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监督员工作总结范文【热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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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工作总结【第一篇】
按照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要求,以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积极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完善监督程序紧紧围绕“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为工作重点,积极探索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实施方式、流程、范围,确保了我市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稳步推进。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人民监督员的业务工作水平,为了尽快使人民监督员进入角色担负起评查案件职责和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我市人民监督员业务水平,更好地发挥人民监督员的履职作用。1月份,举办了人民监督员业务知识培训,为人民监督员购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聘请了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处副处长王明旺、市检察院业务部部长张志杰分别从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历史考察、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背景和意义、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内容评价和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案件范围和职责、如何做好监督工作、在监督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等方面进行了专题业务讲座,培训中还与人民监督员进行了关于参加检察案件评查工作的探讨。6月21日,我局组织的第二次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为人民监督员配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释义》法律书籍,班上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勇和市检察院管理部部长刘斌围绕着《人民监督员应当发挥的作用》和《人民监督员履职与检察工作》进行了一场专业性、指导性、针对性、启发性较强的专题法律知识讲座。九月份,我局带队选派7名人民监督员赴西安参加了由中国政法大学犯罪与司法研究中心举办“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班”。近日,我局还将选派几名人民监督员赴厦门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旨在提高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评查质量,提高我市人民监督员的工作水平。
2、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及时了解掌握人民监督员的制度改革。为全面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7月27日联合召开的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8月10日,我局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贯彻落实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座谈会。会上,传达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发【2017】9号文件);传达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的通知”(高检法【2017】7号);市检察院委会专职委员刘斌为人民监督员讲述了《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之实务研究》;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少波和市检察院委会专职委员刘斌对各位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案件评查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人民监督员提出的对参加案件评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其它主要法律问题一一进行了详细的解答。通过座谈会讨论,为我市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了解检察工作整体情况,提升监督职能搭建了良好平台。
3、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将30名人民监督员聘请为我局政风行风监督员,并为其颁发证书和监督员证。同时,包头监狱聘请我市3名人民监督员为执法监督员。由于两名人民监督员工作调动的原因,我局及时与市检察院进行沟通协调,及时就增补了两名熟悉法律知识且有律师资格的人员为包头市人民监督员、包头市司法局政风行风监督员。
4、建立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与同级人民检察院实现信息共享。根据《包头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实施方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的通知,由市司法局在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中以随机抽选的方式产生参加监督案件的人员名单,并报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及时告知人民监督员参加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评查活动。截至目前为止,9名人民监督员参加3起监督案件,30名人民监督员参加52起评查案件。此外,2名人民监督员参加了市人大对检察官执法工作的评议,1名人民监督员代表参加了包头市首次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点评,2名人民监督员参加了检察机关开展的“检查开放日”活动。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评查活动后,及时进行案件评查活动思想汇报。我局实行“一人一档”,对30名人民监督员建立了个人档案管理登记制度,将评查案件的监督员每人撰写心得体会、个人档案、学习培训情况、履职情况以及遵纪受罚等情况记入人民监督员个人档案,并将其作为年终考核人民监督员履职工作主要内容。
5、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人民监督员的管理水平。制定《包头市人民监督员考核奖惩办法》,建立健全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培训、奖励、惩戒、退出等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
6、建立人民监督员专栏,在我局局域网中设立人民监督员专栏。公布人民监督员的个人信息资料;公布参加市检察院开展案件评查的人民监督员姓名、时间、以及履职心得体会;公布人民监督员参加培训等信息有关事项,让人民群众随时了解并方便关注人民监督员的履职情况。并且,今年被包头日报采编各类信息7篇,司法厅采编4篇。同时,还利用多种方法,宣传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的重要意义,人民监督员的职责等,让人民群众了解并支持这项工作,不断扩大其社会影响力。
