。

(六)其他应公开的事项和依申请可以公开的事项。

(一)公开形式。

公开的形式以“规范、实用、简明、灵活”为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具体形式,坚持力所能及,为方便群众,注重实效,发挥作用。适宜党内公开的,采取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务公开栏。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有序公开,适宜党内外公开的,采取党务公开栏目、新闻媒体、互联网站、接待咨询等形式全面公开,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

(二)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严格依照《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确定党务公开的内容、时限、责任、范围和形式。

2、实施公开。已列入《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内容必须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不公开。目录内如有不能公开的事项,目录外如有需要公开的事项,应逐级上报,经市直机关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

3、收集反馈。通过设立党务公开联系电话、意见箱、来信来访、接待日等形式,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处理,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4、归档管理。局属各层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党务公开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及时整理,分类归档,并做好管理工作。

(三)公开的时效。

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原则上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

六、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至7月15日)。

广泛动员,统一思想,召开党务工作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下发局系统党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实行党务公开的目标要求,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部署党务公开工作。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党务公开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

按照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全面实施党务公开工作,并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配套制度,收集整理和完善各类资料(会议、活动记录、文件、意见反馈、公开的原始资料、媒体宣传资料、各种表格等),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局党工作适时进行督促检查。

(三)检查评估阶段(8月16日至8月30日)。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局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自清自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工作;是否按时间和目录要求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党务公开工作要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明确办事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利用会议、简报、网络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引导党员积极投身党务公开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切实把这一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加强监督,注重实效。党务公开要接受党员和群众全程监督,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要组织党员、群众对基层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开评议结果,确保党务公开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科学发展,进一步增强直属单位党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障全体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根据市直工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的意见精神,特制定衡水市科技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推进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一)推行党务公开是贯彻xx大精神的需要。在党的xx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推进党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市委党建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

(二)推行党务公开是强化监督科学决策的需要。党务公开,主要指党组织依照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通过具体形式将有关党务工作事项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使其知晓党组织的工作,并对党组织的领导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意见,以达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项制度。推行党务公开是主动强化对党组织监督、借智借力加强党建和确保党组织民主和科学决策的需要。

(三)推行党务公开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需要。党组织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是广大党员群众所盼。推行党务公开,有利于保障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不断地强化广大党员“为民、务实、清廉”的意识。

(四)推行党务公开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需要。探索推行党务公开,也是为了更好地促进争创“文明单位”、“五型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等创建活动的开展。把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制度作为有效抓手,解放思想、精心组织,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办法。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为依据,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推进直属单位党委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使党组织建设有新加强、党员队伍素质有新提高、机关作风建设有新改进、党员干部创业创新有新成果,为开创发展科技工作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一)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原则。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良好环境,确保党务公开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坚持依法依纪、有序推进的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党纪等有关规定,既要大胆探索,又要慎重稳妥,正确处理好公开党内事务与保守党内秘密的关系,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坚持科学规范、突出重点的原则。规范党务公开内容,突出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十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公开,突出党内外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处理情况的公开。

(四)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将激励、约束与监督相结合,将党员群众的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结合,正确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以党员群众满意为标准,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为便于全局党员群众和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情况和进行有效监督,防止就党务公开而公开的现象,在科技局网站上建立党务公开平台,切实把党务公开平台打造成学习交流的平台、接受监督的平台、创新党建的平台,公开以下十项内容:

(一)组织机构。一是党组成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二是局直属单位党委委员的姓名、分工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三是局纪检组成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四是党支部的设置、委员的姓名和分工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二)创先争优。一是“争先创优”情况;二是争创“文明机关”情况;三是争创“五型机关”情况;四是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情况;五是争创优秀共产党员情况等。

