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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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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1

按照市委《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张汪镇党委严格对照检查内容,紧密结合张汪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工作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从严抓好思想教育,大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学做结合,引导广大党员学在深处、干在实处,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得到进一步加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及具体措施。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新制定实施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充分利用党政联席会议、周一例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等各种场合,通过正反典型教育干部从身边人、身边事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全体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不断增强。严格执行党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组织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今天我来上党课”、参观革命教育基地等专题活动,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增强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先后举行党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12次,领导干部讲党课30余次,赴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20余次,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4场次;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枣庄、滕州两级市纪委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通报。

二是从严抓好管党治党,聚焦党建主业强化责任落实。围绕落实好基层党建9项重点任务,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从严治党工作,科学研判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始终把从严治党管党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好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镇党委与133个基层党组织逐一签订《年度党建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班子成员均能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注重维护班子团结,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党政班子述职述廉制度,及时了解掌握班子成员的思想动态,关心班子成员的成长,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遇事多商量多沟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开展好村级党支部每月28日的党员活动日活动和机关党支部“四点钟学堂”活动,要求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按时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强化薄弱班子建设,累计选派27名机关干部挂职薄弱村“第一书记”,转化提升后坝桥、小李楼等薄弱班子24个。

三是从严抓好执纪监督,推动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认真贯彻中央、省、枣庄、滕州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调整充实反腐败协调小组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和组成人员。完善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张汪镇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等文件,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分工责任制,将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人。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深化责任落实,2017年组织各层次共签订责任书2659份,领导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20份。针对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怠慢的问题,定期召开党委会议,听取班子成员责任落实汇报,解决责任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坚持经常性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改正,对涉及制度不落实、损害群众利益、工作失职等相关责任人及时进行诫勉谈话。

四是从严抓好选人用人,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氛围。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每半年召开一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干部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坚持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2017年累计对62名村级党支部书记进行廉政谈话。严肃换届工作纪律,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顺利召开了张汪镇第十三次党代会、张汪镇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及新一届党政班子成员选举工作。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敢为人先,全镇上下形成了创新务实、奋力赶超的良好环境。

五是从严抓好作风建设,坚持实处着力、真管真严。严格遵守中央和省、枣庄、滕州市委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办公用房、公务接待等相关规定,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针对机关干部慵懒散等问题,重点加强上班时间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坚决查处服务承诺不兑现、办事拖拉推诿等行为。严格执行机关干部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有效解决了群众“找人难、办事难”的问题。制定了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实行月报告制度,每月进行梳理汇总、通报曝光。深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坚决执行市纪委《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精神,活动开展以来,镇纪委备案批复党员干部申请73人次,签订承诺书73份。

六是从严抓好惩治腐败,广泛凝聚转型发展正能量。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制度和重要信访案件包案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凡符合政策能解决的,立即予以解决;对不符合政策的诉求,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耐心细致解释,做实做细群众的思想工作。根据上级纪委工作要求,对纪委书记分工进行全面清理调整,确保镇纪委聚焦主业,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工作,做到专职专责。成立了纪委信访接访室,配齐了办案设施,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

总之,张汪镇党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下步,镇党委将继续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大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政教育力度,为打造煤电工业强镇、建设幸福张汪提供坚强的保障。

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2

根据《中共慈溪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考核的通知》(慈党办传〔2016〕156号)要求,现将2017年度坎墩街道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街道党工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纪委的大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约谈时提出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优化党风政风,推动街道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加强责任意识,构建链条式责任体系。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订出台了《2017年坎墩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明确街道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村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党工委书记与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15份,与机关各办(所)负责人签订“正风肃纪、强责问效”责任状8份,与各村(居委、社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农村基层组织廉洁履职责任状26份,层层落实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任务部署到机关各办(所)、各村(居委、社区)和下属部门,厘清责任边界,使班子成员和各级干部都知其任、明其职、出其力、尽其责。党工委书记认真做到“四个亲自”要求,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积极做到“五个一”。严格执行责任连带追究制度,对廉政建设实行靠上一档责任追究。同时,专题学习《宁波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慈溪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履责清单》,督促每位班子成员认真抓好分管线和联系村(社区)的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上廉政党课、责任制谈话等规定。2017年党工委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5次,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次。

(二)严明党的纪律,强化管党治党意识。街道党工委坚持把维护党章、严肃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要务,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重要党纪党规,2017年党工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党内法规内容4次。采取会议部署、定期约谈、经常提醒、问题警示、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严守六大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全体市管干部结合自身学习体会赴所联系村(社区)、企业上廉政党课开展主题宣讲。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重要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完成“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顺利完成青少年宫北路北延拆迁安置等街道中心工作,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三)严格干部选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好干部标准,始终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出现。按照《慈溪市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干部使用过程中的监督,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谈话公示等程序和要求,纪工委全程参与干部选拔。共调整机关中层干部8名,提拔3名,其他干部岗位变动1名。从村后备干部库转聘村专职干部3名,开展村干部教育培训活动1次,开展村班子届末考察,积极探索不合格村干部退出机制。严格编外用工“定岗、定责、定薪”规范化管理。切实抓好干部队伍管理,强化基层组织制度保障。全街道上下营造了良好的选人用人氛围。

