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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规定集聚(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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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规定【第一篇】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xx〕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领导班子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规定【第二篇】

市政协党组高度重视机关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推动中央和市委管党治党部署在政协机关落地生根。xx年以来,在市政协党组和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坚强领导下,机关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自觉接受市纪委驻机关纪检组监督指导,结合市政协机关具体实际,扛起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维护市政协机关“团结和谐心齐、风清气正向上、求真务实有为”的良好环境,为服务和保障政协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机关党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服从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和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主动向市政协党组、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等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凡重大问题坚决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保障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贯彻落实到机关工作各方面。

二是彻底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制定并实施工作方案,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反对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交流讨论和自查自纠,以黄兴国等反面教材为镜为鉴,深刻认识危害,汲取深刻教训,人人对照检查,立说立行立改,切实从思想、政治、组织、作风上彻底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坚决整治搞“小圈子”、当“老好人”等突出问题,对领导身边工作人员等具有特殊身份的干部进行专题警示教育,对腐朽文化和不良风气深挖换土、坚决制止,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从根源上铲除滋生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的土壤,培育健康向上的机关政治文化。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动党建任务落实。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围绕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和市委市级机关工委部署,制定党建工作计划,确保各项任务有安排、有推动、有检查、有落实;召开机关党委会议33次,秘书长办公会与机关党委联席会议16次,多次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党员干部会议,研究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贯穿机关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落到每个支部、覆盖全体党员。机关各级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力亲为、用心用力,机关党委成员落实分管责任,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一岗双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以思想建设为基础,坚定理想信念宗旨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一是把迎接十九大和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全年思想建设的主线。十九大召开前,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部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xx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的重要要求,组织收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将改革进行到底》等电视专题片,研读《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深刻认识xx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变革,进一步增强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十九大召开后,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全面铺开,迅速行动,推动落实,确保学习宣传贯彻有速度、有热度、有广度、有深度、有实效。突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系统学习和全面把握,突出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突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等重要问题,组织专题交流研讨,准确领会把握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臧献甫同志带头为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讲党课、深入企业做宣讲,党组成员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学习交流活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社区、农村、军营等开展宣讲,营造了浓厚学习宣传氛围。通过邀请专家辅导、编印学习资料、购买学习用书、参加集中轮训、开展党员培训、组织集体交流、撰写学习体会,创新学习形式,提升学习效果。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扎实推进十九大精神落实到政协机关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体现到做好今年各项工作和安排好明年工作之中,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做好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各项筹备工作。

二是深入开展“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机关“两学一做”协调小组的组织推动下,分别制定党组和机关党委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修订学习制度,完善学习计划,创新学习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原原本本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围绕三个专题组织交流讨论48场次,参观“信仰的力量——中国共产党人的家国情怀”主题展,举办“中国共产党党史”等专题报告会,形成浓厚学习氛围。各党支部书记带头宣讲“四个意识”,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300余场次,并通过“xx党建”“xx干部在线学习”等网络平台,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维护核心、担当作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是保持创新竞进的精神状态,不断把学习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引向深入。按照市委部署,臧献甫同志带头为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讲党课、做辅导,各位党组成员分别深入基层做宣讲、搞调研,并在所在党支部或分管部门讲党课,指导推动基层单位抓好学习贯彻落实。机关党委成员和党支部书记认真为党员干部学习做解读,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参加轮训培训,组织党员干部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专题研讨,深刻认识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担当作为,创新竞进,以实际行动为实现“五个现代化xx”的宏伟目标凝心聚力、献计出力。

三、以纪律建设为根本,推动管党治党严紧硬

一是持续强化纪律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坚持抓在经常、严在日常,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党员学习培训必修课;邀请市纪委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做辅导报告,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知识竞赛、网上答题、征文等活动;对执行“六项纪律”、坚持“五个必须”、反对“七个有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坚决整改;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挺在最前面,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教育党员干部做“守纪律、懂规矩、敢担当、有作为”的模范。

二是强化警示教育,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利用反面典型抓好警示教育;认真学习全市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和李鸿忠同志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以案释纪明纪、严守纪律规矩”主题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组织党组同志和全体机关干部参观“利剑高悬、警钟长鸣”主题警示教育展,观看警示教育片,及时传达违纪情况通报,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讨论,以案为戒,汲取教训,自纠自查,立行立改。

