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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的总结【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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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的总结【第一篇】

按照中央、省、市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发展蔓延的势头。今年7月以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次与**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沟通协调,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部门间加强协作配合,统一部署,明确目标及行动重点,在全县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强化组织领导。局领导充分认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行动,主动与县公安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协调,依照各自部门职责相应成立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局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主责主抓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并分别制定了《**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形成了多部门参与、多警种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是开展联合执法,强化源头监管。我局加强与各执法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对辖区内所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经营场所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深挖违法案件线索,彻底斩断乱捕滥猎、非法买卖和非法利用野生动物的利益链条,从源头上遏制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频发的势头,***县森林公安局结合自身执法职责,细化行动方案,组建行动专班,采取分组划片等方式,联合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对全县集贸市场、水产市场、山货经营店铺、餐饮场所等开展集中清查,对可能贩卖野生动植物的重点摊位进行高频次巡查,尤其是在早晨商品上市时对商品进行检查,采取重点布控、斩断交易链条等措施,依法严厉打击违法交易行为。另一方面强化源头监管,联合铁路公安、高速交警等部门侦办打击收购、运输等各类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案件,严防受保护野生动物进入市场。

三是制定政策措施,强化依法办案。为强化对全县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扭转执法被动局面,弥补我县森林公安在办理猎捕野生动物案件中的法律缺失,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地实际,制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该《通告》规定了禁猎期限、禁猎对象、禁猎工具、法律依据、确需猎捕的特殊情况以及公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权利和义务。并印制800余份,分发给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林业管理部门,在村镇公示栏,各单位大门口,集贸市场、公园、药店、银行、医院、进出村庄路口等人流集中处进行粘贴。最大限度地宣传政策法规,鼓励社会各界主动向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举报各类伤害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信息,形成保护管理机构与社会公众互通信息、协同配合的良好局面,切实依法制裁猎捕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明确打击重点,落实工作职责。以《通告》内明令禁止的禁猎工具猎捕野生动物行为,利用互联网交易平台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利用邮政、物流、快递、客货运等渠道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以交易市场、花鸟宠物市场、餐饮场所、集贸市场等场所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野生动物制品发布广告或提供交易场所等六类行为作为专项行动打击重点和方向,森林公安局和各地派出所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联合开展案件侦办工作,狠抓落实,绝不允许“一查一收一放”不立案侦办,绝不允许刑事案件降格处理,确保件件有结果。

五是开展拉网式排查,行动战果显著。自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各部门联合行动,主动作为,统一清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持续到10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次,车辆**台次,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处,检查重点市场场所**处,检查大型集贸市场***家,经营活禽交易门店、农贸市场共计**家经营户,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家,检查餐饮场所**家。查办野生动物刑事案件**起,行政案件**起,林政处罚**人,收缴野生动物活体**只,死体**只,收缴**多只野鸭进行放飞,猎获工具**余套,涉案价值**元,罚款**元。编制《**县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册》和《**县野生动物资源概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知识进校园活动1次。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此次行动达到了预期效果,震慑打击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野保工作是自然资源林业工作的重要内容,自然资源部门的各个单位都负有保护的职责,因此,要充分发动各级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基层站所的作用,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保护地管护人员、林业站工作人员、社区群众、公安干警、民间团体以及志愿者的作用,共同参加巡护监测工作。二是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缺乏大数据分析等高科技装备科学监测,这就还需要我们创造条件,在野生动物资源分布重点区域布设监测站点,并利用科学手段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及处理,消除监测盲区,提高监测巡护效率。

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的总结【第二篇】

各地、各部门瞄准地区、行业领域重点,抓责任落实、精准发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水利部、国家民航局、国家邮政局等多部门已经印发实施方案;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铁路局、国家邮政局等已经成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负责同志任组长,全面加强三年行动组织领导。

此外,中国铁建、中国能建、中国机械工业、中国电子科技、中国医药、中国中化、中国林业、南航集团、中国华电等多家中央企业均突出重点,制定印发整治方案。

河北作为全国第一个印发本省方案的地区,明确将在14个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在全国方案基础上,结合地区实际,增加了冶金、燃气、特种设备、旅游和渔业船舶5个专项整治内容。

