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疑似新冠肺炎的应急处置流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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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新冠肺炎的应急处置流程1
为扎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熟悉应急处置具体流程,总结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战经验,全面提升我校应对疫情处置能力,3月12日下午,我校在县疾控中心、县中医院、县教育局相关人员的具体指导下举行了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急演练。学校全体行政、部分志愿服务者参加此次演练。
14:30,为确保应急演练顺利完成,我校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急演练领导小组总指挥杨茂华校长在福林楼二楼召开了应急演练方案专题会议,对此次演练的意义和流程作出了部署,副校长李洪标、谢国东、曾文昌、张德明、钟霖分别对消毒应急处置、宿舍出现疑似症状应急处置、校门测量体温发现发热病人应急处置、医疗救治应急处置、教学楼出现疑似症状应急处置等演练步骤进行了详细解读。
15:00,应急演练领导小组总指挥杨茂华校长宣布演练正式开始。本次演练主要模拟三个场景。
应急演练领导小组总指挥杨茂华校长宣布演练开始
模拟场景一:校门测量体温发现发热病人应急处置。开学前一天,学生陆续返校,体温测量小组组长曾文昌组织本组全体人员,指挥学生分四条通道按1米以上间距站位排队,每条通道配备一名保安人员维持秩序,一名教师测量学生体温,一名志愿者协助。测量体温老师对每一位进入校园的学生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正常的学生直接进入宿舍,发现有一学生体温异常,测量体温者马上发给口罩并嘱其戴上口罩,保持一米距离引导其转移至A栋的健康观察室1,校医温育雄用水银体温计复测体温,询问学生近14天重点疫情地区的旅居史、有无接触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等情况,结合流行病学史、症状等初步判定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并即刻报告校长。校长接报后随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电话通知医疗救治应急小组组长张德明,应急小组组长拨打协作医院电话,要求派人协查。协查结果判定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即刻报告校长,校长向县教育局、县疾控中心报告。疑似病例学生由救护车转送至县人民医院进行诊治。校长电话通知消毒小组组长李洪标做好准备,在疾控中心指导下对校门口通道和健康观察室1室进行终末消毒。校长通知心理疏导小组配合县疾控中心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和心理疏导。
测量体温老师对进入校园的学生进行体温测量
向发热学生发放口罩并嘱其戴上
其他学生转移至另一通道接受体温检测
发热学生在健康观察室
健康观察室负责人向校长报告
应急小组组长向协作医院请求派医生协查
协作医院医生到校应急处置
应急演练领导小组总指挥杨茂华校长向县教育局、县疾控中心报告
县疾控中心派人到校指导消毒
工作人员进行终末消毒
接着对宿舍、教室出现疑似病例应急处置进行了演练。
心理疏导小组进行心理疏导
演练进行时,参演人员严格按照学校的应急演练方案,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规范操作,有序进行。
演练结束后,应急演练领导小组对演练活动进行了总结,尤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和探讨,进一步明确了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时的操作流程,全力确保师生的健康安全。
通过此次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了我校面对疫情的应急处置能力,为今后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积累了经验,为全校师生的生命健康筑起一道严密的安全防线。
疑似新冠肺炎的应急处置流程2
各中小学校在每日师生体温和健康监测中,若发现师生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健康异常情况,或者有人员主动申报有上述健康状况时,应立即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第一,隔离。
在校园入口处发现体温异常的人员,应禁止进入,并立即将其带到大门外临时隔离观察区;每日晨、午检体温监测过程中发现师生体温异常的,即刻嘱其戴好口罩做好防护,并带到临时隔离室,与其他人员隔离。
第二,报告。
同步报告属地中心校(或城区教育局0771-6217665或0771-622292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71-6212327)。
第三,送诊。
由学生家长送至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不能到私人诊所或到药店自行购药治疗。内宿的外地学生或家长一时无法到校接回送医的,由卫生指导员派驻单位负责送诊。
第四,诊疗。
接诊的医疗机构对检测异常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初步检查,询问了解近14天有无疫情重点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完善血常规、肺部影像学检查等。如排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则遵医嘱居家或住院治疗。诊断为其他传染病的病例,按照相应的传染病隔离期限进行隔离管理治疗。诊断为其他疾病,待症状完全消失3天后方可回校复课。所有病例须待疾病痊愈后需持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或复课证明书方可返校。
第五,转诊。
如不能排除“新冠肺炎”,接诊的医疗机构应立即转诊至广西医科大学附属武鸣医疗进一步诊治。
第六,随访。
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每日追踪病例的就诊信息和转归情况。如发现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应立即启动传染病疫情处置应急预案。
第七,出现疑似病例。
学校接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疑似病例(留观病例)通报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置,做好患者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及时调取患者行为轨迹和接触人、物、区域的信息记录,划定风险范围,隔离密切接触者和物品,对办公室、教室、宿舍等场所进行消毒,并根据风险程度采取应急举措,直至疑似病例排除。
第八,出现确诊病例。
学校接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确诊病例通报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置,排查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师生,搜索密切接触者,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的集中隔离和疫点终末消毒。
第九,分类管理处置。
根据环境、接触程度、个人防护、疫情发展等情况和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评估结果,由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综合判定采取停课的防控措施。
第十,严格落实医学观察措施。
经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查判定的密切接触者,交由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指定的场所,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未实施前,应就地减少流动,一般接触者实施14天居家医学观察。病例以及其密切接触者涉及到的场所须经终末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
第十一,应急结束。
根据疫情事件的发展、处理情况,疫情隐患消除后,经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部署,宣布应急结束。
疑似新冠肺炎的应急处置流程3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等文件要求,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处置方案如下:
一、如有发热(≥37℃)等症状,但未到重点疫区或未接触过来自重点疫区人员的师生,请本人直接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并将情况通报校医院;在校医院体温检测点或集中隔离观察点发现的,由校医院登记后安排车辆送至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
二、如有发热(≥37℃)、干咳、乏力等症状,或者有呼吸困难和/或低氧血症,且有以下流行病学史之一:
(1)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发病前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有聚集性发病的情况。
请报校医院后原地等待(集中隔离观察点在等待区等候)通知,校医院负责与所在区疾控部门联系并做好进一步处置,同时通报学校疫情防控专班。
