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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工作存在问题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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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工作存在问题1

今年以来,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乡综治委紧紧围绕市政法委、综治办的工作布署,大力开展创建“平安xx”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及时制订工作计划,明确全年工作任务。

年初,我们制订了《xx乡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了综治工作全年目标任务,并与各村、各相关单位签订了责任状,落实了各村各单位的工作任务、考核考评、奖惩责任等内容,乡综治委定期召开综治会议,分析社会治安形势,找出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方法。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干部法律素质。

开展了创建“平安xx”的宣传活动。四月份,我们精心组织了一次社会治安“大宣传、大走访、创满意”活动,我们把四月份作为政法宣传月,在这次活动中,全乡共悬挂横幅三十多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办墙报12块,张贴标语500多张。全乡干部和干警共同到农户家走访,既拉近了干群关系,又掌握了很多第一手情况和信息,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三、深化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建立健全了乡、村两级矛盾纠纷排查网络,乡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都是村级矛盾纠纷的调处员。一般性矛盾纠纷由驻村干部协同村里调处,无法解决的'矛盾交乡民事纠纷调解委员会调处。重大了矛盾实行挂牌督办,专门成立工作组解决。

二是实行乡党政领导值班接待来访制度。每周一至周五安排两名党政领导值班,现场接待群众来访,解决群众疑问,化解矛盾。再是严格双休日值班,每个周末安排一名乡领导,四名乡干部值班,处理突发事件,基本上做到了把矛盾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28件,村调解210件,乡调解118件,成功率98%。

四、开展严打和重点整治专项斗争。

我乡位于耒阳市东大门,与安仁县、永兴县交界,各种社会治安问题比较突出,针对这种状况,我们认真分析、排查,对治安混乱的村和地区开展专项斗争和重点整顿(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一年来,共接受报警105起,破案31起,受理治安案件45起,查处45起,通过查破案件,打击和处理各类违法人员39人。通过严打和各项专项整治,xx圩乡社会治安形势喜人,社会大局稳定。

五、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年来,我们始终把安全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6月中旬,我们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组织公安、工商、交通、水利、煤矿、农机、国土、学区等部门对辖区内的煤矿、采石场、学校、商铺、水库、饭店等企业和公共场所进行了一次地毯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存在隐患的单位限期整改,通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的开展,全乡上下安全意识大为增强。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能力。

今年,我们特别注意对政法干部队伍的学习,开展了“排忧解难办实事,化解积案促和谐”的学教活动,要求全乡政法队伍“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公正执法水平,树立良好形象。

一年来,我乡综治委在乡党委和市政法委的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促进了我乡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大局的稳定,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和下足之处,主要是:

1、普法工作任务艰巨,群众学法用法的意识仍有待加强。

2、治安整治仍有待加强。

3、基层基础工作还需进一步强化。

政法工作存在问题2

根据中央、省、市、县依法治理有关要求和部署,xx乡在工作中继续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增强群众法制观念、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为目的,以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依法行政为目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依法治理规划和决议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促进了全乡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和谐健康发展。

一、领导重视,做到“五个到位”

1、“一把手”责任到位。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乡依法治乡领导小组与各村(社区)、乡级各部门签订了法治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村(社区)、乡级各部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

2、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办公经费足额到位。乡党委、政府将普法教育经费列入乡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划拨,确保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办公经费的落实。

3、普法阵地建设到位。近几年来,乡、村(社区)及乡级各部门单位对普法阵地都进行了更新和完善,阵地建设基本上达到了“应有尽有”。同时各阵地还健全了“两册、两薄、一归档”工作。即普法对象花名册,工作人员花名册,依法治理进展情况记录薄,普法授课讲座、培训等情况登记薄,所有资料全部归档。

4、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到位。首先在领导干部中开展了法律常识和依法行政教育,让领导干部率先成为学法用法守法的模范。其次在各行政村(社区)和乡级各部门的党员干部中实施普法教育,培养中坚力量,骨干分子。利用资料宣传、专题讲座、文艺汇演、入村访户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青少年、企业单位宣传涉及群众关心的《婚姻法》、《土地法》、《妇女儿童保障法》等法律法规。