北京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3个专题,以及城市建设、城市运行、地下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配套完善了信息化管理系统,编制15个行业45个业态的隐患目录,突出专项整治的精准性。

江苏主动扩大专项整治行业领域,结合本省实际,将工业园区等功能区专项整治分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个专项整治。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举办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组织“书记和市(县、区)长说安全”活动,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宣讲活动,实现规上、规下企业两个“全覆盖”。

浙江作为海洋大省,且具有小微企业量大面广、特种设备众多的特点,结合工作实际,在专项整治方案中单设了渔业船舶、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和特种设备3个专项,增加了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数字化建设专题。同时,为各专题、专项均梳理建立了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细化量化目标,明确指标、工作、政策、考评四大体系,防止工作推进“落地打滑”。

贵州结合本省突出安全风险,新增建筑工程、特种设备、乡村、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同时,考虑到当地地质灾害多发且易引发耦合事故,该省将三年行动扩展延伸到地质灾害防治领域,印发实施具有贵州特色的“1+2+14”方案体系。

安徽、湖北实现了所有行业领域全覆盖,安徽还提出建设3至5个智能化矿井、建设6200公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安徽任务”。山东、青海将三年行动扩展到20个行业领域……目前,已有28个省份结合本地区实际,增加了专题方案或专项方案。

但一些地区、部门仍存在实施方案还在内部空转的情况,还有等一等、拖一拖的心态。各地、各部门措施有软有硬、质量有高有低,有的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缺乏锐意进取的拼搏之心。

近日,国务院安委办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主持召开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题视频推进会,会议强调,三年行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必须要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坚决打赢专项整治攻坚战,为我国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安全保障。

下一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力度,结合6月份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巡查工作,进一步指导推动各地区专项整治责任和措施落实。

9月7日下午,杨陵区组织召开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区政府党组副书记蒋建奇同志主持会议,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镇办及辖区16家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示范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区1月至8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区交通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陕西天科塑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乡镇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年底前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前期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多措并举,统筹协调,持续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责任感;二要对照整治方案,紧盯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化、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做到深挖细查全面到位、整改落实全面到位、监管执法全面到位,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三要强化组织领导,持续加强对三年行动的动员宣传,提高企业和社会知晓率,同时加大督导检查和考核工作力度,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落实的,严肃问责追责,倒逼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的总结【第三篇】

根据《市安委办转发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要求,现将罗湖区今年以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突出风险隐患,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一是领导靠前指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召开多次会议,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和工作推进,对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隐患提出具体要求;在中秋、国庆和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等重要节日和纪念日期间,亲自带队下沉基层开展现场检查和督导,有力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推动和落实;二是提前部署谋划,第一时间制定了x个总体方案和x个子方案,明确重点整治任务和责任分工,并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三会三报”工作机制,结合每天市里的视频调度会进行集中会商,研判形势,部署具体工作内容;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实施“一线三排”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有方案、有部署、有机构、有检查、有宣传、有路线图、有台账、有考核、有效果、有大事记“十个有”工作措施;四是强化督导检查,成立区专项督导检查组下沉基层,每日现场督导,查摆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实行跟踪销号的机制,逐一督促落实整改。

三年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共排查发现隐患xxxxx宗,整改隐患xxxxx宗,实施行政处罚xxxx次,罚款万元。x-xx月份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了%、%、xx%,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事件,总体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情况。一是抓理论学习提升干部安全意识。在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多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并将有关内容作为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常态化学习范畴。全区各部门、各单位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家辅导讲座、安全生产公益直播活动等多种方式进行专题学习,全年开展专题学习100场,累计学习人数xxxx人次。二是抓机制建设压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起草了罗湖区党政领导干部、党政各部门两个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对应急管理和消防考核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实行区、街道安委会主任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共同担任的“双主任”制,落实街道办事处主任直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三是抓宣传教育筑牢人民防线。在x晚报开设《湖哥说安全》专栏,在全市率先通过“学习强安”开辟安全专栏,以案说法,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安全罗湖”等各类平台,推送安全生产相关知识xxx余条,阅读量超过万次;开展安全生产观念主题语征集活动,参与xxxx年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有效扩大了安全宣传的社会面。

