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方案实例分析汇聚【优推10篇】
【参照】优秀的范文能大大的缩减您写作的时间,以下优秀范例“企业改制方案实例分析汇聚【优推10篇】”由阿拉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收集分享,供您参考写作之用,希望下面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吧!
企业改制方案实例分析【第一篇】
为全面实施省委的“两创”总战略,加快推进鳌江镇城市化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培育工程的若干意见》(浙政发〔__〕13号)和《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强镇扩权改革意见〉》(温委发〔__〕5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鳌江镇强镇扩权改革试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鳌江流域中心城市为目标,以深化体制改革、加大扶持力度、创新工作机制为主要手段,推进强镇扩权,实现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充分发挥鳌江镇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鳌江流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通过若干年的努力,初步建立起与城市化发展相适应的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起与鳌江镇未来发展相适应的行政区域,使鳌江镇成为发展领先、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最适宜居住、最适宜创业的现代化中心城市。
(三)基本原则。一是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充分放权。凡是可以下放到强镇管理、审批的经济社会事务,原则上要下放到强镇管理、审批。二是职责明确、权责一致。坚持放管结合、权责一致,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有责可查。三是统筹兼顾、区域协调。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强化鳌江经济圈理念,适时扩大鳌江行政区域。四是公开透明、便民高效。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运作机制,消减办事层级、提高办事效率。五是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坚持有序、有力、有效,力求在重点领域改革有所突破,确保试点方案顺利实施。
二、扩权改革主要内容。
(一)政策扶持方面。
1.用地支持。
在土地利用规划修编时,充分考虑鳌江镇发展的需要,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在省政府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内,根据鳌江镇经济总量,优先安排鳌江镇的用地计划指标,原则上要确保鳌江镇建设用地需要。
2.财政扶持。
(1)县与镇的财政管理体制原则上实行“划分收入,核定支出、收支包干、递增分成”的办法。镇级财政收入比上年度超出部分,给予鳌江镇30%的奖励。鳌江镇商业和普通住宅用地的土地出让金收入,除提取省、市规费和县专项提留资金外,全额用于鳌江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其中60%由鳌江镇安排支出,40%由县政府安排用于鳌江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土地出让金收入,除提取省、市规费和县专项提留资金外,全额(包括市政配套费)用于鳌江镇支持工业发展。另外,根据县乡财政管理体制,鳌江镇可按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提取作为乡镇工作经费,按10%提取作为农村社会事务经费。
(2)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属部门驻鳌江镇的下属单位在镇内的各种规费收取(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统一纳入镇财政专户管理,收入全额上缴镇财政专户,由镇财政按照县、镇共同核定的分成比例上交县财政或返回给有关部门。各部门使用的票据统一由镇财政管理,镇财政负责有关部门的票据使用、核销等工作。
(3)发挥镇级金库的职能作用。镇政府与中国人民银行平阳县支行共同委托商业银行代理镇级金库,具体负责鳌江镇财政收入的收纳、退库、划解和库款的支拨,充分调动镇政府增收节支、当家理财的积极性。
(4)建立平阳县国资发展有限公司鳌江子公司,为镇政府重大项目提供融资平台。
3.项目支持。
(1)在市、县发改部门的指导下,由鳌江镇组织研究提出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及全镇中长期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组织并实施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业经济发展规划等。
(2)对鳌江镇的产业和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项目要优先安排。由鳌江镇政府负责鳌江镇内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并报县发改局备案。
(3)加大对鳌江镇项目技改扶持力度。由鳌江镇政府负责鳌江镇内的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并报县经贸局备案。县财政用于技改的资金,按照鳌江镇工业产值在全县所占的比例切块安排。
4.派驻部门权限扩大。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强镇扩权改革的意见》(温委发〔__〕57号)的精神,县职能部门要充分授权派驻鳌江镇的部门,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原则上县职能部门能放的管理、审批权限,要下放到在鳌江镇的派驻部门,实行分局审批、县局备案(扩权事项建议名录见附1)。
(二)创建工作平台,提高办事效率。
1.建立鳌江城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由中共鳌江镇委、鳌江镇人民政府管理,业务上接受相关部门指导。受委托统一行使镇辖区内市容市貌、园林绿化、“青山白化”治理等方面的监督执法和事务管理工作职能。
2.建立平阳县鳌江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各驻鳌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审批服务、证照办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以及镇政府职权范围内的手续办理、审批管理等便民事项。
3.建立平阳县鳌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本镇在50万元以内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国有土地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权转让等。
(三)理顺管理体制,增强管理服务职能。
1.扩大管理权限。
在县核定的编制数和机构数内,鳌江镇可根据工作需要自主设置内设机构,调配镇管行政、事业干部。鳌江镇内副科级干部(县管干部)使用和调配要征求镇党委意见。鳌江镇委对镇管中层干部在编制数内具有考察、任免权;原属县委组织部干部管理权限的,在不超职数情况下,实行中层干部任免报备制。镇下辖的办事处书记、主任及重要岗位中层正职按副科级别配备。
鳌江镇范围内的县属部门、派驻单位正职,属副科级的人事任免要征得镇党委的意见;属中层的人事任免,主管部门需书面征求镇党委的同意。镇党委有权建议主管部门调整或建议县委组织部协调主管部门调整派驻鳌江单位的主要领导。镇党委、政府对驻镇部门主要领导实行年度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县对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2.优化镇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
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逐步建立“小政府、大服务”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工作需要,镇内设机构设置为“四办七局一大队”。
“四办”: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办公室)、宣传统战办公室(文明办、创建办、政协联络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信访办、禁毒办、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七局”:经济发展局(经济建设服务中心、商务办、统计信息中心)、农业发展局(农业服务中心)、财政局(国资办)、建设局、社会事务管理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办)。局与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合署办公(职能见附2,今后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充实调整)。
“一大队”:城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
根据区域划分,鳌江镇设置古鳌、雁门、下厂、墨城、务垟、西塘、塘川等7个办事处,作为镇委、镇政府的派出机构。
镇人大主席团、纪委、人武部、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旧城改建指挥部办公室按原文件规定设置。设立县政协鳌江委员联络室、鳌江镇机关党工委和中共鳌江镇社会工作委员会。
3.派驻部门机构的设置。
