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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例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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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第一篇】

对于我们基层单位来说,要想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不断地促使单位向前发展,同样也需要全体员工团结协作,奋发进取。为什么这么说呢?我觉得对一个基层单位来说,只有团结起来了,才能充分利用本单位的各种资源,调动一切力量来完成单位的任务、做好单位的工作;才能人尽所能、各司其职,从而减少内耗,提高工作效率;只有团结起来了,才能形成一种积极向上、勤奋工作的良好氛围;才能集思广益地把工作做好,做出色。从而创造性地完成本单位的使命。

但对我们基层来说,要想创造这种团结向上的工作生活氛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管理者根据形势发展不断发现并解决问题,形成其独具特色的管理文化,需要管理者付出大量的心血来做好它。我对此问题进行了长时间的思考和实践。发现对基层单位来说,要做到团结一致共同奋斗,有一些原则性带共性的问题,你如果解决了,形成团结向上局面也就不难了。

其一,本单位只能允许存在一个领导核心,绝不允许多头领导,不能有相互矛盾的措施规则出现。对单位内部的非正式组织,如能为单位所用,与单位管理思路相统一,则支持,反之就必须抑制,在员工们的心中只能觉得他们只有一个领导,哪就是基层管理者,上级的越级管理也是与基层管理思路一致的。

其二,如果基层领导是一个集体,分若干级或平级分若干部门,则必须要团结,各种措施政策(不管是哪个领导或哪个部门制定的,也不管是口头的或成文的)必须协调一致,领导集体中有一个核心,一个拍板决策的人。不允许各打各的小算盘、小九九,培养自己的亲信势力。这种情况下,单位员工要听命于领导集体,听命于管理制度,而不是个别领导。不能出现听谁的而又不听谁的现象,绝不能允许不担责任的人在哪儿发号施令,做主要指挥决策工作。这是很危险的。

其三,各种政策制度措施需要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不能只为某些少数人或小集团服务,要让员工们觉得,本单位无论在制度上,还是在具体管理上,都是公平的,没有暗中交易、幕后操作存在,从而在制度上培养大家的团结意识。

其四,对有损团结的事情或个人,一旦发生,不管是谁是什么事,应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养奸。让员工们觉得单位是奖勤罚懒、奖惩分明的,是公平合理的。从而让员工们从内心对单位充满了信心。

其五,基层管理者或领导集体要有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以及把单位工作做好的自信心,把单位工作当事业干的决心。不能出现混日子的思想,不能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因为管理者的工作表现会直接影响下属员工。管理者在哪儿混日子,哪有员工在哪儿干事业的道理。同时这样也会导致人才远离,单位工作也会一落千丈。

其六,管理者要及时发现并化解各种矛盾,包括生活中的矛盾。人是有感情的,生活中的不愉快是会带入到工作中去并影响工作的。同样生活中的矛盾也会带入工作中去,所以管理要做有心人,不但要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同时也要发现并解决员工生活的矛盾。解决矛盾时要不偏不倚,一碗水端平。

其七,“管理”好自己的上级各位领导,要让他们完全相信你的工作管理能力,支持你的管理思路和措施。要让他们觉得你的管理是与他是一致的,你能做好他交给的任何工作任务。必须避免他在你的下属员工中培植亲信。

对基层单位来说,一个团结的单位不一定是很优秀很成功的,但一个不团结的单位一定是很糟糕很失败的单位。所以,做为基层管理人员,要想把基层管理做好,做出色,就必须十分注意团结问题,把它当做基层管理的大事来抓。

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第二篇】

社会治理是一个不断变革的过程,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国社会治理形态发生了深刻变革。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社会治理具有不同的特点。最早在社会领域的体现就是“社会管控”,即国家对社会的严密管理和全面控制。改革开放后,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即体现为一种“社会经营”。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首次提出社会管理是政府的基本职能。2011年,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上升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社会治理”概念。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

社会治理与社会管理的区别体现在:管理是单一靠政府监管主体的模式,治理体现的是多方主体的平等参与;管理体现的是政府本位,治理体现的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管理体现的主要是行政命令,治理体现的是协商、民主合作与参与;管理是政府自上而下的主动性行为,治理则是上下互动、全方位互动的管理过程;管理体现的是行政效率优先,治理体现的是和谐团结、共享发展成果。政府的精力是有限的,要充分吸收社会、市场、群众的力量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通过民主协商,共同把社会管好,治理成果由群众共享。当前,社会治理取得伟大的成就,但也存在很多问题,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通过分析问题,剖析原因,寻找对策。

一、当前社会治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结构问题

城乡结构的失衡,“城市病”问题严重,环境污染、交通拥堵、人际关系疏离、相互信任度低、社会治安问题等还比较突出,农村则是“三留守”人员缺少关爱、人口离散化、土地抛荒、治安薄弱、家庭婚姻等各方面都有比较严重的问题。

(二)社会流动问题

由于区域和城乡发展差异明显,大部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必然是跨区域的、离土离乡的转移。往往是青壮年劳动力只身外出务工,但在务工地,住房和子女上学等难以解决,客观上必然形成农村“三留守”问题。当前,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村“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仍然是必要而迫切的重要课题。

(三)社会诉求问题

我国在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发展的过程中,矛盾增多是个不可回避的现象。工业化过程中,环境污染、产能过剩、劳务纠纷、安全生产等问题;城镇化过程中,城市外来人口管理、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工作、社会治安等问题;市场化过程中,企业破产、改制,职工劳动关系、利益分配等问题;信息化过程中,针对网络虚拟社会管理等问题。我国现阶段的群体性事件绝大多数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另外,群众的需求是不断增长的,比如群众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优美的环境。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环境等有了更高的要求,对人身权、财产权等权益有了更高的期待。

(四)意识形态问题

拜金主义、官员腐败、质疑英雄人物事件、富二代闹剧、互联网水军、网络打手等问题,反映出“信仰危机、信任危机、信心危机”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这些都严重冲击了社会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人与穷人贫富差距过大,再加上一些富人“为富不仁”和“炫富”行为,不断激化阶层矛盾,导致部分社会成员存在“仇富”“仇官”心态。