(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一是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组织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经营等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位源长制,完成辖区xxx家工贸企业新一轮基础信息采集,xxx家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均纳入辖区危险化学品数据库实现动态监管。二是完善社会共治机制。推动建立罗湖区轻型自卸货车协会等一批行业协会,完成xx家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安责险亿余元投保。三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各类企业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一起一清单”,制定《罗湖区重大风险联防联控工作规定》和xx类行业风险等级评定指引,制定下发xx个行业《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指引》,通过组织培训和自查自改提高企业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四是加大事故高发领域执法检查。对事故高发的建筑施工、小散工程、零星作业等领域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全年共排查发现隐患xxxxx宗,整改隐患xxxxx宗,实施行政处罚xxxx次,罚款万元。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一是营造宽松开放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准入环境,推进“零跑动次”和全流程网上办理,辖区涉危行政许可事项网上通办率达到xxx%,实现零跑动次,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时限由原先的xx个工作日压缩至x个工作日,并实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许可“秒报秒批”。二是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xxxx年以来重点开展了七大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执法机制,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xxxx人次,检查涉危企业xxxx家次,发现安全隐患xxxx个,已整改xxxx个,查处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xxxx公斤,立案x宗,行政处罚x万,处置非法销售“黑油品”xxx升。三是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组织各监管部门学习《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安全技术要求及管理规范》,对街道监管人员、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加油站安全重点检查指引培训,安排企业参加x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一期)视频培训,充分发挥线上宣传和线下教育培训的双重作用,加大危险化学品和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的传播和覆盖力度,围绕事故警示、安全科普、安全要求多角度,共向辖区涉危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发放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宣传视频xxxx套,警示教育宣传手册xxx本。四是创新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机制,梳理辖区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推进达标评审;以宣贯创新举措为抓手,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简化审查流程,试行清单化管理,全部完成辖区xx家加油站及x家医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审查任务,达标率xxx%。

(四)消防安全领域专项整治情况。一是完善消防基础设施。新增建设xx座“小型消防站”,新增xxx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编制,稳步推进了清水河特勤消防站建设。二是高压除患强化综合治理。针对辖区火灾高风险区域稳步推进打通生命通道、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动自行车等专项整治工作,今年共排查隐患xxxx处、整改隐患xxxx处;成立督导组xx个、督导检查xx次、检查单位xx家、督导问题xx个;行政处罚x次、罚款x万元;警示约谈xx家。三是推进智慧消防建设。投入xxxx万元推进消防监督移动执法终端系统、智慧消防感知系统、城区运行智慧中心(消防分中心)建设、小型消防站xD火灾监控系统和社区专干管理制度等x个创新项目建设;探索推进电动自行车“一车一码”微改革工作,x月份试点至今,辖区共投放二维码万个,扫码注册电动自行车xxxx台。四是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以“现场教学+在线同步直播”的方式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授课,深入辖区开展“四进”等消防宣传活动,开展“xxx”消防宣传月和兼职消防队比武竞赛,全区共开展消防演练xxx余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xx余场,发放宣传资料xxxxx余份,极高效地丰富了群众消防安全知识。

(五)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一是摸清辖区客货运车辆底数。辖区共计有xx家客运企业,xxxx台客运车辆;注册地在罗湖辖区内的货运企业共xxx家,营运货车xxxx台。二是开展隐患清零行动。开展“两客一危”运输车辆清查行动,逐车登记产权、性质、经营权属,健全车辆档案,目前已完成辖区“两客一危”变相挂靠清理整治,辖区监管内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等客货运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达xxx%。三是加大道路交通打非治违。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罗湖大队共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违规案件xxxx宗,查处处罚金额万元;罗湖交警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xxxxxx宗,查获涉酒驾驶违法行为xxx宗,查处涉摩涉电车辆违法xxxx宗。四是完善道路设施安全防护。全面梳理辖区存在的“机非分离”等交通设施设施隐患,形成台账信息表,创建了三年项目实施库,全年共巡查发现并修复交通安全设施隐患xxxx处,完成深南东路人民南路口等xx条道路的“机非分离”交通设施整治,协调重复开挖路段的进场顺序和施工工序,形成统筹实施方案xxx个,减少道路开挖xxx条,占比约%。