(三)党内法规。主要是中共中央和中组部有关党组织和党员需要严格遵循的法规。

(四)上级精神。一是党中央和省市委的重要报告;二是市委主要领导有关党建方面的讲话;三是市有关党建方面的年度工作要点;四是市有关党建方面的通知精神。

(五)本级文件。一是党组文件;二是机关党委文件。

(六)党建动态。一是党组和中心组会议纪要;二是党建工作方面的通知;三是党建工作方面的信息;四是局直属单位党委工作动态。

(七)相关公示。一是关于中层干部提拔使用任前公示;二是关于拟吸收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三是关于拟批准中共正式党员的公示。

(八)党费管理。一是全局每个党员按比例每月应缴纳的党费是否按时缴纳公布表;二是全局党费的管理情况。

(九)群团工作。一是群团组织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工会法、工会章程、团章等);二是群团组织的机构;三是群团组织年度工作的计划和总结;四是群团组织的有关通知;五是群团组织开展特色活动的信息(机关工会活动、机关妇女活动、团支部活动)。

(十)交流材料。一是在市级以上会议交流发言的党建工作方面的经验材料;二是党建工作方面的课题。

调研报告。

;三是党支部(党小组)工作经验交流材料;四是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事迹;五是党员的学习体会和理论研究文章。

(一)网上公开。将规定公开的十项内容在衡水市科技局网站上向全局党员群众及社会公众公开。

(二)会议公开与网上公开相结合。党组年度工作部署和总结的内容,以全局干部大会和上网两种形式公开。

(三)网上公示与书面公示相结合。有关需要公示的内容,采取网上公示和书面公示两种形式公开。

(四)召开通报会。本局完成年度工作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年底或年初由局党组书记在全局干部和离退休党员干部会上通报,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一)准备阶段。由机关党委牵头研究提出初步的工作方案,经党组会议审定后印发试行。

(二)试行阶段。根据党组会议审定通过的方案,由人事科协助信息中心完成方案规定公开的相关内容在上载的任务。

(三)完善阶段。完成首次网上党务公开的内容后,一是要及时上载新的内容;三是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加以不断的改进和完善。

七、推进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党务公开试行的成功并不断改进和长期坚持,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长效管理。

(一)建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韦文华同志任组长,王惠斌同志任副组长,郑德选、刘艳红、姚葆英、郑奎良、包振峰同志为成员,主要负责本局在党务公开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决定和协调推进,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方向正确、正常有效,确保党建工作与政务工作互促互进、相得益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王惠斌同志兼任,成员由姚葆英、李文丽、张卫东同志组成,主要负责党务公开日常工作的落实。

(二)建立党务公开责任机制。属于党组方面的由人事科负责提出意见,经党组负责人同意后公开;属于机关党组织方面的由局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提出意见,经局直属机关党委负责人同意后公开;属于群团组织方面的由群团组织负责提出意见,经机关党委负责人同意后公开。公开内容在网页上上载的任务由信息中心具体管理信息的同志负责。

(三)建立党务公开反馈纠偏机制。党务公开试行后,全局党员群众和社会公众若来电来信或口头反映,提出对本局党建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归口人事科管理。人事科对党内外同志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建立台账和梳理分类,监督党组和机关党组织加以及时落实,并将改进情况口头或书面向有关当事人反馈。党组将定期不定期地研究整改措施,对党内外同志反映的普遍性问题,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进行集中研究,并将改进措施向全局党员群众及社会公众公开。

八、推进党务公开的几点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推行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把握推行党务公开的基本要求,积极实践,大胆探索,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使党务公开成为全局各级党组织长期坚持的一项制度。

(二)努力务求实效。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坚持把推行党务公开作为全面加强我局党建工作和促进发展科技工作的有效抓手和载体来抓,不断地创新思路、创新内容、创新方法,务求各项党建工作的实效。

(三)不断改进完善。推行党务公开是加强党建工作的新尝试。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并在实践中不断发现和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第六篇】

本文目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中全面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秭办发〔〕10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县委的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我局党务公开工作,现就我局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落实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为核心,以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为目标,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切实扩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了解和参与,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尊重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拓展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2、依纪依规,科学规范。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公开的事项,应在一定的范围和程序内,及时予以公开,并逐步使公开工作制度化。