5、普法和依法治乡规划到位。乡党委、政府作出了《xx乡20xx年—20xx年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每年度党委、政府出台了法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从而使普法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普法教育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极大地提高了人民的法治观念和遵纪守法、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

二、把握全局,做好“五个结合”

1、与中心组学习相结合。农村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法治工作的有力配合。结合道路交通、校园安全、计划生育、信访稳定、安全生产、村两委换届等工作,以法治宣传为先导,重点搞好《土地法》、《计生法》、《信访条例》、《安全生产法》、《选举法》、《社会治安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2、与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相结合。注重把开展普法教育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对群众提出的土地承包、赡养、继承、民间借贷、支农惠农政策、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等咨询及时给予答复,今年来,接待咨询群众500余人次。

3、与创建“民主法治村”相结合。坚持“依法治理、居民自治、民主管理”的基层法治工作模式,通过层层试点、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全乡7个行政村(社区)均开展了创建活动,其中庙坪村为全乡民主法制示范村。

4、与倡导文明新风相结合。始终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从而大大增强普法的效果,形成“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敬老爱幼、遵纪守法”的新风尚。

5、与“法律六进”工作相结合。继续开展好普法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每月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知识学习1次,每年组织1次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

三、立足实际,抓好“四个关键”

1、以“依法学法”为关键。领导和干部每周三集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1个小时,而且人人都有根据各自分管的工作对全乡党员干部进行法律法规授课辅导的任务,并认真落实授课计划。学校还聘请司法所负责人为法制副校长,专门安排时间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加强了中小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了他们学法守法的自觉性。期间,在校开展法制讲座2场次,受教育师生达1000余人。

2、以“社会治安”为关键。健全各类防范措施,落实人防、物防,并贯彻“严打”方针,把普法宣传活动与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打击和整治各种丑恶现象和不法行为。认真开展村(居)民自治工作,组织各村结合实际制订完善了《村(社区)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规范村民的行为;强化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努力使纠纷解决在基层,消失在萌芽状态。做到刑事案件零发生、治安案件逐年下降,民事纠纷逐年减少,净化了社会环境,维护了社会稳定。

3、以“依法行政”为关键。通过开展以依法行政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工作,强化对行政行为的法制监督检查,确保政府和各部门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4、以“依法治村”为关键。依托依法治理,积极推进村民民主选举、民主决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的落实,完善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结合村务公开栏,开展民主与法制宣传教育,群众的'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得到提升,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

通过努力,xx乡的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我乡属于过路乡镇,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部分边远村群众法律意识不强,加上群众利益导向突出,上访时时发生,群众法律教育还有待加强。二是一些干部和单位对法治教育重视不够,认识不高,抓法治宣传教育缺乏主动性和自觉性,硬件设施不到位,软件资料不齐全,普法档案不够规范。三是法治宣传教育方法单调,投入偏小,人员偏少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xx乡将深入开展法治工作,继续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积极抓好依法治理工作,今后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重视和抓好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抓好法治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认真做好“六五”期间法治工作的调查研究和工作开展。

二是继续抓好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的法治学习,努力提高机关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参与社会各项活动的能力。

三是继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投入,充实完善乡、村(社区)、组三级法制宣传员队伍,培养一批“学法用法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普治制度,确保我乡“六五”期间,法治工作顺利开展。

政法工作存在问题3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报告新市区政府2004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区政府立足丛台区情,坚持依法行政,致力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在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许可事项的清理、配套制度建设、加强法制监督、健全服务体系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从新市区情出发,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要位

我区作为我市的中心城区,政治、经济、文化较为发达,机关干部、大中型企业职工、城中村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多层交错,居民的整体文化素质较高,相对维权意识也较强,对依法行政有着更高层次的要求。去年换届以后,新一届区政府班子将依法行政作为统领全局的重点工作,确定了致力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的任期目标。为此,区政府调整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牵头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同时为保证各项行政决策过程的正确性与合法性,聘请了6名知名律师成立了区政府法律顾问组。为确保目标定得准、路子走得对,我区多次向省、市沟通对接,并几次召开法律顾问组会议,咨询意见。在深入把握区情和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明确了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的基本内涵和推进方略。所谓法治政府,就是按照“有限、服务、透明、诚信、责任”的“十字”理念,遵循设权应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四句话”的权力运行一般规则,转变行政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努力做到在“越位”的地方“归位”,“错位”的地方“正位”,“缺位”的地方“补位”。

