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担当不作为苗头性问题清单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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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担当不作为苗头性问题清单1
按照市委对集中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整治的统一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对我局集体和个人“不作为、不担当”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
我局高度重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召开会议,传达文件精神,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杜安坚同志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立了“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并在全局组织学习作风建设方面的文件,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着力查找干部职工“不敢担当、不敢负责”、“廉而不勤、勤而无效”、“中梗阻”“踢皮球”、“吃拿卡要、权力寻租”、“漠视群众、冷硬横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三区执法分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也结合实际,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切实在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上下功夫,坚持做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深入动员,认真自查自纠
(一)认真组织,深入动员。3月13日,召开了局系统“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整治动员会,三区执法分局负责人、各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市治理办中层以上干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杜安坚亲自作动员,并对专题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7月24日,又召开局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再一次对查找问题、整改工作再部署、再强调。三区执法分局、各直属单位也随即召开动员会和工作推进会,把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到局系统每名干部职工心中。
(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委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购置了《信仰的力量》、《谈治国理政》、《用典》、《中国经济新常态》、《中国经济双重转型之路》等书籍,组织干部职工认真研读、讨论,进一步强化职工岗位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
(三)深刻自查自纠。局党组书记、局长杜安坚在党组会、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推进会上多次针对局系统干部职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讲危害、打招呼、提要求,并提出了城管系统干部职工存在的17类问题,要求每名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实际,对照检查自己存在的问题。局党组其他班子成员也分别对所分管单位、科室和干部职工提出了相应问题,要求把问题找准、找全。同时,局系统各单位还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公布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等多种方式,广泛查找问题。截至目前,局系统单位和个人共查找到问题110个,对每个问题都提出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局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已制定了督导计划,将对局系统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明查暗访。
三、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制度建设
局系统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事规则》、《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学习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以“制度汇编”形式印发到各单位、科室。下一步,局党组将督促全系统认真执行,严格以制度管人管事,切实推进城管执法工作科学发展。
不担当不作为苗头性问题清单2
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整治的通知》(x纪发[20xx]19号)精神,我局从3月20日开始开展了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现将我局开展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具体做法
(一)加强统筹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层层落实责任,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各成员及处室负责人逐项自查履职尽责情况,对照市委、市政府梳理的权力清单,逐项检查存在的问题。同时对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和开展批评涉及到的具体问题,认真梳理,充实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加强总体谋划、工作推进和协调指导,明确专门力量负责专项整治,对重点问题及时调度,难点问题集中进行了会诊。
(二)逐步推进整治项目。对照专项整治各项任务,特别是推进工作滞后、落实不力和“庸懒散托”问题,结合实际确定重点整治项目,明确目标要求,细化推进措施,做到了定一项改一项、改一项成一项。建立整治项目责任制,将存在的突出问题与领导干部个人责任联系起来,与人对应、与事对应,使整治项目具体落地。
(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对照六个方面的整治内容,认真查找统计干部在“转作风、抓落实、做表率,提升执行落实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查清楚了问题的具体表现、严重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列出了详细的整改清单、建立了整改台账。
二、整改情况