3、积极稳妥,注重实效。顺应国情党情的新变化和党员、群众的新期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坚持从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出发,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4、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把党务公开工作与政务公开、厂务公开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统筹规划,同步推进,形成相互配套、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

(三)目标要求。

公开质量不断提高,达到“公开形式标准化、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工作制度化”的基本目标,使党务公开真正成为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得到较好落实,党内监督在保障公共权力正确行使中的作用更加明显,党务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显著增强,党员、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实施范围、主要内容和方式方法。

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党委所属的基层组织全面实施党务公开。

(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的主要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包括执行中央方针政策及各级主管部门、县委、县政府重大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执行;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及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决定及落实;涉及党员、群众利益的重要措施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单位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重要典型宣传报道以及开展群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单位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和创先争优,组织建设主要活动及开展,党员发展、管理和民主评议,党代表推选及党组织换届选举,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及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后备干部考察推荐,干部监督相关制度及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1、依目录公开。严格按照《湖北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汇编(试行)》进行公开。

2、依申请公开。对于党员、群众申请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定可以公开的,应向申请人公开,向党内或社会公开;党组织认为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并将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报上一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报上一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3、收集反馈。设立公开联系电话、意见箱、确定来信来访接待日等方式,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要明确专人负责筛选和整理,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督促其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再次向党员、群众公开;对于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开通热线电话,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设置党员服务窗口,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进行公开,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促进党组织与党员、群众之间的互动与交流。

4、归档管理。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以及处理情况等资料,及时进行登记整理,归类建档备查。

(四)丰富党务公开工作的形式。

在党内公开的内容,应通过采取召开党内会议、下发文件、通报、公示或内部网络等形式进行公开;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应通过采取党务公开栏、广播、电视、刊物、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公开目录中要求在网站公开的内容,须经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在网站公开。

(五)把握党务公开工作的时限。

对于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固定内容应长期公开;对于一定时限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定期公开,一般每半年更换一次,每季度微调一次;对于为民办实事、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等动态性、阶段性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逐段予以公开;对于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应及时予以公开。具体时限要求依据目录规定执行。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制度。一是健全重要情况通报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单位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的具体规定,明确重要情况通报制度的实施主体、通报对象、通报形式和内容、基本程序以及监督办法,确保重要情况通报这一重要党内监督制度的顺利实施,保障党员对党内重大事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建立监督检查制度,通过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组织民主评议、开展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强对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健全考核评价制度。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体系,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健全工作机制。局党组是本单位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局党组书记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局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局长韩凤云任办公室主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向广大党员、群众大力宣传党务公开的目的、意义、方法和要求,提高其思想认识,调动其参与和监督党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实践探索。深入实际,贴近群众,不断研究基层党务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拓宽思路,不断把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

返回目录。

一、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1.公开目录。党组织的党务公开目录按照区教育局党委制定的目录去执行。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1.宣传教育阶段(0xx年5月16日—6月16日)。

2.制定方案(xx年5月23日—5月31日)。

3.组织实施(xx年5月23日—11月30日)。

4.检查验收(xx年12月1日—12月31日)。

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返回目录。

根据区纪委关于开展党务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为构筑民主、开放、透明、和谐的党务工作新机制,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

三、公开内容。

(一)党组织建设情况:

2、党组织各项规划、计划及落实情况(通过党务公开栏、博客即时对外公开);

(二)党风廉政建设及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

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党务公开栏、博客定期对外公开);

4、培养选拔调任干部情况(通过党务会议即时对外公开)。

5、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落实情况(通过党务公开栏、博客即时对外公开)。

四、公开方式、时限、范围。

五、公开程序。

六、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6日至7月中旬)。

(三)总结提高阶段(7月中旬至10月中旬)。

八、组织保障。

(五)提供各种保障。加大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投入,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充足的保障。

返回目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9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8号)、怀化市委《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和洪江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江市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办发[]5号)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我局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党务公开是指党内事务的内容、程序、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生机活力的客观需要;是践行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全局系统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深入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实施,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3、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4、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工作目标。