(五)治理方式方法上的问题

一些基层自治组织,软弱无力,自治能力欠缺,缺乏组织、引导群众致富能力,在群众中没有威望,使得各项工作难以推进;有一些更是矛盾重重,形成不同的派别,利益斗争不断,上访事件不断。干群互不信任,对干部也缺乏有效监督,使得矛盾不断激化。

一些领导,社会治理思路和模式上存在问题,比如选择性执法、突击性执法,很多问题不是长期以来一贯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去执法,而是媒体曝光了、上级来检查了、领导有新要求了再执行,使得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迅速突击解决,没有考虑到群众的接受能力,容易使社会矛盾集中爆发。突击扫黄、突击拆迁等,这些突击做法,只能说历史欠账比较多,突击治理后并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执法中,存在选择性变通执法,熟人来说情了,从轻解决。还有的是“越闹越解决,不闹不解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重视。对群体性事件,采取强硬措施,上纲上线。诸如此类行为,都反映出一些干部“人治”思想很严重,缺少法治观念。

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几点要求

(一)创新社会治理的根本立足点

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首先要解决为什么人的问题,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必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的需求和期望在质上和量上、在种类和范围上都出现了一些新变化。一些基本的生活需求还需要持续保障,新的需求和期待又不断出现。这就需要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当作我们社会建设工作的奋斗目标。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应把握的重点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社会建设长期滞后,产生和积累了不少社会问题,有许多问题成为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人民反映强烈,严重影响了我们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影响到了我们全面深化改革。完善社会治理就是要在做好社会保障的基础上去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只有把群众关心的教育、就业、扶贫、健康等问题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才能有更多获得感。对于这些社会问题必须尽快逐步解决,分清楚轻重缓急,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有步骤有计划地予以解决。

(三)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应处理好的关系

社会治理关系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事情繁多,任务繁重,必须协调好经济与社会发展、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社会领域各项事业的发展、社会治理与社会服务,做到可持续发展。同时还应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社会的关系,党委、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关系,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关系。

政府把经济领域的问题交给市场来起决定性的作用,通过市场机制本身的运作实现好优胜劣汰,政府要把以前重经济干预的做法转到加强社会服务上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扶持社会组织更好地参与到社会治理中去。政府对于社会组织要给予更多支持,扶持社会组织做大做强,更好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更好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对于群众不断提升的对于美好生活的各种需求,政府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政府要努力改善民生,完善社会治理,努力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但是,我们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要遵循好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三、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几点建议

(一)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思路

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实现好“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型格局,提高我国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以“政治”强引领,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强教化,以“自治”强活力,以“智治”强支撑,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我们要通过改进治理方式,激发主体活力,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谐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社会治理要激发各个参与主体的活力,形成强大合力,激励社会各主体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中去。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和社会治理效能,关键要运用好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来管理城市。实现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平台与各部门信息化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为大数据和网格化技术应用提供基础数据支撑。构建基于大数据和网格化技术相融合、相支撑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平台,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做好统一规划,实现协同管理。政府要加强社会治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按照社会治理内在规律和特点,对从业人员在科学理论指导下进行专门的训练,使他们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同时,政府要加强对人员的专业化培养,出台好的政策鼓励人才积极聚集到社会治理领域,提升社会治理专业化水平。

(二)完善社会治理领域

社会保障是基础。人民期盼美好的生活,期盼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生活更美好。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需求是全方位的、综合性的、更高层次的需求。人民的需求和期望在质上和量上、在种类和范围上都出现了更高的要求。人民群众希望更高水平的就业,不仅仅是工资收入高、社会保障好,还要求有更高的社会地位,实现好人的全面发展,这就需要提升个人能力,国家建立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为的就是满足群众学习、提升的需要,从而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社会保障事关民生,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明晰、可持续的多层次保障体系。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标志。要完善健康政策,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药品保障制度,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发展健康产业,促进生育政策和经济社会政策相配套,积极应对老龄化。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大扶贫格局,注重扶志、扶智相结合,做到脱真贫、真脱贫,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社会问题的治理是中心。当前信访稳定工作压力还非常大,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给予解决,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决不能去激化更大矛盾。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反馈,依法处置,实现好社会发展中的公平正义,减少社会压力。推进社会治理制度建设,需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三)完善社会治理主体

创新社会治理主体,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我国的社会治理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政府是社会治理的主导力量,但已不是社会治理的唯一主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社区居民组织、社会公众等都成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

社会组织的培育是重点。政府习惯于大包大揽,容易忽视社会、市场的作用。政府应当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理清政府职能,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大力培育和发展好社会组织。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指出,以后政府将通过支持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完善财政税收支持政策;完善人才政策;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等方式加快培育社会组织。

(四)完善社会治理机制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其中利益表达机制是关键。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渠道,也是密切党委和政府同群众联系、舒缓社会关系的重要举措。要发挥好司法的作用,引导群众通过法治途径去合法维权;要全面推行阳光信访,要完善行政复议、仲裁等法定表达诉求的渠道,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和强化权力运行制约是最终保障。对于公权力要加以监督规范,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于群众关心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要围绕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多与群众商量,确保各项工作更好顺乎民意。针对社会组织、群众参与不足的问题,着力激发社会组织及群众活力;针对社会矛盾纠纷频发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矛盾化解机制;针对社会分配不公的问题,着力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针对社会结构失衡的问题,着力调整社会结构。

70多年来我国社会治理取得了伟大成就,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一定会不断取得新成就。

作者:中共安阳市委党校李杰

来源:农村.农业.农民2020年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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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第三篇】

今天,我就基层社会治理谈些个人粗浅的认识和体会。不全面、不正确的地方敬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社会治理现代化理论的形成

我们党对社会治理规律性的认识是随着实践的发展逐步深化的,也经历了一个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由现象到本质的过程。社会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全党、全社会付出极其艰苦的努力,不可能一蹴而就。社会治理有自身运行的规律,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我们对社会治理规律性的探索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单一模式管理阶段。从建国初期到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我国实行的是政府主导的单一管理模式,那个时期由于城乡二元结构,人财物流动性少,基层政权比较得力,社会道德风尚良好,案件少,社会治安秩序好。社会虽然管理有力,但活力不够。