1.整治推动重点工作任务明显滞后、落实不力的情况。从活动开展以来整治会议偏多、规模偏大、时间偏长,陪会人员多、会议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较上年同期精简会议5次,减少比例为31%;整治文件和各种信息简报偏多问题,较上年同期精简文件12期、简报21期,同比减少17%和20%;整治清理了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5项,清理率为100%。对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查处不够有力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贯彻执行《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学习,进一步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2.整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及市委相关措施不严格情况。通过自查,我局在公务活动中无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等现象,无公款送节礼、贺卡,索取、接受或侵占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或个人财物的问题。若发现此类现象,坚决予以制止。通过自查和整治,现在本局无公车私用现象;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符合规定。没有不必要的公务活动和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报销范围、标准符合规定,无私客公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接待。较上年同期压缩“三公”经费%。严格对照《关于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要求,强化廉政自律意识,在全局干部职工中进行了会员卡清查清退工作,每名干部职工做了个人承诺,保证不出入私人会所及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身等场所。通过自查,我局领导干部参加培训均由省统计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单位统一安排;今年初我局举办了一期全市统计业务培训班,培训地点在青海大学,每人每天培训、住宿、用餐标准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3.整治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监管和管理的情况。自查整治干部精神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作风漂浮,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上班时间办私事,聊天,上网娱乐、购物、炒股,工作中擅自离岗外出溜达消遣、干私活,喝酒打牌甚至参与赌博、酗酒闹事的问题。加大了考勤力度,开展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执行能力”专项整治活动。现在干部职工中无上班迟到、早退现象,工作纪律明显好转。今后严格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管领导责任制,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注重选拔坚持原则、敢于负责的干部,注重选拔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干部,注重选拔执政为民、清正廉洁的干部。
4.整治部门间推诿扯皮,“庸懒散托”情况。通过自查,我局领导班子工作结合统计实际,无急功近利,甚至弄虚作假,谎报工作业绩的现象。为使统计与社会公众搭建沟通桥梁,答疑解惑,我局完善了《西宁市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在统计微信平台打造“统计数据”“统计资料”“统计指标”等精品栏目,努力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及时翔实的统计信息,第一时间发布统计数据,解决统计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强政治学习、理论学习,从抓好局“中心学习组”学习入手,继续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制度,与大学和科研单位联合举办全市统计干部培训班,对全市及区县统计部门干部职工进行一次业务及经济知识轮训,着力提高干部的“五种能力”,即解读数据、把握趋势的能力;发挥优势、快速反应的能力;整合资源、服务决策的能力;拓宽渠道、扩大宣传的能力;调查研究深层问题的能力。
5.落实简政放权,手续繁杂、时限较长问题。取消了统计资料发布审批事项1项,取消比例为50%。统计数据生产出来后,第一时间报送到市领导及各有关部门,同时在统计网上公布,并发布到统计微信平台,转变统计服务方式,较活动开展以前有了很大改观,规范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对来我局咨询数据我们都是热情接待,实行了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事项,没有被迫群众多次往返办理的现象,没有通过中介机构或指定服务型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
6.关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整治情况。一是关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整改。来我局办事的群众大都是咨询数据,我们都热情接待,由综合处统一按程序提供,没有对群众态度生硬、口大气粗,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的现象。二是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的问题。针对社会各界对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出的意见建议,立足自身,综合整治,加大源头数据审核,制定并严格执行“三分工作法”(即将一个月时间分为三份,一份搞统计报表、一份搞基层调研、一份搞统计分析资料撰写)。制定出台《西宁市统计局统计分析和政务信息管理办法》,激发全体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动手写作能力,加强对统计分析和政务信息工作的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统计分析研究水平。立足把握“大数据”、构建“大统计”、提供“大服务”,区分不同需求,积极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统计服务深化改革和科学决策的能力。三是关于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的问题。积极回应基层诉求,从精简统计制度报表、改进调查研究、加强服务指导等多方面入手,采取有效措施,把减轻基层负担落到实处。
不担当不作为苗头性问题清单3
为全面贯彻落实主题教育总体要求,针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按照《专项整治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实施方案》要求,排查出“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深化改革和攻坚克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抓工作落实、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等六个方面的问题39种。具体如下: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精神方面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1.研究思考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主动、不深入,看不到新常态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对深化改革、转方式结构等方面的新政策新要求研究不够、理解不深,导致工作深不下去、打不开局面。
