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范例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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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1
围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专题集中学习研讨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全体党员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学习需要长期坚持,要把学习贯穿始终,只有经过长期反复、深入仔细的学习研讨,才能对所学内容深刻领会,入脑入心。党建工作在各项工作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新时期,新形势下,公司全体党员干部必须规范和加强党内政治生活,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要努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会议指出,贯彻落实好党内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提高个人党性修养和对廉洁从政的认识都有很大帮助。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要从我做起,严格遵守党纪,做好模范带头作用。
会议指出,共产党员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要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全心全意做好自己的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全体党员要对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心存敬畏,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章党规的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的党性修养、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要始终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
10月22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设计院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研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议由党委书记傅宾领主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了会议。常务副院长于辉、党委副书记周琪、党委委员毛行元在会上分别作了中心发言。
于辉在中心发言中与大家一起回顾了新《条例》制定完善过程,着重讲了新《条例》中的主要特点。于辉指出,新《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其特点可以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来概括,即“一个思想”、“两个坚决维护”、“三个重点”、“四个意识”、“四种形态”、“五处纪法衔接”、“六个从严”、“七个有之”和“八种典型违纪行为”。于辉强调,要正确理解新《条例》要求,全力推动院各项工作有序发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单位,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局党组的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地完成指令性任务。同时,要不断学习领会,主动适应机构运行的新机制、新职能、新业态、新形势,抢抓发展机遇,力争院各项工作有新发展,让广大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新红利。
周琪在中心发言中指出,民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问题。党群关系就是舟水关系、鱼水关系,水怒了要翻船,鱼离开了水活不成。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的十九大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作出了新部署,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近期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会上,毛行元作了题为《认真学习〈条例〉,努力做一名合格党员》的中心发言,从坚定信念不动摇、做到学习“常态化”、对照条例“正衣冠”、立足岗位“尽职责”、清正廉洁“不越池”等方面谈了心得体会。
通过集中学习研讨,大家一致认识到了新《条例》重大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并表示一定要认真学习,做到熟知精通、学以致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坚决维护”;要将贯彻新《条例》与院承担的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推进新《条例》落实落地,切实把新《条例》精神转化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巩固好全院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3
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四川省委书记彭清华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严明纪律规矩,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不断把四川省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四川省委副书记、省长尹力,省政协主席柯尊平参加学习。学习会上,有关专家作了专题讲座。省委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作交流发言。大家认为,《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作出再部署,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不懈推进从严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和使命担当,必将更好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利器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交流发言后,彭清华作了讲话。他指出,《条例》坚定把高举旗帜、维护核心贯穿始终,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具有十分重大的政治意义;《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丰富党的纪律建设制度成果,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意义;《条例》深入总结运用监督执纪中新经验新做法,进一步明确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具有十分重大的实践意义。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彭清华指出,要准确把握《条例》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切实抓好贯彻执行。深刻把握纪律建设的政治性,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把握纪律建设的时代性,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刻把握纪律建设的针对性,持续用力推进正风反腐,推动党的各项纪律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实起来严起来。
彭清华强调,贯彻落实《条例》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中,体现到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的实效上。要坚持伟大工程为伟大事业服务,扎实抓好稳定经济增长、五大区域协同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脱贫攻坚、风险防范、污染防治、机构改革、农民工服务等工作,以铁的纪律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学习研讨、评论解读、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各级纪委监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巡视巡察和派驻监督范围;全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深学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模范遵守,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4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后,本人作为共产党员,认真研读了修订前后对照表,逐条逐句对比学习,深刻领会新条例修订的背景、体现的理念、出发点和落脚点,有以下三点心得体会:
一、学习贯彻《条例》,要研判形势、研判任务、研判要义
新修订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从中纪委发布《条例》修订背后的故事看,《条例》修订的每一句话、每一字词,背后都是管党治党的实践再提炼、经验再概括、认识再深化。作为党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主动做好三个研判:
一是要认真研判中央反腐败工作的形势。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新修订的《条例》就是对新形势下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反腐败不动摇的贯彻落实。我们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上来,牢固树立打攻坚战的决心,自觉坚持反对腐败。
二是要认真研判新形势下反腐败工作部署。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一手抓作风建设、抓惩治腐败,一手抓思想教育、抓制度建设。新修订的《条例》就是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法规制度体系。我们要按照制度体系要求,牢固树立鲜明的反腐立场,做到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三是要认真研判加强纪律建设的意义。要按照新修订《条例》的要求,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坚持以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主动把清正、清廉、清明更加鲜明地体现在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
二、学习贯彻《条例》,要讲纪律、讲规矩、讲底线
作为新时代的党员,要对新修订的《条例》进行深入学习、反复对照、熟练掌握,要与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讲纪律、讲规矩、讲底线。
一是要讲纪律,做思想上的“明白人”。作为党员,思想上一定要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坚定理想信念,坚持“革命理想高于天”,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新《条例》规定贯彻到位、落到实处。
二是要讲规矩,做政治上的“清醒人”。作为党员,一定要增强政治规矩意识,不为传闻谣言所惑、不为杂音噪音所扰。坚决抵制违反政治规矩的错误言行,坚决反对背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政治倾向,坚决不听、不信、不传各种政治谣言、小道消息和灰色言论,自觉把自己的言行置于新修订的《条例》规定的约束之中。
三是要讲底线,做实践中的“守护人”。“规矩面前没有特权、纪律约束没有例外”,要守住权力底线,深刻认识权力是一把“双刃剑”,能成就人也能毁掉人,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做到为民用权、秉公用权;要守住法纪底线,要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坚决不碰党纪法规的“高压线”;要守住道德底线,要讲操守、重品行,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学习贯彻《条例》,要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
新修订的《条例》将“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写入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坚持的原则,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写入党的纪律建设的适用范围,这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我们要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用新《条例》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保驾护航。
一是要敢于担当。作为党员,首先要讲政治,敢于担当就是一种重要的政治品质,在矛盾问题面前,要敢于攻坚克难;在风险关键时刻,要敢于迎难而上;在深化改革阶段,要敢于开拓创新;在工作中出现失误时,要敢于负责担责。正因如此,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明确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二是要敢于较真。在惩治腐败上,我们要有零容忍的态度,要有持续推进的力度,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早防小,强化日常的监督和管理,提前介入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处理的处理,该批评的批评,该诫勉谈话的诫勉谈话,防止小毛病酿成大祸端,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真正成为常态。
三是要敢于斗争。我们要真抓严管,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纪律规矩严起,做到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动真碰硬,严格做到标准一致、一视同仁,对违反纪律规矩的行为要及时亮剑。要结合实际,对症下药,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坚决拥护、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