7、落实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专项工作经费,将人民监督员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同级司法行政业务专项经费,并向同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申报,确保经费到位。做到人民监督员经费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列支,专款专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为确保人民监督员经费的合法、合理使用,我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人民监督员履职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今年,我局制定了《人民监督员履职经费管理办法》,以规范人民监督员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在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过程中,本着先行先试、不断推进原则,在探索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同时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一是个别人民监督员在履职过程中存在履职不到位和不积极参加业务培训的现象,还有个别人民监督员不按要求不按时进行案件评查情况思想汇报等情况。二是因人民监督员大多数来自于各行各业,且多数人员是非法律工作者,对法律方面的知识相对薄弱,对参加案件评查缺乏相应的法律专业水准,但人民监督员在参加每起案件评查中都以认真虚心学习的态度让自己尽快尽责履职,以更好地发挥出人民监督的工作业务水平。
三、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1、增补10名人民监督员。因工作所需人民监督员人数扩充,加强对检察工作的人员监督,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市司法局与市人民检察院协商确定增补选任10名人民监督员,相关程序并在包头日报发表选任人民监督员公告,及时做好人民监督员的增补选任工作。
2、严格考核。人民监督员的考核由市司法局负责。市司法局建立人民监督员考核制度,及时掌握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的数量、能力等基本情况,市人民检察院及时向市司法局通报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基本情况,并协助市司法局对人民监督员进行考核。
3、完善奖惩机制.人民监督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对人民监督员履职情况好、工作成绩突出的,由市司法局给予或上报自治区司法厅表彰奖励。人民监督员有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保密规定,妨碍案件公正处理等情形的,市司法局应当对其进行劝诫,检察机关可以向同级司法局提出处理建议。人民监督员有不适合继续任职情形的,由市司法局免除其人民监督员资格,书面通知市人民检察院和被免职者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并向社会公布。
4、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市检察院多沟通协调,确保人民监督员工作顺利开展。定期召开人民监督员工作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听取人民监督员参加监督案件评查工作的各类意见和建议,保持与人民监督员的良好交流互动。与市检察院加强培训联动,定期举办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班,并赴外地参加学习培训考察,进一步提升人民监督员及其管理人员的业务工作水平。
5、做好宣传引导,为了让社会广大群众了解人民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切实提高人民监督员公信力,加强对检察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我局大力宣传推广人民监督员工作。
人民监督员工作总结【第二篇】
1.中心实验室监督情况
中心实验室质量监督员分别对砷、汞、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氮、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硒、可溶性磷酸盐、硫酸根、硫化物、氟化物、硝酸盐氮、总铜、氯化物等监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要求填写“监测工作监督情况记录表”,监督总体情况为:检测人员对检测工作程序比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过程顺利,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仪器设备均经过检定,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样品准备符合规范要求,监测方法正确,监测记录基本规范,符合有关标准、方法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质量监督员工作总结。4月份何苗在总氮监督工作中发现,监测记录样品名称不全,立即向分析人员提出,分析人员及时改正,已发出不符合工作处理报告。
2.自动化监测室监督情况
自动化监测室质量监督员分别对试剂配制、风速、二氧化硫、pm10、氨氮等监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要求填写“监测工作监督情况记录表”,监督总体情况为:检测人员对检测工作程序比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过程顺利,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仪器设备均经过自校验,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样品准备符合规范要求,监测方法正确,监测记录基本规范,符合有关标准、方法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罗华君在高新技术开发区自动站监督工作中发现,异常风速数据未作处理,即令当事人现场对异常数据进行重新处理。5月份冯文波对试剂配置过程进行监督,发现监测记录改错处未盖改错章,即令当事人现场盖改错章,并提醒今后注意。6月份关上站监测报告未说明数据未报出的"原因,即令当事人补充原因,并提醒今后注意。已发出不符合工作处理报告。
3.机动车污染监测室监督情况
机动车污染监测室质量监督员对机动车尾气监测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按照要求填写“监测工作监督情况记录表”,监督总体情况为:检测人员对检测工作程序比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过程顺利,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仪器设备均经过检定,工作环境符合要求,监测方法正确,监测记录基本规范,符合有关标准、方法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在3月份监督工作中发现,九检站监测仪器和计算机连接的通讯线不能正常工作,即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计算机自动取样,改为人工取样,更换通讯线后,计算机数据采集恢复正常。6月份监督工作中发现,一检站监测仪器在使用时未及时填写仪器使用记录,监督现场即要求监测人员补填,并宣贯填写仪器使用记录的必要性,提醒今后不能再发生类似情况。已发出不符合工作处理报告。
4.现场监测室监督情况
现场监测室质量监督员分别对厂界噪声、废水采集、区域环境噪声、烟气监测等监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要求填写“监测工作监督情况记录表”,监督总体情况为:检测人员对检测工作程序比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过程顺利,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仪器设备均经过检定,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样品准备符合规范要求,监测方法正确,监测记录较完整,符合有关规范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5.办公室监督情况
