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文资料 > 公文学习 >

关于教师有偿补课自查自纠【优秀4篇】

网友发表时间 852207

【参考】此例优秀的办公资料“关于教师有偿补课自查自纠【优秀4篇】”由阿拉题库的网友为您精心整理编辑,以供您阅读参考之用,希望此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吧!

教师有偿补课自查自纠【第一篇】

近来,我认真学习了上级关于开展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现对自身行为作出自查,情况如下:

一、有偿补课、办班方面

1.从来没有对现任教学班以及本校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或者办班。

2.从来没有强迫动员、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课后文化补习班。

3.从来没有为社会文化办学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发放招生广告,组织学生报名等。

4.从来没有在社会文化办学机构兼课

5.从来没有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二、规范教学用书方面

1.没有擅自组织学生购买或推荐各种教学用书、材料等,没有动员组织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学习资料、教辅材料,也没有委托家长或其他人员为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

2.没有私自向学生征订杂志、资料,无乱收费现象。

三、扎实学识合理作业方面

1.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能够正确把握大连市小学学业质量评价标准和课堂教学评价标准,没有随意加大教学难度

2.积极开展高效课堂有效教学研究,能够根据教学内容、课型、学情的不同,运用适宜的教学模式组织教学,利用自主、合作、探究等学习方式,加强师生、生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最大限度地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3.能够做到教学进度与教学计划统一,授课内容与课程标准统一,同年级作业基本统一,检测考试在校长批准下的统一。

4.控制学生作业总量,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每天的作业总量不差过一小时,以中等水平学生完成作业的时间为准。科学设计课堂作业,布置作业教师能够逢留必作,全批全改。

四、坚持理想信念和道德情操方面。

1.从未收受家长任何礼品礼盒,坚决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

2.廉洁从教,保守情操,拒绝任何违背道德的行为。

在新形势和新挑战之下,我能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正确面对各种情况,杜绝不正之风,全力做好个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教师有偿补课自查自纠【第二篇】

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县局直属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8〕37号)、《浙江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学校是治理有偿补课的主体责任单位,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标本兼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化的违规处理办法,强化对有偿补课的管理。校长作为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领导责任;学校其他班子成员负具体责任,根据分工,各负其责;全体在职教师对治理工作负直接责任,自觉抵制和拒绝违规补课行为。各学校要迅速将《通知》要求传达到全体在职教师、学生及家长。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规定,坚决杜绝学校组织或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行为。校长要与每一位在职教师签订《永嘉县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见附件),留存学校备查。

二、开展自查自纠,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各校要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尽快开展一次全体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自查自纠工作,严格落实六个“严禁”:1.严禁利用暑假时间进行违规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2.严禁暑假期间以开放图书馆、教室等名义让部分学生提前回校,变相培优补课;3.严禁利用“空中飞课”等形式变相进行集体补课或变相收费补课;4.严禁出借学校场所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5.严禁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各类补习班;6.严禁组织或诱导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等配套措施,为禁止违规补课提供制度保障。要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告家长书等途径向家长和社会公布有偿补课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三、注重正面引导,健全责任机制。各地各校要通过专题教师会议、暑期师德培训会,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规定,教育广大教师充分认清当前形势,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坚决克服侥幸心理,自觉规范教育行为,努力维护教育形象。同时,要大力宣传本校优秀教师典型,充分展现当代教师无私奉献、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积极传播教育正能量。县教育局将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处罚;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监管不到位、问题频发的学校,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员责任;对违规办学的培训机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责令整改、责令停止招生、责令停业整顿、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县教育局举报电话xxxxxxxx

教师有偿补课自查自纠【第三篇】

各区县、高新区教育(教体)局,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近年来,我市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入整治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补课收费的不正之风,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近一段时期,个别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收费补课现象又有所抬头,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引起了广大群众的高度关注和强烈不满,也损害了教育和教师队伍的形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就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补课的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教师有偿家教和违规补课,其行为违反了《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第255号令)、《淄博市教师“十不准”》。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补课,规范广大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是深入推进教育行风建设、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到实处,抓出实效。

二、明确重点,从严要求

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上下联动、以学校为主体、开展专项治理与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等场所进行课外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的;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课从事文化课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的;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或社会培训机构补习班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利的;为学生提供家庭寄宿式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的;教师委托他人或社会机构举办各类补习班辅导班并从中获利;其他应认定为有偿家教等违背师德要求和违规违纪的行为。

三、教育为先,大力宣传

1.加强师德教育。各学校要组织教师深入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淄博市教师“十不准”》及《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等规定,深入开展廉洁从教、师德教育和师德师风评议活动,进一步明确规范要求,认识有偿家教的危害性,引导教师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忠于职守,严于律己,自觉抵制有偿家教。

2.开展专项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形成学校、家庭、社会联动的良好氛围。学校要向家长印发《关于禁止有偿家教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组织全体教师签定《拒绝从事有偿家教承诺书》;开展“拒绝从事有偿家教”签名等系列活动,使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强化监管,严肃查处

校长是规范办学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严禁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有偿家教”作为学校的重要工作来抓,要通过设立校长信箱、确立校长接待日、公开举报电话、召开家长会议等方式,进一步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并组织明查暗访,加强跟踪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彻底整改。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采取明查暗访、抽查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各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行为进行督导检查,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对查实违规违纪的教师,依据规定清退或追缴其违规所得,在年度考核中定为不合格,一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不得参与评优奖励和派出进修学习,并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对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解聘直至取消教师资格处理。对违规学校进行通报,一律取消评优资格。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治理违规补课、有偿家教不力的学校,将从严查处。市教育局设立有偿家教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举报。

教师有偿补课自查自纠【第四篇】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拒绝有偿家教,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依法从教,规范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自觉维护教育良好环境。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规定》的通知。

二、不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在校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和辅导;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家教;不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寒暑假、双休日在校内给学生有偿补课。

三、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非法补习班;不故意留下授课内容放到课外进行有偿补课;

四、不互相介绍学生或互相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

五、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六、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国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的一句名言:“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教育的特殊性,注定了我们教师必须淡簿名利,放弃一些世俗的追求,坚守高尚情操,乐于奉献。在这个相对浮躁和功利的社会中,我们应该学习陶行知先生的那种高尚的境界和追求,不为物质所困,不为物质所累,保持心境的纯正与安宁,抗诱惑、拒腐蚀,拒绝有偿家教,为培育学生健康成长作出无私的奉献,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守护教育者的尊严,尽到一位教师的职责—教书育人。

总之,通过本次自查整改活动,我深刻意识到“树师德,正师风”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活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下一步我将继续努力尽职尽责地工作,发挥余热,站好最后一班岗。

相关推荐

热门文档

69 85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