到xx年底,全局系统各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全面实行党务公开。通过努力,建立健全党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党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显著增强,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得到较好落实,党员、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具体要求。

(一)明确公开内容。

党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党的基层组织要结合各自职责和特点,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列入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各党组织要注重公开事关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的决策和执行情况,特别是关系党员群众切实利益问题的研究和落实情况等。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注重公开“三重一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集体决策制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等。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业务工作的开展,注重公开政府重大决策制定和落实情况等。

(二)规范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各单位党组织要针对本单位党组织的不同特点,制定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的内容、时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各基层党组织应制定。

工作方案。

报经局党委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3、收集反馈。各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应通过设立热线电话、意见箱、来信来访接待日等形式,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4、归档管理。各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作好管理利用工作。

(三)完善方式方法。

1、公开范围。

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均应向党员公开;可以向党外公开的事项,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向本单位干部群众和社会公开。

月、季度、半年公开;动态性、阶段性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逐段公开;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应及时公开。

3、公开方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会议、文件、简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为民办事服务窗口、板报、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以及刊物、单位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

4、建设联系点。局党委确定农技推广中心、八面山农垦场作为党务公开联系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发挥示范作用。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联系点可与其他工作联系点、示范点建设结合进行。

5、注重三个结合。一是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厂(场所)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相结合。在公开载体上实现基础设施和网络资源共享;在公开内容上做到相互融合,各有侧重又相互补充;在工作部署上注意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二是公开与办理相结合。要密切结合党务工作有关事务的办理开展党务公开,有条件的单位可探索依托办事大厅(中心)建立党务公开服务窗口,将相关党务部门服务党员和基层党组织的职能进行整合,为党员群众和基层单位提供便捷服务。三是公开与规范相结合。通过党务公开来规范党务工作,促进党务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同时通过规范党务工作进一步促进和推动党务公开。

四、实施步骤。

为确保xx年底前我局党的基层组织全面实行党务公开,按照市委“条块结合、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分批实施、及时总结、适时监督”的思路,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xx年5月)。

组织召开全市党务公开工作动员会议,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局党务公开工作。本《实施方案》下发后,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积极主动实行党务公开。局党委将在农业网站开设党务公开专栏,加强对党的基础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各单位党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形成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xx年5月下旬—10月底)。

1、制定党务公开目录。各级部门党组织要根据党务公开基本目录(附件1),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公开目录。局属各单位党组织的党务公开目录于6月底前完成。各单位党组织制定的党务公开目录应报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2、正式实行党务公开。局属各单位党组织,在8月底前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各单位党组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协调党务工作的开展。

(三)检查验收阶段(xx年11月—12月)。

局属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形成党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局属各单位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建立四项制度。

(一)例行公开制度。

列入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局党委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报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制度。

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填写《洪江市党务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2)。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的基层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局党委备案。

(三)监督检查制度。

党的基层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党务公开监督办法,通过成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聘请党员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注重发挥党代表、党风廉政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作用,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局党委要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四)考核评价制度。

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范围,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价内容。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党的基层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应对实行党务公开作出公开承诺,纳入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六、组织领导。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农业局党委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左再良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蒋裕鹏,局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张劲任副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唐志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蒋建林,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婕,局监察室主任谢永安,市八面山农垦场党支部书记、场长舒文杰,市农技推广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吴晓金,市园艺示范党支部书记、场长蒋友平,市农科所党支部书记唐爱光,市良种场党支部书记、场长周湾述,局退休人员党支部书记何彦龙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劲兼任办公室主任,易春艳为联络员。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设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由党组织主要领导负责,确定专人开展日常工作,经常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指导、协调所属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的各项工作。

