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心得体会范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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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心得体会【第一篇】
语言相通是人与人相通的重要环节。一个国家文化的魅力、一个民族的凝聚力主要通过语言表达和传递。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书写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形成的灿烂中华文化,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内容。应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应因遇到困境而退缩,不应因存在问题而懈怠,不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一、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现实需求
语言交流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最基础性的交流,语言交流能力是劳动者综合素质中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素质。在很多广泛使用方言的地方,汉族群众学习国家通用语言也存在很多困难。汉族和少数民族都要学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好普通话。一般说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掌握较好、语言交流没有障碍的地区,即使当地生产生活条件较差,就业水平也相对较好。如果无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交流,就难以获取有效信息、学习先进文化和科学技术,难以外出务工经商,难以解决贫困、落后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逐步形成,迫切需要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提高劳动力特别是民族地区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基本素质、促进职业技能提升、增强就业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而提高脱贫致富能力。
孩子是中华民族的未来,应确保各民族学生都能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龄前是孩子语言学习的黄金期,应在民族地区加强学前双语教育,统筹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双语幼儿园、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学校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的主阵地和主渠道,应将语言文字要求纳入学校、教师、学生管理和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努力在义务教育阶段达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熟练听说读写能力要求。积极推进民汉合校、混合编班。完善民生汉授、民族预科等培养模式,提升双语兼通复合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科学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并行不悖
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都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这是人民群众的权利。同时也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这是国家的责任和公民的义务。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也高度重视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从长期的工作实践来看,两者并行不悖。我本人就是在两种语言环境下成长起来的,既能熟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写作,也能熟练使用蒙语沟通交流。
毋庸讳言,现在的孩子大多说普通话,很多不会讲方言和少数民族语言。曾有汉族同志向我感慨听不到方言乡音:“古人说‘乡音无改鬓毛衰’,现在自己头发还没白,但乡音已经听不见了。”
应该怎样认识这个问题?全球化、市场化背景下,地区封闭打破,各种生产资源特别是人力资源频繁流动,生产方式的变化不可避免带来生活方式和语言的变化,这是历史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人民群众的自主选择,不是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造成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本身就是各民族交融发展的产物,各民族语言文字都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形成作出了贡献,每一种方言和民族语言,都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珍贵资源。在普及普通话过程中,我们当然应当珍惜、保护民族语言和地方方言,努力形成良好互动,更好促进普通话的推广与交流。比如,在条件允许的民族地区,可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阶段设立不同民族语言文字课,满足不同民族学生的学习需求。比如,对民汉双语教学师资培养培训、科学研究、专业学科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以此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比如,加强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普通话培训,做好双语教师招录工作。在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同时,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
三、在全社会不留死角地搞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汉文化等同于中华文化、忽略少数民族文化,把本民族文化自外于中华文化、对中华文化缺乏认同,都是不对的,都要坚决克服。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
系。个别人把中华民族和各民族对立起来,认为讲中华民族就等于否定了各民族,讲各民族就等于否定了中华民族,这是错误的看法。个别人反对、抵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嘴上说的是维护本民族特色、本民族利益,实际上却产生了抵制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阻碍本民族的繁荣进步的负面效果。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不断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我们可以列举出很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无疑是最重要的文化符号和文化形象之一。要使“滴灌式”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渗透到每个中华民族儿女心脑,嵌入到全国各地的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中,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语言文字心得体会【第二篇】
在最近一段时期之内,我们学校开展了大规模的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活动,在学校大力提倡学好普通话的今天,我们也进入了学习全社会普遍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行列中来。《通用法》已于2000年10月31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法律。
通过学习《通用法》,我渐渐的明白了:这是一部实现顺畅交流,拉近你我距离的好法律。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文种的国家,有56个民族、共有70多种语言,50多种文字。当前,语言文字的应用现状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某些滞后现象:有些地区方言盛行,在公共场合说普通话还没有真正形成风气;社会上滥用繁体字、乱造简体字的现象比较普遍;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语言文字障碍和误会。在教育领域,可能因为教师的普通话不好,使学生听不懂课;在商业领域,可能因为语言不通,错失许多商机,或者因为合同文字不同,造成歧义而打官司。
大量事实说明,在语言文字工作中,没有法律,只靠政策性文件,规范性差,权威性小。制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科学有效的管理。于是,在党和国家的重视下,在为语言文字规范化呕心沥血、付出辛勤劳动的前贤以及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立法呼吁和做了大量工作的广大人民群众、有识之士、语言文字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五千年的中华民族文明史,终于诞生了第一部语言文字法,
很多现状表明,在语言文字工作中,没有法律,只靠政策文件,规范性差,没有力度,只有制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法律轨道,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科学有效的管理,在党和国家的重视下,有有识之士,语言文字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在全国人民的自提高中,相信中华会实现语言文字规范化大融合。
这是我国语文生活中的大事,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件大事。语言文字法,是一部消除语言文字障碍,实现顺畅交流,构建和谐社会的好法律!