办公室质量监督员主要对试验用水制备过程、制备质量和办公环境进行监督,并按照要求填写“监测工作监督情况记录表”,监督总体情况为:检测人员对检测工作程序比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过程顺利,分析人员持证上岗,仪器设备经过检定,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样品准备符合规范要求,监测方法正确,监测记录较完整,符合有关规范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以上为质量监督员在质量体系运行以来,参与的监督活动和履行的职责。
人民监督员工作总结【第三篇】
XXXX年在省卫生厅的正确领导下,全所职工脚踏实地、务实求真、开拓进取,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宗旨,以食品卫生和职业卫生监督为龙头,以医疗市场监督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突破口,全面开展了各项卫生监督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被卫生部授予“全国卫生监督工作先进集体”。
政治思想工作
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0XX年,所领导班子把学习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点工作来抓。按照厅党组的要求,定期组织中心学习组成员及各党支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和江总书记“一”讲话精神,举办了多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专题讲座。通过学习,提高了广大职工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加深了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党的十六大召开后,按照省委、省卫生厅党组学习宣传贯彻十六大精神的要求,结合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就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六大精神做出具体安排部署,并购买了《十六大报告辅导讲座》教材,发给全所职工人手一册,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把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的报告作为学习的重点,准确把握、深刻领会报告的精神实质。所党委中心组在集中学习时牢牢抓住十六大报告的主线、主题、灵魂、精髓,进行重点学习、重点理解、重点宣传,用十六大精神指导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工作。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在卫生监督工作中要充分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我们工作的第一标准,把解决群众关心,政府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作为我们工作的方向。在今年召开的《全省卫生系统政治思想研究会》第十次年会上,我所选送了4篇论文,其中1篇获一等奖,1篇获二等奖。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增强职工凝聚力。发挥党委的核心作用,注重培养监督员的职业道德。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各党支部和工会、团委积极组织全所职工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在建所一周年之际,举办了“我爱监督所,我爱卫生监督工作”演讲会,很多老同志带头上台抒发了对监督所的热爱之情。组织团员青年祭扫烈士墓、无偿义务献血等活动。目前,全所职工爱岗、敬业、团结、奉献之情蔚然成风,“一切从工作出发,一切以工作为重”已成为全所职工的共识和处理问题的准则。全所有9名同志向党组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一”前夕,2名同志光荣加入了中国共产党,3名预备党员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开展权力观教育,端正行业作风。根据省委决定和省卫生厅《开展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教育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精神,2016年7至8月,在全所科以上干部中开展了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教育活动。8月下旬,进行了“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答题测试,测试成绩平均达90分以上。9月初,所党委向各党支部、各科室下发了征求意见表,向全所职工征求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解决的措施。通过权力观教育,使行业作风有了进一步好转,在厅纪检组组织的行风评议中得到好评。
狠抓内部管理,加强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为了落实党内民主集中制,所党委成员认真学习了省卫生厅党组制定下发的党委议事规则及其它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本所工作实际在处理重大问题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了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较好的完成了办公楼维修,办公家具采购,人才录用等项工作。
人民监督员工作总结【第四篇】
4月12日,xx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工作会议在xx召开。
会议对20xx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人民监督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交流经验,研究探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监督工作的措施。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xx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自治区检察院办公室负责人、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全体人员及各市(分)院分管副检察长、办公室(监督办)负责人及各市(分)院下属人民监督员工作较好的基层院分管副检察长参加会议。我院由xx副检察长带领xx院副检察长xx和市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副主任xx参加了会议。会后,我院针对会议精神进行贯彻和总结,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工作进行强化:
(一)人民监督工作方面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重要性的认识
1、强化自身监督同等重要的意识。区检院提出,要把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强化自身监督制约与强化法律监督被放在同等重要的位舲。抓好强化自身监督制约的各项改革,重点是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2、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贵在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扬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优良传统,保持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各项检察工作中落实区院关于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各项精神,进一步健全检务公开制度,切实做到“贴近群众、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二、适应新形势,不断规范“三类案件”监督的范围和程序