三是狠抓巡视整改,解决突出问题。在市政协党组领导下,围绕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坚持政治整改、高标准整改、举一反三整改,采取整改措施72条,解决具体问题48个,落实意见建议12条,对1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强力推动巡视整改见底到位、常态长效。集中开展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专项整治,强化纪律教育和纪律执行,教育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树立新风正气;集中开展党建工作弱化问题专项整治,压实党建责任,严格党员管理,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集中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缺位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党员思想作风状况,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主动组织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巩固深化前期整改成果,持续推动有关具体问题整改和规章制度落实,逐步形成常态长效。

四、以组织建设为抓手,推动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

坚持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抓基层、强基础、补短板,不断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

一是严肃组织生活。以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组织制度为抓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覆盖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各位党组成员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双重组织生活,带头为党员干部讲党课,带头在组织生活会上发言,带头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为机关党员干部做出了表率。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以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为抓手,在党内营造实事求是、勇于批评的政治氛围,今年以来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44场(次),自我批评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真刀真枪有辣味,切实增强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战斗性。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规则,凡重要事项必经集体研究决定。经常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落实组织约谈、主体责任谈话等制度,不断强化党内监督。

二是加强党支部建设。以创建“五好党支部”为抓手,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针对政协工作特点,9个专委会单独设立党支部,由各专委会主任担任党支部书记,并将专委会副主任中的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机关党委,编入各支部过组织生活。增设市纪委驻机关纪检组党支部,及时改选增补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设立党建工作处,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定期开展党支部书记培训、党务内勤培训和纪委委员培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针对离退休党支部特点,安排在职干部做党建联络员,组织多次集体学习参观交流活动,对行动不便者坚持送学上门。

三是抓紧抓实党建基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认真落实党员发展工作细则,严把标准关、程序关,确定2人为发展对象,接收3人为预备党员,2人转为正式党员,确保了党员发展质量。认真落实中组部和市委组织部重点任务专项整治工作,排查组织关系,建立党员档案,更新党统信息,处置不合格党员。全面规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实行党务公开;利用xx年清理收缴党费,支持对口帮扶困难村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干部和社区困难户,组织党员集中培训,购买学习用书,做了一系列实事,得到党员、群众认可。定期检查支部工作手册、党员学习笔记、组织生活会记录等工作,推动党支部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和市级机关工委党建重点任务督查反馈意见落实,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五、以作风建设为重点,持续推动机关风气向善向好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着力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干部作风,转变学风、文风、会风,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取信于民。

一是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改进和创新专委会服务界别、委员联系群众的方法,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深入社区、深入乡村、深入企业等基层一线,倾听群众诉求,反映社情民意。持续开展送文化下乡、送医药上门、助养孤儿等活动,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深入开展“双联”活动,做好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全力支持驻村干部帮助农村修路种树、发展设施农业、招商引资拉项目,办成了一批农民盼望已久的实事,赢得村民赞誉;组织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社区办实事,组织机关14个党支部与树德里社区18户困难家庭认亲帮扶,赢得了居民口碑。

二是以钉钉子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标中央政治局、全国政协和市委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在市政协党组领导下,重新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修订了相关规章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开短会、讲短话,改进会风文风,深入基层调研时间和频次比去年增长15%以上。精简会议文件,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规定配置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和“四风”问题专项治理,聘请第三方对机关财务进行专业审计,纠正了一些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持续深化“三会”中“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督促13个所属社团陆续办理了注销或脱钩手续。紧盯春节、中秋等重要节点,加强专项检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三是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严肃干部工作纪律,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相关规定,坚持对拟提拔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对漏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的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一批干部得到提拔使用、职务晋升或轮岗交流,完成了机关干部职务职级并行试点工作。专项治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对拖延误事的干部进行了追责问责,对迟到早退、经常出现工作纰漏的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推动形成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注重发挥“关键少数”作用,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带头履行正己示范之责,带头维护政协机关党的形象,推动机关风气持续向善向好。

六、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环境

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新常态,坚持标本兼治,着眼常态长效,认真扣好管党治党的每一粒扣子。

