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放管服工作总结范文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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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放管服工作总结【第一篇】
近年来,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把“放管服”改革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不断提高专卖管理和服务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取消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发审批事项,将设立烟叶收购站(点)审批权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局,对中介服务事项、零售点布局、准运证办理要求等进行清理,实现行政审批“能放则放”“能清则清”“能快则快”。
二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方面全面实施“先照后证”,简化申请材料,通过工商部门“双告知”网络平台及时认领接收有关审批登记信息,流程更便利、服务更主动。
三是切实规范权力运行。推进“清单上网”,梳理编制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畅通政务服务网和省局外网,有效把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增强了办事透明度,真正实现权力法定化、程序公开化、责任制度化、监督广泛化。
四是加强专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创新监管模式,持续完善APCD精准监管,强化随机抽查监管,大力建设信用监管机制,探索社会公众参与式监管,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水平。
五是不断改进专卖管理服务。认真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推进零售许可证网上办理工作,行政许可办理时限明显缩短、手续更加简便、服务更加到位,实现了“一口受理、限时办结、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
2022年放管服工作总结【第二篇】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通知的通知》(川办函【2018】78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加强“放管服”改革工作,及时召开专门会议,认真进行安排部署,并将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头。
目前,我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在有序推进中已初见成效,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成效
1、积极动员,统一部署。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解决“放、管、服”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放管服”协调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抓好改革任务的落实。要做好改革经验总结推广和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深刻认识推行“放管服”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利用局微信工作交流群、政务微博、政务公开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放管服”理念,公开承诺“马上就办”,充分展示机关干部的崭新风貌,树立机关的良好形象。
3、理顺关系,分清职责。开展清理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赋予司法行政部门的权责情况,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对本局各科室以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权责进行全面梳理,最后形成《XX县司法局行政权责事项清单》,就每个事项制定运行流程图,并通过政务网向社会公布。力求通过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理清司法行政职能,规范权力运行,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能。把“放管服”工作与党风廉政工作有机结合,加大作风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促进“放管服”工作取得实效。
4、整合部门,优化职能。加大业务下发指导力度,明确责任科室和注意事项。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和办事材料,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清理规范各类证照,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取消无谓证明、盖章环节和繁琐手续,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推动数据共享,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5、立足服务,提升水平。发扬“马上就办”服务理念,引导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转变作风,主动作为,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一是认真对待每一个来电,对每一个寻求帮助的当事人,尽最大努力向他们解释清楚法律问题,对能当场回答的问题尽量用通俗的语言给予答复,让当事人听的明白,记得清楚。二是开展法律服务时,要热情、有诚意,不敷衍塞责。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人员配备不足,受编制、人员的约束,因此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需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二是推行全流程“互联网+政务服务”与部分项目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部分项目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有计划、有步骤的对机关干部职工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大家对改革和法制的认知度,形成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2、加强下放事权的监督检查。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投诉、不定期深入一线调研检查等方式,加大对局机关有关业务科室、司法所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放管服”工作落到实处。
3、加快建立完善网上审批。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和告知等环节实行网上审批、网络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
4、加大规范政务运行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将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及各股室工作程序、审批程序和岗位责任制等推行网上公开,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布办事流程,公布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承诺,明确办事责任主体、条件、标准范围、办理时限、监督渠道等内容,坚持“该公开就公开,能公开就公开”。