2.思想观念转变不及时,存在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习惯于凭经验、凭老办法看问题、办事情,面对困难束手无策。
3.对新常态下如何更好地开展工作,主动研究不够,措施办法不多,凡事等着上级出政策、领导出主意、同行出经验。
4.知识储备不足,学习凭个人兴趣,对工作相关的新知识、新业务学习上没有积极性,指导工作时出现了“本领恐慌”、“能力危机”。
5.对上级安排的任务敷衍了事、得过且过;对承担的工作能拖则拖,不推不动,甚至推而不动。
6.执行重大问题、突发性重大事件请示报告制度不严格、不及时,报告内容不准确、不真实。
二、在深化改革和攻坚克难方面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7.面对改革发展任务,不敢啃“硬骨头”,缺乏攻坚克难的志气、敢闯敢试的锐气、大胆负责的勇气,工作畏首畏尾,缺少大刀阔斧、奋力开拓的精气神。
8.面对困难和矛盾,瞻前顾后、患得患失,凡事先想退路,只求自身安全,不想事业推进。
9.在面对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难题时,该决策的不决策,该拍板的不拍板,过度谨慎,工作效率低。
10.在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方面,不敢啃硬骨头,不愿触及矛盾,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
11.不敢主动干事,怕干得多出错多,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事”、“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
12.怕得罪人,不敢坚持原则,担心动了别人的“奶酪”,损害个别人的利益,将来会丢选票。
13.怕承担责任,有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干部,以没有明文规定为借口,该办的事不办或慢办,该落实的打折扣。办理项目审批时,害怕承担第一个盖章的责任,凡事都要领导出面协调。
14.面对可能发生的各种改革风险,没有责任感和自觉性,不把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风险防控好,把风险的责任都推给上面,留给后面。
15.不敢“抛头露面”,担心炒作曝光,不习惯在媒体关注和公众监督下开展工作,单位工作受到媒体聚焦、舆论监督时,不能积极应对。
三、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方面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16.不注重协调发展、均衡发展,“唯GDP”,重经济发展轻社会建设,缺乏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发展的自觉性。
17.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困难艰苦地区调研,对群众的所思所想、困难问题了解得不多、不透、不深、不广,对群众的疾苦、心声反应迟缓。
18.不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在服务管理方面,讲方便执法多、讲方便群众少,处罚制裁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柔性疏导少。
19.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抓得不紧、监管不严,工作推进缓慢或者问题频发。
20.对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力,导致资金流失或侵吞、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发生。
21.不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有机统一起来,重视对上负责,轻视或忽略对下负责,对领导安排的有关工作认认真真完成,对群众的合理呼声不认真研究。
22.不重视培育发展的内生动力,只注重争取上级支持和借助外部力量。
23.不认真执行限时办结、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制度,遇事相互“踢皮球”,让办事群众来回跑、转圈圈。
四、在抓工作落实方面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24.不注重抓工作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不能做到全程指导、跟踪问效,只重视做好上篇文章,不注重做好下篇文章。
25.“新官不理旧账”,在落实地方或单位长远发展规划方面,该办的事情拖着不办,不能一张蓝图绘到底。
26.创先争优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不高,不主动对标对表先进,看不到与先进地区、先进单位的差距,看不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自我感觉良好,裹足不前。
27.不愿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对易出政绩的工程项目研究多、投入大;对见效慢、打基础、矛盾多、难化解的工作研究少、投入少。
28.习惯当“二传手”、“甩手掌柜”,不愿亲力亲为,层层批办转办,导致工作被动落后。
29.心思不在工作上,出工不出力,人在心不在,追求安逸舒适,做事打不起精气神,进取精神消退。
30.落实工作阳奉阴违或者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实际行动和措施。
31.不从实际出发谋划工作,习惯将上级要求照抄照转,不结合基层的实际情况,不深入了解情况,不研究具体落实措施,上下一般粗,没有实效。
32.大局观念、合作意识不强,对职责边界上的事推诿扯皮、互踢皮球,对全局性、整体性任务不愿出面、不愿多做,能推则推,能躲就躲。
五、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方面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33.没有做好新形势下信访维稳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不能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健全维稳工作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而是被动应付,哪里漏堵哪里。
34.不能坚持“属地管理、守土有责”,不认真履行信访维稳主体责任,未成立工作机构,没有统筹抓好辖区维护稳定工作。
35.怕惹麻烦,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心存顾忌,担心一旦接手脱不了身,不表明态度、不正面回应、不积极解决,使一些本来并不复杂的问题错失了最佳解决机会。
六、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36.不自觉主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
37.不坚持谈心谈话制度,不能在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
38.不严格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奉行好人主义,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领导班子或者干部队伍中问题突出。
39.是非功过不清,赏罚不明,致使干和不干一个样,甚至干得好的反而受打击;什么事不干或干得少的,四平八稳的,却成了“不倒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