在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的工作探索中,我们主要抓了“三个支撑点”:一是打造“两个平台”,即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组作用,打造依法决策平台;落实、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我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6项配套制度,打造依法行政平台。二是搞好“三个服务”,即多沟通、多协调,服务领导机关;建设一刻钟就医圈、劳动保障服务站,服务社区居民;以民营经济服务大厅、贷款担保中心、民营企业家联谊会为载体,服务辖区企业。三是实施“四制”管理,即主管负责制、目标管理制、限时办结制、通报讲评制,规范政府工作运行,推动工作落实。

二、从政府班子自身做起,带头、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区政府一班人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坚持带头学习,依法决策,规范运作,促动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深入。

(一)坚持学习制度,增强法律素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区政府健全了学习制度,每月一个专题,组织政府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一把手定期充电,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以及土地、投资、税收、财政、城中村改造和项目运作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知识,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今年3月10日,特意邀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为区政府领导班子全体及60多名部门、乡(办)、村行政“一把手”对行政许可法进行了专题讲座。4月30日,邀请武汉大学周叶中教授就《宪法》为区四套班子和400多名机关干部作了专题讲座。3月29日,主管法制工作的副区长参加了为期7天的全省县(市、区)长行政许可法专题学习班。先后2次组织79名部门的骨干人员分别参加省、市举办的行政许可法培训班。上半年,区法制办先后分3批,对全区790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行政许可法培训。为了搞好这次培训,区法制办将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及行政执法基本知识汇编辑印成实用性很强的《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手册》,发放到每名参训人员手中。培训结束后,对全体人员进行了行政许可法考试,将考试成绩进行了张榜公布,并作为行政执法证件年检的重要依据(行政执法证件年检工作按照省、市要求,正在抓紧有序进行)。市政府法制办领导对我区培训工作的评价是:全市十九个县(市、区)在这次培训中新市区组织最好、学习最认真、执法人员素质最高。

(二)严把政策界限,全面清理,确保工作不留死角、不走样。我区根据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谁实施、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对全区所有正在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一是严明责任。把清理的各项任务层层分解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人。组织各部门在市政府规定的时限内,将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报区政府法制办,由法制办汇总后按时上报市政府。二是严把界限。对各部门不论许可事项是依据法律、法规,还是规范性文件设立的,只要仍在实施的,都列入清理范围。对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收费和实施主体等内容逐项拉出单子,摸清底数,并印发了制式表格。在各部门自查自清的同时,区政府法制办多次深入各部门进行检查指导,确保了清理摸底工作的按时完成。三是严格审核。对各部门上报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区法制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严格进行逐项审核,分别提出保留、修改或废止的意见。经多次审核梳理,现已明确我区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职能部门10个,许可事项总共43项,全区共取消20项,涉及3个部门,其中公安14项、工商4项、农办2项。这项工作由于领导重视,组织严密,措施得力,受到了市政府法制办的高度评价。在今年3月份全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上市长对我区提出了表扬,区长向十九个县市区作了经验发言。(三)实施“四制”管理,靠制度规范运作、推动落实。针对政府工作面广线长、头绪繁多,一些工作难以落实等问题,我区全面推行了“四制”:一是主管负责制。明确强调各位副区长在分管范围之内就是区长,各部门在职责范围之内就代表政府,副区长和主管部门对分管工作负直接责任,促动主管领导和部门主动谋事、沉心干事、现场办事。二是目标管理制。制发了《新市区政府2004年工作目标量化分解表》,每个单位整体工作晋位争先目标是什么,重点工作干什么、开创性工作干什么,每项工作的主管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是谁、何时完成等都进行了细化、量化,完成时间具体到季、到月,一目了然,定期要帐,年底兑现奖惩,使部门和乡办内有动力,外有压力。三是限时办结制。大到全局性重点工作,小到一个材料、一个文件的取送传达,包括市、区领导批办件,都明确了具体的办结时限,小事不出天,急事不过夜,不仅交任务、教方法,而且定时限、定人员,一事一督查,一件一反馈,跟踪督查,限时交账,防止办事不讲效率、工作拖拉的问题发生。对市领导转批的居民反映强烈的幸福小区暖气、煤气等问题和中柳林招贤楼乱搭乱建、居民楼下饭店、污水排放等问题,区政府主要、主管领导多次深入现场,具体协调有关事宜,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嘉禾小区居民特意向市委主要领导写信,对我们的工作表示感谢。四是通报讲评制。对全局性重点工作,每月通报一次进展情况,加压促动,强化落实;每季组织一次现场督查,分析工作形势,提出推进建议;每半年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一次调度讲评会,逐单位、逐部门听汇报,点问题、找原因、议对策。今年以来,区政府先后就项目建设、路网工程、旧城改造、小学危房改造、城区绿化、安全生产、依法行政、“三引”等工作进行了9次现场督导和调度讲评。