1、严格遵守监督范围。把人民监督员监督作为“三类案件”的必经程序,确保“三类案件”全部进入监督程序,杜绝“漏案”情况发生。
2、加强与侦监部门的沟通协调。针对职务犯罪案件审查决定逮捕权上提一级的改革举措,加强与侦查监督部门的沟通协调,高度关注有职务犯罪案件审查决定权的区、市级检察机关在批准逮捕、履行告知义务等方面面临的新问题、出现的新情况。加强对下指导,防止漏告知与规避监督的情况出现。
3、切实加强检查督促。加强对下级院的检查督促力度,对于“三类案件”未进入监督程序就作出处理决定的,要求作出决定的检察院自行撤销原决定或由上级院直接撤销,重新启动监督程序。
4、定期进行质量分析。对监督的“三类案件”,重点分析研究人民监督员不同意检察机关拟定意见的原因,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研究提高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质量的对策意见。
三、拓展知情渠道,确保“五种情形”监督取得实效
1、拓展人民监督员知情渠道。能做到“三个公开”,即:下级院向上级院报告工作情况,向人民监督员公开;检察队伍建设与检察人员纪律作风建设情况,向人民监督员公开;制定出台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前,向人民监督员征求意见公开。同时,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执法检查、案件评查、检务督察、公开听证、联合接访等活动,多途径扩大人民监督员知情渠道。
2、严格“五种情形”监督程序。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五种情形”实施规则(试行)》,针对不同情形准确适用监督程序。
3、确保“五种情形”监督取得实效。对人民监督员反映的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或转办的相关信函,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在协助检察机关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中的积极作用,发挥人民监督员在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评价体系中的积极作用。
四、加强指导,进一步夯实各项基础保障工作
1、加强面对面指导。改进工作作风,将通过下基层调研、检查工作的方式,加强对市级院、基层院的工作指导。适当时候,选取基础工作扎实的市级院或基层院,召开现场会,推广好的经验与做法。
2、坚持备案审查制度。定期检查各基层院对人民监督员监督结案的案件是否形成监督卷宗,主要材料是否报市院监督办备案。人民监督员不同意检察机关原拟意见的“三类案件”、“五种情形”的案件是否整理成典型案例层报区院监督办。
3、坚持工作评议制度。坚持年中、年末对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工作情况进行工作评议,把平时各项工作情况作为年底评先创优的重要指标。以总结、通报、转发材料等方式,肯定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作用。
4、规范报表填报。加大指导力度,与市院办公室统计人员相配合,及时更新区院有关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报表并准确填报。同时市院监督办将建立与统计部门的定期核对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5、做好人民监督员更换和选任工作。因人事调整和工作调动等原因,现任的人民监督员有些已离开xx市导致不方便来市院参加案件评议工作;还有一些监督员对监督工作应付了事,完全不积极参与监督工作,多次通知参加案件评议都以各种理由不参加;另外人民监督员绝大部分都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工作确实比较忙,有时本职工作与监督工作相冲突。针对这几种情况,在今年应当更换或者增加部分有一定文化基础和政治思想认识、职业身份更趋于平民化、对检察事业和监督工作更有热情的人民监督员以利于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五、创造条件,努力做好人民监督员履职服务保障
1、优化人民监督员履职环境。加强经费保障,进一步改善人民监督员工作条件,除去硬性规定的对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期间的交通、吃住等补助之外,特别应当明确监督员评议案件的补助费用。同时向人民监督员赠阅《检察日报》等报刊资料,为人民监督员提供了解检察工作资讯的平台。
2、加强法律知识介绍活动。以座谈会、培训、研讨会等方式组织人民监督员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检察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人民监督员监督能力和水平。
3、继续发放《人民监督员手册》。针对各地提出的要求,适应人民监督员制度深化的.需要,市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将继续发放《人民监督员手册》,让人民监督员了解人民监督员制度相关文件、人民监督员工作相关的法律和司法解释、检察官职业道德和检察工作纪律、监督典型案例等内容,更好地为人民监督员严格履职提供服务保障。
4、加强联络员制度建设。加强与反贪、反渎、公诉、侦监、民行、控申、监所、监察、办公室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发挥联络员作用,通过联络员,密切与各内设机构常态的工作联系,掌握全区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动态,更好地为人民监督员发挥外部监督制约作用提供保障。
5、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工作联系。定期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监督工作情况,听取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联系,加强与人民监督员所在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取得支持和理解,保证人民监督员有充足的时间参加监督工作。
六、加大宣传,深入研究,促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规范化、法制化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高检院在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论证,《关于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正报中央审批。意见出台后,我们将严格遵照执行,并积极通过网络、报刊等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为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深化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充分利用举报宣传周、法制宣传月等活动让广大干警、人民群众及时了解人民监督员工作的进展及成效,进一步扩大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影响。
2、深化理论研究工作。
认真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深化基础理论研究,推动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加强与高校的联系与合作;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在理论研究方面的积极性。在加强理论研究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研究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基层院如何进一步发挥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有效性,扩大“五种情形”案件监督等等。
3、争取党委、人大的重视与支持。加强与市政法委、市人大的工作联系与汇报,积极争取市党委、人大对人民监督员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不断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范化、法制化。