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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心得体会范文(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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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心得体会【第一篇】

开展以案促改是省委、省纪委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标本兼治,不断以治标促治本”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经过近两年来的实践探索,我们对这项工作的定位、规律和效用有了更加系统、全面的认识。

一、以案促改有利于增强教育的感染力

以往,我们的党纪教育过于抽象,案例教育过于简单,特别是通报的一些案例,层次较高,离党员干部工作生活实际较远,一些党员干部也认为与己无关,有一种看热闹的心态,教育效果不理想。开展以案促改,通过对身边违纪者思想蜕变过程、违纪行为由轻到重演变轨迹的剖析,让党员干部从心理和情感上深受触动,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二、以案促改有利于增强制度约束的执行力

以往,我们也强调制度的治本功能,但很多单位的制度建设是为了制度而制度,缺乏针对性和约束力,很难起到规范权力运行的作用。开展以案促改,依托案件“解剖麻雀”,剖析案发原因,研究发案规律,查找风险点,真正找准管理上的漏洞和短板,痛下决心,有针对性地通过制度堵塞漏洞,才能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减少滋生腐败的土壤。

三、以案促改有利于唤醒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

以往,案发单位的党组织往往把责任都归咎于涉案者本人,体会不到“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甚至发生一个单位同一岗位上“前腐后继”现象。去年以来,我们在以案促改中抓住典型案件,借力借势,唤醒了一些案发单位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从而自觉主动去履行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职责,优化一个单位的政治生态。

四、以案促改让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更加理解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以案促改体现了纪委开门执纪的理念,改变了以往因纪委工作过于“神秘”导致公众的模糊认识,让广大干部群众更加深切地体会到我们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良苦用心,体会到我们不仅有“查”的决心,而且有“治”的办法和韧劲,增强公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更好地理解、支持和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总之,以案促改抓住了纪委执纪办案这个杀手锏,通过做好“打扫战场”和“战后重建”工作,放大了查办案件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同时,实现了纪委内部职能、资源的整合、集成,实现了惩治与预防、治标与治本的有机贯通,是落实中纪委“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一个整体一体推进”的有效载体。

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心得体会【第二篇】

在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取得显着成绩的同时,基层机构案件濒发的问题却始终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这些案件的发生,不仅给国有商业银行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给其社会形象带来了不利影响。如何通过剖析案件成因,从源头上防范银行案件的发生,是各级银行机构都应该思考的问题。通过对《代价》警示教育案例的学习,结合自己在银行多年工作的体会,在案件的防范对策方面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

(一)端正经营理念,促进银行业务稳健、快速发展。以价值最大化为经营目标,是国有商业银行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早已明确了的经营指导思想。银行各级经营管理者在实际工作中要坚决抛弃只求规模、不讲质量、惜成本抓存款的短期行为,始终把握正确的经营理念。

(二)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管理机制。商业银行应根据银行的发展战略、经营思路和年度综合经营计划,建立和完善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权责利相结合的绩效评价和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全行员工的风险意识,构筑内部稽核、委派会计主管、业务检查、风险管理、审计监督等多层次的风险抵御防线,形成监督合力。强化和落实各级分支行经营管理责任,推行问责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尤其对案件频发的机构负责人要实行引咎辞职制度。

(三)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团队,加强员工队伍建设。银行机构要把每一位员工都当作主人和价值创造者,建立公正、公开、公平的薪酬、晋升等激励办法,为员工搭建稳定的、通畅的发展空间。弘扬企业文化,培养员工的敬业精神、进取精神,提升员工对银行的忠诚度和贡献度。同时,经常对员工开展警示教育,定期进行员工排查,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将案件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强化合规经营、合规操作意识,培育合规文化。不断强化经营管理者和员工的合规经营、合规操作意识,做到人人主动合规,事事处处合规,逐步培育和形成良好的合规文化。警示教育对防范案件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警示教育,应该注重引导员工思考人生目的、人生价值、人生态度等问题,对照案例校正人生坐标,增强自律意识。在教育中陈述反面典型的犯罪过程,则应尽可能避免提及犯罪技巧和躲避检查伎俩,以免被居心叵测之人仿效借鉴。同时,要多挖掘犯罪根源,少展现个性细节。尽管犯罪形形色色,种类多样,但走上违法道路,都有其共性所在。应该从纷繁的犯罪个案中抽象出共性的东西来教育人,在提及违纪犯罪实例时要对内容和具体细节把关。通过对违纪犯罪现象的理性分析,让员工明白一个道理:人的堕落,并非偶然,都有一个不知不觉从小变大的渐进过程,都因循从小恶到大恶,最终走向身败名裂的轨迹,如果不拘小恶,忽微常积,明天走上犯罪道路的可能就是你自己,从而让员工真正得到警示。

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心得体会【第三篇】

高度重视、及早行动,认真落实以案促改工作。

一是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市纪委以案促改工作后,县纪委召开常委会专题学习省、市纪委会议精神,个性是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蕾的重要讲话精神,并整理了会议精神传达提纲,近期向县委常委会汇报。

二是明确以案促改任务分工。县纪委成立了“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潢川县坚持标本兼治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潢川县实际,认真分析梳理十八大以来的典型案例28起,拟定以案促改职责单位,用实际行动把市纪委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三是全面推动工作展开。筹备召开全县坚持标本兼治推动以案促改暨警示教育大会,安排部署本县坚持标本兼治、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大会,对市惩防办交办的两起典型案例实行深刻剖析,让全县领导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为推动以案促改工作打下良好开端。

四是推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结合“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着力查找权力运行中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易出现或已出现的廉政风险点,规范相关权力运行,构成用制度管人、用程序管事的长效机制。

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心得体会【第四篇】

冯新柱案再一次证明,思想滑坡是行为越轨的必然,侥幸心理是违规违纪的前奏,小节失守是受到惩处的开端。历史的镜鉴告诫我们,触犯纪律没有回旋余地,遵守纪律没有时间盲区,执行纪律没有人情可讲,必须时时刻刻绷紧"法纪弦",不碰"高压线",加强点滴积累,注重持久磨练,多一些自控,少一些冒失,多一点理智,少一点冲动,切实养成遵规守纪的好习惯。

近日,通过领会习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学习省委领导专题部署讲话,重温党纪条规,对冯新柱案的恶劣影响、严重危害、深刻教训有了更为清醒的认知。下面,结合"以案促改"相关要求,结合个人实际谈体会如下。

要铸牢信仰之基,始终头脑清醒。冯新柱身为领导干部,毫无"四个意识",对党不老实、不忠诚,组织观念淡薄、党性意识缺失,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实属必然。剖析冯新柱等反面典型的人生轨迹,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没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党性原则,在大是大非面前就不可能高举旗帜、听党指挥,精神懈怠、信念动摇的问题必然会出现;如果没有强烈的事业追求,在物欲横流面前就不可能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利用职权谋利的问题迟早要发生;如果没有严格的自律意识,在灯红酒绿面前就不可能恪守规定、筑牢防线,违反法纪条规的问题一定躲不过。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是头脑要清醒。面对复杂形势的严峻考验,要常补精神之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面对各类错误思潮影响,要坚定不移听党指挥。

学习要深入。学习是思想之源、能力之本、成事之基。作为党员干部要自觉把学习当作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生活态度、一种精神追求、一种价值取向,不去装门面,不去"应景",自觉强化学习也要打假的意识,坚决摒弃不学也能干、学给别人看的错误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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