(六)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一是细化措施完善机制。制定了重点推进路线路,共计x大块、xx项重点项目,其中今年内需完成的xx项已全部完成任务;制定了《x市罗湖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御台风、暴雨应急响应工作指引》等x个制度措施,形成清晰的责任清单;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清单》《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办法,明确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清单,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二是落实在建项目重点管控。重点开展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模板及脚手架、预防高坠、临时用电、智能化信息化、建筑工地食堂食品等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共检查xxxx项次,发现隐患xxxx项,整改隐患xxxx项,下发停工xxx份,责令整改xxxx份,省动态扣分xxx份,黄色警示xx份,红色警示xx份,约谈xxx项次,行政处罚xx宗,处罚金额万元。三是开展新建项目“四方约谈”。制定《罗湖区新建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四方约谈制度》,由相关部门联合对新建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开展约谈,截至目前,共开展x次四方约谈,约谈xx个项目,约xxx人。四是强化科技监管。通过智慧监管平台和视频监控系统开展远程核查,委托x市城市公共安全研究院对无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xx栋较大风险房屋进行实时智能安全监测,利用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智能纳管平台加强作业动态监管。

(七)工业园区等功能区专项整治情况。一是开展排查摸底。经排查我区现有涉及生产制造业的工业园区有xx个,园区内主要为珠宝加工、服装加工、电子、印刷、网商等类型企业,其中确定经罗湖区政府挂牌的工业园区一家(莲塘工业园区)。二是推进专项治理。制定重点任务推进路线图,制定三个清单内容,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业园区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xxx家,发现隐患xxxx项,立案xx宗,罚款万元,对辖区内已不符合工业园区用地的中金辐照工业区管理单位及园内企业,采取劝导、执法、拆违等多种手段,回收该用地并对园区地上建筑进行拆除。三是完善园区管理。督促园区设立安全管理办公室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实施封闭式管理,并聘请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对工业园区及园区内企业开展了排查、整治和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四是加强应急保障。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成立义务消防队,组织开展了x次应急演练;开展学习强安APP学习考核和持证上岗培训,强化企业主体风险意识和应急能力。

(八)危险废物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一是开展危险废物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共检查产废企业xxx家,发现存在问题企业xxx家,已完成整改xxx家;开展了罗湖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整治工作,重点核查xx家涉嫌一年未转移危废的企业,目前xx家停业搬迁,xx家企业已完成固废平台申报登记工作。二是持续推进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动态管理。督促企业制定自身环境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备案审核,目前已有xxx家企事业单位在x省环境风险源和应急资源信息数据库平台通过应急预案备案审核。三是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目前,罗湖区已有xxx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在x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进行注册,其中已完成申报登记xxx家,申报完成率达到%。四是确立三张重点监管名单。先后建立了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名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重点企业名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名单“三张”名单,组织第三方技术单位开展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处理设施风险评估,形成全区、企业、设施三级风险评估、治理机制。

三、目前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在市安委办的指导下,我区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各单位迅速行动,制定方案和成立工作机构,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推动重点任务的开展进行,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也还存在部分单位风险意识不足、基层专业人员力量不足、市级与区级单位衔接存在空隙等不足的地方。下一步,就继续落实市安委办的工作部署,按照罗湖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将重点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推进实施计划。严格落实国务院、省、市、区的安排部署和领导要求,严格执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路线图,加大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将方案计划向企业倾斜,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推行“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和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微信等媒介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完善“三会三报”工作机制,推动我区“x+x+x”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顺利进行。

(二)重点攻坚问题难题。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落实“一事一策”,综合运用领导分片包干、现场推进会、“开小灶”、专家指导、学习借鉴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集中力量重点攻坚,有力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落实一批重大项目,出台一批重大举措,推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逐步完善,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加快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为我市加快建设“先行示范区、强国城市范例”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四)积极建设信息报送系统。积极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建设三年行动信息报送系统工作,重点开展好信息系统在罗湖区率先试点使用计划,督促“三会三报”工作机制的落实,配齐专业人员力量,加强市级与区级单位之间的工作衔接和沟通,加快推动我区“x+x+x”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顺利进行。

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的总结【第四篇】

2020年,广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立足实际、周密部署、科学组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全区安全生产事故总量继续保持下降态势,大部分行业领域和地区安全形势比较稳定。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落实情况