保留土地、规划、工商、环保、国税、地税、质监等7个分局,保留鳌江学区不变。新增公安分局、监察分局。将鳌江水利所、社保所、房管所升格为分局。分局正职和学区主任由县有关部门副局长兼任或按副科级别配备。增设镇综合文化站。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县强镇扩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具体负责强镇扩权工作的指导与协调。鳌江镇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落实专门工作人员,组织实施试点方案,及时研究、汇报试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相关部门在对驻鳌单位放权授权后,要继续承担对授权事项进行检查、监督、考核等职责,并加强业务指导。鳌江镇要按照“谁行使、谁负责”的原则,对实施的扩权事项承担相应责任,要及时向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备案和报表报送工作,自觉接受授权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强化内部考核,落实工作责任。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委、县政府要把强镇扩权改革试点工作列入授权部门和扩权镇领导班子考核重要内容,逐步完善考核机制,强力推进试点方案的实施。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强镇扩权办公室要不定期对强镇扩权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相关事项检查。同时,县财政、审计等部门也要加强对镇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做出书面报告。
附:1、扩权事项名录。
2、内设机构职能。
附1:拟扩权事项建议名录。
序号。
放权部门。
放权事项名称。
扩权单位。
1
县政府。
县政府优先安排鳌江镇的用地计划,原则上要确保鳌江镇建设用地需要。
鳌江镇经济发展局、鳌江镇建设局。
2
县发改局。
小型及限额以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
鳌江镇。
经济发展局。
外商(含独资)限额以下、鼓励类及允许类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
3
县经贸局。
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
4
县统计局。
统计单位名录库建设和统计单位登记证核发。
5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再生育子女审批(特殊情况再生育审批仍由县计生局审批)。
鳌江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社会抚养费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委托镇审核征收。
6
县水利局。
取水许可。
鳌江镇便民服务中心(水利窗口)。
建设项目占用水域部分审批。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7
县环保局。
排污许可、监测方案审核。
鳌江环保分局。
申请试生产、环保专项验收等受理。
出具项目初审意见。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城市饮食服务业排污、流动性污染源等行政处罚权、以及信访投诉等。
鳌江镇城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
8
县国税局、地税局。
鳌江国税分局、地税分局。
9
县地税局。
二手房转让减免税。
鳌江地税分局。
10。
县财政局。
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
11。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出版物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初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设立、变更;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企业设立、变更等41项审批事项。
鳌江镇便民服务中心(文化局窗口)。
12。
县交通局。
道路运输行政许可。
鳌江镇便民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
13。
县工商局。
无照流动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鳌江镇城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
企业注册登记。
鳌江镇便民服务中心(工商窗口)。
14。
县国土资源局。
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
鳌江国土分局。
单位转让、变更登记发证。
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2公顷以下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的审核工作。
县征地事务所有关职能。
15。
县规划建设局。
村镇规划选址意见。
鳌江规划分局。
村镇规划建设许可。
工业项目(不含上报省市审批的项目)和个人建房项目的规建设许可事项。
鳌江镇城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
16。
县教育局。
鳌江镇内各类培训机构、幼儿园等审批许可事项。
鳌江学区。
17。
质监局。
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鳌江质监分局。
18。
县房管局。
招标人少于3个或者规模较小的物业管理项目协议招标的批准初审权。
鳌江房管分局。
房地产市场管理监察、房屋租赁、住宅装修项目申报。
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
19。
县新闻信息中心。
选派驻鳌记者。
鳌江镇宣传办。
开辟鳌江专栏,专题宣传鳌江。
20。
县广播电视台。
开辟鳌江专栏,专题宣传鳌江。
附2:内设机构职能。
一、“四办”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党委、政府机关的综合协调,负责做好文秘、政府法制、机关事务管理、保密、信息、档案、外事、机关考勤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员管理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镇机关、镇属部门和村(社区)的人事考核、考察;提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人员调配的方案;负责关工委、老干部等工作。
(三)宣传统战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及文明创建活动;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各项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工作;负责统战、侨务、民族、宗教等工作。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法律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司法、公安、法庭、检察、消防等单位的协调和联络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协调、督导、解决重大信访问题;指导各部门信访工作等。
二、“七局”
(一)经济发展局主要职能: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编制下达并组织实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镇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和各项指标的统计和信息采集;负责审批县级限额内技术改造项目;对全镇范围内工业企业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做好需前置审批的新办企业的审批和申报工作;协调交通、能源、通讯等部门的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商贸、招商引资、市场开发培育、旅游业、物流业、服务业等工作。
(二)农业发展局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管理全镇农业生产及农技推广工作;指导、监督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管理;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和财务代理工作;统一管理防汛、抗旱、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负责林地管理和山场绿化、森林防火等工作。
(三)财政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依照税法和财政法规,制定财政发展规划;负责财政预决算、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的专项管理和财政监督;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资金筹措、税收征管等工作。
(四)建设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土地、城乡建设、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镇辖区内交通道路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土地征用、拆迁等工作;牵头查处乱占滥用耕地和违章建筑。
(五)社会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能:综合协调社会事务各项工作;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民政、老龄委、劳动保障、社会保障、残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食品卫生管理、防疫等工作。
(六)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镇计划生育各项数据的统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指导全镇生殖保健工作。