(四)维护群众利益,提升信访办案能力。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重要信访包案制,坚持每日一名值班领导信访接待,畅通信访渠道,对所有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均高度重视并认真调查、核实情况,切实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群众权益不受损。同时面对无理上访,严格遵循事实依据,帮助澄清事实,保护党员干部合法权利。采取有效措施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加强信访信息搜集与处置,及早化解信访矛盾。2017年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49起、受理各类信访件308件,调处成功率达100%。2017年受理各类纪检信访件5件,与去年同比下降%,未出现宁波市级以上涉纪信访。

(五)强化权力制约,规范基层权力运行。把深化基层小微权利规范运行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在4月下旬街道抽调纪检、三资、财政审计等部门人员组成工作组,以查阅台帐、走访群众、约谈村干部等形式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回头看”,进一步在“制度管权”上下功夫,不断总结完善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制度。查找发现“民主决策程序不到位、小额工程无合同、资产出租无集体决策记录、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会议记录不规范、公开不到位”等共性“短板”问题7个。针对权力规范运行中曝露出来的短板,在原来基层小微权力清单8大类20余项的基础上,专门制定出台了2个补充文件,下发村级通用合同样本。建立街道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绩效评估体系,纳入街道对村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的专项考核范畴,从民主决策、民主实施、民主监督三个环节予以量化指标、定量考核,对年度考核得分前四位的村予以专项加分,从正面引导各村规范用权。同时,以人财物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为抓手,积极推进财务管理改革,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进一步规范集体资产管理。街道纪工委全程监督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规范党务政务财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大力支持执纪,加大监督问责力度。支持纪检“三转”,对纪工委书记分管工作重新调整,纪工委书记全程参与街道重大事项的酝酿和决策,纪检干部实现专职化并调整充实纪工委力量,始终做到突出主责,聚焦主业。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健全工作制度促进纪工委委员作用发挥的意见》,激励纪工委委员发挥作用。建立纪工委委员季度例会制度,支持纪检干部开展业务学习培训。党工委定期听取纪检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工作;街道党工委书记及时听取案件查处情况汇报,帮助协调督办,排除执纪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党政(人大)班子全方位支持配合纪检依纪依规履行职责。践行“四种形态”,2017年各级各类廉政谈话活动覆盖对象576人次,实现了对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下属部门、各村(居委、社区)干部全覆盖,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意识,消除了一些苗头性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2017年查办案件7件,处分7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3人、严重警告2人、警告2人。严肃党内问责工作,问责处理干部8人次。

(七)加强风险排控,健全惩防体系建设。完善廉情预警信息收集网络,进一步提高防范腐败的预警能力。通过“十里长街•清风坎墩”政务微信平台发布、举办“清风坎墩、携手廉行”主题活动、典型案例书面通报、短信温馨提醒、现场参观等多种形式,全覆盖、无死角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政、纪律教育。2017年开展节前廉政教育、宁波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党章党规党纪主题学习等各类教育活动30场次,受教党员群众3500余人次。每次的班子对账会、机关干部大会和村书记例会上,党工委书记都会作廉政提醒。其他班子成员也积极履行“两岗两责”,对责任对象的廉政教育工作努力做到常态化。同时,强化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将每年安排三分之一以上的村进行审计,今年开始改为对所有行政村每年均进行财务审计,通过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早防控风险。定期开展风险排查活动,针对征地拆迁、安置房分配、工程招投标、项目管理、三资管理、公务接待、村级财务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规范工作流程,健全防控机制。今年,积极配合市委第一巡查组对街道的巡查工作,主动抓好巡查发现问题的即行即改。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街道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对于重大事项,均由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党政班子述职述廉、党工委议事规则、党政班子述职述廉制度和年度廉情公示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八)反对四风改进作风,打造干部服务形象。完善常态化效能检查机制,先后出台《坎墩街道工作人员影响作风效能行为问责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完善街道作风效能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的通知》等制度,引导街道上下担当有为、规范履职,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作风效能有关规定,大力开展作风效能检查。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督查每月不少于2次,检查中盯住关键领域对象、抓住敏感节点,扎实开展“酒局、牌局”、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等反“四风”专项整治行动和专项财务监督检查。2017年累计开展作风效能检查37次、下发通报25个,共检查单位186家,发现去向牌使用不规范、电脑管理不严等问题20个,并对相关人员予以教育谈话提醒69人次,努力使街道作风效能建设实现常态化管理。实现街道“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

二、党工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年来,党工委书记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责任意识,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做好表率,真正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一)强化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增强主体意识和主业意识。一年来,自觉参加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和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工委议事日程,作为第一责任人,多次组织召开了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增强了领导班子、班子成员的主体意识和主业意识。二是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充分利用党工委会议、班子会议、中心组学习平台,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上级纪委会议精神,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规党纪知识,树立起廉洁自律的高标准和不触碰纪律的高压线。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带头讲廉政党课,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强化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三是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统筹谋划责任制建设,研究制定《2017年坎墩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细化责任,明确分工,并与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办(所)负责人、各村(居委、社区)签订了49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构建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齐抓共管格局,同时,经常性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两岗两责”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督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两岗两责”,确保“两岗两责”的有效落实。

