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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第一章读后感集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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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第一章读后感1

对于费孝通这个名字,我是陌生的。在老师的领导下,我选择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来读。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写于解放前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不足五万字,是一本典型的“大家小书”。由于时间关系,我只读了本书的第一章,在此就第一张谈谈我的感想吧!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很同意,因为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造人的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血液里流淌着的精髓。“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现下的农村也不是当初那个封闭自守的鸟笼村,由于改革开放的影响和西方经济潮流的带动下,农村人也不得不走了出来。为何农村和城镇都有私的现象,其实根本原因还是竞争带来的副产品。费孝通先生说的认为,打个比方来理解,就是说明"当一群鸟是一个团体的,因为熟识而在无形中有了一种关系,有了这个关系就减少了不良竞争",而一只只不相联系的鸟之间,由于没有这种关系,就容易产生"私"的现象"。人也一样,俗话说的好:"芸芸众生,皆为利来",这里的"利"是泛指对自己有好处的事物。如果没有好处的事,从相反角度就是无益之事,试想谁愿意做对自己无益的事呢。有句话也说的蛮有意思,就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如果连自己也吃不饱,又怎能照顾到别人的肚子呀。要人做好事,也必须先自己做好事,做表率。

当人人做好了自己的本分事,国家地区也就达到兴盛繁荣了。而一些对个人无益的事,对群体有益的事。有时也不得不舍小为大,建立制度,法律,建立一种关系,强行实施。

乡土中国第一章读后感2

乡土本色是什么“色”?

我想,大概是泥土的颜色。

从泥土中,中华儿女得到传承,得到根,得到延续上千年的民族精神。

从“女娲补天”的神话到当今农作物的丰产,中国人从土地中诞生,又回归土地劳作。漫长时光转瞬即逝,中华文明再也离不开土地——我们无论迁徙去到蒙古还是西伯利亚,都会撒下种子,无论是否发芽;我们无论遭遇多大的苦难,即使失去家园,也要找到土地,拼命地活。这也许是一个民族的惯性,“生根”“发芽”的动作已经融入我们民族的血脉之中了。

在两河流域讨生活的农民,为了便于耕种,聚村而居,一代代的传承,土地已成了我们的根!我们在这片土地上长大,劳作,死去。

离开家乡的中国人总会感到孤独,“独在异乡为异客”,身边没了熟悉的人,一切都是陌生的,谨小慎微是必然的变化。但我们有韧性,这韧性让我们积极融入陌生的世界。因为没有熟人就相当于在抢收时没了帮手,决堤时没有人冲着你喊“快跑!”,在困难时别人难以伸出援手。“人情社会”大抵如此。

乡土中国第一章读后感3

从大多数人对于农村人的印象就是土气入手,对于为什么会发生这类社会现象进行解释,也对“土”字深层含义进行了阐释,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泥土对于乡下人来说的重要性,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老一辈人对于土地有着深厚的情感,安土重迁为何那么重要,它与现代社会中的随地而居,不断切换地理位置进行工作,对于所居住的环境只是有些许舍不得截然相反。就连从中原去到内蒙的中原人,放着最适宜于放牧的草原而依旧锄地播种,对于土地深厚的情感使着其无法离开土地,貌似离开土地就脚不着地,找不到家的感觉,其就像目如空洞的丧尸一般,找不到生活的目的,心灵变得不安。

在那个一个家族一分地的时代,每个家族自己依靠所属自己村子的那份地耕种存活,男耕女织,每个人有着每个人的分工,整个家族自成一套完善的生产系统,可充分实现自给自足,那么与外界的交流需求就相对没那么必要了,每个家族间的交流也随之减少。为了躲避贼匪的侵略,聚村而居渐渐常见,不同于美国的每个家庭守着一份土地,中国乡村格局则是方块型的分布,中间存在一个较大的中心进行必要的交流。其次,受安土重迁观念的影响,家族世代定居是常态,只有当战乱,天灾严重威胁到家族利益时才会迁移。当然,当一片土地上的人口达到饱和程度时,有部分人需要迫于生计离开家园,或加入其他家族,或进行开垦创造一个新的村落,就这样一个个小村落从一个大家族逐渐衍生,而一开始饱和的村落则会成为一个中心,众多人在此进行交流,其土地也由耕作作用转变为贸易作用,而这个社会会由一个原本都是熟悉的伴随成长的人的乡土社会转变为一个都是陌生人的现代社会,“有机的团结”的礼俗社会也就这么转变成了“机械的团结”的法理社会。

乡土社会存在的“孝性”意义在于孔子所归结出来的摸熟父母的性格,然后想方法去承父母的欢以做到心安,这容易导致“愚孝”的事件发生。不像当今,家中子辈触犯家中长辈是很少见的,从小的思想灌输导致脑子里的封建观念已经根深蒂固,所拥有的反抗意识也被抑制,经常被做着自己不愿做的事。随着子辈头脑被塑造得渐渐麻木,也产生一些类似于婚姻包办买卖的事情。孝是好事,是应该提倡,但却应该正确地孝,否则人人可能会被同化,变得毫无生气,按照父母所遗留下来的剧本循规蹈矩地生活着。乡土社会存在的“孝性”意义在于孔子所归结出来的摸熟父母的性格,然后想方法去承父母的欢以做到心安,这容易导致“愚孝”的事件发生。不像当今,家中子辈触犯家中长辈是很少见的.