(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负责监督管理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分析与预测安全生产形势,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在委托范围内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三、“一大队”
城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主要职能: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殡改、“青山白化”治理、市政工程、公用事业等执法管理工作。
(注:龙港强镇扩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早就发布,各位可以比较一下两镇的各自方案)。
企业改制方案实例分析【第二篇】
为进一步深化交通系统企业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国有交通运输企业市场化、集约化经营,尽快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按照有关企业改制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国有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五大精神和__"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中心,采取多种改制形式,促使交通运输企业真正走向市场,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求发展的经济实体参与市场竞争。
二、基本原则。
按照完善试点、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方针,以明晰产权制度为核心,以产权和职工身份"双置换"为目标。坚持改制与结构调整相结合,盘活存量资产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相结合,改制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解决国有交通运输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与妥善安置职工相结合。改制采取先易后难,条件成熟一家完成一家,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交通运输企业的改制工作。
三、改制范围。
交通系统国有企业,即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县运输公司、县汽车轮渡公司三家企业。
四、改制形式。
根据交通运输系统的企业实际,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企业干部、职工意见,原则上将现有的国有资产从国有企业中逐步退出,实行产权和职工身份"双置换",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
五、资产评估。
1、资产清查。改制企业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本企业的所有资产进行彻底的盘点和核对,填写《资产清查明细表》和《财产损失核销申报表》,经主管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会核。
2、资产评估。按县政府统一确定的资产评估基准日,由县财政局指定县资产评估中介机构,会同国土资源、房管等有关部门对三家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确认,评估小组在资产(含土地使用权)评估时,应考虑按固定资产的现行可变现市价标准进行操作。
3、改制企业的资产在城市规划红线内的,允许其剥离出来,剥离部分实行租赁使用,并按优惠政策收取资产占用费。
六、资产处置。
1、改制企业在资产评估确认的基础上,经核销剥离,扣除抵扣因素后,优先由企业内部职工出资购买。内部职工不愿出资购买的,可向社会公开出售、拍卖。
2、职工购买国有资产以参股的方式入股的,对未一次性付清部分,要与国资部门办理质押手续,按银行一年期存款利息支付资金占用费。
3、企业资产整体难以出售和拍卖的,可分块进行,未变卖的资产可作租赁处理,由县财政局委托企业主管部门代管。
4、对改制企业的债务债权财务状况,应进行审计。企业转制中清理出来的各种不良资产,包括未弥补亏损、盘亏、报废、坏帐、住房周转金和应付福利费、应摊未摊及应提未提费用等,在改制时一次性处理。
5、各项财产损失由资产评估机构根据资产评估的具体标准、条件、要求,逐项审核。列为待处理损失的,经确认和批准后,在企业净资产中扣除。
七、股权设置。
1、改制企业产权买断后,若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可以将安置费置换固定资产作为入股股金,股东置换资产股原则上不得抽走,可在内部转让,在改制企业中享有所有权,置换股股息可计入企业成本。
2、参股人员不愿出资配额的作自谋职业处理。
3、企业改制后,由改制企业统一向股东发放股权证,股权证分置换资产股和现金股两种,股东以股权证作为分红的依据。
4、改制后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设置和管理,须经股东大会通过,在企业章程中予以明确,企业按《公司法》及企业章程的规定予以实施管理。
八、职工安置。
1、根据交通系统企业的实际,职工的安置按照"一企一策,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改制企业通过盘活资产,并以资产变现的资金作为职工的一次性安置费用。个别企业安置确有困难的,由主管部门给予统筹考虑解决。
2、在职职工安置费根据各个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洞委发〔__〕6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以内一次性计发。
3、离退休职工的医疗补助费按年人均500元计提至75周岁(不足5年按5年计提);养老保险费按年人均__元追缴五年;抚恤丧葬费人均按4000元计提,并一次性上缴县人事劳动社保部门。
4、离休干部特需经费等专项经费按温委办发〔__〕18号文件规定,每人计提1__元,并缴交给接收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单位。
5、享受荣誉津贴人员的荣誉补助费根据洞劳人薪〔1997〕14号文件规定,省级劳模按年人均600元,省级先进工作者按年人均360元计提至75周岁(不足5年的按5年计算)一次性计发。
6、因工伤残职工一次性医疗补助费按洞委发〔__〕64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因工伤致残等级在1-3级的人均计提10000元,4级的人均计提6000元,并一次性发给(已享受县人事劳动社保部门工伤医疗补助的不再计发)。
7、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已列入社会统筹的,继续由县人事劳动社保部门按原渠道发放。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原由企业支付的,按照原发放标准,对不满18周岁的供养对象,一次性发到18周岁,对供养的其他直系亲属,属因工死亡的,一次性计发到20周岁;55周岁以上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属非因工死亡的,一次性计发1万元。
8、领取安置费的职工,必须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到县人事劳动社保部门分别办理失业登记和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原有的养老保险年限可连续计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主管部门应将职工的个人档案移交到县就业管理机构,其养老保险费由个人自行缴纳。
9、离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金由县人事劳动社保部门在银行开设个人帐户发放,企业补差部分予以取消。
10、原提前离岗退养人员和下岗人员原则上不列入改制范围,其有关待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11、个别企业若改制条件尚未成熟,应将已变卖资产的资金缴存县财政专户,未变卖的房产租赁收入应存入银行作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费用。
九、需解决的问题。
1、企业内部职工60%以上出资购买国有企业资产,并一次性付清价款的,给予价格逐级优惠。购买资产200万元以下的优惠50%,200万元以上部分优惠10%。
2、企业改制在资产出售或转让时的土地出让金全额返还企业,资产评估、转让,变更等所涉及的税费参照国企改制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执行。要求将减免和退拨的资金用于职工的安置费用或偿还债务。
3、资产变卖转让的收入由财政局专户储存,主管部门应将资产变卖或转让的收入,在交通系统内部统筹使用。优先用于改制企业职工的安置费用、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偿还债务,剩余部分作为扶持交通运输企业的发展资金。
十、其它。
1、交通运输系统的集体企业改制,可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并将逐步过渡到行业管理,与交通局脱离隶属关系。
2、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企业改革的文件规定执行。
为全面实施省委的“两创”总战略,加快推进鳌江镇城市化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培育工程的若干意见》(浙政发〔__〕13号)和《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强镇扩权改革意见〉》(温委发〔__〕5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鳌江镇强镇扩权改革试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鳌江流域中心城市为目标,以深化体制改革、加大扶持力度、创新工作机制为主要手段,推进强镇扩权,实现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充分发挥鳌江镇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鳌江流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通过若干年的努力,初步建立起与城市化发展相适应的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起与鳌江镇未来发展相适应的行政区域,使鳌江镇成为发展领先、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最适宜居住、最适宜创业的现代化中心城市。
