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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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第一篇】
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扎实推进局法制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xx年度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依法治国新理论,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认真组织学习,树牢法治观念。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并系统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二、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重点工作任务
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和管理体系,制定《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有关规定的通知》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文件,逐步形成一套管理规范、内容完备的制度和管理体系。
三、全面深化推动政务公开
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局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做好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在部门政府网站上开设信息公开栏目并定期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对于公民或企业法人申请公开的信息,依据程序进行公开,加快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及数据应用工作,进一步释放政府数据红利。
四、深入开展政府规章清理工作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是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与市场公平竞争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进行清理,需要修改或废止的,按照立法程序开展相应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我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依法撤销和及时纠正违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五、提高政府法律顾问质量。
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要求,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要求,是增强全社会和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与法治观念的新时代要求。每年申请专项经费用于法律顾问费支出,在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充分吸取法律顾问等各方意见。同时加大对聘请法律顾问工作的督查力度,帮助法律顾问树立质量至上的理念,向我局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论述为指导,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继续解放思想,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团结实干,为我局法制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第二篇】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党委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3、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4、指导本级各部门单位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单位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5、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法治素养、法治能力。
6、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年至少举办2 次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对党委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等领导于部学法制度。推动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普法宣传工作,积极推进法治创建、依法治理活动,推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二)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具体安排,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汇报,为推动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2、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积极作用。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核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3、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收费清单等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支持执法部门依法公正行使职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5、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6、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尊法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积极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大力培育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1、聚焦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职责,推行权力清单、收费清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压缩、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的情况。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情况。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20xx 年“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问题整改要求,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情况。
2、聚焦做好行政立法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情况。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提升立法质效,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情况。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情况。针对规章备案审查纠错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的情况。
3、聚焦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综合执法队伍的情况,及落实《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工作的情况。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六稳”“六保”和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法治保障的情况。
4、聚焦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情况。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情况。《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推进情况。健全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制度,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情况。
三、推动责任落实情况
聚焦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情况: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情况;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研究落实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重要标尺的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各项工作,为有效实施《民法典》营造良好氛围的情况。
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严格依法办事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意见》(鲁法委发〔20xx〕2 号)要求,重点督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律宣传情况,强化诚信法治政务环境情况,依法保障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情况,依法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情况,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党政机关履行法院判决和杜绝“新官不理旧账”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第三篇】
为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5月15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广东省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市委书记林应武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试点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中央和省委推进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之一。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关键引领作用,以身作则抓好试点工作。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此次省将我市列为试点工作的七个工作联系点之一,是对我市法治建设工作成效的高度肯定,也是对我市继续扎实推进法治建设的有力鞭策。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试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做好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加快建设法治江门提供有力支撑。
二要精心谋划、高位推进试点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当起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高位部署推进试点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积极稳妥推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法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市管干部年度考核范畴、列入各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述职报告内容、列入法治江门建设考评指标,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做法。积极探索创新现场述法评议、网上评议、社会第三方评估等形式,确保试点工作创出特色、试出成效,为全省试点工作提供“江门样本”。
三要全力推动法治江门建设再上新台阶。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完善请示报告、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等各项机制。市委依法治市办及各协调小组要抓好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的落地,定期向委员会报告工作。要全力抓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统筹推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创建工作,推动法治江门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第四篇】
在阆中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年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
我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在认真研读《实施办法》主要内容,领会《实施办法》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机关及其下属部门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把《实施办法》列为重要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带动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阆中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
二、切实发挥党支部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一年来,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治市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20xx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三、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全区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严格践行《实施办法》要求,在年初下发了《关于20xx年集中学法用法安排计划的通知》。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阆中、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实施办法》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阆中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四、强化监督,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全面落实
局党支部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将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加强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