第二阶段:综合治理探索阶段。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到党的十八大前。在这一时期,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给社会治理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卖淫、嫖娼、赌博、吸毒、黑社会组织等各种社会痼疾沉渣泛起,社会治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治安形势非常严峻。中央提出社会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等多种手段进行治理,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其内容形式,收到了一定成效。

第三阶段:共建共治共享阶段。党的十八大至今,是对社会治理规律性认识的理性深化阶段。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深入推进社区治理创新,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治理体系。”

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再到“社会治理现代化”,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治理规律性认识的不断深化,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社会治理方面取得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毫无疑问,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挑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安邦重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古人讲,“县集而郡,郡集而天下,郡县治天下无不治”(司马迁《史记》)。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基层社会治理恰恰是我们社会治理的薄弱环节。我在新乡县调研时,一位社区党支部书记谈到目前社会治理突出问题时说:“现在是上面会多、下面会少;上面满堂灌、下面不好办”。话虽然尖刻,但不无道理。我个人认为,基层社会治理存在以下问题:

(一)法律规定方面存在问题

一是法律条文存在“打架”现象。这与我国法律制定的轨迹模式有关。一部法律的出台,通常由相关部门提出,人大列入立法计划后,相关部门起草法律草案,最后提请人大审议通过。起草过程中,虽然征求了不少部门意见,也做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但都把管理、收费和审批等有利于部门集权的规定摆在重要位置,而关于法律责任、法定义务和责任查究则规定不够、规定不严。

二是法律规定存在诸多空白点。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新情况、新问题、新阶层层出不穷,而法律的出台相对滞后,存在许多空白点。比如,在互联网、生态环境、民生保障、司法鉴定、投票选举等方面,法律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发展变化。

三是“强势部门”提出制定法律规章的多,“弱势部门”提出制定的相对较少。这一点,在省市一级表现尤为明显。

(二)法律执行面临诸多挑战

一是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和利益驱动问题。在执法过程中,地方和部门存在“争利”现象,对跨区域、跨部门涉案金额较大的经济类案件,各相关地方和部门相互博弈,争着办理。其他棘手复杂案件,相互推诿扯皮。

二是个别执法人员选择性执法、钓鱼执法问题。办理经济类案件积极性高,办理一般刑事案件积极性低。

三是法律监督难问题。监督制度不少,但有些文件落实困难。

四是检法队伍的行政化倾向影响了基层业务骨干积极性的发挥。检察官、法官实行员额制,情况有所好转,但深层次的矛盾还没有解决。

五是政法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中央有规定,政法部门办案应该完全“吃皇粮”,但有的地方没有完全“吃皇粮”,还存在变相“吃杂粮”的现象。

(三)一些基层党组织形不成战斗力。十八大以来,中央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明显增强。但一些地方也存在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有的基层政权被家族势力、黑恶势力长期把持。中央决定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是针对这一问题采取的战略举措。

(四)社会治理社会化程度低。行业自治组织、群众性组织(公益性)发展不充分,很多该由行业自治的事项都靠政府增加人财物投入来管理,这是不可持续的,既加大了行政成本,政府也无力管好。政府在社会治理中不能包打天下,不能一遇到问题就靠无限增加人财物的办法去解决,形成恶性循环。社会治理应该千方百计提高社会化水平,减少行政成本,实现治理效果最大化、治理成本最小化。

(五)社会矛盾化解机制、诉调机制不够有力。化解社会矛盾是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矛盾并不可怕,一个社会必须建立矛盾排查和化解机制。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被西方誉为“东方一枝花”,但近年来,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大量的矛盾纠纷没有被消除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造成整个社会集访、群访、闹访的大量增加,给社会稳定造成了很大压力。

(六)社会道德滑坡也带来了很多治理难题。“士有百行,以德为首”(《三国志》)。“道德是内心的法律”。道德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人无德不立,官无德不为,业无德不兴,国无德不威。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精神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入,我们国家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体的公民道德建设呈现出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但在不少人身上还存在是非、善恶、美丑不分,不讲信用、欺骗欺诈危害他人等道德滑坡现象,带来很多社会治理问题。

三、对策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一)必须坚持“四化”(即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并重;

(二)必须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

(三)必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四)必须走群众路线;

(五)必须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六)必须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

(七)必须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第四篇】

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力量,这首刚劲有力的歌激励了我们几代人团结协作,奋发进取。同时也使我们明白一个道理:只有团结起来,才有强大的力量,才有强大的战斗力,才能取得成功,才能向前发展。

对于我们基层单位来说,要想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不断地促使单位向前发展,同样也需要全体员工团结协作,奋发进取。为什么这么说呢?我觉得对一个基层单位来说,只有团结起来了,才能充分利用本单位的各种资源,调动一切力量来完成单位的任务、做好单位的工作;才能人尽所能、各司其职,从而减少内耗,提高工作效率;只有团结起来了,才能形成一种积极向上、勤奋工作的良好氛围;才能集思广益地把工作做好,做出色。从而创造性地完成本单位的使命。

但对我们基层来说,要想创造这种团结向上的工作生活氛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管理者根据形势发展不断发现并解决问题,形成其独具特色的管理文化,需要管理者付出大量的心血来做好它。我对此问题进行了长时间的思考和实践。发现对基层单位来说,要做到团结一致共同奋斗,有一些原则性带共性的问题,你如果解决了,形成团结向上局面也就不难了。

其一,本单位只能允许存在一个领导核心,绝不允许多头领导,不能有相互矛盾的措施规则出现。对单位内部的非正式组织,如能为单位所用,与单位管理思路相统一,则支持,反之就必须抑制,在员工们的心中只能觉得他们只有一个领导,哪就是基层管理者,上级的越级管理也是与基层管理思路一致的。