(二)树立典型,示范带动。

为使全局党务公开工作“学有范例、做有标准、干有榜样、赶有目标”,局党委将在全局各单位党组织开展党务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按照党务公开“八有”标准,即: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保障的办公设施、有完善的公开制度、有丰富的公开载体、有明确的公开目录、有规范的公开档案、有扎实的公开活动、有突出的公开成效,选树一批示范点,进行重点推广,以带动全局。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深入开展示范点创建活动。各示范点要结合实际,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健全公开制度,积极探索党务公开的有效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板报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工作进展情况,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各单位党组织要对党务公开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认真挖掘整理,对典型经验要及时宣传报道、认真总结推广,积极引导全局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深入发展。

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第七篇】

根据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和区委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探索扩大党内民主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我镇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全面深入地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发展党内民主,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落实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不断改进党的领导方式、提高党的执政水平,为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1、依法依纪、客观真实原则。依照党章和党内法规以及党的方针政策,通过一定形式将党内事务真实、及时地向党员或群众进行公开,公开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客观公正。

2、先党内后党外原则。正确处理和把握党内公开与党外公开的关系,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要求,根据不用的公开范围,采取适当的公开形式。

3、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原则。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既方便党员群众知情参与,又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采取合适的公开形式,讲求形式和效果的统一。

4、积极稳妥原则。推行党务公开,既要积极主动、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注重效果。要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扩大深化,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注重长效管理。

二、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

(一)公开内容。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所有党务工作都应最大限度地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公开内容应紧紧围绕全镇的中心工作、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实际情况等方面进行公开。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分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三种形式。公开的主要内容:

1、全局和中心工作。主要包括镇村党组织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党组织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

2、思想政治建设。主要包括镇村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年度党建工作安排,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计划等。

3、组织建设。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选举情况,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等。

4、作风建设。主要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

5、制度建设。主要包括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改革和完善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等。

6、其他方面。根据实际情况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二)公开形式。党务公开要依据因内容而宜、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简便及时、利于监督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务公开栏和党员活动室等形式公开。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黑板报、党务公开意见箱等形式公开。镇党委设立党务公开栏,定期不定期发布公开内容。

(三)公开程序。党务公开要遵循“事前征求意见、事中通报情况、事后反馈结果”的基本程序。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要经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对于党内重要决策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过程中,要抓好四个关键环节:

1、提出环节。承担党务公开任务的工作部门提出拟公开的事项及范围、形式等具体方案,报同级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

2、审核环节。党务公开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需公开的内容和方式。属特别重大、敏感的事项,应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批准。

3、公开环节。具体承办部门应将审核后的党务公开内容按照规定程序按时进行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可采取分步公开的办法,先公开初步的方案或意见,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并修订后再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涉及党员、群众利益的一些敏感问题,有的仅限于党内公开,有的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公开。

4、反馈环节。党务公开期间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公开时限。公开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给予公开。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方案制定阶段(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

(1)镇党委召开全镇党务公开工作会议,安排全镇党务公开工作,下发《**乡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各党支部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逐级召开会议,宣传发动,安排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各党支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推行党务公开的初步方案,在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提交镇党委会议审定的基础上,于4月30日前制定出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并报镇党委。

(3)做好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组织实施、全面推行阶段(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

(1)按照各自《实施方案》开展工作。

(2)通过黑板报、广播、公开栏、意见箱和电话等形式进行党务公开。

(3)制定和完善有关配套制度,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4)镇党委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各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观摩交流,总结典型,推广经验。

3、总结检查、验收考核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1)各党支部对推行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总结,20xx年11月6日前将书面总结报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20xx年11月中旬,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召开总结会,总结交流全镇党务公开工作。

(3)党务公开三个阶段工作结束后,逐步建立健全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年终进行统一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了认真做好镇党务公开工作,镇党委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党支部“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责,高标准、严要求、高效能、快节奏,扎实推进工作。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真正发挥好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作用,从制定方案到安排部署,对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具体事项都要认真细致地讨论研究,协调解决好存在的具体问题。同时要细化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具体问题,提出工作对策,督促抓好落实。

每月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镇纪委承担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的公开任务,具体负责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党务公开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等问题,对违犯党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据党内条例实施责任追究。