(三)基本原则。一是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充分放权。凡是可以下放到强镇管理、审批的经济社会事务,原则上要下放到强镇管理、审批。二是职责明确、权责一致。坚持放管结合、权责一致,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有责可查。三是统筹兼顾、区域协调。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强化鳌江经济圈理念,适时扩大鳌江行政区域。四是公开透明、便民高效。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运作机制,消减办事层级、提高办事效率。五是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坚持有序、有力、有效,力求在重点领域改革有所突破,确保试点方案顺利实施。
二、扩权改革主要内容。
(一)政策扶持方面。
1、用地支持。
在土地利用规划修编时,充分考虑鳌江镇发展的需要,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在省政府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内,根据鳌江镇经济总量,优先安排鳌江镇的用地计划指标,原则上要确保鳌江镇建设用地需要。
2、财政扶持。
(1)县与镇的财政管理体制原则上实行“划分收入,核定支出、收支包干、递增分成”的办法。镇级财政收入比上年度超出部分,给予鳌江镇30%的奖励。鳌江镇商业和普通住宅用地的土地出让金收入,除提取省、市规费和县专项提留资金外,全额用于鳌江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其中60%由鳌江镇安排支出,40%由县政府安排用于鳌江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土地出让金收入,除提取省、市规费和县专项提留资金外,全额(包括市政配套费)用于鳌江镇支持工业发展。另外,根据县乡财政管理体制,鳌江镇可按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提取作为乡镇工作经费,按10%提取作为农村社会事务经费。
(2)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属部门驻鳌江镇的下属单位在镇内的各种规费收取(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统一纳入镇财政专户管理,收入全额上缴镇财政专户,由镇财政按照县、镇共同核定的分成比例上交县财政或返回给有关部门。各部门使用的票据统一由镇财政管理,镇财政负责有关部门的票据使用、核销等工作。
(3)发挥镇级金库的职能作用。镇政府与中国人民银行平阳县支行共同委托商业银行代理镇级金库,具体负责鳌江镇财政收入的收纳、退库、划解和库款的支拨,充分调动镇政府增收节支、当家理财的积极性。
(4)建立平阳县国资发展有限公司鳌江子公司,为镇政府重大项目提供融资平台。
3、项目支持。
(1)在市、县发改部门的指导下,由鳌江镇组织研究提出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及全镇中长期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组织并实施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业经济发展规划等。
(2)对鳌江镇的产业和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项目要优先安排。由鳌江镇政府负责鳌江镇内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并报县发改局备案。
(3)加大对鳌江镇项目技改扶持力度。由鳌江镇政府负责鳌江镇内的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并报县经贸局备案。县财政用于技改的资金,按照鳌江镇工业产值在全县所占的比例切块安排。
4、派驻部门权限扩大。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强镇扩权改革的意见》(温委发〔__〕57号)的精神,县职能部门要充分授权派驻鳌江镇的部门,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原则上县职能部门能放的管理、审批权限,要下放到在鳌江镇的派驻部门,实行分局审批、县局备案(扩权事项建议名录见附1)。
(二)创建工作平台,提高办事效率。
1、建立鳌江城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由中共鳌江镇委、鳌江镇人民政府管理,业务上接受相关部门指导。受委托统一行使镇辖区内市容市貌、园林绿化、“青山白化”治理等方面的监督执法和事务管理工作职能。
2、建立平阳县鳌江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各驻鳌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审批服务、证照办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以及镇政府职权范围内的手续办理、审批管理等便民事项。
3、建立平阳县鳌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本镇在50万元以内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国有土地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权转让等。
(三)理顺管理体制,增强管理服务职能。
1、扩大管理权限。
在县核定的编制数和机构数内,鳌江镇可根据工作需要自主设置内设机构,调配镇管行政、事业干部。鳌江镇内副科级干部(县管干部)使用和调配要征求镇党委意见。鳌江镇委对镇管中层干部在编制数内具有考察、任免权;原属县委组织部干部管理权限的,在不超职数情况下,实行中层干部任免报备制。镇下辖的办事处书记、主任及重要岗位中层正职按副科级别配备。
鳌江镇范围内的县属部门、派驻单位正职,属副科级的人事任免要征得镇党委的意见;属中层的人事任免,主管部门需书面征求镇党委的同意。镇党委有权建议主管部门调整或建议县委组织部协调主管部门调整派驻鳌江单位的主要领导。镇党委、政府对驻镇部门主要领导实行年度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县对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2、优化镇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
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逐步建立“小政府、大服务”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工作需要,镇内设机构设置为“四办七局一大队”。
“四办”: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办公室)、宣传统战办公室(文明办、创建办、政协联络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信访办、禁毒办、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七局”:经济发展局(经济建设服务中心、商务办、统计信息中心)、农业发展局(农业服务中心)、财政局(国资办)、建设局、社会事务管理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办)。局与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合署办公(职能见附2,今后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充实调整)。
“一大队”:城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
根据区域划分,鳌江镇设置古鳌、雁门、下厂、墨城、务垟、西塘、塘川等7个办事处,作为镇委、镇政府的派出机构。
镇人大主席团、纪委、人武部、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旧城改建指挥部办公室按原文件规定设置。设立县政协鳌江委员联络室、鳌江镇机关党工委和中共鳌江镇社会工作委员会。
3、派驻部门机构的设置。
保留土地、规划、工商、环保、国税、地税、质监等7个分局,保留鳌江学区不变。新增公安分局、监察分局。将鳌江水利所、社保所、房管所升格为分局。分局正职和学区主任由县有关部门副局长兼任或按副科级别配备。增设镇综合文化站。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县强镇扩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具体负责强镇扩权工作的指导与协调。鳌江镇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落实专门工作人员,组织实施试点方案,及时研究、汇报试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相关部门在对驻鳌单位放权授权后,要继续承担对授权事项进行检查、监督、考核等职责,并加强业务指导。鳌江镇要按照“谁行使、谁负责”的原则,对实施的扩权事项承担相应责任,要及时向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备案和报表报送工作,自觉接受授权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强化内部考核,落实工作责任。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委、县政府要把强镇扩权改革试点工作列入授权部门和扩权镇领导班子考核重要内容,逐步完善考核机制,强力推进试点方案的实施。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强镇扩权办公室要不定期对强镇扩权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相关事项检查。同时,县财政、审计等部门也要加强对镇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做出书面报告。