其二,如果基层领导是一个集体,分若干级或平级分若干部门,则必须要团结,各种措施政策(不管是哪个领导或哪个部门制定的,也不管是口头的或成文的)必须协调一致,领导集体中有一个核心,一个拍板决策的人。不允许各打各的小算盘、小九九,培养自己的亲信势力。这种情况下,单位员工要听命于领导集体,听命于管理制度,而不是个别领导。不能出现听谁的而又不听谁的现象,绝不能允许不担责任的人在哪儿发号施令,做主要指挥决策工作。这是很危险的。

其三,各种政策制度措施需要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不能只为某些少数人或小集团服务,要让员工们觉得,本单位无论在制度上,还是在具体管理上,都是公平的,没有暗中交易、幕后操作存在,从而在制度上培养大家的团结意识。

其四,对有损团结的事情或个人,一旦发生,不管是谁是什么事,应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养奸。让员工们觉得单位是奖勤罚懒、奖惩分明的,是公平合理的。从而让员工们从内心对单位充满了信心。

其五,基层管理者或领导集体要有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以及把单位工作做好的自信心,把单位工作当事业干的决心。不能出现混日子的思想,不能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因为管理者的工作表现会直接影响下属员工。管理者在哪儿混日子,哪有员工在哪儿干事业的道理。同时这样也会导致人才远离,单位工作也会一落千丈。

其六,管理者要及时发现并化解各种矛盾,包括生活中的矛盾。人是有感情的,生活中的不愉快是会带入到工作中去并影响工作的。同样生活中的矛盾也会带入工作中去,所以管理要做有心人,不但要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同时也要发现并解决员工生活的矛盾。解决矛盾时要不偏不倚,一碗水端平。

其七,“管理”好自己的上级各位领导,要让他们完全相信你的工作管理能力,支持你的管理思路和措施。要让他们觉得你的管理是与他是一致的,你能做好他交给的任何工作任务。必须避免他在你的下属员工中培植亲信。

对基层单位来说,一个团结的单位不一定是很优秀很成功的,但一个不团结的单位一定是很糟糕很失败的单位。所以,做为基层管理人员,要想把基层管理做好,做出色,就必须十分注意团结问题,把它当做基层管理的大事来抓。

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第五篇】

市委党校举办的这期培训班,对我们提高思想认识,掌握工作武器,增强工作能力,交流工作经验都是十分必要的。本人按照党校的学习安排,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对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现状、存在问题进行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现状

今年来,我市各级综治部门按照市委提出的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执政理念,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开展“十大平安工程”创建活动为重点,全面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以排查整治治安重点地区和治安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以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的源头性问题为重点,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以镇街综治工作中心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强化综治基层基础;以加强平安建设宣传工作为重点,营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浓厚舆论氛围。通过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我市呈现出刑事发案下降,治安案件减少,社会治安局势持续稳定的局面。1至5月份,全市刑事案件总发案同比下降%;查处治安案件同比下降 %。

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的社会治安稳定是在持续不断的严打高压状态下的稳定,社会治安稳定的基础还比较薄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矛盾凸显、刑事犯罪多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总体态势依然存在,我市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依然存在。主要面临九大挑战:

一是刑事案件高位徘徊。近年来我市刑事发案总量虽然稳中有降,但仍在高位徘徊,治安局势好转的基础并不巩固,如果工作稍有松懈,犯罪就会反弹。多发性侵财犯罪是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最主要因素,“双抢一盗”发案仍居高不下,1至5月,全市共立“双抢一盗”案件2142宗,占刑事总发案的%。涉枪犯罪时有发生,非法制贩、持有、私藏枪支情况仍然存在。

二是“黄赌毒”依然存在。“**彩”、“牌九”等赌博和卖淫嫖娼活动屡禁不止,吸贩毒活动仍然严重。

三是新刑犯罪增多。动态化、智能化、暴力化、组织化倾向突出。

四是外来人口犯罪突出。1至5月,我市公安机关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外来人口占%。

五是社会矛盾错综复杂。因山林、土地权属、拆迁、征地补偿和企业改制、劳资矛盾、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引起的群体性矛盾纠纷,涉及范围广、牵涉人员多、持续时间长,动辄越级集体上访,聚众闹事,甚至冲击党政机关,围攻执法人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六是社会管理难度大。无牌证假牌证机动三轮车非法上路行驶问题突出,加上一些传统行业的管理严重缺位,如各地都存在大量无牌无证的网吧、日用品店铺、餐饮摊挡、诊所、发廊、收旧修理业等,既影响市场秩序,又成为滋生违法犯罪和销窝赃的治安乱源。

七是敌对势力加紧渗透。特别是借“关心民生”、帮助“维权”名义对农村基层渗透,极力插手社会热点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企图使简单问题复杂化、经济问题政治化、国内问题国际化。

八是基层政权力量薄弱。政府管理缺位,警力不到位,治安防范基础设施差,部分农村治保会、调解会和治安巡逻队等社会治安防范队伍未能发挥很好的作用。

九是经济基础薄弱。建市以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但整体水平仍偏低。经济发展滞后,经济基础薄弱,对各项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投入严重不足。社会保障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矛盾纠纷调解体系等等,这些治安防范“工程”,由于投入不足,没能充分发挥作用,造成部分可预防的治安问题不能预防,可解决的治安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面对影响治安稳定因素错综复杂的严峻形势,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关注、高度重视,必须正确认识、正确看待。

二、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要进一步强化工作目标,狠抓组织落实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把平安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为主线,以强化社会社会管理服务为基础,以深化严打整治为重点,以完善治安防控体系为支撑,以落实责任制为抓手,以加强综治基层基础为保障,全面推进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地各部门要狠抓落实。

1、确保组织领导落实。面对社会矛盾凸显、刑事犯罪多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新形势,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投入更大的精力抓稳定、保平安,真正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的要求,精心组织、精心部署,加大“十大平安工程”示范工作力度,以点带面,扎实推动平安**建设。特别对影响一方稳定的乱点、难点、热点问题,当地党政主要领导要紧紧扭住不放,亲自组织实施重点整治,务求迅速有效解决问题。各级党委要加强综治机构建设,对尚未落实综治办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编制的,或虽落实编制但尚未配齐配强维稳办、综治办领导及工作人员的县(市、区),一定要尽快解决好。