(三)统筹协调,正确处理好党务公开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一是党务公开与政务、村务、校务公开的关系。既不能以政务、村务公开代替党务公开,又不能以党务公开削弱政务、村务公开,努力形成互为补充、相互促进、不断完善、共同发展的良好机制。二是党内公开与党外公开的关系。要把对外公开与对内公开结合起来,切实处理好党内公开与党外公开的关系。三是镇党委公开与各党支部公开的关系。镇党委要加强对各党支部工作的指导,抓好规定范围内的党务公开。四是遵守党内条规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关系。既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进行,又要在《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强党的工作的透明度与遵守党和国家各项保密规定的有机统一,确保党务公开工作依纪依法、规范有序进行。五是公开内容与公开形式的关系。要坚持形式服从内容的原则,凡是镇党委要求公开的,各党支部和党员个人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对镇党委没有统一要求、但干部群众比较关心、各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应该公开的内容,也应全面公开。六是组织推动与依靠群众的关系。要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注重反映党内外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对他们提出的建议和问题,要认真组织办理,及时进行反馈。

(四)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建立聘请义务监督员制度。党务公开要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特别要注意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镇党委、各党支部都要设置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二是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派专人搜集整理,特别是署真实姓名的举报者,应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听取其意见。三是实行党务公开责任制。全镇各党组织要明确党务公开各个环节的责任,主要领导对党务公开负总责;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负具体责任,及时向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公开方案,报告公开情况,对党务公开的形式、内容以及实施进行督查;要把党务公开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明确标准,靠实责任。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镇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和督促检查,确保党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第八篇】

党务监督能够规范公司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促进决策质量,而党务公开是党务监督的重要途径。下面是本站网友分享的“党务公开具体实施方案【精编8篇】”,供您参阅。

为贯彻落实《常德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

》(常直党公[20xx]1号)精神,根据《常德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及《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性、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我市文化市场科学发展提供有利的政治保证。

二、目标任务。

通过推行党务公开,努力建设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党内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使当的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执行,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得到加强,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与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力得到保障,进一步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局面。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

龙泽巨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伍作春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郑学泉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

夏斌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士强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哲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监察室)。郑学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万庆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开内容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公开方案,报告公开情况、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领导小组研究,参与监督局系统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开通党务公开监督举报电话(7226157).

1、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文化发展的中心工作,充分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

2、民主公开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公正、及时。

3、依法依纪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依法依纪开展党务公开,努力使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公开内容。

(一)党组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包括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执行本部门单位党组(党委)重要决策及工作部署;党组织年度党建。

工作计划。

阶段性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党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组织。

学习计划。

和党员教育培训安排落实;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情况。

(三)党的组织建设情况。党员和党员干部参加党组织生活和活动;党组织设置、主要工作职责、人员调整和分工、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党组织换届选举、党代表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党内考核奖惩;推荐、评选、表彰先进;创先争优情况。

(四)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包括党支部向党组(党委)、党员向党支部反映党员和群众意见、要求及采纳结果;党员联系帮扶困难群众、为民办实事;办理涉及党员、群众贴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一)公开形式。

公开的形式以“规范、实用、简明、灵活”为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具体形式,坚持力所能及,为方便群众,注重实效,发挥作用。适宜党内公开的,采取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务公开栏。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有序公开,适宜党内外公开的,采取党务公开栏目、新闻媒体、互联网站、接待咨询等形式全面公开,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

(二)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严格依照《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确定党务公开的内容、时限、责任、范围和形式。

2、实施公开。已列入《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内容必须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不公开。目录内如有不能公开的事项,目录外如有需要公开的事项,应逐级上报,经市直机关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

(三)公开的时效。

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原则上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

六、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至7月15日)。

广泛动员,统一思想,召开党务工作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下发局系统党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实行党务公开的目标要求,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部署党务公开工作。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党务公开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

按照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全面实施党务公开工作,并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配套制度,收集整理和完善各类资料(会议、活动记录、文件、意见反馈、公开的原始资料、媒体宣传资料、各种表格等),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局党工作适时进行督促检查。