附:1、扩权事项名录。
2、内设机构职能。
附1:拟扩权事项建议名录。
序号。
放权部门。
放权事项名称。
扩权单位。
1
县政府。
县政府优先安排鳌江镇的用地计划,原则上要确保鳌江镇建设用地需要。
鳌江镇经济发展局、鳌江镇建设局。
2
县发改局。
小型及限额以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
鳌江镇。
经济发展局。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
外商(含独资)限额以下、鼓励类及允许类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
3
县经贸局。
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
4
县统计局。
统计单位名录库建设和统计单位登记证核发。
5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再生育子女审批(特殊情况再生育审批仍由县计生局审批)。
鳌江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社会抚养费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委托镇审核征收。
6
县水利局。
取水许可。
鳌江镇便民服务中心(水利窗口)。
建设项目占用水域部分审批。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7
县环保局。
排污许可、监测方案审核。
鳌江环保分局。
申请试生产、环保专项验收等受理。
出具项目初审意见。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城市饮食服务业排污、流动性污染源等行政处罚权、以及信访投诉等。
鳌江镇城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
8
县国税局、地税局。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
鳌江国税分局、地税分局。
9
县地税局。
二手房转让减免税。
鳌江地税分局。
10。
县财政局。
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
11。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出版物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初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设立、变更;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企业设立、变更等41项审批事项。
鳌江镇便民服务中心(文化局窗口)。
12。
县交通局。
道路运输行政许可。
鳌江镇便民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
13。
县工商局。
无照流动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鳌江镇城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
企业注册登记。
鳌江镇便民服务中心(工商窗口)。
14。
县国土资源局。
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
鳌江国土分局。
单位转让、变更登记发证。
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2公顷以下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的审核工作。
县征地事务所有关职能。
15。
县规划建设局。
村镇规划选址意见。
鳌江规划分局。
村镇规划建设许可。
工业项目(不含上报省市审批的项目)和个人建房项目的规建设许可事项。
鳌江镇城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
16。
县教育局。
鳌江镇内各类培训机构、幼儿园等审批许可事项。
鳌江学区。
17。
质监局。
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鳌江质监分局。
18。
县房管局。
招标人少于3个或者规模较小的物业管理项目协议招标的批准初审权。
鳌江房管分局。
房地产市场管理监察、房屋租赁、住宅装修项目申报。
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
19。
县新闻信息中心。
选派驻鳌记者。
鳌江镇宣传办。
开辟鳌江专栏,专题宣传鳌江。
20。
县广播电视台。
开辟鳌江专栏,专题宣传鳌江。
附2:内设机构职能。
一、“四办”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党委、政府机关的综合协调,负责做好文秘、政府法制、机关事务管理、保密、信息、档案、外事、机关考勤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员管理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镇机关、镇属部门和村(社区)的人事考核、考察;提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人员调配的方案;负责关工委、老干部等工作。
(三)宣传统战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及文明创建活动;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各项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工作;负责统战、侨务、民族、宗教等工作。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法律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司法、公安、法庭、检察、消防等单位的协调和联络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协调、督导、解决重大信访问题;指导各部门信访工作等。
二、“七局”
(一)经济发展局主要职能: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编制下达并组织实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镇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和各项指标的统计和信息采集;负责审批县级限额内技术改造项目;对全镇范围内工业企业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做好需前置审批的新办企业的审批和申报工作;协调交通、能源、通讯等部门的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商贸、招商引资、市场开发培育、旅游业、物流业、服务业等工作。
(二)农业发展局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管理全镇农业生产及农技推广工作;指导、监督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管理;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和财务代理工作;统一管理防汛、抗旱、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负责林地管理和山场绿化、森林防火等工作。
(三)财政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依照税法和财政法规,制定财政发展规划;负责财政预决算、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的专项管理和财政监督;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资金筹措、税收征管等工作。
(四)建设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土地、城乡建设、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镇辖区内交通道路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土地征用、拆迁等工作;牵头查处乱占滥用耕地和违章建筑。
(五)社会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能:综合协调社会事务各项工作;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民政、老龄委、劳动保障、社会保障、残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食品卫生管理、防疫等工作。
(六)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镇计划生育各项数据的统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指导全镇生殖保健工作。
(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负责监督管理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分析与预测安全生产形势,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在委托范围内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三、“一大队”
城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主要职能: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殡改、“青山白化”治理、市政工程、公用事业等执法管理工作。
(注:龙港强镇扩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早就发布,各位可以比较一下两镇的各自方案)。
企业改制方案实例分析【第三篇】
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的制度创新,那么企业改制如何制定一个员工安置方案。下面是本站网友分享的“企业改制方案实例分析汇聚【优推10篇】”,希望大家喜欢!