2022年放管服工作总结【第三篇】
为进一步落实全省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工作方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关于报送深化“放管服”改革经验做法的通知》(皖税征科便函〔2019〕6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深化“放管服”典型做法及建议等汇报如下:
一、典型做法
(一)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确保减税降费落地生根,推动“放管服”工作向纵深发展。
六安市税务局党委先后21次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等,学习传达上级精神,研究具体落实工作。创新工作模式,在全市税务系统开展“万名党员齐上阵、减税降费我先行”活动,组织党员投身到“业务大学习、政策大宣传、服务大包保、落实大督导”等系列活动中去。组建减税降费党员志愿服务队9支、党员先锋队17支,开展“税务志愿江淮行、减税降费促发展”等活动,发挥党员带头作用。
1.构建“一揽子”指挥体系。成立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对减税降费工作实行扎口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减税办和征管核算、督察督办等5个工作组,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形成“1办5组”工作体系。
2.推行“网格化”包保管理。做实一个方案,即“惠民、便民、高效”的工作方案;打造一个团队,把基层分局党支部打造成减税降费“排头兵”;构建一个体系,即构建“领导小组-网格负责人-网格管理员”三级管理服务体系;做细一本台帐,即《减税降费网格化管理工作台帐》。
3.开展“立体化”宣传辅导。在加强向地方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纪委监委汇报的同时,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开展宣传,在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税务报、安徽日报、安徽新闻联播等省以上媒体刊发减税降费稿件70篇。走访规模以上企业900余户,发放减税降费宣传材料28万余份。开展3轮1921场集中辅导培训。
4.实行“拉网式”工作督查。成立8个由市局党委委员担任组长的督导组,先后6次对8个县区局、52个基层分局开展拉网式督导,发现问题13类87条,提出整改建议23条。出台减税降费工作约谈办法,对退税进度缓慢、工作落实不力的县区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4人次。
1-8月份,全市累计新增减税减费亿元,市场主体活力明显增强,1-8月,全市新增纳税人12949户。市税务局减税降费工作得到了省局的充分肯定。6月24日,皖税减税办便函〔2019〕39号文件下发,六安市局“六税二附加”疑点信息整改进度达100%,并列全省第一。8月15日,皖税督审便函〔2019〕21号文件下发,六安市局疑点数据100%核查整改到位,并列全省第一。
(二)创新管控方式,充分利用大数据挖掘技术,提升打击虚开骗税力度。
六安市税务局深化与市人民银行的部门协作,发挥资金监测、调查、情报等部门优势,查处涉嫌虚开骗税案件172起,查处对外虚开和接受虚开发票2296份,金额亿元、税额4529万元,挽回税款损失万元。
1.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协作方式。针对目前涉税违法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六安市税务局与人民银行制定《打击虚开骗税工作协作机制(试行)》,从制度层面健全保障,进行出口退税、农产品加工收购、医药、纺织等涉嫌虚开骗税企业的可疑资金监测,开展大数据分析,加强情报交换、信息共享、线索移送、风险应对等方面协作。
2.强化资金监控,实现风险预警。结合涉税犯罪的专业性、隐蔽性、交叉性等特征,人行部门通过询问、对账、电话回访等方式,对企业经营过程中资金流向、公司互转交易频繁等异常状态进行监测分析,有效发挥大数据在可疑交易识别和风险预警上的作用。
3.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协查效率。加强税银协作。由人民银行统一协调各商业银行提供资金信息,简化工作流程,解决了过去在多家商业银行来回跑问题,极大提高查处虚开骗税案件工作效率。今年,市人行协助税务部门查询涉案账户202户次,查询涉案资金亿元。
二、存在不足
(一)培训力度有待加强。部分“放管服”措施具体操作方法不明晰,加之部分税务人员业务流程不精通,软件操作不熟练,导致服务措施在具体落实上不够到位,不够规范。
(二)信息化程度有待提高。大数据背景下,基层缺乏数据挖掘和分析人才,不能更好的对海量数据进行加工分析,风险防控力度较薄弱;移动办税终端推广不到位,纳税人对掌上办税、支付宝缴税等功能不够充分。
(三)业务衔接机制有待理顺。随着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转变税收征管方式顺利推进,原国地税合并深度融合,新形式下税收工作仍面临复杂多样的挑战,“放管服”要保证前后台业务衔接顺畅,加强税收管理与服务、风险管理与服务业务衔接。
三、下一步措施建议
(一)放管结合,加强后续监管。坚持放权不放责,防止“自由落体”。根据总局《已取消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管理工作指引》,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开展后续监管工作的流程、后续核查措施、结果处理等内容,实现了取消行政审批事项与过程监管的无缝衔接,确保“放的下、接的住、管的好”。
(二)优化服务,创新服务手段。贯彻落实《全市税务系统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2年)》、《六安市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20条服务措施》等措施,着力解决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存在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继续放大《税润千企万户行》行动效果,进一步优化涉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等服务项目。
(三)倡导诚信纳税,优化结果应用。开展差异化涉税管理与服务,建立风险指标分析和纳税信用评价联动机制,对信用高、风险低的纳税人主要做好提示提醒,简化办税流程,减少资料报送,促进纳税人自我修正、自愿遵从。
2022年放管服工作总结【第四篇】
2019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导向,着力完善营商环境法治体系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高效透明、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我局履行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注重完善制度措施,筑牢营商环境法治防线。一是加大涉企事项法制审查力度。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涉及民营企业发展条款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力度,2020年以来对《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永安市坂尾化工工业集中区的批复》《安砂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建设二期项目补充协议书》等重大决策事项和《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培植建筑业税收的通知》《国有企业投资管理试行办法(讨论稿)》等11份规范性文件和进行审查,对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全市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建议20余次,提出意见建议20余条,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二是全面清理不利于企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市司法局牵头对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对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和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发布的与改革开放政策不符、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的不符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按照“谁制订、谁清理”的原则,重点清理了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有关招商引资、招标投标等方面文件。