一是高规格部署,有序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鹿心社书记、原自治区主席陈武多次就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在4月10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自治区人民政府紧接召开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原自治区主席陈武在会上对全面开展全区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作出动员部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应急厅等9个部门牵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指导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自治区党委同意、原自治区主席陈武批准、自治区安委会于5月19日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7月3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2020年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9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2020年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暨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作为重点工作进一步推动落实。

二是高标准细化,各地各行业领域全面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自治区采取“1+2+10+N”模式制定三年行动方案,包括:1个总体方案、2个专题方案和10个专项方案,在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广西实际,新增《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重点单位制定了16个实施方案,这些方案与年初出台的《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的通知》《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等重要文件前后衔接、一脉相承,每个方案都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每一项主要任务都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扎实推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部署要求,全区14个设区市在6月底前,全区118个县(市、区、开发区)在7月底前均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或任务分工、任务清单),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认真组织开展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三是高质量推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广西坚持边部署边推动边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自治区党委在今年年初就召开常委会议,重点从加快推进高危行业转型升级、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夯实企业安全基础、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强化组织保障等6个方面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这是高质量落实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先手棋。自治区安委会在今年1月份就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的通知》《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2020年全区消防工作要点》,对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提出明确要求,这为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下了扎实基础。《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印发实施后,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及时召开全区视频推进会,逐个解读各实施方案,指导各市县制定具体工作方案,6月9日,召开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议,就进一步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再部署再落实。8月27日,9月28日,10月28日,11月27日召开四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班工作会议,9月9日和11月18日召开两次全区各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题视频推进会。通过自治区安委办高频调度,有力地推动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

四是高要求落实,抓好安全生产“三个责任”。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全面落实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三个责任”要求,完善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健全落实从自治区、市、县(区)到乡(镇)的工作责任机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时刻放在心里,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亲自推动解决工作问题和难题。根据今年疫情防范和复工复产面临的复杂形势,紧紧围绕《意见》提出的一系列任务要求,认真对照《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确的重点任务分工和任务清单,按照时间要求和阶段划分细化分解各项措施任务,过细梳理安全生产行业领域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任务要求,明确具体可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真正做到了抓细抓实抓落地。

五是高密度完善,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制度和月通报制度。广西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制度的通知》,工作专班设在自治区应急厅,负责自治区层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协调推动等日常工作。工作专班下设3个专项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督查督导组和新闻宣传组,进行主要工作职责分工。同时制定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制度、专班例会制度、月通报制度、督导检查制度、挂牌督办制度、集中办公制度和保密工作制度等7项工作制度,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截止目前,已召开了四次专班例会,组织开展6次有针对性的督导检查或联合调研。通过专班例会和督导调研,不断总结交流各地、各部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同时,从7月份起建立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月通报制度,将“问题隐患清单”细化为重大风险清单、突出问题清单、重大隐患清单、重大制度清单、重大措施清单、典型做法清单6个清单表,各市、自治区有关部门于每月5日前报送重大风险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自治区安委会办每月10日前通报上个月进展情况,对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推动不力、无实质性进展、成效不明显或不按时报送的市和部门进行列明通报。截止目前,已进行5次(7月、8月、9月、10月、11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通报,通报抄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绩效办等部门。

(二)“一情况两清单”制定情况

一是认真制定“一情况两清单”。广西高度重视“一情况两清单”制定工作,于国务院安委办8月10日要求各省每月填报的“一情况两清单”之前,广西参照国务院安委会督导组对江苏省开展为期一年集中整治做法,将“两个清单”细化为6个清单表(重大风险清单、突出问题清单、重大隐患清单、重大制度清单、重大措施清单、典型做法清单),并于7月25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市和各有关部门于8月5日前首次报送并实行月通报。根据国家制定“一情况两清单”3张表,对照自治区“一情况两清单”6张表在填报内容、填报要求和填报时间上重新进行修订完善。

二是不断改进“一情况两清单”填报工作。在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次视频推进会中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专门针对全区各市填报“一情况两清单”存在问题进行解答分析。在第四次专班会议专门传达应急部11月20日在京召开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题会会议精神“一情况两清单”问题隐患情况,针对国务院安委办提出的广西“一情况两清单”相关情况进行整改。同时专班工作人员分工指导各市在填报三年行动“一情况两清单”报表工作中存在填写不规范、数据不对应等问题。

