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和建议【实用8篇】
【参照】优秀的范文能大大的缩减您写作的时间,以下优秀范例“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和建议【实用8篇】”由阿拉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收集分享,供您参考写作之用,希望下面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吧!
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和建议【第一篇】
今年以来,我局党组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纪委的关心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手段,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经过半年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大突破,现将我局今年以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狠抓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快推进反腐倡廉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及中纪委十九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于日常工作中。
(二)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以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对照“四讲四有,做合格党员”,聚焦“四风”问题,开展正风肃纪、力戒懒政等专项治理活动。按照县委肃清赵正永流毒和以案促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就我局切实做好以案促改工作进行讨论,目前已制定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两个通报”精神切实做好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肃清赵正永流毒和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在xxx案以案促改工作中扎实开展“四个查一查”的工作方案》,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亲属在领导干部工作地或者分管领域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保持高压态势,坚定理想信念,打牢“不想腐”的思想根基,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确保10月底以案促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存在问题分析。
今年以来,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制度建设还应加强,局党组对党支部和党员的考核体系还不够完备,具体的考核指标不够细化,不能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作用。二是宣传力度不够,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没有完全形成良性压力传导,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效果的问题,影响了全局层级紧扣、责任共担、同频共振的责任落实体系的健全。三是抓落实力度不够,在对局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上,总认为大家平时工作辛苦,对一些小毛病及苗头性问题只是泛泛而谈,没有及时进行纠正。四是思维惯性、认识不够。近年来,局党组以抓铁留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持之以恒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但个别党员干部思想出现了松懈,不深入细致开展工作,特别是对重点工作不愿担当,不敢负责,缺乏责任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主要领导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已有的相关工作制度和规程,按照廉政风险防范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切实做到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人。
(三)抓好教育,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重要性的认识。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广泛的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增强抓好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强化纪律建设,严守政治纪律规矩,维护净化政治生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四)深刻理解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及党风廉政问题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工作效率,积极为群众服务,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纪委的工作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和建议【第二篇】
一、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觉悟,严格要求自己,在各项工作中起到率先垂范的作用。认真遵守工作纪律,带头遵章守纪,严格落实党风廉政有关规定,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
二、强化党员干部教育学习,提高素质修养,摈弃消极思想,增强学习的主动性。采取集体学、个人自学、参加培训、在职学习相结合的形式,拓展学习手段,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三、努力贴近职工,倾听群众心声,扑下身子,深入一线,掌握职工的思想状况。积极帮助职工解决切实困难,加强专业化指导管理,对现场发现的问题,严格执行“三当面”,对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要立即盯住解决,彻底督办销号。
四、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三重一大”制度,完善干群交心、党员恳谈和党内民主生活制度,自觉维护大局。开展主题谈心活动,充分了解、掌握职工思想动态,搜集、整理职工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职工群众中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贯彻落实党员干部廉政建设承诺、创先争优承诺、述职报告等全面接受群众监督。
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和建议【第三篇】
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常委(扩大)会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突出抓好十项重点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秀美灵台提供坚强保证。
切实加强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各行其是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县委办、政府办和纪检监察部门要采取联合督查、典型督查、抽查督办等形式,对县委常委(扩大)会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六个重点”、“六件大事”和典型培育完成情况,严格实行半年督查,年终考核,评比排序,公开通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要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对今年实施的各项民生工程要实施跟踪督查,推动重大建设项目顺利实施。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畴,以“干部受教育、发展上水平、群众得实惠”作为评价标准,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要从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入手,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重点解决物价、生态环境保护、土地承包、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质量、涉法涉诉以及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粮食直补资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审计和财政监督,维护资金安全。继续巩固治理教育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的成果。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行为,实行收费公示制,认真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开通“政风行风热线”。结合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深入开展“两查两看”活动,即查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看存在哪些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查是否有吃拿卡要的人和事,看哪些方面对企业、客商和群众服务不到位,全方位优化发展环境。要充分发挥行政投诉中心职能作用,整合纠风和行政投诉受理、协调、督办的力量和资源,认真受理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有效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
要始终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和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利用司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继续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逐步健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长效机制,杜绝不正当交易行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的案源线索主渠道作用,落实案件线索评估制度,提高信访案件的成案率,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抓好重要信访件的直查、督办和协查工作,继续推行信访办事公开和署实名信访举报、办理结果反馈制度。要加强案件剖析,认真落实“一案三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做到查办案件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相统一。