语言文字心得体会【第三篇】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我国第一部语言文字方面的专项法律,它体现了国家的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科学地总结了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语言文字工作的成功经验,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地位,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作出了规定。对在全国范围内普及普通话有了明确的法律保障。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不同民族有不同的语言和文字,因为语言不同,各民族之间的交流有一定的障碍。通过学习《通用汉子法》,明确了普通话的普及,也认识到作为老师肩担重任,为人师表,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教师的言行都影响着每一位学生,教师的语言也是一样影响着学生,所以,从我做起,要认真学习和与同事交流语言,矫正不正确的读音和错字。有些地方的方言还是很盛行的,不利于交流;有些时候我们还是看到很多错字,不给予矫正,会误导人们。所以我们要做好普通话的推广与地方语言传承的协同发展的工作。
语言文字心得体会【第四篇】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文种的国家,有56个民族,共有70多种语言,50多种文字。用法律的形式确定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地位,规定了使用范围。有利于社会适应,有利于民族之间的交往,有利于民族团结,国家统一。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科学有效的管理,为纠正社会用语用字混乱的现象,推进语言文字的依法管理提供了基础。
汉字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也是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文字。汉字的数量很多,总数约6万个,常用字约6000个。汉字有悠久的历史。目前发现的最古老的汉字,是距今3400多年前的甲骨文,它们已是很成熟、很发达的文字。据科学家推算,汉字的历史有5000年左右。汉字,就是记录汉语的文字。它是我国各民族团结的纽带,是国家统一的象征,中华文化的瑰宝。
我们国家幅员辽阔,各地方言复杂,分歧很大,而汉字是超方言的,它打破了地域的局限,为不同地域间的交往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汉字适应汉语的特点,记录和传播了汉民族丰富灿烂的历史文化,保存了大量的文化遗产。今天,汉字在信息处理方面取得了重大的突破,人们可以在电脑、网络上直接使用汉字处理和传输各种信息,从而显示出它的强大的生命力。汉字不同于英语、俄语等拼音文字,它是一种形、音、义相结合的独特的文字体系。也就是说,一个汉字不仅有一定的形体,有一定的读音,还往往能直接体现一定的意义。因此,我们说汉字是一种意表文字,也有人称意音文字。从字形上说,汉字是一种方块文字,是通过横、竖、撇、点、折等各种不同的笔画构成的。从形体看,汉字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独体字,一类是合体字。文字不仅是中华文化的载体,而且本身就是一种灿烂的文化。但在历史发展的潮流中,人们对中国文字传统的写法有所改造,产生了所谓的“现代字”,也就是错别字,这种轻易的“改写”,使得中国文字失去了她原本的韵味。平时,有很多人为了一时的方便,而把很多字简写;或是不会写的,就用另一个同音的字代替原本的字,这样就可能使原来的句意改变了。
如果细心观察,你将会发现身边的环境中,有很多的错别字。平时,为了简便、节省时间,把“点”字下面的四点水写成提横线,或是把四点水写成“大”,这是一个什么字呢?在字典上找不到的字,算是一个字吗?这么一简化,变成了一个最新型的现代人发明的字。如果这个简化了的字继续写下去,那么以后中国文字会变成什么样呢?文字的发展历史是否会被扭曲呢?
走在大街小巷中,你同样可以发现错别字比比皆是。有的是为了广告效益,有的是明显的低级错误。如:舞与伦比,这是一项街舞比赛的标题,有意将“无”改成“舞”,取之近音,为的是吸引过路人的眼球。又如在同一个地方的两个不同的招牌,居然会有两种不同的写法,虽是同音,但给消费者两种不同的概念。
表面上看,汉字不过是一个符号,指称着对应的事物,但就在这对应背后,还潜伏着中国人的情感、习惯甚至本能。这些情感、习惯、本能,我们可以随意更改吗?汉字它是产生汉字以前,我们远古人对社会的认识结晶,对自然的认识结晶,科学的认识结晶,还有哲学的认识结晶。难道,我们要否定这一切认识结晶吗?
语言文明、文字使用的规范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精神文明状况的重要标志之一。规范、优美的单位名称、招牌、标语、广告牌等是城市文化的组成部分。能否正确书写、使用汉字,对我们的日常生活、工作、人际交往以至发展经济都有着很重要的作用与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政令的畅通、法制的进步、人际交流的增多、市场经济秩序的统一,需要更加规范语言文字的使用,让我们继续努力,深入贯彻《通用语言文字法》,为祖国语言文字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