经认真清查,我市无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现行规定精神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三是建立涉范性文件两级法制审查制度工作机制。在制订过程中执行起草部门、市司法局两级法制审查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法制审核作用。三是开展证明事项清理。我局将社区证明事项清理作为重点,明确了需社区盖章证明事项依据《三明市社区准入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明委办发〔2014〕28号)为17项,凡是不在目录范围内的证明事项社区可不再提供相应证明。做好六部委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20号)的宣传工作。2020年9月开展我市规范性设定的证明事项清理,经清理取消了涉及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的二项证明,并对涉及证明事项的《关于印发永安市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永政办〔2016〕136号)启动修改手续。
(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造严肃公正法治环境。一是严格执法程序。2019年9月制订实施《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2020年6月开展关于永安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调研,并形成报告,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均已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率达到100%,行政执法更加透明、规范。以永安市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实施《关于执行《福建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通知》,加强行政执法机关行政行为监督。二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20年4月对25个单位进行法治政府建设,形成报告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2019年11月对12个行政执法与市效能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开展规范执法程序的督查。开展2019年的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抽查个14单位行政处罚案卷共55件,对抽查案卷存在问题反馈给执法部门,制发案卷评查通报给全市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三是加强对营商环境领域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的指导。对我市2019年行政诉案件败诉原因分析形成分析报告通报各行政机关。2019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5件,已办结30件,其中,维持12件,撤销2件,终止14件,调解1件,不予受理1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纠错作用。四是增强行政执法力量,加强行政执法培训。2019年5月市委办、政府办转发《永安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参加2019年度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意见》的通知,进行考试预报名,预报名人数近800人。2020年9月,组织全市589人参加2020年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线上考试三明市永安考区的考试,以解决无持有福建省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和执法人员不足、结构不合理情况。印发《永安市行政执法和法制人员教育培训制度》,拟组织一期行政执法和法制人员培训,提高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效能。
(三)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优质高效法治服务。一是优化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供给。整合资源法律服务资源,依托已建成集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多项职能为一体的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中心值班,做好对涉企案件的咨询和援助,帮助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为企业提供专业、便捷的法律服务。二是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诉调对接”“公调对接”实现全覆盖,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化解领域由汉白玉加工、物流行业逐步扩展到旅游等领域。2020年以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涉企业矛盾纠纷件,调解成功件,成功调解率%。三是强化法治宣传引导。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共有8家企业成功创建市、市“诚信守法示范企业”。2020年,全市共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15次,受理涉企公证案件2件,涉及金额500余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1.少部分公务人员的法治思维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普法工作不够细致深入,有待进一步加强;
2.部分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忽视风险的研判与防范,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多数未设立法务部门或聘请法律顾问。
3.个别部门行政执法程序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还存在为了提高效率,未严格按程序进行,导致行政行为程序违法,最终反而降低了行政效率,增加了行政成本。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司法局将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能力,梳理完善工作机制,进一强化法治保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诚信守法氛围,加强法律服务供给,助推企业健康发展,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打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