三、从关键部位抓起,强力、有序推进依法行政

执法部门是群众关注的敏感点,也是依法行政的重点和难点。区政府从建章立制抓起,细抓严管,强力有序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立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围绕落实行政许可法这个“总规”,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相关配套制度。今年以来,根据省、市要求,区政府法制办指导所有实施行政许可的部门建立了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制度,行政许可审查制度,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制度,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制度对被许可人的监督管理制度,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实施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等7项一般制度和实施行政许可的各种告知文书。指导工商局、农办、卫生局建立了委托实施行政许可,检验、检测、检疫的程序和规则等特别制度。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具有丛台区特色的《行政机关集中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暂行规定》、《政务公开暂行规定》、《行政效能监察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十条禁令》、《政府法律顾问组活动细则》等6项配套制度。这些规范性文件从贯彻行政许可法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违反了如何处理等方面立下了严格的规矩,成为规范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红绿灯”。市法制办以部门文件对这6项制度进行了全文转发,《省政府法制》第26期以专刊的形式在全省进行了推广。6月30日市政府在我区召开了全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现场会。

2、严考评。为加强行政许可法实施后的监督检查,10月25日至11月10日,根据全区工作安排,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区监察局、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文教体局、卫生局、劳人社保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国税局、地税局、土地分局、质监分局等部门主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法制科长、业务骨干和部分法律顾问18人分成2个小组,在全区开展了行政执法大检查活动。这次行政执法大检点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部门18个、基层所6个。从检查情况看,绝大多数执法部门的执法质量较往年有了明显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如区质监分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劳人社保局、审计局等部门执法案卷,从立案、调查取证、事实证据认定、法律条款适用、处罚告知、处罚决定、处罚救济、文书制作、卷宗归档都非常规范。区物价局、地税局、国税局等部门的案卷质量较往年都有大幅度的提高。区工商分局、质监分局、物价局等部门主要领导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亲自参与讨论,把执法水平与本部门工作水平相联系,把执法人员形象与本部门整体形象相联系。区审计局对执法案件实行回访制度,认真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区地税局创新纳税服务思路,逐步实现了服务管理型、服务效能型、服务电子化。关于这次检查的具体情况,已在全区进行了通报。各部门通过这次联查、互查,取长补短,达到了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相互提高的目的,促进了全区依法行政水平的整体提高。11月中旬,省政府组织开展了全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情况大检查,我区代表邯郸市接受了省政府的检查,检查结束交换意见时省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取得的成绩,突出表现在学习的好、贯彻的好、执行的好,行动快、抓得紧、要求严,已经步入了行政许可法的运行轨道,建设法治政府已取得了明显成效。3、抓典型。为进一步优化我区经济发展环境,区政府加大了对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及“三乱”的案件,区政府主要领导见一件批示一件,一案一查要结果,坚决清理害群之马、以儆效尤。区法制办和投诉中心对区领导批示的案件都非常重视,立即受理,认真办理,从法律角度严格把关,客观地提出处理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如今年9月份,区政府同时收到两个企业对某一执法部门的投诉,一起是因超范围经营对企业下达了罚款8万元的处罚决定书,另一起是某超市经销与某知名品牌类似的葡萄酒,向其下达了罚款5万元的告知书,区政府主要领导立即对这一投诉件进行了批示:由法制办从法律的角度审核其合法性与合理性。法制办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这两起案件进行了审理,首先查阅了相关的法律依据,并从网上调阅了相关的资料,随后又召集法律顾问进行了论证,最后认定这两起案件在事实认定、管辖权限、引用条文上都存在错误,法制办向该部门提出了整改意见,该部门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虚心接受了法制办的意见,自行撤销了其错误的决定,避免了一起违法行政案件的发生。两个企业对这一结果非常满意。特意为法制办送来锦旗一面,上书“为企业护航的楷模”。今年以来区政府法制办和投诉中心共受理群众及企业各类投诉20多起,都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为企业及商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累计达30多万元,3名执法人员分别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从而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今年8月份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副主任专程来我区就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调研,省法制办领导对我区的评价是:新市区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上自觉主动、定位准确、思路清晰、成效明显,既有眼前的效果,又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基础,依法行政工作呈现出一种良好的态势,走出这一步不容易。目前市政府已将区政府法制办推荐为省政府法制先进单位。