2、确保工作责任落实。深化平安建设、推进综治工作的关键在于落实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一要强化属地党政领导责任,建立履行综治责任工作档案,把领导干部抓综治工作、抓平安建设的实绩与**级**职、奖励惩处挂钩。二要强化职能部门工作责任。各有关职能要明确在综合治理中的工作定位,充分履行好行业管理和社会管理责任,“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管好自己的人”,在职责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三要强化各级综治机构组织责任。各级综治委(办)及其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履行好组织、协调、督导责任。四要强化责任考核查究制度。各地要完善工作考核责任和查究制度,建立健全警示、戒勉谈话、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的具体办法和程序。对履行职责不主动、扯皮推诿不作为甚至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都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3、确保保障机制落实。各级政府要舍得花钱保平安、促稳定,加大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投入,进一步建立健全保障运行机制,加大落实力度。一要把综治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参照外地的做法,对综合治理专项事业经费,市、各县(市、区)分别按照辖区内年人均元、元的标准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分别由市综治办、各县(市、区)综治办统筹使用,专款用于推进“十大平安工程”创建活动和综治宣传;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实际落实综治事业经费。二要提高乡镇(街道)综治专职干部待遇。鉴于乡镇(街道)综治办承担县级政法委、综治办、维稳办、610办、禁毒办、打私办等部门部署的日常工作,工作任务繁重,人员少,专职干部工作岗位特殊,建议由市综治委与市财政局联合发文,规定各乡镇(街道)综治办在编专职人员,由所在乡镇(街道)财政核拨特殊岗位补助费每人月150元。三要落实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经费。通过电子监控等科技手段, 可起预防作用,提高对犯罪分子的震慑力;二可取得有效证据,提高破案率,有效地改善治安环境。各级政府要保证建设经费。五要动员全市各乡镇(街道)成立见义勇为基金会。发动社会各方面人士募集基金,用于奖励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六是动员有条件的村成立社会治安基金会。多渠道筹集基金,专款用于村治安联防费用。

(二)要进一步强化“十大平安工程”创建工作,全面深入推进平安建设

市里已经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市十大平安工程考评标准》,市综治办已分别牵头市教育局、卫生局、公安局、安全监管局、妇联、建设局等部门,先后制订下发了创建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金融单位、平安企业、平安家庭、平安小区、平安工地等实施方案。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这些文件精神,把平安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订和完善本地区、本部门开展平安建设的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强化平安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层层成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逐级建立平安建设领导联系点和部门工作点,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和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当地平安建设活动,突出抓好本系统、本单位的平安建设,进一步形成条块结合、专群结合、各方联动、齐抓共建的工作局面。

突出创建工作重点,着力抓好平安县(市、区)、平安镇(街道)、平安村(居委)、平安小区、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金融单位、平安工地、平安家庭等 “十大平安工程”创建活动,尤其抓好平安县(市、区)、平安镇(街道)**安村(社区)创建活动,实现平安建设的重点突破。各级综治部门要培育经验,树立典型,推动面上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市确定**县作为县级平安建设示范点;**县、**市、**县、**县要分别选择三个镇(街),**区、**区、试验区要分别选择二个镇(街),作为镇级平安建设示范点;全市各乡镇(街)要分别选择二个社区和村(居)分别作为村级平安建设工作示范点。

(三)要进一步强化严打整治,维护治安稳定

要坚持每年一次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对排查出的治安重点地区,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开展集中整治。各相关职能单位要密切配合,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形成强大的打击整治合力。上级部门要组派强有力的工作组进驻,加强检查督导,限期改变面貌。

要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实行严打、严防、严管、严治并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经济发展、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要严厉打击杀人、爆炸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结合当前开展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对农村黑恶势力线索的摸排工作力度,加强专案侦查,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特别要摸清和掌握曾经被打击处理过的人员担任村干部的情况,坚决摧毁把持农村村政村务的黑恶势力。要在交通运输行业、批发市场、大型集贸市场建立情报导侦、阵地控制等工作机制,严密掌握、及时打掉各类行霸、市霸,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要打击以投资购买林权、种植、养殖等名义向农民实施集资诈骗犯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活动,打击村干部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违法犯罪活动。要严厉打击破坏铁路、交通、通讯设施等犯罪,严厉打击盗窃牲畜、农电、水利设施、农机具等生产资料以及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坚决打击取缔卖淫嫖娼、“**彩”赌博、贩毒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要积极防范和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严防境外非政府组织和所谓“民间维权人士”插手社会矛盾纠纷和基层选举。以乡镇为重点,深入推进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进一步挤压“法轮功”等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在农村的生存空间。

(四)要进一步强化管理服务,完善治安防控网络

要建立健全治安防控网络体系。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护村联防、公路铁路沿线的护路联防工作。加强集贸市场、商业网点等重点地区和部位的防范和管理,对存放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品、剧毒、放射等物品的单位,要推广应用相关技防设施。市区、县城镇和有条件的中心镇要逐步推广应用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

要加强出租屋和重点场所管理。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推进出租屋备案和治安责任保证书制度,落实出租人治安责任。加强对出租屋的治安检查,着力解决出租屋漏管失控、藏污纳垢、重**全隐患等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和依法打击利用出租屋进行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建筑工地、劳务市场、公共娱乐场所、黑网吧等流动人口容易聚集的场所、部位的日常检查,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违章搭建等行为,减少治安隐患。

要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管理。建立我市监外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有效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问题,促进交付执行、监督管理和检察监督工作的规范化,促进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在监外执行环节的落实,预防和减少监外执行罪犯重新犯罪。

要加强公共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和村(居委)的安全生产责任。对从事矿山开采、危险化学品和民爆器材经营以及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的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提高准入门槛,推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作业场所定员管理等制度。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安全技术指导、隐患整改、宣教培训等服务,指导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档案和应急预案,实施跟踪督查和动态监管。