(二)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履职能力。一是坚持民主议事。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议事原则,对干部选拔任免、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决策均通过“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做到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问题集中讨论、重大事项集中决策,保证议事决策言路畅通、公正透明。二是落实廉政谈话。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开展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廉政谈话工作,掌握廉政建设动态状况,力求防患于未然。三是支持执纪监督。支持纪工委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协调督办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三)率先垂范,抓好廉洁从政。一是严格执行各项禁令。认真履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相关规定,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宁波市委“20条措施”等相关规定,时刻自重、自省、自励,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纪委、组织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在日常工作和接待中,能按规定执行,八小时外,自觉维护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二是认真抓好作风建设。深入村、企业了解掌握一线情况,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广泛开展意见征求,着力解决一批基层迫切需求的问题。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与自我批评,对街道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村(社区、居委)书记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党政班子成员履行“两岗两责”情况

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均严格履行“两岗两责”,既对分管工作负责,又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对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根据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明确全年领导班子成员56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

(二)切实强化风险防控。街道班子领导作为联系村、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定期听取联系村(社区、居委)、大办负责人关于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汇报,对分管联系的村干部、机关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做到及时了解、及时提醒和及时纠正。认真参加分管部门的民主生活会,指导和督促联系村、部门班子及其负责人全面查找廉政风险,针对抓好预防控制。运用廉政谈话、述职述廉和诫勉谈话,加强对联系村、分管部门干部队伍的日常监督。

(三)切实发挥廉洁从政表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廉政教育活动,带头开展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讨论,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严格执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及时向党工委书记及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中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和个人廉洁从政等情况,按规定落实民主集中制规定、按规定做好市管领导干部年度廉情公示工作。

四、存在问题

过去一年,我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为全街道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有力保证。但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新任务,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责任制落实有待进一步深入。虽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较高,规定动作到位,但是在落实上其他举措相对欠缺,思想认识高度有待提高,教育学习的载体和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一岗双责的执行力度有待增强。

二是服务群众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不犯错、少犯错的正风肃纪机制加强了,但如何真正调动干部想创业、敢担当的自觉,欠缺管用办法。部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不足,直面难题的勇气和锐气缺乏,“求稳”思想严重。个别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够,依法办事能力还有欠缺,习惯于老一套和粗放型管理方式。

三是小微权力运行有待进一步深化。小微权力运行中还存在不彻底、不细致、不落实的问题,个别干部思想上不够重视,措施不力,怕麻烦,求简单。

针对存在问题,下步,我们将结合坎墩实际,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工作举措,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3

10月17日,党的二十大记者招待会上,中组部副部长徐启方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中强调了“从严治吏”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党员干部强调,要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特别是针对党员队伍在新形势下提出的新要求、新内容、新思路,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迫切需要。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践行“两个维护”。

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筑牢思想防线。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把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安身立命的“压舱石”,坚持以党规、法律、道德为准绳,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中的老实人、生活中的干净人,炼就个人“金刚不坏之身”。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就要深入学习党纪党规,严守组织纪律,把党规作为底线、红线、高压线,时刻对照政治标准,检视自己的行为。要做工作中的老实人,就要以法律为准绳,严守法律红线,积极学法,弄清楚应该如何规范自己的行为、哪些事能干、哪些事不能干,做自律的模范。要做生活中的干净人,就要以道德为准绳,固守道德底线,不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坚持忠诚担当履职尽责,打牢理想信念根基。打铁必须自身硬,要加强自身建设,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忠诚履职尽责,切实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要强化政治意识,维护政治生态。牢记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自觉做共产主义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要强化理想信念,提升党性修养。理想信念坚定是新时期好干部第一位的标准。要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自觉做到对党忠诚、表里如一,内心强大、行稳致远。要强化作风建设,弘扬清风正气。始终保持强烈的自省精神,坚持秉公用权,严守廉政准则。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加大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度,坚决防止四风变异反弹,敢于亮剑,敢于较真。

带头严守廉洁从政底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自我约束,始终站在红线内,不碰不越底线、红线,不踩“高压线”,不打“擦边球”,始终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带头加强学习,提高觉悟。强化廉洁从政教育,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要带头用权规范,严于律己。要以廉政标准要求自己,用制度规范自身行为。在工作实践中坚持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构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以身作则,严格自律,规范职权行为。要带头接受监督,磨砺党性。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正人先正己,带头加强党性锻炼,带头接受群众监督,带头弘扬正气,作出良好表率。

凡为过去,皆为序章。广大党员干部应深刻品味“从严治吏”的内涵,不断在自我革命中规范自己的言行,进一步融入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氛围中,踏踏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力争取得更大的成绩,决不辜负组织的培养,助推全面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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