一是扎紧制度笼子。对标对表中央和市委最新出台的规章制度,全面梳理规范政协工作制度和机关党建、机关管理等制度,新制定22项,修订完善49项,形成两本制度汇编并印发全体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督促检查,使制度刚性约束效力得到最大程度发挥,形成用制度管党治党的工作体系,进一步提升了政协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严格落实《中共xx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列出各责任主体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措施清单,以责定单、照单履责、按单问责,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落实落地。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针对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建立秘书长办公会和机关党委联席会议制度,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较好地解决了党建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年初机关党委与14个党支部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年末各党支部向机关党委述职述廉并进行民主评议,形成责任倒逼机制。建立巡查检查机制,先后4次对机关党建重点任务落实进度和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排查权力运行、资金使用等方面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内控机制和防范体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不廉洁行为。

三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运用“第一种形态”对14名党员干部运用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进行问责。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机关纪委,充实监督执纪力量,强化党内监督,抓早抓小抓初萌,针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防微杜渐。全力支持市纪委派驻机关纪检组开展工作,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共同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协助配合做好移交问题线索的核查工作,加强对政协全体会议等主要会议活动会风会纪监督,充分发挥了“护林员”的作用。

在市政协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经过机关上下共同努力,机关管党治党更加严格,组织生活更加规范,机关风气明显好转,政治生态向善向好,全面从严治党呈现新气象,广大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职工切身感到实实在在的变化。同时,机关党委清醒地认识到,与中央部署和市委、市政协党组的要求相比,机关管党治党还不同程度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还不强,自我要求不严,工作标准不高,还没有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一些党支部组织生活形式单一,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不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还有偏松偏软现象。

目前,机关党委正在按照中央部署和市委、市政协党组要求,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xx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落实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各项筹备任务。下一步,机关党委在市政协党组和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针,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十一次党代会、市委十一届二次会议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做好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八项重点任务,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做好政协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一是着力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四个意识”,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自觉地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着力加强思想建设,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和市委要求,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党员干部深入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三是着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着力培养和选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四是着力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整治,教育党员干部守纪律、懂规矩,敢担当、有作为,爱岗敬业,廉洁自律,以高尚的品行、良好的作风、纯洁的党性、优异的成绩赢得群众信任、维护党的形象。五是着力加强纪律建设,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彻底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坚决铲除滋生“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的土壤,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问题反弹,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团结和谐心齐、风清气正向上、求真务实有为”的良好氛围。

领导班子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规定【第三篇】

**党组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公安队伍政治建设,严格各项纪律规矩,强化党内监督,确保了公安队伍的纯洁稳定。根据区党工委安排,现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纪律建设攻坚提升行动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职责情况

(一)坚持抓主责主业,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一是从严抓管党治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研究制定了《分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从严抓“一岗双责”。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摆在同等位置,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中层、中层与普通民警全面开展谈心谈话、廉政谈话。三是从严抓教育整顿。坚决贯彻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着力加强党建引领,着力强化忠诚教育,着力整治突出问题,着力纯洁公安队伍,着力提升政治能力,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着力为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党组成员带头参加政治轮训,开展集体学习研讨12次。四是从严抓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党组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深入落实好干部标准和年轻干部培养有关规定。今年以来提拔干部12人次,分局干部队伍结构更加优化。

(二)坚持抓政治建设,不断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一是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带头,党组专题学习总书记在授旗仪式上的训词精神、专题研究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意见,通过党组书记讲党课、支部书记讲党课等多种形式引领、带动全体党员干部的学习。通过专题研讨、学习强国APP、灯塔党建在线、在线讲堂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今年共组织集中学习26次,班子成员上党课13次。组织党员通过到杨柳雪怀周祠教育基地、国庆节升国旗仪式、观看影片《邹碧华》等开展党性教育16次。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制度,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加强对党支部的工作指导,积极开展“党员画像”、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定期跟踪督导支部党建工作,每半年听取一次党建述职汇报。

(三)坚持抓廉政建设,持续推进机关党的作风建设。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认真落实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断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二是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及时传达学习各级纪委下发的文件、通报,组织观看《警钟》等警示教育片,经常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全体干部进行监督、提醒和教育,全员建立廉政档案,排查廉政风险点6项,春节、中秋节前必召开廉政会议,传达上级要求,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廉政守纪意识。

(四)坚持抓意识形态,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话语权。一是注重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形势的分析研究,成立了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对辖区内的重点网站、贴吧、微博、微信、QQ群等实行24小时巡查,着力加强对各种有害信息和网络谣言的管控,加强热点事件和有害信息的监测处理。二是认真做好意识形态与组织工作的结合文章,将意识形态纳入领导班子专题学习、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把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纳入政治练兵计划,将党员不得信教纳入了“三会一课”、“ 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全体党员签订《党员不信教承诺书》。