经太原市迎泽区委、区政府的批准,太原白鹭文具厂进行国有企业改制工作。随着企业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劳动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为了推动国企改制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我市国有企业建立多元投资主体的指导意见》(并政发[20xx]81号)及其实施细则(并经[20xx]56号)、太原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有工交、商贸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并发[20xx]1号)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以下职工安置方案。
一、企业职工情况。
1、截至20xx年5月30日,企业职工人数为255人。
2、离退休人员109人,全部为退休人员。
3、在职职工146人,其中在岗人员107人,不在岗人员39人。其中1986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113人,1986年9月30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33人。
4、内退职工5人。
5、特殊职工1人,是工伤职工。
6、职工遗属3人。
二、安置的指导思想和依据。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以及xx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依据并发[20xx]1号文件、并政发(20xx)81号和市经委并经(20xx)56号文件精神,实行企业国有资本和职工全民身份“双置换”,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快企业制度创新和经营机制的转换。
三、职工安置的原则、思路及形式。
(一)安置的原则。
职工安置实行充分尊重职工意愿、企业友情操作、区别合理对待的原则,做到服从分配有岗位,置换身份有补偿,内部退养有保障。
改制后的新公司应负责安置原企业职工。在改制中由于资产重组,用人主体发生变化,原企业与职工解除。
劳动合同。
由改制后的企业代为支付经济补偿金;新企业与原企业职工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重签劳动合同负责续接各种保险并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鉴证。
(二)安置的思路。
1、改制后的企业与职工实行双向选择,对不进入改制企业的职工,由企业按国家规定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或一次性安置费,原企业依法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对进入改制企业的职工也要调整劳动关系,由改制后的企业与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其经济补偿金可在职工自愿的基础上转为对改制企业的债权或股权。
2、内退职工。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或工龄满30年以上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办理内退手续;已在原企业办理内退的职工,应与改制后的企业存续内退关系,内退职工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内退期间,由改制后的企业职工本人基本工资的80%(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的按最低保障金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费,并按规定缴纳会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内退职工生活费按照内退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实际月份乘以职工本基本工资的80%从企业净资产中计提;社会保险费用企业缴纳部分,按改制时企业缴纳标准计提36个月。
3、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
根据太原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有工交、商贸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规定,1986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原固定工,可以从以下两种安置办法中任选一种,由企业的固定工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选择。
第一种:每满一年工龄,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未实现再就业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种:职工申请自谋职业,一次性发给太原市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3倍的安置费,不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986年9月30日后参加工作的合同制职工,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仍未就业的,按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劳动合同期届满的职工,依法终止劳动合同,按其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20xx年10月6日《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暂行规定》废止后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时,按规定企业不再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4、病退职工。
原病休并领取生活费的职工,原则上不再安排上岗,由医疗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符合病退条件并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规定办理病退。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按实际工作年限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企业和本人各按规定缴清所欠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关系相应转移。
5、特殊职工。
因工致残、精神病患者、绝症病人和职工遗属的生活费、医疗费、各项补助等费用,可从企业净资产中按企业前三年支付上述有关人员的月人均费用的标准,计提36个月。改制企业原则上要与上述职工续签劳动合同,并从扣除的净资产费用中支付生活费等各项费用(包括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6、离退休职工统筹外费用。
企业改制时,从企业净资产中按前3年统筹外费用的月平均水平,计提60个月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
为了更好促进(以下简称)的发展,保证改制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充分贯彻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xx]859号)精神和x公司下发的《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x公司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总体方案的批复〉的通知》(发[20xx]112号文件)精神。
一、职工身份转换。
根据发[20xx]112号文件精神,培训所有在册以及在册不在岗的教职工,除符合x公司内退条件者(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者)外,其余人员原则上随改制全部分流安置。职工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由改制后的按有关规定足额交纳。职工在改制前的工作年限计入改制后的工作年限。
二、劳动关系。
根据国经贸企改[20xx]859号文件规定,教职工需与变更或解除原劳动合同,并与重新签订三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应在进行工商登记后30内完成。对不原意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教职工,在改制之日起与其解除劳动雇佣关系,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对符合内退条件的职工以及在改制前已经在x办理内部退养手续的,按其内退生活费和应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计算至法定退休时间,从净资产中划出,统一移交集团公司专设机构管理。
三、教职工经济补偿。
为了充分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将按教职工的工龄确定补偿额,然后予以补偿。
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
[1994]481号)的规定,根据教职工在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对从其他国有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调入教职工,其在国有单位的工龄计入工作年限。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正常教学培训情况下教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教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x月平均工资的,按x月平均工资计发;教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x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计发。其中对实行年薪制的院级领导,按其年薪标准计发。
四、补偿金的支付。
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采取现金与股权相结合的模式。根据改制方案,改制后为股份制组织形式,其股份持股模式以“外部投资者、经理层、职工混合持股”为特征的tcl模式为参照。通过对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统计汇总,按一定比率将经济补偿金折算为股份分配给教职工。对于拒绝接收股份的教职工,将按经济补偿的汇总结果支付给教职工相应现金。
五、补偿金来源。
补偿金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来源:
1、资产评估后的“三类资产”;。