(五)要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筑牢平安根基

要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积极开展对软弱瘫痪的基层政权组织的排查整顿,该调整撤换干部的要及时调整撤换。重点加强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建设,提高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的民主法制意识、依法行政能力和群众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农村平安建设活动中的领导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深入推进乡镇综治中心建设,落实办公场所,落实人员、经费,健全工作制度,提高“一站式”管理服务质量,年底前全市各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要正式挂牌运作。继续加强农村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和司法所等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农村治保会、民事调解、治安联防队等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好基层综治力量第一道防线的积极作用。

要加强对留守农村的老人、儿童的管理服务。将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赡养、扶养义务人(或抚养、赡养、扶养义务人无能力)的老人和未成年人纳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切实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将农村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作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重点,对所在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提高供养服务水平。加大对侵害留守农村老人和儿童案件的法律援助力度,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大力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农村妇女儿童的维权工作。

要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结合“五五”普法,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广泛宣传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央关于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法制观念。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示范作用,大力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加强农村群众思想道德建设,结合“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等活动,引导广大农民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的意识,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七)要进一步强化教育管理,提高队伍素质

我市综治工作能否迎接挑战、不辱使命、再创佳绩,作为主力军的政法综治队伍肩负着无可替代的重大历史责任。对这支队伍加强教育、加强管理、加强监督,全面提高整体素质,事关全局、事关长远,必须作为政法综治工作的永恒主题,常抓不懈。下一步要在以下五方面继续狠下功夫。

(一)要在班子建设上狠下功夫。各级要配强配齐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选好“一把手”,及时把政治过硬、实绩突出、群众信任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各级领导班子要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带头依法行政、带头干事创业、带头廉洁自律;当前要着重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大力弘扬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讲学习、讲大局、讲为民、讲务实、讲团结、讲廉政、讲节俭、讲情操,全面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

(二)要在教育培训上狠下功夫。深入持久地开展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净化队伍灵魂,把好总开关,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政法综治队伍。大力抓好岗位练兵和业务轮训,坚持做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为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全面提高政法综治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实战工作能力。

(三)要在规范管理上狠下功夫。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以深化业务规范化建设为载体,严格执行队伍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深入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同时,也要切实加强对治(保)安队伍的规范管理,充分发挥这支队伍的积极性。

(四)要在监督制约上狠下功夫。各级有关职能部门要坚持从严治警,围绕反腐倡廉,注重惩防并举,结合实际建立完善监督制约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执法人员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消除腐败现象。

(五)要在从优待警上狠下功夫。我市每年都有十几名干警英勇负伤。许多政法干警长年以岗为家、长年牺牲节假日、长年超负荷工作,有些法官、检察官一年要办二三百起案件。这支队伍为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付出了艰辛劳动,做出了无私奉献,甚至献出了宝贵生命。各级党委政府要在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支持他们、关心他们、爱护他们,想方设法提高他们的福利待遇,切实解决好牺牲、负伤干警和保安人员的抚恤和保险问题,加强对干警的医疗保健,想方设法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进一步激发队伍的积极性。

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第六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安邦重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然而基层社会治理恰恰是我们社会治理的薄弱环节。

一、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三缺”。即:缺人、缺钱、缺手段

1.缺人。主要表现在:一是乡镇编制控制严。比如房县根据乡镇规模大小,乡镇编制一般控制在25—45人,其中有10%左右的人员因身体、年龄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由此导致乡镇在职在岗的人员不足。为解决乡镇人员不足问题,县里采取招录公务员的办法来解决,但事实上即使招录了公务员,因工资待遇低也难以稳定下来,加之部分乡镇因地处偏远、条件恶劣,部分考上的乡镇公务员要么又考走了,要么辞职不干,流失严重。二是村支部书记选人难。现在我们县的大部分村是小村合大村,相当于原来的管理区,但村干部职数少,每村3至5人。选人难,换届时对村干部人选必须进行严格审查,公检法、组织部、纪监委等多个单位都要逐一审查把关,制定了“四不用”的条件,即60岁以上的不用、受过刑事处罚的不用、受过党纪政纪处罚的不用、涉嫌黑恶势力的不用。这样就杠下去了不少实际工作能力比较强,在一个地方有威信、群众也认可的村支部书记人选。一些地方虽然有符合村书记条件、有能力的人选又不愿意当村干部,为什么他们不想当村书记呢?有的是怕操心,有的是嫌工资待遇低,有的是对当干部不感兴趣,也还有的是无信心。全县部分村因无合适人员担任村干部,乡镇党委只好从在职脱产干部中选派村支书,全县共有52个村是选派脱产干部担任村书记的。

2.缺钱。乡镇政府没有自己的财源,所有经费都依靠县级财政预算拨付,经费来源具有唯一性。并且部分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还需要乡镇配套资金,部分乡镇保机关运转经费都不能保证存在问题。据不完全统计,一般乡镇因此负债在一百万元以上。村一级经费就更困难了,也因此导致了村级运转难、村干部待遇低。比如房县村干部工资每年为万至万元之间,退休待遇就更低了,每人每年只有1000元生活补贴。许多村干部反映退休后还不如低保户,为此多年人代会上都有反映村干部待遇过低的人大建议。村级组织因为缺钱对老百姓反映的诸如修路、修渠、环境治理的一些诉求根本无法得到落实。

3.缺手段。职责不对等是突出的问题。涉及农村千头万绪的事务都压到村这一级去落实。但事实上,很多事情村这一级是无法落实的。比如对缠访、闹访、越级上访,就显得束手无策。依赖村规民约的手段缺乏落实的硬措施。乡村缺执法机构和手段,存在“看得见管不了”。如房屋的乱搭乱建问题,乡村只能口头制止,因无执法权限,很难落实到位。很多棘手的问题还得依赖县直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

(二)“三重”即债重、责重、负担重

1.债重。乡村两级在确保运转和投入基本建设上欠债较多。比如房县305个村负债亿元,平均每个村50—60万元,最高的达100多万元,可谓债台高垒,负债运行。

2.责重。现在乡村工作,一方面标准高难度大。就拿精准脱贫验收标准“三率一度”来说,“三率”即贫困户漏评率、错退率、综合贫困发生率,“一度”即群众满意度,这些标准国家验收时都必须达到98%以上,标准要求是非常高的,稍有不慎就出问题,就会被责任追究。另一方面要求高责任大。如信访维稳,既使不是乡村基层的问题,一旦出现越级上访,不论客观原因一律追究乡村责任,轻者面谈提醒挂牌督办,重者调岗免职。如我县近期一个百人大会上,5个信访工作倒数的乡镇书记检讨发言,一个乡镇书记离岗专抓信访维稳。我市还有一个县的乡镇书记因信访维稳不力而被免职。