乡土中国第一章读后感4

《乡土中国》我没有读之前心里就想乡土中国是一种以怎么样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当时的时代背景,当我读完了《乡土中国》之后给我的答案是脑袋里出现一幅画面里面有的父亲和母亲辛勤劳动的背影和我家乡父老乡亲他们在田地里播种辛勤劳动的画面呈现在我的眼前,泪水悄悄的滑落下来打湿了我的衣服我开始想家人以及家乡的人民和山山水水了。虽然农村没有像城市那么的繁华但有宁静清新的空气有朴素人民,灿烂的微笑待人友善,他们懂得珍惜生活和努力创造财富。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

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哪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1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通过这个比喻,费先生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出来了:

首先是执行私人道德。"私"的毛病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实在是一个较为严重的弊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物上霜"就可以显现这点。而在西洋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观念是建立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的,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存在。其次是判断标准的随机性。中国社会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随着势力的大小而变化,对于不同的环境和人事,自然就会有不同的对待方法,我们往往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而西洋社会将的是权,社会对每个人是公道的人对人遵守的是一样的规则,就是要互相尊重权利,而团体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再次就是模糊的社会组织的界限。比如在书中提到的关于"家庭"的概念,在中国,"家庭"这词是含糊得很,可以是自己和太太,可以是加上孩子,还可以是加上其他的伯叔侄子之类的。而在西洋社会,"家庭"就是指他以及妻子,未成年的孩子,明确得很。最后就是社会结构的层次化。中国的传统社会向来就是阶级社会,上下级关系的明确规定,使得社会层次分明,乡土中国的社会网络是由等级差别的。而在团体格局中,人是平等的,是被一视同仁的。

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向工业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礼治秩序的全面打破,血缘和地缘的分离,剧烈的社会变迁,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一定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

当然,中国的本质还是乡土的,即使她从"农业大国"到"工业大国"。中国人骨子里的私德是不会一下子消失的,却反而有一种加重的趋势,社会上盛行的"各走各路"的风气使得这个社会更加地冷漠。中国的五千年文化是孕育于农业文明中的,中国人身上的"泥土味"是不会失去它的香气的,所以老有一些"城市人"在那里鄙视"乡下人",那就有点可笑了。

以上是本人看完《乡土中国》后的一些想法,其实看完《乡土中国》之后有许多的感想,但又不足以成文,所以只将能成文者呈现出来了。

乡土中国第一章读后感5

文中写到只有乡下人才真正懂得土地是可贵的,人是黏在土地上的。(大概是这个意思)正是生活在吃不饱饭的年代,人民才更懂土地的珍贵,土地也许不能给他们带来财富,可能让他们得以生存,这是最首要的事儿。虽然,我也是个农村人,但我没有老一辈对土地的热爱,我以前不明白为什么他们已经年老体迈,仍然要下地干活,不干不安心。我以前觉得是为了满足自我价值,也许我还是想得浅了。老一辈人是经历过饥荒年代的人,他们就是书中所说的真正懂得土地珍贵的人。土地给他们带来的是无限的馈赠,养活了他们这一代人还养活了他们对子子孙孙。所以,他们才放不下,这片带有希望和馈赠的土地吧。书中写到中国人无论走到哪里都要试着播种,种点东西,确实古往今来都有是这样,有如书中说的到了放牧的草原也要试着开垦土地如今,住在城里的人在泥土地犹为缺少的城市,也没有放弃种菜,搞空中花园,在自家别墅里种菜。在月球上采集土壤研究后,一条新闻冲上热搜,月球的不能种菜。中国人确实是把种菜刻到了骨子里了。可见,中国人对泥土是充满眷恋的。

到一处地方,自然想找一个人来了解当地的情况。在书中说到,本地人是有孤立和隔膜的,但是一个小范围的孤立和隔膜。在我的理解下,是例如,一个镇,一个县,队对于我而言,再走出去真的有太多的不同了。就拿一个镇来举例吧,在这个镇里,人与人之间都是互相认识的这一点我也深有感受,不是什么亲戚,就是朋友的朋友,整个真论起来就是一个圈,都能找到中间人。他们在这个小范围群里相互熟悉,但出了这范围就会有陌生和隔阂。正因为这些孤立和隔膜,很对人有回不去的故乡和融不进的城市。城市人嫌弃他们“土气”,乡下人觉得他们脱离了自己,寻找不到灵魂的归宿。带着一脚泥走进城市里生活着。也许有一天这些泥也会在消失的吧。

乡土社会就是书中所说的有机团结的社会。每个人都在这个地方生长,有自己的根,在这里盘根错节,是一个彼此都是熟人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不是按照法律来约束,大家遵守的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规则,算是践行着“习惯法”。而现代人的社会上机械的团结,为了完成共同的目标而结成的,大家之间都不认识,为了目的和利益而在一起。群体是一个公司,一个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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