三是以“一情况两清单”推动隐患整改。在每个月召开的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例会中讨论全区各地各部门上个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各专项领域开展的专题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情况两清单”进展情况,紧盯各行业领域反复发生、反复治理、反复出现的重大风险隐患,深刻剖析深层次原因,通过建立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落实预防控制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根治“老大难”问题。“一情况两清单”进展情况详见《广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附件1)和《广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度措施清单》(附件2)。

(三)2020年底需完成的专题专项工作推进情况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推进情况。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工作部署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和集中学习教育,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全体干部职工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各市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进行通报,并汇总报告自治区党委、政府。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推进情况。广西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强监管严执法”专项行动相结合,将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综合运用源头检查、安全执法、联合行动等方式,采取罚款、停产停业整顿等措施,依法查处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典型违法行为,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同时开展自治区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推动企业安生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3.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在化工园区整治提升方面,将化工园区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聘请多名专家深入解读《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并严格按照导则要求组织园区开展风险排查评估工作。年内,认定并公布了11个化工园区(集中区)名单。二是在危化品企业风险评估方面,完成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工作,将企业分为“红、橙、黄、蓝”四个等级,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数据库。组织专家对安全风险等级为“红、橙”的6家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回头看”工作。三是在监管队伍建设方面,组织全区70余名安全监管人员参加2020年度广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培训班。四是在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方面,成功处置了钦州港建港以来最大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船遇险事件(“中匀7”轮),并积极推广抢险救援处置成功经验。起草了《广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规程(征求意见稿)》。五是在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方面,对重点县开展了三轮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期间组织各级危化监管人员及企业负责人共659人(次)全程跟班学习,专家指导服务共检查了13家危险化学品企业,排查出问题隐患977项。六是在重大危险源预警系统建设方面,完成全区95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的接入工作,接入率达100%(除长期停产的4家企业),实现对全区重大危险源罐区和涉及18种重点工艺装置的重大危险源装置、设施区域监测预警全覆盖。七是建立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监管机制。

4.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煤矿安全分级分类监管指导意见,明确每一处煤矿的日常安全监管执法主体,杜绝监管盲区。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后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事故警示、通报、督办、约谈、现场会、联合惩戒、整改与“回头看”七项制度,完善煤矿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除工亡事故外,强化工伤事故和典型非伤亡涉险事故的统计报告。二是组织煤矿企业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推进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三是建设煤矿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一张网”。强制淘汰不具备安全保障的设备,推进煤矿建立重要设备出厂、入库、入矿、使用、检修、报废各环节动态数据链。推广井下人员、设备精准定位技术,全面推进落实煤矿“一优三减”措施,制定出台“一优三减”实施方案。

5.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全区191座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已经全部完成自查自纠,11座无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已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完成排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实现对全区在册的202座尾矿库的督促检查全覆盖。加强长期停用尾矿库闭库治理及销号,全区62座长期停用需闭库治理的尾矿库,目前已完成闭库治理的有7座,正在实施闭库治理或开展前期工作的有30座。对已完成闭库的尾矿库今年已销号15座。

6.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围绕解决群众“停车难”、“占用消防车通道”现实问题,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停车场对外开放。二是将消防车通道管理纳入《广西物业管理条例》,赋予相关部门和物业企业管理和部分执法权限。三是紧抓“十四五”规划编制契机,提请自治区发改委将“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规划纳入全区整体规划事项,推动自治区住建厅将消防整治纳入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四是联合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消防安全技能大练兵培训活动,自治区34个部门机关和14个市级、110个县区级政府同步行动,组织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系列活动。五是联合自治区政法委发动网格员开展自建房大排查,全区共排查居民自建房万栋,其中高风险场所万栋、中风险场所万栋、低风险场所万栋。六是推动将三年行动纳入自治党委督查内容,提高行动规格和各地重视度。七是借助政协参政议政职责,组织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党委编办、人社厅、应急厅等部门召开协商会,大力推进乡镇消防力量建设。