四、从民营企业经营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入手,致力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

区政府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服务是政府的天职”的理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用真诚具体的服务解决群众、投资者实实在在的困难。

1、建设民营经济服务大厅,搞好审批服务。根据行政许可法“统一办理、集中办理、联合办理”的要求,为使民营企业“进一个门,办成所有的事”,区政府成立了“新市区民营经济服务大厅”。大厅有经济发展、工商、国税、地税、技术监督、环保、卫生、物价、投诉中心等9个部门入驻,工作人员20名。服务大厅的宗旨是“提质提速、全程服务”,主要职责有三项:一是审批办证;二是项目帮办;三是环境投诉。大厅建成以来,已办理证件126个,受理环境投诉2件。

2、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搞好融资服务。为解决民营企业贷款难、融资难这一瓶颈问题,区政府出资100万元、吸收民间资本1200万元,积极组建了“瑞达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担保公司于8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业务范围是向规模型、科技型、外向型、农业产业龙头型的“四型”企业提供担保,并为其向上级担保机构申请再担保。版权所有。

政法工作存在问题4

今年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验收年。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我省“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和恩施州普治办关于印发《恩施州“五五”普法暨“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检查验收实施方案》的精神,全面检查《恩施州“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规划,》和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做好迎接国家、省、对我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全州民政系统“五五”普法暨“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发的通知》和《中共恩施州委、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客观地总结检查民政系统第五个五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州,建设法治民政,为“实施‘三州’战略,推进绿色繁荣”,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验收内容及标准

以《恩施州“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规划》的实施和州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民政福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宪法》、《国家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企业经营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基金会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地名管理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国家基本法律和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情况;依法治理工作尤其是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普法依法治理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具体按《恩施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考核标准》实施(附后)。

三、验收时间安排

20xx年3—5月,各县、市民政局、州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自查准备,组织本级验收;6月上旬,迎接州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对民政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验收;6月底迎接全省检查验收;7至9月迎接全国检查验收。

四、验收步骤及方法

(一)自查准备。3月至5月,县市民政局、州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根据国家、省、州和本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对照恩施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标准,认真组织进行自查,逐项进行评估,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认真查漏补缺,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资料,追加措施,落实各项工作。同时,要按要求做好普法档案的整理,并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为迎接上级检查做好相关资料和现场准备。

(二)检查验收。20xx年6月上旬,迎接州普法依法治州领导小组检查验收组的检查验收。检查验收主要采取一听、二查、三看、四访、五评的方法。

1、听汇报。听取各单位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汇报。汇报材料必须全面总结本单位“五五”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提出今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2、查资料。查阅单位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工作规划、工作安排、工作总结、工作制度、工作经验、学法考勤记录、考试试卷、考试名册、教材发行、各类典型及表彰奖励等以及省、州普法办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看现场。对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的人员配备、办公设施、工作经费落实情况和对外宣传情况进行检查。