三、重点疫区来沪(特别是湖北武汉)或返沪师生出现健康异常情况,应主动联系自己单位及校医院进行登记,并居家或到集中隔离观察点自主医学观察14天,期间如有发热等症状,立即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
四、如校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冠病毒肺炎病例,学校将配合所在区疾控部门采取人员和场所管控措施,进行密切接触者筛查,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密切接触者由所在区疾控部门安排集中隔离。
五、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师生,没有重点地区流行病学史,且被医疗机构排除新冠肺炎,也应进行14天自我健康状况监测,佩戴口罩,居住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减少与他人的近距离密切接触,分餐饮食,做好手卫生,避免外出活动。
六、校医院负责每天定时将24小时内发热登记情况汇总报送学校及卫生健康部门。根据疫情发展趋势,校医院将随时调整防控措施。
七、学校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如下:
1.普陀区: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普陀区中心医院。
2.闵行区: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仁济医院南院、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闵行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原吴泾医院)。
六、校医院咨询及随访电话:xxxxxx
疑似新冠肺炎的应急处置流程4
一、指导方针与工作原则
全县工商系统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局市场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立足职能,周密部署,严密防范,监管到位,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有效防控市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市场防控应急指挥部。
县局成立以张步勇局长为指挥长,其他局领导为副指挥长,市场合同股、经检大队、消保股、办公室为成员单位的市场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和指导全县工商系统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指挥部应及时研究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有关情况,制定全县市场防控应急管理措施,指导各分局及时、稳妥地开展市场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工作,在疫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
2.市场防控应急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下设市场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合同股。其职责: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指导、应急情况处置、情况通报、工作督办、信息搜集和情况汇总等工作;负责落实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的具体工作。
(二)部门职责分工。
1.市场合同股。
调查掌握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情况,研究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管理措施,指导各分局人感染H7N9禽流感市场防控工作,检查市场防控工作情况;负责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市场防控工作情况;在疫情发生后,指导疫区工商分局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关闭交易场所,并做好停止畜禽制品交易活动的善后工作。
2.办公室。
在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指挥部的统一协调下,归口负责全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市场防控疫情情况、工商部门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的新闻宣传工作,承担重要文字材料的综合工作,按有关要求和途径上报县局系统防控工作情况;负责统一调度防控物资、车辆等。
3.经检大队。
负责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疫产品的不法行为。
4.消保股。
做好行政执法网络有关举报违法经营畜禽类制品信息的分流、督查工作。
5.基层分局。
监督市场主体执行休市、消毒、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加大对无证照经营和违法经营畜禽类制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应急反应的措施
(一)预警信息的发布
1.县内发生疫情后,县局应急指挥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通报,及时将情况通报疫区周边有关各分局应急指挥部。
2.疫区周边有关分局应急指挥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疫区所在地政府和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指挥部划定的疫情预警范围,向相关工商部门和相关市场发出预警通知。一旦发现新的疫情或其他异常情况,应迅速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二)县局应急反应的措施
1.县内发生疫情后,县局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应急办公室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2.应急指挥部迅速召开会议,制定具体措施下发各分局,指导全县工商系统作好应对工作。
3.对疫情严重、可能引起较大市场波动的地区以及对疫情跨乡级行政区范围的,县局要及时派出督查组,指导当地工商部门做好市场内的疫情防控和监管工作。
(三)疫区所在地工商部门应急反应的措施
1.快速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关键防控措施,迅速开展市场防控应急监管。
2.对发生疫情的市场,要维护好现场秩序。迅速调查了解疫情发生的现状、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按要求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3.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迅速关闭疫点市场畜禽制品销售区或整个市场,并按当地政府要求,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4.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特别加强对疫区与非疫区结合部市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的巡查,及时上报市场巡查监管情况。严防疫区畜禽类及其产品流入市场。
5.严厉打击非法交易病死畜禽类和未检疫畜禽类产品的行为;从重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品、物资及借机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和流通秩序的行为。
6.落实市场主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防控畜禽传播的责任。
(四)疫区市场主办单位应急反应的措施
1.迅速控制疫情发生的现场,防止疫情传播、扩散,责令经营户立即停止销售畜禽类制品。
2.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卫生部门和工商部门通报。
3.疏散围观人员,控制无关人员进入疫点、疫区。
4.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现场的处置工作。
(五)疫区周边工商部门的应急措施
1.疫区周边工商部门要抓好市场防控的各项准备工作,完善应急预案,严密监视畜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动向,及时做出预警。
2.全面清理检查市场,尤其要加强对疫区周边区域、疫区与非疫区结合部和重点产区交易市场等重点部位的巡查监管,每个市场每日巡查密度不得少于两次,防止疫区畜禽类及其产品流入本地市场。
四、应急报告机制
(一)突发疫情报告
市场内一旦发生疫情或重大案件,要采取零报告制,事发地工商部门必须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党委、政府、上级工商局。
(二)应急处理情况报告
疫情发生地工商部门对市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处理情况须一日一报,有特殊紧急情况要随时上报;应急状态解除后5日内要形成完整报告报县局市场防控应急办公室。
五、应急反应的保障
(一)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县局、各分局要加强值班。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县局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所有人员、各分局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人员、疫区所在地工商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开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