3.负担重。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千头万绪的工作都需要乡村干部去完成去落实,如精准脱贫、信访维稳、乡村治理、基层党建、项目建设与经济发展,再之很多工作强调处处留痕,开展一个简单的工作都要有定位、有照片、有记录、有方案、有报表、有图册、有展板等等。一些职能部门强调传递压力提高工作节奏,上午发传真,下午要报告,基层疲于应付。同时各级督办检查工作频率高。任何一个检查组到村上来都要村组织干部陪同,牵扯了很多时间精力。有些工作过于细化繁琐,需要填写有关表册竟有几十种之多。

(三)三难”即难管、难治、难长效

1.难管。主要表现在:村上年轻力壮有头脑的精明一些人大都外出打工或创业去了,留下大多的都是“386199”(妇女儿童老人)部队和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好这部分人是比较困难的事。

2.难治。主要表现在:矛盾多样多发。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深入推进,因征地拆迁、村镇建设、劳资纠纷、医患纠纷、“涉老”群体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也将随之增多,有的矛盾化解难度大,给维护稳定工作带来严重挑战。加之基层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以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杂人员等为重点的人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部分村(居)矛盾排查机制,联动联防机制没有真正形成。还有因为一些部门对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使一些矛盾纠纷久拖不决,引发重信重访和越级上访,甚至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

3.难长效。村民自治民众参与度不高,自治力仅靠村民自觉和村规民约的自我约束,很难达到治理的效果。很多该由村(居)自治的事项都靠乡镇党委政府解决,这样既加大了行政成本,又增加了政府管理的难度。形成了政府在社会治理中包打天下,一遇到问题就靠无限增加人财物的办法去解决,事实上这种局面是不可持续的。

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几点建议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我国社会治理应坚持的治理理念从4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

(一)加大政策项目支持力度

习近平2016年全国农村改革座谈会上曾指出:新增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经费要向农村倾斜社会建设公共资源要向农村投放,基本公共服务要向农村延伸,形成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合力,努力让广大农民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中。农业是个弱势产业,农村是弱势区域,农民是弱势群体,因此要加大对三农的政策倾斜,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予以更多更大的支持,解决基层缺钱办事的问题。真正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

(二)加大依法治理力度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乡村基层治理遇到的难题。一是要强化依法行政。对于非法信访户、无理信访户、不符合程序的上访户,建议在符合依法行政的程序前提下进行严格规范的处置。二是要强化公正司法。着重强化司法机关服务群众能力,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要强化全民守法教育。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模式,把普法宣传与文艺汇演、知识竞赛等活动相结合,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从而实现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群众文化的有机融合。

(三)加强自治德治建设

通过引导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有序参与社会事务,进一步提升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水平。一是要进一步明晰基层组织职责,合理划分事权。要坚持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村(居)民自治为基础,引领群众开展自治,使村居把更多的精力用在服务群众上。二是要积极培育扶持社会组织。每个村(居)根据不同社情培育不同的义工团队或志愿者团队,如治安巡逻队,开展日常巡逻。三是加大对公益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公益类社会组织给予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如:幼儿园、卫生室、电子商务、村民活动中心等方面的建设。四是要多方面搭建民主参与平台。把搭建平台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在党委政府领导的前提下,搭建基层群众参与重大决策、公共事务的平台。让老百姓了解政府的工作目标,并将自己的意见及时反映给乡镇党委政府,促进党委政府决策更为科学、合理、操作性更强。五是切实发挥好德治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进而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注重以规促德,系统梳理和修改完善“村规民约”,让“村规民约”真正成为老百姓的自觉行为,成为村民自治的有效措施和保障。

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第七篇】

【摘要】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造福基层群众的民心工程。贵阳农村地广线长人口多,当前基层社会治理存在人口管理难、矛盾化解难、基层管控难等问题,迫切需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文章系统介绍了贵阳市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做法及成效,深入分析了当前存在的多头管理影响服务效率、市级部门职权难于下放和人员数量素质不足等问题,并提出了探索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建立镇级政府统筹用人机制、完善基层工作考核制度和培育发展村民理事会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贵阳市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社会治理创新要逐步从局部化、碎片化、浅表化的实验,走向全局化、系统化和深层化的探索,这其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意义重大。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社会变革给贵阳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同时也给基层社会治理带来了矛盾和挑战,当前基层社会存在人口管理难、矛盾化解难、安全防控难、基层管控难、服务供给难、队伍建设难等“六大难”问题。

一、贵阳市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存在问题

“贵阳市模式”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大创新,是密切干群关系、化解群众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举措,得到了群众的广泛欢迎。但由于起步的时间不长,还面临着一系列问题的考验,主要体现在:

(一)多头管理影响服务效率

贵阳市虽然在镇级探索设置了“一办一中心”,但仅仅是办公场所的整合、办事模式的改进,并未真正触及机构改革,管人与管事脱节,事权与财权脱节,乡镇条块关系仍未理顺。比如,镇国土所、财政所、林业站等派出机构的人财物仍由市级职能部门管理,镇党委政府对站所不能形成彻底有效的约束。办事大厅名义上隶属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但村镇建设规划、农业、林业等服务岗的工作和人员归综合办公室管理。