7.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情况。一是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全区发生死亡道路交通事故1954起,造成2078人死亡,同比分别下降5%和%。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3起,造成46人死亡,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下降19%,死亡人数减少11人,下降%。二是已全面推进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完成了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机构共保体招标,报备保险条款及费率,构建了广西智能防控系统和广西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将185938辆道路运输车辆接入实时监测。实现了高速公路“警路企”三方信息化平台的互联合作,建立了智能动态监控中心对所有营运车辆实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开发了安全管理专业核心课程,建成中国-东盟交通运输培训中心。三是开展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组织开展“一打五查”行动、道路运输安全“八个一”活动,共组织35次约谈会,约谈305家企业负责人。四是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红黑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设区市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联合多部门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等。五是完成“两员”考试,全区组织考试166场次,组织7220人次完成考核,全区考核合格率%。六是全区共查处超速、超载、违反禁令标志等客货运车辆交通违法万,抄告交通违法10批次共万条。客货运企业驾驶人交通安全守法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交通违法同比减少11万、下降%。治超力度进一步加大,自今年全区共出动交通运输、公安交警执法人员万人次参与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开展区域联合执法3777次,检查货车万辆次,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万辆次,卸载万吨。七是完成城市公交、“两客一危”、重载汽车、半挂牵引车的监测监控装备安装任务。八是已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农村公路完成县乡安防工程5840公里,完成目标任务140%;县乡危桥改造214座,完成目标任务的669%。全区各地开展“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道路特别是山区道路的设施建设。

8.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比计划提前两个月完成铁路沿线环境12922处隐患整治任务。高铁92座公跨铁立交桥已全部移交,普铁公跨铁立交桥已移交375座,尚有98座上跨桥未与地方部门签订任何协议。覆盖排查客车径路公铁并行地段安防设施隐患4576处,大牲畜上道件数同比下降%。2020年道口“平改立”任务目标封闭拆除55处,已拆除20处,剩余35处。二是有效遏制了局部水域事故多发不利态势,加强船闸运行监督,通过定期发布船舶限载出港过闸通知、梯级船闸联合调度等措施,引导过闸船舶合理装载,有效缓解了大藤峡水利枢纽船闸船舶滞航压力。三是港口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率达到100% ,对危险货物经营企业的堆场、码头、储罐区进行摸排,开展港口危险货物督查检查,成立检查组131个,开展督导164次,检查单位162家,排查隐患总数395处,已整改360处,整改率%。所有涉及爆炸性物质的存储设施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已全部停止使用。四是于8月完成航运枢纽大坝除险加固专项治理。五是完善联合监管,深入开展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和邮政涉恐涉爆专项治理,检查企业602家次,出动检查1732人次,发现问题34个,立案调查11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份。六是联合渔业、公安、海事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全区各级渔业渔政部门共检查渔船21665多艘次,检查渔港75座次,检查渔业企业72家次、渔业养殖网箱860个次,排查隐患49项,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35起。全区在册的海洋大中型捕捞机动渔船实际使用的2242台北斗卫星通信终端,全部完成核查整治,完成率100%;各级渔业无线电管理部门累计核发的3264个渔船九位码,全部完成核查整治,完成率100%。

9.城市建设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持续开展全区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共派出50个检查组,实现对全区14个设区市全覆盖检查,共抽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344个,下发停工建议书151份、整改建议书156份,排查整治风险隐患3440处,涉及84家施工企业和80家监理企业。二是开展全区燃气气源气质抽查。完成13个设区城市总共99个样品的抽检工作,其中天然气样品13个、液化石油气样品85个、人工煤气样品1个。三是开展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工作,组织自治区预防非职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印发《自治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的通知》,对全区14个市的相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督查。四是加强物业小区安全整治。组织行业专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下沉基层督促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物业服务企业发布“黑榜”通报、挂牌督办,并列入物业诚信平台系统重点加强监管。五是推进违法建设治理。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区累计查处存量违法建设万平方米(不含县),占全区城市建成区存量违法建设建筑总面积万平方米(不含县)的%。全面完成中央提出的“2020年底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的目标任务;2020年1-10月份全区城市建成区新增违法建设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累计查处新增违法建设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基本实现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六是持续强化农村房屋安全保障。印发了《关于落实自治区领导批示要求加强全区住房安全管控工作的通知》。同时,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深入开展整治。目前排查任务完成过半。