要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践行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结合起来。继续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举办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会、重温一次入党誓词、树立一批勤廉兼优先进典型、开展一次恢复和重建纪委30周年纪念活动。积极开展以“读书思廉、网络宣廉、报告送廉、案例警廉、竞赛促廉、典型引廉”等形式的廉政教育活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深入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廉政文化建设,加强荆山森林公园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建设,整合资源,将传统文化与廉政文化相融合,着力培育先进典型,弘扬新风正气,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要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认真落实《县委委员、纪委委员、党代表质询制度》、《重大决策听证制度》、《“一把手”不直接管财务》等制度。继续落实新提拔干部廉政谈话、有轻微问题诫勉谈话、责任制考核等次靠后警示谈话的“三必谈”制度;探索实行点题述廉、定期述廉、勤廉公示等新的措施和办法。要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特邀监察员监督结合起来,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拓宽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今年要突出抓好五个专项治理:一是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二是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坚决处理领导干部违规违法收受房屋的问题;三是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四是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五是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公车配备使用、公务接待等有关规定,严格禁止领导干部驾驶公车,坚决制止一切形式的奢侈浪费行为。
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以促进依法行政、廉政勤政为目的,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重点围绕市场价格调控、节能减排、固定资产投资、土地管理、房地产市场调控和安全生产等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开展执法监察。继续开展对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对执行规范津贴补贴政策和非税收入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对“小金库”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建新灵蒲公路改建铺油和皇甫谧陵园改扩建两个廉政示范工程建设,通过签订廉政合同、建立质量责任人档案、实行工程建设和材料采购招标准入等措施,强化建设全过程的监管,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发生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围绕今年全县确定的十件实事进展落实情况开展行政效能监察,进一步加大跟踪问效力度,确保各项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建立健全行政效能投诉网络,推行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要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对给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乡镇党委要切实担负起直接抓落实的责任,加大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要组织开展农村基层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站所、进村社、进家庭,开展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活动。要健全乡镇、村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机制,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逐步将任前廉政谈话、廉政承诺、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党内监督制度向村一级延伸。认真开展对各级支农惠农政策以及农村综合改革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畅通农村信访渠道,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纪案件,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县纪委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认真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县委组织部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指导,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县委宣传部要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支持和配合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的开展。县委政法委要切实抓好农村维稳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影响农村稳定的突出问题。县农办要积极推动和完善农村综合改革,着重在农村开展源头治腐工作。县农牧局要抓好农村财务的清理和规范工作。县民政局要着眼于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推进村务公开管理工作,深化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县财政局要围绕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各项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各项资金落实到位。
要加强对“四公开”工作的探索和研究,建立经常公开、自觉公开、及时公开、真实公开的长效机制,真正把各级各部门的工作和党员干部的行为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县纪委要认真研究编制党务公开目录,科学界定法定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逐步建立党务公开评议制度。要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行重大决策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公开形式,积极推行电子政务,不断拓展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领域,提升政务公开层次。完善厂务、村务公开,维护企业职工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要突出公开重点,对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必须全方位公开,力戒不公开实质问题、不及时公开、不答复和处理群众提出问题的现象,切实解决公开流于形式的问题。县纪委、政府办、总工会、民政局要加强对“四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纠正存在问题,不断提高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担负起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要做到“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它成员要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各牵头单位和配合部门要把承担的工作任务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县纪委、监察局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积极协助县委、县政府研究、部署、督促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注重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对出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乡镇和单位,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坚决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的责任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学习,增强党性,严于律己,谦虚谨慎,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能力建设,着力提高组织协调、有效监督、执纪办案、工作落实、开拓创新的能力。要坚决贯彻党章,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途径,努力改进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加强组织协调,对于直接抓的重点工作,要毫不放松,牢牢抓在手上;对于牵头抓的工作,要发挥主抓作用,同时注意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对于其他部门承担的反腐倡廉工作,要加强指导、协调、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改进作风,加强实践锻炼,拓宽工作视野,增强工作本领,始终做党的忠诚卫士和群众的贴心人,努力树立纪检监察干部执纪为民的良好形象。
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和建议【第四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近日,市委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市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指导性文件,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责任状,为全市各级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提供了遵循,吹响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号角。
《意见》以鲜明的态度强调,各级党委、纪委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主动肩负起“两个责任”,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意见》清晰界定了“两个责任”的关系,指出党委主体责任是全方位的责任,既包括主体责任内容,也包括全方位的监督职责;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归口管党风廉政建设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厘清责任、知责明责,履责尽责、查责问责,将责任压紧压牢。
《意见》健全了横到边、纵到底的全覆盖责任链条,明确了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的责任,同时将“两个责任”延伸到各级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形成了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解决了“谁来干”的问题。