(二)市级部门职权难于下放

由于现有体制或规定的限制,一些市直职能部门职权无法交给镇级政府行使,导致镇级政府在房屋建设、工商管理、食药监督等方面缺乏审批权限、执法权力和行政管理手段。比如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农业局等单位,涉及农村、群众的管理服务事项约74项,按目前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规定无法下放或授权给镇级行使。从办事大厅的运行情况看,服务岗的工作人员较多的工作也是答复咨询、受理材料,真正盖章办结仍然在市级职能部门。与此同时,市级职能部门长期形成的管制观念、利益观念难以彻底改变,往往不敢冒改革风险,不愿意将部门职权交给镇政府行使。一些镇领导对“一办一中心”的设置,也仅仅停留在“挂挂牌就好”,不愿深入推进职能转变,或者希望市职能部门将人财物权力下放,但责任不下压。一些基层干部习惯了镇村相对灵活的上班时间和方式,对办事大厅较为严格规范的“坐班”服务有顾虑。

(三)人员数量素质不足

镇级党委政府普遍存在缺编严重的情况,难于招录工作人员,现有的基层干部也流动较快。比如,朱昌编制99人,现仅有68人;东风镇编制99人,现仅有68人(其中8人为借调);金华镇编制99人,现仅有68人(其中8人为借调)。一些部门仅有2个人,派员到服务岗为群众办事,就难于保障日常的巡查、执法工作。一些干部年纪较大,缺乏服务岗所需的专业技能;一些年轻干部则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偏低,不愿意深入基层做艰苦细致的群众工作。

二、贵阳市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存在问题的对策

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是一项长期工程,贵阳市自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才不足两年时间,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要确保“贵阳市模式”的持续可行,应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推进镇级机构改革,更好地服务群眾,夯实基层基础,推动贵阳市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取得更大成效。特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探索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直接下放给镇政府执行,通过市级职能部门与镇一级签订执法委托书的形式,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对于一些涉及行政执法或法律明文规定不能下放或委托乡镇行使的职权,强化镇一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如公安、国土、司法方面的职权。同时,应积极发展农村社会中介组织,给市场和社会相对独立的自主发展权;政府应根据市场和社会的发育程度来下放权力,保证市场和社会对政府下放的权力能接得住、接得好。

(二)建立镇级政府统筹用人机制

加快推进镇级机构改革,建立和完善镇党委统一领导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司法所、财政所等派出机构以镇管理为主,按照实际需要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根据各镇的情况适当下放用人权,由镇统筹安排编制、人员、经费等,包括人才的招聘权、人才的支配权,建立独立的镇一级人才库,化解各镇在用人方面所面对的压力,市级职能部门只进行业务指导。

(三)完善基层工作考核制度

构建责任流程管理体系,建立分层分级的流程体系,将流程设计进一步细化到每个岗位职责,强从提升公共服务空间出发设置责任流程;明确流程之间的接洽;设计流程绩效指标。对包村驻点干部,其工作实绩的考,且获得服务对象的满意、认可上;评要重在围绕群众需求,对在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干部,其工作实绩的考评要重在围绕群众需求办实事做好接待、办证、咨询和其他服务工作上。

(四)积极培育发展村民理事会

贵阳市应在总结提升“一办一中心”改革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各村历史文化和民俗民风,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指导建立村民理事会,不断完善村民理事会民主议事规则和激励保障等机制,充分发挥村民民理理事会在村务管理中的议事、咨询、协商作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农村社区服务与管理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利用“熟人社会”的优势,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把思想动态,不断会工作载体、优化工作方法,更好地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第八篇】

当前,在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下,我县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等救助工作稳步推进,各类社会困难群体的生活有了基本保障,但基层反映还存在一些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分别为540元、300元,低保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明显。2016年,全县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万元。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对象8576人,其中集中供养1946人,分散供养6630人,年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7944元和4000元,集中供养率23%。同时基本实现了对孤儿、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应救尽救。医疗救助灾害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及就业救助等其他救助工作有序开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基层民政工作者原则性不强,把关不严。部分救助对象等、靠、要思想严重,对社会救助的公正性、有效性、及时性产生负面影响。

二是规范化管理还存在差距。动态管理难,在实际工作中,“能进不能出”的矛盾比较突出,大部分享受低保的城乡居民存在只想进不想出的思想,收入核定难,有些收入和财产特别是隐形收入难以掌握,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救助对象的准确界定,存在人情保、轮流保、平均保等非正常现象。

三是基层社会救助专职人员配置不足。虽然建立或明确了县、乡镇救助机构,但大都属于兼职,基层社会事务的不断延伸和扩展,使基层民政日益繁重的业务量与现行机构、人员、办公条件不对称的矛盾比较突出,不能适应现阶段民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数据化、信息化的要求。缺乏县、乡镇、村三级联动,规范高效的社会救助运行管理机制,使各类救助信息难以准确收集和反馈,同时社会救助资源的分散难以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的、不同需求的救助,无法真正实现“应帮尽帮、应救则救”的工作目标。

三、几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救助工作舆论氛围。社会救助工作是民生的最后保障线,要以社会救助工作有关要求以及认定条件、审核审批、补助发放、动态管理等政策规定为重点,多渠道、多形式地深入开展相关政策宣传,扩大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度。

二要完善社会救助动态管理机制。 严把入户调查、审核审批、公开公示和监督检查四道“关口”,切实做到“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及时与银行、房产、税务、保险、户籍、车辆管理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通过资源整合,运用技术手段,实现救助对象的准确认定。畅通退出机制,实现“应救尽救、应退尽退”。建立统一的救助管理数据信息系统,以达到资源共享,提高效率的目的。

三要配强基层队伍,提高救助工作水平。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落实在基层。要通过内部调剂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配政治素质高、对弱势群体有感情、有爱心、有耐心的人员充实到一些工作中去,加大培训力度,完善年度考评和激励机制,责任倒查、责任追究等制度。

四要强化监督检查,提高社会救助管理水平。重点要在准确认定救助对象、规范审批流程、落实工作责任等问题上加以监督检查。减少错保、漏保、骗保现象的发生,及时发现、纠正、惩处“关系保”、“人情保”,确保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实施。加大公示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

五要与时俱进,积极探索社会救助民间组织新形式。探索建立完善以社会互助为宗旨的民间组织和群众自发组织的慈善会、福利会、基金会等组织,广泛发动社会力量,鼓励有实力先富起来的企业家回报社会,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社会救助的积极性,汇聚更多爱心,使其成为救助社会困难群体的有益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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