4、作走访。组织被检查验收单位部分干部、群众进行座谈,并进行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了解学法用法 情况以及对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评价。

5、评分数。按照《恩施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考核标准》逐项量化打分。验收考核按100分的分值计算,考核达到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以上、9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上、70分以下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总结表彰。州验收组在对各部门的检查验收后写出考核验收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提出被验收单位优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并向州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根据《湖北省法制宣传条例》“关于没有达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标准的地方、部门或单位,不得授予其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的荣誉称号”的规定和州精神文明办公室、州综治办公室和州依法治州办公室文件要求,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文明单位和综治先进单位的依据。州普法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将于年底召开全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表彰大会,通报考核验收结果,评选“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典型,州委、州政府将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是对《省委、省政府转发的通知》和“中共恩施州委、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落实情况的全面检验,也是对推进依法治州,和谐恩施、平安恩施以及法治民政建设取得成就的重要检验,州、省及国家二、三季度将相继对各单位普法工作考核验收。迎检准备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松懈情绪,各县、市民政局、州局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要把检查验收工作纳入全年度民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总结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积极争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到民政部门对普法依法治理验收工作进行视察检查。各县、市民政局、州局及直属各单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落实。一要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负责迎检具体工作;二要召开迎检动员会,安排部署迎检工作;三要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四要以迎接考核验收为契机,继续抓好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化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巩固扩大工作成效。

政法工作存在问题5

一、组织与机制并重,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

1.着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推进300人以下中小型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年内实现90%以上全覆盖。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法企共建工作机制的意见》,指导各行业商会规范建立调解工作室。300人以上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年内实现全部规范化建设。市规范化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力争年内规范化率达到90%以上,镇(街道、区)调处中心省级规范化达到90%以上。探索在教育系统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健全专家咨询员队伍,形成“专业性调解组织+专职调解员+专业化方法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格局。落实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公调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化和规范公调对接工作。

2.不断加强专职调解队伍建设。按照区、镇(街道、区)、村(社区)5:2:1及专业人民调解组织2-4名的要求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力争全区专职调解员配备达到调解员总数的20%以上。探索“两代表一委员”参与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员实行层级分类教育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发挥人民调解员协会的作用,争取把协会打造成“人民调解员之家”。加强对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的调研,继续实施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办法,调动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3.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发挥全区社会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预警工作网络的作用,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预防。建立健全群体、复杂、突发矛盾纠纷的预警机制,落实重大矛盾纠纷报告制度。配合做好人民调解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改造,将信息平台延伸到基层调解组织,实现调解信息化全覆盖。深入开展“三无村居(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无缝对接、整体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各类法律服务人员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级调解组织积极为党委政府的重大社会决策、重大工程项目提供矛盾纠纷风险评估和防范意见建议,将社会稳定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二、政府与社会并重,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

4.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抓好实体和网络两个平台,着力打造网上网下、立体覆盖的法律服务网络。按照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纳入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要求,大力推进区、镇和涉农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推广建设村(社区)便民法律服务站,完善“一站式”法律服务机制,打造“半小时”法律服务圈。配合做好12348公共服务平台升级建设,将现有的12348法律援助专线升级为综合电话、网络、新媒体的数字化司法行政服务系统,实现“一个平台,多级应用”。

5.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编制公共法律服务业务指引,组建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团和法律援助咨询解答团。加强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顾问”机制,探索政府各部门、镇(街道、区)法律顾问建设。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四万工程”专项活动和“阳光法务”活动,组织引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业等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和群众延伸。进一步加强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探索构建公证业务网上咨询受理系统,不断提升公证惠民、便民服务能力。

6.建立法律服务保障机制。逐步将公共法律服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完善购买机制。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标准化试点工作,构建由通用基础标准、服务保障标准和服务提供标准3大子体系组成的法律援助服务标准体系,健全完善办案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不断加大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力度,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依托市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涉及的公、检、法、司各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高效衔接,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案效率。