2、教职工筹集入股的资金;。
3、外界金融机构的贷款;。
4、外部投资机构或人员的投资。
xx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充分考虑职工的安置问题,在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同时,结合职工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公司改制职工安置实施方案,并预留职工安置等费用元。具体如下:
一、公司职工基本情况。
原公司截至年月日在册职工人,其中:在岗职。
工人,退休职工人,内部退养和即将退养的职工人。
二、职工安置总体思路和原则。
1.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公司、职工和社会的承受能力,整体规划,确保稳定。
2.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依法进行,规范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国家、公司及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职工安置具体方法。
1、在岗职工。
2、退休职工。
3、内部退养职工。
4、工伤待遇。
四、职工安置其他问题。
五、安置标准。
1.职工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经济补偿金依据号文中相关条款计算。发放标准为:
(1)职工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xx元,其中:
(2)退休人员养老金企业支付部分xx元。
(3)预留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xx万元。
(4)预留职工工伤医疗保险补助、内退人员生活费及社会保险费xx元,
(5)预留退休人员增量补贴xx元。
六、本方案实施。
本方案需经市劳动部门审核确认后,并由xx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商议通过,最后报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并经xx市政府批准后由负责实施。
七、本方案的解释权。
本方案参照的法律、法规:略。
企业改制方案实例分析【第四篇】
为了更好促进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的发展,保证___改制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充分贯彻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__]859号)精神和___公司下发的《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__________公司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总体方案的批复〉的通知》(___发[20__]112号文件)精神。
一、职工身份转换。
根据___发[20__]112号文件精神,培训___所有在册以及在册不在岗的教职工,除符合___公司内退条件者(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者)外,其余人员原则上随___改制全部分流安置。职工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由改制后的___按有关规定足额交纳。职工在改制前的工作年限计入改制后的工作年限。
二、劳动关系。
根据国经贸企改[20__]859号文件规定,___教职工需与___变更或解除原劳动合同,并与重新___签订三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应在___进行工商登记后30内完成。对不原意与___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教职工,___在改制之日起与其解除劳动雇佣关系,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对符合___内退条件的职工以及在改制前已经在___办理内部退养手续的,按其内退生活费和___应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计算至法定退休时间,从净资产中划出,统一移交集团公司专设机构管理。
三、教职工经济补偿。
为了充分维护___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___将按教职工的工龄确定补偿额,然后予以补偿。
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
[1994]481号)的规定,根据教职工在___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对从其他国有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调入___的教职工,其在国有单位的工龄计入___工作年限。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___正常教学培训情况下教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教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___月平均工资的,按___月平均工资计发;教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___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___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计发。其中对实行年薪制的院级领导,按其年薪标准计发。
四、补偿金的支付。
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采取现金与股权相结合的模式。根据___改制方案,改制后___为股份制组织形式,其股份持股模式以“外部投资者、经理层、职工混合持股”为特征的tcl模式为参照。通过对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统计汇总,按一定比率将经济补偿金折算为___股份分配给教职工。对于拒绝接收股份的教职工,___将按经济补偿的汇总结果支付给教职工相应现金。
五、补偿金来源。
补偿金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来源:
1、资产评估后的“三类资产”;。
2、教职工筹集入股的资金;。
3、外界金融机构的贷款;。
4、外部投资机构或人员的投资。
企业改制方案实例分析【第五篇】
在7月13日下午州委书记陈建华主持召开的州委常委会议上,州委副书记、州深化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冰专题汇报我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时指出,截至目前,全州纳入改制的企业中有56户的《改制方案》已审批实施,占全部应改制企业的35%,州属23户改制企业的验收工作于7月中旬开始全面进行,各县市的企业改制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听取汇报后,与会领导畅所欲言,对我州深化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州新一轮企业改制工作自去年9月全面铺开以来,有了突破性、实质性的进展,尤其是州属企业改革已基本完成,进入验收阶段,各县市企业改制已起步,形势大好。一是组织领导得力。州委、州政府非常重视,领导小组认真履行了职责,按阶段、分步骤给予了及时指导,抽调的工作组认真负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保证了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二是认真研究制定了改制方案。各工作组都能按方案程序规范运行,特别是反复、广泛地征求了广大职工的意见,这既符合国家政策,又符合现代企业的实际;三是能及时解决企业改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至目前未发生大的上访事件。
在下一步的企业改革工作安排中陈建华、梁明远强调,一要坚定不移地加大企业改制工作力度,保证既定目标的全面完成,认真搞好州属企业改革验收工作,严格把关,保证质量,不走过场,未达标者必须补课后再验收;加强对县市企业改革的督查指导力度;开好总结表彰大会,总结先进经验,推荐优秀干部。二要全面落实企业改革工作中的各项政策规定,特别是法人持大股、管理层控股要保证,对涉及有关职工利益的'优惠政策、资金要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想方设法筹措资金解决职工“两金”,该争取的要积极向上争取,以减轻地方压力;三要以“一手抓改制、一手抓经营”的原则,抓好改制企业的生产经营,相关部门和工作组要做好指导协调支持工作,尽力提供服务;四要坚持不懈地解决好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不断拓宽就业渠道,积极想办法为下岗人员解决好生活出路,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大力推荐有条件的职工在改制企业中就业。
企业改制方案实例分析【第六篇】
县民政局:
《__县民政局关于转报县民政工厂企业改制及职工安置方案的请示》(浦政民〔____〕80号)文悉。经____年县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上报的县民政工厂企业改制方案,由你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县民政工厂应缴纳的机关社保费缺口元由县财政分五年拨付给县机关社保中心(前四年每年拨付200万元,余额第五年拨清)。
三、今后若发生县公务员局在册离退休干部职工(58名)相关政策性费用,由县财政根据相关政策标准拨付给县民政局,再由县民政局兑付给干部职工本人或家属。
四、其余涉及干部职工提出的有关政策性问题,你局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解释工作,确保改制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稳定。
__县人民政府。
____年7月15日。
企业改制方案实例分析【第七篇】
您好!
像我这样的小人物根本就没有资格写一封辞职信给您,因为,一个小小的客服人员的工作都做不好,是一件非常讽刺的事情,记得第一天来到公司您让我登陆xx网,当时我什么都不懂的时候到现在,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如果没有您,可能我与这些东西永远都是那么的陌生,也许我在这里学到的东西有一天我会派上用场。但是,到现在为止,我也没有达到应该达到的要求,我完不成我应该完成的任务。完全是个人能力不足,所以我大可以一走了之,最后顶多背上个不负责任的声誉。当然,责任是另一码事。
我想说在这段时间里面我发现了很多问题,也切身经历了很多参加工作之前完全没有想象到的事情,我的经历告诉我这样的责任我是负担不起的。
所以我选择辞职,我想这对我个人来说是非常明智的。
我为我能在四方渠道工作感到自豪、为脉维做出微薄的贡献,看到xx的成长是我的骄傲。我是这样的,相信很多人都是这样的,作为这样的公司的员工本来就应该有很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最后,望您批准!
此致
敬礼!