(三)检查评估阶段(8月16日至8月30日)。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局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自清自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工作;是否按时间和目录要求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党务公开工作要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明确办事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利用会议、简报、网络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引导党员积极投身党务公开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切实把这一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加强监督,注重实效。党务公开要接受党员和群众全程监督,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要组织党员、群众对基层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开评议结果,确保党务公开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科学发展,进一步增强直属单位党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障全体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根据市直工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的意见精神,特制定衡水市科技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推进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一)推行党务公开是贯彻xx大精神的需要。在党的xx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推进党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市委党建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

(二)推行党务公开是强化监督科学决策的需要。党务公开,主要指党组织依照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通过具体形式将有关党务工作事项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使其知晓党组织的工作,并对党组织的领导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意见,以达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项制度。推行党务公开是主动强化对党组织监督、借智借力加强党建和确保党组织民主和科学决策的需要。

(三)推行党务公开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需要。党组织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是广大党员群众所盼。推行党务公开,有利于保障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不断地强化广大党员“为民、务实、清廉”的意识。

(四)推行党务公开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需要。探索推行党务公开,也是为了更好地促进争创“文明单位”、“五型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等创建活动的开展。把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制度作为有效抓手,解放思想、精心组织,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办法。

二、推进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为依据,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推进直属单位党委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使党组织建设有新加强、党员队伍素质有新提高、机关作风建设有新改进、党员干部创业创新有新成果,为开创发展科技工作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三、推进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原则。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良好环境,确保党务公开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坚持依法依纪、有序推进的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党纪等有关规定,既要大胆探索,又要慎重稳妥,正确处理好公开党内事务与保守党内秘密的关系,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坚持科学规范、突出重点的原则。规范党务公开内容,突出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十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公开,突出党内外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处理情况的公开。

(四)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将激励、约束与监督相结合,将党员群众的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结合,正确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以党员群众满意为标准,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为便于全局党员群众和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情况和进行有效监督,防止就党务公开而公开的现象,在科技局网站上建立党务公开平台,切实把党务公开平台打造成学习交流的平台、接受监督的平台、创新党建的平台,公开以下十项内容:

(一)组织机构。一是党组成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二是局直属单位党委委员的姓名、分工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三是局纪检组成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四是党支部的设置、委员的姓名和分工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二)创先争优。一是“争先创优”情况;二是争创“文明机关”情况;三是争创“五型机关”情况;四是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情况;五是争创优秀共产党员情况等。

(三)党内法规。主要是中共中央和中组部有关党组织和党员需要严格遵循的法规。

(四)上级精神。一是党中央和省市委的重要报告;二是市委主要领导有关党建方面的讲话;三是市有关党建方面的年度工作要点;四是市有关党建方面的通知精神。

(五)本级文件。一是党组文件;二是机关党委文件。

(六)党建动态。一是党组和中心组会议纪要;二是党建工作方面的通知;三是党建工作方面的信息;四是局直属单位党委工作动态。

(七)相关公示。一是关于中层干部提拔使用任前公示;二是关于拟吸收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三是关于拟批准中共正式党员的公示。

(八)党费管理。一是全局每个党员按比例每月应缴纳的党费是否按时缴纳公布表;二是全局党费的管理情况。

(九)群团工作。一是群团组织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工会法、工会章程、团章等);二是群团组织的机构;三是群团组织年度工作的计划和总结;四是群团组织的有关通知;五是群团组织开展特色活动的信息(机关工会活动、机关妇女活动、团支部活动)。

(十)交流材料。一是在市级以上会议交流发言的党建工作方面的经验材料;二是党建工作方面的课题。

调研报告。

;三是党支部(党小组)工作经验交流材料;四是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事迹;五是党员的学习体会和理论研究文章。