《意见》从责任内涵、责任主体两条主线,梳理出党委主体责任17项内容、30条清单任务以及纪委监督责任16项内容、24条清单任务,通过刚性约束解决了“干什么”的问题。一是明确了主体责任内涵。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由党委集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党委成员领导责任三个部分组成。二是厘清了各级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三个层面的具体责任。各级党委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从严正风肃纪、领导和支持执纪审查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和加强巡视巡查工作等7个方面的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主要有5个方面,即负总责,带头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管方向,增强政治定力,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督落实,强化组织推动;抓管带,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监管;作表率,发挥示范作用。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主要有5个方面,即抓分管,落实分管职责;抓细化,加强工作指导;抓落实,对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加强督促检查;抓管带,加强对分管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作表率,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三是清晰了纪委监督责任内涵、责任主体、责任内容,提出各级纪委领导班子的责任主要是加强组织协调、严格纪律监督、深化作风监督、严肃执纪审查、推动源头治理、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加强纪检机关自身建设等7个方面的责任;纪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主要是履行领导责任、强化组织推动、加强教育监管、强化监督效力、发挥表率作用;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主要是强化工作指导、加强日常监管、提高监督实效、自觉接受监督。
《意见》特别指出,巡视巡查机构和根据工作需要临时设立的监督检查机构或监督检查组织,对开展的巡视巡查结果或监督检查结果负责,参与人员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相应责任并长期追责。
《意见》围绕解决“怎么干”问题,提出了硬性措施。一要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采取签订责任书(状)等形式,逐级明晰责任,并确保延伸覆盖到所有基层单位。二要实施清单管理。各级党委、纪委要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层层制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个人责任清单。三要实行履责报告。各级党委每半年要听取一次同级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下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每年年底前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情况书面报送上一级党委和纪委。各级纪委每年年底前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本年度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建立完善述责述廉制度,落实区(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会、党政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四要加强检查考核。特别要广泛开展暗访暗查、随机抽查、实地检查,检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五要建立工作档案。分类建立健全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档案,对审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等事项,要详实、规范、严谨、细致记录。六要严格责任追究。按照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区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责任,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在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大问责力度,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纪委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同时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制定“两个责任”清单,于每年2月底前报上级党委、纪委。
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和建议【第五篇】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为此,基层建议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思想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案公开庭审、举办党章党规知识竞赛等方式,督促基层干部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加大宣传力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持抓早抓小,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深入开展针对性提醒教育;注意从信访举报、纠风治理、经济责任审计、巡视和干部考察考核中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从源头防止“破规”走向“破纪”甚至“破法”。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权力约束和公开规范运行机制,认真对工程建设、行政审批、项目立项等关键领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完善规则程序,建立权力清单,提高议事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透明化。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和指标体系,既考核显绩,更考核潜绩,坚决查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弄虚作假问题。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举措,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完善土地征收、惠农政策、扶贫资金等方面的监管措施,从源头遏制腐败问题发生。
三是扩宽监督渠道。对廉政风险点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高密度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媒体监督和网络监督作用,进一步拓宽监督举报渠道,鼓励、引导党员干部群众积极举报各种党风廉政问题,及时曝光,让违规党员干部无处可藏。加大执纪查处和点名曝光力度,注重采用暗访方式整治党风廉政问题,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检查,盯住盯死具体问题。积极开展三公经费及差旅费、培训费、工会活动经费等公用经费支出专项巡察审计,认真分辨基础账务真伪,紧盯“线头”深挖根源,及时发现隐形党风廉政问题。
四是从严执纪问责。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问责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着力解决好党的领导弱化、建设缺失、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坚持从公款吃喝、乱发津补贴、违规报账等小处抓起,露头就打、现形就查、及时回应。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党员干部,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使违纪行为兑现相应的违纪成本,使党员干部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达到惩前毖后的目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违纪责任,又追究党委、纪委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责任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从而形成整治党风廉政问题的强大合力。
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和建议【第六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夯实政治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落实“两个责任”。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县民政局党组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中纪委全会、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树牢“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强化监督检查,推进标本兼治,着力解决民政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紧紧围绕全县民政工作大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压实“两个责任”,加强教育引导,强化监督检查,推进标本兼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全县民政民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坚持不懈加强理论式装。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住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巩固和发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成果,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坚持不懈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是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在历次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做实做细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工作,特别是今年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党员干部要培养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风险化解能力。
四是营造全局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局干部都要立场坚定、态度坚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更宽视野、更严标准和更加扎实有力的举措,持续推进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民政工作者队伍。
五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查“四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脱贫工作目标,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群众利益,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
(二)落实“两个责任”,务求实效。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党组织和每个岗位上。保证权利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利运行机制,督促民政系统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二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加强统筹谋划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局中心工作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每季度专题研究部署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明确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推动目标任务有效落实,巩固扩大巡视(察)整改成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管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局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贯彻局党组决策部署,将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具体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随时跟进督导,及时进行约谈提醒。