辞职人:本站。
20xx-xx-xx。
企业改制方案实例分析【第八篇】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面向市场,转换机制,加快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推进兼并重组,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更好地发挥粮食购销主渠道作用,确保全县粮食安全。
到20-年1月底,基本完成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布局调整和产权制度改革,分流并妥善安置富余人员,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完成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任务。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因企制宜的原则。根据省、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因企制宜,确定改革形式。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妥善做好职工身份置换和安置分流工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3、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根据清理财务挂帐和清产核资情况,统筹兼顾,合理制定补偿标准,确保改革公开、公平、公正。
(二)工作重点。
1、搞好职工身份置换,精减粮食购销企业富余人员,理顺企业劳动关系。同时,积极创造条件,搞好职工再就业。
2、搞好资产重组界定,建立起能充分发挥调控作用的国有独资粮食储备体系、军粮供应体系。
3、用足用好相关政策,消化历史包袱,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顺利走向市场。
4、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新的用人、用工、分配制度,促进购销企业面向市场,主动服务。
(一)时间安排。
全县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于今年7月份开始,20-年1月底前完成。
(二)方法步骤。
1、改革形式。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在对全县粮食购销企业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逐一确定符合企业实际的改革形式。县保留1-2个国有独资企业承担储备粮和军粮供应。对粮所实行股份制改革,根据清产核资情况确定重组规模。
2、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粮食购销企业要结合实际,依法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广泛征求职工意见,于20-年1月底前全部完成职工身份置换。
3、清产核资。从今年7月份开始对全县粮食购销企业进行全面清产核资,10月底完成。
4、经济补偿金。企业补偿金按照企业自筹为主、财政适当补助的办法,多渠道筹集。
5、妥善安置分流富余人员。坚持以人为本,多措并举,妥善做好安置分流富余人员工作,确保平稳安置、顺利分流。用足用好社保、退休、内退、病退等政策,保持职工社保关系的连续性和再就业政策的衔接,鼓励职工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对安置的职工要依法规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6、新公司注册登记。重组后的粮食购销企业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和社会保险变更手续,建立新的企业经营机制,深化内部改革。县粮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本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国土资源部门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涉及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在办理评估备案、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手续后,土地主管部门为其办理土地有关手续。处置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的收入,按有关规定缴纳和使用,可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和安置职工。对破产企业原使用的划拨土地,其土地资产变现资金首先用于安置破产企业职工。
(二)对粮食企业依法出售自有产权公房、建筑物收入,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安置职工。
(三)粮食企业在正常经营期间,自筹资金安排的经济补偿金及社会保险费,可纳入企业当期损益。
(四)劳动保障部门要把粮食购销企业分流职工统一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企业职工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改制时要清偿补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
(五)金融部门要积极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农业发展银行对重组后的粮食购销企业,要按信贷管理原则,积极予以贷款。对企业已经剥离政策性挂账相应占用的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已办理资产抵押的,应当及时解除抵押关系。
企业改制方案实例分析【第九篇】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经过多年改革,全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面已达到90%以上,有力推动了国有企业政企分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逐渐提高,但仍有部分国有企业特别是部分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尚未完成公司制改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为加快推动中央企业完成公司制改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2017年底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业),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一)制定改制方案。中央企业推进公司制改制,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制方案,明确改制方式、产权结构设置、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治理安排、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事项,并按照有关规定起草或修订公司章程。
(二)严格审批程序。中央企业集团层面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改制为股权多元化企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按程序报国务院同意后批准。中央企业所属子企业的改制,除另有规定外,按照企业内部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三)确定注册资本。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可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作为工商变更登记时确定注册资本的依据,待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认缴期限届满前进行资产评估。改制为股权多元化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进场交易等各项程序,并以资产评估值作为认缴出资的依据。
(一)划拨土地处置。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行授权经营或具有国家授权投资机构资格的企业,其原有划拨土地可采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方式处置。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其原有划拨土地可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划拨土地性质。
(二)税收优惠支持。公司制改制企业按规定享受改制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土地变更登记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
(三)工商变更登记。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可先行改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其所属子企业或事业单位要限期完成改制或转企。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股权多元化企业,应先将其所属子企业或事业单位改制或转企,再完成母公司改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四)资质资格承继。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其经营过程中获得的各种专业或特殊资质证照由改制后公司承继。改制企业应在工商变更登记后1个月内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企业名称等资质证照记载事项。
(一)加强党的领导。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改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的“四同步”和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的“四对接”要求。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企业改制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处理好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改制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党中央、国务院。
(二)建设现代企业制度。改制企业要以推进董事会建设为重点,规范权力运行,实现权利和责任对等,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要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三)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改制企业要不断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市场化用工制度,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真正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
(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公司制改制过程中,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产权管理等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完善金融支持政策,维护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落实金融债权。加强对改制全流程的监管,坚持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做好信息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清理整顿和公司制改制工作,按照国家集中统一监管的要求,另行规定执行。各省级人民政府参照本实施方案,指导地方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
企业改制方案实例分析【第十篇】
企业充分进行改制宣传,使企业全体职工对改制达成共识,初步完成改制方案,到工商部门对改制企业名称进行预先核准。
到区经委企业科办理产权界定手续(已做产权界定的不用重新界定)。
到具有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
内容包括:
1.企业的基本情况。
2.企业经济性质的变化情况。
3.资产评估结果。
4.企业在职职工的安置情况。
5.离退休等人员费用预留的情况。
6.企业净资产处置方案和出资人的出资情况(包括企业注册资金的变动情况)。
内容包括:
1.是否同意企业经济性质变化。
2.对产权界定结果及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
3.对改制后企业的注册资本及注册资本的组成情况进行确认。
4.对企业净资产量化方案和职工货币出资等的意见。
5.对企业在职职工安置的意见。
6.对离退休等人员费用预留的意见。
7.职工代表亲笔签名。
建议参照工商局海淀分局要求。
批复内容(参照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内容)。
审批时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主管上级提出的改制申请。
2.上级主管单位的批复。
3.产权界定申报表。
4.资产评估报告书。
6.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7.改制后新企业的企业章程。
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