(五)坚持抓作风提升,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照《关于开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纪律建设攻坚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六个方面的“聚焦”,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学用结合、服务群众、督导检查等三个方面的问题,全面落实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和整治责任单位,坚决铲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土壤,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振精气神、比学赶帮超,以“高标准、快节奏、抓具体、在状态、有韧劲”的实际行动,践行“七强之路”、落实“七富之举”,努力为建设有活力、有特色、高质量发展的开发区提供坚实作风和纪律保障。

通过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题责任,分局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实现了队伍业务双提升。电动自行车挂牌整治工作分局被省公安厅记集体三等功,**派出所及两名同志被省厅通报表扬;禁毒人民战争主要打击指标位列全市第一位;分局创新开展的“派出所吹哨、警种报道”工作机制被市局刊发简报予以表扬;**党支部被评为全区“标杆党支部”; 扫黑除恶人民战争中,12名同志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对管党治党重视程度还有差距。对党建工作谋划不深,对党建奖惩考核机制缺乏深入地研究和创新,开会部署多,靠上抓落实少;面上督导多,针对具体问题坐下来分析研究对策少。

二是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还有差距。对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监督不严不细,强调多,督导力度小,压力层层递减,致使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深落常上不到位,一些党建工作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方式单一。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导落实”的方式简单,会议督导、听取汇报的方式多,在会议上进行强调和部署的多,深入到党支部和基层单位实地督导落实的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督导效果。

四是对党建业务工作融合创新不足。满足于完成上级要求的规定动作,被动抓的多,主动创新的少。特别是在抓党建工作促公安业务工作发展方面,研究探讨不够,存在结合点找得不准,切合点把得不牢情况。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聚焦党建责任抓落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毫不动摇地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推进。

二是聚焦教育整顿抓提升。以教育整顿为契机,持续深入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学习尤其是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和理论素养,确保党员学习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标准不降。

三是聚焦政治生活抓规范。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政治生活制度,带头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抓好党建工作述职制度。

四是聚焦党风廉政抓自律。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底线意识、纪律意识和风险意识。

五是聚焦巡察整改抓长远。党组将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统筹抓好本次巡察指出问题的整改,研究制定巡察整改责任书、时间表、路线图,细化三个清单,做到真改实改、举一反三,建立完善“长久立”的机制,以“巡察整改”助推公安工作健康发展。

领导班子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规定【第四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地方党委和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设立的党组(党委)。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在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基层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四条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

(三)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

第五条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必须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走在前、作表率,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引领带动各地区各部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六条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二)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

(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坚定理想信念,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五)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树立和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六)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八)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本地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确保党内法规制度落地见效;

(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领导、支持和监督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和下级地方党委、党的基层组织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

(十一)加强对本地区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动员、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目标任务;

(十二)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地区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第七条党组(党委)应当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二)在本单位(本系统)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本系统)贯彻落实;

(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涵养良好的机关政治生态;

(四)强化理论武装,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党内活动和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做好人才工作;

(六)加强和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八)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九)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支持配合党的机关工委对本单位(本系统)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党的机关工委对其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防止出现“灯下黑”;

(十)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十一)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第八条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第九条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地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应当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等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执行机关,应当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职责范围内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

党的机关工委作为党委派出机关,应当统一组织、规划、部署本级机关党的工作,指导机关开展党的各方面建设,指导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作为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应当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第三章责任落实

第十条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第十一条党委(党组)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具体明确党委(党组)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责任清单,应当坚持简便易行、务实管用。

第十二条党委(党组)每年年初应当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第十三条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调查研究应当注重听取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

第十四条党委(党组)应当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在本地区本单位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第十五条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本地区本单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党委(党组)应当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

第十六条党委(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书记,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第十七条党委(党组)应当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通报因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

第十八条党委(党组)应当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增强本地区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章监督追责

第十九条地方党委每年年初应当向上一级党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地方党委常委会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向全会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党组(党委)每年年初应当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第二十条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

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中,应当注重发挥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新闻媒体等的作用,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第二十一条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

考核结果在本地区本单位一定范围内公布。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决定不认真、不得力;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领导责任不担当、不作为;

(三)本地区本单位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管党治党宽松软;

(四)本地区本单位在管党治党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后果;

(五)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军队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中央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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