10.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确认了全区第一批共11个化工园区,并督促各有关市人民政府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本辖区化工园区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对安全风险等级为A级或B级的化工园区限期整改提升,对2020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依法予以关闭退出。二是推进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2020年任务。截至11月30日,广西纳入2020年国家城镇人口密集搬迁改造任务的危化品企业在完成涉及人员安置、生态环境、安全事项等3个专项验收的基础上,通过了市级总体验收、政府部门网站公示,自治区各职能部门组织专家开展了现场抽查核实全覆盖工作。

11.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在建立完善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方面,通过梳理,2020年已建立了全区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二是在危险废物排查整治方面,截止11月30日,广西共成立140检查组排查企业1066家,发现一般隐患1303处,现已完成整改923处,整改率71%,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共7处,现已完成整改1处,其余正在督促指导企业开展整改工作。三是在案件移交方面,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以及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截止至11月30日,广西整治行动中共移交司法机关案件1起(2人),处罚企业20家,处罚金额万元。四是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提升方面,全区各市完成了本辖区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污染防治情况评估。

(四)典型经验做法

1.扎实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在工作部署上,广西总队提请自治区副主席周红波召开会议,部署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打通生命”通道治理方案。二是在运行机制上,成立专班,制定联席会议、定期督战、包干指导等7大工作运行机制,坚持每月召开三年行动汇报推进会,每半个月公示一次红黑榜,定期印发工作提示,督促各地落实工作。三是在示范创建上,根据各地特点,确定21个示范性建设项目,打造三年行动精品工程。确定桂林、梧州、北海、贵港、河池等5个地市为试点单位,打造“东南西北中”三年行动示范建设现场会,目前已在桂林、梧州分别召开大型商业综合体和“街长制”消防治理现场会。督促14个地市不等不靠,建成133个消防车通道治理示范小区,以点带面,发动各物业企业参与通道标识施画工作,新建、改造路内停车位、路外停车位、临时停车位万个,成效明显。

2.不断强化水上交通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海上搜救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海上搜救工作。研究制定规范海上渔业生产活动(包括海钓等休闲渔业活动)的措施,落实休闲渔业船舶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妥善处置“中匀7”轮危险品泄露险情,未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和次生事故,未出现负面舆情或引起公众恐慌,船舶重大复杂事故(险情)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得到检验,受到部领导的批示表扬。

3.大力度推动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成立由自治区副主席费志荣担任组长的自治区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先后8次组织召开推进工作会议。按照国家9部委文件,率先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验收工作的通知》,确保验收质量。在搬迁工作中行挂图作战,制定作战图。对搬迁改造工作细化成多个关键步骤,根据每家企业搬迁改造方式和当前进展情况,重新倒排工期,加强督促指导,加快推动了搬迁改造工作。出台支持搬迁政策,将列入搬迁改造(就地改造、异地迁建)项目纳入“千企技改”工程范围,享受《广西“千企技改”工程实施方案》的相关政策支持,安排亿元自治区财政金支持全区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进一步推动了全区搬迁改造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推进还不平衡。部分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一致,对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治理的效果还不够突出。

二是专班制度还不到位。受制于相关部门人员编制少和办公场地不足等客观原因,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时存在困难。

三是主体意识还不够强。个别企业的安全制度不够健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安全机构、人员落实不到位,安全检查不深入、隐患整改不彻底,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动态的安全生产容易诱发新的安全事故隐患。有少数单位未严格按照“五到位”要求开展隐患自查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整治未形成闭环管理模式。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2021年,广西将继续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危险化学品、煤矿与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

二是强化克难攻坚。对照2020年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强化制度落实。加快落实集中办公制度,提高进展情况报送时效。设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栏,做好正反两方面宣传。进一步落实督导检查制度,每月视当前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特别是相关行业领域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以及各地、各相关部门以及各专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组织开展1次督导检查或联合调研;落实挂牌督办制度,要求各成员单位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一律进行挂牌督办。同时,在月通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施“红黑榜”管理制度,对各市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一一进行细化,列出清单,对推进效果好、在行业内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列入红榜;对工作推进缓慢、发生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事故的,列入黑榜,持续推进三年行动向纵深发展。

四是强化统筹推进。充分发挥自治区安委办统筹协调职能,加强对各市各部门的调度指导,及时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市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坚决督促整改。同时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宣贯。强化安全宣传和信息报送,充分利用三年行动工作专栏和其他宣传渠道,激励干部职工投入专项整治工作,引导社会民众支持配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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