(二)值班备勤工作
县局防控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人员工作日要全部在岗,休息日50%以上的干部备勤,遇到紧急情况,相关人员保证2小时内完成集结。
各分局工作日需全员在岗,不得擅自离岗;休息日70%以上的干部备勤,出现紧急情况,须在2小时内能够集结5人以上,并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做出应急处理。
(三)物资保障
对进入疫区参与指挥与防控疫情的工商干部必须配置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手套、口罩、防护服、一次性帽子或头套、胶靴、防护镜、人用消毒药等。
县局办公室负责统一调度防控物资。防控设施、装备、应急物资要确保正常,执法车辆、通讯设备、检测设备在内的相关物资设备要随时处于备用状态,做到随时应急,随时使用。
六、宣传引导
局、分局两级工商部门要通过市场渠道积极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科普知识宣传工作,使经营者、消费者了解人感染H7N9禽流感传播的特点和预防知识,增强科学防范意识,提高防范保护能力,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做好市场防控工作。
局、分局两级工商机关要严格遵守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信息发布的工作纪律。未经县局和当地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指挥部同意,不得对外发布有关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信息。
七、应急反应的善后处理
(一)指导市场主办单位在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清理现场,确保疫病不传播、扩散。
(二)指导市场主办单位积极组织货源,严把进货质量关,保障市场的繁荣和稳定。
(三)维护好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趁机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
(四)总结上报处理的情况,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八、责任追究和奖励
(一)严格追究信息瞒报、迟报、漏报责任。
各分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市场发生疫情信息瞒报、缓报、谎报的,要依法给予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
(二)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
对未按照县局及其当地政府应急预案要求履行职责,推诿扯皮,严重损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形象,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严格追究工作不力干部的责任。
对因监管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H7N9禽流感通过市场渠道传播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疑似新冠肺炎的应急处置流程5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发布《关于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有效预防、及时防控和消除新冠肺炎疫情危害,保障学校开学后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和师生健康,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武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 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关于全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压实责任、联防联控、突出重点、精准预防,做到责任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坚持预防为主、早发现、早治疗,确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领导组、信息联络组、安全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宣传和心理疏导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
四、 应急措施
如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时,学校应立即启动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应急响应。
(一)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干咳、气促等症状的疑似病例时,立即引导病例到隔离室进行留观,同时上报体卫艺站和区疾控中心。如果疑似病例是学生,马上通知家长来校跟进处置,及时安排就诊。
(二)配合区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 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配合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着一次性医用手套。
(三)各应急小组各司其职,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启动半封闭式校园管理,中午学生不得离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区疾控中心和体卫艺站的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1. 疫情防控领导组:(总负责)及时跟体卫艺站、区疾控中心联系,根据区疾控中心指示做好防控工作;快速协调各组成员、物资等。启动涉疫区域封锁措施,在保障正常的生活物资供应下,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督导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2. 信息联络组:(总负责)掌握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掌握重点人群名单、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等信息。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3. 安全后勤保障组:(总负责)提供所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 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负责保障校内餐饮、生活饮用水。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启动半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根据区疾控中心建议,在校内设置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加强校园巡查管控,及时停止校园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处置涉校舆情事件。
4. 医疗保障组:(总负责)组织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协助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做好师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做好每天的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并及时追踪,查明缺勤原因;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每天保持与区疾控中心和体卫艺站进行信息沟通,上报学校最新情况。
5. 消毒组:(总负责)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做好校园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校园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消毒一次;各教室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 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师生做好手卫生(流动水七步法洗手和手消毒)。
6. 宣传和心理疏导组:(总负责)负责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健康教育工作。疫情期间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告知师生一定要正确佩戴口罩,勤用流动水洗手,咳嗽、打喷嚏时使用纸巾并妥当处理废弃纸巾;促进全体师生严格规范个人卫生行为,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密切家校沟通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五、预案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区疾控中心评估,由学校复学复课新冠肺炎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