三、监管与帮扶并重,推进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覆盖

7.加强社工队伍建设。以专职化为目标,指导和督促镇(街道)按照1:10和1:50配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执法、专职工作者及安置帮教社工队伍建设,重新登记并调整优化社会志愿者队伍,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激发队伍活力。组织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安置帮教工作者以及志愿者培训,鼓励和支持其参加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切实提高能力素质和工作水平。

8.完善信息技术应用。建立完善全区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库、人才专家库、个案矫正案例库。建设矫正信息化指挥中心,推广运用执法记录仪等信息技术设备,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成效。大力推动省厅社区矫正工作新信息平台以及市政法信息平台的运用,强化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在特殊人群信息交互上的无缝对接,探索电子腕带、矫务通等新型技防设备的应用,努力构建一体化技防体系,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在管在控。

9.健全重点预警机制。加强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核实工作,基本信息核实率达到99%以上,核实成功率达到98%以上。定期开展危险性评估工作,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抓好排查分析工作,防止脱漏管、“人机分离”或“人户分离”情况出现。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低保、救助等政策,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就业扶助,保障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及社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完成义务阶段教育。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分类管理和帮教机制,建立重点人员安全管控责任制,建立与公安、综治部门信息通报、联防联控机制,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10.强化社会帮扶教育。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协会和安置帮教协会,努力发挥村(社区)基层组织、公益性、慈善性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作用,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建立社区矫正宣讲师数据库,探索开展菜单式集中教育矫正模式。发挥心理矫治志愿者队伍作用,深化心理矫正工作成效。探索感悟性教育手段,搭建情感性教育载体,设定情境性教育典型。鼓励和指导“两类人员”参与街道、社区组织的各种文化活动,以积极的心态融入社区、回归社会。落实财政资金补贴企业机制,不断拓展企业吸纳“两类人员”就业。

11.探索创新特色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先进单位”创建和“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先进个人”评比活动,协同检察部门开展全区社区矫正执法和安全稳定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选择1-2个镇(街道)试点,探索循证矫正工作,进一步拓展社区矫正方法。落实必接必送和应急救助制度,确保重点帮教对象接回率100%,一般帮教对象接回率达到80%以上,切实发挥应急救助机制的作用。全面发挥区级过渡性安置基地“履正驿站”的作用,确保一镇(街道)一就业基地,重点镇(街道)有2个以上就业基地。

四、活动与载体并重,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

12.普法工作突出重点。加大普法骨干培训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积极作用,积极组织联络员、讲师团、志愿者和大学生“村官”法制宣传员等“六五”普法队伍开展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积极组织“法律六进”活动,加强对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着重宣传与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与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增进民生幸福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13.法治文化突出品牌。深入贯彻省委办、省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大力推进全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巩固年”活动。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建设“一镇(街道)一品”活动,推动加快建设法治文化阵地,确保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的目标,形成全区法治文化建设的规模效应。组织开展第四批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申报工作,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示范点。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节庆纪念日和主题宣传日(周)期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探索利用网络、微博、微信、彩信、移动TV、户外显示屏、气象屏等新媒体、新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拓展覆盖面、增强吸引力。结合旅游发展的实际情况,探索建立面向游客的法制宣传平台。

14.创建活动突出基层。组织开展第十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第八批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工作,力争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到30%,区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到100%。探索建立社会法治需求征询机制,推出真正适合公众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建立健全工作情况报送和通报制度,畅通工作交流和反馈渠道。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开展工作总结,发掘和培育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六五”普法工作中的先进做法和创新举措,不断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推进力度。

五、基层与群众并重,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全覆盖

15.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和人员管理的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实名制”信息库。组织开展司法所长培训,提高司法所长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按照省厅“四个全覆盖”工作要求,修订实施司法所工作考核标准。组织司法所开展“一所一品牌”活动,积极争创省、市级优秀司法所。深入开展“庭所(队)共建”活动,实现司法所与法庭、公安派出所、交巡警中队间的优势互补。

16.深化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注重在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围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下基层学习实践活动,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到基层单位实践学习,体验基层工作,增进与基层、与群众的感情。加大司法所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继续在符合条件的司法所推动建立独立党支部。不断深化执法监督和执法考评工作,全面落实执法质量考评实施细则,强化监管机制,促进执法水平和质量的整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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