(一)网上公开。将规定公开的十项内容在衡水市科技局网站上向全局党员群众及社会公众公开。

(二)会议公开与网上公开相结合。党组年度工作部署和总结的内容,以全局干部大会和上网两种形式公开。

(三)网上公示与书面公示相结合。有关需要公示的内容,采取网上公示和书面公示两种形式公开。

(一)准备阶段。由机关党委牵头研究提出初步的工作方案,经党组会议审定后印发试行。

(二)试行阶段。根据党组会议审定通过的方案,由人事科协助信息中心完成方案规定公开的相关内容在上载的任务。

七、推进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党务公开试行的成功并不断改进和长期坚持,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长效管理。

(一)建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韦文华同志任组长,王惠斌同志任副组长,郑德选、刘艳红、姚葆英、郑奎良、包振峰同志为成员,主要负责本局在党务公开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决定和协调推进,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方向正确、正常有效,确保党建工作与政务工作互促互进、相得益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王惠斌同志兼任,成员由姚葆英、李文丽、张卫东同志组成,主要负责党务公开日常工作的落实。

(二)建立党务公开责任机制。属于党组方面的由人事科负责提出意见,经党组负责人同意后公开;属于机关党组织方面的由局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提出意见,经局直属机关党委负责人同意后公开;属于群团组织方面的由群团组织负责提出意见,经机关党委负责人同意后公开。公开内容在网页上上载的任务由信息中心具体管理信息的同志负责。

(

八、推进党务公开的几点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推行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把握推行党务公开的基本要求,积极实践,大胆探索,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使党务公开成为全局各级党组织长期坚持的一项制度。

(二)努力务求实效。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坚持把推行党务公开作为全面加强我局党建工作和促进发展科技工作的有效抓手和载体来抓,不断地创新思路、创新内容、创新方法,务求各项党建工作的实效。

(三)不断改进完善。推行党务公开是加强党建工作的新尝试。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并在实践中不断发现和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深入推进全镇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性、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3.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4.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级党组织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年度党组织建设活动安排及落实,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包括公推公选、竞争上岗、轮岗交流等),干部任用(包括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干部任免等),干部管理(包括录用、考核、奖惩、培训等),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教育及廉政文化建设、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1.制定目录。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制定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要根据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社会组织和其他单位党的基层组织的不同情况,分类制定党务公开目录,就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进行规范。

2.实施公开。日常性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基层党组织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要根据公开内容合理确定公开范围和时限。对于仅限在党内公开的事项,要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对于可以向党外公开的事项,要本着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3.收集反馈。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布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确定党员接待日、聘请监督员以及主动征询等形式,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

4.归档管理。党的基层组织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和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及时整理,分类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和范围确定公开方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设置访问权限的办公内网、党员活动室宣传栏和设立文件阅览处等方式进行公开;适宜对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党建网站、led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和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公开;涉及重大决策的,按照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和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规定向党内外公开;涉及干部工作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范围公开。各单位也可根据实际创新其它行之有效的公开方式。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

党务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1.长期公开。主要指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具有稳定性的内容,如党的有关政策,党组织。

规章制度。

议事规则等,应长期进行公开。

2.定期公开。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如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新的周期,一般为每季度更换一次,每月微调一次。

3.分期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如年度目标进展、党组织活动等,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

4.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应急性的工作,如热点难点问题办理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应根据情况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三、保障制度。

(一)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经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统一报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的基层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三)监督检查制度。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重点监督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采纳和反馈。党的基层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聘请党员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四)考核评价制度。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实践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事关全局、事关长远,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要求,20xx年底前,全镇要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全镇党务公开工作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采取“纪委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党员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支部要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各基层党组织是本级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

(二)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镇纪委主要负责做好牵头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党务公开工作相关职责,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党政办负责镇党委党务公开及丰阳镇党务公开网站的建设。党建办牵头负责全镇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以及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的公开。镇纪委牵头负责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公开。

(三)搞好党务公开与其他各类公开的衔接。积极探索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制度相衔接、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注意运用已有的工作网络,在公开内容、公开载体、公开形式等方面搞好衔接,实现资源共享,使党务公开和其他公开互为补充、相互促进,努力构建基层党务公开和各类公开协调并进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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