三是严肃执纪问责,落实民政监督责任。局党组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内民主监督作用,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上来,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聚焦主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三)多措并举强化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经常性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督促党员干部经常回顾建党历史、重温入党誓词,树立宗旨意识,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解决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惠农政策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加强民政领域的政风、行风建设。
二是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论纪,以案说法,促使全局党员干部在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时刻紧绷廉洁自律之弦,教育引导干部职工遵规守纪,培育和塑造行业清风正气,树立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行业形象。
三是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开展任职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对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提醒、教育批评和帮助,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四是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全面贯彻党内监督的各项规定,开展“一把手”讲廉政党课,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健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大对“三公一金”的治理,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认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巩固整改成果,努力改进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增强领导班子的活力和合力。
(四)健全制度,从源头上建立防控廉政风险的长效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把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和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规范权力运行、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二是要加大对制度执行力的监督检查。组织常态化开展“三重一大”执行、财务管理、惠民政策落实、作风等方面的专项督查,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及时发现和纠正不执行制度甚至违反制度的行为,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坚持以上率下,盯住“关键少数”,集中整治收送礼金红包、公款送礼、公款吃喝、滥发钱物、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突出问题。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
三是强化问题导向。整合运用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手段,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抓常抓细作风建设,严明党的纪律作风,以作风正党风、以党风赢民心。
四是大力整顿机关工作作风。着力整治机关干部中存在的庸、懒、散、拖,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提高行政效能,严格依照权限、时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强化服务理念,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
(五)助推脱贫攻坚,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是严查惠民政策落实中的“微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民政资金、社会救助、低保养老、彩票公益金使用等方面的问题。对工作不力,问题久拖不决的,及时约谈,追查问责。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扎实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清卡行动”,深入清查违规保管、代管、扣留以及滞留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小官大贪”和“徵腐败”等问题。
二是督促民政惠民政策落实。对民政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不落实公开制度,工作中玩忽职守,履职不到位、不作为,对低保户识别不准、评议评定不规范,存在轮流保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三是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按程序落实单人户施保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农村低保三、四类对象,剔除领取的低保金后人均收入达到农村低保标准的家庭,继续施行低保渐退政策。积极协调扶贫部门,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时,把农村低保一、二类中“三保障”未解决的家庭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农村低保动态调整时,把因病、因残及其他困难返贫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成立县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局党建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党建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党建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局“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局党组要认真落实班子的集体领导责任、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仔细分解任务、层层靠实责任、切实抓好落实,形成党组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负监督责任,股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检查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全局干部职工要按照责任分工要求,细化目标,强化措施,促进工作落实,按时保质完成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落实不力、敷衍了事的股室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三)加强制度保障,落实责任考核。建立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年底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先评优、奖励惩罚的重要依据。
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和建议【第七篇】
1、加强日常监督。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在住房、出国(境)、休假、兼职、配偶子女从业和收受礼品登记等方面情况及个人重要事项变化情况。
2、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指导下级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3、加强信访处理。及时研究来信来访提出的重要问题,对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应当督促检查,直至妥善处理。
4、实施专项检查。围绕选人用人、干部作风、职业道德、国有资产采购、基建项目、评审评比评估等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管,协调或参与开展专项检查。
6、严格责任追究。对于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发生的责任问题,不因时间、岗位、职务等的变动而免予追究。
第四党支部。
党风廉政监督员:
(一)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到位。一是市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比较少,特别是就逐级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具体研究少,存在上紧下松、逐级传导压力不够的问题。二是在落实主体责任上跟踪问效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开展较少。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面,把案件查办单纯的靠给纪委,对违纪案件专题研究少、亲自督办少,追责力度有待加强。三是问责力度不够。问责党员领导干部主要集中在违反工作纪律方面,与问责条例要求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责的六种情形相比还有偏差。在追究主体责任时,担心追责过重影响单位整体工作,导致问责方式大多运用通报、诫勉等,问责利器作用发挥不够。
(二)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还不到位。一是“三会一课”等制度存在内容单一、形式呆板、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等问题。有的乡镇党组织以民主测评代替组织生活会,没有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民主集中制执行不认真。涉及不到自己分管的工作,班子成员发表意见少,发扬民主不够;个别乡镇党委议事规则不完善,相关制度不健全。三是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对党员教育管理认识有偏差,对业务工作抓得多,安排落实多,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看作“软”指标,对党员干部教育重视不够,缺乏工作主动性。
(三)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一是在惩治和预防上用力不均衡,正面教育防范抓得紧,反面警示惩治抓得还不严,震慑作用发挥不够,仍有个别部门和个人无视中央“越往后执纪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依然“中梗阻”、“慵懒散拖”,一些单位和部门“四风”问题时有发生。二是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内监督的多,八小时以外“朋友圈”“生活圈”“社交圈”监督的少,对违反工作纪律等一般性问题监督的多,对一些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督还不严密。三是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够好,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运用还不熟练,对党员干部身上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重视程度不够,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效果还不明显。四是制度建设还不完善。制度制定缺乏精准性和可预见性,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以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的创造性、实效性还不强,制度总量还比较少,作风制度建设尚不完善的问题依然存在。五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有效管理不够,个别基层党员干部党的意识不强、党的知识匮乏、对党员的权利义务了解不深,影响了基层党组织先进性作用的发挥。
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和建议【第八篇】
加强对党章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章活动,引导系统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尤其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领导干部六项基本条件,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要增强当性修养,遵守组织制度,切实按照党章规定,做到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督促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立场,增强“三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至,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人和事,尤其要坚决治理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等“中梗阻”现象,着力解决影响和阻碍改革发展的问题,确实保障我县广播电视各项事业高效廉洁推进。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系统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作风转变深化年”活动,深化开展“千名干部访万户、四下基层促和谐”和“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活动。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督促系统干部职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认真开展“三农服务周”、“工业服务周”和“项目服务周”等活动,下基层轻车简从、简化接待,注重掌握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改进文风会风,精简文件简报和会议活动,倡导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严格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从严控制行政经费支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观念,坚决反对浪费;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活动,严禁用公款到娱乐场所消费,严禁公款旅游;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廉政准则各项规定,牢固树立“廉洁一生平安,实干造福民众”的理念,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严禁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为自己亲威、朋友和身边工作人员介绍工程项目,严禁干预正常的招标投标活动,禁止参加企业组织的在霞宴请;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加强对系统党员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执行党员干部问责制,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进一步增强广电系统党员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切实履行职责,促进广播电视各项方针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深化反腐倡廉教育,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按照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系统内党员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通过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一系列讲话精神、中央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积极营造勤政廉政、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引导广电系统的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树立广播电视部门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继续认真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拓宽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落实党员的监督权;贯彻《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加大政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力度,不断提升办事公开工作水平,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公开制约权力滥用。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发生在党员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力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影响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案件,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群体性案件、重大责任事故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工作,规范信访举报的受理、移送、查处、答复等程序,强化信访监督,切实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认真贯彻《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加强跨部门、跨行业案件查处的协调配合。加强案件剖析整改,正确把握执纪与保护的关系,对反映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确实维护党员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贯彻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重实干、求实效,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维护民利。进一步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认真总结、不断创新完善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工作措施和制度办法,及时做好相关制度的废、改、立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使我局的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的轨道,切实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重视评议结果的运用,健全纠风工作责任制,更加重视建立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确保我县广电政务规范、政事清明、政风端正。
继续从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入手,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紧紧围绕“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厘清行政权力,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统一规程,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领域,全面推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特别是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评议、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继续修订完善局各项规章及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评,在执行中不断完善制度,特别在创新机制方面要积极探索,努力推进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建设。继续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例会,认真总结反腐倡廉阶段工作成绩和经验,查摆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局领导班子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和班子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有效的工作机制。系统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逐项分解任务,制订措施,落实到有关股室及各单位,并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系统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廉洁从教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同时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局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协助局班子成员研究部署、分类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反腐倡廉工作,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确保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协调推进。
认真贯彻落实《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继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加强效能监察,继续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活动,加强对办事窗口的管理、监督,促进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的落实,特别要针对一些干部职工工作不在状态、作风不够踏实、在位不求作为等问题,加大治理庸懒散力度,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努力提升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认真受理群众对效能问题的投诉,进一步健全效能督查工作机制,加大效能督查力度,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继续深入开展“规范权力,提高效能,促进发展”主题活动,认真解决服务不作为、管理乱作为等问题,切实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继续加大绩效考评和行风评议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评估指标的导向作用和评估结果的激励约束作用,以推动我县广播电视机关效能建设更上一个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